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文明单位测评标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淮安市文明单位测评标准

说明:

1.总分值为100分;

2.相应栏目内的扣分超过分值的,以扣完相应栏目内的分值为止;

3.获县(区)党委,政府或市主管部门授予的综合性集体荣誉称号的加1分,获市委,市政府或省主管部门授予的集体荣誉称号加2分,获省委,省政府或中央主管部门授予的集体荣誉称号的加3分,相同内容不重复加分;加分应在考评记录中说明,并提供相应材料,证件复印件;加分总分为5分,超过5分的按5分计算;

4.考核数据,获奖情况应以评选年度为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