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制度
学校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教辅材料的使用和管理,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师、学生及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自愿原则:教师和学生根据教育教学需要,自愿选用教辅材料。
(二)适度原则:教辅材料的使用要适度,不得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三)规范原则:教辅材料的使用和管理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四)公开原则:教辅材料的使用情况要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开。
第二章教辅材料选用第四条教辅材料选用应由学校教务处负责,根据教育教学需要,结合学生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教辅材料。
第五条教辅材料选用应遵循以下程序:(一)教师根据教学计划和教材要求,提出教辅材料选用建议。
(二)学校教务处组织相关学科教师进行讨论,确定选用教辅材料。
(三)学校教务处将选用结果报学校领导审批。
(四)学校将选用结果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开。
第三章教辅材料管理第六条教辅材料的管理由学校教务处负责,实行专人负责制。
第七条教辅材料的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建立教辅材料采购制度,规范采购流程。
(二)建立教辅材料库存管理制度,定期清查库存,确保库存准确。
(三)建立教辅材料使用登记制度,记录教辅材料的使用情况。
(四)建立教辅材料报废制度,对过期、破损的教辅材料进行报废处理。
第八条教师在使用教辅材料时,应遵循以下规定:(一)不得向学生推销、变相推销教辅材料。
(二)不得要求学生购买教辅材料。
(三)不得以教辅材料作为教学内容,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第四章教辅材料使用第九条教师在使用教辅材料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学生为主体,关注学生的实际需求。
(二)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三)合理利用教辅材料,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条教师在使用教辅材料时,应遵循以下规定:(一)不得将教辅材料作为教学大纲,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二)不得强制学生使用教辅材料。
小学教辅资料管理制度
小学教辅资料管理制度小学教辅资料管理制度范文教辅材料,无论是对教学的提升,还是对小学学生学习效果的促进,其作用都是不容置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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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辅资料管理制度篇1一、为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出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教辅材料是指与教科书配套,供中小学生使用的各种学习辅导、考试辅导等出版物,包括:教科书同步练习类出版物,寒暑假作业类出版物,中小学习题、试卷类出版物,省级以上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供中小学生使用的学习、考试辅导类出版物。
其产品形态包括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
三、中小学教辅材料编写出版管理(一)出版单位出版中小学教辅材料必须符合依法批准的出版业务范围。
(二)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单位要严格规范对外合作行为,严禁任何形式的买卖书号、刊号、版号和一号多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教辅材料主要编写者应当具有相关学科教学经验且熟悉相关教材;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和负责实施考试命题、监测评价的单位不得组织编写有偿使用的同步练习册、寒暑假作业、初中和高中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中小学教辅材料。
(四)鼓励有条件的单位组织开发供学生免费使用的教学辅助资源。
四、中小学教辅材料印刷复制管理(一)出版单位应优先选择通过绿色印刷合格评定的印刷企业印制中小学教辅材料。
(二)出版物印刷复制单位在承接中小学教辅材料印制业务时,必须事先核验出版单位的委托印制手续,手续不齐或无效的一律不得承接。
五、中小学教辅材料发行管理(一)中小学教辅材料须由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发行单位发行。
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从事中小学教辅材料的发行。
学校教辅资料管理制度
学校教辅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教辅资料的管理,规范教辅资料的选用和使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的通知》精神和省、市、县关于教辅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教辅资料,是指在课堂教学基础上,用于巩固和提高教育教学成果,帮助学生扩大知识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等方面的书籍、报纸、杂志、光盘等印刷品和音像制品。
第三条学校教辅资料管理必须坚持合法、合规、科学、合理、节约的原则,严格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学原则,符合素质教育的要求,不得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学生的身心健康。
第四条学校教辅资料管理的责任主体是学校,学校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对教辅资料的选用、采购、发放、使用、回收和处理的全程管理。
第二章选用与管理第五条学校教辅资料的选用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符合国家教育方针和课程标准要求,不得超出课程标准规定的范围和深度;(二)内容科学、严谨,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不得含有错误观点和有害信息;(三)格式规范,印刷质量良好,有利于学生阅读和使用;(四)选用的教辅资料应当经过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具有较好的效果和声誉。
第六条学校教辅资料的选用程序:(一)由学校教务处组织各学科教师根据教学实际需要,提出教辅资料选用的建议;(二)学校教辅资料选用小组对提出的建议进行审议,确定选用的教辅资料品种和版本;(三)学校将教辅资料选用情况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四)学校将教辅资料采购、发放、使用等情况向学生和家长公示。
第七条学校教辅资料的采购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集中采购,严禁学校教师自行采购教辅资料。
第八条学校教辅资料的发放必须登记造册,明确发放时间、发放人、发放数量等,确保教辅资料发放到每一个学生手中。
第九条学校教辅资料的使用必须遵循科学、合理、适量的原则,不得增加学生课业负担。
教师要根据教学实际需要,合理布置教辅资料作业,及时检查和批改学生的作业,提高教辅资料的使用效果。
学校教辅材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教辅材料的管理,规范教辅材料的使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校所有教辅材料,包括教材、参考书、习题集等。
第三条教辅材料的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符合教育教学实际需要;2.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减轻学生课业负担;3. 严格执行教辅材料征订、使用、回收等程序;4.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第二章教辅材料征订第四条教辅材料的征订工作由学校教务处负责,根据教育教学需要,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和学校领导的指导下进行。
第五条教辅材料征订应遵循以下程序:1. 教务处制定教辅材料征订计划,报学校领导审批;2. 教务处组织教师、家长代表进行民主评议,确定征订目录;3. 教务处向学生、家长公示征订目录,接受监督;4. 学生、家长自愿购买,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5. 教务处负责采购、验收、发放等工作。
第六条教辅材料征订应遵循以下原则:1. 教辅材料种类、数量应与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相一致;2. 教辅材料内容应健康、科学、有益于学生成长;3. 教辅材料价格应合理,不得高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4. 教辅材料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
第三章教辅材料使用第七条教师应按照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合理使用教辅材料,不得滥用或变相推销。
第八条教师应注重教辅材料与学生实际需求相结合,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第九条教师不得要求学生购买未经学校批准的教辅材料。
第十条教师应关注学生使用教辅材料的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教辅材料回收第十一条教辅材料使用期满后,由学校统一回收。
第十二条学生应将使用过的教辅材料完整、整洁地交还学校。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三条学校设立教辅材料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教辅材料征订、使用、回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教辅材料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学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严肃查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教辅材料收集、使用规范与管理制度
教辅材料收集、使用规范与管理制度1. 引言为了进一步规范教辅材料的收集、使用和管理,确保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教辅材料的定义及范围教辅材料是指在教学过程中,为辅助教师教学、帮助学生学习,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过教育行政部门审定或认可的教材以外的各类纸质及电子出版物。
包括:练习册、参考书、辅导资料、学习软件等。
3. 教辅材料的收集3.1 教辅材料的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性:所收集的教辅材料必须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不得含有违禁内容。
(2)科学性:所收集的教辅材料应具备科学性、针对性和实用性,有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全面性:所收集的教辅材料应涵盖各学科、各年级、各类型,满足不同学生的需求。
(4)适度性:所收集的教辅材料应适度,避免过多、过滥,增加学生负担。
3.2 教辅材料的收集途径:(1)教育行政部门推荐: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意见和教材配套教辅材料推荐目录进行收集。
(2)学校采购:学校根据实际需要,通过合法渠道采购教辅材料。
(3)教师自选:教师可根据教学需要,自选合适的教辅材料,报学校审批后购买。
(4)学生自购:学生可根据自身学习需要,自购教辅材料,报学校备案。
4. 教辅材料的使用4.1 教辅材料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理性:教师应根据教学实际,合理使用教辅材料,不得过分依赖或完全替代教材。
(2)针对性:教师应针对学生的实际情况,选用合适的教辅材料,提高教学效果。
(3)科学性:教师应科学合理地安排教辅材料的使用时间,避免与正课教学冲突。
4.2 教师在使用教辅材料时,应注重以下几点:(1)认真研究教辅材料,充分挖掘其中的教学资源,为课堂教学服务。
(2)结合教材,适当补充教辅材料中的内容,丰富教学手段。
(3)关注学生的学习反馈,及时调整教辅材料的使用策略。
4.3 学生在使用教辅材料时,应注重以下几点:(1)遵循教师的要求,认真完成教辅材料中的练习题。
学校教辅管理制度
一、制度目的为了规范学校教辅材料的管理和使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内容1. 教辅材料征订规范(1)学校教辅材料征订需经学校教材委员会审核,确保教材和教辅材料质量。
(2)学校教材委员会根据教学需要和教材版本,制定年度教辅材料征订计划。
(3)征订过程中,学校应充分听取教师、家长和学生意见,确保教辅材料符合教育教学需求。
2. 教辅材料管理(1)学校设立教辅材料库,负责教辅材料的采购、存放、分发和回收。
(2)教辅材料库应定期检查,确保材料完整、无损。
(3)教师领取教辅材料时,应填写领取单,明确用途和数量。
3. 教辅材料使用(1)教师应严格按照教学计划使用教辅材料,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
(2)教师应注重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引导学生合理使用教辅材料。
(3)教师应关注学生个体差异,根据学生需求提供个性化辅导。
4. 教辅材料回收(1)学期末,学校组织教师回收教辅材料,并做好登记工作。
(2)回收的教辅材料应完好无损,如发现有破损、丢失等情况,应及时上报学校教材委员会。
(3)回收的教辅材料可再次用于下学期教学。
三、制度实施与监督1. 学校成立教辅材料管理小组,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和监督。
2. 教辅材料管理小组定期对教辅材料征订、使用、回收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学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学校教材委员会负责解释。
通过实施本制度,我们旨在规范学校教辅材料的管理和使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小学教材、教辅、课外学习材料推荐管理制度
小学教材、教辅、课外学习材料推荐管理制度一、背景在小学教育中,教材、教辅和课外研究材料的选择对学生的研究效果有重要影响。
为了确保教育资源的合理利用,推荐管理制度被制定并实施。
二、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小学教材、教辅和课外研究材料的推荐,确保教材质量和教学目标的一致性,提高学生研究的效果。
三、推荐管理流程1. 教师评审:教师根据教学大纲和学生的研究需求,评审教材、教辅和课外研究材料,并提出推荐意见。
2. 专家评审:教材、教辅和课外研究材料的推荐意见将提交给专家组进行评审,确保其内容和质量符合教学要求和标准。
3. 学校审核:经专家评审通过的教材、教辅和课外研究材料将提交给学校审核,确保其合规性和适用性。
4. 教材库建设:审核通过的教材、教辅和课外研究材料将被纳入教材库,供学生和教师使用。
四、推荐标准1. 教学要求:教材、教辅和课外研究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教学大纲要求和学校教学目标。
2. 内容完整性:教材、教辅和课外研究材料的内容应完整、准确,能够全面覆盖教学内容。
3. 有效性:教材、教辅和课外研究材料的编排和设计应具有教学实效性,能够激发学生研究的兴趣。
4. 学生适用性:教材、教辅和课外研究材料的难易程度应适合学生的年龄和水平,提供个性化的研究支持。
五、监督与评估1. 监督机制:学校将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定期对教材、教辅和课外研究材料的推荐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2. 评估效果:学校将对学生使用的教材、教辅和课外研究材料的研究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推荐策略。
六、制度宣传学校将通过多种渠道对教师、学生和家长宣传推介教材、教辅和课外研究材料的管理制度,以提高他们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七、责任分工学校将明确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并建立相应的考评机制,以确保推荐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以上就是小学教材、教辅、课外学习材料推荐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对于推进小学教育质量提升有所帮助。
小学教辅材料征订三公开两承诺一监督制度
小学教辅材料征订三公开两承诺一监督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教材教辅读物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有关要求,阳光小学根据省定教辅目录及市级推荐结果,坚持“一科一辅”自愿订阅原则,切实加强对征订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程序,加强监督,确保征订工作公平公正和规范有序。
学校认真落实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管理“三公开、两承诺、一监督”制度。
“三公开”:即通过门户网站等多种途径公开省级评议通过目录、市级推荐结果及学校教辅材料选用结果,学校要在公示栏等显著位置公示所代购的教辅材料版本、数量和价格等信息;
“两承诺”:即学校校长和所有任课教师承诺不在学校选用目录之外推荐教辅材料;
“一监督”:即发挥责任督学的作用,将教辅材料使用情况作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内容,强化工作监督。
对于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不按规定代购、从代购教辅材料中收取回扣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每学期初,学校教导处都严格按照制度要求,组织全体教师签署教材教辅管理承诺书,坚决不允许推荐学校选用目录之外的教辅资料,做到明底线、守规矩。
公开电话:略。
小学学校教辅使用制度
一、指导思想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小学阶段所有班级,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品德与生活、美术、音乐、体育等学科。
三、教辅材料选用原则1. 符合国家课程标准,与教材内容相协调,有利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2. 注重学生实际需求,充分考虑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学习能力。
3. 内容健康向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
4. 价格合理,确保学生和家长负担得起。
5. 出自正规出版社,质量可靠。
四、教辅材料选用程序1. 学科组根据国家课程标准、教材内容和学生实际情况,提出教辅材料选用意见。
2.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学科组提出的教辅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选用原则。
3. 经审核通过的教辅材料,由教务处统一采购。
4. 教务处将采购的教辅材料发放给各班级,并组织教师进行使用培训。
五、教辅材料使用要求1. 教师应根据教学需要和学生实际情况,合理选用教辅材料,不得强制学生购买。
2. 教师应充分挖掘教辅材料中的教育资源,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3. 教师在使用教辅材料时,应注重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 教师不得以教辅材料代替课堂教学,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5. 教师应关注学生的个性化需求,为有特殊需求的学生提供相应的辅导。
六、教辅材料使用监督1. 学校成立教辅材料使用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和管理教辅材料的使用情况。
2. 教务处定期检查教师使用教辅材料的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
3. 家长委员会对教辅材料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不合理现象及时反映。
4. 学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教辅材料使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针对小学教材、教辅及课外读物的管理制度
针对小学教材、教辅及课外读物的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小学教材、教辅及课外读物的使用、管理和保护,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及相关教学管理人员。
二、教材管理1.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门的规定选用合格的国家规定教材。
2. 教师应当按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使用教材,严禁擅自更改教材内容。
3. 教师应确保每位学生都能按时间获取教材,确保教学的顺利进行。
三、教辅管理1. 教辅的选择和使用应以支持教材内容和提高教学效果为目的。
2. 教辅的购买和使用需要经过学校教学部门的审批。
3. 教辅材料必须与教学内容相符,严禁使用与教学无关或者含有不健康内容的教辅材料。
四、课外读物管理1. 课外读物应以培养学生兴趣爱好,拓宽知识视野,提高综合素质为目的。
2. 学校应设立专门的课外读物区,定期更新书籍,确保其内容健康、积极。
3. 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自主选择课外读物,但必须遵守学校的规定和管理。
五、教材、教辅和课外读物的保护和维护1. 全体师生应爱护教材、教辅和课外读物,任何人不得随意损坏。
2. 发现教材、教辅和课外读物有损坏或者遗失情况,应立即向学校报告。
3. 学校应定期进行教材、教辅和课外读物的清点,及时补充和更新。
六、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学校将根据情况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被纪律处分。
2. 对于故意破坏教材、教辅和课外读物的行为,除要求赔偿损失外,学校还将对其进行纪律处分。
本管理制度旨在为小学教材、教辅及课外读物的管理提供明确的制度保障,以期提高教学效果,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希望全体师生能够理解并遵守。
小学教辅资料管理制度
XXXX小学教辅资料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辅资料的征订和使用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的学习和课业负担,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具体要求
1.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选用工作的通知》中《XX市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组织征订,坚持“一科一辅”,按照学生自愿的原则组织学生选用。
2.一、二年级不选用任何教辅资料。
3.学校和教师不得向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不接受任何人推销的教育主管部门拟定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书刊和音像制品。
教师不得将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教辅资料作为课堂教学和作业布置的依据。
4.严禁任何商业广告或活动进校园,教师不得接纳或协助任何单位和个人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严禁向家长推荐通过第三方教辅材料征订平台(包括网络商城、小程序、微信号、二维码等)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不得引导、诱导、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教辅材料。
二、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学校成立教辅资料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三'工作措施
1.学校领导小组成员要定期进入班级、办公室进行检查,定期组织学生座谈。
2.落实工作承诺、公开制度。
全体教师签订教辅资料承诺书,并在实践中践行。
3.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1)经学校领导小组成员发现或家长反映征订目录外教辅资料的教师,每人次扣5分,计入每月的个人工作量考核之中。
(2)受教育局通报的,相关教师每人次扣10分,记
入年终绩效考核之中。
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制度和实施方案
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制度和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的为了提高小学教辅材料管理水平,确保教辅材料的有效利用和合理分配,制定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制度和实施方案。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小学教辅材料的采购、入库、分发、利用和报废等管理过程。
三、教辅材料采购管理1. 采购计划编制: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发展需要,制定年度教辅材料采购计划,并与学校相关部门共同确定。
2. 采购流程:通过公开招标、比价、协议供货等方式进行采购,确保过程公开透明、合法合规。
3. 供应商管理:建立供应商档案,定期评估供应商综合实力和服务质量,并与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四、教辅材料入库管理1. 入库验收:对采购的教辅材料进行入库验收,核对数量、质量和规格,填写相应的入库记录,并进行登记。
2. 入库登记:教辅材料入库后,进行统一编号,并在电子或纸质档案中进行登记。
3. 入库存放:教辅材料按照种类、年级和学科进行分类存放,确保方便查找和管理。
五、教辅材料分发管理1. 分发策略: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师需求,制定教辅材料分发策略,确保每位教师能够获得适量的教辅材料。
2. 分发流程:教辅材料由专人进行分发,采用签收方式确认教师领取情况,并及时调整分发计划。
3. 借阅管理:对教辅材料进行借阅管理,建立借阅登记表,确保教师能够有序借阅和归还教辅材料。
六、教辅材料利用管理1. 教师培训:定期组织教师参加教辅材料利用培训,提高教师对教辅材料的认知和运用能力。
2. 教辅材料利用监督:建立教辅材料利用评估机制,定期对教师使用教辅材料的情况进行评估和反馈。
3. 教辅材料更新:根据教学需要和教材更新,及时更新和替换过时或不再适用的教辅材料。
七、教辅材料报废管理1. 报废标准:设定教辅材料报废的标准,并根据材料的实际情况进行判定。
2. 报废程序:教辅材料报废需提出申请,经过审批后,将教辅材料进行彻底销毁或转交相关部门处理。
3. 报废记录:对教辅材料报废进行记录,包括报废原因、数量、责任部门和销毁方式等内容。
学校关于加强教辅材料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辅材料的管理,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保证教育教学质量,我校特制定以下关于加强教辅材料管理制度:一、指导思想以国家教育政策为指导,遵循教育规律,坚持学生为本,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强化管理,规范使用,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二、征订原则1. 遵循自愿原则:教辅材料征订应充分尊重学生、家长意愿,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购买。
2. 适度原则:教材和教辅资料征订种类和数量应适度,不得过多过滥。
3. 优质原则:征订的教辅材料应保证质量,符合教育教学需求。
4. 公开透明原则:教辅材料征订过程公开透明,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三、征订程序1. 教研组提出征订申请,经备课组讨论确定后,填写征订申请表,并由三人以上教师签名。
2. 将征订申请表和资料样本报送教务处,由教务处组织相关人员审查、批准。
3. 由教研组长、备课组长会同教务处人员与书商议价,价格议定后并签名生效。
4. 报主管校长审批。
5. 征订单报送总务处,由总务处负责办理付款事宜。
6. 凡未经上述程序征订的资料,总务处概不付款,教师不得擅自从学生中收取费用。
四、奖惩办法1. 对于在资料的使用过程中,学生公认的较好的资料,学校给予一定奖励。
2.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擅自征订、推销教辅材料的教师,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
3. 对于违规收取教辅材料费用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监督检查1. 学校成立教辅材料管理专项小组,负责对教辅材料征订、使用、管理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2. 教务处定期对教辅材料征订、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学校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六、宣传教育1. 学校定期开展教辅材料管理政策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教师、学生、家长对教辅材料管理的认识。
2. 学校通过家长会、班会等形式,向学生、家长宣传教辅材料管理制度,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
总之,我校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政策,加强教辅材料管理,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贡献力量。
学校学生教辅材料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依据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教辅资料的征订和使用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的学习和课业负担,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自愿原则: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
2. 限年级、限学科、限数量、限范围、限容量原则:各地教育局和中小学在为学生推荐教辅材料时,每年级、每学科的每个类别中,只能选用1种。
3. 审议推荐原则:推荐学生选用的教辅材料仅限于省级《目录》范围内的品种。
4. 质量保障原则:参评教辅材料须为已公开出版的正式出版物,且3年内在副省级及以上规模城市使用。
三、具体措施1. 教辅材料选用: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需求,结合教学实际,合理选用教辅材料,并向学生及家长公示选用结果。
2. 教辅材料征订:学校在征订教辅材料时,应严格按照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不得随意扩大征订年级和学科范围、目录外选用、搭车推荐、学校和教师授意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市场教辅等现象。
3. 教辅材料发放:学校在发放教辅材料时,应确保材料质量,并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4. 教辅材料回收:学校在学期结束或学生毕业时,应回收已使用的教辅材料,并进行统一处理。
5. 教辅材料评议:学校应定期组织教辅材料评议工作,对选用教辅材料进行质量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整改。
6. 教辅材料宣传:学校应加强对教辅材料的宣传,提高学生及家长对教辅材料选用和管理制度的认识。
四、责任与监督1. 学校校长是教辅材料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加强对教辅材料选用、征订、发放、回收等环节的监督。
2. 教务处负责教辅材料选用、征订、发放、回收等具体工作,并定期向校长汇报工作情况。
3. 家长委员会对教辅材料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及时反映家长意见和建议。
4. 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教辅材料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指导,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五、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省有关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教辅材料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教辅材料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教辅材料的管理,规范教辅材料的采购、分发、使用和回收等环节,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学校教辅材料的采购、分发、使用和回收等活动。
第三条教辅材料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教辅材料的质量和服务。
第四条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教辅材料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教辅材料管理制度,确保教辅材料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五条教辅材料的采购应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和学校教学实际需要进行。
第六条教辅材料的采购应遵循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原则,选择具有良好信誉和质量保证的供应商。
第七条教辅材料的采购合同应明确教辅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时间等内容。
第八条教辅材料的采购应建立验收制度,学校应当对教辅材料的质量、数量进行验收,确保教辅材料的质量和服务。
第三章分发管理第九条教辅材料的分发应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和学校教学实际需要进行。
第十条教辅材料的分发应建立登记制度,学校应当对教辅材料的发放情况进行登记,确保教辅材料的分发和使用。
第十一条教辅材料的使用应遵循科学、合理、有效的原则,教师应根据教学实际需要,合理使用教辅材料,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四章回收管理第十二条教辅材料的回收应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和学校教学实际需要进行。
第十三条教辅材料的回收应建立回收制度,学校应当对教辅材料的回收情况进行登记,确保教辅材料的回收和使用。
第十四条教辅材料的回收应遵循环保、节约的原则,学校应将回收的教辅材料进行分类处理,实现资源化利用。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五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教辅材料管理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教辅材料采购、分发、使用和回收等环节的监督。
第十六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学校教辅材料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确保教辅材料管理工作的规范进行。
学校教辅材料管理制度范文
学校教辅材料管理制度范文学校教辅材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学校教辅材料的使用和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教辅材料的种类和使用第一条学校教辅材料包括教学辅助工具、教学软件、实验器材、图书资料等。
第二条教辅材料根据使用对象和性质,分为教师用材料和学生用材料。
第三条教师用材料包括教学辅助工具、教学软件等。
教师使用教辅材料时需注意合理使用,不得超出教学需要。
第四条学生用材料包括实验器材、图书资料等。
学生借阅图书资料之前应填写借阅登记表,并按规定时间归还,逾期未还的学生需要赔偿或补交逾期费用。
第三章教辅材料的分配和管理第一条学校教辅材料的采购由教务处负责,教务处根据学校的教学需求制定采购计划,并报经校长批准后进行采购。
第二条教辅材料的分配根据学科、年级和教师需求进行,教务处根据教师申请的教辅材料数量和质量进行分配。
第三条学校教辅材料需建立专门的库房进行存放,库房应符合环境要求,保证教辅材料的安全和完好。
第四条教辅材料的借用需填写借用登记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如有丢失或损坏,需赔偿或修复。
第四章教辅材料的维护和更新第一条学校教辅材料的维护责任由各使用单位承担,保管单位需按时对教辅材料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二条学校教辅材料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问题或损坏,需及时上报并予以修复或更换。
第三条教辅材料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更新,教务处需定期组织对教辅材料进行清理和更新,以确保其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五章教辅材料的评价和反馈第一条学校教辅材料的使用效果应进行评价,教务处需组织师生对教辅材料进行评价工作。
第二条评价结果应及时反馈给教师和管理部门,以便改进教辅材料的质量和使用效果。
第六章附则第一条本制度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并及时修订。
第二条制度的违纪行为,将按照学校有关纪律处分办法严肃处理。
第三条教育教学设备的修理费用和更新费用,由学校负责支付。
第四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修改时也以修订日期作为施行日期。
小学教辅资料征订与管理制度
XXXX小学教辅资料征订与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教辅资料管理工作,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规定,现制定本校教辅资料征订与管理制度,请各教师遵照执行。
一、教辅资料征订的流程
教辅材料的征订严格按照上级统一规定,坚持证订以区新华书店为唯一合法渠道的教材。
1.总务处提供教辅材料书目,提交教导处。
2.我校成立审核小组进行教辅材料书目的审核,教辅资料必须是《XX市中小学教辅材料目录》以内的。
3严格按照教辅材料征订要求,3-6年级语文、数学、英语每学科只能征订一种教辅(同步练习册)来操作执行。
4.审核后的书目向校长汇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征订。
5.由总务处及时分发到任课教师手中,再发给学生。
二、教辅资料征订的要求
1.选择教辅材料是学生和家长的自愿自主行为,各班主任及任课教师不得强行统一组织学生集体购买教辅资料不得指定教辅资料的内容作为考试内容或各种变相统购行为,不得随意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
2.各教研组、教师等不得擅自引导书商进入校园推销、。
中小学教辅资料管理制度办法
中小学教辅资料管理制度办法中小学教辅资料管理制度办法中小学教辅资料管理制度篇1一、指导思想1、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有利于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中小学教辅用书审查推荐和征订发行环节的规范管理,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2、学生自愿。
教辅资料的征订必须根据学生自愿的原则,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学生强制或变相强制征订、发行或搭售教辅资料。
3、公开公平。
教辅资料的选定向社会公开,各出版发行单位公平参与竞争。
杜绝发行过程中的商业贿赂和不正当交易行为。
各校在每学期开学前,应公示经市中小学教辅资料评选委员会选定推荐的《教辅资料目录》,让广大学生、家长了解推荐教辅资料的版本、品种及价格,接受社会监督。
4、服务教学。
本着对教育、对学生负责的精神,紧密联系教学实际,按照少而精的原则,选择适合教材、适合教学、适合学生的教辅用书。
5、科学合理。
坚持合理定价,总额控制,一科一辅,最大限度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
三、征订发行6、资料选定。
建立健全教辅资料准入审批制度。
市教育局要建立由专家、学者、一线教师组成的教辅资料选用专家库,采取随机抽取的办法抽取一定数量的专家评委组成“岳阳市中小学教材教辅资料评选委员会”,负责全市中小学教辅资料的评选。
评选委员会按照高中阶段3套,义务教育阶段2套的标准,集体评选后向全市推荐。
评选工作原则上每学年一次。
7、征订选用。
各县(市、区)由各学校在市评选委员会选定资料范围内,按照“一科一辅”的原则选用一套适合本校的教辅资料向学生推荐,统一组织学生自愿征订。
8、发行管理。
教辅资料必须由具有经营发行资质的单位发行,杜绝非法、盗版、低质教辅资料进入校园。
发行单位由教育行政部门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原则上三年一次。
9、发行经费。
开学时,由学校向自愿订购教辅资料的学生直接收费,并作为代收费项目进入学校财务账目后,直接向发行单位统一支付征订款,再由发行单位统一订购资料。
小学教材、教辅、课外阅读材料推荐管理制度
小学教材、教辅、课外阅读材料推荐管理制度一、背景小学教材、教辅和课外阅读材料的选择对于学生的研究和发展至关重要。
为了保证教育质量和提高学生研究效果,制定一套科学、规范的推荐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目的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小学教材、教辅和课外阅读材料的选择合理、适宜,并对推荐流程和标准进行规范,以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
三、制度内容1. 推荐流程- 教材推荐由学校教育教学研究部门组织,结合教学大纲和学生需求,制定推荐清单;- 教辅和课外阅读材料推荐由专业教师团队负责,经过评审确定推荐清单。
2. 推荐标准- 教材推荐标准包括符合教育部和教学大纲的要求,内容准确、科学合理,适应学生认知发展特点;- 教辅和课外阅读材料推荐标准包括内容优秀、质量可靠,能够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尊重学生个性发展。
3. 审核程序- 教材推荐清单经学校领导审核后使用,确保符合学校教育教学目标;- 教辅和课外阅读材料推荐清单经专业教师团队审核后使用,确保符合课程需求和学生发展需要。
4. 更新与调整- 推荐清单每年进行一次更新与调整,结合教学实践和学生反馈进行评估和修订。
四、责任与监督- 学校教育教学研究部门负责组织教材的推荐工作,并监督推荐流程的执行;- 专业教师团队负责教辅和课外阅读材料的推荐工作,并监督推荐标准的执行;- 学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度的宣传和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五、总结小学教材、教辅和课外阅读材料推荐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提高教学质量、满足学生研究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规范推荐流程和标准,可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其综合素质。
同时,责任与监督的明确也是保证管理制度有效执行的关键。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实施细节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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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西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制度
为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出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教辅材料是指与教科书配套,供中小学生使用的各种学习辅导、考试辅导等出版物,包括:教科书同步练习类出版物,寒暑假作业类出版物,中小学习题、试卷类出版物,省级以上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供中小学生使用的学习、考试辅导类出版物。
其产品形态包括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
三、中小学教辅材料编写出版管理
(一)出版单位出版中小学教辅材料必须符合依法批准的出版业务范围。
(二)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单位要严格规范对外合作行为,严禁任何形式的买卖书号、刊号、版号和一号多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教辅材料主要编写者应当具有相关学科教学经验且熟悉相关教材;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和负责实施考试命题、监测评价的单位不得组织编写有偿使用的同步练习册、寒暑假作业、初中和高中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中小学教辅材料。
(四)鼓励有条件的单位组织开发供学生免费使用的教学辅助资源。
四、中小学教辅材料印刷复制管理
(一)出版单位应优先选择通过绿色印刷合格评定的印刷企业印制中小学教辅材料。
(二)出版物印刷复制单位在承接中小学教辅材料印制业务时,必须事先核验出版单位的委托印制手续,手续不齐或无效的一律不得承接。
五、中小学教辅材料发行管理
(一)中小学教辅材料须由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发行单位发行。
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从事中小学教辅材料的发行。
(二)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单位不得委托不具备发行资质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发行中小学教辅材料。
(三)在中小学教科书发行中,不得搭售中小学教辅材料。
六、中小学教辅材料质量管理
(一)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印制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规定,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其他规范要求。
(二)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印制单位应当建立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完善中小学教辅材料质量管理机制。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
本行政区域内出版发行的中小学教辅材料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七、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管理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对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的指导,组织成立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下设学科组。
学科组负责按照教科书选用程序对进入本地区中小学校的教辅材料进行初评排序,并提出初选意见,提交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审议后进行公告。
(二)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推荐的种类主要是与本地区使用的教科书配套的同步练习册,也可根据教学需要评议推荐寒暑假作业、初中和高中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
凡评议推荐的教辅材料应控制内容容量,避免增加学生负担。
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推荐的学科、年级由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一个学科每个版本教科书配套同步练习册送评数少于3种的,该版本该学科不予评议。
提供学生免费使用教辅材料的地方可自行确定使用教辅材料的种类和范围,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
(三)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要确保专业性和代表性。
教辅材料的评议推荐要做到机会均等、过程透明、程序公正。
教辅材料编写人员和被评议的教辅材料出版人员不得参加教辅材料评议推荐工作。
(四)省级教辅材料评议公告结果报教育部备案,抄送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纠风办。
八、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管理
(一)中小学教辅材料的购买与使用实行自愿原则。
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中小学校或学生订购教辅材料。
(二)各地市教材选用委员会根据当地教育实际和教科书使用情况,按照教科书选用的程序,从本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公告目录中,一个学科每个版本直接为各县(区)或学校推荐1套教辅材料供学生选用。
地市教辅材料推荐结果报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学生自愿购买本地区评议公告目录内的中小学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的,学校可以统一代购,但不得从中牟利。
其他教辅材料由学生和家长自行在市场购买,学校不得统一征订或提供代购服务。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
九、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管理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评议公告目录内的教辅材料价格管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主管部门要会同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列入本地区评议公告目录的教辅材料价格监管。
(二)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评议公告目录以外的教辅材
料,由出版单位自主定价。
在每学期开学前,出版单位要在本单位互联网页显著位置,向社会公开所出版的所有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情况,包括开本、印张数、印张单价、零售价格等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十、从事中小学教辅材料编写、出版、印制、发行活动的单位或个人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侵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教科书等作品编写出版同步练习册等教
辅材料,应依法取得著作权人的授权。
十一、中小学教辅材料监督管理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对群众举报和反映的有关教辅材料出版、印制、发行、使用和价格中的违规情况,由各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并按各自的管理职责调查处理。
(一)对违反本办法从事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印刷复制、发行活动的单位或个人,由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行政责任。
(二)对违反本办法,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不按规定代购、从代购教辅材料中收取回扣的单位和个人,
由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行政责任。
(三)对违反本办法,擅自或变相提高进入评议公告目录的教辅材料定价标准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的行政责任。
(四)违反本办法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各地要建立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有关工作顺利开展。
十三、本办法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行政管理职责负责解释。
十四、本办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2001年印发的《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新出联〔2001〕8号)、《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新出联〔2001〕26号)同时废止。
此前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