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养课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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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养问题研究
十八大报告提出,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2012年中央1号文件首次提出要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013年中央1号文件进一步提出着力加强农民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这是中央统筹城乡,推进“四化”同步发展,从根本上解决“谁来种地、如何种好地”问题的重大战略决策。

作为地处全国最发达地区之一的上海浦东,农业虽然所占国民生产总值比重不是很大,但无论是从地理区位优势,还是从科技资金实力来看,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浦东均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浦东农业的走向,对全国发展现代农业具有“标本”意义。

浦东新区作为全国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工作100个试点县之一,根据农业部试点工作相关要求和启动会议精神,试点工作紧紧围绕教育培训模式创新、认定管理办法制定和扶持政策配套三个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和实践,并初显成效。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凝聚共识营造培育环境,需要创新机制加快培育进程,特别是需要政策跟进和制度安排创造培育条件。

如何又好又快地深入推进该项工作,还面临着诸多的困难和问题,需要不断地加以研究和解决。

一、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养背景分析
当前浦东正处于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懂得市场经营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

(一)新型职业农民的内涵特征
新型职业农民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从其地位和作用看,新型职业农民有机地将新型农民和职业农民结合起来,适应我国农村劳动力结构变化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形势,体现了农民从身份向职业转
变、从兼业向专业转变、从传统生产方式向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方式转变的新要求。

从组织形态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

从个体形态上看,以农业为职业,具有较高的素质和一定的专业技能,懂得市场经营管理,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经营的从业者,是发展现代农业的主体。

新型职业农民主要包括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三种类型:
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是指以农业为职业、占有一定的资源、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有一定的资金投入能力、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的农业劳动力,主要是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等。

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是指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业企业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中较为稳定地从事农业劳动作业,并以此为主要收入来源,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农业劳动力,主要是农业工人、农业雇员等。

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是指在社会化服务组织中或个体直接从事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并以此为主要收入来源,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主要是农村信息员、农村经纪人、农机服务人员、统防统治植保员、村级动物防疫员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

“生产经营型”新型职业农民是全能型、典型的职业农民,是现代农业发展的主力军,“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新型职业农民,是现代农业发展不可或缺的依靠对象,是现代农业专业化分工必然要求,是现代农业服务体系的基础力量。

(二)充分认识浦东加快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重要意义
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是深化浦东农村改革、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重大举措,也是发展现代农业、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关键环节。

1、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保障上海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
需要
浦东新区面积1210.41平方公里,占全市1/5左右,经济总量占全市1/4以上。

全区现有农业耕地面积47.97万亩,其中基本农田43.86万亩,是上海市农业第二大区。

到2015年,粮食总产量最低要达到1.2亿公斤以上。

浦东新区还是上海市菜蓝子工程的主产地,蔬菜面积12万亩左右。

浦东粮食蔬菜等主要农产品产量占全市1/5,畜禽产品产量占全市1/4,水产品总产量占全市1/8。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城镇人口的增长,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农产品工业用途拓展,农产品需求呈刚性增长。

为了确保上述农产品在全市所占的份额,确保有效供给,浦东新区坚持市场引导、组织强农、科技兴农、服务保农的发展战略,大力发展生态高效农业,大力推进种源农业、现代设施农业、服务农业、品牌农业、生态农业、旅游农业等现代农业业态的发展。

而发展的主力军,必然是有较高素质的新型职业农民。

2、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推进浦东现代都市农业向“三高”转型升级的需要
2010年8月,浦东新区被国家农业部批准为第一批现代农业示范区、国家农业物联网试验基地、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基地和国家有机蔬菜质量价格认证标准体系建设基地,经过几年的建设,已经初具高效农业的示范特色,在上海自贸区加快推进的背景下,浦东的现代都市农业发展必然要走和自贸区对接之路。

打造总部农业,使浦东成为现代农业总部及其研发中心、营运中心、结算中心的集聚;打造科技农业,通过国内外现代农业科技成果的孵化和产业化,促进浦东现代农业向高科技、高端、高附加值方向转型升级,培育发展和引进集聚以生物技术应用为支撑的健康农业,以零排放低碳技术应用为支撑的绿色农业,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支撑的智慧农业;发挥浦东农业国际国内的平台功能和示范功能,通过对接自贸区的开放政策,发展订单农业,成为上海乃至全国农业的交易平台、服务平台、
展示平台和创新平台,带动涉农信息流、商品流、物流、资金流和服务流的联动,整合成跨境供应链的大平台;依托空港和深水港的联动,对接迪士尼和临港地区的开发,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浦东要催生一批服务农业的新兴业态,在有条件的区域启动农业综合体的规划建设。

推进自贸区建设背景下浦东现代都市农业的转型升级,仅靠少数领导和专家是不行的,必须要造就一支与之相适应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3、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构建浦东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需要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世纪以来,浦东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转移就业,农业劳动力数量不断减少、素质结构性下降的问题日益突出。

务农人员55岁以上的占56%,女性占65%,初中以下占75%,老龄化、女性化、文化程度低现象相当突出;收入为城镇居民的43.08%,生产积极性低落;新生代农村劳动力也不愿意务农,务农人员的数量不断萎缩。

“关键农时缺人手,现代农业缺人才,新农村建设缺人力”的问题非常突出。

今后“谁来种地”成为一个重大而紧迫的课题。

确保农业发展“后继有人”,关键是要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今后较长时期,浦东农业依然将是传统小农户、兼业农户与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以及农业企业并存的局面,但代表现代农业发展方向的是新型经营主体、职业农民。

新型职业农民是家庭经营的基石、合作组织的骨干、社会化服务组织的中坚力量,也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组成。

只有把新型职业农民培养作为关系长远、关系根本的大事来抓,通过技术培训、政策扶持等措施,留住一批拥有较高素质的青壮年农民从事农业,吸引新生代农民创业,发展现代农业,才能发展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三)浦东新区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养的基本情况
浦东农民教育培养工作经过30年的不懈努力,初步建立了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和教育培养模式,为新形势下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养打下了良好的
基础,积累了可贵的经验。

一是建立了“二级三层”体系框架。

即区农广校牵头,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机技术推广站、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水产技术推广站5家事业单位支撑,农业服务中心24个镇站紧密配合。

二是教师队伍和管理团队初具规模。

区农广校建立了以农业事业单位的技术骨干为主的师资库,拥有教师73人。

区、镇二级农民培训教学管理人员有31人(含兼职),保障基本工作的运转。

三是配套设施逐年加强。

建设了蔬菜、农机、水产3个专业实训基地,建设田间教室累计44个。

四是教学管理渐成系统。

从培育形式到课件建设,教材建设都提升到一个新的层次。

但是教育培养工作还存在不少的困难和问题,距离新形势下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养的需要还有较大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1、政府层面重视力度有待加强
农业部要求试点区县政府层面成立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亲自抓。

浦东新区目前尚未成立区政府层面领导小组和推进小组,仅在区农委层面成立了相关机构,领导力量有待加强。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尚未列入地方各级政府考核指标,有关部门、镇政府在组织保障、人员保障、资金保障方面没有给予全力支持,多数镇停留在招募学员、提供培训场所等环节,独立办班能力十分有限。

村级没有相应机构。

2、现有政策难落实,后续政策不到位
浦东农业发展类型是科技农业、休闲农业、精品农业、特色农业。

建立农业规模化生产经营资格准入制度是大势所趋,浦东也已经初步具备了建立资格准入的条件。

区农委在(2013)185号文件中明确了新型职业农民配套扶持政策,把持有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证书作为优先优惠享受农业扶持政策(包括评优推荐、贷款贴息、项目支持、土地流转、产品认证、农机购买、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前置条件。

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缺乏实施细则和政策落实保障措施。

后续政策的制定没有突出新型职业农民培
育的重要性和前置性。

3、符合条件的教育培养基地缺乏
浦东依托行业单位和市级示范合作社建立了蔬菜、农机、水产等实训基地,但是专业化、标准化、现代化程度不够,难以满足新型职业农民就近学习、实训的需要。

在13个镇的村、农民合作社建立了44个田间教室,但依托建立单位管理难,长效管理机制待完善。

4、教育培养制度不健全
初步建立了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三类同步,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培育制度。

在不同类型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中,分类建立了针对性较强的培训计划。

但是规范的培训标准尚未建立,培训目标有待细化,培训课程设置需要进一步优化。

动态管理作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重要环节,规范化、科学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5、师资队伍结构不合理,素质待提高
按照“双师型”教师的要求,只有24位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任教,不足教师总量的四分之一,这是浦东师资队伍建设的短板。

从40名区级教师分析,主要为集中在技术领域的骨干,而从培养职业农民的要求看,生产经营型培训教师显得十分稀缺。

从纵向层次间的比例来看,区镇1.2:1的结构不合理,且区级教师承担的人均教学量明显高于镇级教师,显示对区级教师的依赖。

从镇级教师队伍来看,年轻的理论型的教师居多,不符合基层教师队伍以技能操作为主的合理需求。

6、农广校主体职能不突出
区农广校作为职业农民培训的主体,理应担负起管理和教学的双重职责,而事实上由于体制机制因素,学校没有专门的农业科研实训基地和农业科研项目,仅有的几位农业专业教师或科技人员长期脱离生产一线,也只能承担一些专业性不强的课程,所以大多职能局限在管理上。

(四)浦东新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目标和任务
1、目标
教育培训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核心和关键环节,要针对不同类型的职业农民开展相适应的培训。

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主要是提高他们的生产管理水平、经营能力、驾驭市场风险能力,增强农产品安全生产意识、诚信经营法制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掌握现代农产品市场营销和现代企业管理、打破传统的生产经营管理理念和模式。

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主要是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水平,掌握先进实用的专业技术和实际操作技能,牢固树立农产品安全生产意识。

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主要是提高他们为农服务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增强他们为农服务的职业意识。

2、任务
浦东新区现有24个镇,371个行政村,农业从业人员8.8万人。

根据区《关于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到“十二五”末,全区家庭农场200家,市级示范农民合作社50家、区级示范农民合作社100家、区级达标合作社300家、品牌合作联合社25家,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3个、市级龙头企业10个、区级龙头企业30个。

全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60%以上,带动农户数占总农户数的75%以上。

按照《浦东新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所提出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准入条件测算,至2020年,浦东需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1700人,其中生产经营型2000人,专业技能型7000人,社会服务型2700人。

二、创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模式
(一)创新教育培训计划和课程设置
根据不同类型新型职业农民从业特点及能力素质要求,科学制定教育培养计划并组织实施。

坚持生产经营型分产业、专业技能型按工种、社会服务型按岗位开展农业系统培训或实施农科职业教育,不能代之以一般的
普及性培训或简单的“一事一训”。

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是一种开放式的成人教育模式,新型职业农民更是一个特殊的学习群体,年龄偏大、工作繁忙以及农业生产的特殊性和季节性对他们的学习带来许多困扰,使他们的学习时间不能得到自由安排。

因此,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教学计划的制定安排上应充分考虑到农事活动忙闲季以及农民的生活习惯。

不同专业有不同的生产实际情况,要在充分调研和熟悉农业生产的基础上,分别制定完善的教学培训计划,将远程教学、现场指导、集中授课、实践实习、互动交流等多种方式有机衔接。

按照农业生产周期规律和农业关键技术环节开展分段式培训,紧密结合农时季节组织农民按需培训,农闲时可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农忙时为不耽误正常农时,可采取“送教下乡”的上门服务,把培训活动办在田间场头。

培训课程的设置要紧紧围绕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根据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和农业生产规律及新型职业农民的成长特点、职业需求、产业远景,从提升他们的农业发展理念、专业技能水平、经营管理能力、社会责任感出发,分类型设置课程模块,并配套相应教学内容,选聘培训指导教师。

具体地将课程设置为公共课和专业课,公共课以农业形势政策、经营管理为主,围绕浦东现代农业发展规划、“三农”相关政策法规、专业化的生产经营管理、农产品品牌建设和市场营销、职业综合素质教育等。

专业课以产业的产前、产中、产后生产管理技术为主,突出解决科技成果应用和生产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在教材开发上,按照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要求,聘请行业专家编制符合本地生产实际的教材,打破学科型教材编写方式,突出生产过程和案例分析,力求教材简洁、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生动活泼。

(二)创新教学方法
要尊重农民意愿、顺应务农农民的学习规律,采取“就地就近”和“农学结合”等灵活的方式开展教育培训。

因地制宜,积极探索适合成人学习
特点和农业生产规律的培训模式,采取理论学习与实践活动相结合,集中学习与分散指导相结合,经验交流与现场观摩相结合,座谈讨论与岗位竞赛相结合,传统讲解、现场讲授与多媒体教学、土专家传授相结合等多种形式。

在教学方法上,采取四种灵活方法,开展互动式、参与式、启发式教学,一是丰富面授方法,包括有奖问答、小组讨论、论坛交流、案例教学和游戏教学等。

二是拓宽学员视野,参观考察课组织学员参观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现代农业示范基地等,让成功者介绍经验,学员现场观摩、交流提问,提升创业信心。

三是师生结对,建立结对指导服务长效机制。

挑选农技专家、骨干教师以一定比例与学员结对,专家教师上门入户指导,随时解决学员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

四是现场教学,把培训办在学员的生产基地,总结其成功经验,诊断其生产经营存在的问题。

(三)规范教学管理
1、建立五支队伍
一是建立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小组,负责培训工作的策划、组织、实施、管理和协调。

二是建立技术专家小组,各相关专业选拔若干技术专家,负责本专业培训计划、内容的制定和教师的选聘工作。

三是建立师资队伍,各专业选聘若干名技术骨干人才担任理论授课和实践指导。

四是建立班主任队伍,每班确定1名专职班主任,负责本班级的日常事务管理。

五是建立班组长队伍,每班确定1名班长和若干名组长,班长配合班主任完成日常管理工作,组长负责培训期间学员组织、沟通和学员需求信息反馈。

通过班组长带动学员增强参与意识,加强自我管理。

2、出台六项制度
一是例会制度,工作小组和专家小组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商讨培训工作相关事宜和研究解决培训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二是月报和季报制度,每月月底统计培训进度,拟写培训简报,每季度进行详细总结,把培训情况及时通报到部、市、区相关农业部门和各参与实施单位。

三是
计划执行制度,为确保培训结合农时,方便学员及早安排时间参加培训,规定专家小组精心策划的教学计划原则上不得改变,除非生产上遇突发事件可增加课次。

四是考勤制度,建立严格的考勤和请假制度,规定学员每次上课要签到,出勤少于三分之二取消考试资格,有事必须提前向班主任请假,以规范班级管理。

五是队伍管理制度,按五支队伍的职责分工,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职责、任务和工作要求,做到管理网络完善,职责分工明确,相互协调到位,工作运行高效。

六是档案管理制度,按班级建立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

(四)创新培育手段
1、丰富培训考核评价方式
一是平时考核,以学员的课堂表现、出勤率以及参与班级管理的积极性等方面作为主要依据;二是理论知识考核,由每位授课教师命题、专家组审题,建立题型多样、题目丰富的题库,随机抽题组成理论试卷,严格测试学员的理论知识掌握情况;三是技能操作考核,由教师和专家组共同建立操作考试题库,明确操作要求和考评细则,公平测试学员的技能水平。

对于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可增加撰写五年发展规划、创业计划等形式对学员进行全面考核。

通过三个环节的考核,基本能反映出学员掌握理论知识和技能的程度,从而判断学员是否具备新型职业农民能力素质。

2、建立跟踪服务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导师制度,在系统性培训结束后,3年内,为学员配备导师(农技专家),签订协议、提供无缝服务,促进知识技能转化为生产力,推广现代农业科技,随时解决职业农民实际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帮助农民不断提高技能。

二是建立新型职业农民成长档案,以各镇农业部门为依托,每年对新型职业农民开展技术应用、规模变化、生态保护、模式创新等方面的考核评价,将详细情况记入档案,为实施奖励和晋升高一等级新型职业农民提供依据。

三是建立网络服务平台,利用现代化、信息化手
段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在线教育、移动互联服务、在线信息技术咨询,实施全程跟踪管理和服务。

三、浦东新区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养体系建设
切实加强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教育培训专业化、标准化水平,以部、市农业主管部门认定的现代农业培训基地为主体,满足新型职业农民多层次、多形式、广覆盖、经常性、制度化的教育培训需求。

(一)明确教育培养对象及层次
1、明确教育培训对象
浦东农业从业人员目前数量、类型较多,有长期从事农业生产的当地劳动力,也有数量不少的外来务农人员;有小规模家庭种养户,也有具有一定规模的家庭农场、专业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及农业企业;大多数的农业从业人员年龄偏高、文化程度偏低,也有年纪较轻、文化程度较高的“农二代”和农业后继者;有兼业,也有专业农民。

随着浦东农业结构、产业布局的战略调整,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专业化、生态型的种养模式是必然趋势,不规范种养治理的推进,将进一步改变农业从业人员的结构。

因此,对本区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对象进行分析,明确哪些是兼业农民、哪些是专业农民、哪些是职业农民、哪些是农业后继者,对于我们今后开展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明确方向和目标十分重要。

2、开展分类分层培育
根据农业部精神,浦东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养的对象应为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

条件的界定以《浦东新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认定及管理办法》为准。

以镇为单位细化教育培养任务,将目标细化到每一年,做到逐年实施、科学管理。

针对每一类型的新型职业农民,研究“三级贯通”培育模式,即设立新型职业农民初、中、高级培训制度,培训合格者发放相应等级证书,享受相应等级扶持政策,推动新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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