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证据规则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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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瑞华教授:论证据相互印证规则

陈瑞华教授:论证据相互印证规则

陈瑞华教授:论证据相互印证规则摘要:在我国刑事证据法中,证据相互印证规则主要在三个领域发挥作⽤:⼀是⽤来确定⾃相⽭盾的⾔词证据的证明⼒,⼆是⽤来审查案件是否达到法定证明标准,三是⽤来判断被告⼈供述是否得到补强。

作为⼀项旨在对证明⼒加以限制的证据规则,证据相互印证规则强调⽆论是证据事实还是案件事实,都要根据两个以上具有独⽴信息源的证据加以认定,注重证据信息的相互验证,避免仅凭孤证定案,这有利于防⽌伪证、避免冤假错案的发⽣。

然⽽在⽬前以案卷为中⼼的裁判⽅式下,法院很少关注证据的合法性问题,证据相互印证规则的适⽤也会带来⼀些负⾯的效果。

关键词:证据证明⼒证明标准证据相互印证规则⼝供补强规则—、引⾔在近年来有关司法证明问题的研究中,⼀些学者对我国的司法证明⽅式进⾏了实证分析,发现我国法院在认定案件事实时特别注重证据之间的相互印证,于是将我国的司法证明模式概括为“印证证明模式”。

有些学者剖析了这种证明模式产⽣的主要原因,认为诸如“⾮直接和⾮⾔词的审理⽅式”、“审理与判定的分离”、“重复的事实审理”、“法官素质”以及“主导的认识论”等,都与这种证明模式有着⼀定的因果关系。

还有些学者对这种证明模式的合理性进⾏了论证,认为这种模式强调"孤证不能定案",符合基本的经验法则和逻辑法则。

⽽注重证据相互印证与⾃由⼼证相结合,对于有效贯彻证据裁判原则、减少冤假错案,具有⼀定的积极意义。

当然,这种证明模式的合理性也是有限度的,过分强调证据相互印证也会带来⼀些负⾯的效果。

⽽⼀些司法实务界⼈⼠则对这种司法证明模式⼗分推崇,认为强调证据相互印证,有助于将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

从⽅法论上看,这些对我国司法证明模式的研究,强调对现⾏制度及其问题的解释,注重从经验事实中总结规律和提炼概念,克服了传统的制度建构论的主观性和武断性,具有较强的说服⼒。

当然,有些解释究竟能否令⼈信服,则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

论证据规则的意义

论证据规则的意义

论证据规则的意义证据规则是指在收集证据、采用证据、核实证据、运用证据时所必须遵循的准则。

它不是一般的原则和制度,而是诉讼实践中可以操作的尺度。

长期以来,缺乏具体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证据规则,一直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一个突出问题。

因此,建立和完善我国的证据规则,对于保障刑事诉讼法的有效运作,保证诉讼的科学化和民主化,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证据规则的概念证据规则是指在调查收集、审查运用证据时必须遵循的一系列规范的总称。

在英文中,证据规则是“rules of evidence”,我国台湾地区称之为“证据法则”。

英美法系国家为适应陪审团审判的需要,及基于严谨务实的思维方式使然,就证据的可采性问题,加以严格的规定,长期以来形成了一整套复杂的证据规则。

英美法系的证据规则对于防止不可靠的证据进入审判程序、集中庭审的焦点和保护当事人的权利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大陆法系国家实行自由心证主义,证据规则较少,对证据能力的限制也较少,证据的取舍全凭法官的自由心证。

但从20世纪中叶以来的发展看,大陆法系国家,即使是以前实行较为彻底的自由心证主义的国家或地区,也开始在诉说法中增加证据规则的规定,且证据规则具有趋同的趋势,其原因可能是诉讼证明具有共同的规律可以遵循。

二、证据规则的种类国外立法中的主要证据规则,从体例上来说,主要有英美法系的证据规则、自由心证的证据规则和有关国际公约中对证据规则的规定。

这些规则中的基本内容都是在长期的诉讼中积累而成的,就其技术性而言,已经达到较高的程度,值得我们认真研究,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予以借鉴。

(一)相关性规则相关性是实质性和证明性的结合,也就是说,如果所提出的证据对案件中的某个实质性争议问题具有证明性,那它就具有相关性。

(二)传闻证据规则传闻证据包括两种证据资料:一是证人在审判日以外对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二是证人在审判日以他人感知的事实向法庭所作的转述。

传闻证据规则即传闻法则,是指原则上排斥传闻证据作为认定犯罪事实的根据的证据规则。

证据的意义

证据的意义

证据的意义证据的意义,是指证据在进行诉讼活动、完成诉讼任务中所起的重要作用。

证据是诉讼的前提和基础。

离开证据,不仅诉讼活动将无法进行,而且案件事实将无法认定,进而诉讼任务也将无法完成。

具体地说,证据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证据是进行诉讼活动的前提或基础从一般意义上讲,无证据便无诉讼。

例如,在刑事诉讼中,无论是立案、侦查、起诉或审判,还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各项诉讼程序的启动和各项诉讼活动的进行都离不开证据的运用。

从刑事案件的立案开始,就需要根据证据确定是否有犯罪事实发生。

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足够的证据,人民法院就不予受理。

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就不能逮捕犯罪嫌疑人。

不具备确实充分的证据,就不能对被告人提起公诉,更不能对其定罪判刑。

又如,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无论是当事人起诉、应诉,申请回避、诉讼保全等,还是法院受理案件,作出判决、裁定,或者对妨碍诉讼活动的当事人进行拘留、罚款,都必须要有一定或充分的证据。

同时,在某些情况下,由于证明不当,致使证据失实、虚假或不合法,就可能导致业已进行的诉讼活动归于无效或需要重新进行。

因此,证据是进行诉讼活动的前提或基础。

离开证据,不仅诉讼程序无法启动,就是已经进行的诉讼活动也不能正常进行。

二、证据是认定案件事实的唯一手段。

人们确定事实的目的就是为了以它作为论证的证据:事实是一切理论、思想、计划、方案得以产生的根据,也是鉴别一切理论、思想、计划、方案是否正确的可靠标准。

事实之所以能作为证据,是因为第一,事实来源于证据载体,不是人们主观想象的,它具有真实可靠性、不可更改性、特殊性。

第二,从证据载体中截取出来的证据事实与待证事实之间存在着一种只有它才会与待证事实之间具有而其他任何事实都不会与其具有的惟一确定的关联性,正是因为它们之间存在着这种惟一可靠的关联性,所以用证据事实来证明待证事实的存在或不存在,其结论当然是可靠的。

因此,只要确定了证据事实与待证事实之间的相关关系的性质,就可以确定证据事实能否证明待证事实的存在或不存在以及前者对后者证明力的大小。

最高法刑事证据规则的意义是什么?

最高法刑事证据规则的意义是什么?

The speed of making money must exceed the speed at which parents get old.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最高法刑事证据规则的意义是什么?1、严格执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依法惩治犯罪、保障人权,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2、完善刑事诉讼证据制度,是中央确定的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3、从总体内容和框架来看,两个《规定》与时俱进,对我国刑事诉讼证据制度有重要创新。

在实际生活中,对于国家规定的规章制度的内容,往往决定着事情的发展和结果。

因此,这也就体现了规定的重要性和存在的必要性,也是人们关注的问题。

那么,最高法刑事证据规则的意义是什么?下面就将这一问题进行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最高法刑事证据规则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证据规则,强调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1、联合发布的证据规则为《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要求各级政法机关以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依法惩治犯罪、保障人权,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2、完善刑事诉讼证据制度,是中央确定的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中央政法机关经过深入调研论证,制定的两个《规定》,对司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特别是死刑案件提出了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

这是我国刑事司法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进一步民主化、法治化的重要标志。

3、从总体内容和框架来看,两个《规定》与时俱进,对我国刑事诉讼证据制度有重要创新。

《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不仅规定了刑事诉讼证据的基本原则,细化了死刑案件的证明标准,还进一步严格规范了对各类证据的收集、审查判断和运用。

《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不仅强调了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言词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还进一步对审查和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证明责任及讯问人员出庭等问题进行了具体的规范。

证据的意义

证据的意义

证据的意义证据的意义,是指证据在进行诉讼活动、完成诉讼任务中所起的重要作用。

证据是诉讼的前提和基础。

离开证据,不仅诉讼活动将无法进行,而且案件事实将无法认定,进而诉讼任务也将无法完成。

具体地说,证据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证据是进行诉讼活动的前提或基础从一般意义上讲,无证据便无诉讼。

例如,在刑事诉讼中,无论是立案、侦查、起诉或审判,还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各项诉讼程序的启动和各项诉讼活动的进行都离不开证据的运用。

从刑事案件的立案开始,就需要根据证据确定是否有犯罪事实发生。

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足够的证据,人民法院就不予受理。

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就不能逮捕犯罪嫌疑人。

不具备确实充分的证据,就不能对被告人提起公诉,更不能对其定罪判刑。

又如,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无论是当事人起诉、应诉,申请回避、诉讼保全等,还是法院受理案件,作出判决、裁定,或者对妨碍诉讼活动的当事人进行拘留、罚款,都必须要有一定或充分的证据。

同时,在某些情况下,由于证明不当,致使证据失实、虚假或不合法,就可能导致业已进行的诉讼活动归于无效或需要重新进行。

因此,证据是进行诉讼活动的前提或基础。

离开证据,不仅诉讼程序无法启动,就是已经进行的诉讼活动也不能正常进行。

二、证据是认定案件事实的唯一手段。

人们确定事实的目的就是为了以它作为论证的证据:事实是一切理论、思想、计划、方案得以产生的根据,也是鉴别一切理论、思想、计划、方案是否正确的可靠标准。

事实之所以能作为证据,是因为第一,事实来源于证据载体,不是人们主观想象的,它具有真实可靠性、不可更改性、特殊性。

第二,从证据载体中截取出来的证据事实与待证事实之间存在着一种只有它才会与待证事实之间具有而其他任何事实都不会与其具有的惟一确定的关联性,正是因为它们之间存在着这种惟一可靠的关联性,所以用证据事实来证明待证事实的存在或不存在,其结论当然是可靠的。

因此,只要确定了证据事实与待证事实之间的相关关系的性质,就可以确定证据事实能否证明待证事实的存在或不存在以及前者对后者证明力的大小。

《证据学》(练习和考试)答案

《证据学》(练习和考试)答案

证据学:判断题1、职权主义又叫审问主义,主要盛行于英美法系国家。

X2、无论是职权主义还是当事人主义,在诉讼证据上都采用法定证据制度。

X3、控诉式诉讼制度对应的是法定证据制度。

X4、职权主义的主要标志是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法官处于被动地位,保持中立。

X5、证据的证据力包括了证据的可信性、可靠性和可采性。

X6、当事人主义原则主要盛行于大陆法系国家。

X7、神示证据制度产生于封建社会时期。

X8、我国封建王朝时期的证据制度继承和发展了“以五声听狱讼,求民情”的主观臆断的审判方法,这是一种唯物主义的审判方法。

X9、神示证据制度缺乏对社会上一般人行为的引导和规范作用。

X10、神示证据制度根本不可能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

X11、对神宣誓是神示证据制度中最常用的一种方法。

V12、神示证据制度是适应封建君主中央集权的政治需要建立的。

X13、刑讯逼供是神示证据制度的基本证明方法。

X14、法定证据制度具有等级性的特点。

V15、自由心证证据制度具有形式主义的特点。

X16、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立法最早产生于美国。

X17、法定证据制度是对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否定,是历史上的一大进步。

X18、直接言词原则符合实体公正的要求,体现了对案件事实认识的正当性要求。

X19、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有效的自认直接对案件事实进行认定作出裁判,这是属于证据裁判原则例外。

V20、直接言词原则包括直接原则和言词原则两个方面。

V21、证据法的基本原则包括证据裁判原则、直接言词原则和法定证据原则。

X22、证据必须具备客观性和关联性,但不需要合法性。

X23、证据力是指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的价值和功能。

X24、证据的客观性是指证据必须同案件事实存在的某种联系。

X25、证据是诉讼的基础和核心。

V26、讯问犯罪嫌疑人可以由一名侦查人员进行。

X27、询问被害人的地点只能在公安司法机关。

X28、拘捕犯罪嫌疑人后应当在12小时内进行讯问。

X29、自认一经合法作出,当事人就不得随意撤回。

浅议证据规则

浅议证据规则

证据 规则 是 指 刑 事 诉 讼 中 ,为 防 止 主 观臆 断 , 规范 证 明行 为而确 立 的 ,公安 司法 机关 与诉讼 参 与
人在 收 集证据 ,采 用证 据 ,判断证 据 时必须遵 守 的

系列 程 序 性 准 则 。具 体 来 说 ,证 据 规 则 主要 包
个重要事项 ,即传闻陈述一般不具有证据的可采
取 口供 的行 为是无 效 的 ,这 也就 切断 了非法 口供存
己的 “ 事 证据 法 草案 ”1 刑 - l。其 中 ,证 据 规则 作 为 J
规范 取证 、质 证 、采 证等 证 明活动 的准则 尤 为引人
注 目。今 年 ,北京 市高 级 人 民法 院率先行 动 ,新近 推 出的 《 于 办 理 各 类 案 件 有 关 证 据 问 题 的 规 定 关 ( 试行 ) 初步 对证 据规 则作 了一番 勾勒 l ,该 规定 》 - 2 ] 虽然 可 能还存 在 不少 问题 ,但 是 给办案 、打官 司带 来 的新 观念 和新 规 则 无 疑 是 具 有 前 瞻性 的 。在 此 , 笔者 对证 据规 则 问题作 一 点初 步探讨 ,以期抛 砖引
玉。

在 的现 实可行 性 ,也就 相应 地规 范 了侦查 行 为 。 2 证据 规 则对 刑 事 诉 讼 活 动 具 有 指 导 性 。证 . 据规 则 是公 安 司 法 机 关 与诉 讼 参 与 人 在 收 集 、采 用 、判 断证据 时 的具体 规范 ,其 虽然蕴 含着抽 象 的
关键词 证据 刑事 司法 证据规则 非法证据
证据 立法 是 当前法 学 研究 的热 点 问题 ,全 国人
大法 工委 在 20 年 与今 年 年 初 已多 次 召集 在 京 学 01 者研 讨证 据立 法 问题 ,有 的学者 甚 至 已经 搞 出 了 自

刑事证据规则理解与适用

刑事证据规则理解与适用

刑事证据规则理解与适用刑事证据规则是刑事诉讼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规定证据的收集、审查、使用等程序和方式,实现对犯罪行为的客观认定和审理公正性的保障,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从而确保刑事诉讼的正当程序和公正性。

本文将就刑事证据规则的基本理解和适用进行详细阐述。

一、刑事证据规则的基本理解刑事证据规则是指民主法治国家在刑事诉讼中,为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刑事诉讼的正当程序和公正性而向社会提出的一系列规范,它的目的是以杜绝冤假错案,实现对犯罪行为的客观认定。

刑事证据规则的基本原则包括如下几点:1.证据原则即以事实为根据,以证据为基础,不断地向真理追求。

在刑事定罪中,必须以证据作为基础,不能仅凭主观臆断来认定犯罪行为,因为一项犯罪并不一定是有意犯罪,也不能因为某种感觉而将其当作犯罪来处理。

2.合法原则指证据的获得和收集必须依法规定,不得采取非法手段收集证据。

3.规定证据原则指在刑事诉讼中,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收集、审查、运用证据,不得随意提出证据,更不能有意排除证据,否则会对刑事诉讼的公正性带来极大的影响。

4.证据独立原则指在刑事诉讼中,证据应该保持独立,相互印证,使得犯罪事实得到更加可靠、准确、客观的证实。

5.证据充分原则指证据应当充分,必须获得足够的证据材料,否则无法对犯罪事实做出完整准确的认定,会漏判冤假错案。

二、刑事证据规则的适用按照刑事证据规则的基本原则,刑事证据收集的过程必须遵循合法、规范、独立和充分的原则。

在刑事诉讼中,应按照如下程序适用刑事证据规则:1.证据的获得刑事证据的获得必须依法规定,不得采取非法手段。

因为非法收集的证据即使有利于审判结果,也是不可用的。

例如,警察在没有搜查令的情况下,私自进入被告人家中搜查,所得的证据在刑事审判中是不可使用的。

2.证据的鉴定、审查任何证据都有可能存在真、假、误问题,如果证据存在瑕疵,可能会对刑事审判产生不利影响,所以必须进行鉴定、审查。

各项证据都应按照证据规则要求加以审查,包括口供、物证、证人证言等等。

证据法学复习要点

证据法学复习要点

第一单元1.名词解释证据:是指用以证明某一事物客观存在或某一主张成立的有关事实材料。

证据法:是指司法机关和诉讼中依照法律运用证据来确认案件真伪是应遵循的法律规范。

诉讼证明:是指在诉讼中依照法律运用证据来确认案件真伪的过程或结果。

证据法学:是专门研究诉讼证明问题的法律科学。

2.简答题(1)简述证据法的功能。

答:1证据法保障当事人的平等诉讼主体地位。

2证据法约束法官的遗志,确保法官正确对待当事人,并依法行使审判权。

3证据法为裁判提供政党的依据和内容。

⑵简述证据法与宪法的关系。

答:宪法是证据立法和运行的根本法律依据。

证据法受宪法指导,首先是指证据法目的的设立是在宪法所确立的框架内进行的,或者说证据法的目的在于激励保障宪法所确立目的或价值。

这一点须始终贯彻证据的立法和证据法的运作之中。

其次是指宪法在承认国民主权的同时,也保障国民享有自由、诉讼权、财产权及生存权。

而证据法就是通过具体的证据规则在其中范围内竭力保障上述基本权的实现。

⑶证据法与诉讼的关系是怎样的?P答:证据法的具体运作环境是诉讼,其立足点和宗旨直接在于为诉讼裁判提供事实根据。

诉讼基本构造与证据法在内容和特征上紧密相关。

诉讼法关涉诉讼的整个方面,除了规范证据的运用或诉讼证明活动外,还包括诉讼管辖、当事人、诉讼程序等,而后一部分的内容通常不包含于证据法范畴。

⑷证据法学的研究方法有哪些。

答:1.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研究方法。

2.共性与个性相结合的研究方法。

3.程序法与实体法相结合的研究方法。

4.比较的方法。

5.法律社会学的研究方法。

⑸如何发展我国的证据法学。

答:第一要处理好“怎样在我国实现诉讼证明和证据制度现代化”这个问题,至少从三个方面着手。

1我们必须探究诉讼证明和证据制度现代化的涵义、内容和特征究竟是怎样的。

2我们需要对自己的法律传统文化进行知识性的探究,对其内容、特征、发展和诉讼证明中所起的作用等进行详尽的描述和分析。

3我们好药对中西证据制度和诉讼文化在碰面时可能会出现哪些问题进行哲学、文化和社会学方面思考。

证据规则的意义是什么?

证据规则的意义是什么?

you're uinique, nothing can replace you.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证据规则的意义是什么?“谁主张,谁举证”是对行为意义上举证责任最典型的概括。

它是诉讼过程中无条件出现的一种举证责任。

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是指一方当事人主张的事实存在与否不能确定时,应当规定由哪一方当事人对不利后果进行负担的一种风险和责任。

我们常说打官司其实就是打证据,一个案件最终的输赢关键就是看证据充不充足,因此证据的重要性就不言而喻了。

在我国民诉法中有这样一个概念就是证据规则,人民法院强调案件中的证据必须严格执行证据规则,之所以高度重视原因在于证据规则的意义,它的存在使得案件审理变得更加透明公正。

《证据规定》第2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它包含了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和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两层含义:其一、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供证据的责任。

其二、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是指当待证事实真伪不明时由依法负有证明责任的人承担不利后果的责任。

一、行为意义“谁主张,谁举证”是对行为意义上举证责任最典型的概括。

它是诉讼过程中无条件出现的一种举证责任。

凡有诉讼即有请求,而任何请求又必须以一定的主张为依托;只要提出主张即会发生提供证据的责任。

在民事诉讼中,一方面,民事权益主体必须提出明确的诉讼请求和具体的诉讼主张;另一方面,民事权益主体必须通过积极的行为提供与其主张内容相符的证据,以获取法官对其主张事实的确信,弱化和消解对方当事人的事实主张,避免发生不利的法律后果。

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随一方当事人举证程度的变化可以数次反复,是一种动态的举证责任。

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因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据证明力的强弱而在当事人之间移位,又是一种可以在当事人之间互相转移举证责任,围绕着法官对案件事实的判断与确信程度而不断地在当事人双方之间转移。

2020年秋季学期证据学第4次作业-新疆电大一体化平台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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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电大一体化平台-2020年秋季学期证据学第4次作业-参考资料请认真阅读一下说明然后下载本文档的说明:题库有可能会换,不保证全部都有!请仔细核对是不是您需要的题目再下载!!!!,预祝您取得好成绩百!一、单选题(共5题,共10分)1、由法律规定或者由法院按照经验法则,从已知的前提事实推断未知的结果事实存在,并允许当事人举证推翻的证据法则称为()。

A : 自认B : 推定C : 推理D : 司法认知参考答案是:B2、()是根据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等要素,对证据进行分析、鉴别、判断的一个过程。

A : 审查、判断B : 运用C : 勘察D : 实践参考答案是:A3、《民事诉讼法》规定: “书证应当提交原件。

物证应当提交原物。

”这一法律规定体现了()。

A : 最佳证据规则B : 优势证据规则C : 排除合理怀疑规则D : 补强证据规则参考答案是:A4、区分法律推定和事实推定的明显标志是()。

A : 有无法律规定B : 概念是否一致C : 特征是否相同D : 种类是否相同参考答案是:A5、事实上的推定又可以称为()。

A : 法律上的推定B : 诉讼上的推定C : 理论上的推定D : 实践中的推定参考答案是:B二、多选题(共5题,共20分)1、推定的特征有哪些?()A : 推定可以分为按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经验法则B : 推定是已知事实和未知事实的结合C : 法律推定的效力要强于事实推定D : 法律推定的结果全都是正确的参考答案是: A B C2、个别证据进行审查、判断的标准有哪些?()A : 定案证据必须查证属实,具有客观性B : 定案证据必须与本案相关,具有关联性C : 定案证据还必须具备合法性D : 定案的证据必须经由当事人质辩,且由法庭进行认定参考答案是: A B C D3、对于证据的审查、判断主要从以下哪些方面来进行考虑?()A : 案件的客观真实性是可以最终认识B : 充分发挥司法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努力查明案件事实C : 在审查、判断和收集证据时,要注意坚持矛盾的观点D : 审查、判断证据,注意运用事物普遍联系的观点参考答案是: A B C D4、证据规则具有哪些法律属性?()A : 明显的程序性B : 明确的指导性C : 证据规则的强制效力D : 明显的公正性参考答案是: A B C5、采取司法认知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并进行哪些必要的调查?()A : 当事人陈述B : 询问证人C : 询问专家D : 参阅书籍参考答案是: A B C D三、判断题(共10题,共30分)1、为了保证司法认知的确定性和正确性,给予了当事人提供反驳的机会。

关于高校学生处分的证据规则

关于高校学生处分的证据规则

摘 要伴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学生的权利和高等学校的处分权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学生权利不断被侵犯的现象反映了法治在高校处分学生中的缺失。

在法治理念不断彰显、公民权利受到关注的今天,高校处分违纪学生必须依照法律规范,符合法治精神,切实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

而证据既是构筑诉讼大厦的基石,也是行政程序的脊梁。

证据规则是关于取证、举证、补证、质证、认证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完善的证据规则对约束权力的滥用、保护公民的权利具有积极的意义。

因此,应将行政程序中的证据规则严格运用到高校学生处分中来以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

受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的影响,传统法学理论认为,高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属于内部行政法律关系,因此将高校与学生之间的纠纷排除在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随着理论研究的深入以及行政主体理论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公立高等学校在学生管理中行使的权力是一种行政权力,因此公立高等学校是行政法上的行政主体,高校处分学生是一种行政法律关系。

但是,我国高校学生处分中存在着诸多的问题,比如法律依据欠缺,对证据的重视程度不够,证据不能充分证明处罚事实等等,这些问题严重损害了学生的合法权益。

依据我国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并借助外国行政程序法的证据规则,我们认为行政程序中的行政证据规则主要包括了举证规则、调查和收集证据规则、审查和认证证据规则以及保全、保存证据的规则。

高校处分学生与其他行政行为有着明显的区别,为了控制高等学校的处分权,保护高校学生的合法权利,必须结合高校学生处分的特点,在学生处分过程中正确运用行政证据规则。

本文首先从行政程序中证据规则的基本理论出发,借鉴法学界有关学生处分权的研究成果,对高校学生处分的证据规则和行政诉讼证据规则进行区别、比较。

然后,对高校学生处分的行为性质进行理性剖析。

最后,将证据规则的具体内容和案例相结合,逐一探讨如何完善高校学生处分的证据规则,以期为规范高校学生处分行为,推进高校法治化进程提供有益的建议。

11证明规则

11证明规则

2、测慌鉴定结论排除规则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1999年9月10日向四川省 人民检察院作出批复:“……CPS多道心理 测试(俗称测慌)鉴定结论与刑事诉讼法 规定的鉴定结论不同,不属于形式诉讼法 规定的证据种类。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 件,可以使用CPS多道心理测试鉴定结论作 为证据使用。”这一规则是以测慌鉴定结 论不符合法定证据形式为由、而非以取得 方式不合法为由作出的。它反映了我国最 高检察机关的观点,并不能代表最高审判 机关和立法机关的看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 定》第71条 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
(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 适应的证言; (二)与一方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 的证人所作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或者与一 方当事人有不利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该当事人不 利的证言;
(三)应当出庭作证而无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 证人证言; (四)难以识别是否经过修改的视听资料; (五)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制或者复制品; (六)经一方当事人或者他人改动,对方当事人 不予认可的证据材料; (七)其他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材料。
7、复制品、复制件证明力规则
我国,与原件、原物核实无误的复制品、复制 件,享有等同于原物、原件的证明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 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3条书证的副本、复 制件,物证的照片、录像,只有经与原件、原物 核实无误或者经鉴定证明真实的,才具有与原件、 原物同等的证明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 规定》第68条 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 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 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58条以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侵犯他 人合法权益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 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刑事诉讼法学--第十章 刑事证据规则

刑事诉讼法学--第十章 刑事证据规则
是指为了防止错误认定案件事实或发生其他 危险性,法律规定在运用某些证明力显然薄弱的证据时,必 须有其他证据补充说明其证明力的证据制度。 口供的补强:禁止以被告口供作为有罪判决的唯一依据, 而要求提供其他证据予以“补强”。 叛国案件、伪证案件、强奸案件等案件的证据补强 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补强证据规则: 《刑诉法》第46条:“只有被告人的供述,没有其他证据 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要求对被告人的 有 罪供述用其他证据作补强证明,确认了对口供的补强规则。
六、品格证据规则
------关联性规则之一
品格证据:是指证明某些诉讼参与人的品格或品格特性 的证据,例如,某被告人过去曾经犯过罪;某证人一贯 品行不端或者经常说谎。 品格证据规则:是指关于诉讼当事人和证人之品格的证 据一般不得采纳为诉讼中的证据,因此,又称为品格证 据排除规则。例如,证明被告人在本案中指控的犯罪发 生之前有不良品行的证据,包括证明其犯罪前科的证 据,一般不能用做证明其是否实施本案犯罪行为之人的 证据。司法人员不能因为被告人曾经犯过罪或者有过不 良行为,就认为其更可能是本案中的罪犯。“一次做 贼,终生是贼“,这是一种必须排斥在司法证明之外的 错误观念。
18.下列证据属于书证的有哪些? A.以死者身上的信用卡上的血指印证明犯罪嫌 疑人到过现场 B.伤害案件中的被害人受伤后医院就其受伤情 况开出的诊断书 C.某省人民政府指定的某精神病医院受人民法 院的委托对被告人精神病状况作出的诊断结论 D.某盗窃案中,价格事务所受人民检察院委托 对赃物所作的价格评估书


2、排除传闻证据的理由



一是传闻证据未经当事人交叉询问,难以担 保其真实性 二是传闻证据乃案外陈述,并非在裁判官前的 陈述,裁判官无从对传闻证据进行当庭调查, 以辨真伪 三是传闻证据有使真实事实发生偏差的危险

刑事诉讼中有关证据规则问题的思考

刑事诉讼中有关证据规则问题的思考

刑事诉讼中有关证据规则问题的思考一、我国刑事诉讼立法确立的证据原则(一)刑事诉讼证据和证据规则概述从某种意义上讲,整个刑事诉讼的过程,就是围绕证据的收集、审查、判断和运用的过程。

刑事诉讼意义上的证据,既是以法定形式表现出来的反映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又是裁判者为确定裁判所依赖的手段;既是证据形式与证明内容的统一,又是实体要求与程序要求的统一。

从证据的本质特征出发,可将刑事诉讼意义上的证据概括为:以法定形式表现、符合法定程序规定的用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作为定案依据的客观事实和材料。

刑事诉讼证据具有客观性、合法性和相关性这三个基本特征,客观性指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不以司法人员的意志为转移,相关性指作为证据的事实必须与已经发生并且待证的刑事案件有关联,对证明案件事实有实际意义,合法性指证据的收集主体、对象、方法和程序以及证据的形式和采信程序必须是合法的。

司法活动中的证明,是运用证据资料按照思维逻辑判断事实真相的过程。

为防止主观臆断,保证判断的准确性,对证据的取舍和运用必须受到一些规则的制约,这些规则在法律上就体现为诉讼证据规则。

因此可以说,规定证据收集、证据运用和证据判断的法律准则即为证据规则。

刑事诉讼证据规则是刑事诉讼程序规则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最终目的是确定案件真实,公正处理诉讼,保障公正司法。

从诉讼程序的角度来看,刑事诉讼规则是通过立法预先设立司法诉讼活动的行为框架和衡量标准,通过明确严格的程序规定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审判结果的正当性。

诉讼程序中再现事实的过程主要是借助证据规则来体现的,因此证据规则的具体内容及其实现程度直接关系案件原始事实状态的确切程度,并最终影响审判的结果。

我国刑诉法第43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

”这就立法上确立了我国现行诉讼模式具有较强的职权主义特征。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法官在对证据进行审查认定时往往只注意到该证据所产生的结论是否真实可信,而对其来源是否合法、能否采用却很少关注,总体来说是重实体轻程序的。

贿赂犯罪的证据规则及运用

贿赂犯罪的证据规则及运用

贿赂犯罪的证据规则及运用【摘要】贿赂犯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对社会和经济秩序造成严重危害。

贿赂犯罪的证据规则包括证据的收集、保存和运用等方面,对于揭露和打击贿赂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证据规则的适用范围涵盖了各个环节和主体,确保了证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要运用证据规则收集证据,需要依法采取合法手段,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通过案例分析,可以更好地理解证据规则的运用和作用。

贿赂犯罪证据规则的重要性在于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建议加强对证据规则的宣传和培训,以提高对贿赂犯罪的打击效果,为社会治理提供有力支撑。

【关键词】贿赂犯罪、证据规则、适用范围、案例分析、重要性、建议、展望1. 引言1.1 贿赂犯罪的证据规则及运用在现代社会中,贿赂犯罪是一种严重损害公平正义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为了有效打击贿赂犯罪行为,必须建立起严格的证据规则并加以运用。

贿赂犯罪的证据规则是指在侦查、起诉和审判过程中,对于贿赂犯罪行为应如何证明、哪些证据可作为贿赂犯罪的证据以及证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这些规定包括对证据的收集、保全、审查、认定等环节,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证据规则的适用范围涉及到法律程序、证据标准、证据保护和证据采纳等方面。

在贿赂犯罪案件中,证据规则的适用将直接影响到案件的定性和处理结果。

如何运用证据规则收集证据是打击贿赂犯罪的关键环节。

侦查机关和检察机关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合法地搜集、审查和证实证据,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在案例分析中,可以具体分析一些贿赂犯罪案件,分析案件中的证据规则运用及其效果,为后续类似案件提供参考和借鉴。

在需要强调贿赂犯罪证据规则的重要性,指出只有建立起严格的证据规则并加以有效运用,才能有效打击贿赂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公共利益。

也可提出一些建议和展望,进一步完善贿赂犯罪证据规则,提高打击贿赂犯罪的效果和效率。

2. 正文2.1 什么是贿赂犯罪贿赂犯罪是指行为人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而向他人行财物等的行为,以满足其要求的行为。

证据法论述题

证据法论述题

论述题:1、论现代科技对证据法的影响证据法价值的实现有赖于证据法顺应社会的发展,包括科技的发展,现代科技对证据法实实在在地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①证明对象方面。

现代科技的发展使得具体的证明对象发生变化,如计算机侵权和犯罪日趋高涨、高科技造成的侵权、利用遥测技术实施远距离的民事行为产生纠纷、利用最现代化交通和通信工具作案。

②证据种类方面。

现代科技的发展促成新的证据种类的产生,如视听资料。

增新了原有的证据内容如物证。

③证据的收集、审查方面。

现代科技的发展了收集和审查证据的技术和方法,主要有形貌显示与放大技术、组成与结构分析技术、法医生物学技术、激光技术、计算机技术。

④证据规则方面。

现代科技与英美对抗制传统存在着一定的冲突。

反传闻规则和最佳传闻规则成为采用现代科技所作成的证据的主要障碍。

总之,现代科技对证据法的影响,在将来我国制定证据法或证据规则时都应予以密切注意并将其合理而充分地融入到证据法或证据规则之中。

2、试论证据法学的研究对象证据法学是专门研究诉讼证明问题的法学学科研究对象:①诉讼证明和证据的原则制度。

揭示其基本内容特征和发展状态趋势,以期完善。

②诉讼证明的实践和经验。

诉讼法学具有很强的应用性或高度实践性。

诉讼证明既要遵循法律原则规范,又要遵照经验法则和科学原理。

③诉讼证明的基本理论。

主要是探讨诉讼证明的价值取向和目的的功能涵义,以及在我们所处的社会物质、精神和制度条件下如何协同实现。

④诉讼证明的立法和运行环境。

主要是指诉讼证明的立法和运行所处的社会物质条件和精神环境。

⑤有关证据法和证据法学边缘交叉问题。

这种制度交叉,意味着以宪法为核心,证据法律制度与诉讼和实体法律制度密切协作以实现诉讼目的。

3、论证据的基本属性?①证据的客观性:是指诉讼证据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不是人们主观猜测和虚假的东西。

客观性的根据:一是由于案件本身的客观决定的。

二是对证据的认识,必须坚持物质存在第一,认识第二的辩证唯物主义哲学基本路线和方法。

浅议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确立的意义——兼评《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浅议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确立的意义——兼评《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对 于何 谓非法 证据 , 未有 统一之 界定 , 作者认 为 , 非法证 据是 合 法证 据 的对 称 , 即凡是 内含 非法 因素 的证 据 , 括获 取手段 、 包 获
三 、 善我 国 的非法 证据排 除规 则体 系 完
( ) 立庭 前证 据 审查制 度 二 设 我 国 没有庭 前 审查制 度 , 有证据 包 括非 法证 据 , 律进入 所 一
无论 如何 , 非法 证据排 除规 定》 《 对刑 事证 据制度 作 出了一系 庭 审 , 由审理 案件 的法 官进 行判 断 , 对其 心 证产 生重 大影 响 。即 列 的补充 和完 善 ,是 刑事 诉讼 程序 从 粗放 走 向精细 的的重 大举 使这 些证 据最 终被认 定为 非法证 据应 予排除 , 可能 仍会对 法官认 措。 定 案情产 生 些许 影 响。 因此建 议设 立庭 前证 据审 查制度 , 由预审 二 、 法证 据排 除规 则概 述 非 法 官对证 据进 行 审 查, 除 非法证 据 , 免 对庭 审法 官产 生不 良 排 避 ( ) 一 非法证 据排 除规 则的 内涵 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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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 议 我 国 非 法 证 据 排 除 规 则 确 立 的 意
兼评《 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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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非 法证据 排 除规 则体 现 了惩 罚犯 罪和 保障人 权 两大 目标之 间的冲 突 与平衡 。我 国如何 构建 科 学合 理 的 非法证据 排 除规 则体 系, 都是 理论 界 和 司法 实践部 门关注 的问题 。近 日《 一直 关于 办理刑 事案 件排 除非 法证据 若 干 问题 的规 定 以 (

刑事证据规则的意义是什么?

刑事证据规则的意义是什么?

There's only one corner of the universe you can be sure of improving, and that's your own self.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刑事证据规则的意义是什么?1、是有利于保证证据的真实性、可靠性,查明案件事实;2、是有利于保护人权,实现司法公正;3、是有利于保障刑事诉讼高效、有序运作,从而提高诉讼效率。

在刑事案件中,刑事证据是诉讼活动的依据,是证明犯罪嫌疑人的事实证据也是证明的唯一手段,所以刑事证据在刑事诉讼案件中具有重大作用。

那么刑事证据规则的意义是什么?下面为刑事证据规则的意义,大家可以了解一下。

一、刑事证据规则的概念刑事证据规则,是指在刑事证据制度中,控辩双方收集和出示证据,法庭采纳和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必须遵循的重要准则。

二、刑事证据规则的意义1、是有利于保证证据的真实性、可靠性,查明案件事实;2、是有利于保护人权,实现司法公正;3、是有利于保障刑事诉讼高效、有序运作,从而提高诉讼效率。

三、刑事证据规则的分类1、是调整证据能力的规则,例如传闻证据规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意见证据规则、最佳证据规则等;2、是调整证明力的规则,例如关联性规则、补强证据规则等。

(一)关联性规则,是指只有与案件事实有关的材料,才能作为证据使用。

我国有关司法解释体现了关联性规则,最高院《解释》第136条第1款,《死刑案件证据规定》第32条第一款,第6条、第23条、第24条、第27条、第29条都对关联性规则作了相应规定。

(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指非法法定程序,以非法方法获取的证据,原则上不具有证据能力,不能为法庭采纳。

既包括非法言词证据的排除,也包括非法实物证据的排除。

年6月发布的《排除非法证据规定》对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一方面,明确非法证据排除的范围。

另一方面,明确了非法取得的被告人审判前供述的排除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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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据规则的意义
证据规则是指在收集证据、采用证据、核实证据、运用证据时所必须遵循的准则。

它不是一般的原则和制度,而是诉讼实践中可以操作的尺度。

长期以来,缺乏具体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证据规则,一直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一个突出问题。

因此,建立和完善我国的证据规则,对于保障刑事诉讼法的有效运作,保证诉讼的科学化和民主化,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证据规则的概念
证据规则是指在调查收集、审查运用证据时必须遵循的一系列规范的总称。

在英文中,证据规则是“rules of evidence”,我国台湾地区称之为“证据法则”。

英美法系国家为适应陪审团审判的需要,及基于严谨务实的思维方式使然,就证据的可采性问题,加以严格的规定,长期以来形成了一整套复杂的证据规则。

英美法系的证据规则对于防止不可靠的证据进入审判程序、集中庭审的焦点和保护当事人的权利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大陆法系国家实行自由心证主义,证据规则较少,对证据能力的限制也较少,证据的取舍全凭法官的自由心证。

但从20世纪中叶以来的发展看,大陆法系国家,即使是以前实行较为彻底的自由心证主义的国家或地区,也开始在诉说法中增加证据规则的规定,且证据规则具有趋同的趋势,其原因可能是诉讼证明具有共同的规律可以遵循。

二、证据规则的种类
国外立法中的主要证据规则,从体例上来说,主要有英美法系的证据规则、自由心证的证据规则和有关国际公约中对证据规则的规定。

这些规则中的基本内容都是在长期的诉讼中积累而成的,就其技术性而言,已经达到较高的程度,值得我们认真研究,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予以借鉴。

(一)相关性规则
相关性是实质性和证明性的结合,也就是说,如果所提出的证据对案件中的某个实质性争议问题具有证明性,那它就具有相关性。

(二)传闻证据规则
传闻证据包括两种证据资料:一是证人在审判日以外对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二是证人在审判日以他人感知的事实向法庭所作的转述。

传闻证据规则即传闻法则,是指原则上排斥传闻证据作为认定犯罪事实的根据的证据规则。

(三)违法证据排除规则
违法证据排除规则,主要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应当排除那些通过非法搜查和扣押获取的物证的规则。

对违法证据是否排除,从根本上讲是一种价值选择。

从保护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出发,那么非法取得的证据材料应当排除。

从追求案件的客观真实并有效的实现国家的刑罚权出发,就要非法证据的效力。

前者体现了现代刑事诉讼中严守正当程序以保障基本人权的目的;后者体现了追求实体真实以惩罚犯罪的目的。

(四)自白任意性规则
自白任意性规则是指通过违法或不恰当的方式取得的并非出于陈述人自由意志的自白应当绝对排除。

自白任意性规则产生的根据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反对强迫性自我归罪的价值观念;二是鼓励正当的警察行为;三是因为这一规则有利于在刑事诉讼中维持控辩双方适当的平衡;四是防止判决受到不可靠的强迫性口供的影响。

(五)反对诱导性询问规则
反对诱导性询问规则主要应用于法庭审理。

所谓诱导性询问,是指询问者的询问强烈地暗示证人按提问者的意思作出回答,如果询问带有诱导,这种询问是无效的。

(六)意见规则
意见规则就是要求证人作证只能陈述自己体验的过去的事实,而不能将自己的判断意见和推测作为证言的内容。

因为认定事实、作出判断是法官的职责,证人的责任在于提供材料,而不能代行法官的判定职能。

(七)最佳证据规则。

即认为原始文字材料(包括录音、录相、摄影材料等)作为证据其效力优于它的复制品,因而是最佳的。

这一规则主要适用于书证。

三、证据规则的意义
(一)证据规则对于诉讼实践的意义
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全部诉讼活动实际上都是围绕证据的搜集和运用进行。

在证据运用中,现代各国证据法虽然普遍认可与形式证据制度相对立的自由心证制度,允许事实裁断者根据理性和经验对证据作出自由判断,但由于诉讼证明过程存在利益价值的冲突和证据及事实认定上的矛盾等原因,如果不确立为某一诉讼结构所需要的一定的证据规则,将难以保证诉讼的效率和对案件客观事实的正确确认。

对诉讼主体的证明活动而言,证
据规则的存在至少有两个作用,是在诉讼活动中规范诉讼各方的取证和举证行为;
二是在根据证据认定事实时限制对证据的自由取舍。

证据规则的意义主要体现在:
1、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诉讼效率,保证诉讼的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
证据规则用来规范诉讼中的证明活动,可以保障和促进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规范化,约束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使执法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在证据规则的范围内充分发挥,从而防止主观臆断,保证判断的准确性。

2、保护人权和其他重大社会利益
证据规则有利于保护公民的权利不受国家权力的非法侵犯。

某些证人具有拒绝作证的特权规则,有利于在解决纠纷的同时保护职业秘密,公务秘密等其他社
会重大利益
(二)我国确立证据规则的必要性
我国过去的刑事审判是法官依职权推进的方式,很少有证据规则。

由于没有相应的证据规则,司法实践中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

这些问题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由于侦查阶段所获得的证据材料都可以在法庭上作为证据使用,法庭审理活动对审前活动不具有任何控制力,即使侦查机关的审前活动违法,法庭也无能为力。

第二,由于审前程序中形成的各种笔录可以代替本人出庭作证,法庭对证据的调查核实具有极大的局限性。

第三,由于法庭调查的证据范围极其广泛,法官对此没有必要的限制,漫无边际的证据调查造成了诉讼资源的极大浪费。

第四,由于没有证据排除规则,一些极易混淆视听的证据也可能因其具备法定的表现形式而进入法庭调查程序,妨碍或误导对案件事实的评价。

面对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以现行立法为基础已经开始了制定证据规则的尝试,并初步形成了一定数量的证据规则。

随着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我国刑事审判方式采用了“控辩式”的庭审方式,在控辩双方直接向法庭举证的情况下,庭审中的对抗性不断增强、当事人的举证责任也不断强化,在这种情况下,确立和遵守必要的证据规则,对于指导当事人收集证据、保障庭审顺利进行、提高诉讼效率;对于保证案件事实的真实回复,防止无约束的控辩;对于实现庭审的有序化,保证刑事诉讼的科学与有效的运作,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母亲的眼神是那么的慈爱,自打儿女呱呱坠地起,那一抹温柔的眼眸,就有如一道无形的细线,系在儿女的身上,儿女走到哪里,母亲的牵挂就延伸到哪里。

冬天怕儿女冻着了,夏天怕儿女热着了;晴天怕儿女晒着了,雨天怕儿女淋着了……
担忧似乎就是母亲的专利,操心好像就是母亲的代名词。

俗话说得好“儿行千里母担忧”,若想让母亲不为儿女担忧,不为儿女操心,那似乎是毫不可能的事。

所以,母亲就习惯性地用她那无言的牵挂,默默地守护着自己的儿女,寸步不离。

无论什么时候,母亲都不会嫌弃自己的儿女,不会置自己的儿女于不顾。

母亲像蜡烛,燃烧自己,只为照亮儿女的人生路;母亲像雨伞,挡住狂风暴雨的吹打,只为给儿女一份温暖;母亲像孺子牛,用自己的血汗,哺育儿女茁壮成长。

母亲是山,总能包容儿女的过错;母亲是水,总能涤尽儿女心灵的污垢;母亲是树,总想为儿女洒下一片阴凉;母亲是路,总是尽力为儿女铺就一条阳光大道。

儿女的生日唯有母亲不会忘记,儿女打个喷嚏唯有母亲会在意,儿女的喜好唯有母亲能铭记在心,儿女的点点滴滴就是母亲的整个世界。

母亲的一辈子好像就是为儿女而生,为儿女而活。

一天天、一月月、一年年、一辈子,母亲不停歇地为儿女操劳,用她那无声的母爱,缔结母子情缘,生生不息。

母亲是世界上最平凡的女人,她却倾尽自己一生的心血来书写那份最伟大、最无私的母爱;母亲是世界上最柔弱的女人,她却用自己瘦弱的双肩诠释出一份最坚强、最刚毅的不屈精神。

世界上任何的语言都无法来歌颂母爱的伟大,因为母爱的力量,总是在无形中,“大音希声,大象无形”.母爱,是一首不需歌颂,却静静流淌在每个人内心深处的不老赞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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