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长期驻外地人员登记表(省内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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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长期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个人)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长期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个人)

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有关事项说明一、长期异地就医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1、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异地居住人员;2、在同一异地居住、工作(学习)连续达6个月以上的人员。

二、办理备案登记需提供的资料:(一)属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异地居住人员,需提供如下资料:1、退休证复印件;2、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复印件;3、本人有异地户口的,提供户口簿复印件;无异地户口的提供异地所居住房屋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二)属同一异地居住的,需提供如下资料:1、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复印件;2、本人有异地户口的,提供户口簿复印件;无异地户口的提供异地所居住房屋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三)属同一异地工作(学习)的,需提供如下资料:1、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复印件;2、异地工作、(学习)的证明。

三、长期异地就医备案程序。

1、选择就医医院。

申请人按本表要求在异地居住地选择三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异地就医医院,并将所选择医疗机构送异地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盖章确认。

2、提交备案资料。

将本表及相关资料提交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备案。

四、就医费用报销。

申请人所选择的三家医院已开通异地联网实时结算的,医疗费用可在医院联网结算。

未能联网结算的,报销住院医疗费时请携带本表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疾病诊断证明、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发票及出院小结等相关资料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待遇标准和相关就医管理按现行医保政策和管理规定执行。

五、其他。

1、经确认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如需迁回参保地居住(工作)的,应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撤销长期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2、长期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一经受理,当日办结,当日生效。

本表一式两份,申请人及参保地社保局各留一份。

3、贵阳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

贵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全科社工培训班复习题

全科社工培训班复习题

秦淮区全科社工培训班复习题一、单选题1、“三线”“老军工”当年度发生的大病、重病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不含各类药店购药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本人自付部分,按10%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 D )元。

A.3000B.4000C.5000D.60002、“三无”人员老年生活困补助每月(C )日发放至“三无”人员开办的银行卡中。

A.10B.15C.20D.253、持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属于重度残疾的是下列那类残疾( B )。

A.听力一级 B.视力二级 C.言语三级 D.精神四级 E.智力三级4、贫困精神病人免费服药,每月领取药物的经费标准是多少元?( D )A.50元 B.60元 C.80元 D.100元5、享受门诊统筹待遇的退休(职)人员,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补助限额为( B )。

A.2000元B.3000元C.4000元 D.5000元6、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比例,用人单位按照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缴纳,在职职工按照本人月平均工资的()缴纳。

( B )A.8%、2%B.9%、2%C.9%、3%D.8%、3%7、创业小贷采取还本付息后贴息的方式。

贴息资金每年在市就业再就业资金预算中安排,专项用于创业小贷贴息。

同一借款人享受创业小贷贴息政策不超过( B )次。

A.1次 B.2次 C.3次 D.4次8、申请南京青年大学生创业成功奖励的创业实体必须是( C )年1月1日后成立,工商登记地和实际经营地均在我市原十区范围内。

A.2010B.2011C.2012D.20139、独生子女私托管理费票据的标准是每人每月( B )。

A. 27元B. 45元C. 36元D. 60元E.100元10、私托管理费票据的管理由以下哪个部门统一进行?( C )A.市财政局B.市民政局C.市妇联D.市计划生育委员会E.市物价局11、南京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从( C )开始?A.2006年1月1日B.2008年1月1日C.2009年1月1日D.2010年1月1日12、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中的单亲家庭所监护的未成年子女是指未满( C )周岁。

长期驻外医疗

长期驻外医疗

8、长期驻外人员医疗费用结算长期驻外人员按规定填写《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常驻外地人员登记表》,由用人单位统一到市医保中心办理。

长期驻外的参保人员,当年个人账户余额,次年初一次性返还给单位或个人;如患有门诊特定项目、门诊慢性病、门诊精神病的参保病人,须办理相关的登记和准入手续,发生门诊的门诊特定项目、门诊慢性病及住院费用,参照本市同级定点医疗机构标准,由用人单位经办人到市医保中心报销。

材料:病历摘要;出院记录或小结(复印件);费用明细单及有关票据原件。

驻外门诊精神病患者每年的门诊定额包干费用,由用人单位到市医保中心按规定办理离领取手续,并及时支付给参保人。

9、医疗保险零星报销(1)、长期驻外人员在异地本人定点的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门诊特定项目(以下简称“门特”)、门诊慢性病(以下简称“门慢”)医疗费;(2)、办理相关手续后转外地就医发生的住院、“门特”医疗费;(3)、外出期间因急症抢救并转住院(或死亡)发生的住院(含抢救)医疗费;(4)、本地因急症抢救并转住院(或死亡)发生的门诊抢救医疗费;(5)、用人单位和职工中断或未足额缴费后的三个月内补足欠款及滞纳金的,欠款期间发生的住院、“门特”、“门慢”相关医疗费;(6)、未及时办理退休医保确认、生存验证等手续造成医疗保险待遇中止,期间所发生的住院、“门特”、“门慢”相关医疗费;(7)、住院期间确诊病种为“门特”范围的,个人负担的住院起付标准,或门诊检查确诊病种为“门特”范围的,个人负担的门诊检查确诊费;(8)、经相关职能部门鉴定或核实,不属于工伤保险或生育保险范围的,属于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

(9)、其它符合医保基金支付管理规定的零星报销费用。

零星报销需提供的材料需提供医疗费用的医保票据(异地提供医疗费用票据)原件,并按申报费用性质分别提供以下材料(请自留复印件):●住院:出院小结、医疗费明细清单。

●门特、门慢:门诊病历、双处方底联、检查化验单。

江苏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省内联网结算经办服务规程

江苏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省内联网结算经办服务规程

江苏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省内联网结算经办服务规程12月27日讯,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4〕93号)精神,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工作,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对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经办服务程序作如下规范。

一、范围对象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可申请办理异地就医联网结算。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二)异地长期居住或长驻异地工作、学习连续时间在6个月以上人员;(三)因病经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诊断需转异地医疗机构诊治的人员。

上述(一)和(二)情形者,简称“长期驻外人员”。

二、登记备案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登记备案手续办理由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负责。

(一)符合长期驻外条件的参保人员,应持本人的省统一标准的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会保障卡”),并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表》(见附件1),至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手续;(二)因病情需转外就医的参保人员,持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和由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意见的《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备案表》(见附件2),至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手续;(三)参保地经办机构审核后,将确认的异地就医人员相关信息及时上传至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

三、信息变更(一)异地就医人员的待遇享受状态如发生暂停、恢复、终止等变更,参保地经办机构应及时上传至省平台。

(二)长期驻外人员如发生异地居住地等信息变更,或转外就医人员在异地治疗期间需再次转院治疗的,均需将相关信息提交至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三)就医地经办机构应每日从省平台下载异地就医备案人员、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等信息,确保参保人员即时就医。

参保人员无需到就医地经办机构办理人员信息加载。

四、就医及服务规范(一)长期驻外人员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手续后,可在备案居住地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自行就诊。

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长期驻外地办理流程

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长期驻外地办理流程

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长期驻外地办理流程及注意点
一、申请医疗保险长期驻外地的办理流程:
1、员工填写《长期驻外地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选定三家外地医疗机构,并到外地市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盖章;
2、《长期驻外地人员登记表》交给单位,单位盖章;
3、单位将《长期驻外地人员登记表》统一交到市社保局盖章备案。

从办理备案次日起,可以在备案的外地医院就医。

二、《长期驻外地人员登记表》填写注意点
1、此表一式三份,每人需要打印三份;
2、居住地详细地址,填写外地居住地址,要求详细;
3、选择医疗机构名称,填写三家外地医疗机构的全称,壹、贰、叁级各一家。

4、填写完整后,需要到外地市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盖章。

三、其他注意点
1、医疗费用相关材料交到单位,单位统一交到市社保局报销。

2、如果需要更改长期驻外地的城市或者医院,需要重新申请。

3、办理长期驻外地后,如果需要终止长期驻外手续,需要及时向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去市社保局办理。

4、办理长期驻外地手续后,在南京本地正常享受医疗保险政策。

(最新版)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备案表

(最新版)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备案表

(最新版)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
…………………………………………………………………(可撕)
温馨提示(回执)
先生、女士(社保卡号:)
您的转外就医申请已收悉,鉴于您的病情和医院专家意见,备案后您可去
省市就诊。

现就相关情况告知如下:
1、转外就医备案有效期为1年,周期结束后如果您因病情需延期或变更信息的,可凭异地医院诊断证明、出院小结等医疗文件就近到南京市异地就医各级经办柜台办理延期或变更;
2、转外就医备案有效期内,您可持卡在就医地所有联网资质医院直接刷卡结算,未能直接刷卡结算并在异地医保定点医院垫付的医疗费用,可按规定回宁申请零星报销。

祝您早日康复,生活愉快!。

省直管单位医疗保险异地安置长期驻外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结算申请表

省直管单位医疗保险异地安置长期驻外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结算申请表

省直管单位医疗保险异地安置、长期驻外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结算申请表
口异地安置人员门急诊口异地安置人员住院口长期驻外
人员门急诊口长期驻外人员住院口异地急诊(出差或准假外出等)口转诊转院□非定点医疗机构急诊、住院单位名称(章):申报编号:
2、①异地急诊是指在非登记备案地发生的急诊。

②非定点医疗机构急诊、住院是指在
登记备案地非本人选定的定点医院发生的急诊、住院。

③转诊转院是指因病情需要,从本人
登记备案定点医院转向省外医院。

3、申请上报有关材料:门诊费用有效费用凭证、门诊病历、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单
独划价处方);住院病人附有效费用单据、病历首页、医嘱单复印件、出院病情诊断书、费
用清单、主要检查检验报告单(手术者须提供手术纪录等材料)。

4、申报编号由省社保局医疗保险统筹处填写。

2017年江苏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省内联网结算经办

2017年江苏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省内联网结算经办

2017年江苏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省内联网结算经办服务规程江苏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省内联网结算经办服务规程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4〕93号)精神,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工作,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对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经办服务程序作如下规范。

一、范围对象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可申请办理异地就医联网结算。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二)异地长期居住或长驻异地工作、学习连续时间在6个月以上人员;(三)因病经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诊断需转异地医疗机构诊治的人员。

上述(一)和(二)情形者,简称“长期驻外人员”。

二、登记备案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登记备案手续办理由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负责。

(一)符合长期驻外条件的参保人员,应持本人的省统一标准的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会保障卡”),并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表》(见附件1),至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手续;(二)因病情需转外就医的参保人员,持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和由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意见的《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备案表》(见附件2),至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手续;(三)参保地经办机构审核后,将确认的异地就医人员相关信息及时上传至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

三、信息变更(一)异地就医人员的待遇享受状态如发生暂停、恢复、终止等变更,参保地经办机构应及时上传至省平台。

(二)长期驻外人员如发生异地居住地等信息变更,或转外就医人员在异地治疗期间需再次转院治疗的,均需将相关信息提交至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三)就医地经办机构应每日从省平台下载异地就医备案人员、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等信息,确保参保人员即时就医。

参保人员无需到就医地经办机构办理人员信息加载。

四、就医及服务规范(一)长期驻外人员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手续后,可在备案居住地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自行就诊。

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表

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表

xx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表xx市基本医疗参保人员异地就医须知根据医疗保险相关文件规定,现对长驻xx市外工作、居住的参保人员在异地选择医院就医进行规范管理,要求该类参保人员办理如下手续:一、填写一式二份《xx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表》。

xx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办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各留一份。

本表可从下载。

二、原则上要求在居住地(县、市)范围内选择不超过两所的各种级别医保协议医院,若当地没有建立医疗保险的,必须选择县级(二级)以上公立医院。

三、参保人员选定的医院由该医院、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及驻外所属单位、派出所(社区、街道、居委)盖章确认,经我处审批同意后,参保人员因病异地住院时,必须到所选择的协议医院就医。

四、办理变更、注销异地就医协议医院手续:异地就医申请从审批日起,一般情况下一年内不得变更所选定医院。

因变更工作或居住地点的,可到我处领取或网上下载表格重新办理申请手续。

五、异地就医相关手续:(一)长驻市外参保人员发生异地住院时,必须到所选择协议医院住院,并在入院三天内报备我处。

(二)报销办法:长驻市外参保人员异地住院时,住院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三个月内到我处办理报销手续(大额费用需核查22个工作日)。

经核算后,报销金额划入参保人员提供的农业银行帐户内(门诊费用一律从个人帐户列支)。

(三)异地就医参保人员报销资料(资料不全者,不予审核报销)。

1、《xx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表》(须治疗医院核实身份并盖骑缝章)2、发票原件(财务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3、出院诊断证明、出院小结4、住院费用汇总清单(若所住医院无电脑打印汇总清单时,必须提供各项目注明收费金额的医嘱复印件)5、参保职工医保IC卡、身份证原件及农业银行帐户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出具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四)报销时间:每月5-7日(节假日顺延)(五)咨询电话:申请人签名:年月日。

全科社工培训班复习题

全科社工培训班复习题

秦淮区全科社工培训班复习题一、单选题1、“三线”“老军工”当年度发生的大病、重病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不含各类药店购药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本人自付部分,按10%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 D )元。

A.3000B.4000C.5000D.60002、“三无”人员老年生活困补助每月(C )日发放至“三无”人员开办的银行卡中。

A.10B.15C.20D.253、持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属于重度残疾的是下列那类残疾( B )。

A.听力一级 B.视力二级 C.言语三级 D.精神四级 E.智力三级4、贫困精神病人免费服药,每月领取药物的经费标准是多少元?( D )A.50元 B.60元 C.80元 D.100元5、享受门诊统筹待遇的退休(职)人员,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补助限额为( B )。

A.2000元B.3000元C.4000元 D.5000元6、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比例,用人单位按照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缴纳,在职职工按照本人月平均工资的()缴纳。

( B )A.8%、2%B.9%、2%C.9%、3%D.8%、3%7、创业小贷采取还本付息后贴息的方式。

贴息资金每年在市就业再就业资金预算中安排,专项用于创业小贷贴息。

同一借款人享受创业小贷贴息政策不超过( B )次。

A.1次 B.2次 C.3次 D.4次8、申请南京青年大学生创业成功奖励的创业实体必须是( C )年1月1日后成立,工商登记地和实际经营地均在我市原十区范围内。

A.2010B.2011C.2012D.20139、独生子女私托管理费票据的标准是每人每月( B )。

A. 27元B. 45元C. 36元D. 60元E.100元10、私托管理费票据的管理由以下哪个部门统一进行?( C )A.市财政局B.市民政局C.市妇联D.市计划生育委员会E.市物价局11、南京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从( C )开始?A.2006年1月1日B.2008年1月1日C.2009年1月1日D.2010年1月1日12、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中的单亲家庭所监护的未成年子女是指未满( C )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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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长期驻外地人员登记表
(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申请表)
备注:
1、长期驻外地人员指在外地定居的退休(职)人员、驻外地工作或学习6个月(含6个月)以上的参
保人员。

2、人员类别指在职、退休、退职、建国前老工人。

3、参保人员可在居住地选择三家医疗机构作为本人的定点医疗机构,所选择的医疗机构必须是居住
地医疗保险定点的医疗机构,医疗机构的等级要通过当地医疗保险经办部门核实并加盖印章。

4、本登记表一式三份,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参保单位、长驻外地人员各一份。

5、长驻外地手续办完以后,发生的符合医保报销规定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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