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完整版)广东省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
广东省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若干意见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建设工程计价行为,加强我省工程造价管理,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建设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的,必须执行计价规范。
建设工程采用定额计价方法的,应当执行计价规范中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规定。
第三条工程造价文件封面的签字盖章,是工程造价文件生效的必备条件。
工程造价文件封面的签字盖章,必须由注册在本单位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完成,并应当符合以下规定,方能生效:(一)编制人是造价工程师的,由其在编制人栏签字,盖执业专用章。
(二)编制人是造价员的,由其在编制人栏签字,盖专用章,并应由造价工程师复核,在复核人栏签字,盖执业专用章。
(三)建设工程当事人必须盖法人单位公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应当签字或盖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必须盖有企业名称、资质等级及证书编号的执业印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应当签字或盖章。
第四条建设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的,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者合同中明确其他项目费、承包人风险、工程价款调整和工程计价时效等相关内容;没有明确或约定不明的,应当按照附表一至四的规定执行。
建设工程采用定额计价方法的,参照附表一至四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建设工程,其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按照计价规范和省的有关规定编制工程量清单,并对其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投标人发现工程量清单数量有误或描述不完整的,可在开标日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意见,招标人应当自接到书面意见之日起日内据实调整,并在开标日前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
除规定应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外,招标人不得将工程量清单错漏责任转嫁给投标人,不得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投标报价时考虑工程量清单以外的缺项漏项、数量错误等内容,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内容。
关于贯彻执行2024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
贯彻执行2024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是广东省对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进行统一和标准化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
该通知的出台旨在规范广东省建设工程的计价依据,提高建设工程的质量和效益,推动广东省建设工程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首先,该通知明确了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的依据。
通知对广东省建设工程的计价依据进行了详细细化,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等各个方面。
通过明确计价依据,可以减少计价过程中的主观性和歧义性,提高计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其次,该通知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方法做出了规定。
通知针对计价方法给出了明确的要求,包括定额法、市场调查法、成本加利润率法等。
这些计价方法的规定和使用,可以提高计价结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减少计价结果之间的差异。
此外,该通知还规定了建设工程计价中的一些特殊问题和处理方式。
例如,在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变更或调整时,通知对设计变更和施工变更的计价进行了具体规定。
通过这样的规定,可以有效解决变更和调整可能带来的计价争议,确保计价的公正和合理。
此外,该通知还明确了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的审核和监督制度。
通知对计价审核、计价监督进行了规范,并明确了各个环节的职责和义务。
通过建立和完善计价审核和监督制度,可以加强对计价过程的监管,防止计价结果的失真和不合理。
最后,该通知还对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的操作规范进行了明确。
通知中对建设工程计价报告的编制、提交和审批等方面进行了具体细化,明确了各个环节的要求和流程。
通过规范计价管理的操作规范,可以提高建设工程计价的规范性和一致性。
总之,贯彻执行2024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标志着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统一和标准化管理的开始。
该通知的出台将对广东省建设工程行业的质量和效益提供有力支撑,推动广东省建设工程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通过规范计价依据和计价方法的使用,加强计价审核和监督,推进建设工程计价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总说明一《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0)》(以下简称本综合定额) 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5.1-2008)和《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06)》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根据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格编制的。
二本综合定额是编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及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也作为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参考。
三本综合定额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园林绿化工程。
四本综合定额是完成单位工程量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的计量标准,它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五本综合定额的工作内容简单扼要说明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的工序虽然没有具体说明,但已经综合考虑在内。
六本综合定额是按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以及目前我省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综合确定的:1.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或试验记录。
2.各专业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水、电供应均满足施工正常使用。
4.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七关于人工:1.本综合定额的人工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采用综合用工形式,工日数已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现场运输及清理现场等用工。
2.本综合定额中的人工费为直接从事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1) 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 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3) 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的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4) 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完整版)广东省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
广东省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若干意见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建设工程计价行为,加强我省工程造价管理,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建设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的,必须执行计价规范。
建设工程采用定额计价方法的,应当执行计价规范中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规定。
第三条工程造价文件封面的签字盖章,是工程造价文件生效的必备条件。
工程造价文件封面的签字盖章,必须由注册在本单位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完成,并应当符合以下规定,方能生效:(一)编制人是造价工程师的,由其在编制人栏签字,盖执业专用章。
(二)编制人是造价员的,由其在编制人栏签字,盖专用章,并应由造价工程师复核,在复核人栏签字,盖执业专用章。
(三)建设工程当事人必须盖法人单位公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应当签字或盖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必须盖有企业名称、资质等级及证书编号的执业印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应当签字或盖章。
第四条建设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的,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者合同中明确其他项目费、承包人风险、工程价款调整和工程计价时效等相关内容;没有明确或约定不明的,应当按照附表一至四的规定执行。
建设工程采用定额计价方法的,参照附表一至四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建设工程,其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按照计价规范和省的有关规定编制工程量清单,并对其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投标人发现工程量清单数量有误或描述不完整的,可在开标日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意见,招标人应当自接到书面意见之日起日内据实调整,并在开标日前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
除规定应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外,招标人不得将工程量清单错漏责任转嫁给投标人,不得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投标报价时考虑工程量清单以外的缺项漏项、数量错误等内容,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内容。
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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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4 人行道侧缘石及其他
说明··························································································································· 75 工程量计算规则·········································································································· 77 D.2.4.1 人行道砖铺设································································································79 D.2.4.2 花岗岩人行道铺设·························································································80 D.2.4.3 人行道垫层··································································································· 83 D.2.4.4 现浇侧(平、缘)石·························································································87 D.2.4.5 侧缘石垫层··································································································· 88 D.2.4.6 缘石铺设·······································································································89 D.2.4.7 侧平石铺设··································································································· 91 D.2.4.8 侧(缘)石后座································································································93 D.2.4.9 砌筑树池·······································································································94
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通则
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国计划出版社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一2008)、《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广东省政府令第4O号)等有关规定,我厅组织制订了《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以下简称本计价依据),本计价依据包括《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和《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
现印发给你们,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
2O06年《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粤价字(2O05]145号)、2O06年《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粤建价字(2O05]146号)、2O06年《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粤建价字(2005]147号)、2O06年《广东省市政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粤建价字[2005]148号)、2006年《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综合定额》(粤建价字[2005]149号)同时停止执行。
本计价依据是工程计价的标准;是编审设计概算、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竣工结算,调解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凡在2010年4月1日起经招标管理机构批准招标或非招标未签定合同的工程,均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本计价依据计价。
20l0年4月1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定合同的工程,有约定的按其约定计价,没有约定的则不得调整。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映。
(粤建市[2010]15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
(粤建市[2010]15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粤建市[2010]15号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广东省政府令第40号)等有关规定,我厅组织制订了《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以下简称本计价依据),本计价依据包括《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和《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
现印发给你们,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
2006年《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粤建价字〔2005〕145号)、2006年《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粤建价字〔2005〕146号)、2006年《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粤建价字〔2005〕147号)、2006年《广东省市政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粤建价字〔2005〕148号)、20061年《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综合定额》(粤建价字〔2005〕149号)同时停止执行。
本计价依据是工程计价的标准;是编审设计概算、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竣工结算,调解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凡在2010年4月1日起经招标管理机构批准招标或非招标未签定合同的工程,均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本计价依据计价。
2010年4月1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定合同的工程,有约定的按其约定计价,没有约定的则不得调整。
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佛建建市〔2010〕2号关于贯彻执行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制订的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已于2010年4月1日颁发施行(见粤建市〔2010〕15号),本计价依据包括《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和《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
为了在我市更好地贯彻执行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现将有关实施意见通知如下:一、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是我省在新形势下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定的实施办法,全市必须按省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严格执行。
— 1 —二、凡在2010年7月1日起经招标管理机构批准招标或非招标未签定合同的工程均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2008-50300)和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计价;2010年7月1日前已招标或已签订合同的工程,有约定的按其约定计价,没有约定的则不得调整。
三、关于动态人工工资单价(一)执行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工程不分专业、类别,工日动态工资统一按71元/工日计取(注:该动态人工工资单价已含住房公积金与社会保险费)。
动态人工工资单价应作为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项目编制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招标控制价的人工费计取依据。
(二)执行2006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除幕墙和家具工程外)、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的工日动态工资不分专业、类别,统一按54元/工日(注:该动态人工工资单价不含住房公积金与社会保险费)计取;执行 2006年《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的“B.5幕墙工程”、“B.7家具工程”这两章内的所有项目的工日动态工资按60元/工日(注:该动态人工工资单价不含住房公积金与社会保险费)计取。
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编制报告一、什么是计价通则?计价通则是一本融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计价技术与管理于一体、通用于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计价活动的准则。
二、执行时间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10年2月26日正式批准“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 ,要求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
该文件明确规定:《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包括《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和《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全省必须统一执行。
摘自(粤建市[2010]15号)三、出台目的规范我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
——摘自【条文1.0.1】1.一方面规范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全过程计价行为,另一方面既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也规范定额计价行为。
2.通过规范工程计价行为,使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得到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从而维护工程发包、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
“四、适用范围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计价活动。
1.建设工程,包括建筑与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和房屋修缮工程等专业。
2.建设工程计价活动,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概算价编审、招标控制价编审、投标价编制、工程合同价款约定、工程计量与工程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竣工结算办理、工程尾款清算、工程计价纠纷处理以及工程计价监管等活动。
——摘自【条文1.0.2】同时进一步规定:我省行政区域内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以下二者简称“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在编制和核对工程量清单、概算价、招标控制价、预算价或标底价、投标价、合同价、进度款、结算价等工程造价文件时,必须遵守本通则;在编制和核对投资估算、竣工决算等工程造价文件时,应遵守本通则。
——摘自【条文1.0.3】五、计价原则建设工程计价活动,必须遵循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
——摘自【条文1.0.4】1.建设工程计价活动,既是工程建设投资,又是工程建设交易活动的价值反映。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是建筑行业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它直接关系到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质量和进度。
为了加强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广东省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管理规定。
一、工程造价的计价依据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是指计算工程造价所依据的各类基础资料,包括工程计价定额、工程造价指标、市场价格信息等。
在广东省,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应当遵循科学性、公正性、合理性和时效性的原则。
工程计价定额是工程造价计价的重要依据之一,它由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并发布。
工程计价定额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结合广东省的实际情况,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以适应建筑技术和工艺的不断发展。
工程造价指标是反映工程造价构成和变动情况的统计数据,对于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工程造价指标发布机制,定期发布各类工程造价指标,为工程建设各方提供决策依据。
市场价格信息是工程造价计价的动态依据,包括建筑材料、设备、人工等价格信息。
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工程造价市场价格信息监测和发布机制,及时发布准确、可靠的市场价格信息,引导工程造价的合理形成。
二、工程造价的编制与审核建设工程在实施前,需要编制工程造价文件,包括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结算等。
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应当遵循相关的计价依据和规范,确保其准确性和合理性。
投资估算应当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编制,是项目决策的重要依据。
设计概算应当在初步设计阶段编制,不得超过投资估算。
施工图预算应当在施工图设计完成后编制,不得超过设计概算。
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设定的工程造价上限,应当根据施工图预算和相关规定编制。
投标报价是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自主确定的工程造价,应当结合自身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合理报价。
广东省建设厅颁发《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的通知
广东省建设厅颁发《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3.06.23•【字号】粤建价字[2003]79号•【施行日期】2003.06.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建设厅颁发《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的通知(粤建价字[2003]79号)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广东省政府令第40号)及有关规定,由我厅组织有关单位制定的《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以下统称本计价依据),经审查,现予颁发。
本计价依据于2003年7月1日起在全省行政区域内施行,2001年《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广东省建筑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规则》和《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粤建价字[2001]135号)同时停止执行。
凡在2003年7月1日起经招标管理机构批准招标或非招标未签定合同的工程,均执行本计价依据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计价。
2003年7月1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定合同的工程则不作改变。
本计价依据是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实施办法;是定额计价的标准;是编审标底价、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投标报价也必须遵守本计价依据的有关规定。
全省必须严格统一执行本计价依据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各市不再另行编制、颁发和继续使用当地相应的工程量清单规则、定额、价格表、综合价格等各种计价办法和依据。
《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各市人工费调整系数
《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各市人工费调整系数
序号地区人工费调整系数文件
1广州1穗建筑[2019]478号2佛山1佛建函[2019]23号
3珠海市区1;万山各岛1.25珠建市[2019]21号
4惠州0.93惠市住建函[2019]176号5阳江1阳住建通[2019]111号6韶关1韶市建字[2019]272号7汕尾0.827汕建价字[2019]2号8揭阳1揭市建[2019]33号
9云浮0.94云建通[2019]63号
10汕头尚未发布人工调整系数文件汕住建通[2019]91号
11湛江0.9湛建管[2019]62号
12茂名1茂住建[2019]9号
13江门尚未发布人工调整系数文件江造函[2019]18号
14肇庆0.95肇建价[2019]1号
15梅州1梅市建函[2019]213号
16河源尚未发布人工调整系数文件
17清远1文件未标注文号
18东莞1东建价[2019]4号
19中山1中建通[2019]48号
20潮州1文件未标注文号
注:人工费按照2017年广东省建筑市场综合水平取定(即110元/工日),各时期各地区的水平差异
可按各市发布的动态人工调整系数进行调整。
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
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我省建筑工程的计价行为,维护建筑厂程发包与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满足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需要,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竹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广东省建设二正程造价管理规定》(竹政府令第40号)等有关法规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制定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建筑工程计价。
第三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人中型和需招标的小型建没工程,应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
其他的建设工程,由发包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予以明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或是定额计价办法,在条件许可时应首先选择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两种计价办法不能同时使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足按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规定的计价办法。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定额计价办法,是按《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规定的消耗量标准,以定额基价为计算基础的计价办法。
第六条建设工程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七条工程量清单的组成、编制、计价、格式、项U编码、项目名称、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等,应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建没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规定。
第八条工程量单计价的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其计价程序如下:第九条定额的组成、计价、格式、定额编号、子目名称、工作内容、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应严格执行本办法和《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的规定。
第十条定额计价的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利润、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其计价程序如下:第十一条定额计价所称子目基价,是为完成《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之和。
认识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认识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一、背景在广东省,建设工程涉及到的计价依据是《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定》。
该规定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广东省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
其正式实施日期是2006年4月1日。
二、内容1. 适用范围该规定适用于广东省内所有建设工程的计价活动,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农林渔业水利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和矿山工程。
2. 计价基础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的基础是建设工程造价。
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农林渔业水利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和矿山工程所需投资和费用的总和。
3. 计价元素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的主要元素包括:(1)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的计价元素•施工(安装)工程费•材料费•设备费•土地平衡和交通费•机械使用和维修费•监理费•勘测设计费•安全文明设施费•税金和附加费用•利润和管理费(2)农林渔业水利工程的计价元素•工程基本费用•工程服务设施费用•手续费用•设计费用•监理费用•勘察费•税金和附加费用•利润和管理费(3)交通运输工程的计价元素•基本费•交通设施费•购置土地等费•服务设施费•方案设计费•勘察和设计费•技术支出费•税金和附加费用•利润和管理费(4)水利水电工程的计价元素•工程建设基本费用•设计投资和招标程序费•施工和设备费用•土地平衡费用•机械使用和维修费用•监理费用•勘测设计费用•税金和附加费用•利润和管理费(5)矿山工程的计价元素•基本建设费用•设备和材料费用•土地离散化和平衡费•勘查费用•设计投资和竞标程序费•税金和附加费用•利润和管理费4. 计价方法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的方法包括:定额计价法、综合单价计价法、包干计价法和成本计算法等。
5. 监督检查为确保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执行有效、合理,广东省计量技术监督局和广东省建设厅联合开展了对计价依据的监督检查工作。
对于未按照规定执行计价依据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进行惩处。
三、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实施,为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商等各方提供了明确、规范的计价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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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序号 名 称 计算方法 1 分部分项工程费 1.1+1.2+1.3 1.1 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工程量×子目基价) 1.2 价差 ∑[ 数量×(编制价-定额价)]1.3 利润 人工费×18% 2 措施项目费2.1+2.2 2.1 安全文明施工费2.1.1+2.1.22.1.1 按子目计算的安全文明施工费 按照规定计算(包括利润) 2.1.2 按系数计算的其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1×3.18%(建筑工程)1×2.52%(单独装饰装修工程) 2.2 其他措施项目费 按照规定计算(包括利润) 3 其他项目费 3.1+3.2+3.3+3.4+3.5+3.6+3.7+3.8 3.1 材料检验试验费 1×0.3%(单独承包土石方工程除外)3.2 工程优质费 按规定执行 3.3 暂列金额 1×(10%~15%)3.4 暂估价 按照规定计算 3.5 计日工 3.6 总承包服务费 3.7 材料保管费 3.8 预算包干费1×(0~2%) 4 规费 4.1+4.2+4.3+4.44.1 工程排污费 (1+2+3)×0.2%,结算时按实际发生数额计算4.2 施工噪音排污费 4.3 防洪工程维护费 (1+2+3)×0.1% 4.4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建筑面积(m 2)×2元/ m 2 5 税金 (1+2+3+4)×相应税率6含税工程造价1+2+3+4+5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程序表(自2010年4月1日起执行)序号 名 称 计算方法1 分部分项工程费 ∑(清单工程量×综合单价)2 措施项目费 2.1+2.2 2.1 安全文明施工费2.1.1+2.1.22.1.1 按子目计算的安全文明施工费 按照规定计算(包括利润) 2.1.2 按系数计算的其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1×3.18%(建筑工程)1×2.52%(单独装饰装修工程) 2.2 其他措施项目费 按照规定计算(包括利润) 3 其他项目费 3.1+3.2+3.3+3.4+3.5+3.6+3.7+3.8 3.1 材料检验试验费 1×0.3%(单独承包土石方工程除外)3.2 工程优质费 按规定执行 3.3 暂列金额 1×(10%~15%)3.4 暂估价 按照规定计算3.5 计日工 3.6 总承包服务费 3.7 材料保管费 3.8 预算包干费1×(0~2%) 4 规费 4.1+4.2+4.3+4.44.1 工程排污费 (1+2+3)×0.2%,结算时按实际发生数额计算4.2 施工噪音排污费 4.3 防洪工程维护费 (1+2+3)×0.1% 4.4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建筑面积(m 2)×2元/ m 2 5 税金 (1+2+3+4)×相应税率6含税工程造价1+2+3+4+5安装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序号 名 称 计算方法 1 分部分项工程费 1.1+1.2+1.3 1.1 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工程量×子目基价) 1.2 价差 ∑[ 数量×(编制价-定额价)]1.3 利润 人工费×18% 2 措施项目费2.1+2.2 2.1 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工费×26.57% 2.2 其他措施项目费 按照规定计算(包括利润) 3 其他项目费3.1+3.2+3.3+3.4+3.5+3.6+3.7+3.83.1 暂列金额 1×(10%~15%)3.2 暂估价 按照规定计算 3.3 计日工 3.4 总承包服务费 3.5 材料检验试验费 3.6 预算包干费 1×(0~2%) 3.7 工程优质费 按规定执行 3.8 其他费用 按照规定计算 4 规费4.1+4.2+4.3+4.44.1 工程排污费 (1+2+3)×0.2%,结算时按实际发生数额计算4.2 施工噪音排污费 4.3 防洪工程维护费 (1+2+3)×0.1% 4.4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人工费×2.5% 5 税金 (1+2+3+4)×相应税率6含税工程造价1+2+3+4+5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程序表序号 名 称 计算方法1 分部分项工程费 ∑(清单工程量×综合单价)2 措施项目费 2.1+2.2 2.1 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工费×26.57% 2.2 其他措施项目费 按照规定计算(包括利润)3 其他项目费 3.1+3.2+3.3+3.4+3.5+3.6+3.7+3.83.1 暂列金额 1×(10%~15%)3.2 暂估价 按照规定计算 3.3 计日工 3.4 总承包服务费 3.5 材料检验试验费 3.6 预算包干费 1×(0~2%) 3.7 工程优质费 按规定执行 3.8 其他费用 按照规定计算 4 规费4.1+4.2+4.3+4.44.1 工程排污费 (1+2+3)×0.2%,结算时按实际发生数额计算4.2 施工噪音排污费 4.3 防洪工程维护费 (1+2+3)×0.1% 4.4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人工费×2.5% 5 税金 (1+2+3+4)×相应税率6含税工程造价1+2+3+4+5市政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序号 名 称 计算方法 1 分部分项工程费 1.1+1.2+1.3 1.1 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工程量×子目基价) 1.2 价差 ∑[ 数量×(编制价-定额价)]1.3 利润 人工费×18% 2 措施项目费2.1+2.2 2.1 安全文明施工费 2.1.1+2.1.22.1.1 按相关定额子目计算按照规定计算(包括利润)2.1.2 按系数计算 1×2.90%2.2 其他措施项目费 按照规定计算(包括利润) 3 其他项目费3.1+3.2+3.3+3.4+3.5+3.6+3.7+3.83.1 暂列金额 1×(10%~15%)3.2 暂估价 按照规定计算 3.3 计日工 3.4 总承包服务费 3.5 材料检验试验费 3.6 预算包干费 1×(0~2%) 3.7 工程优质费 按规定执行 3.8 其他费用 按照规定计算 4 规费4.1+4.2+4.3+4.44.1 工程排污费 (1+2+3)×0.2%,结算时按实际发生数额计算4.2 施工噪音排污费 4.3 防洪工程维护费 (1+2+3)×0.1% 4.4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1+2+3)×0.1% 5 税金 (1+2+3+4)×相应税率6含税工程造价1+2+3+4+5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程序表(自2010年4月1日起执行) 序号 名 称 计算方法1 分部分项工程费 ∑(清单工程量×综合单价)2 措施项目费 2.1+2.2 2.1 安全文明施工费 2.1.1+2.1.22.1.1 按相关定额子目计算按照规定计算(包括利润)2.1.2 按系数计算 1×2.90%2.2 其他措施项目费 按照规定计算(包括利润) 3 其他项目费3.1+3.2+3.3+3.4+3.5+3.6+3.7+3.83.1 暂列金额 1×(10%~15%)3.2 暂估价 按照规定计算 3.3 计日工 3.4 总承包服务费 3.5 材料检验试验费 3.6 预算包干费 1×(0~2%) 3.7 工程优质费 按规定执行 3.8 其他费用 按照规定计算 4 规费4.1+4.2+4.3+4.44.1 工程排污费 (1+2+3)×0.2%,结算时按实际发生数额计算4.2 施工噪音排污费 4.3 防洪工程维护费 (1+2+3)×0.1% 4.4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1+2+3)×0.1% 5 税金 (1+2+3+4)×相应税率6含税工程造价1+2+3+4+5园林绿化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序号 名 称 计算方法 1 分部分项工程费 1.1+1.2+1.3 1.1 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工程量×子目基价) 1.2 价差 ∑[ 数量×(编制价-定额价)]1.3 利润 人工费×18% 2 措施项目费2.1+2.2 2.1 安全文明施工费 2.1.1+2.1.22.1.1 按相关定额子目计算按照规定计算(包括利润)2.1.2 按系数计算 人工费×5.25% 2.2 其他措施项目费 按照规定计算(包括利润) 3 其他项目费3.1+3.2+3.3+3.4+3.5+3.6+3.7+3.83.1 暂列金额 1×(10%~15%)3.2 暂估价 按照规定计算 3.3 计日工 3.4 总承包服务费 3.5 材料检验试验费 3.6 预算包干费 1×(0~2%) 3.7 工程优质费 按规定执行 3.8 其他费用 按照规定计算 4 规费4.1+4.2+4.3+4.44.1 工程排污费 (1+2+3)×0.2%,结算时按实际发生数额计算4.2 施工噪音排污费 4.3 防洪工程维护费 (1+2+3)×0.1% 4.4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1+2+3)×0.1% 5 税金 (1+2+3+4)×相应税率6含税工程造价1+2+3+4+5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程序表序号 名 称 计算方法1 分部分项工程费 ∑(清单工程量×综合单价)2 措施项目费 2.1+2.2 2.1 安全文明施工费 2.1.1+2.1.22.1.1 按相关定额子目计算按照规定计算(包括利润)2.1.2 按系数计算 人工费×5.25% 2.2 其他措施项目费 按照规定计算(包括利润) 3 其他项目费3.1+3.2+3.3+3.4+3.5+3.6+3.7+3.83.1 暂列金额 1×(10%~15%)3.2 暂估价 按照规定计算 3.3 计日工 3.4 总承包服务费 3.5 材料检验试验费 3.6 预算包干费 1×(0~2%) 3.7 工程优质费 按规定执行 3.8 其他项目费按照规定计算 4 规费 4.1+4.2+4.3+4.44.1 工程排污费 (1+2+3)×0.2%,结算时按实际发生数额计算4.2 施工噪音排污费 4.3 防洪工程维护费 (1+2+3)×0.1% 4.4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1+2+3)×0.1% 5 税金 (1+2+3+4)×相应税率6含税工程造价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