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计价规范
2013河北计价规程综合单价含不含设备费
2013河北计价规程综合单价含不含设备费1.引言1.1 概述概述部分的内容应该对文章所讨论的主题进行简要介绍,为读者提供一个整体的背景和了解。
在这篇长文中,我们将探讨2013年河北计价规程中综合单价是否包含设备费的问题。
综合单价是指建筑工程项目中,按照单位工程工程量和技术要求,根据建设项目计划和工程投资额确定的,包括材料、人工、机械设备费用等在内的单位工程造价。
而设备费则是指工程项目中所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的费用。
通过本文,我们将首先简要介绍2013年河北计价规程的背景和相关概念,然后详细阐述综合单价的定义和计算方法。
接下来,我们将探讨综合单价是否包含设备费的问题,并分析这一问题对综合单价的影响。
最后,我们将得出结论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通过对这一问题的探讨,我们旨在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2013年河北计价规程中综合单价的含义及计算方式,并为相关工程项目的计价提供一定的参考和指导。
在文章的后续部分,我们将逐一展开各个章节的内容,深入剖析综合单价是否包含设备费的影响因素及其分析结果。
希望本文能为相关行业从业人员提供有益的信息和思路,促进工程项目的合理计价和顺利进行。
文章结构本文主要讨论了2013年河北计价规程中的综合单价是否包含设备费。
为了全面理解这一问题,本文将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
1. 引言1.1 概述- 在建筑工程领域中,计价规程是一种对工程造价进行计算和评估的指导性文件。
河北省于2013年颁布了一套计价规程,为建筑工程的实施提供了指导和依据。
- 综合单价是计价规程中的一个关键概念,它是指完成工程项目单位工程量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材料费、人工费和各种间接费用。
然而,关于综合单价是否包含设备费,一直存在较大的争议。
1.2 文章结构- 本文将首先介绍2013河北计价规程的概述和背景,然后详细阐述综合单价的定义和计算方法。
在正文部分,本文将展开讨论,探讨综合单价是否包含设备费,并通过实例分析综合单价含不含设备费的影响。
河北省设工程计价依据市政工程通用工程定额计算规则
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总说明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的市政工程。
三、本定额中消耗量(除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外)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四、本定额是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我省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五、本定额中各项目的工作内容包括全部施工过程,除说明主要工序外,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包括在内。
六、关于“优质优价”:1、本定额是按合格等次的建筑产品编制的。
2、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提出创优要求的,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在合同中载明;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建设各方也可根据工程实际、依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应明确创建优质工程各方主体的责任、执行的标准、计算及支付办法等内容,在获奖后兑现。
3、采用优质工程等次与建安工程造价挂钩的办法,对施工企业成本予以适当补偿奖励。
(1)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奖,建设单位按工程造价的3%~3.5%给予施工企业补偿奖励。
(2)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建设单位按工程造价的2%~2.5%给予施工企业补偿奖励。
(3)获得结构优质工程奖,建设单位按工程造价的1.5%~2%给予施工企业补偿奖励。
(4)获得市级优质工程奖,建设单位按工程造价的1%~1.5%给予施工企业补偿奖励。
4、补偿奖励按最高奖项实行一次性补偿奖励,不得重复计奖。
七、人工工日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1、本定额的人工工日不分列工种的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每工日按8小时计算。
2、本定额人工采用综合工日二类、综合工日三类两种,人工工日单位分别为:综合工日二类:60元/工日,综合工日三类47元/工日。
河北省建筑工程 计价
河北省建筑工程计价河北省建筑工程计价是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标准来制定的,专门用于对建筑工程进行成本核算和计算,并最终确定工程的造价。
在河北省建筑工程计价中,应注意以下几点:一、计价规范的制定:河北省建筑工程计价需要遵循国家有关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如《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
在计价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这些规范进行操作。
二、项目工程量的测算:河北省建筑工程计价首先需要进行项目工程量的测算,这是计算工程造价的基础。
测算时要细致入微地计算各项工程量,确保准确无误。
同时,要注意工程量测算的标准化和合理性。
三、材料和设备价格的确定:在进行材料和设备价格确定时,可以参考河北省及周边地区的市场行情,还可以利用定额的方式进行估算。
同时,要留意材料和设备的品质要求,选择质优价廉的供应商。
四、人工费用的计算:在河北省建筑工程计价中,人工费用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计算人工费用时,要根据工程的施工进度和人工工时进行计算,并结合河北省的劳动力市场行情,合理确定工人的工资标准。
五、其他费用的考虑:除了项目工程量、材料设备和人工费用外,河北省建筑工程计价还需要考虑一些其他费用,如机械使用费、临时设施费、安全生产费等。
这些费用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估算。
六、编制计价说明书:最后,河北省建筑工程计价应编制计价说明书,将整个计价过程和结果进行详细记录,便于审核和查验。
计价说明书应包括计价依据、工程量测算、材料设备价格、人工费用、其他费用等详细内容。
综上所述,河北省建筑工程计价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各个方面的因素。
为确保计价的准确性和合理性,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操作,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估算和确定。
河北省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河北省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篇一:DB13(J)T 150-2013河北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表格模版word版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人:造价咨询人:(单位公章及成果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工程招标控制价(标底)招标人:造价咨询人:(单位公章及成果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工程投标总价投标人:编制时间:年月日工程竣工结算书发包人:承包人:造价咨询人:(单位公章及成果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工程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造价咨询人:(单位公章及成果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篇二:河北省标清单计价2013工程量清单(来自: 小龙文档网:河北省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招标人:造价咨询人:(单位公章及成果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招标控制价(标底)招标人:造价咨询人:(单位公章及成果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投标总价投标人:编制时间:年月日竣工结算书发包人:承包人:造价咨询人:(单位公章及成果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造价咨询人:(单位公章及成果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篇三:河北省工程量计算规则全部总说明一、<河北省建筑工程预算综合基价》(以下简称本综合基价)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和正常的施工条件,根据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操作规程和2000年《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编制的。
二,本综合基价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
三、本综合基价中的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和招标标底的依据。
综合基价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确定合同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四、本综合基价分为实体项目、施上技术措施费、施工组织措施费及附录共四部分。
实体项目与施工技术措施费、施工组织措施费中已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费用及利润。
河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2009)
河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DB13(J)/T85-20091 总则1.0.1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我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方法,维护投资者、承包人及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发挥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河北省建筑条例》、《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标准,结合我省建筑市场工程计价的实际,制定本规程。
1.0.2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行为,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或标底编制、投标报价编制、工程预付款、计量与价款支付、价款调整、索赔与现场签证、结算与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应遵守本规程。
1.0.3 下列建设工程必须执行本规程:1 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建设项目。
2 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资金的建设项目。
3 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股权的建设项目。
4 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集资金的建设项目。
5 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集资金的建设项目。
6 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建设项目。
7 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建设项目。
8 国家特许的融资建设项目。
9 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建设项目。
10 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建设项目。
11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援助资金的建设项目。
12 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建设项目。
1.0.4除1.0.3条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工程计价方式由招标人确定,但采用清单计价方式的必须执行本规程。
1.0.5工程量清单、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或标底、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应由具有相应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编制与核对。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标准中税金费率的通知-冀建质[2010]462号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标准中税金费率的
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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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标准中税金费率的通知
(冀建质〔2010〕462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河北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规定〉的决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0〕2号)已于2010年4月1日起实施,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比例由1%调整至2%。
经测算,现将现行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标准(2008年颁发的《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以及2009年颁发的《河北省房屋修缮工程费用标准》、《河北省园林绿化工程费用标准》、《河北省仿古建筑工程费用标准》)中的税金费率调整如下:
工程所在地在市区的执行3.48%;
工程所在地在县城、镇的执行3.41%;
工程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镇的执行3.28%。
本通知自2010年9月1日起执行,2010年9月1日以前完成的工程量不再调整。
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结束——。
河北省房屋评估计价暂行办法
河北省房屋评估计价暂行办法为了准确反映房屋的价值,合理确定房屋的价格,防止房屋价格不合理的上涨和贱价出售,保持房屋价格的基本稳定,按照以质计价、分等定价的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如下办法:一、房屋评估计价办法是依照被评估房屋的常用结构、标准、用料情况计算重置完全价值,然后按各类房屋的结构、装修、设备等组成情况的新旧程度折扣,而确定现值。
城镇各种所有制房屋进行交易、互换、抵押、拍卖、典当、转让、析产、兼并、价拨、划拨、拆迁或以房抵债、入股、投资等,涉及房屋价格的活动,均依照本办法评估作价。
二、房屋评估计价原则:是以房屋重置完全价值确定各类房屋的价值为房屋评估计价的基本原则。
房屋重置完全价值是指房屋评估时前一年重新建造该类房屋应花费的全部投资。
重置完全价值的确定,包括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室外工程费、土地征用费、拆迁补偿费及房屋座落地段、朝向、楼层等调节因素的增减价值。
1、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简称工程造价),一律按房屋评估时前一年执行的《河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及各市发布的单位估价表、《河北省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单位价目表》、河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以及有关规定,编制预算成本。
在编制预算成本时,施工安装企业取费标准的确定,省辖市按地市级企业取费,县或县级市按县市级企业取费;材料价格的调整系数,一律按当年当地政府规定的材料价格调整系数及规定按实际调整的材料差价,合理确定。
工程造价为确定重置完全价置的基础。
2、室外工程费,系指建筑物以外与建筑物直接配套的上下水设备、电照、甬路和化粪井等工程费用。
3、土地征用费,系指按《土地管理法》核定的征用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
4、拆迁补偿费,系指拆除房屋收购费、临时过渡费、搬家费、停业损失费等。
5、房屋座落地段因素,具体表现为以级差地租为基础的地段差价。
各市、县房地产管理机关可根据各地土地级差情况,划分若干地段,确定相应的地段差价。
朝向差价,各地房地产管理机关可根据当地情况,依据房屋的不同朝向,确定不同的差价率。
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2术语2.0.1 工程量清单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 项目编码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2.0.3 项目特征构成工程量清单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2.0.4 综合单价是完成工程量清单项目规定的工作内容、规定的计量单位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非、管理费、利润,并考虑招标文件规定的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
2.0.5 措施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由单价措施项目和总价措施项目组成。
2.0.6 单价措施项目以单价计价的措施项目,即根据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和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量,与相应的综合单价进行价款计算的项目。
2.0.7 总价措施项目以总价计价的措施项目,即此类项目在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无工程量计算规则,以费率计算的项目。
2.0.8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临时设施、文明施工的非工程实体的措施项目费用。
已包含安全网、防护架、建筑物垂直封闭及临时防护栏杆等所发生的费用。
2.0.9 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施工生产所需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及检验用具等的购置、摊销和维修费,以及支付给工人自备工具的补贴费。
2.0.10 检验试验配合费配合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取样、检测所发生的费用。
2.0.11 雨季施工增加费当地规定的取暖期间施工所增加的工序、劳动功效降低、保温、加热的材料、人工和设施费用。
不包括暖棚搭设、外加剂和冬季施工需要提高混凝土和砂浆强度所增加的费用,发生时另计。
2.0.12 雨季施工增加费冬季以外的时间施工所增加的工序、劳动功效降低、防雨的材料、人工和设施费用。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认真贯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通知-冀建质[2003]299号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认真贯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通知正文:----------------------------------------------------------------------------------------------------------------------------------------------------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认真贯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通知(冀建质[2003]299号)各市建设局、城管(公用)局、房管局、省直有关部门、华北石油管理局:由建设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简称《计价规范》),于今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计价规范》的颁布实施,是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将推动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建立由政府宏观调控,市场有序竞争形成工程造价的新机制。
为了在全省范围内认真贯彻《计价规范》,搞好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配套实施工作,现通知如下:一、认真贯彻实施《计价规范》,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中应当认真执行《计价规范》,确保在工程建设计价时严格执行其中的强制性条文。
今年7月1日起,凡在我省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必须按照《计价规范》的规定执行,其他投资工程项目实行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的也应执行《计价规范》。
按照《计价规范》计价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执行《计价规范》3.2.2规定的统一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工程量清单及计价,不得自行更改或另作规定。
对于新增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各设区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严格管理,及时将补充项目报送到省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备案。
按照《计价规范》3.2.3的规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的一至九位为统一规定的编码,应严格执行,十至十二位编码由工程量清单编制人根据具体工程的实际情况确定,省和各设区市不再作统一规定。
09河北省清单计价规程
D B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DB13(J)/TXX-2009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Specification of Compilation and Valuation with Bill Quantity of Construction Works(报批稿)2009―XX―XX 发布2009―XX―XX实施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Specification of Compilation and Valuation with Bill Quantity of Construction WorksDB13(J)/TXX-2009主编单位: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批准部门:河北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施行日期:2009年X月X日前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DB13(J)/XX-2009)(以下简称本规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河北省建筑条例》、《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本着政府宏观控制、市场公平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编制的。
本规程总结了我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的实践经验,并借鉴了国内外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成熟做法。
在编制过程中广泛征求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中介机构和相关管理部门及工程技术人员的意见,对其中主要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讨论、修改,并经过专家审查后定稿。
本规程共分十四章和附录,包括总则、术语、一般规定、基础工作、工程量清单编制、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或标底的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合同价款的确定、工程预付款、施工过程中的计量与价款支付、价款调整、不可抗力、索赔与现场签证、结算与工程计价争议处理、附录等内容。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的通知(2013)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的通知(2013)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3.08.05
•【字号】冀建质[2013]59号
•【施行日期】2013.08.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
正文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
制与计价规程》的通知
(冀建质〔2013〕59号)
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由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会同有关单位编制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已审查通过,批准为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 13(J)
/T150-2013,现予以发布,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本规范由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由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8月5日。
关于调整现行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人工单价的通知
关于调整现行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人工单价的通知关于调整现行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人工单价的通知冀建质〔2006〕431号各市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我省现行“2003年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已经施行三年多,随着我省经济的不断发展,建筑业市场劳务实际价格有了较大幅度上扬,“计价依据”中人工单价明显偏低。
为了正确引导建设工程施工发包、承包双方在招、投标时合理计算人工费,使我省建筑市场有序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对现行“2003年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人工单价进行调整。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一类人工单价由现行的36元/工日调至45元/工日;二类人工单价由现行的23元/工日调至30元/工日;三类人工单价由现行的18元/工日调至23元/工日。
二、本次调整自2006年10月1日起参照施行,2006年9月30日及以前已竣工结算或已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不再调整(合同另有规定者除外)。
三、本次人工单价调增部分不作为省建设厅颁发的现行费率计取基数,只作差价处理,现行计价依据中措施费等与人工费有关的项目,仍按现行计价依据规定执行。
四、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在本次调整的人工单价水平基础上测算确定适合本地区的人工单价。
五、本次人工单价调整后仍作为市场指导价参照施行,施工企业在投标报价时可依据本企业实际情况自行掌握人工单价水平。
本次人工单价调整由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管理和解释。
二○○六年九月五日河北省建设厅关于调整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人工单价的通知冀建质[2008]280号各设区市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华北石油管理局:为加强建筑市场规范化管理,解决目前建设工程人工单价偏低的状况,经研究,决定适当调整我省现行建筑、安装、市政、仿古园林、修缮等工程及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计价依据中人工单价。
具体调整如下:一、调整标准:(一)一类人工单价:45元/工日;二类人工单价调至:40元/工日;三类人工单价调至:30元/工日。
河北水利定额计价规则
河北水利定额计价规则
河北水利定额计价规则是指在河北省范围内,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定额计价的规则。
1.定额计价是指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等资料,按照一定的标准和规范,对每一项建设项目所需的人力、物力、机械、材料和工程费用等进行科学、合理的计算,并制定出标准的价格标准。
2.河北水利定额计价规则主要包括水工建筑物、水利水电设施、水文水资源调查等各个方面的工程项目。
3.定额计价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计价政策和定额计价规则,严格控制建设投资,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并且公开、透明地进行计价,并接受社会监督。
4.在进行定额计价时,必须注重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严禁浪费资源,坚决打击违规行为。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具体的河北水利定额计价规则更为详尽,以上内容仅为概述。
如果需要了解更多相关信息,建议您参考更为权威的资料或咨询相关部门。
河北省计价规范对固定总包合同的规定
河北省计价规范对固定总包合同的规定此前,河北省住建厅发布了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1、建设内容明确、技术方案成熟的项目,适宜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
装配式建筑原则上应当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
政府投资项目应当完善建设管理模式,带头推行工程总承包。
2、建设单位应当在发包前完成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程序,方可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
3、建设标准明确、工艺技术成熟的中、小型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可将勘察业务纳入工程总承包进行发包。
4、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不得由工程总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垫资建设。
5、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勘察(如包含)、设计和施工资质,或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如包含)、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签订联合体合同,明确权利与责任。
6、由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
其中,勘察单位不得作为工程总承包的牵头单位。
7、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在招标文件以及工程总承包合同中约定总承包风险的合理分担。
合同中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
风险及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范围,不得约定明显风险不合理或显失公平的内容。
8、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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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计价规范篇一:《河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宣贯材料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2013年8月6日《河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宣贯材料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等9本工程造价计算规范,规范河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计价、工程结算等一系列活动,维护投资者、承包人及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投资效益。
根据河北省地方工程建设标准工作安排,我站组织编制了2013年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以下简称“本规程”)。
现将修订情况说明如下:一、修订本规程的必要性和编制过程2012年12月25日,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等9本工程造价计算规范(以下简称“13规范”),并于2013年7月1日起施行,原《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同时废止。
2013年清单计价规范和计算规范,在专业设置、项目设置、工作内容、表格、技术规定等方面,都与2008年清单计价规范和2009年清单计价规程有较大的变化。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2013规范,需要对2009年清单计价规程进行修订、完善。
同时,为了使清单计价活动前后相辅相成,我站起草了2013年《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现进行到征求意见阶段。
2013年6月,我站组织了部分市造价站、造价咨询企业、施工企业、建设单位和高等院校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共40人在秦皇岛市集中修订本规程,历时10天完成了送审稿的编制。
2013年7月19日,省标办组织有关专家对送审稿进行了审查并原则通过。
专家组认为,本次修订既贯彻国家规范强制性条文,又能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和成功做法、经验,方便实用,规定详细,可操作性强。
2013年8月5日,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以冀建质[2013]59号文件,发布了本规程,自2013年8月5日起实施。
二、修订原则坚持既贯彻国家规范,又紧密结合省情的原则,按照政府宏观控制、市场公平竞争形成价格的基本要求修订本规程。
具体要求是:1.清单规程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和要求。
2.严格按有关标准规定编写,技术内容要符合国家技术经济政策,技术数据和参数的依据真实可靠。
3.严格执行“13规范”强制性条款,结合我省实际情况,适当延伸强制性条款的含意。
4.继续运用“09规程”的成功做法、经验,注重可操作性。
三、章节设置及主要变化本规程由“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程”正文、附录、条文说明等三部分组成。
其中,正文共16章,222条,与09规程比较,增加了97条,调整了42条,删除了14条,具体如下:主要变化如下:本规程吸收了13规范中适合我省实际情况、表述更准确或更具操作性的内容,确立了施工全过程计价控制与工程结算的原则。
一是增加了2章,即工程造价鉴定和工程计价资料与档案,对工程造价鉴定和工程计价资料与档案管理进行了专门规定;二是新增了单价措施项目等11条术语,修订了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细化了招标控制价或标底的编制,进一步完善了工程量清单报价规定,增加了单价措施项目价款调整原则;提供了合同价款争议解决的方法;三是确定了土石方、模板的计算规则,并补充完善了部分清单项目。
(一)确定了土石方计算规则根据我省现行计价依据,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本规程明确挖一般土方、沟槽土方、基坑土方、管沟土方因工作面和放坡增加的工程量不计算在工程量清单数量中,在报价中考虑,其工作面、放坡系数按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规定计算。
(二)确定了模板计算规则根据我省实际情况,确定了模板计算规则:1. 现浇混凝土工程项目“工作内容”中不包括模板制作、安装、拆除内容,模板制作、安装、拆除按措施项目中相应项目列项。
2. 预制混凝土构件工程项目“工作内容”中不包括模板制作、安装、拆除内容,模板制作、安装、拆除按措施项目中相应项目列项(成品预制混凝土构件除外)。
(三)增加了总价措施项目根据13规范和我省实际情况,增加了总价措施项目,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和其他总价措施项目。
并规定总价措施项目必须执行本规程。
(四)补充了一些清单项目根据河北省实际情况,在附录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程”中,补充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构筑物工程等6个专业计算规程共112个清单项目。
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26个,单价措施项目13个,总价措施项目73个。
四、章节说明第1 章总则本章主要内容为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等基本事项。
本章共10条,与09规程相比,调整4条。
1.0.1条阐述了本规程的目的和法律依据,将GB50500-2008调整为GB50500-2013以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等涉及工程造价计价的9本工程造价计算规范。
1.0.2 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行为,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或标底编制、投标报价编制、合同价款确定、工程预付款、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价款调整、索赔与现场签证、结算与工程计价争议处理、工程造价鉴定、工程计价资料与档案等,应遵守本规程。
本条为调整。
规定了本规程的适用范围。
与09规程比较,增加了结算与工程计价争议处理、工程造价鉴定、工程计价资料与档案等内容,涵盖了工程建设发承包以及施工阶段的整个过程。
1.0.4 除1.0.3条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工程计价方式由招标人确定,但采用清单计价方式的必须执行本规程。
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设工程,应执行本规程除工程量清单专门性规定外的其他规定。
本条为调整。
与09规程比较,增加了“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设工程,应执行本规程除工程量清单专门性规定外的其他规定。
”明确了对于确定不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的非国有投资工程项目,除不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专门性规定外,本规程的其他条文仍应执行。
1.0.5 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或标底、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应由具有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编制与核对。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本条为调整。
在原规程1.0.5条增加了“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应由具有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编制与核对。
根据国家对工程造价人员实行职业资格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出了这一规定。
同时明确“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规定了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责任主体。
第2章术语本章共计43条,与09规程比较,增加了单价措施项目、总价措施项目、冬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造价工程师、造价员、工程成本、提前竣工(赶工)费、误期补偿费、工程变更、工程造价鉴定等11条术语,调整了措施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超高费、计日工、规费、现场签证等9条术语,删除了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成本费用等2条术语。
2.0.5 措施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由单价措施项目和总价措施项目组成。
本条为调整,明确了措施项目由单价措施项目和总价措施项目组成。
2.0.6 单价措施项目以单价计价的措施项目,即根据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和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量,与相应的综合单价进行价款计算的项目。
本条为新增。
2.0.7 总价措施项目以总价计价的措施项目,即此类项目在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无工程量计算规则,以费率计算的项目。
本条为新增。
2.0.8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转载于: 小龙文档网:河北省2013计价规范)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临时设施、文明施工的非工程实体的措施项目费用。
已包括安全网、防护架、建筑物垂直封闭及临时防护栏杆等所发生的费用。
本条为调整,增加了“已包括安全网、防护架、建筑物垂直封闭及临时防护栏杆等所发生的费用。
”2.0.9 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施工生产所需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及检验用具等的购置、摊销和维修费,以及支付给工人自备工具的补贴费。
本条为调整。
2.0.11 冬季施工增加费当地规定的取暖期间施工所增加的工序、劳动工效降低、保温、加热的材料、人工和设施费用。
不包括暖棚搭设、外加剂和冬季施工需要提高混凝土和砂浆强度所增加的费用,发生时另计。
本条为新增。
2.0.12 雨季施工增加费冬季以外的时间施工所增加的工序、劳动工效降低、防雨的材料、人工和设施费用。
本条为新增。
2.0.13 夜间施工增加费合理工期内因施工工序需要必须连续施工而进行的夜间施工发生的费用,包括照明设施的安拆、劳动工效降低、夜餐补助等费用,不包括建设单位要求赶工而采用夜班作业施工所发生的费用。
本条为调整。
2.0.14 二次搬运费确因施工场地狭小,或由于现场施工情况复杂,工程所需材料、成品、半成品堆放点距建筑物(构筑物)近边在150m至500m范围内时,不能就位堆放时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
不包括自建设单位仓库至工地仓库的搬运以及施工平面布置变化所发生的搬运费用。
本条为调整。
2.0.20 超高费建筑物檐高超过20米所增加的费用。
本条为调整。
建筑物檐高以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作为计算起点,建筑物檐高按下列方法计算,突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亭台楼阁等均不计入檐高内:1 平屋顶带挑檐的,算至挑檐板结构下皮标高;2 平屋顶带女儿墙的,算至屋顶结构板上皮标高;3 坡屋面或其他曲面屋顶均算至外墙(非山墙)的中心线与屋面板交点的高度;4 上述多种情况同时存在时,按最大值计取。
2.0.26 计日工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合同范围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
本条为调整。
原: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可能发生的、少量的零星项目或工作。
2.0.28 造价工程师取得造价工程师资格并注册,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
本条为新增。
依据“规范”2.0.39。
2.0.29 造价员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并注册,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
本条为新增。
依据“规范”2.0.40。
2.0.33 规费是指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政府或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和计提的费用。
内容包括: 1 社会保障费1)养老保险费: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