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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学习心得体会

篇一:高校教师法规学习有感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学习有感

摘要

通过对《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的学习, 了解了高校教育政策与法规的重要性和

必要性以及教育法的基本原理等内容,本文着重从高校教师的权利与义务做一

些简要的论述,在高校教师的义务中,又着重对尊重学生人格义务进行了论述。关键词教师学生法规权利义务

一直未从事过高校教育,对高校教育的政策与法规知之甚少。这些日子以来,

参加了湖北省高等教育学校教师的岗前培训,通过对《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的

学习以及老师的讲解与指导,使我了解了高校教育政策与法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掌握了教育法的基本原理、高等教育法律的基本性质方针任务与基本制度、高校教师的资格职务以及聘任、高校教师的权利与义务、高校学生的权利与义务、高校教师与学生和社会的关系、高校教师与教育法律责任、高校教师和学

生与法律救济等方面具体的法规政策,并了解和掌握了当前的现状和热点问题。同时,通过老师一个又一个具体生动的真实案例,也使我对这些问题解决的基

本思路有了较为清晰的概念和预见。这些知识,对于准备从事或正在从事高等

教育

或教育相关工作的人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

在《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的所有内容之中,与我们的工作、生活最为密切相关的,作为一名高校教师最应当了解与掌握的,要数高校教师的权利与义务了。

下面我就高校教师的权利与义务做一些简要的论述。

一、高校教师的权利

(一)高校教师权利的含义及其内容

1. 教师权利的含义

法律意义上的教师权利,是指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能够做出或不做出一定行为,以及要求他人相应做出或不做出一定行为的许可和保障,并为法律所确认、设定和保护。

2. 教师权利的具体内容

教师的权利包括

A. 教师具有《宪法》中公民所具有的基本权利,例如:平等权、政治权、社会经济权、文化教育权、人身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等权利。

B. 教师具有《教育法》、《教师法》中规定的教师作为专业人员所具有的权利。例如:进行教育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活动、从事科学研究参加学术

交流并充分发表意见、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品行和成绩、俺是获得报

酬享有国家规定的寒暑假及福利待遇、参加进修及其他方式的培训等权利。

(二)如何正确理解和行使高校教师的权利

1. 教育教学权

高校教师享有的教育教学权,实际上就是教育自由,也有人称之为教师专业自

主权。所谓教育自由是指教师在贯彻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方针政策的前提下对

受教育者施以教育的自由。

教师的教育自由权主要体现在教师学术自由、教材选择、教学方法的选择、考

试评定等教育的自由主张。在我国的中小学,大都还采用统一的教材,在教材

的自由选择上有一定的限制,相比高校的教材选择就自由灵活的多了,这就为

教师的创造性的发挥留下了很宽广的空间。教师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丰富多

彩的教育内容,可以培养出很多杰出的人才。但是,大学教师的教育自由也不

是没有限制的,一方面主要体现在教学内容、学术观点不能有悖于四项基本原则,不能有悖于我国的宪法及法律规定,不能宣扬邪教迷信;另一方面,不能

传播黄赌毒以及犯罪技术。

2. 学术研究权

学术研究权可以理解为学术自由。一般认为,学术自由基本要素为:教师和研

究人员探索知识的权利,以及在免受政治、宗教或社会习俗迫害的情况下选择

从事研究和教学的主题和权力。约翰.S.布鲁贝尔从三个方面论述了学术自由的合理性。“学术自由的合理性至少基于三个支点:认识的、

政治的、道德的。”追求学术自由并非仅仅满足于专业特权阶层自我服务的需要,恰恰相反,这种自由基本理由完全是为了各自利益。因为,追求真理不仅

因为它在认识上和政治上有价值,而且也出于个人的道德责任感。《教师法》

第七条第二项的规定又把学术自由的内容具体化了。它可以理解为:教师在完

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前提下,有权进行科学研究,有权将教育教学中的成

功经验或专业领域里的研究成果撰写成学术论文、著书立说;有权在学术研究

中发表个人观点,开展学术争鸣;有权依法参加学术团体,从事学术交流。但是,大学教师的学术自由也不是没有限制的,学术观点不能有悖于四项基本原则,不能有悖于我国的宪法及法律规定。

3. 学生管理权

对学生而言,高校教师是管理者,必然享有一定的管理权。教师对学生管理的

内容主要为:一是指导学生的学习,在教学过程中注意因材施教,对学生的学

习方法、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安排等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二是指导学生的发展。学生的发展主要是指学生的思想品德、能力和个性等方面的不断进步。三是评

定学生的品德和学业成绩,高校教师对学生的思想品德的评定主要是在期末和

毕业前,学业成绩包括平时测验、提问、期中期末考试等。教师评定学生的思

想品德和学业成绩时,即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又要注意学生

的发展进度、改进态度,调动学生成才的积极性。

4. 报酬待遇权

劳动报酬是指劳动者付出一定的劳动所获得的物质补偿,其形式包括工资奖金

津贴等,其中最主要的是工资。教师的报酬形式主要有工资、津贴、边少地区

补贴以及其他待遇(住房优先优惠权、医疗保健待遇、养老保险待遇)。

5. 民主管理权

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是教师的一项基本权利。教师参与管理的权利,可以依法

由个人行使,可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本单位教职工会议的形式行使,也可

通过其他的形式行使,例如讨论改革方案、教职工住房、医疗等。

6. 进修培训权

国家赋予教师进修培训权,是教师的职业需要也是当今时代的要求。一方面高

校教师是一种特殊的职业,要求教师思想素质上要做到两个高于:一是要高于

社会大众,而是要高于中小学教师、专职科研人员等其他知识分子;另一方面,信息时代科技高速发展,教师应适应时代要求,知识技能站在时代的前沿。

高校教师进修的内容一般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修养的提高,基础知识和

专业知识的扩展和更新,教育科学理论和教学能力科研能力以及计算机、外语、现代化技术能力的提高,学历层次的提高等。

篇二:谈谈学习教育法学的意义及体会(厉莉)

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论文

(高校教育法学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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