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免检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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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粘贴检验合格标志及尾气排放不达标等情形,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联合环保部门依据法定职责进行查处;二是对属于免上线检测的车辆,达到检验有效期时,仍要到公安交管部门申领检验合格标志,并按规定粘贴;三是车辆安全性能直接影响行车安全,请注意定期保养维护,及时发现潜在的故障隐患,保障车辆安全性能;四是6年内免检政策自9月1日起施行,此前已到检验有效期但逾期未参检的车辆不能享受免检政策,仍需要按原规定到检验机构参加检验。

强化市场主导作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机动车检测行业管理工作主要涉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121号令)等法律法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行资格管理和计量认证管理,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设备进行检定,对执行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按照国家标准检验,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所收检验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并依法撤销检验资格。环境保护部门依法负责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检测监督监管。

机动车检测场应当按照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尾

气排放检测标准对机动车进行检验,对检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工作职责,加强联合检查、强化沟通协调,严格依法履行对机动车检测场的监管职责。

强化民意主导,推出检车服务新措施

一是扩大新车上牌免检范围。对所有新出厂的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办理注册登记前全部免予安全技术检验,但出厂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或者注册登记前发生交通事故的,仍应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二是深化机动车预约检验工作。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一步完善“网上预约验车”服务平台,扩大了预约车型、增设了服务网点,并推出“北京交警”微信预约验车服务,实现了预约验车多渠道,优质服务不打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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