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2013版)

合集下载

GB50169-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9-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3年7月1日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保证接地装置安装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接地装置安全运行,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电气装置的接地装置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第1.0.3条接地装置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第1.0.4条采用的器材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

第1.0.5条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和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1.0.6条接地装置的安装应配合建筑工程的施工,隐蔽部分必须在覆盖前会同有关单位做好中间检查及验收记录。

第1.0.7条接地装置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电气装置的接地第一节一般规定第2.1.1条电气装置的下列金属部分,均应接地或接零:一、电机、变压器、电器、携带式或移动式用电器具等的金属底座和外壳。

二、电气设备的传动装置。

三、屋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或钢筋混凝土构架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遮栏和金属门。

四、配电、控制、保护用的屏(柜、箱)及操作台等的金属框架和底座。

五、交、直流电力电缆的接头盒、终端头和膨胀器的金属外壳和电缆的金属护层、可触及的电缆金属保护管和穿线的钢管。

六、电缆桥架、支架和井架。

七、装有避雷线的电力线路杆塔。

八、装在配电线路杆上的电力设备。

九、在非沥青地面的居民区内,无避雷线的小接地电流架空电力线路的金属杆塔和钢筋混凝土杆塔。

十、电除尘器的构架。

十一、封闭母线的外壳及其他裸露的金属部分。

十二、六氟化硫封闭式组合电器和箱式变电站的金属箱体。

十三、电热设备的金属外壳。

十四、控制电缆的金属护层。

第2.1.2条电气装置的下列金属部分可不接地或不接零:一、在木质、沥青等不良导电地面的干燥房间内,交流额定电压为380V及以下或直流额定电压为440V及以下的电气设备的外壳;但当有可能同时触及上述电气设备外壳和已接地的其他物体时,则仍应接地。

GB50169-92_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9-92_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附录C-4 GB50169-92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第二章电气装置的接地第一节一般规定第2.1.1条电气装置的下列金属部分,均应接地或接零:一、电机、变压器、电器、携带式或移动式用电器具等的金属底座和外壳。

二、电气设备的传动装置。

三、屋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或钢筋混凝土构架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遮栏和金属门。

四、配电、控制、保护用的屏(柜、箱)及操作台等的金属框架和底座。

五、交、直流电力电缆的接头盒、终端头和膨胀器的金属外壳和电缆的金属护层、可触及的电缆金属保护管和穿线的钢管。

六、电缆桥架、支架和井架。

,七、装有避雷线的电力线路杆塔。

八、装在配电线路杆上的电力设备。

九、在非沥青地面的居民区内,无避雷线的小接地电流架空电力线路的金属杆塔和钢筋混凝土杆塔。

十、电除尘器的构架。

十一、封闭母线的外壳及其他裸露的金属部分。

十二、六氟化硫封闭式组合电器和箱式变电站的金属箱体。

十三、电热设备的金属外壳。

十四、控制电缆的金属护层。

·第2.1.2条电气装置的下列金属部分可不接地或不接零:·一、在木质、沥青等不良导电地面的干燥房间内,交流额定电压为380V及以下或直流额定电压为440V及以下的电气设备的外壳;但当有可能同时触及上述电气设备外壳和已接地的其他物体时,则仍应接地。

.二、在干燥场所,交流额定电压为127V及以下或直流额定电压为1iOV及以下的电气设备的外壳。

三、安装在配电屏、控制屏和配电装置上的电气测量仪表、继电器和其他低压电器等的外壳,以及当发生绝缘损坏时,在支持物上不会引起危险电压的绝缘子的金属底座等。

四、安装在已接地金属构架上的设备,如穿墙套管等。

五、额定电压为220V及以下的蓄电池室内的金属支架。

六、由发电厂、变电所和工业、企业区域内引出的铁路轨道。

七、与已接地的机床、机座之间有可靠电气接触的电动机和电器的外壳。

第2.1.3条需要接地的直流系统的接地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一、能与地构成闭合回路且经常流过电流的接地线应沿绝缘垫板敷设,不得与金属管道、建筑物和设备的构件有金属的连接。

防雷接地设计及项目施工验收规范

防雷接地设计及项目施工验收规范

防雷接地设计及项⽬施⼯验收规范防雷接地装置施⼯及验收规范第⼀章总则第1.0.1条为保证接地装置安装⼯程的施⼯质量、促进⼯程施⼯技术⽔平的提⾼,确保接地装置安全运⾏,制定本规范。

第条本规范适⽤于电⽓装置的接地装置安装⼯程的施⼯及验收。

第条接地装置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施⼯。

第条采⽤的器材应符合国家现⾏技术标准的规定,井应有合格证件。

第条施⼯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和现⾏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条接地装置的安装应配合建筑⼯程的施⼯,隐蔽部分必须在覆盖前会同有关单位做好中间检查及验收记录。

第条接地装置的施⼯及验收,除按本规范的规定执⾏外,尚应符合国家现⾏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章电⽓装置的接地第⼀节⼀般规定第条电⽓装置的下列⾦属部分。

均应接地或与线相接:⼀、电机、变压器、电器、⼿携式或移动式⽤电器具等的⾦属底座和外壳。

⼆、电⽓设备的传动装置。

三、屋内外配电装置的⾦属或钢筋混凝⼟构架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属遮栏和⾦属门。

四、配电、控制、保护⽤的屏(柜、箱)及操作台等的⾦属框架和底座。

五、交、直流电⼒电缆的接头盒、终端头和膨胀器的⾦属外壳和电缆的⾦属护层、可触及的电缆⾦属保护管和穿线的钢管。

六、电缆桥架、⽀架和井架。

七、装有避雷线的电⼒线路杆塔。

⼋、装在配电线路杆下的电⼒设备。

九、在⾮沥青地⾯的居民区内,⽆避雷线的⼩接地电流架空电⼒线路的⾦属杆塔和钢筋混凝⼟杆塔。

⼗、电除尘器的构架。

⼗⼀、封闭母线的外壳及其他裸露的⾦属部分。

⼗⼆、六氟化硫封闭式组合电器和箱式变电站的⾦属箱体。

⼗三、电热设备的⾦属外壳。

⼗四、控制电缆的⾦属护层。

第2.1.2条电⽓装置的下列⾦属部分可不接地或不与线相接:⼀、在⽊质、沥青等不良导电地⾯的⼲燥房间内,交流额定电压为及以下或直流额定电压为及以下的电⽓设备的外壳;但当有可能同时触及上述电⽓设备外壳和已接地的其他物体时,则仍应接地。

⼆、在⼲燥场所,交流额定电压为及以下或直流额定电压为及以下的电⽓设备的外壳(该款系沿⽤《电⽓安装施⼯及验收规范》中条⽂)。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精)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精)

GB50169-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保证接地装置安装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接地装置安全运行,制定本规范。

第 1.0.2条本规范适用于电气装置的接地装置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第1.0.3条接地装置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第1.0.4条采用的器材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

第1.0.5条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和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1.0.6条接地装置的安装应配合建筑工程的施工,隐蔽部分必须在覆盖前会同有关单位做好中间检查及验收记录。

第1.0.7条接地装置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电气装置的接地第一节一般规定第2.1.1条电气装置的下列金属部分,均应接地或接零:一、电机、变压器、电器、携带式或移动式用电器具等的金属底座和外壳。

二、电气设备的传动装置。

三、屋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或钢筋混凝土构架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遮栏和金属门。

四、配电、控制、保护用的屏(柜、箱)及操作台等的金属框架和底座。

五、交、直流电力电缆的接头盒、终端头和膨胀器的金属外壳和电缆的金属护层、可触及的电缆金属保护管和穿线的钢管。

六、电缆桥架、支架和井架。

七、装有避雷线的电力线路杆塔。

八、装在配电线路杆上的电力设备。

九、在非沥青地面的居民区内,无避雷线的小接地电流架空电力线路的金属杆塔和钢筋混凝土杆塔。

十、电除尘器的构架。

十一、封闭母线的外壳及其他裸露的金属部分。

十二、六氟化硫封闭式组合电器和箱式变电站的金属箱体。

十三、电热设备的金属外壳。

十四、控制电缆的金属护层。

第2.1.2条电气装置的下列金属部分可不接地或不接零:一、在木质、沥青等不良导电地面的干燥房间内,交流额定电压为380V及以下或直流额定电压为440V及以下的电气设备的外壳;但当有可能同时触及上述电气设备外壳和已接地的其他物体时,则仍应接地。

GB50169-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9-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9-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保证接地装置安装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接地装置安全运行,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电气装置的接地装置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第1.0.3条接地装置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第1.0.4条采用的器材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

第1.0.5条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和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1.0.6条接地装置的安装应配合建筑工程的施工,隐蔽部分必须在覆盖前会同有关单位做好中间检查及验收记录。

第1.0.7条接地装置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电气装置的接地第一节一般规定第2.1.1条电气装置的下列金属部分,均应接地或接零:一、电机、变压器、电器、携带式或移动式用电器具等的金属底座和外壳。

二、电气设备的传动装置。

三、屋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或钢筋混凝土构架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遮栏和金属门。

四、配电、控制、保护用的屏(柜、箱)及操作台等的金属框架和底座。

五、交、直流电力电缆的接头盒、终端头和膨胀器的金属外壳和电缆的金属护层、可触及的电缆金属保护管和穿线的钢管。

六、电缆桥架、支架和井架。

七、装有避雷线的电力线路杆塔。

八、装在配电线路杆上的电力设备。

九、在非沥青地面的居民区内,无避雷线的小接地电流架空电力线路的金属杆塔和钢筋混凝土杆塔。

十、电除尘器的构架。

十一、封闭母线的外壳及其他裸露的金属部分。

十二、六氟化硫封闭式组合电器和箱式变电站的金属箱体。

十三、电热设备的金属外壳。

十四、控制电缆的金属护层。

第2.1.2条电气装置的下列金属部分可不接地或不接零:一、在木质、沥青等不良导电地面的干燥房间内,交流额定电压为380V及以下或直流额定电压为440V及以下的电气设备的外壳;但当有可能同时触及上述电气设备外壳和已接地的其他物体时,则仍应接地。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精)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精)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保证接地装置安装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接地装置安全运行,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电气装置的接地装置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第1.0.3条接地装置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第1.0.4条采用的器材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

第1.0.5条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和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1.0.6条接地装置的安装应配合建筑工程的施工,隐蔽部分必须在覆盖前会同有关单位做好中间检查及验收记录。

第1.0.7条接地装置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电气装置的接地第一节一般规定第2.1.1条电气装置的下列金属部分,均应接地或接零:一、电机、变压器、电器、携带式或移动式用电器具等的金属底座和外壳。

二、电气设备的传动装置。

三、屋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或钢筋混凝土构架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遮栏和金属门。

四、配电、控制、保护用的屏(柜、箱)及操作台等的金属框架和底座。

五、交、直流电力电缆的接头盒、终端头和膨胀器的金属外壳和电缆的金属护层、可触及的电缆金属保护管和穿线的钢管。

六、电缆桥架、支架和井架。

七、装有避雷线的电力线路杆塔。

八、装在配电线路杆上的电力设备。

九、在非沥青地面的居民区内,无避雷线的小接地电流架空电力线路的金属杆塔和钢筋混凝土杆塔。

十、电除尘器的构架。

十一、封闭母线的外壳及其他裸露的金属部分。

十二、六氟化硫封闭式组合电器和箱式变电站的金属箱体。

十三、电热设备的金属外壳。

十四、控制电缆的金属护层。

第2.1.2条电气装置的下列金属部分可不接地或不接零:一、在木质、沥青等不良导电地面的干燥房间内,交流额定电压为380V及以下或直流额定电压为440V及以下的电气设备的外壳;但当有可能同时触及上述电气设备外壳和已接地的其他物体时,则仍应接地。

最新GB5016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最新GB5016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1 总则1.0.1 为保证接地装置安装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接地装置安全运行,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电气装置的接地装置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0.3 接地装置的安装应由工程施工单位按已批准的设计要求施工,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和监理单位应有专人负责监督。

1.0.4 接地装置施工采用的器材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

1.0.5 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和现行有关安全标准的规定。

1.0.6 接地装置的安装应配合建筑工程的施工;隐蔽部分必须在覆盖前会同有关单位作好中间检查及验收记录。

1.0.7 各种电气装置与主接地网的连接必须可靠,接地装置的焊接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3.4.2条的规定,接地电阻应符合设计规定,扩建接地网与原接地网应为多点连接。

1.0.8 接地装置验收测试应在土建完工后尽快安排进行;对高土壤电阻率地区的接地装置,在接地电阻难以满足要求时,应由设计确定采取相应措施,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1.0.9 接地装置的施工及验收,除应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的规定。

精品文档2 术语和定义2.0.1接地体(极)grounding conductor埋入地中并直接与大地接触的金属导体,称为接地体(极)。

接地体分为水平接地体和垂直接地体。

2.0.2自然接地体natural earthing electrode可利用作为接地用的直接与大地接触的各种金属构件、金属井管、钢筋混凝土建筑物的基础、金属管道和设备等,称为自然接地体。

2.0.3接地线grounding conductor电力设备、杆塔的接地螺栓与接地体或零线连接用的在正常情况下不载流的金属导体,称为接地线。

2.0.4接地装置grounding connection接地体和接地线的总和,称为接地装置。

2.0.5接地grounded将电力系统或建筑物电气装置、设施过电压保护装置用接地线与接地体连接,称为接地。

防雷接地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

防雷接地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

防雷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 E0 J, U# ~f; z* B- l! p ( B" Z8 o8 ]( E8 x v! [! o* S/ 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保证接地装置安装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接地装置安全运行,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电气装置的接地装置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第1.0.3条接地装置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2 [, X9 q( I9 S8 a第1.0.4条采用的器材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井应有合格证件。

0 ^第1.0.5条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和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1.0.6条接地装置的安装应配合建筑工程的施工,隐蔽部分必须在覆盖前会同有关单位做好中间检查及验收记录。

第1.0.7条接地装置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 `; x0 {+ k6 I2 B( h" s0 ~第二章电气装置的接地第一节一般规定8 v/ ]; i/ L5 j |第2.1.l条电气装置的下列金属部分。

均应接地或与PEN线相接:# I- J, ]0 T% ]一、电机、变压器、电器、手携式或移动式用电器具等的金属底座和外壳。

二、电气设备的传动装置。

三、屋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或钢筋混凝土构架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遮栏和金属门。

四、配电、控制、保护用的屏(柜、箱)及操作台等的金属框架和底座。

1 P% f$ C$ ^& ^9 z: j1五、交、直流电力电缆的接头盒、终端头和膨胀器的金属外壳和电缆的金属护层、可触及的电缆金属保护管和穿线的钢管。

% C! w: A) s- D: f六、电缆桥架、支架和井架。

5 {9 f2 H. [( X* F七、装有避雷线的电力线路杆塔。

. \' t$ l& n0 Q$ c4 b2 }& O八、装在配电线路杆下的电力设备。

GBJ-232-8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接地装置篇

GBJ-232-8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接地装置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接地装置篇GBJ 232—82第十五篇接地装置篇主编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浙江省基本建设委员会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实行日期:1 9 8 2 年10 月 1 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2年北京注明:第七篇“低压电器篇”、第六篇“硅整流装置篇”、第八篇“起重机电气装置篇”、第十六篇”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气装置篇”同时废止。

第一章总则第1.0.1条本篇适用于工业和民用电气装置的接地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第1.0.2条电气装置的接地工程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第1.0.3条凡所使用的器材均应符合国家或部颁的现行技术标准,并应有合格证件。

第1.0.4条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遵守本规范和现行有关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第1.0.5条电气装置的接地工程,除应符合本篇规定外,尚应符合本规范“爆炸和有火灾危险场所电气装置篇”和现行的有关专业规程的特殊规定。

第1.0.6条电气装置的接地工程应配合土建施工同时进行;其隐蔽部分应在覆盖前及时会同有关单位作好中间检查及验收。

第1.0.7条避雷针(带)及其引下线以及接地装置用的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均应用镀锌制品。

第1.0.8条电气装置的接地工程,在施工及交接验收时,应时行下列检查:一、竣工的工程是否符合设计;二、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规定;三、试验项目及结果是否符合规定;四、按本篇规定提交的技术资料和文件是否齐全。

第二章电气装置的接地第一节一般规定第2.1.1条所有电气装置中,由于绝缘损坏而可能带电的电气装置,其金属部分均应有保护接地,应接地的部分如下:一、电机、变压器及其他电器的金属底座和外壳;二、电气设备的传动装置;三、屋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或钢筋混凝土构架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遮栏和金属门;四、配电、控制、保护用的盘(台、箱)的框架;五、交、直流电力电缆的接线盒、终端盒的金属外壳和电缆的金属护层、穿线的钢管;六、电缆支架;七、装有避雷线的电力线路杆塔;八、装在配电线路杆上的电力设备;九、在非沥青地面的居民区内,无避雷线的小接地电流架空电力线路的金属杆塔和钢筋混凝土杆塔。

接地装置施工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线地1)

接地装置施工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线地1)

接地装置施工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线地1)工程编号:110kV县铺线全线拉线杆塔更换为自立塔改造Q/CSG表1-B.30设计桩号N50 接地型号B20s测量时气温25℃施工日期2013年10月17日检查日期2013年10月26日序号检验项目性质质量标准(允许偏差)施工单位自检结果质量等级启委会验收组抽查结果合格值合格值1 接地体规格关键设计值:12符合设计要求合格符合设计要求2 接地电阻值关键设计值:30Ω实测值8.8Ω合格不大于设计值比设计值小5%计算季节系数后5.72Ω合格3 接地体连接□圆钢双面焊关键搭接长度≥6倍值径符合设计要求合格□扁钢四面焊搭接长度≥2倍宽度4 接地体埋深重要设计值:600mm610mm 合格不小于设计值5 接地体放射线长度重要设计值:60000mm60000mm 合格不小于设计值6 降阻剂使用情况重要符合GB50233—2005第8.0.8条规定/ 合格7 接地体防腐重要符合设计要求符合设计要求合格8 引下线安装一般与杆塔连接应接良好牢固、整齐、统一美观符合要求合格9 回填土一般符合GB50233-2005第4.0.11条规定符合规范合格10 接地装置实际敷设简图:受电侧60米9米60米9米9米60米60米9米送电侧CBA DQ/CSG表1-B.30(续)监理单位验收意见(评级):启委会验收组验收意见:合格:项不合格:项缺陷处理情况:验收单位质量验收结论签名班组年月日施工队年月日项目部年月日监理年月日启委会验收组(只对所抽检分项年月日工程签名确认)备注测量接地电阻值时的季节系数为: 1.4。

gb5016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1 总则1.0.1 为保证接地装置安装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接地装置安全运行,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电气装置的接地装置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0.3 接地装置的安装应由工程施工单位按已批准的设计要求施工,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和监理单位应有专人负责监督。

1.0.4 接地装置施工采用的器材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

1.0.5 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和现行有关安全标准的规定。

11.0.6 接地装置的安装应配合建筑工程的施工;隐蔽部分必须在覆盖前会同有关单位作好中间检查及验收记录。

1.0.7 各种电气装置与主接地网的连接必须可靠,接地装置的焊接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3.4.2条的规定,接地电阻应符合设计规定,扩建接地网与原接地网应为多点连接。

1.0.8 接地装置验收测试应在土建完工后尽快安排进行;对高土壤电阻率地区的接地装置,在接地电阻难以满足要求时,应由设计确定采取相应措施,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1.0.9 接地装置的施工及验收,除应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的规定。

22 术语和定义2.0.1接地体(极)grounding conductor埋入地中并直接与大地接触的金属导体,称为接地体(极)。

接地体分为水平接地体和垂直接地体。

2.0.2自然接地体natural earthing electrode可利用作为接地用的直接与大地接触的各种金属构件、金属井管、钢筋混凝土建筑物的基础、金属管道和设备等,称为自然接地体。

2.0.3接地线grounding conductor电力设备、杆塔的接地螺栓与接地体或零线连接用的在正常情况下不载流的金属导体,称为接3地线。

2.0.4接地装置grounding connection接地体和接地线的总和,称为接地装置。

2.0.5接地grounded将电力系统或建筑物电气装置、设施过电压保护装置用接地线与接地体连接,称为接地。

国家标准-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国家标准-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保证接地装置安装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接地装置安全运行,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电气装置的接地装置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第1.0.3条接地装置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第1.0.4条采用的器材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

第1.0.5条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和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1.0.6条接地装置的安装应配合建筑工程的施工,隐蔽部分必须在覆盖前会同有关单位做好中间检查及验收记录。

第1.0.7条接地装置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电气装置的接地第一节一般规定第2.1.1条电气装置的下列金属部分,均应接地或接零:一、电机、变压器、电器、携带式或移动式用电器具等的金属底座和外壳。

二、电气设备的传动装置。

三、屋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或钢筋混凝土构架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遮栏和金属门。

四、配电、控制、保护用的屏(柜、箱)及操作台等的金属框架和底座。

五、交、直流电力电缆的接头盒、终端头和膨胀器的金属外壳和电缆的金属护层、可触及的电缆金属保护管和穿线的钢管。

六、电缆桥架、支架和井架。

七、装有避雷线的电力线路杆塔。

八、装在配电线路杆上的电力设备。

九、在非沥青地面的居民区内,无避雷线的小接地电流架空电力线路的金属杆塔和钢筋混凝土杆塔。

十、电除尘器的构架。

十一、封闭母线的外壳及其他裸露的金属部分。

十二、六氟化硫封闭式组合电器和箱式变电站的金属箱体。

十三、电热设备的金属外壳。

十四、控制电缆的金属护层。

第2.1.2条电气装置的下列金属部分可不接地或不接零:一、在木质、沥青等不良导电地面的干燥房间内,交流额定电压为380V及以下或直流额定电压为440V及以下的电气设备的外壳;但当有可能同时触及上述电气设备外壳和已接地的其他物体时,则仍应接地。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接地装置篇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接地装置篇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接地装置篇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第十五篇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保证接地装置安装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接地装置安全运行,制定本规范。

第二章电气装置的接地第一节一般规定一、电机、变压器、电器、携带式或移动式用电器具等的金属底座和外壳;二、电气设备的传动装置;三、屋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或钢筋混凝土构架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遮栏和金属门;四、配电、控制、保护用的屏(柜、箱)的操作台等的金属框架及底座;五、交、直流电力电缆的接头盒、终端头和膨胀器的金属外壳和电缆的金属护层、可触及的电缆金属保护管和穿线的钢管;六、电缆条架、支架和井架;七、装有避雷线的电力线路杆塔;八、装在配电线路杆上的电力设备;九、在非沥青地面的居民区内,无避雷线的小接地电流架空电力线路的金属杆塔和钢筋混凝土杆塔。

十、电除尘器的构架。

十一、封闭母线的外壳及其他裸露的金属部分。

十二、六氟化硫封闭式组合电器和工变电站的金属箱体。

十三、电热设备的金属外壳。

十四、控制电缆的金属护层。

一、在木质、沥青等不良导电地面的干燥房间内,交流额定电压为380伏及以下或直流额定电压为440伏及以下的电气设备的外壳;但当有可能同时触及上述电气设备外壳和已接地的其他物体时,则仍应接地;二、在干燥场所,交流额定电压为127伏及以下或直流额定电压为110伏及以下的电气设备的外壳;三、安装在配电屏、控制屏和配电装置上的电气测量仪表、继电器和其他低压电器等的外壳以及当发生绝缘损坏时在支持物上不会引起危险电压的绝缘子的金属底座等;四、安装在已接地金属构架上的设备,如穿墙套管等;五、额定电压为220伏及以下的蓄电池室内的金属支架;六、由发电厂、变电所和工业、企业区域内引出的铁路轨道;七、与已接地的机床、机座之间有可靠电气接触的电动机和电器的外壳;一、能与地构成闭合回路且经常流过电流的接地线应沿绝缘垫板敷设,不得与金属管道、建筑物和设备的构件有金属的连接;二、在土壤中含有在电解时能产生腐蚀性物质的地方,不宜敷设接地装置,必要时可采取外引式接地装置或改良土壤的措施。

防雷接地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

防雷接地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

防雷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

0。

1条为保证接地装置安装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接地装置安全运行,制定本规范。

第1。

0.2条本规范适用于电气装置的接地装置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第1。

0.3条接地装置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第1。

0.4条采用的器材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井应有合格证件. 第1。

0。

5条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和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第1。

0。

6条接地装置的安装应配合建筑工程的施工,隐蔽部分必须在覆盖前会同有关单位做好中间检查及验收记录。

第1。

0.7条接地装置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电气装置的接地第一节一般规定第2.1。

l条电气装置的下列金属部分。

均应接地或与PEN线相接: 一、电机、变压器、电器、手携式或移动式用电器具等的金属底座和外壳。

二、电气设备的传动装置。

三、屋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或钢筋混凝土构架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遮栏和金属门。

四、配电、控制、保护用的屏(柜、箱)及操作台等的金属框架和底座。

五、交、直流电力电缆的接头盒、终端头和膨胀器的金属外壳和电缆的金属护层、可触及的电缆金属保护管和穿线的钢管.六、电缆桥架、支架和井架。

七、装有避雷线的电力线路杆塔。

八、装在配电线路杆下的电力设备。

九、在非沥青地面的居民区内,无避雷线的小接地电流架空电力线路的金属杆塔和钢筋混凝土杆塔.十、电除尘器的构架。

十一、封闭母线的外壳及其他裸露的金属部分.十二、六氟化硫封闭式组合电器和箱式变电站的金属箱体.十三、电热设备的金属外壳.十四、控制电缆的金属护层。

第2。

1。

2条电气装置的下列金属部分可不接地或不与PEN线相接:一、在木质、沥青等不良导电地面的干燥房间内,交流额定电压为380V及以下或直流额定电压为440V及以下的电气设备的外壳;但当有可能同时触及上述电气设备外壳和已接地的其他物体时,则仍应接地.二、在干燥场所,交流额定电压为127V及以下或直流额定电压为110V及以下的电气设备的外壳(该款系沿用《电气安装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82中条文)。

防雷接地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

防雷接地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

防雷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

0.1条为保证接地装置安装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接地装置安全运行,制定本规范。

第1。

0.2条本规范适用于电气装置的接地装置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第1。

0.3条接地装置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第1.0.4条采用的器材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井应有合格证件。

第1。

0。

5条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和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1。

0。

6条接地装置的安装应配合建筑工程的施工,隐蔽部分必须在覆盖前会同有关单位做好中间检查及验收记录。

第1.0.7条接地装置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电气装置的接地第一节一般规定第2。

1。

l条电气装置的下列金属部分。

均应接地或与PEN线相接: 一、电机、变压器、电器、手携式或移动式用电器具等的金属底座和外壳.二、电气设备的传动装置。

三、屋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或钢筋混凝土构架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遮栏和金属门.四、配电、控制、保护用的屏(柜、箱)及操作台等的金属框架和底座。

五、交、直流电力电缆的接头盒、终端头和膨胀器的金属外壳和电缆的金属护层、可触及的电缆金属保护管和穿线的钢管。

六、电缆桥架、支架和井架。

七、装有避雷线的电力线路杆塔。

八、装在配电线路杆下的电力设备.九、在非沥青地面的居民区内,无避雷线的小接地电流架空电力线路的金属杆塔和钢筋混凝土杆塔。

十、电除尘器的构架。

十一、封闭母线的外壳及其他裸露的金属部分。

十二、六氟化硫封闭式组合电器和箱式变电站的金属箱体。

十三、电热设备的金属外壳。

十四、控制电缆的金属护层。

第2。

1。

2条电气装置的下列金属部分可不接地或不与PEN线相接:一、在木质、沥青等不良导电地面的干燥房间内,交流额定电压为380V及以下或直流额定电压为440V及以下的电气设备的外壳;但当有可能同时触及上述电气设备外壳和已接地的其他物体时,则仍应接地。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标准目录
标准是创新的基础
总则
1.0.1为保证接地装置安装工程的施工质量,促 进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接地装置安全 运行,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电气装置的接地装置安装工程
的施工及验收。
标准是创新的基础
二、电气装置的接地
标准是创新的基础
3.2接地装置的选择 3.2.1各种接地装置应利用直接埋入地中或水中的自然接 地体。交流电气设备的接地可利用直接埋入地中或水中 的自然接地体,可以利用的自然接地体如下: 1 理设在地下的金属管道,但不包括有可燃或有爆炸物
接地沟底面应平整,沟深不得有负误差,并应清除影响接
地体与土壤接触的杂物,以防止接地体受雨水冲刷外露, 腐蚀生锈;水平接地体敷设应平直,以保证同土壤更好接 触。
标准是创新的基础

3.7输电线路杆塔的接地 3.7.10接地线与杆塔的连接应接触良好可靠,并应便于打开 测量接地电阻。
3.7.11架空线路杆塔的每一腿都应与接地体引下线连接,通
基础作为接地体且接地电阻又能满足规定值时,
可不另设人工接地。
标准是创新的基础
3.2接地装置的选择
3.2.4人工接地网的敷设应符合以下规定: 1人工接地网的外缘应闭合,外缘各角应作成圆 弧形,圆弧的半径不宜小于均压带半径的一半; 2接地网内应敷设水平均压带,按等间距或不等 间距布置;35kV及以上变电站接地网边缘经常有
3 在房屋溶化盘内敷设接地装置;
4 在接地极周围人工处理土壤,以降低冻结温度和土壤电阻 率。
标准是创新的基础

3.2接地装置的选择
3.2.12在深孔(井)技术应用中,敷设深井电极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应掌握有关的地质结构资料和地下土壤电阻率的分布,以使深孔(井) 接地能在所处位置上收到较好的效果;同时要考虑深孔(井)接地极之
标准是创新的基础

3.3接地装置的敷设 3.3.6 接地体敷设完后的土沟其回填土内不应夹有石块 和建筑垃圾等;外取的土壤不得有较强的腐蚀性;在回 填土时应分层夯实。室外接地回填宜有100~300mm高 度的防沉层。在山区石质地段或电阻率较高的土质区段 应在土沟中至少回填100mm后的净土垫层,再敷设接地
标准是创新的基础
3.3接地装置的敷设
3.3.1 接地体顶面埋设深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当无规定
时,不应小于0.6m。角钢、钢管、铜棒、铜管等接地体
应垂直配置。除接地体外.接地体引出线的垂直部分和接
地装置连接(焊接)部位外侧100mm范围内应做防腐处 理;在做防腐处理前,表面必须除锈并去掉焊接处残留 的焊药。
围绕变压器台的闭合环形。
3.10.2 配电变压器等电气装置安装在由其供电的建筑物内的配电
质的管道。
2 金属井管。 3 与大地有可靠连接的建筑物的金属结构。 4 水工构筑物及其类似的构筑物的金属管、桩。
标电气设备的接地线可利用下列接地体接地: 1 建筑物的金属结构(梁、柱等)及设计规定的混凝 土结构内部的钢筋。 2 生产用的起重机的轨道、配电装置的外壳、走廊、 平台、电梯竖井、起重机与升降机的构架、运输皮带
----主讲人:方春林
目录
一、概述
二、接地装置施工规范
3.2接地装置的选择 3.3接地装置的敷设 3.4接地体(线)的连接 3.5避雷针(线、带、网)的接地 3.7输电线路杆塔的接地 3.10配电电气装置的接地
三、工程交接验收规范
标准是创新的基础
一、概述
标准是创新的基础
标准封面
标准是创新的基础
套,有化学腐蚀的部位还应采取防腐措施。热镀锌钢材
焊接时将破坏的热镀锌防腐,应在焊痕外100mm内做 防腐处理。
标准是创新的基础

3.3接地装置的敷设
3.3.4 接地干线应在不同的两点及以上与接地网相连接。
自然接地体应在不同的两点及以上与接地干线或接地网 相连接。
3.3.5 每个电气装置的接地应以单独的接地线与接地干线 相连接,不得在一个接地线中串接几个需要接地的电气装 置。
标准是创新的基础

3.2接地装置的选择
3.2.11在永冻土地区除可采用本规范第3.2.10条的措施外, 还可采用以下措施降低接地电阻: 1 将接地装置敷设在溶化地带或溶化地带的水池或水坑中; 2 敷设深钻式接地极,或充分利用井管或其他深埋地下的金 属构件作接地极,还应敷设深度约0.5m的伸长接地极;
3.7.4在土壤电阻率ρ>2000Ω· m的地区,接地极埋设深度不 宜小于0.3m,接地电阻不超过30Ω;若接地电阻很难降到
30Ω时,可采用6~8根总长度不超过500m的放射形接地极
或连续伸长接地极。
标准是创新的基础

3.7输电线路杆塔的接地 3.7.5放射形接地极可采用长短结合的方式,每根的最大长
的钢梁、电除尘器的构架等金属结构。
3 配线的钢管。
标准是创新的基础

3.2接地装置的选择
3.2.3发电厂、变电站等大型接地装置除利用自然 接地体外还应敷设人工接地体,即以水平接地体 为主的人工接地网,并设置将自然接地体和人工 接地体分开的测量井,以便于接地装置的测试。 对于3~10kV的变电站和配电所,当采用建筑物的
标准是创新的基础
▲▲
3.3接地装置的敷设
3.3. 2 垂直 接地体的间距不宜小于其长度的2倍。水平 接地体的间距应符合设计规定。当无设计规定时不宜
小于5m。
标准是创新的基础
▲▲
3.3接地装置的敷设 3.3.3 接地线应采取防止发生机械损伤和化学腐蚀的措 施。在与公路、铁路或管道等交叉及其他可能使接地线 遭受损伤处,均应用钢管或角钢等加以保护。接地线在 穿过墙壁、楼板和地坪处应加装钢管或其他坚固的保护
(或直角形)与钢管(或角钢)焊接。
标准是创新的基础
▲▲
3.4接地体(线)的连接
3.4.3 接地体(线)为铜与铜或铜与钢的连接工艺采用热 剂焊(放热焊接)时,其熔接接头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被连接的导体必须完全包在接头里;
2 要保证连接部位的金属完全熔化,连接牢固; 3 热剂焊(放热焊接)接头的表面应平滑; 4 热剂焊(放热焊接)的接头应无贯穿性的气孔。
问的屏蔽效应,以发挥深孔(井)接地作用;
2 在坚硬岩石地区,可考虑深孔爆破,让降阻剂在孔底呈立体树枝状分 布,以降低接地电阻;
3 深井电极宜打入地下低阻地层1~2m;
4 深井电极所用的角钢,其搭接长度应为角钢单边宽度的4倍;搭接宜 加螺纹套拧紧后两边口再加焊;
5 深井电极应通过圆钢(与水平电极同规格)就近焊接到水平网上,搭
标准是创新的基础

3.4接地体(线)的连接 3.4.2 接地体(线)的焊接应采用搭接焊,其搭接长度 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扁钢为其宽度的2倍(且至少3个棱边焊接)。
2 圆钢为其直径的6倍。
3 圆钢与扁钢连接时,其长度为圆钢直径的6倍。 4 扁钢与钢管、扁钢与角钢焊接时,为了连接可靠,除 应在其接触部位两侧进行焊接外,并应焊以由钢带弯成 的弧形(或直角形)卡子或直接由钢带本身弯成弧形
度应符合表3.7.5的要求:
表3.7.5放射形接地极每根的最大长度 土壤电阻率(Ω· m) ≤500 最大长度(m) 40 ≤1000 60 ≤2000 80 ≤5000 100
3.7.6在高土壤电阻率地区采用放射形接地装置时,当在杆塔 基础的放射形接地极每根长度的1.5倍范围内有土壤电阻率
较低的地带时,可部分采用外引接地或其他措施。
标准是创新的基础

3.4接地体(线)的连接
3.4.1 接地体(线)的连接应采用焊接,焊接必须牢固无 虚焊。接至电气设备上的接地线,应用镀锌螺栓连接;有 色金属接地线不能采用焊接时,可用螺栓连接。螺栓连接
处的接触面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
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9的规定处理。不同材料的接 地体间的连接应进行处理。
标准是创新的基础

3.7输电线路杆塔的接地
3.7.1在土壤电阻率ρ≤100Ω· m的潮湿地区,可利用铁塔和 钢筋混凝土杆的自然接地,接地电阻低于10Ω。发电厂、 变电站进线段应另设雷电保护接地装置。在居民区,当自
然接地电阻符合要求时,可不另设人工接地装置。
3.7.2在土壤电阻率100Ω· m<ρ≤500Ω· m的地区,除利用铁 塔和钢筋混凝土杆的自然接地,还应增设人工接地装置, 接地极埋设深度不宜小于0.6m,接地电阻低于15Ω。
钢、铜包钢绞线、钢镀铜、铅包铜等材料作为接地装置
时,其连接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标准是创新的基础

3.2接地装置的选择
3.2.6接地装置的人工接地体,导体截面应符合热稳定 和机械强度的要求,不应小于表3.2.6-1和表3.2.6-2所
列规格。
标准是创新的基础
3.2接地装置的选择
地上
种类、规格及单位 圆钢直径(mm) 扁钢 角钢厚度(mm) 钢管管壁厚度(mm) 室内
过多点接地以保证可靠性。 3.7.12混凝土电杆宜通过架空避雷线直接引下,也可以通过 金属爬梯接地。当接地线直接从架空避雷线直接引下时, 引下线应紧靠杆身,并每隔一定距离与杆身固定一次,以
保电气通路顺畅。
标准是创新的基础

3.10配电电气装置的接地
3.10.1 户外配电变压器等电气装置的接地装置,宜在地下敷设成
人出入的走道处,应铺设碎石、沥青路面或在地
下装设2条与接地网相连的均压带。
标准是创新的基础

3.2接地装置的选择
3.2.5除临时接地装置外,接地装置应采用热镀锌钢材。 水平敷设的可采用圆钢和扁钢,垂直敷设的可采用角钢 和钢管。腐蚀比较严重的地区的接地装置,应适当加大 截面积,或采用阴极保护等措施。不得采用铝导体作为 接地体或接地线。当采用扁铜带、铜绞线、铜棒、铜包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