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生猪保险现状分析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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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我国生猪市场出现了剧烈波动的情况,政府于2007年推出生猪保险。我们采取统计学方法,对主要生猪大省的生猪保险现状进行了深入的了解、参考各地的统计数据并结合生猪市场现状,运用“供给—需求”理论和成本—收益理论,对其展开分析,得出养殖户面临的风险逐渐增大和生猪保险总量小、结构差异大、可操作性差、实施效率低、风险规避作用差、体系不完善以及养殖户对生猪保险认识不足的结论。同时,我们从制度、政策等方面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案。
关键词:生猪保险;供给—需求;成本—收益论文
一、引言
2007年8月以来,生猪保险的实施为降低生猪市场风险、控制生猪价格波动、维持生猪市场稳定起到了一定作用。而目前生猪保险现状如何,存在什么问题,需要怎样解决?为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将在文中对我国生猪保险的现状进行深入了解及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二、生猪保险现状
生猪保险具有转移、分散风险功能,它是投保人用少量的钱通过购买保险把风险转移给保险人,保险人通过收取零星的保费集少成多,形成规模经济,建立起庞大的保险基金,从而实现生猪产业健康稳定发展的目的。根据作者调查及分析,总结出目前我国生猪保险现状如下:
(一)养殖户面临的生猪养殖风险越来越大
近年来宏观经济指标波动频繁,原材料价格上涨较大,各种疫病如蓝耳病、高热大面积爆发等因素,农民工外出务工及返乡,以及国际金融危机和“猪流感的爆发”,对生猪产业的产生了巨大冲击,引起了价格和产量的波动,使养殖户的风险面临的风险日益增大。表1反映了近年来生猪价格和产量的变化趋势。
表12003年—2008年我国生猪价格、出栏数和存栏数
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年
各年生猪价格(元/斤) 3.7 4.2 5 6 12 16
肉猪出栏头数(万
头) 55701.8 57278.5 60367.4 61207.3 56508.3 61788.3 猪年底存栏头数(万
头) 41381.8 42123.4 43319.1 41850.4 43989.5 45639.1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8》及作者调研整理
(二)生猪保险投保总量小,结构性差异大
1、从总量上看,我国生猪保险的投保数量还远未达到饱和状态。2007年8月1日,保监会发布的《关于建立生猪保险体系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紧急通知》中提到“在能繁母猪保险方面,第一阶段以保险覆盖农业部门确定的出栏生猪100万头以上的养猪大县(区)为重点,工作要突出重点,按照早安排、快起步、落实好的原则启动能繁母猪保险工作;第二阶段以保险覆盖农业部门确定的出栏生猪60万头以上的养猪大县(区)为重点,尽快扩大能繁母猪保险的覆盖面。”而目前,能繁母猪保险尚处于第一阶段,也就是说主要在出栏生猪在100万头的大县
(区);育肥猪保险仅在较少地方的地方开展。
2、从结构上看,存在严重的结构性差异。这种差异主要表现在能繁母猪与育肥猪之间、散户与规模养殖户之间、不同地区之间的生猪投保比例和数量上。能繁母猪涉及到生猪产业链的源头,具有更重要地位,相对于育肥猪保险而言,能繁母猪保险更受政府的重视。目前,就实施的范围和比例而言,育肥猪保险远不及能繁母猪保险。
随着规模养殖成为生猪行业的发展趋势且规模养殖户的投保更为方便、劳动成本更低,保险公司或其代理人更愿意做规模养殖户的保险。而规模养殖户大多生活较宽裕,广大散户大多为农民,使得生猪保险对农民增收产生的大打折扣,还会无形之中扩大贫富差距。虽然规模养殖小区和养殖场成为生猪业发展趋势,但目前散户仍在生猪供给占大部分比重,其对生猪市场的影响最大。经作者调查,目前我国散户的生猪出栏量占全国生猪出栏60%左右。显然,这种结构生猪
保险发挥其作用。
由于地理因素、交通等因素,不同地区间生猪投保比例也有很大不同。平原地区较山区和丘陵地区的投保比例高。
(三)可操作性较差,实施效率较低
1、保险猪的识别是一难题。通常通过在猪背上打漆标号的方式标识保险猪,但在风险发生时这种方法容易引发道德风险。养殖户往往可以用发生风险事故的未投保的猪替代保险猪,以索取保险金。另外一种识别方式是行业中所称的“电子猪”,这种方式成本较高,通常仅在少数发达地区使用。
2、缺乏专业保险人员。生猪保险涉及到很多医学、动物学和保险学等专业知识,经办该业务的保险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畜牧兽医和保险知识。而目前我国保险公司的很多理赔员或者专业素质不高,或者职业素养不够,难以胜任生猪保险工作。比如,不能合理处理病死猪,导致猪病蔓延。
3、保险条款不尽合理,理赔程序较复杂。根据《能繁母猪保险条款》中的描述“每头保险母猪的保险金额1000元,并且不超过其市场价格的7成;保险期间为一年,以本保险合同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保险标的为能繁母猪存栏量30头以上(含)。”显然,这样的保险条款不尽合理,多次投保不仅增加运营成本,而且为散户购买生猪保险人为地制定了“进入壁垒”。
(四)养殖户对生猪保险认识不足,缺乏积极性
同我国其他农业保险险种类似,目前我国生猪保险市场上养殖户对生猪保险缺乏了解,并且由于保险条款、保险程度等原因,对购买生猪保险缺乏一定的积极性。调查中发现,部分养殖户领到生猪保险补贴后,并未购买生猪保险,而是将补贴用于日常生活开支。并且,购买了生猪保险的养殖户对理赔持一定的消极态度。
(五)生猪保险不能对养殖户产生有效的风险规避作用
保费和保险金额产生“背离”引起投保与不投保时养殖户损失的期望差异较小的现象,甚至投保猪的损失的期望大于非投保猪圈的损失的期望现象,使得逆向选择风险极易发生。从而使得生猪保险不能使养殖户有效规避风险。
(六)生猪保险体系尚不完善
1、生猪再保险发展缓慢。再保险也叫分保,是指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以承保形式,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进行再保险,可以分散保险人的风险,有利于其控制损失,稳定经营。自保监会发布2007年《关于建立生猪保险体系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紧急通知》到今,生猪再保险发展缓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