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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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质量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十五、医疗质量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为确保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落到实处,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医疗投诉和恶性医疗事故,医院实行医疗质量医院----科室----个人三级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层层签定责任书,明确各自责任,把医疗质量管理真正落实到科室和个人。

一)临床、医技科室科主任为本科室医疗质量责任人,具有确保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及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核心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在本科室的贯彻、落实。

二)各临床病床主管医生为病床医疗质量的责任人,病房专业组管理者,职称高者为病床医疗质量责任人,具体负责医院各项医疗质量管理法规、制度及诊疗常规、程序在临床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尽量避免让患者承担不合理的医疗安全风险,提高医疗质量。

三)各医技部门的项目检查医生为具体检查项目的责任人,为项目检查结果的客观、准确负责。

四)科室应制定科室对个人的医疗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并严格执行。

五)临床科主任质量责任要点1、严格执行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确保病历及时完成,内容客观、真实、完整、准确,无漏项。

2、严格依法行医,科室内无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务人员不得在科内独立开展工作,无独立操作权、处方权;不超范围行医,开展新业务、新技术,严格执行审批制度。

3、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包括首诊负责制度、会诊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疑难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危重病人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制度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新业务、新技术准入制度等在本科的贯彻执行。

4、根据本科的专业特点,制定本科常见疾病的诊治流程并严格执行;手术科室有本科的手术分级制度并严格执行。

六)放射科(含CT、MRI室)主任质量责任要点1、严格依法行医,科室内无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务人员不得在科内独立开展工作,无独立操作权、处方权;不超范围行医,开展新业务、新技术严格执行审批制度。

2、根据本科任务和人员情况进行科学分工,确保集体阅片制度的贯彻落实,规范报告内容,提高报告的准确性。

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及责任追究办法(3篇)

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及责任追究办法(3篇)

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及责任追究办法为建立更加科学的医疗纠纷预防体系,加强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责任追究管理,推动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切实保障医疗安全,根据____部《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江西省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责任追究办法》等规章制度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1.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由于诊疗过错、医药产品缺陷等原因,造成患者死亡、残疾、器官____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明显人身损害的事件。

包括但不限于医疗事故,不包括合理使用的药品不良反应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及损害人数,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分为三级:一般医疗质量安全事件。

造成____人以下轻度残疾、器官____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其他人身损害后果。

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

○1造成____人以下死亡或中度以上残疾、器官____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2造成____人以上中度以下残疾、器官____损伤或其他人身损害后果。

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

造成____人以上死亡或重度残疾。

2.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应主动向科主任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重点是医疗及护理差错、输血反应及输血感染疾病、药物不良反应、医疗器械所致不良事件等。

科室主任根据事件的情况可采用书面、电话报告医务科,由医务科根据情况____、协调各职能部门在当天给予调查处理,紧急情况立即处理,采取积极措施避免、减少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可能引起的不良后果,并做好患者及其家属的沟通工作。

责任人及科室主任必须全程参与事件的处理过程。

3.医务科负责通过网络直报向市卫生局报告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或者疑似医疗质量安全事件。

一般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应在发现之日起____日内上报;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应在发现之时起____小时内上报;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应在发现之时起____小时内上报。

二、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责任追究1.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处理结束后,责任科室要及时____相关人员对事件整个过程进行认真分析、讨论,吸取经验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行成书面材料报医务科。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三篇)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三篇)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医疗质量与安全是医疗机构的重要责任,为了保障患者的生命和身体健康,对医疗质量与安全的管理责任进行追究是必要的。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建立的一套管理规定,将医务人员个人和机构的医疗质量与安全责任进行明确,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或追责。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机构层面的责任追究: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明确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质量和安全管理不力的情况进行追责,如责令整改、停业整顿等。

2. 医务人员个人责任的追究: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违反规定、造成医疗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的行为将进行相应的追责,如扣减年终奖、降职、罚款等。

3. 患者投诉和举报的处理:医疗机构要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对患者的投诉和举报积极予以处理,对真实的投诉和举报进行调查核实,并进行相应的处理和追责。

4. 质量与安全事件的报告和处理:医疗机构要建立医疗质量和安全事件的报告制度,将发生的质量和安全事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对事件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的追责。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可以强化医疗机构对质量和安全管理的意识,加强对医务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患者的权益和生命安全。

同时,对于违反规定的医务人员和机构,也能够起到警示作用,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提升社会对医疗行业信任度。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二)是指针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时,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的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和质量。

首先,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管理责任,明确了各项管理职责的分工和衔接。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和评估,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与安全。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引言:医疗质量和安全是医疗行业的核心价值,对于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能够有效追究医疗质量和安全问题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深入探讨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的意义、内容和具体措施。

一、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的意义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在医疗机构或相关单位建立健全的追究机制,通过明确责任主体、确认责任范围、界定追究方式等,对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进行监督和追责。

它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1 保障患者权益通过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可以有效保障患者的权益。

追究责任的制度能够强化医疗机构对医疗质量和安全的管理,确保医疗行为和结果的安全可靠性,提高患者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1.2 促进医疗质量的提升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的存在,可以推动医疗行业的质量改进。

在责任追究的压力下,医疗机构将更加注重医疗质量和安全的各个环节,加强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提高医疗质量的整体水平。

1.3 增加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为医务人员提供了一个明确的约束和激励机制,有助于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意识。

同时,责任追究制度也能够帮助识别和纠正个别医务人员的不良行为,提升整体医疗团队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的内容2.1 责任主体的明确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中,必须明确各个责任主体的职责和权限。

这些责任主体包括医疗机构的管理层、医务人员、其他工作人员等。

通过明确责任主体,可以实现对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的全方位监督和追责。

2.2 责任范围的界定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还需要界定责任的具体范围。

一方面,要明确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对患者的医疗行为质量和安全的责任;另一方面,也需要明确医疗机构对内部管理和安全风险防控的责任范围。

2.3 追究方式的规定为了实现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的追究,医疗机构需要建立相应的追究方式和程序。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是指为了保障患者权益和提高医疗质量与安全水平,建立一套完整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存在的违章违纪行为或者医疗事故等责任进行追究,并做出相应的处罚或者纠正措施。

下面将从制度目的、实施方针和程序等方面进行描述。

一、制度目的1.保障患者权益:医疗质量与安全是患者就医的基本要求,通过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可以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医务人员进行追责惩处,从而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2.提高医疗质量:医疗质量与安全是医疗机构的核心竞争力,通过对医务人员的责任追究,可以促进医务人员的自我约束和提高医疗质量,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3.规范医务人员行为: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能够明确医务人员的职责和权责,规范医务人员的行为,提高医疗质量管理水平。

二、实施方针1.明确责任主体:责任主体主要包括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专业委员会。

医疗机构要加强组织管理,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医务人员要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医疗技能水平;专业委员会要发挥专业评审作用,在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2.完善制度框架:制定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的相关规章制度,明确各项具体责任和流程,确保责任追究的公平公正性。

3.建立监督机制:建立监督机制,对医务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当行为或错误操作,防止医疗事故发生。

三、应急程序1.立案与调查:对医疗事故发生后,医疗机构应及时立案,并组织专门的调查组进行调查。

调查组要收集相关证据和资料,听取相关人员的陈述,并形成调查报告。

2.责任判定:根据调查报告,医疗机构要对责任进行判定。

对于确实存在责任的医务人员,要进行追责惩处,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等处罚。

3.申诉与处理:对于受到处罚的医务人员,可以提出申诉。

医疗机构要组织专门的申诉处理机构对申诉进行受理和处理,保障申诉人合法权益。

四、监督与评估1.建立监督机制:医疗机构要加强内部监督,建立健全的制度和流程,确保责任追究制度的有效实施。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为加强医院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保障患者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的目的1. 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减少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发生。

2. 提高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规范医疗行为。

3. 建立和完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二、责任追究制度的原则1. 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 坚持责任到人、责任追究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3.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三、责任追究的范围和对象1. 医院全体医务人员。

2. 医院各部门和科室负责人。

3. 医院各级管理人员。

四、责任追究的方式和程序1. 警告:对违反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规定,情节较轻的医务人员,给予警告。

2. 罚款:对违反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规定,情节较重的医务人员,给予罚款。

3. 停职:对严重违反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的医务人员,给予停职。

4. 解除劳动合同:对严重违反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的医务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5. 行政处分:对违反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的医院管理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五、责任追究的程序1. 调查: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对医疗质量和安全事件进行调查,查明原因,确定责任。

2. 报告: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将调查结果报告医院领导和相关部门。

3. 处理:医院领导和相关部门根据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4. 公示:医院将责任追究的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 反馈:医院对责任人进行反馈,督促其改正错误,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六、责任追究的监督和保障1. 医院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医疗质量和安全的管理和监督。

2. 医院设立医疗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医疗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

3. 医院建立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医疗质量和安全信息的实时监控和分析。

2024年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3篇)

2024年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3篇)

2024年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在引入新疗法时,已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并向患者及其家属详尽阐明情况,获其签字同意,并已完成充分的技术筹备,但不幸仍发生意外的,此情形不属于医疗事故范畴。

第十条关于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责任及其程度的认定:一、针对已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案例,直接采纳鉴定结论作为依据。

二、对于未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及市医调会专家评议的案例,将采取其他评估方式。

三、在未经上述两项鉴定或评议的情况下,由医院医疗质量(安全)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团队进行讨论认定。

四、若案件已经法院判决,则采用法院的判决结论作为最终依据。

第十一条关于第三方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责任人的追责内容:当医疗纠纷导致赔偿结果时,相关责任人需依法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及行政责任。

若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市医调会、医院专家组或法院认定其不存在过错、过失或不足,则可免除其经济和行政责任。

第十二条责任人员承担医院补偿(赔偿)费用的计算方式:医院补偿(赔偿)费用的承担采用分段累加的方式,并将医疗事故和医疗过错鉴定费用、案件诉讼费用等计入赔偿总额。

具体计算比例如下:a段:____万元(含)以下,责任人承担____%;b段:____万元至____万元(含),责任人承担____%;c段:____万元至____万元(含),责任人承担____%;d段:____万元至____万元(含),责任人承担____%;e段:____万元以上,责任人承担____%。

根据不同补偿(赔偿)费额度,责任人承担的医院补偿(赔偿)费用按照上述分段进行计算。

第十三条科室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科室亦需根据分段计算的方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比例由医院规定(如泉州一院由医院、科室和医疗组三方共同承担)。

第十四条医疗纠纷、事故的责任划分与行政责任:一、对于因技术原因导致的医疗纠纷、事故,处理上遵循从轻原则,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如扣发奖金、扣发骨干补贴、全院通报批评、缓晋级或缓聘等。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范文(4篇)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范文(4篇)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范文医疗质量与安全是医疗机构工作的重中之重,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为了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从而明确医务人员的责任与义务,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并对不履行职责和违反规定的行为给予相应的追究和惩处。

下面是一个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的范本,供参考。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内所有医务人员。

三、责任体系及分工1. 医疗机构负责人:(1)负责医疗质量与安全工作的整体策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得到有效实施。

(2)制定和修订相关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和政策。

(3)对医务人员的医疗质量和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对工作成绩进行表扬或奖惩。

2. 科室负责人:(1)负责本科室的医疗质量与安全工作,组织和指导本科室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2)及时发现和纠正本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问题,并报告上级领导。

(3)对本科室医务人员的医疗质量与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对工作成绩进行表扬或奖惩。

3. 医务人员:(1)遵守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规范和操作规程。

(2)认真履行职责,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3)发现医疗质量和安全问题,及时报告上级或相关部门,并积极配合整改。

四、责任追究制度1. 对于违反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的医务人员,采取以下惩处措施:(1)口头警告:对轻微违规行为,可以采取口头警告,提醒医务人员及时改正错误。

(2)书面警告:对多次或严重违规行为,可以采取书面警告,要求医务人员认真思考问题原因,并签订书面承诺方可解除警告。

(3)记过处分:对严重违规行为,可以给予记过处分,限制晋升或考核等权利,必要时可以暂时停职或降职。

(4)记大过处分:对故意或严重违规行为,可以给予记大过处分,取消晋升或考核等权利,必要时可以调离原部门或开除。

医疗安全责任的追究制度范文(3篇)

医疗安全责任的追究制度范文(3篇)

医疗安全责任的追究制度范文一、为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明确医疗纠纷的责任,警醒有关责任人员,保障病人及医院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二、医疗纠纷的评析内容:1、医疗纠纷的原因及性质。

2、医疗纠纷的评析结果:可以避免、存在缺陷、不可避免。

三、医院在纠纷处理终结后____日内由医疗纠纷领导小组及有关业务骨干进行认真的评析,按情节及后果,认定纠纷性质为可以避免、存在缺陷或不可避免。

1、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认定为可以避免的医疗纠纷:(1)上级医疗事故专家鉴定组鉴定属医疗事故的。

(2)由其他缺陷直接导致的医疗纠纷。

2、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认定为存在缺陷的医疗纠纷:(1)在整个诊疗护理过程中,存在医疗管理缺陷、医德医风缺陷或其他缺陷,但够不上“可以避免”的医疗纠纷;(2)存在医疗缺陷,但该缺陷与不良后果无直接因果关系。

3、符合下列条件,应认定为不可避免的医疗纠纷:(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六种不属医疗事故的情形。

(2)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无过失,由难以预见或虽在预料之中,也已采取了预防措施,但终因难以防范的原因而导致的医疗意外。

4、司法鉴定结论为医院有责任的可认定为可避免的纠纷,也可认定为存在缺陷。

5、对于一些特殊情形的医疗纠纷由医疗纠纷领导小组酌情认定。

四、可以避免的医疗纠纷的处理:1、负全部责任的,扣回责任科室的当月奖金的____%,主要责任人承担医院补偿(赔偿)费用的____%(最高不超过____元);经论证,科主任负有责任的,承担赔偿费用的____%(最高不超过____元)。

2、负次要责任的,扣除责任科室当月奖金的____%,主要责任人承担医院补偿(赔偿)费用的____%(最高不超过____元)。

视情节,科主任承担____%的赔偿费用(最高不超过____元)。

五、存在缺陷的医疗纠纷的处理:扣除责任科室当月奖金的____%,主要责任人承担医院补偿(赔偿)费用的____%(最高不超过____元)。

次要责任人承担主要责任人承担的费用的____%。

医疗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医疗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医疗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制度为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防止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我院医疗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一、管理与预防(一)、医院各科室及部门要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常规,强化医疗安全责任心,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建立和完善运转有效的医疗质量管理体制和质量控制体系,严防各类医疗事故的发生.(二)、医务人员在执业活动中按照技术操作规范,坚持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突出诊疗行为的合理性。

(三)、尊重患者对病情、诊断、治疗的知情权利,在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时履行告知义务,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四)、严格执行病历书写制度,按新的《病历书写规范》及《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要求,及时完成病历书写,并做好病历保存及归档工作。

(五)、医务人员应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规范处方书写,做好药品的审核、调配、核对、发放。

(六)、认真执行各种消毒隔离制度,减少院内感染发生;严格一次性用品的使用、购进、管理及消毒、毁形、回收工作。

(七)、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要求,做好药品、药械的购进、验收及管理工作。

(八)、各科室加强对大型、精密仪器的保养和维护工作,保证正常运行。

二、追究与处罚(一)、本制度适用于受聘在岗的医院全体员工。

(二)、医疗投诉或纠纷事件由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分析、讨论,认定投诉或纠纷事件的性质、责任程度和主要责任人,根据医院《医疗质量管理方案》及《奖惩制度》进行相应责任追究和处罚。

(三)、对于由于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不能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我院医疗规章制度,违反医疗技术操作常规,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态度不认真,告知不到位等,给病人造成延误诊疗、增加费用或造成较大伤害,按医院相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及相应经济处罚。

(四)、凡因私自会诊、出诊、诊治等原因引发的医患纠纷、医疗事故以及经济赔偿等一切后果全部由个人承担,院方一概不予承担。

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追究制度

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追究制度

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追究制度一、总则1. 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确保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内所有医疗活动及相关工作人员。

3. 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是医疗机构的生命线,所有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二、责任追究原则1.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的责任。

2. 遵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责任明确、处理公正”的原则。

3. 医疗质量与安全问题一经发现,应立即启动追究程序。

三、责任划分1.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对医疗质量与安全负总责。

2. 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医疗质量与安全负直接责任。

3. 医务人员对本人的医疗行为负责。

四、追究范围1. 违反医疗操作规程,导致患者损害的行为。

2. 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及医疗纠纷。

3. 医疗文书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及时。

4. 医疗设备使用不当,造成患者损害。

5. 其他违反医疗质量与安全规定的行为。

五、追究程序1. 发现医疗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上级管理人员。

2. 由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组织调查,收集证据,明确责任。

3. 根据调查结果,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理。

4. 对于重大医疗事故,应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并配合调查。

六、处理措施1. 根据医疗事故的严重程度,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警告、记过、降职、解聘等处理。

2. 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医疗事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 对于医疗差错,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4. 对于医疗纠纷,应积极协调解决,必要时可依法进行诉讼。

七、预防措施1. 加强医疗质量与安全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责任意识。

2. 定期开展医疗质量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3. 完善医疗操作规程,确保医疗活动规范进行。

4. 加强医疗设备的维护与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3. 本制度的修改和完善,应根据实际情况和上级要求进行。

医院医疗事故(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

医院医疗事故(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

医院医疗事故(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医院医疗事故(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增强医务人员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事故的发生,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等法规,结合医院的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因临床、医技、护理等因素引发的院内医疗纠纷。

各科应进一步健全各项医疗制度,加强医疗质量管理,重视医疗安全工作,制定医疗事故防范预案,积极防范医疗事故、医疗纠纷的发生。

第二章医疗纠纷受理医疗纠纷发生后,首先当事科室负责人及当事人应积极做好患者及家属的解释工作,并妥善保存病历,收集和保存有关实物及证据等,尽量把矛盾纠纷化解在科室层面,并及时上报医务科。

医务科接到报告后,应按有关规定立即封存有关的病历资料及相关物品,对医疗纠纷进行调查核实和调解,及时组织XXX讨论,得出初步结论,并将情况如实向业务院长或院长报告,向家属通报、解释,并组织力量维护医院正常工作秩序。

较为复杂或严重的医疗纠纷由业务院长或院长根据医务科的报告,组织院内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讨论和鉴定,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医务科严格按照医院《医疗纠纷投诉处理程序》的要求,负责进行接待、调查、处理等相关的工作,并将处理结果上报分管院长和院长。

医疗纠纷发生后经医患双方协商,同意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由医务科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准备相关资料,报分管院长、院长同意后,按程序进行。

第三章医疗纠纷鉴定医院医疗纠纷事故技术鉴定小组承担医院医疗纠纷鉴定工作,其程序如下:各科室对发生的医疗纠纷必须组织XXX讨论和评析,并把结果及时上报医务科。

纠纷主要责任人和其他责任人要写出书面报告材料,包括事故发生经过、自己应负的责任及吸取的经验教训。

医务科负责收集患方投诉材料。

整理有关资料,组织有关医疗、医技、护理、管理方面鉴定专家进行医院内的医疗纠纷鉴定。

医疗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范文(4篇)

医疗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范文(4篇)

医疗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部工作人员的行为,包括医生、护士、药剂师等医疗人员以及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内容包括医疗安全责任的明确、追究的程序与方法等方面。

第四条医疗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的目标是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权益,促进医疗机构内部的自律和规范化管理。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和操作指南,明确医疗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的执行流程。

第二章医疗安全责任明确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医疗安全责任,将其纳入医疗工作的各个环节。

第七条医疗安全责任的明确包括以下内容:(一)领导责任:医疗机构领导要对医疗安全工作负总责,并明确具体责任人;(二)部门责任:各部门要负责本部门内的医疗安全工作,并明确具体责任人;(三)个人责任:医务人员要履行相应的医疗安全责任,在各自工作中做到尽职尽责。

第八条医疗安全责任明确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由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公示在医疗机构内部。

第三章医疗安全责任追究的程序与方法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医疗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追究的程序与方法。

第十条医疗安全责任追究的程序包括以下环节:(一)发现问题: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问题发现机制,及时发现医疗安全工作方面的问题;(二)调查取证: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取证,搜集相关证据材料;(三)责任认定:根据调查取证结果,对责任进行认定;(四)追究责任:对认定的责任人进行相应的追究措施。

第十一条医疗安全责任追究的方法包括以下措施:(一)警告处罚:对违反医疗安全规定的责任人给予警告处罚;(二)限制行为:对严重违反医疗安全规定的责任人可以限制其从事某些行为或者工作;(三)停职检查:对严重违反医疗安全规定的责任人可以停职检查;(四)撤职处理:对严重违反医疗安全规定的责任人可以撤职处理;(五)追究法律责任:对构成犯罪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及责任追究办法范本

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及责任追究办法范本

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及责任追究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对于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监测、报告及责任追究,并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是指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与患者生命健康相关的不良事件。

第三条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报告与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规定责任追究办法,并向全体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和宣传,加强对医疗质量安全的保障。

第二章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明确责任部门、程序和要求。

第六条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事件基本信息、事件发生的原因分析、事件对患者造成的影响、采取的补救措施、相关责任人员和责任部门。

第七条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的程序如下:(一)发生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后,责任人员应当立即向医疗机构的质监部门报告;(二)医疗机构的质监部门应当及时召集相关部门进行事件调查,并制作调查报告;(三)调查报告应当及时报送医疗服务质量管理部门;(四)医疗服务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审核调查报告,并根据情况报送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进行分类管理,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影响程度,分为一般事件、重大事件和特别重大事件。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每年定期对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进行报告,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社会公布。

第三章责任追究办法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依法对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进行责任追究,建立健全相应的办法和程序。

第十一条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责任追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对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包括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二)追究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民事责任等;(三)追究医疗机构的管理责任,包括罚款、停业整顿等;(四)追究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包括责令整改、处罚等。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责任追究的程序和要求,明确责任追究的机构、部门和人员。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范文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范文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范文一、前言医疗质量与安全是医疗行业的核心问题,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是医务人员的首要责任。

为加强医疗质量与安全的管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本制度制定。

二、目的本制度的目的在于明确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的主体和范围,规范责任的追究程序与方法,加强医务人员的管理,提升医疗质量与安全水平。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从事医疗工作的医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医生、护士、技术人员等。

四、责任主体(一)医务人员个体责任:医务人员对自己完成的工作负有直接的责任。

(二)科室责任:科室负责对所属医务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三)医疗机构领导责任:医疗机构领导要对全院医疗质量与安全工作负总体责任,落实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措施。

五、责任范围(一)医务人员个体责任范围:1. 患者安全责任:医务人员应当尽职尽责,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健康。

2. 临床诊疗责任:医务人员应当准确把握患者的病情,制定合理的诊疗方案,并进行科学、规范的治疗。

3. 技术操作责任:医务人员应当掌握并正确使用医疗设备和技术,确保操作的安全和有效性。

4. 信息记录责任:医务人员要准确、完整地记录患者的病历信息,确保患者的信息安全和可查询。

5. 患者知情责任: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提供诊疗过程中的风险和可能的后果,取得患者的知情同意。

(二)科室责任范围:1. 组织培训责任:科室负责组织医务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提升其专业水平和安全意识。

2. 监督管理责任:科室负责对所属医务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三)医疗机构领导责任范围:1. 制定相关制度:医疗机构领导要制定医疗质量与安全相关的制度和政策,明确各级责任。

2. 落实人员配备:医疗机构领导要合理安排医务人员的配备,保证医疗工作的正常开展。

3. 质量检查与评估:医疗机构领导要对医疗质量和安全进行定期的检查和评估,确保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六、责任追究程序与方法(一)责任追究程序:1. 接到投诉或发现问题后,应当及时召开相关会议,对问题进行调查和初步分析。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三篇)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三篇)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医疗质量与安全是一个国家发展的重要方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是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的有效手段。

为了做好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各级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一、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的基本原则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分级管理原则。

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规模的不同,制定相应的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责任的精准落实。

(二)全员参与原则。

全体医务人员都应对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负有责任,而不仅仅是医疗质量管理部门或专业人员的责任。

(三)激励约束相结合原则。

通过建立一套激励和约束机制,激励医务人员积极参与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惩处。

(四)公正透明原则。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应公正、透明,不偏袒任何一方,所有参与机构和人员都要接受监督。

二、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主体责任(一)医疗机构的主体责任1.建立健全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2.明确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责任到人。

3.组织医疗质量与安全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安全意识。

4.建立医疗质量与安全工作的考核评价体系,激励医务人员积极参与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

5.定期进行医疗质量与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

6.对医疗事故和严重质量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二)医务人员的主体责任1.严格遵守医疗质量和安全规范,不得违法违规操作。

2.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

3.积极参与医疗质量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专业水平和安全意识。

4.主动发现和报告医疗事故和不良事件,及时采取救治措施并配合调查。

5.积极配合医疗质量和安全检查和评估工作,接受监督。

6.自觉接受医疗质量与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三、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的具体措施(一)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档案,备案情况由区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进行监督。

医疗安全责任的追究制度(3篇)

医疗安全责任的追究制度(3篇)

医疗安全责任的追究制度是指对医疗机构、医疗从业者在医疗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责任进行追究的制度。

一般来说,医疗安全责任的追究分为两方面:1. 对医疗机构的追究:医疗机构是提供医疗服务的主体,其应该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医疗安全。

如果医疗机构在管理上存在缺陷,导致医疗事故发生,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赔偿责任等。

2. 对医疗从业者的追究:医疗从业者是直接参与医疗活动的人员,其应该按照职业道德和医疗规范履行职责,确保患者的安全。

如果医疗从业者在医疗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或者医疗事故,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赔偿责任等。

为了保障医疗安全责任的追究有效进行,需要依靠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责任法》对医疗机构和医疗从业者的责任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追究责任的程序和赔偿方式等。

此外,还需要建立健全的医疗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医疗事故的监测和报告,及时发现和处理医疗风险,确保患者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医疗从业者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医疗安全意识和专业水平,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医疗安全责任的追究制度(2)是指针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发生的疏忽、失误、违规行为等导致患者受损的情况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医疗安全责任的追究制度通常包括以下方面:1. 法律责任: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的职责和义务,并规定了相应的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如医疗事故责任追究、医疗纠纷处理等。

2. 惩罚性责任:对于涉及严重疏忽、失误等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相关部门可以采取惩罚性措施,如暂停执业资格、撤销执业许可证、罚款等。

3. 行政责任:除了法律和惩罚性责任外,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还应承担一定的行政责任。

相关部门可以根据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违规情况,对其进行警告、通报批评、约谈等行政处罚措施。

4. 经济责任:医疗事故导致患者受损的情况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医院医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医院医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医院医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医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追究制度一、背景和目的医院作为医疗服务机构,承担着保障患者安全和医疗质量的重要责任。

为了加强医院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医疗工作的安全、稳定和高效进行,制定并实施医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是必要的。

本制度的目的是明确医院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和要求,规范医院内部的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医院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所有部门和人员,包括医院领导、医务人员、护理人员、行政人员、技术人员等。

三、责任追究原则1. 安全责任制度:医院领导层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立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2. 安全责任明确:医院内部各部门和人员要明确自己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责和义务,确保各项安全工作得到有效开展。

3. 追究责任制度: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事故或给医院造成损失的人员,将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责任追究。

四、责任追究措施1.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医院领导层要制定医院的安全生产目标,并将其分解到各级管理人员,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区域。

2. 安全生产检查和考核:医院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和考核制度,定期对各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医院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确保员工能够正确应对突发事件。

4.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处理:对于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医院要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查明事故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5.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医院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于安全生产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给予奖励,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人员进行相应的惩罚。

五、责任追究程序1. 事故发生: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相关人员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2. 调查和核实: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将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和核实,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人。

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及责任追究办法范文(三篇)

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及责任追究办法范文(三篇)

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及责任追究办法范文医疗质量安全是一项关系到病患生命安全和健康的重大事项。

为了保障病患权益,及时发现和解决医疗质量安全问题,各医疗机构应建立和完善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并对责任进行追究。

下面是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及责任追究办法的一个范本。

一、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1. 定义和范围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是指在医疗过程中涉及医生、护士、药师、患者等各方责任,导致患者受到损害或危害的行为、事件或结果。

2. 报告责任人医疗机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报告和管理工作。

同时,所有医务人员、护理人员、药剂师等与患者直接相关的工作人员也应负有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的责任。

3. 报告依据和内容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应依据医疗机构的内部管理规定、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地方有关医疗质量安全的要求进行。

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事件的基本情况、责任人员、原因、处理措施以及可能造成的后果等。

4. 报告途径和流程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书面报告、电话通知等途径进行。

报告流程应包括事件发生—责任人员通知质量管理部门—质量管理部门收集信息并评估—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事件的处理和记录等步骤。

5. 保密和保护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应确保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并保护相关人员的隐私权和利益。

每个报告都应被视为机密信息,仅在必要的情况下与相关人员共享。

二、责任追究办法1. 责任追究的原则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责任追究应遵循以下原则:(1) 事实真实、客观公正原则:根据相关证据和调查结果,对负有责任的人员进行事实真相的认定,做到客观公正。

(2) 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并重原则:既要严格追究主体责任人员的责任,也要对监管或管理不力的人员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3) 事故性质与责任程度相匹配原则:根据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确定相应的责任追究方式和措施。

2. 追究的方式和措施对于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责任追究,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和措施:(1) 警告或通报批评:对于责任轻微的人员,医疗机构可以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的处理。

医疗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医疗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医疗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一、医疗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

建立医疗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责任到人,落实责任制。

二、各科室主任、护士长为本科室医疗安全第一责任人,承担科室医疗安全管理责任。

三、治疗组长为本组医疗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承担直接管理责任。

要配合科主任、护士长积极进行医疗安全教育和医疗风险防范工作,依法规范做好各项医疗工作和医疗风险评估。

四、主治医生、经治医生和护士为所管患者的责任人,承担所管患者的安全责任。

要做好各项诊疗工作,发现安全隐患或安全事件及时向治疗组长、科主任或护士长报告;并向有关职能部门和院领导汇报。

五、各级医疗安全管理人员要加强医疗安全管理,优化医疗流程,为临床规避医疗风险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因管理不善、缺乏执行力或应对危机不力造成医疗安全责任事件或严重影响者,追究当事者和管理者的责任。

六、医疗安全责任事件是指因管理失职或严重违反医疗核心制度、诊疗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范、未履行或充分履行告知义务、未执行临床技术准入标准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等造成严重后果,给医院造成严重影响和损失的管理和诊疗行为。

对于造成下列医疗安全责任后果的医务人员或相关管理人员将予以责任追究:1.手术病人(包括治疗或检查)身份错误;2.手术部位错误;3.组织或器官错误切除或严重损伤;4.手术器械或物品遗留体内;5.血型输入错误;6.严重用药错误;7.非法执业或超越自身能力水平实施诊疗造成伤害后果;8.严重疾病的诊断错误或漏诊;9.没有手术指征或存在手术禁忌症实施手术造成伤害后果;10.因管理混乱或违反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医院感染等伤害后果;11.值班医生救治不到场或急诊会诊不及时造成伤害后果;12.随意涂改、篡改、隐匿、销毁或丢失病历;病历项目不全、缺失临床操作或重要记录、没有执业医生签字或病历严重缺陷造成举证不能;13.延报、漏报、瞒报医疗安全或医疗事故隐患造成伤害后果;14.有创治疗或有创检查、贵重治疗或贵重检查、特殊治疗或特殊检查、自费治疗项目或自费药物(耗材)等各类没有告知的行为;15.排查、监督不力或不能及时发现并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而酿成安全事故;出现严重并发症没有及时请示上级医生和科主任;16.发现不良医疗事件或安全事故后,不积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及整改,造成伤害扩大或导致严重安全事故发生;17.经医院医疗纠纷鉴定专家委员会和医院医疗质量、安全工作管理委员会确定的其他原因引发的医疗责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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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正式)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2299-97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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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医疗纠纷、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

增强广大医务人员安全意识,特制定此制度。

一、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一)急、危、重患者的处理1.凡急、危、重患者来院就诊,接诊医师必须积极认真负责地进行诊治或抢救。

本人不能胜任抢救工作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科主任会诊。

需住院的由首诊医师收入病房,交给住院部接诊医师。

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任人扣2分;科主任负管理责任;未及时请上级医师或科主任会诊,需住院而未收入院,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医疗组及责任人承担。

2.对不属于本专业诊治范围的患者,首诊医师将问诊、查体、相关检查或处理后的情况记录在门诊病历中,请相关科室会诊,会诊医师将会诊情况记录门诊病历中;需住院时由首诊医师协助相应科室收入病房,交给住院部接诊医师。

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任人扣2分:科主任负管理责任;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或医疗组及责任人承担。

3.涉及两个科室以上患者,首诊医师必须积极、认真、负责地进行诊治或抢救,并根据病情请相关科室会诊,视患者病情判断患者归属,根据病情需要必要时请科主任会诊。

需要住院的患者,病房不得借故拒收。

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任人扣2分;科主任负管理责任;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或医疗组及责任人承担。

4.对于发生严重推诿患者的医师,责任人扣5分;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责任人承担。

(二)慢诊患者的处理1.患者来院就诊,接诊医师应根据此次就诊的主要病情来进行诊治,不能明确诊断及治疗的应请本科上级医师会诊。

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任人扣2分;科主任负管理责任。

不能明确诊断及治疗的如果未请本科上级医师会诊,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医疗组及责任人承担。

2.接诊医师经过问诊、查体及辅助检查结果认为不属本科疾病时,如患者一般状况欠佳,接诊医师负责组织送往相关科室并落实接诊。

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任人扣2分;科主任负管理责任。

二、认真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一)经治医师查房1.每天对所管患者最少2次(晨间、午后)查房,违反规定一次,扣2分。

2.对急、危、重患者和新入院及术后患者,随时查房,及时发现和掌握病情变化,及时采取有效诊疗措施,违反规定一次,扣5分。

3.节假日、双休日必须做到巡视性查房,违反规定一次,扣2分。

4.夜间值班,要对病区所有患者进行经常巡视性查房,发现和掌握病情变化,及时采取紧急有效的诊疗措施;疑难急重患者请上级医师会诊。

违反规定一次,扣5分。

5.上级医师查房前,整理病历,病程记录最少记录到查房前一天,各种检查结果置于病历中。

违反规定一次,扣2分。

6.主治医师、科主任查房记录,经治医师于12小时完成,并于当日遵照上级医师查房指示完成医嘱的更改和执行。

因客观原因不能执行上级医师医嘱时,必须向上级医师汇报,并在病程记录中记载。

违反规定一次,扣2分。

7.由于违反上述规定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当事人承担。

(二)主治医师查房1.新入院患者,必须在48小时内完成首次查房。

违反规定一次,给予经济处罚。

2.每周至少带医疗组查房1次。

违反规定一次,给予经济处罚。

3..于查房后24小时内检查经治医师对指示的执行情况和记录完成情况,并签字认可。

违反规定一次,扣2分。

5.由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当事人承担。

三、认真执行《临床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一)值班医师要做到按时交接班。

接班医师未到岗,值班医师不允许下班;接班医师因故未按时(迟到)接班,应提前30分钟电话告知值班医师;接班医师未到岗﹙已电话告知值班医师﹚,值班医师离岗﹙下班﹚,值班医师按脱岗扣2分;接班医师未到岗﹙未电话告知值班医师﹚,值班医师离岗﹙下班﹚,值班医师、接班医师均按脱岗扣2分,并按劳动纪律考核条款考核脱岗时间;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或医疗组及当事人承担。

(二)值班医师必须坚守岗位。

对擅离职守者,扣5分。

(三)值班医师在值班时(包括双休日、节假日、夜班),患者出现病情变化,要及时给予处置,经治医师解决不了的要做到逐级请示,并把病情变化及处置情况详细地记录在交班本上,还要记录到病程记录中,值班医师对患者病情变化处置有困难,不请示、不汇报或处置不及时的,发生一次,值班医师扣5分,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及当事人承担。

(四)值班医师接班后,对全科住院患者进行查房。

对危重患者要不定期查看,及时发现病情变化,及时处置。

未能及时发现患者病情变化,值班人员扣5分,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及当事人承担。

(五)值班医师向接班医师交班时,对危重及病情出现变化的患者做到床头交班,并书写交接班记录﹙包括值班病程记录﹚,交接班医师签字。

未按时写交接班记录或无医师签字,视为未交接班,发现一次,值班医师、接班医师扣2分,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及当事人承担。

(六)交班记录本要求书写内容:新入院患者的病情和特殊用药及科室原患者的病情变化等,要认真、全面、详实地书写,发现少填写一项内容,值班医师扣2分。

四、认真执行《术前讨论制度》认真执行术前讨论制度,讨论结束后按照要求向患者及家属交待,填写医患沟通单。

术前讨论至少应于患者手术前一天完成,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及当事人承担。

五、认真执行《死亡病例讨论制度》(一)患者死亡后,于1周内完成死亡讨论。

未按时完成死亡讨论,科主任、业务院长扣5分。

(二)凡死亡病例,医疗组医师或值班医师要征求(动员)家属意见,是否同意进行尸检。

尤其是对死亡原因不清楚、交通肇事、打仗斗殴等非正常死亡的和家属对医疗及死亡原因持有疑义的,坚决动员进行尸检。

家属同意或不同意进行尸检,都应在病历首页“是否同意尸检”栏内进行签字,而且要在病程记录中体现,同时要在医患沟通单上签字、印手印。

违反上述规定的,节假日、双休日、夜班时对值班医疗组扣2分;正常工作日对医疗组人员扣2分。

(三)死亡病例讨论内容要记录在病历中,同时也要及时、详实地记录在《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中。

死亡病例无死亡讨论,发现一份,经治医师扣5分;科主任负管理责任。

死亡病例讨论内容未及时、详实地记录在《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中,发现一次,经治医师扣2分;科主任负管理责任。

六、认真执行《危重患者抢救制度》(一)医护人员无论是本人发现或接到患者家属呼救信息及其他医护人员发出协助抢救的信息后,应迅速到达现场,如医护人员态度冷漠,“见死不救”,一经查实,扣5分,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当事人承担。

(二)抢救记录要及时、详实,并简明扼要地将抢救经过手写记载于《危重患者抢救记录本》中,违反上述规定的,记录人、主治医师扣5分,科主任负管理责任。

七、认真执行《会诊制度》(一)急诊会诊(急诊科会诊)要求接到电话后10分钟之内到达请会诊科室,会诊后认真书写会诊记录。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会诊科室﹙现场﹚和会诊后不写会诊记录的,责任人扣2分;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或医疗组及责任人承担。

(二)普通会诊,申请会诊科室要认真填写会诊申请单;被邀请会诊医师要亲自检查患者、阅读病历,不要只听病情汇报;会诊后要认真填写会诊意见。

申请会诊科室,会诊申请单填写不符合规定的,填写会诊申请单的医师扣2分;会诊医师违反上述规定的,扣2分。

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及责任人承担。

八、认真执行《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对不应该输血的患者进行输血或应该输血的而没进行输血的,查实一次,当事人扣5分,科主任负管理责任。

九、认真执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实施要点(一)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入院记录、病程记录和出院记录的,发现一次,当事人扣2分;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或医疗组及当事人承担。

(二)手术记录原则上由术者在24小时内完成书写;特殊情况下由第一助手书写时,术者应签名认可。

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任人扣2分;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医疗组及当事人承担。

(三)病历严禁使用刮、粘、涂等方法改动病历内容;需要改动的,应当用双横线划在须要改动的文字上,修改人在改动处下方填写修改时间并签名;同一页病历记录修改不得超过三处。

违反上述规定的,当事人扣2分;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及当事人承担。

(四)患者及家属(律师、公安局、法院、卫生行政部门等)复印过的病历(包括护理文献)不允许改动。

如发现改动,经治医师(护士)扣5分;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或医疗组﹙护理组﹚及当事人承担。

十、认真执行《医务人员三基训练制度》(一)根椐实际情况由医务部、护理部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进行三基培训。

有计划未组织实施或无计划也未组织实施,医务部、护理部主任给予经济处罚。

(二)医务人员无故不参加培训,每次扣5分。

(三)对考试不合格﹙不参加考试﹚者,每次扣5分。

十一、认真执行《医嘱制度》(一)长期及临时医嘱要求在接诊后1.5小时以内开出。

违反此规定的,经治医师扣2分;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医疗组及责任人承担。

(二)长期医嘱单一页超过6项停止医嘱,应重新整理医嘱,即在最后一项医嘱下格线上划一道蓝线,重新整理的医嘱另起一页,用红笔写上“重整医嘱”,重整医嘱的时间应按重整当日时间填写。

违反上述规定的,经治医师扣2分。

(三)除急诊抢救和手术中,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

如有违反者,责任人扣2分。

(四)医师在诊疗过程中的各种医嘱,必须与病情和病程记录一致。

违反此规定的扣2分。

十二、认真执行《手术知情同意制度》(一)手术知情同意书决不允许事后填写或增加内容。

患者由于病情等原因不能亲自签字者,要委托(写委托书)其代理人签字。

患者及家属在告知书上必须写明“知晓以上N项风险内容,愿意承担(不承担)手术风险,同意(不同意)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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