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 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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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政策法规,为明确甲、乙双

方的权利及义务,经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

本合同。

一、租赁场地的位置、面积、使用范围:

1、甲方同意提供位于渭南市合阳县西大街的天宏大润发层

号商铺给乙方经营。该商铺仅用于商业经营。(具体位置、面积以

甲方提供的图纸为准)

2、乙方经营的项目及商品为:

经营品类品牌名称备注

3、合同期间,乙方如需变更经营许可项目和内容时,必须以书面形

式先向甲方提出申请,所售商品必须经过甲方审核,得到甲方书面

认可后,方可变更。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金及交纳方式:

1、租赁期限为年,从2020年月日至2021年月

日(含甲方优惠)。

2、乙方的租金交纳方式为年交,合计为元,(大写:人民币)。

3、租金每期应提前三十日全额交纳,每逾期一日按当期租金的5‰

缴纳滞纳金。逾期十五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相

应责任。

4、乙方于本合同签署当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元,(大写:人民币)。在合同期内,乙方忠实履行本合同

各项条款,则于本合同期满二个月后,无其他遗留问题由甲方归还

乙方,该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三条、营业额现金管理:

1、本商城实行统一收银,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统一收银系统,并且

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乙方每日的营业额收入由甲方统一收取。2、乙方将每次的销售商品的营业收入交由收银员输入收银机,不得

有营业款短报及漏报的现象。如果有上述行为存在,经过核实,乙

方必须向甲方支付该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违约金。同时,甲方

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如果有不向顾客开具收银单或场外交易的行为,经过甲方核

实后,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未开具收银单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

违约金,如该行为给顾客造成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同时,甲

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如顾客需要开具普通发票时,甲方财务部门代为办理开具发票事宜,乙方承担开票金额5%的税金。商城不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5、结算方式:

①、乙方营业款结算方式为每15天结算一次,每月18日和3日为

财务对账日,20日和5日为结算日。如因乙方原因当期未能结算,

可累计至下一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时间则向后顺延。

②、如果甲方有替乙方垫付的款项,或乙方应该缴纳的罚款,及应

该向甲方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管理费等,甲方有权在应付款项

中进行扣除。

6、顾客使用信用卡签帐消费或商城储值卡消费,乙方应接受并须负

担手续费,如属国内信用卡则负担 %,如属国际信用卡则负担 %,商城储值卡则负担5%,以上手续费甲方在支付乙方应结货款时扣除。

7、乙方营业额不足以支付应付费用的时候,必须在次月的 6 日前

向甲方补足。否则,甲方按照乙方违约处理。

8、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对税务发票的有关规定,不得借用、冒用第三

方税务发票,否则乙方必须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四条、营业区管理:

1、乙方必须在签约的营业区按甲方指定的日期开始营业,由甲方统

一营业时间,未经过甲方许可,禁止乙方在规定的营业时间内停业,或者在甲方规定的营业时间外营业。

2、与乙方经营有关的各种证照,由乙方到相关部门办理,其费用由

乙方自负,乙方为独立法人企业,独立承担租赁及经营期间的各种

法律責任。

3、卫生防疫、消防、质检、技术监督、工商、税务、劳动监察等政

府部门的费用(罚款)征收,以及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场地

经营有关的、应该由乙方承担各种费用、税收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租赁期间的水、电、取暖、降温、物业费用接乙方的实际用量,加损耗、公掉计算收取。乙方每月30号前向甲方交纳,逾期超

过3天仍未纳时,甲方或物业有权停供水、电、取暖、降温.

5、由于乙方人员过失造成商铺和指定营业区域的物件损坏的,乙方

必须于甲方迅速取得联系并承担因修理而产生的费用。

6、甲方根据商场经营需要调整布局时,如涉及到乙方的经营场地调

整(包括位置、楼层、面积、以及其他方面),双方应本着共同发

展、互惠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对所需的变更内容协商一

致后,另定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7、合同期内,乙方如未得到甲方许可,无论整体或局部均不得以任

何形式将场地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物件转借他人,不得与第三者合作经营店铺等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第五条、商品管理:

1、乙方经营的商品和经营行为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乙方

对所经销的商品实行质量三包,并按照甲方对质量负责的惯例或方

法处理。由于乙方的商品质量原因给顾客和甲方的利益、名誉、企

业形象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甲方有权予

以处罚。

2、乙方自主经营本合同约定的品牌,乙方经营的商品不得有侵犯本

商场其他商户权益的行为,否则,均按乙方违约处理。如因乙方原

因需要更换品牌,则应通知甲方,在商场的规定范围之内由甲方协

助进行。

3、乙方必须取得经营品牌所必须的一切手续,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

方承担,由乙方手续延误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乙方人员的管理:

1、乙方员工必须遵循甲方统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其薪酬和福利

由乙方自行承担,提成和奖励方式由乙方自行制定。

2、商场营业期间,乙方员工的行为均视为乙方行为,若牵扯到相关

的违法违纪行为,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员工应该接受甲方的服务规范,无条件接受甲方现场管理人

员的管理,及服从商场各项规章制度,包括现已制定的«商管条例»。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合同。

2、若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义务,或者出现以下事项之一者,乙方可

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甲方提供的水电容量远未达到建造时已

有设计客量而使水电供应不正常(非自来水公司、供电部门的原因和

乙方拖欠水电费所致),连续过1个月的。

(2)房屋主体结构存在经质检部门确定的质量问题,而严重影响乙方

正常经营连续超过1个月的。

3、若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义务,或出现以下事项之一者,甲方有权

可方面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并要求乙方偿损失。

(1)未按约定时间交纳租金且超过约定时间20天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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