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说明
尊敬的各级领导:
我于5月12日前往青白江拜访客户陈总:电话:157,洽谈商机,晚上陪客户喝酒,产生了2天的住宿费用,因去的时候走的成青快速路,无过路费发票。
请给予报销。谢谢!
说明人:
201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