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财务管理条例
大学社团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大学社团的财务管理,规范社团资金使用,保障社团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结合社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社团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社团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以及社团章程,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2. 透明公开:财务活动公开透明,接受会员监督。
3. 节约高效: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 专款专用:各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侵占。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社团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社团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制定和实施社团财务管理制度;2. 负责社团财务核算、记账、报账工作;3. 负责社团财务报表编制和审计工作;4. 负责社团财务预算、决算编制和执行;5. 负责社团财务档案管理;6. 协助社团其他部门开展财务工作。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社团资金来源包括:1. 会员会费;2. 学校拨款;3. 社会捐赠;4. 其他合法收入。
第七条会员会费收取标准由社团自行制定,报学校团委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社团资金使用范围:1. 社团活动经费;2. 社团办公经费;3. 社团发展基金;4. 其他合理支出。
第九条社团资金使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
第四章财务核算与报账第十条社团财务核算应遵循国家会计制度,实行借贷记账法。
第十一条社团财务核算应做到账证、账账、账实相符。
第十二条社团财务报账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申请人填写报账单,附上相关发票和单据;2. 财务管理部门审核报账单;3. 会长审批报账单;4. 财务管理部门支付报账款项。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三条社团财务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社团财务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学校团委定期对社团财务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社团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第十五条社团会员有权对社团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可以向学校团委反映。
大学社团章程财务制度
大学社团章程财务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大学社团的财务管理,保障社团财务安全,充分发挥社团经费的作用,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社团章程财务制度是社团的重要管理规范,社团成员应当遵守。
第三条社团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经费来源明确、经费使用合理、经费管理规范。
第四条社团财务收支以公益目的为基本原则,不以获利为目的。
第二章财务管理机构第五条社团设立财务管理机构,由社团理事会成员组成,负责社团财务管理工作。
第六条财务管理机构主要职责包括:编制社团年度财务预算、审议社团各项收支事宜、定期向社团成员报告财务状况等。
第七条社团财务管理机构应当依法独立行使财务管理职责,同时接受社团监督。
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第八条社团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收支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财务报告制度等。
第九条社团应当建立明确的经费使用范围,严禁私划公款、挪用经费等行为。
第十条社团应当建立健全的审批程序,对社团各项支出进行严格审核,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第四章财务监督第十一条社团财务应当接受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第十二条社团成员有权对社团财务活动进行监督,有权查阅社团财务报表和相关资料。
第五章财务报告第十三条社团财务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定期编制并发布社团财务报告。
第十四条社团财务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社团财务状况,为社团成员及社会公众了解社团财务情况提供依据。
第六章财务处罚第十五条社团成员如有违反财务管理制度和规定的行为,将受到社团纪律处分,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六条本章程由社团理事会负责修订,经社团成员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十七条本章程解释权归社团理事会。
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
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学生社团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保障社团活动的正常开展,促进社团的健康发展,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社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正式注册的学生社团。
二、财务管理原则1、民主原则:社团财务应充分体现社团成员的意愿,重大财务决策应通过社团成员大会或理事会讨论决定。
2、公开原则:社团财务状况应定期向全体社团成员公开,接受监督。
3、节约原则:社团应合理安排经费,避免浪费,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三、财务人员设置及职责1、社团设财务负责人一名,负责社团的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负责人应由责任心强、具备一定财务知识的社团成员担任。
2、财务负责人的职责包括:负责制定和执行社团的财务预算。
记录社团的各项收支,做到账目清晰、准确。
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向社团成员公开财务状况。
保管社团的财务凭证和相关文件。
四、预算管理1、社团应在每学期初制定本学期的财务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2、预算编制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考虑社团活动的计划和需求。
3、预算需经社团成员大会或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五、收入管理1、社团的收入来源主要包括:会员会费、学校拨款、社会赞助、活动收入等。
2、收取会员会费应按照社团章程规定的标准执行,并开具收款凭证。
3、接受学校拨款和社会赞助应遵守相关规定,签订协议,并及时入账。
4、活动收入应及时结算,确保款项全额入账。
六、支出管理1、社团的支出范围包括:活动费用、办公用品费用、宣传费用、设备购置费用等。
2、各项支出应遵循节约原则,严格控制费用开支。
3、支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票据,票据上应注明用途、金额、日期等信息。
4、对于大额支出(具体金额由社团自行规定),应事先经过社团成员大会或理事会审批。
七、账目管理1、社团应建立健全财务账目,包括总账、明细账等。
2、账目记录应及时、准确、清晰,做到账实相符。
3、财务负责人应定期对账目进行核对和整理,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
某师范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1.1 湖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打点条例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我校学生社团是在学校党委带领、校团委指导和打点下的,学生基于共同的兴趣和愿望自发组成、按照章程自主开展活动的学生课外组织。
第二条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社团建设,促进学生社团的健康开展,鞭策校园文化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社团的组织原那么第三条学生社团须按照专业性质相近的原那么,确定一个挂靠单元。
挂靠单元负责对社团日常工作进行具体的指导和打点。
社团挂靠单元一般为学院团委,个别性质特殊、难以确定适宜的学院团委为挂靠单元的社团,可以申请直接挂靠校团委进行打点。
第四条每个学生社团须配备1-2名指导教师,由我校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在某一方面有专长的教师担任。
社团可按照自身开展需要在校表里聘请相关专业的专家或有关人士担任社团参谋。
第五条社团的指导教师应按期对该社团的主要工作和活动开展进行指导,并对社团干部和会员进行业务方面的培训。
第六条学生社团除接受学校党团组织带领和指导外,日常打点工作由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学社联〕负责。
第三章社团的成立、登记及注册第七条凡我校全日制在籍学生,基于共同的兴趣和愿望,在成认校学社联章程的前提下,均可申请成立社团。
组建新社团要符合以下要求:1、社团应由3名以上学生联合倡议,成立之后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20人;2、社团的倡议人必需具有组织该社团所需具备的底子本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3、社团必需有独立的章程、明确的内部组织机构、挂靠单元和指导老师。
第八条申请成立社团,倡议人应向校团委提交以下材料:1、书面申请〔内容应包罗成立该社团的必要性及可行性〕;2、社团倡议人名单及底子情况;3、社团挂靠单元及倡议人地址学院定见;4、社团章程草案;5、倡议人认为需说明的其他情况。
第九条社团章程应包罗以下内容:1、社团的名称;2、社团的宗旨、主要任务、活动内容;3、会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4、民主的组织打点程序、执行机构及发生程序;5、章程的点窜程序;6、其他需要由章程规定的事项。
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生社团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社团活动的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学生社团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预算管理原则: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确保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2. 会计核算原则:按照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 资金管理原则: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 监督检查原则:建立健全财务监督机制,确保财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生社团财务管理由社团理事会负责,理事会下设财务部,负责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职责:1. 负责编制、执行和监督社团财务预算。
2. 负责社团财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 负责社团资金收支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4. 负责社团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报送。
5. 负责社团财务档案的管理。
6. 参与社团重大财务决策。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六条社团预算应根据社团年度工作计划、活动安排和资金来源编制,经社团理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理性原则:预算编制应结合社团实际情况,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 预留性原则:预算编制应适当预留一定比例的备用金,以应对突发情况。
3. 透明性原则:预算编制应公开透明,接受社团成员监督。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八条社团资金来源包括:1. 社团会员会费。
2. 学校资助。
3. 社团活动收入。
4. 社团捐赠。
5. 其他合法收入。
第九条社团资金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 专款专用原则:社团资金应专用于社团活动,不得挪作他用。
2. 节约原则:社团资金使用应注重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 透明原则:社团资金使用情况应公开透明,接受社团成员监督。
第五章会计核算第十条社团会计核算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执行。
学生社团活动经费使用管理规定
学生社团活动经费使用管理规定近年来,学生社团活动在大学校园中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和重视。
为了更好地管理学生社团的资金使用,制定一套合理的经费使用管理规定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对学生社团活动经费使用管理进行探讨,并提出一些可行的措施。
一、经费规划与审批学生社团的经费使用应该在事先制定的规划中进行,不能随意挥霍。
首先,学校应该设立专门负责审核学生社团活动经费的审批机构,由专业人员对学生社团的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经费的用途和预算合理性进行审批。
其次,学生社团在提交申请时,应详细说明活动目的、活动内容以及所需经费,并提供相关的材料和证明。
二、经费使用细则为了更好地管理学生社团经费的使用,学校可以制定一些具体的细则。
首先,对于学生社团的经费使用时间进行规定,避免经费过早或过晚使用。
其次,明确经费使用的范围和限额,避免经费滥用。
此外,学校还可以鼓励学生社团开展公开、透明的经费使用,对社团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公示,提高学生社团的经费使用效益。
三、经费报销制度学校应建立健全的经费报销制度,明确经费报销的程序和要求。
学生社团在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提交相关的报销申请,包括相关的发票、证明等材料,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和报销。
同时,学校还可以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负责统一审核和管理学生社团的经费报销事宜,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
四、经费监督与检查为了确保学生社团活动经费的合理使用,学校应该加强对经费的监督与检查。
首先,学校可以派出专门的巡查人员对学生社团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其次,学校可以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经费的外部审计,对学生社团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经费的正当使用。
五、经费使用责任追究对于学生社团经费使用中的违规行为,学校应该建立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
首先,学校可以对经费使用不当的学生社团予以警告、扣减经费、停止拨款等处罚措施。
对于涉嫌违法和违纪的行为,学校还可以移交给有关的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学生社团活动经费管理规定
学生社团活动经费管理规定第一节:背景介绍随着社团活动的不断扩大和丰富多样化,学生社团活动经费管理变得尤为重要。
精确的经费管理规定是确保社团活动能够稳定发展的关键。
第二节:经费来源学生社团活动经费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学校拨款、社团成员自筹、赞助机构。
学校拨款应该是主要的经费来源,通过学校颁布的规定,确保拨款的公平合理。
社团成员自筹的经费可以通过自办活动筹款、捐赠等方式进行,但需要学校审批。
赞助机构可为社团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但应确保合法合规。
第三节:拨款依据学校应根据社团活动的规模、质量和影响力等因素,设定拨款依据。
该依据应该公开透明,按照一定的评估标准进行评估,并经过学校相关部门的审批。
第四节:拨款程序学校应建立完善的拨款程序,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率。
拨款程序包括申请、审批、发放等环节。
这些环节中应设立相关的责任人,以确保资金的正确使用。
第五节:预算编制社团在申请经费时,应按照学校规定的预算编制要求,详细列出所需经费的项目和金额,并附上说明。
预算编制的目的是确保社团经费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第六节:经费使用社团在使用经费时应坚持财务规范,严禁挪用、浪费和滥用经费。
经费使用应以活动实际需求为基础,根据预算编制进行合理安排。
第七节:经费报销社团在经费使用后,应及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经费报销。
报销时需要提供相关的单据和明细记录,确保报销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八节:经费监督学校应建立相应的经费监督机制,确保经费使用的合规性。
监督机制主要包括财务审核、检查和抽查等环节,以及相关的处罚措施。
第九节:经费追溯学校应建立完善的经费追溯制度,追究财务违规行为的责任。
经费追溯的目的是防止财务违规行为的发生,并维护社团活动经费的安全。
第十节:社团活动经费审计学校应定期进行社团活动经费审计,以检查社团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和效果。
审计结果应向社团成员公示,并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总结:学生社团活动经费管理规定是确保社团活动能够顺利发展的基础。
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办法
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管理工作,保证财务管理的规范化、透明化和高效化,制定本办法。
二、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管理遵循的基本原则是规范性、透明性、合理性、公开性和监督性。
三、财务管理的组织结构(一) 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管理机构设立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管理机构,负责学生社团联合会的财务管理工作。
(二) 负责人的职责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道德修养和丰富的财务管理经验,并有责任心、能力和公正的判断力。
负责人承担以下职责:1.负责主持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管理工作,并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化、透明化和高效化。
2.组织编制学生社团联合会年度预算,并及时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财务报表。
3.对学生社团联合会的资金支出进行监管和审批,并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财务管理的规定。
4.审核和签署学生社团联合会经费用款支出凭证和票据,建立健全财务档案,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和透明化。
5.具体执行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并及时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报告财务管理情况。
6.协调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管理、审计和监督工作。
四、财务管理的具体操作(一) 经费预算学生社团联合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年度经费预算,明确各项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并报备给学校相关部门。
(二) 资金管理1.学生社团联合会的资金应当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
2.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管理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资金收支记录和报销。
3.资金使用应当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和法律法规。
4.资金使用应当经过审批,并在资金用途、金额以及时间等方面进行公示。
(三) 支出监督1.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管理人员应当对每笔资金支出进行审批,并建立健全财务档案。
2.对资金支出进行监督和审核,并及时进行公示。
(四) 财务管理的监督与评估学生社团联合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监督体系,加强对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和评估,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五、处罚和奖励制度(一) 处罚制度对财务管理违规行为的情形,可以给予警告、罚款、停职、降职、撤职等处罚。
学生社团_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社团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保障学生社团的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学生社团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政策,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2. 实际性原则:财务活动应真实反映社团经济活动情况,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 效益性原则: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社团活动的顺利进行。
4. 透明性原则:财务活动公开透明,接受监督,确保社团财务管理的公正性。
第二章财务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学生社团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社团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负责编制和执行社团的财务计划;2. 负责管理社团的资金收支,确保资金安全;3. 负责编制和报送社团的财务报表;4. 负责社团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5. 负责社团财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社团资金分为以下几类:1. 预算资金:指社团年度预算内分配的资金;2. 非预算资金:指社团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的非预算资金;3. 自有资金:指社团通过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第七条社团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1. 资金收支实行统一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立账户;2. 资金收支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财务制度和学校财务规定执行;3. 资金收支应做到日清月结,确保资金的真实性和准确性;4. 资金支付应按照审批程序进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第四章财务核算第八条社团财务核算应按照国家会计制度执行,确保财务核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九条财务核算的主要内容:1. 资产核算: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2. 负债核算:包括应付款项、应交税费等;3. 所有者权益核算:包括社团资本、留存收益等;4. 收入核算:包括经营活动收入、投资收益等;5. 成本费用核算:包括经营活动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等。
大学生社团财务管理条例
大学生社团财务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联)的财务行为,为加强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我校社团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我校相关制度,结合我校社联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我校社联下属的所有社团,所有社团的内部财务制度应依据本条例制定,协会内部相关财务制度和本条例相冲突的条款,应以本条例为准。
第三条:社联财务使用的基本原则是: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规范社团的财务运作,以实现社团资金效益的最大化。
第二章:社团经费管理办法第四条:社联及社团的主要经费来源1.社团会员缴纳的会费:(1)各学生社团组织每学年对会员收缴一次会费,会费标准为:普通社团不超过10元/人,优秀社团不超过15元/人,红旗社团不超过20元/人。
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校社联申请并竟批准后,方可实施。
(2)各学生社团上缴社联30%会费,由社联代为保存。
各学生社团在经费不足时向社联申请下发该部分会费。
2.学校各行政部门、院系给予社联或社团的帮助:(1)校团委拨给各学生社团的经费由社联代为保存,其管理办法与各学生社团上缴会费相同。
(2)学校各行政部门、院系单位拨给各学生社团的经费,各学生社团必须上交书面报告。
3.社联及社团自筹经费及其合法收入社团所拉赞助有社团自行保管,可按一定比例(不超过20%)进行提成。
赞助费用和提成费用必须向社联监察部提交书面报告,且赞助费必须作为社团活动的日常经费。
第五条:社团经费使用1.学生社团的经费必须用于条例规定的活动,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学生社团的财产,也不得在社团成员中分配。
如有发现将会勒令其退出,并加以相应的处罚。
2.各社团实行财务公开,社团的财务工作受社联及其会员的监督。
社团各财务副会长(或相关负责人)负责该社团资金管理及帐目管理,并负责每月向社团成员公布社团财务状况,校社联委派专门委员点对点对社团进行监督及管理。
3.社团活动预算结果管理(1)在活动开展前一周上交活动申请表(各社团自己保留一份),活动经由校社联监察部审核活动流程及预算项目并批准后方能开展。
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
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学生社团的财务管理,保障社团经济利益,加强社团经营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基本原则1. 依法合规。
社团财务管理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不得违法违规。
2. 独立自主。
社团应当有管理财务的权力,自行决定资金使用和支出事宜。
3. 公开透明。
社团应当对社团财务情况进行公开,接受社团成员监督和审查。
4. 节约高效。
社团应当合理管理财务,节约开支,提高经济效益。
5. 安全保障。
社团应当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保障财务安全。
三、财务管理人员1. 社团财务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财务管理知识和经验,能够独立完成财务管理工作。
2. 社团财务管理人员应当遵守社团章程和财务管理制度,维护社团的经济利益。
3. 社团财务管理人员应当严格保守财务信息,不得泄露社团财务内容。
4. 社团财务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财务管理能力。
四、财务监督1. 社团财务由监督人员进行监督,监督人员应当定期对社团财务情况进行审核和监督。
2. 社团成员有权对社团财务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社团财务应当向社团成员进行公开。
3. 社团财务情况应当定期向学校相关部门进行报告和汇总,接受学校的监督和审核。
4. 对于社团财务存在违规行为的,监督人员有权向学校有关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
五、社团经费管理1. 社团经费主要由学校拨款和社团活动收入构成,社团应当合理规划使用社团经费。
2. 社团应当建立健全的经费申请和审批程序,经费使用应当符合社团章程和财务管理制度。
3. 社团应当建立定期审核经费的制度,对社团经费进行全面审计。
4. 社团不得利用经费违法违规,不得挪用经费用于非社团活动。
六、收支管理1. 社团应当建立健全的收支管理制度,对社团活动的资金收入和支出进行记录和汇总。
2. 社团应当规范社团活动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收费。
3. 社团应当建立完善的票据和凭证签收管理程序,确保资金流转的安全和准确。
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范文
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范文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加强学生社团财务监督和控制,维护学生社团的财务安全和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适用于学生社团的全部财务收支活动。
第三条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守财务纪律,保证财务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
第四条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公开透明、节约用钱的原则,杜绝乱收费、挥霍浪费等行为。
第五条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应当坚持科学管理、规范运作、依法行事的原则,保证财务收支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第六条学生社团财务收支应当严格依照学校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办理,接受学校、团委等部门的审计检查。
第七条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资产安全,防范财务风险,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第二章财务组织与职责第八条学生社团应当设立财务部门,负责财务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九条学生社团财务部门应当配备有一定的财务管理人员,责任明确、职能鲜明。
第十条学生社团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并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章和程序;2. 开展财务核算和会计报表编制工作;3. 落实财务预算编制和控制;4. 组织和实施学生社团财务审计工作;5. 监督和检查学生社团财务收入、支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6. 提供财务咨询和培训服务;7. 定期报告学生社团财务情况。
第三章财务收入管理第十一条学生社团财务收入主要来源包括学校拨款、社团会员费、社会赞助和活动收入等。
第十二条学生社团财务收入应当按照财务管理规定的程序进入社团财务账户,不得私自动用。
第十三条学生社团财务收入应当严格按照财务凭证的形式记录和登记,并保留相关票据和凭证。
第四章财务支出管理第十四条学生社团财务支出应当严格按照财务预算和程序进行,确保财务支出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第十五条学生社团财务支出应当有明确的用途和标准,不得超出财务预算的范围。
第十六条学生社团财务支出应当严格按照财务凭证的形式记录和登记,并保留相关票据和凭证。
湖南师范大学社团工作制度新
湖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工作制度湖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校行发学生字[2006]15号) (2)湖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 (7)湖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团组织管理条例 (16)湖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纪律处罚条例 (23)湖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活动管理条例 (27)湖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财务管理条例 (29)湖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成立注册注销合并的规定 (34)【工作制度】湖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校行发学生字[2006]1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我校学生社团是在学校党委领导、校团委指导和管理下的,学生基于共同的兴趣和愿望自发组成、按照章程自主开展活动的学生课外组织。
第二条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社团建设,促进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推动校园文化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社团的组织原则第三条学生社团须按照专业性质相近的原则,确定一个挂靠单位。
挂靠单位负责对社团日常工作进行具体的指导和管理。
社团挂靠单位一般为学院团委,个别性质特殊、难以确定合适的学院团委为挂靠单位的社团,可以申请直接挂靠校团委进行管理。
第四条每个学生社团须配备1-2名指导教师,由我校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在某一方面有专长的教师担任。
社团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在校内外聘请相关专业的专家或有关人士担任社团顾问。
第五条社团的指导教师应定期对该社团的主要工作和活动开展进行指导,并对社团干部和会员进行业务方面的培训。
第六条学生社团除接受学校党团组织领导和指导外,日常管理工作由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学社联)负责。
第三章社团的成立、登记及注册第七条凡我校全日制在籍学生,基于共同的兴趣和愿望,在承认校学社联章程的前提下,均可申请成立社团。
组建新社团要符合以下要求:1、社团应由3名以上学生联合发起,成立之后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20人;2、社团的发起人必须具有组织该社团所需具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3、社团必须有独立的章程、明确的内部组织机构、挂靠单位和指导老师。
湖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财务管理条例
湖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财务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生社团的合法利益,加强社团的财务管理,确保社团的正常活动和健康发展,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湖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社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一)正确合理地筹集、管理、使用资金,努力降低费用,节约开支;(二)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认真执行会计制度,按照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统一的制度,及时、准确、完整地记账、结账、报账,编制财务预决算;(四)建立和完善社团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控制和监督;对严重违纪、损害公众利益的收支应及时向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和校团委报告、检举;(五)加强资产管理,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第三条社团的主要负责人应对社团的全部财务运作负责。
校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和院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对院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收入管理第四条会费收取的原则:(一)社团招新时应向新会员收取20元,老会员收取5元会费。
如需加收须报校团委批准后方可实行;(二)各社团的会费收入必须在社团招新结束前交由校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统一管理;(三)各社团上缴的会费由该社团专门使用,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对其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三章预决算管理第五条社团活动获准开展后,报由院团委签字盖章。
社团负责人带获批活动预算表于每周三、四值班时间至校学社联财务部进行预算审批。
各院学社联财务部于每周一值班时间至校财务部领取获批活动经费。
注:凡提交预算审批非本社团负责人及经费申请、领取拖延者后果自负。
第六条活动结束一周内,社团须将活动决算表和相关票据报院学社联财务部审批,院团委盖章签字后由院学社联财务部统一于每周三、四上报校学社联财务部进行核查。
未报决算社团一律不审批下个活动预算。
第七条社团经费预、决算表中物品须写清明细,外联物品及花费须单独列出,按照以下格式进行填写:例:第八条社团报批单次活动经费原则上不得超过社团总剩余会费的30%,总报批活动不得超过社团剩余会费,不报销嘉宾礼品。
大学学校社团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学生社团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确保资金使用效率,促进社团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学生社团的财务活动,包括经费的筹集、使用、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三条学生社团应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社团财务的日常管理工作。
财务管理部门应配备专兼职财务人员,负责具体财务事务。
第四条学生社团的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原则:所有财务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及社团章程。
2. 透明性原则:财务活动应公开透明,接受会员监督。
3. 节约性原则:合理使用资金,反对浪费。
4. 规范性原则:财务活动应遵循规范程序,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资金筹集第五条学生社团的资金来源包括:1. 社团会费:按照社团章程规定,会员需缴纳会费。
2. 社团活动经费:通过举办活动、项目申请等方式筹集。
3. 社团捐赠:接受个人、企业、社会团体等捐赠。
4. 学校资助:按照学校相关政策申请资助。
第六条学生社团筹集资金时,应遵循以下规定:1. 会费收取应严格按照社团章程执行,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2. 社团活动经费应合理规划,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3. 社团捐赠应遵循自愿原则,不得强制要求捐赠。
4. 学校资助应按照学校相关政策申请,并严格执行资助协议。
第四章资金使用第七条学生社团的资金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1. 资金使用应严格按照社团章程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2. 资金使用应遵循节约原则,反对浪费。
3. 资金使用应公开透明,接受会员监督。
4. 资金使用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八条学生社团的财务管理应包括以下内容:1. 财务计划:制定年度财务计划,明确资金筹集和使用计划。
2. 财务报告: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收入、支出、结余等财务数据。
3. 财务监督:设立财务监督小组,对财务活动进行监督。
4. 财务审计: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活动合规。
学生社团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学生社团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学生社团的财务管理,提高财务使用效益,保证财务安全,特制订此规章制度。
二、财务管理机构1. 学生社团财务管理机构负责学生社团的财务收支、账务管理、经费监管和项目审批等工作。
2. 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员经学生会批准聘任,负责学生社团的日常会计工作,并按规定时间上报学生会财务账目。
三、财务记录和资料管理1. 学生社团财务管理机构必须建立完善的账务记录体系,将所有财务支出和收入纪录在账簿上,并将收据、发票等财务凭证妥善保存。
2. 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员必须做到账务及时清晰,会计准确无误,定期上报学生会财务账目。
3. 财务记录和资料管理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备份,确保数据不丢失。
四、经费使用1. 学生社团财务管理机构必须按照财务预算,合理规划经费使用,严格控制财务支出,避免浪费和滥用。
2. 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员必须严格按照经费预算和使用计划,办理经费开支手续,不得超出支出预算,严禁挪用公款。
3. 学生社团经费支出必须经过学生会批准,并开具财务凭证,以备审核和监管。
五、经费收入1. 学生社团财务管理机构必须按照规定程序收取财务收入,并及时上报学生会财务账目。
2. 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员必须建立完善的财务收入记录体系,将所有财务收入纪录在账簿上,并将收据、发票等财务凭证妥善保存。
3. 学生社团经费收入必须按照规定时间进行备份,确保数据不丢失。
六、审计和监管1. 学生社团财务管理机构必须定期进行财务审计,自觉接受学生会财务督察和监督。
2. 学生会成员对学生社团财务使用情况有监督权力,并对学生社团的财务管理机构实行定期考核。
七、处罚对学生社团财务管理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如严重违反学生社团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的,学生会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批评、警告、罚款、撤职、解散等处理。
八、附则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学生社团必须认真遵守,如有违反,由学生会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学生会所有。
学生社团财务制度
学生社团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社团财务管理,保障社团经济利益,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社团财务制度适用于全校各类学生社团。
第三条学生社团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妥善管理社团资金,做到收支明细,资金合理运用。
第四条学生社团财务管理以“公开、公正、透明”为原则,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学生社团的财务管理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负责人为社团财务部门负责人。
第六条学生社团必须定期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告社团财务管理情况,接受审核。
第七条学生社团必须建立健全的财务档案,包括收支凭证、账簿、资产清单等。
第二章财务管理第八条学生社团应当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社团财务活动。
第九条学生社团的财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学校拨款、社团会员缴纳的会费、赞助商赞助等。
第十条学生社团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审批程序,包括审批权限、审批流程等。
第十一条学生社团应当制定年度预算,明确收支情况,做到合理规划。
第十二条学生社团的财务决算应当经会员大会审议通过,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十三条学生社团应当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做到严格按计划执行。
第十四条学生社团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监督机制,对社团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五条学生社团应当定期公布社团财务情况,接受会员和社会的监督。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十六条学生社团的现金资金应当存放在银行账户中,禁止私自挪用。
第十七条学生社团的资金使用应当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执行,禁止违规行为。
第十八条学生社团应当定期对资金进行清点和核对,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十九条学生社团应当建立健全的资金保管制度,对资金进行分类保管,确保安全。
第二十条学生社团应当严格控制资金支出,避免浪费和滥用。
第二十一条学生社团应当定期进行资产盘点,确保资产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四章财务报告第二十二条学生社团应当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并向相关部门报送。
第二十三条学生社团的财务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包括收支情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等。
湖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及学社联分会管理处罚条例
湖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及学社联分会管理处罚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湖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的管理,规范学生社团的行为,促进学生社团更好地繁荣与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湖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学社联”)登记注册的所有学生社团和所有学社联分会。
本条例依据《湖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和《湖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制定。
第三条本条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学生社团处罚等级分为:(一)警告(其中警告分口头批评和书面警告,书面警告一次社团扣2分,所属社联分会扣1分,这里所指的分数为年度评优的总分,下同)(二)通报批评(通报批评一次扣3分,所属社联分会扣2分)(三)记过(记过一次扣5分,所属社联分会扣3分)(四)取消年度评优资格(所属社联分会扣5分)(五)强行注销(给予所属社联分会警告一次,并扣5分)第五条学社联分会处罚等级分为:(一)警告(其中警告分口头批评和书面警告,书面警告一次学社联分会扣2分)(二)通报批评(通报批评一次扣3分)(三)记过(记过一次扣5分)(四)取消年度评优资格(五)强行注销(考虑在校团委的指导下重组领导班子)注:两次警告后,处分将升级为全校性通报批评;两次全校性通报批评,处分将升级为记过并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限15天,监察委员会监督执行);整改无效,又违反规定的,建议给予取缔。
第二章成立与注册第六条新社团的成立应严格按照《湖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中有关社团成立管理规定和程序进行,否则视该社团为非法社团,不予承认,并追究成立人或所在学院社联的相关责任。
第七条各社团负责人须在每学期开学两星期内到校学社联进行社团注册,提交《湖南师范大学社团注册登记表》。
社团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上述规定的,校学社联将在社团大会上处以警告,进行全校性通报批评,处分下达后一周后仍未到学社联登记注册且未说明情况的,学社联将给以该社团强制注销处分。
第三章招新与换届第八条社团的选举换届应严格按照社团换届的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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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
财务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学生社团的合法利益,加强社团的财务管理,确保社团的正常活动和健康发展,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湖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社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一)正确合理地筹集、管理、使用资金,努力降低费用,节约开支;
(二)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认真执行会计制度,按照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统一的制度,及时、准确、完整地记账、结账、报账,编制财务预决算;
(四)建立和完善社团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控制和监督;对严重违纪、损害公众利益的收支应及时向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和校团委报告、检举;
(五)加强资产管理,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第三条社团的主要负责人应对社团的全部财务运作负责。
校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和院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对院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收入管理
第四条会费收取的原则:
(一)社团招新时应向新会员收取20 元,老会员收取5 元会费。
如需加收须报校团委批
准后方可实行;
(二)各社团的会费收入必须在社团招新结束前交由校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统一管理;
(三)各社团上缴的会费由该社团专门使用,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对其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三章预决算管理
第五条社团活动获准开展后,报由院团委签字盖章。
社团负责人带获批活动预算表于每周
三、四值班时间至校学社联财务部进行预算审批。
各院学社联财务部于每周一值班
时间至校财务部领取获批活动经费。
注:凡提交预算审批非本社团负责人及经费申请、领取拖延者后果自负。
第六条活动结束一周内,社团须将活动决算表和相关票据报院学社联财务部审批,院团委盖章签字后由院学社联财务部统一于每周三、四上报校学社联财务部进行核查。
未
报决算社团一律不审批下个活动预算。
第七条社团经费预、决算表中物品须写清明细,外联物品及花费须单独列出,按照以下格式进行填写:
例:
第八条社团报批单次活动经费原则上不得超过社团总剩余会费的30%总报批活动不得超过社团剩余会费,不报销嘉宾礼品。
且社团招新、迎新的总花费不得超过社团总会费的10%第九条社团无需会费支出的活动也须交表注明,校财务部将予以登记,年末通讯费报销以校学社联财务部账本上登记的社团活动为计算基础。
第十条为促进社团进行合理预算,预决算差额不得大于该活动的10%决算超额大于预算10%勺社团责任自负。
决算超支不足预算10%勺部分,校学社联财务部将在该社团下个活动经费预算申请时予以补贴。
第十一条决算中有社会赞助现金剩余的社团应在决算表中说明,校学社联财务部将在该社团下个活动经费预算申请时予以扣除。
隐瞒不报者,一经查处,后果自负。
第四章社团决算冲账原则
第十二条
冲账必须持有经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批准的决算表;
(二)冲账必须加盖出具发票者的发票专用章,发票客户名只能为湖南师范大学;
(三)商品名为实际购买物品,不能是笼统的一类物品名称(如不能写食品、礼品、办公用品、体育用品、药品等);
(四)发票不能连号;
(五)每张发票金额不能超过300 元;
(六)发票背面要注明社团名称、活动名称、资金用途、经手人及协会负责人签名;
(七)未经批准的支出项目,不予冲账;
(八)餐饮费不得超过当次活动总费用的10%;
(九)车票总额不得超过当次活动总费用的10%,长途车票原则上不得报销;
(十)社团举办活动如未经预算审批自行开展则不予以冲账;
第五章捐赠、资助和活动基金的管理
第十三条对于各项捐赠(包括实物),社团应向校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提交有关捐赠协议的副本和清单报批,必要时还需报请校团委同意。
捐赠、赞助必须签订合同或协议。
隐瞒不报者,一经查处,追究负责人责任。
第十四条社团取得的捐赠、赞助原则上应该全部用于社团日常活动或捐赠、赞助指定的活动,任何个人、组织不得侵占第十五条社团活动基金的申请和使用请参照《湖南师范大学社团活动保障基金条例》。
第六章财务监督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各院须设置财务部,各社团取消财务理事,由各社团负责人管理社团财务。
院学生社团联合会须拥有社团财务账本,所属社团的各项收入和支出需详细记录,以备校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
监督管理。
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核发给社团的作为领取活动经费的财务凭证(如专用收据)必
须妥善保管,该凭证为各院学社联财务部领取社团经费的唯一凭证。
第十七条社团每月25~30 日须将《社团财务明细表》交予院学社联,院学社联财务部核查无误后在院公告栏内进行两天公示,接受会员监督。
公示完后放于院学社联存档,作为院、校学社联财务
部监察社团账务依据;
第十八条院学社联财务部每月月末须制作本院本月财务报表,作为校学社联财务部监察院学社联财务工作依据。
第十九条校学社联财务部将联合校学社联监察部定期对院学社联财务及各个社团工作展开核查,结果将列入年中社团评优和分院学社联评优中。
第二十条校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对社团的财务工作,履行下列监督职责:
(一)预决算管理;
(二)对社团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三)对社团违反校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纪律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社团发生撤并时,应当进行清算。
做好社团资产的移交、接收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撤并的社团清算结束后,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批准,其资产处理办法如下:
(一)撤销的社团,全部会费纳入基金。
(二)合并的社团,全部资产移交接收单位或者新组建社团。
第二十二条校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对院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门进行监督。
院财务部门
人员的调动和离职,必须上报通知校学社联财务部并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给予警告、责令改正、限期整改的处分,并可以责令撤销社团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的职务;情节严重者,予以撤销登记,并上报学院有关部门:
(一)不编制财务预算和决算;
(二)不按规定向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三)隐匿会员数量,私自截留会费收入;
(四)隐匿其他各项收入;
(五)虚列支出,冒领社团活动经费;
(六)决算超支严重;
(七)侵吞、私自处理社团集体资产;
(八)由于保管不善,导致社团资产严重损失;
(九)其他违反社团财务纪律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团委、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及各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各社团对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的财务管
理工作进行监督。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医学院、树达学院各社团的会费由该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统一管理,但须依此制度进行。
每季度末须向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报送《学生社团财务明细表》,并加注院团委老师审核意见。
如出现账实不符者,一经查实,其会费统归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管理。
第二十六条校学生社团联合将于每月底公布社团财务报表。
各院学社联财务部须打印此表,交由院团委老师签字盖章。
第二十七条项目化试点学院及社团的财务遵从以上规定。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校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
2009年7 月修订附图:活动经费预决算流程图
附表一:
湖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活动经费申请表 1
年 月 日
活 动 开 始 刖
注:
该表为单个社团申请无外联活动时的活动经费审批表,经费预算全由本社团剩余会费承担附表二:
湖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活动经费审批表2
年月曰
注:
该表为多个社团联合举办活动或社团获得社会赞助时使用的活动经费申请表附表三:
湖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活动经费决算表
注:
当活动为联合举办,存在分摊情况时,请活动总负责人自行将此表扩展,填好合作社团的相关信息,并注明决算的分摊明细。
附表四:
湖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财务明细表
注:
1. 每月25-30 日各社团负责人把此表交至院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进行审核和院内公示。
2. 当此表上所记与实际情况有所出入,院、校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有权行使其财务监督权,相应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