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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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调查取证法律规定(3篇)

律师调查取证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士,在代理案件过程中,调查取证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调查取证不仅有助于律师全面了解案情,为当事人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建议,还能有效维护司法公正。

我国法律对律师调查取证有明确的规定,本文将围绕律师调查取证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律师调查取证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法》是我国律师行业的根本大法,其中对律师调查取证作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律师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律师依法进行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支持和配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是我国民事诉讼的基本法,其中对律师调查取证也作出了相关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调查。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是我国行政诉讼的基本法,其中对律师调查取证同样作出了相关规定。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律师依法进行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支持和配合。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是我国刑事诉讼的基本法,其中对律师调查取证也作出了相关规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律师依法进行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支持和配合。

三、律师调查取证的范围1.民事案件在民事案件中,律师调查取证的范围主要包括:(1)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2)当事人财产状况证明材料;(3)合同、协议等证据材料;(4)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证据材料;(5)其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2.行政案件在行政案件中,律师调查取证的范围主要包括:(1)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2)行政行为依据的材料;(3)证据材料;(4)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3.刑事案件在刑事案件中,律师调查取证的范围主要包括:(1)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2)犯罪事实、情节等证据材料;(3)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证据材料;(4)其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委托律师调查取证授权书

委托律师调查取证授权书

兹有本人(以下简称“委托人”),鉴于本人因(具体案件原因,如: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劳动争议等)一事,需要依法进行调查取证,特授权如下律师(以下简称“受托律师”)代表本人进行相关调查取证工作。

一、授权事项1. 受托律师代表本人,依法向有关机关、单位、个人调查取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证据等;(2)向证人、当事人等进行询问;(3)申请鉴定、评估、审计等;(4)依法采取其他调查取证措施。

2. 受托律师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有权依法要求对方提供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1)要求对方出示身份证件、工作证等;(2)要求对方提供相关文件、资料;(3)要求对方进行陈述、解释;(4)依法采取其他措施。

3. 受托律师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有权依法采取录音、录像、拍照等手段,以获取相关证据。

二、授权范围1. 本授权书授权范围限于本案件调查取证事宜,不得用于其他任何事项。

2. 本授权书授权范围限于受托律师本人,不得转委托他人。

3. 本授权书授权范围限于我国境内,不得用于我国境外。

三、授权期限1. 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案件调查取证工作完成之日止。

2. 如案件调查取证工作需要延长,受托律师可向委托人提出申请,经委托人同意后,本授权书授权期限可相应延长。

四、权利义务1. 受托律师应依法进行调查取证工作,确保调查取证过程合法、合规。

2. 受托律师应保守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3. 受托律师应定期向委托人报告调查取证工作进展情况。

4. 受托律师应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妥善保管调查取证所得的证据。

五、其他1. 本授权书一式两份,委托人、受托律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授权书未尽事宜,可由委托人、受托律师另行协商解决。

3. 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受托律师签名:________________授权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委托人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受托律师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注:本授权书仅供参考,具体授权事项及范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约定。

律师调查取证权限及范围

律师调查取证权限及范围

律师调查取证权限及范围一、引言在法治社会中,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士,肩负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捍卫司法公正的重要使命。

调查取证是律师履行职责的核心环节,然而,这一过程中的权限及范围一直是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讨论的焦点。

本文旨在对我国法律体系下律师调查取证的权限及范围进行深入剖析,以期为律师依法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二、律师调查取证的含义与法律依据1.律师调查取证的含义律师调查取证,是指律师在代理诉讼案件或提供法律咨询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提取与案件有关的信息、材料的行为。

2.律师调查取证的法律依据我国《律师法》第35条规定:“律师根据案情需要,可以依法收集、查阅与案件有关的资料,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相关司法解释也对律师调查取证的权限及范围进行了明确。

三、律师调查取证的权限范围1.律师调查取证的对象范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律师可以向以下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取证:(1)案件当事人、代理人或者辩护人;(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3)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等司法机关;(4)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组织等;(5)其他与案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2.律师调查取证的内容范围律师调查取证的内容主要包括:(1)与案件事实有关的证据材料;(2)与案件当事人、证人、鉴定人等的身份、背景、动机、行为等相关的信息;(3)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范性文件等;(4)其他与案件有关的资料。

四、律师调查取证的权限限制与职责划分1.律师调查取证的权限限制(1)律师调查取证应当遵循合法、自愿、有据的原则;(2)律师不得采取欺诈、威胁、利诱等手段收集证据;(3)律师不得擅自公开或者泄露调查取证过程中获取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4)律师在调查取证时,不得妨碍他人正常生活、工作,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2.律师调查取证的职责划分(1)律师负责调查取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2)律师应当对调查取证的证据材料进行审查、核实;(3)律师应当将调查取证的结果及时告知当事人,并为当事人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4)律师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维护司法公正。

律师申请调查证据的范围

律师申请调查证据的范围

律师申请调查证据的范围在我国,律师调查取证的权利受到法律法规的明确保护,申请调查的证据也有明确的范围。

根据《关于进一步依法保障律师调查取证权利的若干规定》,律师可以依法向有关单位调查核实与其承办法律事务相关的情况,并查询有关证据、信息材料。

律师需要提供律师职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承诺书以及授权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等文件,以便进行调查。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调查取证的,可以书面申请人民法院向其委托的律师发出调查令。

调查令可用于调查与案件待证事实有关的证据,以及被执行人的实际履行能力,利害关系人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是否违反限制消费令、是否违反限制处境措施、是否隐藏转移财产以及涉嫌拒执犯罪等:1、被执行人为自然人身份的基本身份信息,包括户籍登记、身份证登记、护照及其他出入境证件信息、本人相片、婚姻登记、配偶或其同住亲属、社会保障情况、征信记录、被执行人的手机号码、固定电话号码、微信、QQ、微博、支付宝、网络虚拟账号信息等;2、被执行人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基本身份信息,包括股权结构、经营性质、公司规章制度、经营范围、股东会或董事会会议记录、股东名册、出资情况等;3、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及税收违法行为信息、纳税情况明细、非企业法人登记情况等;4、自然人签订劳动合同、企业用工信息、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信息等;5、在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的存款、理财、债券、股票、基金份额、信托受益权、保险金请求权、保单现金价值、住房公积金、拆迁补偿安置等财产情况及其变动或者交易明细;6、在支付宝、财付通、余额宝、微信等互联网金融机构的财产情况及其变动或者交易明细;7、不动产、机动车辆及其交强险和商业保险、船舶、航空器、股权、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经法定登记机构登记的财产情况、抵押或质押登记情况及其变动;8、被执行人的债权情况,作为债权人的其他案件审理、执行情况;9、被执行人出口退税、各类补贴等情况及其变动或者交易明细;10、执行财产真实性及可能虚假报告的财产情况等。

离婚律师调查取证的范围

离婚律师调查取证的范围

离婚律师调查取证的范围一、离婚调查的目的你说你要离婚,律师会告诉你:“先冷静,调查一下情况再说。

”这话说的没错,想要离婚,不仅仅是感情破裂那么简单。

对吧?离婚背后还有财产的瓜葛、子女抚养的麻烦,甚至是精神损害的赔偿。

你说是不是?这时候,律师的作用就显得至关重要了。

你自己再怎么心急如焚,也得了解清楚情况。

你以为是玩儿过家家呢?分财产、争孩子、算赔偿,律师的调查就像是解谜一样,查清楚每一个细节。

这一调查,不仅仅是为了证明你有没有理由离婚,还是为了你能在离婚后有一个好交代,拿到应得的权益。

二、1、财产调查说到财产调查,你可能会想:不就是看看家里有多少钱、车子房子吗?哎哟,您可别小看这个过程,很多人可因为财产问题,闹得不可开交。

有些人离婚时,明明账上就有不少钱,偏偏一方说没钱,什么也没留下。

那时候律师就得动起脑筋,调查对方是否有隐匿财产的行为。

比方说对方把钱藏到亲戚朋友的账户里,或者瞒着你买了几块值钱的珠宝,结果到离婚那天一说“没钱了”,你当时听了可是气不打一处来。

律师就得利用各种手段去查对方是否有这些财产,做起这种事可得像福尔摩斯一样,调查一切蛛丝马迹。

再说了,不止是钱,房产、车产、公司股份啥的都得考虑进去。

这可不是单纯的“我多给你点儿,我就赢了”的问题,而是每一分钱都要弄明白,别让你被对方耍了。

二、2、证据收集这不光是查财产这么简单,有时还要收集一些证据。

比如你怀疑对方出轨,这时候,离婚律师可能会派人去调查对方的行为,看看有没有什么出轨的证据。

别小看这些调查,它可得是有力的证据。

你要知道,离婚时可不是一句“他出轨了”就能让你顺利分得财产和孩子抚养权的。

证据就像是大宝剑,举得越高,你的立场就越稳。

如果有视频、照片,甚至是录音,那就更有用了。

如果律师真能找出对方的秘密,那场离婚你基本就稳赢了。

你想想,假如对方确实做了不忠的事,那法院肯定会考虑到这一点,作为分配财产和抚养权的依据。

二、3、子女抚养权离婚后,最头疼的就是孩子抚养权的问题。

律师调查取证权利作用是什么

律师调查取证权利作用是什么

律师调查取证权利作用是什么律师调查取证权利是指律师作为专业法律人士在代理委托人案件时,为了获取关键证据和相关信息,可以依法进行调查和取证的权利。

这一权利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公正司法、确保司法公正等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阐述律师调查取证权利的作用。

首先,律师调查取证权利有助于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作为当事人的代理人,其调查取证权利的行使能够帮助律师更好地了解案件事实、查找证据、保护当事人的权益。

通过充分调查取证,律师能够为当事人提供更具说服力的证据,帮助当事人取得案件胜诉,保障其正当合法权益。

其次,律师调查取证权利对维护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司法公正要求裁判结果应当基于充分、准确的事实和有力的证据,而律师调查取证权利的行使正是为了确保案件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律师通过调查取证工作,能够发现、收集和固定证据,为法官和陪审团提供客观、准确的证据材料,从而有助于法官做出更公正的判决。

再次,律师调查取证权利有助于提高诉讼效率。

律师作为法庭上重要的参与者,其调查取证权利有助于促进案件的顺利进行。

律师通过调查取证,能够准确定位争议焦点,排除冗余的证据,从而为案件提供更加简明和直接的证据信息。

同时,律师调查取证还可以提前了解对方当事人的证据和观点,为律师制定更合理和有效的辩护策略提供参考,进一步加强当事人的诉讼地位。

此外,律师调查取证权利还有助于发掘相对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在一些案件中,当事人可能存在信息不对等的情况,或者是遭受来自强势方的压力或欺凌。

这时,律师调查取证权利的行使可以帮助律师作为当事人代理人,为其寻求合法权益提供更多支持和保护。

律师通过调查取证的工作,能够揭示事实真相,确保当事人的权益受到法律的保护。

最后,律师调查取证权利有助于提高律师行业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

律师作为法律服务行业的从业者,其调查取证的能力和水平直接关系到案件的成败和当事人权益的实现。

律师行使调查取证权利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职业道德规范和标准的操作,这有助于推动律师行业的规范化和专业化进程。

律师调查依据的法律规定(3篇)

律师调查依据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为了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往往需要进行调查取证。

调查取证是律师职业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律师履行职责的必要手段。

律师调查依据的法律规定,对于规范律师调查取证行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律师调查依据的法律规定进行梳理和分析。

二、律师调查依据的法律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是我国律师行业的根本大法,其中对律师的调查取证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

(1)第二十二条: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询问当事人和证人。

(2)第二十三条:律师调查取证,应当依法进行,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是我国民事诉讼的基本法律,其中对律师的调查取证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

(1)第六十六条: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自行调查取证。

(2)第七十条: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询问当事人和证人。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是我国刑事诉讼的基本法律,其中对律师的调查取证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

(1)第四十一条:辩护律师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询问当事人和证人。

(2)第四十二条:辩护律师认为有必要调查取证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是我国行政诉讼的基本法律,其中对律师的调查取证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

(1)第二十六条: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自行调查取证。

(2)第三十条: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询问当事人和证人。

5.《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是我国律师行业的管理法规,其中对律师的调查取证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

律师调查取证方法

律师调查取证方法

律师调查取证方法由于法律法规的限制,以及各个行业各自的规定,即使是律师,有权调查取证的范围也是越来越小的。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如果没有证据,就可能面临败诉的境地。

目前,律师可以通过二种途径调查收集证据,一种是可以凭律师事务所开具的介绍信和律师证调取到的证据,另一种只能申请法院调查令由律师出面调取的证据。

1、凭律所介绍信及律师证调查目前,可以凭律所介绍信和律师证调取到的证据有以下几种:(1)公司的工商档案。

现在大部分工商局都接受律师凭律所介绍信和律师证查询公司的工商档案,极少的工商局会接受律师提供与当事人之间的委托合同。

工商局能查询到的档案包括:公司设立资料、公司变更登记、公司股东情况、公司出资情况以及公司的赢利和亏损情况等。

对诉讼有帮助的资料,可以在工商局打印,工商局只收取打印的费用,北京工商局是二块钱一张,工商局会加盖工章,在诉讼中可以直接当证据使用,效力较高。

(2)车辆档案。

可以到车管所查询车辆的基本信息,包括车主的信息、车辆的购买时间及金额等。

(3)房屋档案。

可以到房屋管理局查询的房屋档案包括,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产权人信息等。

如果律师单独前往,房屋管理局一般不会同意打印房屋的相关材料,但是如果当事人陪同前往,房管局一般会予以配合。

(4)人口档案《民事诉讼法》要求有明确的被告,在被告情况不明时,需要去户籍部门去查询对方的相关情况。

律师凭律师介绍信、律师证、委托合同复印件等材料可以代为查询到被告的户口所在地,登记的经常居住地等信息。

(5)案件档案、庭审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

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第五条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查阅案件材料限于案件审判卷和执行卷的正卷,包括起诉书、答辩书、庭审笔录及各种证据材料等。

律师调查取证的工作方法

律师调查取证的工作方法

律师调查取证的工作方法在法律领域,律师的主要职责之一就是调查取证。

律师通过精确的调查取证工作,可以为案件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从而有效地为当事人争取合理的权益。

本文将探讨律师进行调查取证的工作方法。

一、确定调查目标在进行调查取证前,律师需要明确确定调查目标,即所要获取的信息和证据。

合理而明确的调查目标将有助于律师在整个调查过程中始终保持目标的一致性,避免无效的努力。

律师应与当事人充分沟通,了解案件的核心问题,并据此确定调查目标。

二、收集背景信息在开始调查前,律师需要收集相关的背景信息,包括案件相关人员的基本情况、案发地点及时间、相关文件和证据等。

律师可以通过查阅文献资料、采访当事人和见证人等方式,获取相关信息,并进行整理和归档,为后续的调查工作打下基础。

三、制定调查计划制定调查计划是律师进行调查取证工作的重要环节。

律师需要针对具体案件的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调查计划。

调查计划应包括调查的方法、调查的时间安排、资源的分配等。

律师可以结合自己的经验和专业知识,制定出全面而有效的调查计划。

四、采集证据采集证据是律师进行调查取证工作的核心环节。

律师可以运用各种调查方法,包括目击调查、调阅相关文件、收集物证等,来获取相关的证据。

在进行证据采集时,律师应注意保持客观中立的立场,不对证据进行干扰或捏造,并保证采集的证据的可信度和合法性。

五、分析证据在采集到足够的证据后,律师需要对证据进行仔细分析。

律师可以通过归类、比对、分析等方法,对证据进行排序和整理,找出证据之间的联系和规律。

通过对证据的深入分析,律师能够更好地理解案件的真相,并为案件的辩护和辩论提供有力的依据。

六、撰写报告律师在完成调查取证后,需要将调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整理成报告。

报告应详细记录整个调查的过程、所采集到的证据及其相关性,并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和阐述。

律师在撰写报告时,应注意使用专业术语,准确表达自己的观点,并符合法律行业的规范。

七、法律程序运用调查取证的工作最终要为法律程序的进行提供支持。

律师调查取证需要注意的事项

律师调查取证需要注意的事项

律师调查取证需要注意的事项
1. 一定要合法合规啊!比如不能偷偷摸摸去取证,那可不行!就像警察抓小偷,也得按照规矩来呀,不然证据可能都不被认可呢。

2. 要注意保护证据的完整性呀!你想想看,如果你拿回来的证据缺胳膊少腿的,那还有啥用啊!就好比一个拼图少了几块,能看出个啥呀。

3. 千万别马虎对待细节啊!一个小细节可能就是关键所在。

好比下棋,一步错步步错,一个小细节没注意到,可能整个案子就不一样了呢。

4. 记得和相关人员好好沟通啊!别横冲直撞的。

比如说要去询问证人,那你得客客气气的呀,不然谁愿意配合你呀。

5. 对时间要有敏感性哦!该抓紧的时候就得抓紧。

这就像赛跑,你慢了一步,机会可能就溜走了,后悔都来不及呀。

6. 要准确记录取证过程啊!别马马虎虎的。

就像写日记一样,得详细准确呀,这样才能保证证据的可信度呀。

总之,律师调查取证可不是小事,每一个环节都得特别用心,不然很容易出纰漏,到时候后悔都来不及啦!。

刑事辩护律师调查取证的范围

刑事辩护律师调查取证的范围

刑事辩护律师调查取证的范围刑事辩护律师调查取证的范围,这话听上去挺严肃的,但其实这背后可是有不少故事呢。

想想啊,律师们就像电影里的侦探,穿梭在各种信息的海洋里,挖掘真相,绝对不是件轻松的事。

说到调查取证,这可不是随便翻翻资料就能搞定的,律师可得好好琢磨一番,弄清楚哪些证据是合法的,哪些又可能踩到法律的红线。

比如说,证人证言那可真是重中之重,律师可得千方百计把证人请到身边,让他们讲讲自己知道的事情。

对,听起来就像在聚会一样,聊聊天、谈谈心,可是背后的用意可是很深的哦。

还有就是,录像、音频这些也是很重要的证据。

想想,在现代社会,手机几乎无处不在,很多事情都能被记录下来。

律师们常常会去调取监控录像、电话录音,看看能不能找到对自己客户有利的证据。

这就像是在玩拼图,找到一块对的拼图,整幅图景就明朗了。

不过,这些证据的取得可是要遵循法律的规定,别想随便来个“黑科技”,这可真是得不偿失啊。

再说说书面证据。

这个可好办了,律师们像个小侦探一样,四处奔走,调取各种文件,什么合同、账单、医院记录,全都得仔细翻看。

真是细节决定成败,你永远不知道哪一份小文件可能会是打破僵局的关键。

律师们在这个过程中,可得保持高度的警惕,别让对方抓住小把柄,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的感觉。

调查取证的过程中,律师还得和客户保持密切的沟通。

毕竟,客户是最了解自己情况的人嘛。

客户可能觉得某些事情不重要,但律师可不能忽略,毕竟每一条信息都有可能成为翻盘的关键。

就像打牌,有时候一张小牌也能逆转局势。

律师们可得把客户的想法好好纳入考虑,毕竟双方齐心协力,才能攻克难关。

说到这里,咱们不得不提一下证据的真实性。

真相虽美,但可得有证据支撑。

律师们常常得在法庭上,像个公正的评判者,展示出自己所掌握的证据,力求让法官信服。

这可真是一场智力与口才的比拼,不光是把证据拿出来,更重要的是要能说会道,辩论得体。

让法官听了觉得“哎,这小子有两把刷子”的感觉。

律师调查取证_法律规定(3篇)

律师调查取证_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律师在代理案件过程中,调查取证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调查取证工作对于律师来说至关重要,它不仅关系到案件的胜败,更关乎当事人的利益。

本文将从律师调查取证的法律规定、实务操作以及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律师调查取证的法律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律师在代理案件时,有权查阅、复制、摘抄有关案件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裁判文书等资料,有权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证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并有权要求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辩护人有权调查取证。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原告有权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并有权要求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三、律师调查取证的实务操作1.明确调查取证的目的和范围律师在接受委托后,首先要明确调查取证的目的和范围。

调查取证的目的可能是为了证明当事人的主张,反驳对方的证据,或者查明案件的事实。

根据调查取证的目的,确定调查取证的范围,如调查取证的时间、地点、对象等。

2.收集证据收集证据是律师调查取证的核心环节。

律师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收集证据:(1)查阅案件相关资料:包括案件的法律文书、合同、协议、信函等。

(2)询问证人:通过询问证人,了解案件的相关情况。

(3)调查当事人:了解当事人的陈述、证言等。

(4)委托鉴定:对案件中的专业问题进行鉴定。

(5)实地调查:对案件发生地点、现场等进行实地调查。

3.固定证据律师在收集证据过程中,要注重证据的固定。

固定证据的方法有:(1)拍照、录像:对案件现场、物证等进行拍照、录像。

(2)制作笔录:对证人、当事人等进行询问,制作询问笔录。

(3)保存证据:将收集到的证据妥善保管,防止证据丢失或损坏。

4.证据的审查和运用律师在收集到证据后,要对证据进行审查和运用。

律师调查取证的注意事项

律师调查取证的注意事项

律师调查取证的注意事项
1. 一定要合法合规啊!可别像有些律师,为了取证不择手段,结果反而给自己惹了大麻烦。

比如偷偷安装窃听器什么的,这能行吗?肯定不行呀!
2. 得注意保护好证据呀!就像保护宝贝一样,别让它受损或丢失。

比如说拿到证据后随手一放,后面找不到了,那不就白忙活了嘛!
3. 与证人沟通要有技巧呀!不能凶巴巴的把人吓跑了。

不是有个律师因为态度不好,证人都不愿意配合了嘛!
4. 调查取证要全面呀!别只盯着一点,就像画画只画了一个角落。

比如只收集了对自己有利的那部分证据,那可不行哦!
5. 时间很重要啊!该抓紧的时候就得抓紧。

假设因为拖延错过了最佳取证时机,那不就糟糕啦!
6. 对证据的真实性要严格把关呀!可别弄些假证据来。

就好比拿个石头当金子,能行吗?当然不行咯!
7. 要考虑对当事人的影响呀!别做些让当事人更痛苦的事。

要是因为取证让当事人受到了二次伤害,那多不好呀!
8. 与团队配合好呀!大家齐心协力才能把事情办好。

要是各干各的,那怎么能行呢,就像拔河不往一处使劲儿!
9. 随时保持警惕呀!别一不小心落入别人的陷阱。

比如被对方误导提供了不利的证据,那多冤呀!
总之,律师调查取证真的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儿,必须得方方面面都考虑到,谨慎再谨慎呀!。

律师向证人调查取证笔录范文

律师向证人调查取证笔录范文

律师向证人调查取证笔录范文调查时间:[具体日期] [上午/下午/晚上] [X]时 [X]时。

调查地点:[详细地址]调查人:[律师姓名],[律师事务所名称]律师,执业证号:[具体证号]被调查人:[证人姓名],性别:[男/女],民族:[具体民族],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电话号码],现住址:[居住地址]问:您好,今天我们来就是想了解一些关于[案件相关事项]的情况。

您别紧张哈,就像咱们平时聊天一样就行。

您能简单介绍一下您自己和您跟这个事情的大致关系吗?答:行嘞。

我叫[证人姓名],我跟这事儿啊,就是[简述关系,例如:我在事发地点附近工作,经常能看到相关的人或者情况]。

问:那您还记得[具体事件发生的大致时间],在[事件发生地点]发生的那个事情吗?答:咋不记得呢,印象可深了。

那天啊,我正[描述自己当时在做什么]呢。

问:您能详细说说当时您看到了啥不?越详细越好。

答:好嘞。

我就看到有[几个人或者什么样的人]在那儿,然后他们就[描述事件发生的过程,从开始到结束,尽可能包含细节,如动作、表情、言语等]。

就这么个情况,我当时就觉得有点奇怪,咋能这么干呢?问:您刚刚提到[事件中的某个关键情节或者人物动作],您能再详细说说这个情况吗?比如说,当时那个人为啥要这么做呢?答:我觉得吧,当时那个人看起来[描述对人物的直观感觉,例如很生气或者很慌张之类的],好像是因为[阐述证人推测的原因],所以才[重复关键动作]的。

问:那在这个过程中,您有没有听到他们说啥特别的话呀?答:有啊,我听到其中一个人说[重复听到的话],那口气可冲了。

问:那您能确定说这话的人是谁吗?答:我感觉啊,像是那个[描述说这话的人的外貌特征或者身份特征,如果能确定身份最好]的人说的。

问:那您看到这个事情之后呢,您有没有做啥呀?答:我能做啥呀,我当时就愣在那儿了,想这事儿咋这么乱呢。

过了一会儿,我就[描述自己后续的行动,如离开了或者上前询问等]。

问:您刚刚说的这些情况,还有没有其他人也看到了呢?答:这我就不太清楚了,不过当时周围[描述周围的环境,如人多人少之类的],我想应该有人也看到了吧。

律师调查取证的工作方法

律师调查取证的工作方法

律师调查取证的工作方法一、律师如何调查取证1、辩护律师向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申请收集、调取证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理由,写明申请人的基本信息、需要收集、调取证据材料的内容或者需要调查问题的提纲等。

2、调查取证申请书应当一式两份,一份交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一份由律师事务所留存。

二、调查取证具体注意事项1、调查取证要面向事实;切忌主观臆断。

2、调查人员要始终抓住调查取证的主动性;切忌被当事人牵着鼻子走。

3、调查取证中要把握证据的固定性;切忌丢三拉四、手续不齐。

4、调取证据要围绕违法行为的主线详略得当;切忌主次不分、弃本求末。

5、调取的证据要环节清晰、关联紧密,力求互相印证;切忌孤立片面、互相矛盾。

三、律师的调查取证(1)特点1、律师进行证据调查不具有法律强制性。

2、律师的刑事调查取证权偏重于对被告人有利证据的收集。

3、律师调查所取得的证据材料,必须经过法庭调查核实后,才能作为证据使用。

(2)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简称“律师法”,第三十五条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民事案件律师调查取证权限及范围

民事案件律师调查取证权限及范围

民事案件律师调查取证权限及范围在民事案件里,律师的调查取证权利可谓是一项不可或缺的“秘密武器”。

你想啊,律师就像是案件的侦探,四处搜集证据,揭开真相的面纱。

让我们一起看看,这些律师到底有啥本事,能在这场“战斗”中披荆斩棘,收获胜利。

律师调查取证的权限,得说是相当广泛的。

你知道吗,律师可以要求查阅和复制相关文件资料。

这可不是随便找个地方就能翻翻,而是得经过正式的申请。

这些资料可能是对方的证据,或是一些关键的合同,反正只要能帮助案件的,统统都能要求。

不过呢,有时候对方会给你使绊子,不愿意提供。

哎,这时候就得看律师的本事了,法律可不会让你白白吃亏,必要时可以走程序,强制对方交出来。

说到证据,大家都知道,证据是案件的命根子。

律师就像是一位魔法师,能把各种证据变成有力的武器。

比如,证人证言、书证、物证等等。

你想象一下,律师在法庭上信心满满地把证据一一摆出来,那场面,简直让人热血沸腾。

甚至还得带着证人上庭,亲自让他们讲述故事。

这不,很多时候一个小小的证人,就能把整个案件的走向扭转过来。

律师的调查范围也是非常关键的。

你看,律师可以去找证人,也可以去调查与案件有关的情况。

这就像是一个庞大的信息网络,律师要善于运用各种资源。

邻居的一个闲聊,或者路人的一句话,都可能成为案件的关键。

律师还可以利用专业的调查机构,来获取一些更为详细的信息。

这就像是加了个助攻,帮助案件更有说服力。

律师在调查的过程中,也得遵循一些原则。

说白了,就是不能违法乱纪。

比如,律师不能私自侵入他人的私人空间,也不能窃取别人的信息。

这种行为可是有法律责任的,律师可不想为了调查取证而自找麻烦。

要知道,法律的底线是不能碰的,聪明的律师都懂得如何在法律的框架内灵活运用。

哎,谈到这里,不得不说,取证过程中也会遇到不少麻烦。

想象一下,某些对方当事人就像是捣蛋鬼,不愿意配合,态度也很差。

有时候律师就像是小猫咪,虽然温柔可爱,但也有锋利的爪子。

一旦必要的时候,他们可是会毫不留情地发起攻势,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调查取证成功的经典案例

律师调查取证成功的经典案例

律师调查取证成功的经典案例
哇塞,今天要给大家讲一个超厉害的律师调查取证成功的经典案例呀!
有这么一个案子,就像是一团乱麻,复杂得让人头疼。

李先生被指控犯了一个很严重的罪,所有人都觉得他这下子肯定要倒霉了。

但是咱这位厉害的张律师可不信邪!他就像一个侦探,一点点去寻找线索。

他不知疲倦地奔波,找证人谈话。

嘿,这其中有个证人特别顽固,一直不太愿意配合,你说气人不气人!张律师那是苦口婆心啊,跟证人说:“您想想,如果是您被冤枉了,您不也希望有人能站出来帮您吗?”这才终于打动了证人。

张律师又去调查现场,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哪怕是一个小纸片都要研究半天。

这劲头,不就跟那挖宝藏的人一样嘛!经过漫长的努力,他终于找到了关键证据!这证据就像是黑暗中的一盏明灯,一下子照亮了整个案子。

在法庭上,张律师凭借着他找到的证据,那叫一个据理力争啊,说得对方都哑口无言了。

最后,李先生竟然被无罪释放了!这难道不神奇吗?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律师的调查取证工作是多么的重要啊!一个好律师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啊!张律师他用自己的坚持和智慧,为李先生讨回了公道。

这就像是一场战斗,张律师是那个勇敢的战士,战胜了所有的困难和挑战。

所以说啊,律师真的是太了不起了,他们就是正义的守护者!
以上就是这个精彩的律师调查取证成功的经典案例啦!。

律师调查取证承诺书模板

律师调查取证承诺书模板

律师调查取证承诺书模板尊敬的客户:本人(律师姓名),执业于(律师事务所名称),执业证号为(律师执业证号),在此郑重承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范,对贵方委托的案件进行专业、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

一、调查取证范围本人将对贵方委托的案件进行全面的调查取证,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证据材料、询问证人、查阅相关文件和记录等。

二、保密义务本人承诺,对于贵方提供的案件信息和在调查取证过程中获取的所有信息,将严格保密,未经贵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三、专业责任本人将秉持专业精神,确保调查取证工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本人将遵守法律规定,尊重事实,公正客观地进行工作。

四、证据保全对于在调查取证过程中获取的证据,本人将采取适当的保全措施,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五、报告提交本人将在调查取证工作完成后,及时向贵方提交详细的调查报告,包括调查过程、证据材料、分析意见等。

六、费用说明本人将根据贵方委托的案件复杂程度和工作量,合理收取律师费用,并在委托协议中明确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

七、违约责任如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或因本人的过失导致贵方损失,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其他事项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承诺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律师签字):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月__日委托方(盖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月__日(注:本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内容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律师调查取证工作指引

律师调查取证工作指引

律师调查取证工作指引律师调查取证,听上去可能有点复杂对吧?其实这事儿,简单来说,就是律师为了帮当事人搞清楚案件的真相,去收集、整理和分析证据的过程。

说白了,就是你把案子看作一场大拼图,律师要做的就是找齐所有的碎片,然后拼成一个完整的画面。

你说,这活儿难不难?可不简单,但也不算特别复杂,得看怎么做。

调查取证,得从了解案情开始。

律师接到一个案件,就得像侦探一样,把案件的来龙去脉搞清楚。

一个个细节不能放过,哪怕是看似不重要的小事,搞不好就是打破僵局的关键。

你想,很多时候,案件的胜负可能就在一张小小的票据、一段对话录音里。

律师的工作,基本就是通过这点一滴的线索,去找出那些隐藏在背后的真相。

这活儿就像一场智力与体力的较量,不能心急,也得有耐心。

有些案件看上去扑朔迷离,律师就得通过各种手段去调查。

这时候,律师可不仅仅是呆在办公室里翻阅文件,开个会那么简单。

比如,得跑去现场看看,搞清楚事情发生的环境怎么样,周围的证人都有哪些人,大家都看到什么了,有没有视频监控能提供帮助。

你说,如果律师真的只是通过纸上谈兵来办案,那岂不是自找麻烦?调查取证,实际上就是要去摸清楚案子里每一根线索的走向,往哪一头牵,哪一头才是对的。

律师还得去跟证人聊一聊。

这不只是找个机会“打探消息”,更重要的是要通过交流,看看证人的证词到底有多少可信度。

证人的话虽然重要,但得注意,有些人可能记错了,有些人也许会为了某种利益而说谎。

这就得看律师怎么通过技巧去揣摩、去判断了。

证人的证言虽然很关键,但得“听中有话,听外有音”。

律师在这方面可得有些“火眼金睛”。

说到证据,律师还得学会如何去获取。

别以为证据就那么容易到手。

有些时候,某些证据可能需要经过法院的同意才能调取,或者得通过一些正式的程序去请求。

你以为法院一定给你提供?可不一定哦。

有些时候,律师得学会怎么拿捏好时机,怎么让法官觉得这证据真的很重要,得给你准许。

就像是吃饭时,总得有点“分寸”,不能太急,不能太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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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调查取证律师法是规范我国律师行为或律师活动、引导律师事业健康发展的基本法律,是确定律师工作基本原则和制度的法律。

现行律师法是199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这部律师法在有关律师的性质、资格的取得、律师组织形式和管理方式等方面,有许多新的突破,反映了立法的进步,但对于律师权利义务的规定,则不尽人意。

我认为,律师法首先应当是律师地位、权利与义务、律师职业属性的基本法,但在实践中,其运用的效果却差强人意。

目前无论是从事诉讼工作,还是非诉讼业务,都存在律师“执业难”的现象。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律师法的修改,从而律师的权利进一步得到了保障。

这一系列问题得到了一定的关注与重视,本文结合律师法修改着重对律师调查取证权问题进行探讨与分析。

一、律师调查取证权的规定调查取证历来是困扰律师的一个难题。

现行律师法规定:“律师承办法律事务,经有关单位或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调查情况。

”这样的规定是很笼统、过于简单,仅仅承认律师“可以调查情况”,并且还必须征得被收集人的同意。

实际上,律师要取得对方的同意才能够调查取证,是比较难的。

修改后的律师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修改后的律师法规定了律师根据需要,还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取消了“律师调查取证要经过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的同意”的规定,确保了律师调查取证的实际操作性。

这是让许多律师非常振奋的一条规定,从而律师的权利进一步得到了保障。

二、赋予律师调查取证权的意义(一) 赋予律师调查取证权,是公民权利的保护的体现随着社会经济和政治文明的发展,法律对公民权或者说人权的保护显得越来越重要,离开公民权去谈法律的保护,是没有意义的。

在公民权利遭受侵害、发生纠纷或者公民法律事务的处理等等,由于公民个人法律知识、运用法律的技能、时间和精力等原因,有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聘请律师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解决纷争、委托处理自己的法律事务。

律师在接受委托之后,需要为当事人进行必要的甚至关键事实的调查取证,如果因为律师没有充分的、足够的调查取证权利,就无法完成公民对自己的权利寻求保护的重委,公民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法律规定的权利只是纸上谈兵。

律师没有充分的调查取证权利,就象士兵没有武器一样,根本无法正当履行好职责,对律师调查取证权的处处设障,重重限制,是对公民权利的保护设置障碍。

实践中,因为律师查证受阻而使权利无法得到保护的情况不在少数,律师和公民只能望之兴叹,转之以其他非正当途径寻求权益的保护,并且对国家法治产生不信任感。

(二)赋予律师调查取证权,有利于案件审理的公正刑事诉讼法中虽然规定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既要收集对被告人不利的证据,也要收集对他们有利的证据。

但是由于价值取向不同,实践中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往往不注重收集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

而这些依法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由谁去取?当然只有辩护律师。

现行刑事诉讼法中体现了律师的地位,但《刑事诉讼法》所赋予的诸如调查取证权附加了条条“枷锁”,束缚了律师的手脚,稍不小心就可能有触犯刑法第306条之嫌。

此外,从保障人权角度讲,刑法在打击各种犯罪的同时,必须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或者罪轻的人免受重处。

这是刑法“罪责相适应”原则的必然要求。

就现行法律规定来看,从侦查阶段的证据收集到审查起诉及提起公诉、审判阶段的证据审查,均体现了国家强大的控诉职能,而形成鲜明对比的则是辩护职能的脆弱无力。

律师制度本身就是权利制衡的产物,于是最好的制衡方式就是扩大律师的权利,达到一种足以与国家追诉机关相抗衡的程度。

律师调查取证权的赋予,是这种制衡措施之一。

(三)赋予律师调查取证权,是充分发挥律师作用的方法律师是现代法治社会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律职业共同体。

律师能够而且善于运用法律的手段,预防纠纷,化解纷争,促进社会和谐,促进社会发展。

当前,律师充当国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的法律顾问,参与大量的非诉讼法律事务的处理,足以证明,律师在法治社会的作用无所不在,而这些非诉讼事务的参与,正是防范风险、预防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根本。

律师不积极进行调查取证,无法进行调查取证,甚至调查取证还要冒座牢的风险,律师的作用就将大大受限。

此外,赋予律师完整充分的调查取证权利,必将大大减轻法官工作量,是为法官减负的根本途径,以及使律师和当事人摆脱取证难和举证责任的两难困境之必由之路。

三、保障律师调查取证权的建议新的律师法将于2008年年6月1日开始实施,它赋予了律师充分可行的调查取证权利,这对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在保障律师调查权时,要特别注意对律师调查取证的种种限制性规定,确立律师与国家司法机关平等的调查取证权。

要防止过于原则,使律师法赋予律师的调查取证权流于形式。

为此,我提以下几点建议。

(一) 除涉及国家或者有关单位重大机密之外的内容,律师都有调查的权利律师对什么程度的文件资料才没有查询、复印的权利,要有明文规定。

其实,在现代社会信息是社会生产力的时代,国家机关的许多涉及公民的资料文件,并没有捂得紧紧的,并没有特意保密的需要,相反,应当给予律师以充分的查证权利,为社会所利用。

如婚姻登记、身份证查询、抵押情况、财产情况和纳税等,而对于确实是机密性的,则规定一定的限制条件,是必需的。

(二) 律师调查取证出示有效的律师执业证、律师所介绍信、委托人的委托书即可,无需其他手续律师应当向对方提供哪些手续文件,应当有较为统一的规定,便于律师和配合查证双方工作。

通常情况下,调查取证时律师应当提供、并出示的文件是:有效的律师执业证、律师所介绍信、委托人的委托书,而无需出示律师个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件,更不应当要律师一定要出示法院的立案手续等资料,或者人为地任意地要求律师提供其他资料。

一是具有这些资料足以证明律师的合法身份,二是以此证明律师查证的正当性,同时也简化配合查证一方的负担。

对于接待单位应当留存哪些资料,也应当规范,只有介绍信,不需要复印身份证、执业证等存档。

(三) 被调查人有配合、协助律师调查取证的义务新的律师法取消了“律师调查取证要经过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的同意”的规定,确保了律师调查取证的实际操作性。

律师进行调查,不一定要有单位负责人的同意,具体经办人就可以配合。

对于一般性的信息,实无必要经领导的批准同意,而对于涉及机密性的文件,则需要有关负责人对是否可以查询进行判断,需要取得他们的批准,这是合理的。

(四) 被调查人有审核确认的权利,并在文件资料上签字、盖章确认其来源真实性的义务配合查证一方对其文件资料,负有在资料上面,由经办人签字、单位盖章,以审核确认资料来源于其单位,与原件一致等的义务或责任。

最高法院有关民事、行政等诉讼证据的规定中,规定了证据的提供要有来源单位的盖章确认才有法律效力,但在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一些单位组织愿意配合律师查询,但拒绝在律师查询复印的有关资料上签章,致律师的查询结果只能当成参考资料,而没有证据的作用。

因此,在律师的调查取证立法中,有必要明确规定配合查询单位,对律师从配合查证单位获取的资料有审核确认的义务,特别是对国家机关,担负着给社会和人民提供优质服务的职责,理所当然地应当承担这一义务。

(五) 对国家机关的调查取证只能收取工本费某些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等,由于他们使用纳税人的钱,向其查询证据,理应不该实行商业化收费,只能收取工本费,否则,实在有损国家机关形象。

建议需要将之明确规定,以防权利的滥用。

律师调查取证为何难于上青天?一向温柔端庄的女律师cxx动怒了,她拿着法院开具的“调查令”却被本市某区政府部门一个“弹皮弓”给弹了回来,而该项调查取证将涉及20多名外来劳务人员的劳资纠纷,这怎叫戴律师不着急?她甚至动起了告该部门“行政不作为”的念头。

经过再三协商,该部门终于同意出具有关证据。

戴律师的遭遇在本市律师圈中并非个别。

长期以来,许多单位和个人以各种理由拒绝律师的调查。

对律师来说,没有相关证据,就无法查明真伪,进而无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的调查取证难困扰了律师行业多年。

市高级法院院长滕一龙近日前往市律师协会座谈时指出,要在法律和制度许可的情况下,对“调查令”制度进行研究和完善,增强权威性,保证律师的调查取证权。

戴佩清是上海律和理律师事务所律师,近年来她代理了多起劳资纠纷案,为一大批农民工兄弟讨回了应得的工资,身材娇小的她在这批农民工兄弟的眼里“非常高大”。

今年5月,戴律师在代理一起某服装企业劳资纠纷案中遇到了一些困难。

该企业一名外来务工人员小张请戴律师出面和单位打官司,要求讨回拖欠长达三年的加班工资。

据小张反映,这家企业的员工从早上8点上班,到晚上8点下班,一天工作整整12小时,而加班工资一分钱也没有。

企业跟员工不签劳动合同,也不发工资单,发工资时只作签收,而签收的书面材料由企业保存。

这两年来,确实有不少员工“揭竿而起”,为自己的辛勤付出讨说法,但是却被老板非常干脆地“扫地出门”,由于他们手上没有任何书面的劳动关系凭证,就是到法院也赢不了官司。

小张也是因为讨加班工资不成而被单位开除的,某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外来就业人员管理部门组织双方调解,但最终调解不成。

小张请戴律师出面诉诸法院。

在法庭上,这家服装企业老板一口抵赖,说他们企业根本没有小张这个员工。

法院传企业其他员工到庭作证,不料老板利用时间差将20多名员工全部开除。

法院开出“调查令”,要求曾经组织调解的某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相关证据,包括调解不成的通知和具体内容。

但该部门工作人员说:“我们从不向律师开具此类证明,也从来不提供证据,这个公章没法盖。

”戴律师只得请他们作为证人出面帮助小张出庭作证,但也遭到了拒绝。

这时,被开除的20多名员工相继找到戴律师要求讨回不同数额的拖欠工资,但他们手中也没有劳动关系凭证。

戴律师认为:“看来只有指望劳动保障部门。

”她再次向该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作人员说明这份证据对被开除的员工是如何的重要,但是依然遭到了拒绝。

戴律师发火了,她气愤地说:“我要告你们‘行政不作为’。

”后来,经过双方再三协商,某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终于出具有关证据。

法官根据这批证据,依法为小张讨回了公道。

当然,另外20多名员工也先后拿到了应得的血汗钱。

“律师的调查取证问题困扰了律师行业多年,严重影响了行业的发展,有的律师不得已,只能放弃相关案件;有的各显神通,通过私人关系或其他渠道、手段获得需要的证据,使本来堂堂正正的法律工作变得遮遮掩掩,多数律师都曾因为调查取证受阻而感到十分无奈。

”市律师协会会长吕红兵近日接受记者采访时发出上述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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