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科研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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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科研奖励办法
为促进我院科研和学科建设的发展,鼓励科研人员积极开展高层次的科研项目、出高质量的科研成果,提高我院学术地位和整体科研水平,让科研工作更好地为临床一线工作服务,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奖励范围与额度
第一条课题立项奖凡通过我院向上级申报并被立项的课题,给予课题立项奖。
(一)厅(局)级以上纵向课题,每项奖励课题立项经费的 10%。
(二)横向课题,每项奖励课题实到经费的 5%。
第二条获奖成果奖以“XX医学院附属医院XX院区”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上级奖励的科研成果,包括获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医学科技奖、软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医院根据获奖级别,可给予相应的奖励,协会等非政府科技机构评审奖励不算在内。
同一成果在同一年获得不同层次科技奖励者,以最高获奖额为执行标准,不重复授奖。
(一)国家级一等奖奖励 100 万元,二等奖奖励 60 万元,三等奖奖励30 万。
(二)省(部)级一等奖奖励 60 万元,二等奖奖励 20 万元,三等奖奖励 1 万元。
(三)市(厅局)级一等奖奖励 2 万元,二等奖奖励 1 万元,
三等奖奖励 5 千元。
第三条论文奖
(一)授奖条件
1.论文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XX医学院附属医院XX院区”。
2.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认定的正规刊物上(有ISSN 和CN 刊号)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3.论著(中文论著须含有“英文摘要”)、实验研究、临床总结或分析、临床病例(理)讨论(低于 2000 字的中文期刊、以书代刊、内部资料、增刊或专辑不予奖励)。
4.文章刊出后,第一作者要及时将杂志和文章报送科教部认定、登记,经确认后退还本人。
(二)奖励标准
1.在国际著名杂志,如《Cell》、《Nature》、《Science》上全文以英文形式发表的论著,奖金为 20万元人民币。
2.除发表在《Cell》、《Nature》、《Science》的论著外,其他论文(个人报道除外)被美国《科学引文索引》(SCI)收录,影响因子≤
3.0 者,给予发表奖 1 万元,影响因子≥3.0 者,给予发表奖 2 万元。
除此之外,影响因子≤1.0 者,每篇文章奖励 1 万元,1.0<影响因子≤2.0 者,奖励 2 万元,2.0<影响因子≤3.0 者,奖励 3 万元,3.0<影响因子≤
4.0 者,奖励4 万元,4.0<影响因子≤
5.0 者,奖励 5 万元,影响因子>5.0 者,奖励 6 万元。
按发表杂志前一年的影响因子(必须提供收录证明)给予奖励。
美国《工程索引》(EI)收录每篇奖励 5 千元。
3.在中华医学会主办的中华、中国系列杂志(影响因子≥0.9)上发表,在实践中确有较高的应用价值,论著每篇奖金为 5000 元,其他文章奖金为1000 元。
4.在其他国家级杂志(以核心期刊目录为准,影响因子≥0.5)上发表,在实践中确有一定的应用价值,论著每篇奖金为1000 元,其他文章奖金为500 元。
5.在影响因子≥0.2 的杂志上发表的论文,每篇给予奖金 100 元。
6.授奖文章为当年度正式发表,影响因子≥0.2,同一篇文章不重复授奖,以最高奖为标准。
7.影响因子以每年度《中国科技引证报告》公布的数据为依据。
第四条著作奖凡在国家正式出版社出版的医学及其他专业的著作(其内容确有创新及系统的理论阐述和在实践中有较高的应用价值,否则不予奖励),发行量在 3000 册以上,且为第一主编。
(一)申请奖励时需提交由出版社提供字数统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将 1 本著作交由医院收藏。
(二)国家级出版社正式出版的著作,>50 万字,30 元/千字;25-50 万字,奖励 2000 元/部;25 万字以下奖励 1000 元/部。
(三)省市级出版社正式出版的著作,>50 万字,20 元/千字;25-50 万字奖励 1000 元/部;25 万字以下奖励 500 元/部。
第二章罚则
第五条凡在科研奖励活动中弄虚作假,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者,一经查实追回其所获奖金,取消其报奖资格和获得科研课题匹配资金的权利。
第三章附则
第六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七条所有项目须经医院审核上报并在科教部备案方可作为有效项目,否则不予发放科研津贴。
第八条本规定由科教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