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

【法规类别】房地产财会住房制度改革

【发文字号】鞍政办发[2012]5号

【发布部门】鞍山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01.15

【实施日期】2012.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

(鞍政办发[201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

1 / 1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