小企业融资国际比较、经验借鉴及我国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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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发展
小企业融资:国际比较、经验借鉴
及我国对策
景春梅
摘要:从中小企业融资情况的国际比较看,中小企业比大型企业面临更严峻的融资约束,低收入和发展中国家尤为显著。近年来我国小微企业融资环境有所改善,但融资难
问题并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借鉴相关国际经验,进一步加大政策支
持力度:按照新划型标准改进统计口径;建立专门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大力发展小型金融
机构;扩大小企业直接融资;完善信用担保体系;构建与融资相适应的征信体系和风险评
估机制;扩大银行为小微企业服务的财税政策;控制地方商业银行跨区域经营。
关键词:小企业融资 国际经验 金融政策
作者简介:景春梅,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研究员、经济学博士。
融资难是世界各国中小企业普遍面临的问题。一些国家和地区在着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过程中,形成了有效的中小企业融资体系和政策扶持体系,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和做法。这些成功经验和做法,对完善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支持体系,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具有积极参考价值。
一、中小企业融资国际比较
1.从贷款的可得性看,低收入国家的中小企业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的比例显著低于中高收入国家。世界银行对129个国家的企业调查结果(见表1)显示,中小企业比大型企业面临更严峻的融资约束,低收入国家尤为显著。在中低收入国家,分别只有31.8%和16.7%的小型企业可获得贷款或授信,而在高收入国家,该比例达到47.8%。中型和大型企业获得贷款情况要明显好于小型企业,但获得贷款的企业比例在不同收
2013年 第1
期
入国家情况有所不同。比较来看,在低收入国家,各类企业获得贷款的比例相差较大,小型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比例不到中型企业的一半,几乎只有大型企业的三分之
一。而在中等和高收入国家,这种差距相对较小。从国别比较看,在新兴市场国家,巴西、马来西亚的中小企业获得贷款的比例较高,甚至高于高收入国家。表1 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的中小企业比例(%)
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大型企业低收入国家
16.7035.7047.80中收入国家
31.8045.6059.30高收入国家
47.7062.2068.90巴西
42.7967.5089.57墨西哥
11.667.5722.51印度尼西亚
16.5027.6347.12俄罗斯
17.2025.2764.24南非
22.9135.0040.45马来西亚57.2164.4257.89
数据来源:World Bank Enterprise Surveys(2006-2009)。
另据世界银行集团国际金融公司(IFC)2010年9月发布的报告显示,到2009年底,新兴经济体正式注册登记的中小企业中,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过融资的比例为45%-55%,如果加上未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企业,这一比例仅为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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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低收入国家
高收入国家34196215中小企业贷款/全部企业贷款中小企业贷款/总贷款图1 不同收入国家中小企业贷款占总贷款和企业贷款的比重
数据来源:World Bank Group / CGAP Financial Access 2010 Survey.
2.从融资结构看,中低收入国家中小企业贷款占总贷款和全部企业贷款的比重普遍较低,面临较多融资约束。世界银行2010年对全球142个国家的融资可得性的调查统计显示,从中小企业贷款余额占贷款总额的比重看,高收入国家为19%,而中低收入国家为15%(见图1);从中小企业贷款余额占全部企业贷款的比重看,中低收入国
家为34%,而高收入国家高达62%。这表明,与高收入国家相比,中低收入国家的银行贷款更多地发放给了大企业,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贷款较难。
3.从贷款占比看,内源融资在多数发展中国家中小企业中占比较高。发展中国家中小企业的内源融资占比多在50%以上,部分国家甚至超过80%,内源融资成为各国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来源。银行贷款等债权融资是发展中国家中小企业外源融资的主要来源,但股权融资发展总体不足。据世界银行企业调查统计,在小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中,只有14%可获得银行融资的支持,而大型企业该比例则高达25%。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在企业发展过程中起到相辅相成的作用。总体而言,发展中国家的股权融资比例较低。
二、中小企业融资国际经验
国际上已经形成多种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归纳起来有三类:一是股权融资渠道,包括业主投资、“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者投资、发行股票等。二是债权融资渠道,包括私人借款、商业银行贷款、财务公司贷款、典当贷款、贸易贷款、发行债券等。三是其他融资渠道,包括中小投资机构、融资租赁、税收优惠、财政补贴、贷款援助等。由于自身局限,中小企业单靠本身的努力无法解决融资难题,所以许多发达国家普遍采取各种金融支持政策手段,力求建立多种渠道,为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提供便利。各国(地区)对中小企业融资的金融支持政策和基本经验主要有:
1.完善法律法规,创造良好融资环境。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时,各国都奉行立法先行,从法律上对中小企业的发展和融资给予支持。一些国家的中小企业基本法都对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做了专门规定,如美国《小企业法》(1953年),日本《中小企业基本法》(1963年)和韩国《中小企业基本法》(1966)等。一些国家还制定了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专门法,如美国颁布了《机会均等法》、《公平信贷机会法》,确保中小企业获得非歧视的贷款权力;日本则颁布了《中小企业信贷保护法》、《中小企业公库法》,来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困难。
2.组建政策性金融机构。一些国家(地区)的政策性银行主要为中小企业提供流动资金贷款和固定资产投资贷款,有的还向商业银行提供担保、利息补贴等,为帮助解决企业融资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例如,日本设有商工组合中央金库、国民生活金融公库和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德国设有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国家政策性银行(德国复兴开发银行和德国平衡银行),州政策性银行;韩国设有中小企业银行等。我国台湾地区在上世纪70年代设立了台湾中小企业银行、台北国际商业银行、新竹国际商业银行、台中商业银行、台南中小企业银行、高雄中小企业银行、台东中小企业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