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固定收益投资管理办法
公司固定收益业务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公司固定收益业务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公司固定收益业务管理制度是为规范公司固定收益业务的开展、加强风险管理和控制,保障公司利益的最大化而制定的。
二、业务准入管理1. 公司固定收益业务准备阶段,应按照公司风险管理政策的要求进行业务准入前的风险评估和准入审批。
准入审批应由公司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并通过相关委员会批准。
2. 在进行固定收益业务投资前,相关部门应编制详细的风险评估报告,以评估投资项目的风险性和可行性。
对于高风险项目,应特别审慎,必要时还需组织专门的风险评估小组进行评估。
3. 投资决策应通过公司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公司高层管理层审核和批准。
决策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市场情况、法律法规、公司投资策略等因素,并及时向高层管理层报告。
4. 公司固定收益业务准入管理应定期进行评估和复审,确保业务准入管理的科学有效性。
三、业务运营管理1. 公司固定收益业务运营管理应遵循市场化原则,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风险承受能力,进行投资和交易。
业务运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合规要求和法律法规,并加强交易监控和风险控制。
2. 公司固定收益业务应建立健全的内部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管理机构、风险管理流程、风险控制指标、风险报告与监测等。
风险管理机构应定期进行业务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的总结,及时报告高层管理层,并提出改善措施。
3. 公司固定收益业务运营过程中,应遵守风险控制限额和禁止性规定,严禁违规行为。
如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纠正,确保业务运营的规范性和合规性。
4. 公司固定收益业务运营中,应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风险问题。
对于重大风险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处置,确保业务运营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四、业绩评估与监督1. 公司固定收益业务应建立健全业绩评估和监督机制,对业务运营绩效进行评估和监督。
业绩评估应以客观指标为基础,综合考虑业务收益、风险水平、合规性等方面的因素。
2. 业绩评估应定期进行,可以通过定期报告、现场检查等形式进行。
公司固定收益业务管理制度模版(二篇)
公司固定收益业务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公司固定收益业务的管理和运作,保护公司和客户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固定收益业务的管理和运作,包括但不限于债券投资、固定收益产品的销售等。
第三条定义和术语解释1. 固定收益业务:指公司以固定利率或固定收益方式运作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债券投资、固定收益产品的销售等。
2. 客户:指与公司有合作关系的投资者或机构。
第二章业务开展第四条产品开发与审核1. 公司在开展固定收益业务前,应制定产品开发与审核流程,明确产品研发和审核的程序和责任。
2. 产品开发和审核的程序应包括但不限于:市场调研、风险评估、收益模拟等。
3. 产品开发和审核的责任人应具备相关业务经验和风险管理能力。
第五条业务风险控制1. 公司在进行固定收益业务时,应严格控制业务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和客户合法权益。
2. 在进行固定收益业务前,应进行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确保能够承担相应的风险。
3. 对客户的身份和资质进行审查,确保客户符合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要求。
第三章业务处理第六条交易执行1. 公司在进行固定收益的交易时,应按照交易指令执行,确保交易的准确和及时。
2. 在交易执行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保护客户合法权益。
3. 公司交易执行部门应具备相关交易经验和证券市场知识,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风险监测与管理1. 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监测和管理机制,及时发现和评估业务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控制。
2. 风险监测和管理应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
3. 公司风险监测和管理部门应具备相关风险管理经验和能力,及时报告和处理风险事件。
第四章客户服务第八条信息披露1. 公司应及时向客户披露自身的运营情况和业务风险,以保护客户的知情权利和合法权益。
2024年公司固定收益业务管理制度样本(三篇)
2024年公司固定收益业务管理制度样本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一、目的为切实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提升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水平,明确界定各部门及员工的职责范围,依据国家关于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固定资产的标准及分类2.1 固定资产定义固定资产系指同时具备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进行经营管理活动而持有的资产;(二)使用寿命预计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2.2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固定资产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予以确认:(一)与该固定资产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3 固定资产分类固定资产按其经济用途划分为以下五类,并统一实行号牌管理制度,确保“资产定号、保管定人、管理定户”。
具体分类方法及号牌编制规则(固定资产类别代码+二级代码+管理部门代码)见附件一。
三、固定资产的折旧3.1 折旧定义折旧系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因磨损而逐渐转移到产品成本中的价值,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即为折旧费用,该费用专项用于固定资产的持续更新与重置。
3.2 折旧计提方法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折旧法计提,折旧计提完毕后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对于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其未提足折旧部分将从企业当年损益中予以冲减。
当月增减的固定资产,其折旧额自下一月起相应调整。
公司根据自身发展实际情况,统一规定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具体如下:(一)房屋、建筑物:____年(二)机械设备(含挖掘机、推土机、起重机、平地机等):____年(三)运输设备(汽车):____年;摩托车:____年(四)电子设备:____年(五)办公家具:____年(六)测量设备:____年3.4 报废或转让处理报废或转让固定资产所产生的变价净收入(变价收入扣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原值减累计折旧)之间的差额,将作为公司的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进行处理。
四、固定资产管理机构的设置与职责4.1 机构设置负责固定资产编码管理;负责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管理台账(明细表)的核算工作;督促实物管理部门建立资产管理卡片,并定期进行账实核对,以加强财务核算与实物管理的协调与统一。
公司固定收益业务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公司固定收益业务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公司固定收益业务,保障公司和客户的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固定收益业务主要包括债券、债务资产管理、证券投资、资产证券化、利率互换等相关业务。
第三条公司固定收益业务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内部规定,并充分尊重市场原则和风险管理原则。
第四条公司固定收益业务管理责任主体为公司董事会,具体业务管理由公司固定收益业务管理部门负责。
第五条公司固定收益业务管理应遵循风险控制、合规经营、信息披露、健康发展的原则。
第二章固定收益业务管理架构第六条公司固定收益业务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固定收益业务管理政策和制度,负责具体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
第七条公司固定收益业务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制定固定收益业务的投资策略和规范;2. 审查、决策固定收益项目的投资;3. 监督固定收益项目的运作和风险控制;4. 编制固定收益项目的报告和分析;5. 定期向董事会和相关管理部门报告固定收益业务情况;6. 协调和合作与其他部门和机构的业务往来;7. 其他与固定收益业务相关的职责和任务。
第八条公司固定收益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具备相关经验和资格要求,并要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固定收益业务管理流程第九条公司固定收益业务管理流程包括项目申报、投资决策、风险控制和项目监督。
第十条项目申报应包括申报材料、风险评估报告和决策审批流程。
第十一条投资决策应根据公司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政策进行综合评估和决策,并需经过相关部门和人员审核。
第十二条风险控制应包括风险辨识、风险评估、风险防范和风险监控,并应有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和预案。
第十三条项目监督应包括对项目运作、监督和评估其业绩,并及时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和董事会。
第四章监督与评估第十四条公司固定收益业务管理应受到公司内部审计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和评估。
第十五条公司固定收益业务管理应进行定期的风险评估和业绩评估,并及时向董事会和相关管理部门报告。
公司固定收益业务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公司固定收益业务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固定收益业务管理,提高公司固定收益业务运营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固定收益业务指公司在金融市场上从事债券、利率衍生品等固定收益产品的买卖、承销、交易和风险管理等一系列业务活动。
第三条公司所有从事固定收益业务的部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公司固定收益业务管理原则为风险、合规、高效、创新。
第五条公司固定收益业务按照市场化运作原则开展,坚持合规经营,严格遵循证监会、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六条公司固定收益业务遵循风险管理原则,建立健全风险识别、测量、管理、控制和监测机制。
第二章业务范围和分工第七条公司固定收益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畴:(一)债券买卖:公司通过买卖债券获得固定收益,包括现货债券和远期债券交易。
(二)利率衍生品交易:公司通过买卖利率互换、利率期货等利率衍生品进行风险对冲和收益获取。
(三)债券承销:公司充当债券发行人的财务顾问,提供债券发行和发行后的管理服务。
(四)资产证券化业务:公司将债权资产打包发行证券化产品,提供资产证券化咨询、承销和交易等服务。
第八条公司固定收益业务由专门的团队负责,包括业务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和合规部门。
(一)业务部门负责固定收益业务的开展和运营,包括交易、买卖、承销、风险对冲等。
(二)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对固定收益业务的风险进行评估、监测和管理,提供风险控制指导和报告。
(三)合规部门负责固定收益业务的合规审查、监督和培训,确保业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内部规定。
第三章业务流程和管理要求第九条公司固定收益业务流程包括业务培训、业务操作、风险管理、合规审查和报告等环节,具体要求如下:(一)业务培训:业务人员必须参加固定收益业务的相关培训,包括市场知识、产品知识和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培训,以提高业务能力和风险意识。
(二)业务操作:业务人员必须按照公司的交易授权和流程规范进行业务操作,严禁擅自超越授权范围进行业务活动。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总部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总部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固定收益业务科学、高效、有序和安全地运行,明确交易管理的工作程序及相关岗位职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业务管理遵循分级管理、明确授权、规范操作、严格监管原则。
第三条固定收益总部业务范围包括交易所市场及银行间市场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公司债(含私募债)、可转债、国债期货及其他固定收益类产品。
第四条固定收益总部应本着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的原则开展业务。
第五条本办法应当与《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业务合规管理办法》和《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债券交易风险管理办法》共同使用。
第二章固定收益业务决策管理体制第六条固定收益业务决策实行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固定收益决策小组三级投资决策体系。
管理方式采取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固定收益总部总经理负责制。
第七条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负责确定公司固定收益自营业务资金投入总规模及可承受的风险限额,授权投资决策委员会管理固定收益业务。
第八条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由公司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固定收益总部总经理、研究部总经理、合规总监组成。
委员会主席由公司总经理担任。
第九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主要权责参照《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十条主管固定收益业务的公司副总经理根据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审批固定收益总部开展的各项业务、代表公司签署业务协议并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报告固定收益业务的重大事项。
第三章与固定收益业务相关的岗位职责第十二条固定收益总部总经理在投资决策委员会授权下统筹部门全部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自营投资、中间业务以及完善部门制度和业务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固定收益业务操作实行前台、后台双层管理。
前台设首席交易员一名,普通交易员若干名;后台设主管一名。
第十四条固定收益总部风控主管兼中后台主管,接受合规部关于风险控制的工作指导。
中后台主管的职责是全面负责部门固定收益业务的后台结算工作,督促交易员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和业务操作工流程工作。
公司固定收益业务管理制度范文
公司固定收益业务管理制度范文公司固定收益业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固定收益业务管理,提高固定收益业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和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业务范围和投资标准第二条公司固定收益业务范围包括债券、固定收益衍生品等各类固定收益产品的发行、交易和管理等业务。
第三条公司固定收益业务投资标准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并根据公司的投资理念和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确定。
第四条公司固定收益业务的投资决策应遵循审慎性原则,保证投资风险与收益相匹配,并确保投资流动性的充足。
第三章业务管理机构和职责第五条公司设立固定收益业务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固定收益业务管理的决策、监督和评估等工作。
第六条固定收益业务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业务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固定收益业务管理的具体措施,并监督执行。
第七条公司设立固定收益业务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固定收益业务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八条固定收益业务管理部门应具备相关业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负责固定收益业务的风险控制和业务报告等工作。
第四章业务流程和风险控制第九条公司固定收益业务应按照严谨的业务流程进行,包括投资决策、交易执行、风险监督和报告等环节。
第十条公司固定收益业务的投资决策应经过固定收益业务管理委员会的评审和批准。
第十一条公司固定收益业务的交易执行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控制度执行,确保交易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第十二条固定收益业务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风险控制机制,包括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和风险应对等措施。
第十三条固定收益业务管理部门应及时报告风险事件和重大事项,并按照公司内控制度进行应急处置和风险应对。
第五章业务监督和评估第十四条公司固定收益业务应定期进行业务监督和评估,包括业绩评估、风险评估和合规性评估等。
第十五条公司固定收益业务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固定收益业务的业绩进行评估和监督,并按照评估结果进行相应调整和改进。
第十六条固定收益业务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合规性评估,并提出相应的整改和改进措施。
XX公司固定收益投资风险管理办法
XX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控制固定收益证券投资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X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控制制度》《X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X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制度》《X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等公司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固定收益证券投资必须遵循谨慎投资原则,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投资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固定收益证券投资的风险控制第三条市场风险及信用风险控制(一)国债、地方债券、政策性金融债及中央银行票据等利率类固定收益类投资以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久期作为固定收益证券投资组合风险控制的主要技术指标,波动范围保持与投资决策委员会通过的投资组合配置计划中对应指标一致;(二)对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等信用类固定收益证券的投资,必须根据《X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用债券内部评级办法》的规定具备经分管投资领导认可的内部评级报告及专门的内部投资分析报告;(三)充分考虑拟投资固定收益证券的流动性状况并作为投资的重要依据之一;(四)可转换债券投资含有一定的股票二级市场风险。
可转换债券投资以敏感度指标(Delta等)作为投资组合风险控制的主要技术指标。
第四条流动性风险控制(一)基金经理在买入固定收益证券资产前必须对组合的流动性进行综合考虑,使组合的各项比例符合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并满足赎回的需要;(二)在投资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等不能计入政府债券比例的信用类固定收益证券之前,必须对标的固定收益证券进行充分的流动性分析;(三)基金保留的现金头寸(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比例根据公司流动性风险控制主要指标限额执行;(四)在进行固定收益证券投资之前,基金经理应当充分识别和评估可能面临的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建立相应的风险评估流程。
公司固定收益业务管理制度例文(2篇)
公司固定收益业务管理制度例文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明确部门及员工的职责,现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标准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管理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二、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固定资产由综合管理部进行统计造册并监督使用;领用部门和个人为资产使用保管负责人;财务部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盘点统计造册。
三、固定资产的购置需求部门需填写“采购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及总经理批准。
经批准后,由综合管理部按照批准内容安排专人负责采购。
固定资产收到后,由综合管理部负责验收,并做好入库、出库、资产登记(资产名称、规格型号、金额、供货厂商等),一式两份一份交财务部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一份交综合管理部保存,做资产统计造册使用,部门负责人落实使用保管责任人(以出库领料人为准)。
四、固定资产的转移、调拨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部门员工之间转移调拨,需到综合部办理固定资产转移登记;在集团内部进行转移调拨,需总经理批准,接收方需出具凭据(借据或收据)。
五、固定资产的出售1、固定资产如需出售处理,需由综合管理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出售申请表”列出准备出售的固定资产明细,注明出售处理原因,预出售金额,报部门经理、财务部负责人和总经理审批。
2、固定资产出售申请经批准后,综合部对该固定资产进行处置,并对固定资产登记出售日期,台帐做固定资产减少。
3、财务部根据已经批准的出售申请单,开具____或收款,并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
六、固定资产报废1、当固定资产严重损坏,没有维修价值时,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和总经理批准。
2、经批准后,综合部对实物进行处理,如有变卖价值则按第____条进行。
处理后对台帐及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更新(告知财务进行同步更新)。
七、固定资产的统计盘点公司建立固定资产统计台账,统计盘点分年中和年末,由综合部和财务部共同执行。
公司固定收益业务管理制度例文(2)一、引言固定收益业务是公司财务运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公司的稳定发展和资金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
xx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对xx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科学开展项目提出、论证、立项、实施、竣工验收和后评价工作,实现投资目标,发挥投资效益,促进集团公司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是指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决策、实施和效果的管理。
决策包括项目提出、论证审查、批准、立项;实施包括投资、质量、工期、安全、竣工验收;效果包括达产、达标、经济效果以及项目的后评价。
第三条固定资产投资应在集团公司总体战略和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按年度投资计划进行。
第四条固定资产投资应充分发挥集团公司的整体优势,集中财力办大事,有效地推进集团公司又好又快发展,加快实现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目标。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子公司(指全资子公司、绝对控股子公司、实质控制的相对控股公司和直属单位,以下同)。
第二章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原则和权限第六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原则(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以下称项目管理)实行在集团公司统一领导下的子公司或项目法人负责制。
(二)项目管理采用分级授权管理、审批与备案相结合的管理方式。
(三)项目管理应充分体现科学、规范、高效的原则。
(四)严格控制计划外投资项目。
第七条项目管理权限(一)项目管理按授权限额实行两级审批。
限额以上项目由集团公司审批;限额以下项目由子公司自行审批,报集团公司备案。
(二)子公司不得超越权限审批或拆项审批项目,不得擅自简化项目管理程序。
(三)项目实行分级管理。
授权限额以上的项目由集团公司审批立项,集团公司或集团公司授权项目单位组织实施,集团公司组织进行项目后评价;授权限额以下的项目备案后,由集团公司授权子公司审批立项并组织实施,项目后评价由子公司自行组织,集团公司抽查。
集团公司总部投资项目、集团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外项目,以及非生产性设施建设项目按审批类项目管理。
(四)授权限额以下项目的审批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集团公司总体规划;2.项目已纳入集团公司批准的年度投资计划;3.项目已按项目管理程序规定进行了论证审查、备案。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业务合规管理办法模版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业务合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固定收益业务,防范和消除合规风险,确保公司固定收益业务依法合规开展,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证监会规定以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固定收益业务,是指经国家有权部门批准,公司开展的固定收益证券的承销、自营及中间业务等项业务。
固定收益证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金融债、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可转债的现券交易及其派生的债券回购等创新衍生业务品种。
第三条固定收益部负责人应当加强对本部门员工执业行为合规性的监督管理,对固定收益部合规管理的有效性承担责任。
第四条公司合规部负责固定收益业务的合规管理工作,负责对固定收益证券业务的决策与操作过程进行及时的风险监控与预警,并监督违规事项整改。
第二章固定收益业务的合规制度建设第五条固定收益部应当建立健全业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并制定完备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
第六条固定收益部起草的所有规章制度、指引、说明等文件在发布实施前,应当报合规部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
第七条固定收益部应当根据公司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关法律、法规及准则的变动,及时修订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章固定收益业务的合规审查第八条合规部对固定收益部拟建立的各项制度、操作流程、拟实施的管理措施、拟开展的业务方案、合同文本、业务活动等进行合规审查。
第九条固定收益业务合规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证监会规定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要求;(二)是否符合内部授权、决策体系及审批流程;(三)其他涉及法律、合规风险的事项。
第十条业务合规审查的工作流程,依据公司《合规审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固定收益业务的合规监督第十一条合规部通过日常合规工作对固定收益部工作及员工执业行为进行持续监督。
第十二条业务合规监督的内容主要包括:(一)经营活动是否存在违法违规问题;(二)操作流程是否符合公司规定;(三)员工的执业行为是否存在违法违规问题;(四)固定收益业务的投资规模是否符合净资本监控指标的标准,投资规模是否在公司的授权范围之内;(五)其他需要合规监控的内容。
公司固定收益业务管理制度(三篇)
公司固定收益业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固定收益业务管理,促进公司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固定收益业务的全部相关工作和管理活动。
第三条:固定收益业务是指公司通过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金融产品参与的投资和资产管理活动。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的宗旨是保护公司和客户的合法权益,规范固定收益业务的开展,提高管理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
第五条:公司固定收益业务的管理应遵循稳健经营、风险可控、合规运营的原则。
第六条:公司固定收益业务的管理层应具备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能够有效地进行市场分析、风险评估和资产配置等工作。
第二章:业务开展第七条:公司固定收益业务开展前,应制定详细的业务计划,明确业务目标、策略和投资限额等。
第八条:业务计划应经公司高级管理层审批,并报公司董事会备案。
第九条:公司固定收益业务应根据市场变化、风险状况和投资者需求等因素,不断调整和优化业务策略和投资组合。
第十条:公司固定收益业务的投资决策应遵循合规投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第十一条:公司固定收益业务的投资标的应选择具有良好信用状况和稳定收益的金融产品。
第十二条:在投资决策和操作过程中,公司固定收益业务管理层应充分考虑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因素,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第十三条:公司固定收益业务投资组合应达到较好的风险分散效果,避免过度集中投资。
第三章:风险管理第十四条:公司固定收益业务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确保风险可控。
第十五条:公司固定收益业务管理层应定期进行投资组合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风险问题。
第十六条:公司固定收益业务管理层应制定适当的风险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信用风险控制、流动性风险控制和市场风险控制等。
第十七条:公司固定收益业务应建立合理的风险度量和风险评估体系,定期进行风险测算和评估。
第十八条:公司固定收益业务应建立风险事件快速响应机制,及时处置和应对风险事件。
公司固定收益业务管理制度(5篇)
公司固定收益业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固定收益业务的经营运作,防范债券经营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的固定收益业务必须坚持规范、稳健的经营方针,在防范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争取较好的经济效益。
(二)、建立有序高效的运行机制,明确职责和程序,决策由上至下贯彻实施,意见由下至上反馈汇报,强化各层管理和风险控制。
(三)、建立有效的制约和激励机制,提高债券业务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防范和控制风险。
二、固定收益业务运行框架(一)、公司主管领导代表公司对固定收益业务进行指导和管理,固定收益总部负责人具体负责固定收益业务的日常管理,并向公司主管领导负责。
(二)、主管领导负责核定固定收益业务经营规模,确定业务操作指导思想,作出重大投资项目决策,并对总体风险进行监控。
(三)、财务管理总部负责固定收益业务的资金调拨、头寸清算及财务核算。
(四)、固定收益总部的职责1、负责对国家宏观经济、金融市场、国债一、二级市场及企业债券的研究工作及新业务品种的开发,提出投资建议,按期提交研究报告。
2、负责对债券的发行、承销工作。
3、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债券的现券、回购交易及相关业务的操作。
三、债券营销业务(一)、经常性地对债券发行进行市场调研,分析市场情况变化,搜集与债券承销业务的有关规定和资料,保持与债券发行主管部门和业务机构的联系,掌握债券发行动态。
(二)、做好与分销客户的联系服务工作,建立分销网络,提高债券承销能力。
(三)、债券承销准备工作1、根据债券发行机构承销通知的要求,就债券预计发行条件和要求,拟发行债券的市场分析,公司拟承销金额、条件以及预计分销情况等经固定收益总部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向公司提出债券承销报告,报请主管领导批准。
2、与分销机构、公司有关部门及时进行联系,对上述分销单位的分销数量进行统计,以便确定承销数量。
3、根据公司批示,办理有关承销准备手续和授权文件,进行债券承销的前期准备工作。
公司固定收益业务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公司固定收益业务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管理公司的固定收益业务,确保业务运作的合规性和风险控制的有效性。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固定收益业务的全过程管理,包括业务开展、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
二、业务开展1. 固定收益业务的开展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过公司高级管理层的批准。
2.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固定收益交易团队,由专业人员负责业务的拓展和管理。
3. 在进行业务开展前,公司应制定具体的业务规模和风险承受能力等指标,并进行合理论证。
三、风险管理1.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内部控制、风险评估和风险监管等方面。
2. 风险管理部门应定期开展风险评估,识别和评估固定收益业务的风险,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加以应对。
3. 公司应制定固定收益业务的准入标准,合理控制业务的风险水平。
4. 在进行固定收益投资时,应遵守产品投资限制和风险管理指标,确保投资风险的可控性。
5. 公司应建立固定收益业务的风险监控机制,及时掌握业务风险变化,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四、信息披露1. 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固定收益业务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2.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信息披露制度,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性。
3. 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公司应充分向投资者披露产品的相关信息,包括产品的特性、风险等。
4. 公司应建立与投资者的有效沟通渠道,及时回答投资者的相关问题和反馈。
五、监督与检查1. 公司应建立相应的内部监督机制,对固定收益业务进行定期审查,并进行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效果的评估。
2. 公司应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配合监管部门的工作,并及时提供相关信息。
3.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应及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高级管理层所有。
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可以根据上述范本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XX集团公司固定收益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XX(集团)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固定收益投资活动的管理和监督,规范集团的固定收益投资行为,明确集团各层面在固定收益投资活动中的权利和职责,提高投资质量,防范投资风险,确保投资保值增值,维护出资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市国有企业投资监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XX (集团)有限公司章程》、《XX(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本部或集团委托授权给XX 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投资”)进行的固定收益投资活动及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固定收益投资,主要是集团或国盛投资进行的事先约定收益水平和期限、具有偏债性质的各类投资活动(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保本保收益的理财产品等期限在半年内的投资除外)。
固定收益投资具有以下特征:以约定收益为主、有些也有浮动收益;具有债权的性质,有时表现为明股实债;投资方式灵活、投资工具繁多;通常有对应的资产,类似于债券融资的信用结构;风险相对较低、收益也相对较低。
第四条现阶段固定收益投资采用闲置存量资金进行,相关的投资活动及投资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把合规性和安全性作为首要原则。
固定收益投资应当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
投资应与集团资产规模、负债水平、筹资能力及管理能力相适应。
集团应完善风险防范体系,有效控制固定收益投资风险。
(二)坚持当期收益的原则。
要求固定收益投资具有当期收益,年化收益率高于同期贷款利率,且优先考虑投资收益在当期有现金流入的项目。
项目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三)优先选择具有“上海”因素项目的原则。
优先考虑上海本地的项目。
优先考虑同上海国企、大型金融机构合作的项目。
(四)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原则。
重点考虑投向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的领域,不参与国家产业政策限制领域的投资。
第二章分工与职责第五条集团投资发展部或国盛投资为集团固定收益投资业务的操作主体,负责该业务的项目寻找、项目分析、尽职调查、商务谈判、法律文件签署、投资实施、投后管理、资金回收等工作。
公司固定收益业务管理制度范文(2篇)
公司固定收益业务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固定收益业务的管理,提高业务操作效率、风险控制能力,确保公司固定收益业务的稳健运行。
适用于公司固定收益类业务部门。
二、管理机构设置公司设立固定收益业务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公司固定收益业务的策略制定、监督管理和日常运营。
委员会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组成,设委员长,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
三、业务管理流程1. 业务策略制定:固定收益业务管理委员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策略,制定固定收益业务的投资策略和运营方针,定期评估和调整。
2. 业务拓展和投资决策:业务拓展部门负责寻找投资机会,进行投资分析和决策,并提交固定收益业务管理委员会审批。
3. 业务执行和风险控制:投资执行部门负责执行投资决策,按照规定的投资限额和风险控制指标进行操作,及时风险监测和报告。
4. 业务结算和报告:业务结算部门负责业务结算和日常报表的编制,定期向固定收益业务管理委员会和公司高级管理层提交业务运营报告。
5. 业务监督和审查: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固定收益业务的日常运营进行监督和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
四、风险管理1. 市场风险:固定收益业务管理委员会定期评估和控制市场风险,在业务策略制定和投资决策过程中,要考虑市场波动和风险因素。
2. 信用风险:投资执行部门要严格按照公司信用政策进行投资操作,加强与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管理和监控,确保交易的安全性。
3. 流动性风险:投资执行部门要根据业务需要和市场情况,合理配置流动性资产,确保资金的正常运转和支付能力。
4. 操作风险:业务拓展部门、投资执行部门和业务结算部门要建立健全的操作流程和内部控制机制,防范操作风险和管理失误。
五、制度执行和监督1. 固定收益业务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2. 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固定收益业务的运作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提出整改措施。
3. 公司高级管理层对固定收益业务的运营情况进行定期审查和评估,确保业务的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和风险控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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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固定收益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固定收益投资行为,提高投资质量,防范投资风险,确保保值增值,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进行的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业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固定收益投资,主要是集团或国盛投资进行的事先约定收益水平和期限、具有偏债性质的各类投资活动(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保本保收益的理财产品等期限在半年内的投资除外)。
固定收益投资具有以下三大特征:以约定固定收益为主;具有债权的明确性质;投资风险相对较低。
第四条现阶段固定收益投资采用闲置存量资金进行,相关的投资活动及投资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把合规性和安全性作为首要原则。
固定收益投资应当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并应与公司资产规模及管理能力相适应。
集团应完善风险防范体系,有效控制固定收益
投资风险。
(二)坚持当期收益的原则。
要求固定收益投资具有当期收益,且优先考虑投资收益在当期有现金流入的项目;同时,同期限下的投资年化收益率应不低于同期贷款市场定价利率水平。
(三)优先选择具有“上海”因素项目的原则。
优先考虑上海本地的项目。
优先考虑同上海国企、大型金融机构合作的项目。
(四)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原则。
重点考虑投向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的领域,不参与国家产业政策限制领域的投资。
第二章分工与职责
第五条集团投资发展部或国盛投资为集团固定收益投资业务的操作主体,负责该业务的项目寻找、项目分析、尽职调查、商务谈判、法律文件签署、投资实施、投后管理、资金回收等工作。
第六条投资发展部会同国盛投资负责集团固定收益投资年度计划的编制和调整,计划执行情况的跟踪报告,以及完成固定收益投资年度情况报告。
投资年度计划编制完成后报计划财务部进行统筹平衡,然后按照集团程序进行决策。
第七条建立固定收益投资业务层面的专业审核机制,
由集团分管风险管理的副总裁会同投资发展部、资产管理部、计划财务部和风险管理部的负责人,组成5人固定收益投资审核小组(以下简称“审核小组”),负责固定收益投资项目的专业审核。
风险管理部是审核小组的日常工作协调部门。
当审核小组成员与项目有利益关联时,相关成员需要回避表决。
第八条集团董事会是固定收益投资业务的决策机构,对集团的固定收益投资活动进行决策和授权:
(一)审议批准固定收益投资业务年度工作方针和计划。
(二)考虑到该项业务具体操作的时效性,在董事会批准年度固定收益投资计划内,对单项金额在5亿元以下(含
5亿元)的项目,由董事会授权总裁审核批准,并报董事会备案。
(三)其它固定收益投资项目需要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三章管理和执行
第九条固定收益投资的前期工作
(一)固定收益投资项目通过初步筛选分析后,由投资发展部或国盛投资完成拟投项目的立项报告,报集团分管投资的副总裁审核立项。
(二)立项完成后,项目小组须通过实地考察了解项目情况,从现金流、抵押情况、担保条件和风险揭示等方面对
拟投项目进行详细分析,与相关合作机构商谈交易条件和法律文件,在此基础上完成投资建议书。
第十条固定收益投资的决策
(一)提交审核小组审议,对拟决策的固定收益投资项目进行论证。
审核小组审议实行票决制,3亿元及以上(含3亿元)的单个投资项目,4票以上同意方可通过;3亿元以下的单个投资项目,3票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二)审核小组审核通过后,报总裁办公会讨论审议。
(三)总裁办公会审核通过后,由总裁根据董事会授权批准,并报董事会备案。
超出董事会授权限额和年度投资计划规模限制的项目报董事会审定。
第十一条固定收益投资的实施与投后管理
(一)决策通过后,相关法律文件需经集团风险管理部审核、总裁批准,方可与合作机构签署。
(二)投资发展部、国盛投资或相关操作主体按合同约定拨付资金,完成投资的实施。
(三)投资发展部或国盛投资对项目进行投后管理,跟踪监测项目进展,及时落实分红或定期收益的到账,直至项目完成资金退出返回公司。
(四)因为违规操作或失职造成固定收益投资损失的,按照集团相关管理规定进行问责和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批准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