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造产品标识及追溯性的管理办法doc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规定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规定1、目的和适用范围对产品进行标识是为了识别产品,防止不同型号的产品出现混用。
当需要时,可通过标识追溯产品生产过程的原始状态,查找不合格产生的原因,从而采取相应纠正措施。
适用于本公司原材料贮存投放、产品生产过程、搬运过程的标识管理。
2、职责2.1由质检部制订和监督实施本管理规定和《标识样式一览表》。
2.2各部门、生产车间、仓库负责本部门产品标识的管理3、程序3.1产品质量状态标识要求:3.1.1质检部或生产车间对采购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分别按《进货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过程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最终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进行检验、试验工作,确定其质量状态。
3.1.2质检员按要求填写各种检验记录,正确反映检验对象的检后状态。
样品做明显状态标识,并做好来样检验登记。
3.1.3所有受检产品,在试验前均视为“待检”状态。
检验时在产品适当显眼位置挂检验牌,防止无关人员靠近。
3.1.4已检验未能确定状态的物品以“待处理”标识,确定后给予明确标识。
3.1.5经检验和试验的合格品,在适当显眼位置加上“合格”标识。
3.1.6经检验和试验的不合格品,在适当显眼位置上加“不合格”标识。
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规定处理。
3.17状态表示方法:■标识:标识牌、标签、批准的印章、标识卡等。
■记录: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和成品检验记录。
■定置堆放(放置指定的区域)以区分物品状态。
3.2进货标识原材料进公司须按指定的位置摆放。
抽样验证前到检验期须挂“待检”标牌标识。
验证合格挂“合格”标牌标识。
验证不合格挂“不合格”标牌标识。
经判定退货时挂“退货”牌标识。
原材料入库须分类堆放,挂卡标明名称、规格型号、厂商、数量等。
可能时做到定置堆放。
3.3生产过程标识生产车间、各岗位于产品生产过程须根据规定做好产品检验项目。
按检验结果做好产品标识,填写标识记录或标卡,经办责任人签名。
过程出现不合格时须明确标识,可能时加以隔离放置。
产品标识及可追溯性管理办法
产品标识及可追溯性管理办法1 目的在生产制造过程中,通过对产品进行标识,确保能清楚、有效的识别状态,防止错用或误用,保证成产品质量及可追溯性.2 范围本公司原辅材料、半成品及成品标识及可追溯性的控制。
3 定义3.1 标识是指通过标识、标记或记录来识别产品特定特性或状态.标识分为产品标识和状态标识。
产品标识确保在产品实现全过程中有效区别产品不同类别、型号、规格;状态标识确保产品实现全过程中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对产品状态有识别的要求时,能有效识别出不同的产品状态(含RoHS 等环保标识),两者可单独标识,也可合二为一使用。
3.2 可追溯性根据记录的标识、标记,追踪产品的历史、应用情况及所处场所的能力.4 职责4。
1 质量部4.1.1 负责做好外购物资检验状态的标识,并对标识和可追溯性实施情况进行监管。
4.1.2 对制造过程中的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进行监管。
4。
1.3 对最终产品的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进行监管。
4.2 事业部各分厂4。
2.1 负责明确制造过程中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的要求。
4。
2。
2 负责制造过程中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要求的实施。
4。
2。
3 负责明确暂存区内成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要求,并按要求实施。
4.2.4 分厂各班组按要求做好产品标识.4。
3 仓库4。
3.1 原材料仓库负责做好外购物资的库存有效性管理(如月份、呆料、超期等)标识及出库分料标识。
4。
3。
2 成品仓库负责明确成品仓中成品的标识要求并实施。
4.4 工艺中心4。
4。
1 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制定及修改。
4.4.2 负责产品标识单(标签)的样板制作、验收.4。
4。
3 负责物料及成品的合格、不合格、待验和待处理等标识牌的设计制作、验收。
5 工作内容5。
1 外购物资标识和可追溯性5.1。
1 外购物资储存区域可为:待检区、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区。
5.1.2 外购物资标识可分为:合格、不合格、特采共三种状态.进料检验后贴上相应标识。
5。
1.3 尚未检验的外购物资须存放在待检区域,直接使用供方的合格证或装箱清单进行标识.5。
(完整版)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受控状态:发放号:编号版次A/0 拟制审核批准日期日期日期1.0 目的在生产、存储、交付等产品实现过程中,以适当方式对生产的产品、所需原材料进行标识,以防止混用或误用,并表明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状态。
当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由于法律、法规的要求而进行产品追溯时,能够追溯到产品的所有信息,便于采取后续的纠正/预防措施。
2.0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本公司产品实现的全过程中(不包括设计开发阶段)产品标识及其状态标识、可追溯性标识及记录的控制。
3.0职责3.1质量保证部3.1.1负责组织制定标识控制要求,并对其实施有效性进行监控。
3.1.2负责对检验记录中的可追溯信息进行确认,并记录检验结果。
3.1.3 负责监督标识和可追溯性要求的实施。
3.2采购管理部3.2.1负责对仓库内物品的标识。
3.2.2负责根据各产品的可追溯范围,在采购合同中要求供方提供必要的追溯信息。
3.2.3负责物资出入库、产品交付环节的追溯记录,并将产品交付的追溯信息传递给市场销售部。
3.3生产计划部3.3.1负责生产过程中各产品的状态标识。
3.3.2负责根据产品追溯要求,在成品、半成品上粘贴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标识。
3.3.3负责对质量判定后的物资进行状态标识。
3.3.4负责对生产过程中的可追溯性物资进行标识和记录。
3.4市场部3.4.1市场部负责根据销售合同的要求,收集保存初始分销商、用户以及购买的产品的可追溯性信息。
3.4.2市场部负责产品交付后的服务维修备件的可追溯性信息的记录。
4.0工作程序4.1标识的设定4.1.1标识分类在产品实现的全过程中,对采购进货产品、中间过程产品和最终产品进行标识的形式有三种:a.产品标识:区别产品,防止混用错用,如:采购件或整机成品上的标签或铭牌;b.状态标识:表示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状态的标识,如:合格、不合格、待检状态;c.可追溯性标识:为实现产品可追溯性目的的标识。
4.1.2产品标识4.1.2.1产品标识的范围:a.进货产品;b.在制品;c.最终产品;d.可销售或维修备件。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规范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规范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定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的规范。
准确的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是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的关键因素。
为了满足市场需求,确保产品的合规性和质量,我们制定了以下管理规范。
2. 产品标识要求2.1 产品标识的内容应包括以下要素:- 产品名称- 制造商名称或商标- 产品型号或规格- 批次号或生产日期- 产品认证标识(如适用)2.2 产品标识的位置应明显易见,并不易被磨损或剥落。
2.3 产品标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遵守行业标准。
3. 可追溯性管理要求3.1 生产过程中,应建立完整的产品生产记录,并保留至少五年。
3.2 产品生产记录应包括以下关键信息:- 原材料供应商信息及批次号- 生产工艺参数- 生产操作员信息- 生产日期及时间- 检验记录- 不合格品处理记录3.3 产品生产记录应进行有效管理和存储,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3.4 在产品出厂后,应能追溯到产品的生产环节及原材料的来源。
4. 管理要求4.1 公司应指定一名专人负责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工作。
4.2 公司应定期进行内部审核,以确保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规范的有效实施。
4.3 公司应定期进行员工培训,以提高其对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规范的理解和执行能力。
4.4 公司应建立相关的制度和流程,包括供应商评估和选择、产品质量控制等,以确保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规范的有效运行。
5. 结论本文档规定了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的规范,旨在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并满足市场需求。
公司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建立和维护完善的管理体系,以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满意的客户服务。
> 注意:以上内容为简要概述,具体实施细节请参考公司的内部流程和具体要求。
铸造产品标识及追溯性管理规范
铸造产品标识及追溯性管理规范(ISO9001-2015)1.目的为了规范公司的产品标识并使产品制造过程中的工艺参数、原材料具备可追溯性,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适用于公司生产的可以进行标识的产品。
3.产品标识3.1商标和机型标识:按照毛坯图或客户指定的内容、位置和尺寸进行制造。
3.2浇铸件生产厂家和模具序号标识:公司有色金属铸造有限公司使用的浇铸件生产厂家和模具序号标识为SXX。
标识中S表示AA,XX表示该产品的第XX 套模具。
如S1为公司有色金属铸造有限公司使用的该产品的第1套模具。
标识的字形、字高、字体凸出所在平面的高度和位置按图纸或样件制作。
3.3生产标识:分为年月标识(小太阳标识)+日期标识(钢码)两种标识方法。
3.3.1生产标识分类和要求:3.3.1.1模具上日期标识采用小太阳标识,批次标识采用数字钢码。
生产标识的尺寸、字形、字高、字体凸出所在平面的高度和位置按图样规定或样件执行。
3.3.1.2只要模具上已经有日期小太阳标识的产品均采用日期标识;无法使用日期标识的产品采用批次标识;个别产品由于结构原因允许不进行生产标识的,另作解决方案。
3.3.1.3新制造的模具(包括新复制模具或新产品模具)凡是产品结构上允许时,均要求在模具上作出日期小太阳标识。
老模具尽可能逐步重新补做日期小太阳标识。
3.3.1.4产品的日期标识或批次标识位置要求尽可能设置在装机时容易拆装辨认的位置(如产品的合盖面)。
3.3.2浇铸件生产标识的表示方法(见附表:压铸部产品生产标识制作规定) 3.3.2.1日期标识1)年月旬标识年月标识:在模具上直接做出年月标识称小太阳标识(见下图)。
中间小圆内数字表示年份,小圆外的12小格表示月份,从正上方顺时针方向的第一格开始,依次表示为1、2、3……12月份。
旬标识: 生产时在小格内打点,在某月小格内打一点表示该月上旬生产的产品,在某月小格内打两点表示该月中旬生产的产品,在某月小格内打三点表示该月下旬生产的产品。
锻件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规定(正式)
锻件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的管理规定一、目的为控制从原材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对产品进行标识,防止不同的材料误用及混钢发生,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锻件产品从原材料入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进行标识及可追溯性的管理与控制。
三、职责3.1采购部要求供方在钢锭上提供三种标识,熔炼号(炉号)、材料牌号、钢锭重量。
3.2生产部在下达生产计划时,对应每笔合同编制工作命令号(工令号)。
3.3生产车间负责对本单位的产品进行标识,负责对在制过程中的产品标识进行保持及有关记录的填写与管理。
3.4 质检部负责在制过程中的原料及成品跟踪管理及卡片记录的填写与管理,负责产品标识的归口管理。
标识不全、不清,不得转序和发货。
四、产品标识的范围4.1 公司内的钢锭、钢坯。
4.2 所有最终产品、锻件及半成品。
五、产品标识的方法5.1 标识的产生源头是锻压车间,依工序转移标识,直至发货(必须带有标识)。
5.2 坯料标识:公司厂房中的冷锭,钢坯应在实物上有炉号、材料牌号及重量,热锭应有炉图。
5.3 成品及半成品标识:所有冷状态的成品、半成品实物上应有字头,热状态的半成品应有炉图。
5.4标识的内容:相应措施5.4.1 锻件应有工令号(来源于生产部)、炉号(来源于供方)、锻件号的字头,字头应在锭尾端或相当于锭尾端(字头内容依据生产卡片)。
5.4.2 排序要工整、不准替代、重叠;打印深度应能保证锻件正火后清晰、一目了然。
打印部位,不允许打在端面中心(中心孔处,Ф280以下除外)。
5.4.3 锻件在转序时,须用铅油将字头圈起来,使字头处明显可见。
5.4.4 当检查员对字头提出异议时,各单位要积极配合整改。
六、锻件号编制规则6.1锻件号由六位数字组成,前两位为生产年号,后四位为生产顺序号。
例如:141203,表示2014年生产的第1203个锻件。
6.2对于一锭产多件的,由钢锭水口向冒口端依次编制锻件号。
6.3按上述规定,锻件号由锻压车间编制。
标识与可追溯性管理办法
标识与可追溯性管理办法1 目的和适用范围为了达到区分产品质量形成的各个过程和追溯要求,防止产品在这些过程中被错用和混用;可以追溯每个或每批产品的唯一性标识。
适用于本公司原材料、外协外购件、半成品、成品,以及顾客财产在接收、生产、交付过程的标识、可追溯性和产品的检测和监控状态的控制。
2 术语和定义2.1 产品标识:指用适当的方法在生产、服务运作全过程中对采购产品/材料、半成品、成品或包装物上做出适当的标记或标签。
2.2 可追溯性:指根据或利用所记载标识的记录,追溯一个项目或实体的历史、应用情况、用途或所处场所的能力。
3 职责3.1 物资部是本程序的主职部门。
负责原材料、外协、外购件和半成品/成品在库房内及物流过程中的标识的实施和管理控制。
3.2 各生产部门生产室负责原材料、外协、外购件和半成品/成品在生产现场的标实的实施和管理控制。
3.3 品技部负责监督检查产品标识的完好性,当需要追溯时组织相关部门提供有关记录。
3.4 采购部负责督促供应商作好原材料的标识。
3.5体系管理部门负责对标识管理及追溯性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 管理流程4.1 标识的内容:4.1.1 产品类别的标识:如零件名称、规格、零件代码。
4.1.2 提供者标识:供方、顾客、班组、班次、操者( 工号)、检验员、设备号。
4.1.3 供货状态标识:正常供货、试生产供货、小批量供货。
4.1.4 检测和监控状态标识:合格品标识(绿卡)、待检品标识(黄卡)、不合格品标识(红卡)和让步接收品标识(蓝卡)。
4.1.5 区域标识:不合格区、合格区、待检区、返工区、在制品区、废品区、危险品区、库房中的库区库位等。
4.2 产品标识的范围:4.2.1 原材料、外协外购件等进货产品。
4.2.2 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白坯成品、涂装成品和机加成品。
4.2.3 顾客提供的产品。
4.3工作流程5 相关及支持文件5.1 《检验管理程序》5.2 《不合格品管理程序》5.3 《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程序》5.4 《记录管理程序》5.5 《服务和顾客满意度管理程序》5.6 《搬运、存储、包装、防护管理程序》。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规定
《生产批号编号规定》
7.0质量记录
《来料检验报告》
《套料领料单》
《成品入库单》
《出库单》
《产品标示卡》
《送检单》
《部品物料投入记录表》
《转序单》
2)各生产部门根据公司材料或产品的检验与试验状况并结合公司生产现场现有的空间规划出各检验过程和各生产车间材料或产品的储存和存放区域。
3)各部门必须确保本部门的检验与试验状态之规划区域和标识牌清晰明了并得到保护;必须要求本部门的所有人员理解、遵守并执行检验与试验状态的规定。
5.1.4当顾客有要求时,必须满足顾客附加的标识要求。
5.7.3成品出货后,PMC仓储组必须依《文件和记录管理程序》建立并保存相关的出货记录,以便于追溯。
5.7.4当顾客有产品质量追溯要求或各生产过程中出现质量异常时,品管部应可追溯至成品出货记录、成品检验记录、制程检验记录及原材料/辅助材料的来料检验记录等,还可以追溯到生产日期、检验日期、生产批号、产品名称、产品编号、规格/型号、数量、来料检验日期、供应商、生产部门,并追查其产生的原因,要求相关责任部门提出纠正与预防措施,直至所反馈的问题全部解决或得到有效处理,以防止此类不良问题再次发生,其具体处理方法由相关部门按《纠正预防措施管理程序》实施。
5.1.1.2对于检验、生产、仓储阶段的所有产品、原材料/辅助材料、在制品、成品等,各部门根据产品实际所需的标识状况和本部门实际的生产状况对其以适当的标识方法进行标识;产品标识的方法可用标签(标签具有唯一批次号、不同标签颜色等)、装载容器、放置区域等形式进行划分,标识应清晰和易于识别。
5.1.2检验、试验状态分类与分区:
5.3.3生产线作业过程中以产品的不同摆放位置或方向等区分不同的产品过程状态。
铸造产品标识及追溯性的管理办法doc
AA铸造产品标识及追溯性的管理办法1。
目的为了规范A铸的产品标识并使产品制造过程中的工艺参数、原材料具备可追溯性,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适用于A铸生产的可以进行标识的产品。
3.产品标识3。
1商标和机型标识:按照毛坯图或客户指定的内容、位置和尺寸进行制造.3.2浇铸件生产厂家和模具序号标识:江门AA有色金属铸造有限公司使用的浇铸件生产厂家和模具序号标识为SXX。
标识中S表示AA,XX表示该产品的第XX套模具。
如S1为江门AA有色金属铸造有限公司使用的该产品的第1套模具.标识的字形、字高、字体凸出所在平面的高度和位置按图纸或样件制作.3。
3生产标识:分为年月标识(小太阳标识)+日期标识(钢码)两种标识方法。
3。
3。
1生产标识分类和要求:3.3.1.1模具上日期标识采用小太阳标识,批次标识采用数字钢码.生产标识的尺寸、字形、字高、字体凸出所在平面的高度和位置按图样规定或样件执行。
3。
3.1.2只要模具上已经有日期小太阳标识的产品均采用日期标识;无法使用日期标识的产品采用批次标识;个别产品由于结构原因允许不进行生产标识的,另作解决方案。
3。
3.1。
3新制造的模具(包括新复制模具或新产品模具)凡是产品结构上允许时,均要求在模具上作出日期小太阳标识。
老模具尽可能逐步重新补做日期小太阳标识.3.3。
1。
4产品的日期标识或批次标识位置要求尽可能设置在装机时容易拆装辨认的位置(如产品的合盖面)。
3。
3.2浇铸件生产标识的表示方法(见附表:压铸部产品生产标识制作规定)3.3。
2.1日期标识1)年月旬标识年月标识:在模具上直接做出年月标识称小太阳标识(见下图)。
中间小圆内数字表示年份,小圆外的12小格表示月份,从正上方顺时针方向的第一格开始,依次表示为1、2、3……12月份。
旬标识: 生产时在小格内打点,在某月小格内打一点表示该月上旬生产的产品,在某月小格内打两点表示该月中旬生产的产品,在某月小格内打三点表示该月下旬生产的产品。
【实用文档】产品标识、状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办法
广州蓄电池企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产品标识、状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办法GX/QG/技1-2001为了防止产品标识、状态标识和可追溯性的混乱、无序,必须完善管理,本办法对产品标识、状态标识和可追溯性工作提出如下规定:1 产品标识的要求1.1 在产品实现的全过程使用适宜的方法识别产品,标识的内容包括:代码和型号、规格、数量、检验状态、有效日期等。
1.2标识应贴放于显眼的地方,并应保证标识在流动过程中不会丢失或损坏。
无标识或标识不清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由产品质量部根据随行资料对其重新鉴别,未经鉴别不得投入使用。
2 原材料标识方法原材料进入本公司后,需由仓库统一安排位置存放,用物料卡或标牌作标识,上面填写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检验状态用区域区分。
3 程产品标识方法3.1 铅粉制造完工后依次存入1~6号贮存箱中,并由操作者在《铅粉工艺记录表》中作存入的时间标识;3.2 板栅铸造后由操作者用标识纸作型号、生产时间、有效期、合金代号、数量等标识,并由质检员签名确认;3.3 涂填后的生极板由操作者用标识纸作型号、生产时间、铅膏配方代号等标识,并由质检员签名确认;3.4 极板的化成由机房操作者在《极板化成工艺记录表》中作型号、生产时间的标识记录,质检员在该表填上每部机化成的批号;3.5 极板干燥、整选后由操作者在每批极板上作型号、生产日期、数量、批号等标识,质检员同时作出合格的标识;3.6 极板在生产过程时,应按《极板(板栅)编号办法》规定,在“半成品标识”或“移交单”表中,标上型号、数量、生产日期、检验等代号标识;3.7 蓄电池槽、盖在生产过程时,应按《槽、盖工艺守则》规定,在“移交单”标上型号、数量、生产日期、检验等代号标识;3.8 铅零件在生产过程时,应按《铸造铅零件工艺守则》规定,标上型号、数量、生产日期、检验等代号标识;3.9 电池装配时,在生产记录的“任务表”上填写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
装配(富液式池化成)完成的产品,应区分检验状态;3.10 产品检验合格后由产品质量部属下质检员打印上产品的流水号、生产日期、班组代号、检验代号等可追溯标识;3.11 成品包装过程中,生产车间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包装标识的规定,检查核实成品外包装上的标识是否符合要求,确保成品包装标识与成品上的标识一致。
产品标识可追溯性管理制度(经典版)
产品标识可追溯性管理制度1.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在生产过程的各个阶段对产品进行标识,防止混用,并在需要时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性,以提高产品质量管理水平和满足相关要求。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各个阶段的产品标识和实现产品可追溯性的要求。
3.职责和责任3.1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归口管理产品标识和追溯性。
3.2各部门和单位应配合质量管理部门,负责执行和监督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的相关工作。
4.标识控制程序4.1公司制定并实施产品标识的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确保产品在各个环节得到正确的标识和追溯。
4.2采购物资的标识:4.2.1A类物资(如面粉、食盐)由部门负责标识,标识应注明名称、品种、数量、巨化指标、分承包方等信息。
4.2.2B类物资(如包装袋、设备配件及其他零星采购物资)由采购部门负责标识,标识应注明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信息。
4.3标识方法:4.3.1采用填写产品标识卡的方式,将标识卡挂在产品或贮存区的显眼位置。
4.3.2生产设备应使用厂家铭牌进行标识,如遗失,生产部门应及时追溯并补作铭牌。
4.4成品标识:4.4.1在包装袋上进行标识,注明名称、净含量、厂名、厂址、等级、生产日期、产品标准号等重要信息。
5.产品标识的控制5.1各部门和单位应每周对相关产品标识进行一次检查,如有需要补作标识的情况,需向质量管理部门申请。
5.2质量管理部门每月对各类产品标识进行检查和监督,并做好相应的产品标识检查记录。
6.产品标识的可追溯性6.1产品标识的可追溯性适用于以下场合:6.1.1当合同中明确规定或顾客有要求时,应提供产品追溯的服务。
6.1.2在公司内部查找不合格原因时,需追溯某批次不合格产品的原始和生产状态。
6.2产品标识的追溯工作由质检部门组织实施,包括以下内容:6.2.1确定追溯范围和目标,制定相应的追溯计划和方法。
6.2.2收集和记录与产品相关的信息,包括生产批次、供应商信息、生产日期、生产工艺参数等。
产品标识可追溯性管理制度(经典版)
产品标识可追溯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性要求,准确记录产品的生产过程信息,防止混用和确保产品质量,特制定本《产品标识可追溯性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的各阶段产品标识和实现产品可追溯性的要求,涵盖采购、生产、质量管理等环节。
第三条公司质量管理部负责归口管理产品标识和追溯性工作,各部门和单位配合落实相关要求。
第二章产品标识流程第四条公司制定并实施产品标识的可追溯性控制程序,明确产品标识的要求和操作流程。
第五条采购物资的标识分为A类物资(如面粉、食盐)和B类物资(如包装袋、设备配件及其他零星采购物资)。
5.1A类物资由相关部门负责标识,标识内容应包括名称、品种、数量、巨化指标、分承包方等信息。
5.2B类物资由采购部门负责标识,标识内容应包括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信息。
第六条产品标识采用填写产品标识卡的方式,卡片应明确挂在产品或贮存区的显著位置上。
生产设备应采用厂家铭牌标识,如有丢失,生产部门应进行追溯并补作铭牌。
第七条成品标识应在包装袋上,标识内容应包括名称、净含量、厂名、厂址、等级、生产日期、产品标准号等信息。
第三章产品标识的控制第八条各部门和单位应每周对相关产品标识进行检查,如有需要补作标识的情况,应向质量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九条质量管理部门应每月对各类产品标识进行检查监督,并做好产品标识检查记录。
第四章产品标识的可追溯性第十条产品标识的可追溯性适用于以下场合:10.1合同中明确规定或顾客要求提供产品追溯服务的情况;10.2公司内部查找不合格原因、追溯某批次不合格产品的原始和生产状态的情况。
第十一条产品标识的追溯工作由质检部门组织实施,包括追溯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顾客提供相关信息。
第五章违规处罚与奖励第十二条对违反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的行为,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进行记录。
第十三条对在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工作中表现优秀的个人和团队,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规定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规定1.目的公司对产品的标识进行管理,以防止不同产品之间混淆,误用。
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可追溯。
2.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本公司采购产品及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成品。
3.职责3.1 生产部负责采购产品的标识,负责生产过程中做好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的控制,负责产品批次管理工作,对产品实现过程实施批次管理。
3.2 技术部负责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的管理工作,明确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要求;3.3 质量部负责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的监督检查,按规定进行产品质量状态标识;3.4 生产部负责采购产品的标识及标识移植。
3.5 生产部负责所属区域内产品标识和维护管理,负责产品的分区摆放。
4.程序4.1 采购产品的标识采购产品包括原材料、外协件、外构件等。
采购产品进入工厂车间后,生产部负责将其放置于待检区,由生产部人员向质量部提出报检并提供相关质量证明,经质量部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生产部按不同类型的采购产品分别进行标识库存。
4.1.1 原材料的标识4.1.1.1 存放于库房的产品用挂牌方式标识规格、型号,型材、钢板在醒目位置用油漆注明其型号、规格。
4.1.1.2 所有采购产品应存放于固定货位,以区、排、架、格标识,生产部在库存卡上注明。
4.1.2 外协件、外购件用标签标识名称、规格、型号。
4.1.2.1 对外协、外购的关键件、重要件按 4.4.2 进行标识。
4.1.3 检验不合格的采购产品由质量部检验员放置于不合格区域,生产部按QG/LIFT 04-2008《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4.2 成品标识4.2.1 完工后的成品由综合部放置于待检区或放置待检牌,交质量部检验员进行检验。
检验合格的应放置于合格区或放置合格牌,并在“生产卡”上由质量部检验员签章,综合部办理入成品库手续;检验不合格品由综合部操作人员放置于不合格区或放置不合格牌,生产部按《不合格控制程序》执行。
成品标识方法如下:CXFG - -结构代号(如1,2,3)应用领域(如 H,G)公称压力( MPa)公称直径( mm )超旭防垢器4.2.2 综合部管理员负责对“生产卡”把关、核查,并负责移植相关记录并进行标识,分类、分批存放,建立”成品台帐。
ISO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doc
ISO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doc页次文件名文件编号发行部门发放对象1.目的1/3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dmls-q-q2-014质量部02受领部门确认章制定年月日施行年月日发行章2021年5月10日2021年8月1日质量部经理、技术部经理、生产部经理、行政部经理、采购部主管,仓库主管本程序的目的是在产品实现的全过程中,为规范生产秩序,防止出现混淆、误用,使用适宜的方法识别产品,确保正确的区分、使用和交付,并能在需要时实现对产品的追溯。
便于查找不良事件的原因,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在产品实现的全过程中,对购入物品(原料、辅材、部品等)、中间制品及制品的状态、特征、质量控制的标识和可追溯性的管理。
3.职责3.1各部门负责对在本部门的产品实施标识并进行区分。
3.2采购部和仓库负责对购入材料、成品进库和在库状态的追溯。
3.3生产部负责加工过程中在制品的追溯。
3.4质量部负责交付产品的追溯。
4.作业程序4.1标识和区分的规定4.1.1利用标签和指定场所,对购入物品(原料、辅料、制造用物质、包装材料等)、中间制品、制品进行及时、明确和准确的标识。
标签内容应包括品名、数量、编号等制定?修改?作废年月日2021-5-17制定修改作废制定新规作成。
内容批准人审核人编写人上海度民生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页次文件名2/302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文件编号dmls-q-q2-0121)标签主要有“检查中”、“合格”、“不合格”等,分别由以下人员发行:(1)检查中标签:采购部、生产部的责任人(2)合格标签:质量部的检查责任人(3)不合格标签:质量部的检查责任人2)指定场所可用以下颜色的胶带、看板、等适宜的方式加以区别:(1)检查中区域:黄色(2)合格品区域:绿色(3)不合格品区域:红色(4)退返和工程内的修正品的区域等:粉红色3)lot号(批号)的设定按《lot编号规定》进行。
4.2标识和区分的实施1)购入材料时,仓库管理员将该料放入检查中区域(即待检品区域),在物料上做好“检查中”的标签;实施检查后,质量部的检验员向仓库操作者发行合格或不合格标签;仓库管理员在物料上贴上相应的检查标签并迅速加以区分,放入适当的区域。
产品可追溯性管理规定
产品可追溯性管理办法为了确保产品质量符合顾客的要求,避免产品符合性状态的混淆,确保质量控制,同时明确各过程、工序的责任,以便进行原因分析实施持续改进,特制定本管理办法;1职责1.1造型车间负责铸造过程的产品标识,包括铸件铸字更换标识用字和快换字贴及质量记录;1.2以后各过程以铸件铸字的生产日期和班次作为产品批次号,清砂班工人填写标识卡的时候必须据实认真填写,作为此后抛丸、热处理、喷漆、外协过程、库存、加工、检验发货各过程填写质量记录的依据;清砂班长负责监督检查标识卡的填写;1.3各生产、流转过程的部门、班组对本过程的产品标识的正确性负责;对标识卡及产品批次号的准确性和确保正常传递负责;1.4如果产品质量发生问题,企管部责成相关技术质量部依据实物产品铸字标识、标识卡和相关记录追溯质量问题或责任人,同时查清相关类同产品的质量状况,确保不合格品不出厂,不转交下道工序;1.5责任部门必须针对产生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制定防止再次发生的措施和对策并落实实施;1.6对标识卡的填写、传递执行“生产过程标识卡填写要求”规定;1.7铸造技术质量部检查组负责对在线各种产品铸字内容填写在看版上,造型班长据此制作快换字帖或准备塑料字;1.8技术质量部的质量负责部门负责产品质量发生问题的追溯;1.9毛坯库保管员对出库产品在出库单上标识出库产品的批次号;1.10加工部负责加工过程到送检前的产品批次号跟踪标识和现场质量状态的标识;1.11毛检班、成检班对发货产品的批次号进行记录,确保可追溯性;2铸造过程的实施2.1铸造部造型班长负责每天铸件铸字标识的计划工作;计划依据产品及浇冒口每箱所需铁水重量,计算出每包铁水的产品数和当日生产该产品数所需铁水的包数,再依据所需铁水包数确定铁水包次号;客户没有要求的可以不标注包次号;2.2造型班长每班根据客户要求按看版制作快换字帖号码或准备塑料字,没有要求的,按年号最后2位数标识,月和日数各以2位为准,遇一位时前边加0,顺延排序;包次号以英文字母A开头到Z共26个英文字母为序,班长将快换字贴或塑料字准备足量,交给相关工人并做好发放记录;2.3铸件毛坯生产过程中,客户对产品的标识有要求的,按客户的要求进行标识;对班次的标识由铸造部确定班次代号,潮模砂造型分X班和Y班,各班用本班的代号进行标识;铸造部确定以上内容以后要对相关部门发布通知;铸字位置根据图纸要求或由工程师确定,班长落实检查;如果客户同意,可以贴在能够永久保留的位置,如果需加工的铸件应贴在非加工处;树脂砂造型白班浇注的标识1,夜班浇注的标识2;如果因为特殊原因调整了浇注班次,造型班长要在铸工生产记录中标记清楚;清砂班、毛检班在理化检测结果之前不得将产品混淆;如果材质结果不合格按常规隔离或报废处理;2.4铸造技术质量部在编写工艺卡片时,应明确铸字的贴放位置;对第一次生产该类产品的工人应进行相关的技术交底,确保铸字位置的正确性;2.5造型班长要对所发放铸字使用的正确性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2.6浇铸铁水时,由造型班长依据计划的安排分配铁水,每包铁水应浇铸同一包次号产品,浇注的同时,认真填写浇注记录,包括生产日期和时间、产品名称、编号、造型工人姓名、铁水包次号、所浇注产品的箱数;2.7铸造生产标识的生产日期6位阿拉伯数字和班次,作为产品的可追溯性批次号;2.8对有包次标识及有化验要求的应先化验,先出结果,如果经化验说明包次产品质量合格,应书面通知清砂班可以进行常规填写标识卡;2.9理化室如经化验有质量不合格的铁水,理化室应立即书面通知清砂班、毛检班,将不合格包次铁水浇注的产品立即隔离,由铸造技术质量总负责人判定报废与否;2.10如经炉前测验发现铁水不合格时,能够及时调整的必须调整合格后再出炉;如果不能调整的,铁水已经进行了浇注,炉前检测人应立即通知造型班长,隔离该包次铁水浇铸的产品;该批产品扒活后必须存放隔离区,由铸造技术质量总负责人判定报废与否;2.11凡在浇铸后扒活前就需要隔离的产品;一律采用白粉划线的方式进行隔离,并由造型班长监督扒活、存放、标识,并书面转达清砂班隔离摆放;3清砂、毛检过程3.1清砂过程应保持铸造产品批次和标识,应依据铸工生产记录分批分配清砂工人进行清理和磨件加工;清砂工人对所砸件清砂的产品填写标识卡;3.2对磨件加工完毕的产品送毛检班检验,由清砂班负责人依据铸工生产记录和产品批次号、造型工人姓名、清砂工人姓名为内容,填写铸件检查记录,并将填写的标识卡和四联铸件检查记录随产品送毛检当场交代;3.3毛检班负责人根据产品数量、特点、技术要求,分配检验员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完毕后将检验结果填写在铸件检查记录和标识卡上;3.4对检出的不合格品由毛检班长进行全检,并对质量缺陷进行记录分类和确定,记录时应对产品批次号、造型、清砂、熔炼各自责任分清记录,并反馈相关班组,以求改进;3.5对经检验合格的产品,由毛检班长按抽样方法进行抽样复查;经复查合格的产品装箱入库如需喷漆的应尽快喷漆避免生锈,毛检班长在复查时,应同时复查产品批次号、各工序生产者等内容对照标识卡核对是否正确,确保其标识和可追溯性的准确;3.6如果在毛检班发货产品,应由技术质量部检查组进行装箱前抽检,抽检记录同时标注被抽检产品的批次号等内容,并在标识卡上的相关表格内记录签字;3.7装箱单应标识该批产品的批次号,发货箱号应该填写在标识卡上;3.8毛检班负责收集发货后的标识卡,按质量记录控制程序的规定执行,4入库及流转过程4.1入库出库时,均应在相关单据上填写该批产品的批次号,同时在标识卡上填写保管员及出入库人员和相关日期;库存管理必须遵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出入库;4.2如果同一箱产品有多个批次号时,应将多个批号的产品及相关标识卡都填写完整,标识清楚;4.3外协清砂产品或外协加工后送毛检班的产品,标识卡必须随货同行;5加工部生产过程5.1加工部或外协加工户从毛坯库出库时,如果由于批次的数量较大,而出库不能一次性全部领出,可以分批领取;分批领取时,由仓库保管员在原始标识卡上记录该批次已领出数量和剩余数量;在出库单的备注栏内写清批次追溯号,同时出库领料员在标识卡验证确认并签名;外协加工领料如果有类似情况可以参照执行;5.2毛坯库将各批次产品全部出库后,由仓库保管员将标识卡收集起来保存,每半年一次向档案室归档,作为可追溯性记录;5.3加工部领取产品后,必须对产品和与之对应的批次追溯号的准确性负责,确保此后各过程的记录都标明正确的批次追溯号,直至发货装箱;5.4加工过程必须将产品批次号如实填写在工序流转单上,加工班长对首件检验时,应同时记录被检产品的批次号;加工班长在记录工序流转单时,必须检查产品批号与记录和出库单的一致性,如有疑问应查明原因纠正;5.5如果批次数量较少,而后序加工批次量较大,后序加工各工序不得将各批次混淆,必须按要求送检,直到装箱发货;5.6加工过程的状态标识采用状态标识卡的方法和在产品上直接进行标识;加工过程必须遵照先出库先加工、先流转、先发货的原则,确保批次准确不乱;6成品检验过程6.1成检班验收送检产品时,必须检验随产品送检的记录是否填写了批次追溯号,如没有或不合格,成检班出具不合格报告;6.2成检班发货时,必须在相应的检查记录上标记发货箱号,将发货箱号填写在检查记录上,相应的装箱单上标明该批产品的批次号,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检查记录按记录控制程序要求归档保存;6.3检验过程的状态标识采用状态标识卡的方法进行标识;对确认的废品必须立刻移向废品区,必须对废品的批次号进行标识;对工废的产品标识要随产品退回铸造检查组;7如因标识卡或工序流转单丢失,须后补时,必须由上序相关人员及部门负责人确认,并在丢失工序旁填写“补”字;确保可追溯的准确性;所有涉及的质量记录,均要符合质量记录控制程序文件的规定,不得随意销毁;8不可贴标产品的标识不可贴标产品包括顾客要求外观不贴字和表面完全加工的产品;该类产品用快换字帖标识生产日期;如果发货为毛坯产品,在清砂过程将铸字打磨掉;如果发货为加工产品,在加工过程将铸字加工掉;对该类产品的标识,主要依靠浇铸生产记录和标识卡进行标注,产品流转过程中,确保标识卡随货同行直至入库;出库及出库以后按上述第五条规定执行;对该类产品的流转过程,以标识卡的批次号和生产者、加工者、检验人员作为标注内容进行随产品同行标注,不得丢失和漏标;随产品同行的标识卡应严密保存,以达到顾客产生追溯时有据可查;9、追溯方法成品发货产生的追溯可根据发货箱号追查成品检查记录,可查出检验责任人,根据检查记录的批次号可查出加工过程的责任人,分析问题的根源;如果属于清砂部过程,可以根据批次号查出标识卡,标识卡上可以全面反映铸造、清砂各过程责任人,可椐此分析问题的根本原因;加工过程产生追溯可根据加工生产流转单进行追溯;毛坯发货产品可根据发货箱号、装箱单查得该批产品的批次号,由批次号可查得该批产品的标识卡,标识卡上可以全面反映铸造、清砂各过程责任,可椐此分析问题的根本原因,以便及时彻底解决;材质方面的追溯,可以根据批次号查得浇注产品记录,根据浇注产品记录查得熔炼记录的该批产品的炉次号,据此可以在理化室查得该批产品的理化检测各项指标;产品上有生产日期铸字的,可根据铸字查得该批产品的标识卡,根据标识卡的内容查得所需资料进行分析和改进;编制:审批:年月日。
产品批次、标识和追溯管理办法
文件名称: 产品批次、标识和追溯管理办法编写部门:生产部发布日期: 2012年06月21日作成/日期: 确认/日期: 承认/日期:1目的确保采购产品、过程产品、成品、顾客提供的产品、以及顾客退回产品得到清晰的标识,并可按批次追溯,以防止不合格品转序、使用和流出本厂。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的原辅材料、外购件、外协件、半成品、成品等的批次管理、标识和追溯管理。
3职责3.1生产部负责本办法的归口管理,生产各班组负责生产现场产品及存放区域的标识,负责批次的实施和管理。
3.2市场部、品质技术部负责传递顾客对产品批次管理要求和标识要求。
3.3品质技术部负责产品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并对可追溯性标识进行监督;负责产品固有标识和成品包装的设计。
3.4仓管员负责成品、原材料、原辅材料的标识和批次管理。
3.5各生产班组负责对本车间生产过程中的成品、半成品、原材料、原辅材料的标识和批次进行管理。
4内容4.1产品、物资的批号标识4.1.1原辅材料、外购件、外协件的批号编制办法1)原辅材料、外购件、外协件、到公司,经检验合格后,仓管员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取供应商拼音第一个字母和入库日期年、月、日以及批次进行编制批号,如2010年8月18日送来第一批日丰物资,取“日丰”两字拼音的第一个字母“RF”,日期“100818”,批次“01”(即批号为RF10081801)。
并对物资进行标识,填写“库存卡”,内容有物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产品批号、入库日期、供货单位等,定置存放登记入帐。
应保持帐、物、卡相符。
2)铝锭批次号按铝锭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批次号进行标识和使用。
3)原辅材料、外购件、外协件出库执行先进先出原则,各工序领班填写《物料领用申请单》由主任或部门经理批准后到仓库办理物资领出手续。
4.1.2成品、半成品的批次管理办法。
1)压铸当班生产完成后,领班将当班各机台产品填写在《机台班产记录单》上,填写应包括以下项目:产品编号、操作者姓名、日期、生产批号,不合格数、合格数、质检员、材料牌号、材料批号、状态备注等由压铸领班填写并签名确认,质检员对该机台产品进行确认并签名确认后转到拣货工序,有异常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铸造机械加工企业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铸造机械加工企业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1目的对产品进行适当的标识,当需要时, 确保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追溯。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原材料进货、产品生产及出厂过程中对产品的标识,以及必要时的产品追溯。
3 引用文件ISO9001:2008 第7.5章生产和服务的运作《质量手册》第7.5章4 定义无5 职责5.1 技检部(主责)a. 负责检验现场产品的标识,监督产品标识的执行,必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进行追溯;b. 负责编制《产品标识管理指导书》。
5.2 事业部(协责)a. 负责所属各库房负责分管范围内原辅材料的初始标识;b. 负责所属各库房负责成品的标识和产品标识台帐的记录;c. 负责生产过程中半成品标识的控制。
5.4 各车间(协责)负责生产现场和流转过程的标识和记录。
6 工作程序6.1 标识的种类:a. 标识牌(标识签、标识卡);b. 质量记录或产品上的标记和符号。
6.2 原材料的标识原材料入库后,由材料库保管员用标牌或挂卡进行初始标识,标识内容包括:产地、品名、规格、数量等,对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料生铁、回炉铁、硅铁、锰铁、焦碳等要标识批次并隔离存放。
库房保管员按挂卡内容做好投料记录。
6.3 毛坯成品的标识6.3.2 铸造毛坯的标识,主要控制配料批次。
铸造车间根据各种原材料批次,确定熔炼投料配方,并做好配方批次记录。
6.3.3毛坯件完工入库时,《入库单》标明配方批次号,毛坯库保管员用标牌或挂卡进行标识,其内容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配方批次、数量等。
6.4 产品加工流转过程的标识6.4.1毛坯库保管员在发放毛坯时,在《领料单》应注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标识代号、领取数量、领取时间等,存根自留。
6.4.2 毛坯产品投入机加工时,由巡检员对各工序机加工情况进行抽检,并记录抽检情况。
6.4.3 对于工序加工中出现的工废、料废,由巡检员予以记录。
6.4.4 操作者应在废工件上做出标识。
料废、工废标识方法为用记号笔在刹车盘的明显位置标记“料”字、“工”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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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铸造产品标识及追溯性的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规范A铸的产品标识并使产品制造过程中的工艺参数、原材料具备可追溯性,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适用于A铸生产的可以进行标识的产品。
3.产品标识
3.1商标和机型标识:按照毛坯图或客户指定的内容、位置和尺寸进行制造。
3.2浇铸件生产厂家和模具序号标识:江门AA有色金属铸造有限公司使用的浇铸件生产厂家和模具序号标识为SXX。
标识中S表示AA,XX表示该产品的第XX套模具。
如S1为江门AA有色金属铸造有限公司使用的该产品的第1套模具。
标识的字形、字高、字体凸出所在平面的高度和位置按图纸或样件制作。
3.3生产标识:分为年月标识(小太阳标识)+日期标识(钢码)两种标识方法。
3.3.1生产标识分类和要求:
3.3.1.1模具上日期标识采用小太阳标识,批次标识采用数字钢码。
生产标识的尺寸、字形、字高、字体凸出所在平面的高度和位置按图样规定或样件执行。
3.3.1.2只要模具上已经有日期小太阳标识的产品均采用日期标识;无法使用日期标识的产品采用批次标识;个别产品由于结构原因允许不进行生产标识的,另作解决方案。
3.3.1.3新制造的模具(包括新复制模具或新产品模具)凡是产品结构上允许时,均要求在模具上作出日期小太阳标识。
老模具尽可能逐步重新补做日期小太阳标识。
3.3.1.4产品的日期标识或批次标识位置要求尽可能设置在装机时容易拆装辨认的位置(如产品的合盖面)。
3.3.2浇铸件生产标识的表示方法(见附表:压铸部产品生产标识制作规定)
3.3.2.1日期标识
1)年月旬标识
年月标识:在模具上直接做出年月标识称小太阳标识(见下图)。
中间小圆
内数字表示年份,小圆外的12小格表示月份,从正上方顺时针方向的第一格开始,依次表示为1、2、3……12月份。
旬标识: 生产时在小格内打点,在某月小格内打一点表示该月上旬生产的产品,在某月小格内打两点表示该月中旬生产的产品,在某月小格内打三点表示该月下旬生产的产品。
同一月份格内最多打三点。
月份格内一点表示: 上旬: 每月1日~10日
月份格内两点表示: 中旬: 每月11日~20日
月份格内叁点表示: 下旬: 每月21日~31日
例: 小太阳标识:
小太阳标识要求:
①标识打点工具用样冲,球头半径R0.3mm ,打点深度0.3~0.5mm 。
打点位置在日期标识内。
②由模修班长指定模修工对日期小太阳定期在上、中、下旬第一天早上(即1日、11日、21日)集中打点标识及上模时的时间(上、中、下旬)及时进行打点标识.
③模具上小太阳制作尺寸要求:
2)日标识
分别表示2010年1月上旬、中旬生产的产品。
分别表示2010年2月中旬、2010年4月上旬生产的产品。
10 10 10 10 日标识: 由小太阳标识+日期码表示: 日
年、月、旬 + 压铸操作工打钢码标识 模具上小太阳标识 10 10
例:
日期码说明:
①日期码为钢字码,分数字码和英文码两种:
数字码:1,2,3,…. 0日期分别表示每月上、中、下旬的具体日期。
如:"1"表示某月1日或11日或21生产的产品 "2"表示某月2日或12日或22生产的产品
……
"0"表示某月10日或20日或30生产的产品
(注:6与9数字码的区分,在钢码上将数字尾巴打掉的是“9”,
未打掉的是“6”)
英文码:任意英文单字母:仅用于31日。
②每天按日期换用钢码,钢码号与当日日期数字的个位数一致,每月31日用任何一个英文字母码:如“A ”“B ”...“T ”表示,每日生产用一个日期钢码。
③钢码字体为宋体3号字或5号字,具体用3号或5号字主要区分班组。
奇数班组(浇一、浇三、浇五班)用5号字
偶数班组(浇二、浇四、浇六班)用3号字
④钢码要打在产品的指定部位,具体见产品打钢码图示。
⑤由压铸工序操作工对每天当班生产的铸件指定部位打日期码。
⑥每天日期码启用时间为上午8:00至第二天上午8:00。
⑦日期码由库房保管,各班班长领用,每班班长正常备用0-9数字码各1套,以防临时急用。
库房正常情况应备用0-9数字码各4套,并随时补充。
3)由检验员对日期小太阳和操作工日期码标识进行检查监督.在每月1日、11日、21日上午8点后生产的首件及上模后的首件进行检查。
+
3.3.2.2批次标识及追溯
标识打点工具用样冲,球头半径R0.5mm,打点深度0.2~0.5mm。
打点位置在日期标识内。
其它形式或特殊情况下产品无法按上述要求做标识时,或需在模具型腔内任何位置做标识时,必须经模具主管工程师同意后,由模具维修工对模具进行标识。
标识塞由模具维修工负责保管和管理。
每次上模前要对模具做好生产标识。
检验员对浇铸件的标识进行监督检查。
3.4产品的其它标识参照样品件。
3.5例:
T053壳体,其产品标识和意义为:
S1 江门AA有色金属铸造有限公司的第1套模具。
日期标识时:
3.6记录:
1)日期标识时(如10年2月16生产的产品)
记录可用:①“10年2月16日、 10.2.16
”
4.浇铸产品的追溯办法
4.1 依据产品的生产标识,可以对产品生产状况包括原材料、模具状况、生产工艺参数进行追溯。
4.1.1原材料:主要检查铝合金化学成份,可通过《铝合金熔化(出铝)炉前记录》追溯铝合金的化学成份。
4.1.2模具状况和生产工艺参数:根据产品的生产标识,通过《模具维修、首未件检验记录》,可追溯产品上、下模期间模具的维修首末件检验情况,通过《压铸工艺参数记录》可追溯到该产品的生产工艺参数。
4.2依据产品的模具序号标识和生产标识,可以通过《压铸模具管理卡》追溯模具的生产厂家及模具使用状态,以了解产品生产时的工装使用状况及产品的生产年月
表示2月上旬的6日,即10年2月6日生产的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