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简介
山西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
山西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国家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第二条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第三条我校国家奖、助学金的名额由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确定。
第四条依照国家和山西省有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政策文件规定,并结合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实际情况,为管好、用好该项资金,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评审原则第五条学校奖助学金评审领导组全面负责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的整体工作,由学生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各学院负责本学院国家奖、助学金初评工作。
第六条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章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和申请条件第七条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第八条申请条件(一)基本条件本年度三好学生且为一等专业奖学金获得者。
(二)学习成绩要求1、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以专业为单位排名)均位于前10%,学习成绩均分85分以上者;2、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以专业为单位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且学习成绩均分80分以上者,必须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三)表现特别突出的具体要求表现特别突出是指学生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特别优秀。
山西省本专科生资助项目简介
2021/06山西省本专科生资助项目简介1.国家奖学金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6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4.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
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减30个基点执行。
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山西省实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中央高校和其他部分省(市)实施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高校学生资助部门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同一学年内,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只能选择申请办理一种类型国家助学贷款。
5.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
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6.基层就业学费补偿普通高校2017年及以后年度毕业的应届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山西省内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岗位)就业,连续不间断服务满3年予以学费补偿。
山西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2000年高等学校学生收费标准的通知-晋教计财[2000]30号
山西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2000年高等学校学生收费标准的通知正文:---------------------------------------------------------------------------------------------------------------------------------------------------- 山西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2000年高等学校学生收费标准的通知(晋教计财[2000]30号2000年7月5日)各行署、市教委、物价局、财政局,各高等学校:为了加强高校收费管理,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促进我省高等教育健康发展,保障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高等教育收费管理办法》和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特急部委号[2000]教电188号《关于2000年高等学校招生收费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全省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和高校年生均日常运行费用,经省政府同意,现将2000年我省高等学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在山西省境内的高等学校从2000年开始招收的学生学费按下列标准收取:1、普通高等学校每生每年文科类2600元,理科类2800元,农林、师范2600元,中医类3000元,西医类3200元,艺术一类(管理、理论、工程技术、艺术教育等专业)5000元、二类(美术、音乐、广告设计、表演、导演等专业)6000元,外语类4000元,公安类4000元(不得另收打靶费、汽车、摩托车训练费和服装费等),体育类3000元,高职类4000元。
农林、师范、高职中的外语,艺术、体育专业收费标准按外语、艺术、体育类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
2、以上各类学校中除体育、艺术、外语、农林、师范、公安等类专业外,其他专业中的热门专业所招收的学生学费可以上浮,但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30%,每个学校上浮专业不得超过招生专业个数的30%。
上浮学费的具体专业由学校确定报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备案后执行。
2023年山西免费医学定向生政策
在深入探讨2023年山西免费医学定向生政策之前,让我们先了解一下什么是定向生政策。
定向生政策是指政府为了解决特定领域或特定地区的人才短缺问题,制定的一种人才培养政策。
通过向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免费教育或奖学金资助,引导他们在毕业后在政府指定的行业或地区就业服务一定年限,以解决人才流失和分布不均衡问题。
2023年山西免费医学定向生政策,正是山西省政府为了解决医疗卫生领域医生短缺和医疗资源不均衡的问题而出台的一项政策。
根据这项政策,符合条件的学生将获得免费医学教育,并在毕业后服务于山西省医疗卫生系统一定年限。
这项政策对于解决山西省医生短缺和医疗资源不均衡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免费医学教育将吸引更多的学生投身医学领域,增加医学人才的培养数量。
定向生政策可以保障毕业生在服务期内的稳定就业,避免医疗资源流失到其他地区。
这也有助于改善山西省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让更多人享受到优质的医疗资源。
然而,我们也要看到定向生政策可能存在的问题和挑战。
政府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定向生能够按照政策规定在医疗卫生系统服务一定年限,防止人才流失。
政府需要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持力度,让定向生能够在更需要他们的地方发挥作用。
另外,政府还需要改革医疗卫生人才的激励机制,让定向生在服务期满后能够选择留在山西省继续发展。
2023年山西免费医学定向生政策是一项有益的举措,对于解决山西省医生短缺和医疗资源不均衡问题有着积极的意义。
政府需要借助这项政策,加大医疗卫生系统的改革力度,优化人才培养和分配机制,推动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只有在健康人才充足、医疗资源充裕的情况下,才能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
希望山西省政府能够在政策实施中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政策措施,让这项政策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
政府需要加大对医学院校和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提高教学设施和医疗设备的水平,为定向生的学习和工作提供良好的条件。
只有有了良好的学习和工作环境,定向生才能够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为山西省的医疗卫生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山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
山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为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制定的《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013〕220号)精神的有关规定,学校研究制定了《山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
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为做好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享受国家助学金的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4、勤奋学习,努力掌握专业知识,各门课程学习成绩合格。
二、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对象:凡被我校录取,档案转到我校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均可享受。
三、享受国家助学金标准1、博士研究生具备享受助学金条件的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3000元。
2、硕士研究生具备享受助学金条件的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四、国家助学金的申请程序1、新生入学后,需按时向所在院(所)提交下列材料:本人人事档案。
2、以院(所)为单位填写《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汇总表》(一式3份),经院(所)学工组审核、负责人签字后报研究生院复核档案材料。
3、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的10月20日,过期不再受理。
如因个人原因无法提交相关材料或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国家助学金资格。
五、国家助学金的管理1、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由于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暂停对其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待其恢复学籍后再行发放。
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延期毕业生不再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因退学、取消学籍、开除学籍等原因离校者,停发国家助学金。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享受的对象与标准由研究生院核定,计财处发放。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24年山西公费师范生平行志愿投档模式
24年山西公费师范生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山西省教育厅近日发布消息称,今年将实施24年山西公费师范生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这一举措旨在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师教育质量,培养更多高素质教师。
公费师范生政策自1997年实施以来,一直是我国教育改革的一项重要政策举措。
今天本文将从历史沿革、政策的作用和对教育的影响等方面进行详细解析,以便读者对此政策有更深入的了解。
山西公费师范生政策沿革自1949年建国初期开始,中国在教育领域实施了一系列的公费生政策,旨在培养更多的人才为国家建设服务。
其中,公费师范生政策便是其中一项重要的政策。
公费师范生政策是指国家为符合条件的优秀考生提供全额或部分生活补助和学费资助,以鼓励更多优秀学子选择报考师范专业,成为高素质的教师。
而山西省作为我国重要的教育基地,对公费师范生政策的实施一直非常重视。
此次24年山西公费师范生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实施,可以说是山西省对教育事业的又一次重大改革。
公费师范生政策的作用公费师范生政策实施以来,对教育事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首先,公费师范生政策的出台鼓励了更多学生选择师范专业,增加了师范专业的招生数量,为基础教育培养更多的专业人才,提高了教育部门整体的办学质量。
其次,公费师范生政策有助于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公费师范生由国家全额资助,这样能够吸引更多的优秀学生选择师范专业,从而提高了教师队伍整体的素质。
再次,公费师范生政策有利于改善农村地区教师队伍短缺的问题。
由于农村地区的教育资源相对偏少,导致了教师队伍相对短缺的问题。
公费师范生政策能够吸引更多的学生选择师范专业,培养更多的优秀教师,满足了农村地区教师队伍的需求,改善了农村地区的教育环境。
公费师范生政策对教育的影响公费师范生政策的实施对教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首先,公费师范生政策推动了教师教育的改革。
由于公费师范生是由国家全额资助,这些师范生往往是优秀的学生,他们的学习和成长受到了国家的全方位支持。
这一举措不仅为教师队伍培养了更多的高素质人才,也为教师教育的改革提供了新的动力。
山西省高校学生资助管理系统
山西省高校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说明各高校管理人员通过专用网址(/admin或者http://202.97.146.131/admin)进入资助系统,使用本校用户名和密码(用户名和密码通过全国高校学生资助信息平台下发)登陆系统。
学生通过山西省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门户网站( 或者http://202.97.146.131)“学生注册入口”进行注册,通过“学生登录入口”进入系统。
网上工作流程为学生申请,院(系)审核,学校审核,汇总上报省助贷中心。
数据汇总上报后,同时打印报表上报省教育厅财务部门。
(注意:各高校进入系统后请先修改密码。
各级相应负责人添加院系、班级、专业信息后学生方可在线申请。
)具体操作说明如下:一、登陆网址http://202.97.146.131/admin出现以下界面二、白框中分别输入各院用户名和密码,三、修改密码:点击修改密码按钮,弹出密码修改对话框(如下图所示)输入原密码和新密码后点击按钮完成密码修改,否则点。
密码修改对话框四、导航菜单:在系统页面左侧可以看到如图所示的导航菜单,该导航菜单包含三个管理项可分别对学生申报贫困生和助学金、奖学金及院系信息进行管理(1)学生管理:点击项目条后,将项目条展开如图1.13所示的学生管航界面,1.13学生管理导航界面,右侧呈现如图1.14所示的学生管理界面,包含查询条件,学生管理列表两部分,在学生列表部分可看到学生的学号、班级、姓名、性别、专业、系别、学院、学校这些基本信息和相应的审核状态学生管理界面查询:在查询条件部分可以分别从学校、学院、系别、专业、班级范围查询,也可以从审核状态查询,选择好后点击按钮,在学生管理列表中可以看到查询结果若通过班级、姓名、学号,申请学年等信息单独查询,方法:在对应的空白框内输入单独信息后点击查询按钮可查询;图1.17按“等待院级审核”查询结果重置:如果想重置查询条件可以点击按钮,点击后将把之前设置过的查询条件全部清空变为空白,进而进行后续的查询条件选择。
山西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
山西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国家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第二条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第三条我校国家奖、助学金的名额由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确定。
第四条依照国家和山西省有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政策文件规定,并结合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实际情况,为管好、用好该项资金,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评审原则第五条学校奖助学金评审领导组全面负责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的整体工作,由学生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各学院负责本学院国家奖、助学金初评工作。
第六条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章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和申请条件第七条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第八条申请条件(一)基本条件本年度三好学生且为一等专业奖学金获得者。
(二)学习成绩要求1、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以专业为单位排名)均位于前10%,学习成绩均分85分以上者;2、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以专业为单位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且学习成绩均分80分以上者,必须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三)表现特别突出的具体要求表现特别突出是指学生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特别优秀。
山西高校专项计划
山西高校专项计划1.引言1.1 概述概述山西高校专项计划是为了促进山西省高校的发展,提升教育质量和水平而制定的一项重要计划。
作为一个重要的教育改革举措,该计划旨在通过投入资金、优化资源配置和加强高校建设,推动山西高校向高水平、特色化、国际化的方向发展。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教育事业取得了巨大的进展。
然而,与发达地区相比,山西省的教育水平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为了弥补这一差距,山西省政府着手制定了这个专项计划,旨在加快高校的发展,提高教育质量,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山西高校专项计划的实施情况也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通过专项资金的投入,山西高校得以改善师资力量,提升教育设施和实验室的建设水平,加强科研能力。
同时,该计划还积极推动高校间的合作与交流,促进知识的传播与分享。
这些举措为山西高校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巨大的动力。
山西高校专项计划的意义和影响不仅体现在教育领域,还影响到了社会和经济的发展。
通过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培养高素质的人才,山西省可以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此外,专项计划的实施还为山西高校提供了更多的机会与优势,有利于提高学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对于未来,山西高校专项计划仍然有许多值得期待的展望。
政府应继续加大对高校的支持力度,提供更多的资金和政策支持。
高校也应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不断创新,提高教育质量。
同时,还应加强与外部企业和科研机构的合作,培养更多具备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人才,为山西省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1.2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可以写成这样:1.2 文章结构本篇文章将按照以下结构进行阐述和分析山西高校专项计划的背景、实施情况以及其意义、影响和展望。
首先,在引言部分将对该专项计划进行概述,介绍其基本情况以及相关背景。
然后,文章将进一步介绍该专项计划的实施情况,包括实施的目标、内容、措施以及取得的成效等方面的内容。
接下来,文章将进行结论部分,从两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山西省财政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西省财政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军区•【公布日期】2023.05.29•【字号】晋财教〔2023〕72号•【施行日期】2023.05.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山西省财政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教〔2023〕72号各市(省直管县)财政局、教育局、人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军分区(武装部),省直各有关单位:为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实施,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
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山西省军区动员局2023年5月29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资助范围和标准第三章资金分担和预算安排第四章资金管理和监督第五章附则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家和我省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生资助资金是指各级财政用于支持落实高等教育(含本专科生和研究生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等国家资助政策的资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免学(杂)费补助资金、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资金、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普通高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普通高中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普通高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高中部)。
运城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
运城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院学字[2016]18号第一条为激励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2号)和山西省财政厅、教育厅《山西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意见》(晋财教〔2007〕14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学生奖助学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晋财教〔2015〕19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助学金的资金来源于中央和地方财政拨款,要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具体资助名额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计划确定。
学生处在学院网站、学生处网站公示本年度国家助学金指标总量以及各系指标分配情况。
第三条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取得我院正式学籍并注册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主要功能在于助困。
第四条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分为两档:一档4000元;二档3000元,学生处根据上级下达给我院的国家助学金名额,结合实际情况,分配各系的国家助学金名额。
一般情况下,一档助学金名额按学院在校生总数3%-5%确定。
第五条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记录。
3、诚实守信,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公益活动,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态度端正,上学年底素质拓展“品德与行为修养”模块积分在70分以上。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上学年经所在系认定并经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5、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满足基本申请条件者,可申请二档国家助学金。
第六条在满足基本申请条件的基础上,上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1/2以内,可申请一档国家助学金。
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品德良好、学习态度端正的学生,如因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达不到一档申请条件,可由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提名,通过班级集体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评议确定。
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简介
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简介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简介【信息来源: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浏览量: 20705|发布时间:2014-09-01】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促进教育公平是国家基本教育政策。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近些年中央有关部门密集出台相关资助政策措施,已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一)本专科生教育阶段: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的混合资助体系1.国家奖学金。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本专科学生5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
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5000元。
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3.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可分设2-3档。
4.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
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模式:一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即通过就读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
高校资助中心关于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有关工作情况总结
高校资助中心关于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有关工作情况总结篇一:2014年度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工作总结2 014年度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工作总结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是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教育公平与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为维护学校乃至社会稳定,增强大学生对党和国家热爱之情,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在学生资助方面做了大量务实的工作,总结如下:一、领导重视、健全组织、完善制度,资助经费落实到位我校领导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对家庭经困难学生进行评议和认定,对贫困生助学进行认真的评选,帮助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得到资助,顺利完成学业,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
1、成立了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副校长王虎平同志任组长,成立了****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监督小组,办公室设在学工部,***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2、各二级学院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学工办主任、学生辅导员(班主任)、相关学生代表为成员组成二级学院认定工作组,具体组织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3、各班成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和国家奖、助学金评议小组,,负责传达学校有关资助工作的精神,并以严肃的态度,严谨的工作方法把握资助工作的政策和精神,对申请资助的学生进行初步的审核,并经班级评议认定工作小组民主评议认定,及时向二级学院认定小组提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整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个人材料。
4、制订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资助办法(试行)》、《****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试行)》、《****学生困难补助管理办法(试行)》、《****新生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对每一项资助工作,都坚持做到:班级民主评议、各二级学院初审认定、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的三级评审认定程序,然后校内公示,并公示举报电话及信箱,主动接受广大师生及社会的监督,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山西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义务教 育阶段 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家庭经济 困难学生
免 费提供教科 书、寄宿 生给 予生活 费补助 ;对普通高等教 育
阶段 家 庭 困 难 学 生设 立 了 国 家助 学 奖 学金 ,实施 了国 家助 学 贷 款 政 策 ;对 中等 职 业 教 育 阶段 家族 经济 困难 学 生设 立 了国 家助 学金 等 , 得 了 良好 成 效 。但 是 , 省 家庭 经 济 困难 学 生 取 我 资 助 政 策 体 系还 不 够 完善 ,尤其 是 普 通 高 校 、 高等 职 业 学校
山省通科校高职学和等业校庭济难生助作麓案 西普:高.等业校中职学家经目学责工实方 . :
口 省 财政厅 教 科文处
为 了切 实做 好 我 省 家庭 经 济 困难 学 生 的资 助 工 作 , 据 根 进 教 育 事 业持 续健 康 发 展 。 基 本 原 则 :建 立 健 全 家庭 经 济 困难 学 生 资 助政 策 体 系 实 行 “ 大 财政 投 入 、 费合 理 分 担 、 策 导 向 明确 、 加 经 政 多元 混 合 资助 、 方责 任 清晰 ” 各 的基 本 原 则 。 ( ) 大财 政投 入 。 大幅 度 增 加 财政 投 入 , 立 以政 府 一 加 建
国务 院 《 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 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和 中等
职 业 学 校 家 庭 经 济 困难 学 生 资 助 政 策 体 系 的 意 见 》 ( 国发
【0 7 l 2 0 】3号 ) 结合 我 省 实 际 , 制 定 本 实施 方 案 。 , 特
一
、
提高对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 系重
( 建立 国家励志奖学金制度 , 二) 用于奖励 资助普通本科 高校 和 高等职 业学校全 日制本专科在 校 生中品 学兼优的 家 庭 经济 困难 学生 , 资助面 占全省 高校在校生的 3 , % 资助标准
山西省高校学生资助管理系统
山西省高校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说明各高校管理人员通过专用网址(/admin或者http://202.97.146.131/admin)进入资助系统,使用本校用户名和密码(用户名和密码通过全国高校学生资助信息平台下发)登陆系统。
学生通过山西省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门户网站( 或者http://202.97.146.131)“学生注册入口”进行注册,通过“学生登录入口”进入系统。
网上工作流程为学生申请,院(系)审核,学校审核,汇总上报省助贷中心。
数据汇总上报后,同时打印报表上报省教育厅财务部门。
(注意:各高校进入系统后请先修改密码。
各级相应负责人添加院系、班级、专业信息后学生方可在线申请。
)具体操作说明如下:一、登陆网址http://202.97.146.131/admin出现以下界面二、白框中分别输入各院用户名和密码,三、修改密码:点击修改密码按钮,弹出密码修改对话框(如下图所示)输入原密码和新密码后点击按钮完成密码修改,否则点。
密码修改对话框四、导航菜单:在系统页面左侧可以看到如图所示的导航菜单,该导航菜单包含三个管理项可分别对学生申报贫困生和助学金、奖学金及院系信息进行管理(1)学生管理:点击项目条后,将项目条展开如图1.13所示的学生管航界面,1.13学生管理导航界面,右侧呈现如图1.14所示的学生管理界面,包含查询条件,学生管理列表两部分,在学生列表部分可看到学生的学号、班级、姓名、性别、专业、系别、学院、学校这些基本信息和相应的审核状态学生管理界面查询:在查询条件部分可以分别从学校、学院、系别、专业、班级范围查询,也可以从审核状态查询,选择好后点击按钮,在学生管理列表中可以看到查询结果若通过班级、姓名、学号,申请学年等信息单独查询,方法:在对应的空白框内输入单独信息后点击查询按钮可查询;图1.17按“等待院级审核”查询结果重置:如果想重置查询条件可以点击按钮,点击后将把之前设置过的查询条件全部清空变为空白,进而进行后续的查询条件选择。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各市(省直管县)财政局、教育局,各省属高中学校:为规范和加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晋财预〔2015〕70号)以及相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2018年4月11日附件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确保资助工作公平合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普通高中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
第三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以下简称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助学金资助面占全省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
第四条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2000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开支,具体标准由各市县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第五条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
所需资金由中央与地方财政按6∶4的比例分担,地方分担经费按学校现行管理体制和经费隶属关系分级负担,其中:中央、省属行业、企业办学由省级财政全部负担;民办学校按属地原则由当地政府负担;59个“两区县”由省级财政和县级财政按5∶5的比例分担。
第六条国家助学金由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共同管理。
省教育厅负责提供资金测算需要的基础数据,并提出资金需求测算方案。
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于每年按要求向各市县提前下达下年度国家助学金预计数,于每年省人代会批准预算后六十日内正式下达国家助学金预算清算数。
市级财政、教育部门在收到国家助学金(含提前下达预计数)后,应当在三十日内按照预算级次将预算合理分配、及时下达。
第七条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山西省生源地助学贷款指南
附件一:山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指南一、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主导,由银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操作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不需要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开发银行)是全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主力银行。
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办理。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开展情况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于2008年开始启动,当年在大同市浑源县、忻州市神池县、阳泉市平定县等地区开展了试点工作,向457名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发放贷款合计256.59万元。
2009年,山西省作为全国六个全面推进生源地贷款的试点省份之一,全面开展了这项业务,当年实现全省覆盖,向我省符合贷款条件的8974名大学生发放贷款合计4647.17万元。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等有关部门要求进一步扩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覆盖范围的精神,目前全国20多个省份开展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省份有:安徽、甘肃、广西、贵州、海南、湖北、湖南、江苏、江西、内蒙、宁夏、青海、山东、山西、陕西、四川、新疆、云南、重庆等19个省份)。
2010年我省将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本省学生的覆盖范围,实现贷款模式转型,要形成以“生源地贷款为主渠道,高校贷款为补充”的我省国家助学贷款运作模式。
新生和在校生可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部门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所在高校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如何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三、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重大意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资助政策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今后大力推进的主要助学贷款形式,是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运行机制、推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重要步骤,是利用财政、金融手段,创新金融服务体系,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的重要探索和实践,对进一步完善我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充分发挥政策整体效应、对确保实现国家资助政策既定目标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山西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山西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9.22•【字号】晋政办发[2004]82号•【施行日期】2004.09.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山西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04]82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各高等院校: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制定的《山西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实施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四年九月二十二日山西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实施办法(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2004年8月)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受到广大经济困难学生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普遍欢迎。
但由于多种原因,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还没有达到预期目标,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需要切实加以改进和完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重要批示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51号)以及《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助学贷款风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的通知》(教财[2004]15号)精神,使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按照调整后的政策全面实施,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财政贴息(一)国家助学贷款实行借款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100%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全部自付利息的办法。
借款学生毕业后自付利息的开始时间为其取得毕业证书之日的下月1日。
忻州市毕业生人才补贴政策文件
忻州市毕业生人才补贴政策文件
忻州市政府近期推出了一项面向毕业生的人才补贴政策,旨在吸引更多
的青年人才到忻州发展。
政策规定,在忻州市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前往忻州市发展就业或创业者,
可获得一次性人才补贴,但最高不超过5000元/人,至少500元/人。
此外,普通学历毕业生在去忻州市发展就业或创业的,也可以申请人才补贴,最高
不超过2000元/人,至少200元/人。
同时,补贴适用于忻州本地高校毕业
的在校学生。
政策的出台,有助于拉动本地就业环境,提升就业岗位多样化水平,为
忻州城乡建设提供人才支持,促进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
此外,政策帮助青
年毕业生解决就业难题,激发他们高就业率,营造积极创业氛围。
忻州市政府此举,旨在扩大青年人才吸引力,鼓励他们到忻州发展就业
和创业,为当地经济发展贡献力量,做出成绩。
同时,也期待他们能够从政
策中受益,以解决未来就业困境,实现青春理想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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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简介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促进教育公平是国家基本教育政策。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十八大以来教育资助政策不断修订完善,已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资助政策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即所有学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全覆盖、所有家庭困难学生全覆盖。
尤其在高等教育方面,做到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三不愁”,即入学前不用愁;入学时不用愁;入学后不用愁,从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高等教育阶段形成了“奖、贷、助、补、免、勤”全方位混合资助政策体系,建立起“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学校实施、学生受益”的资助工作格局,从制度上保证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高等教育的权利。
一、国家奖学金。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8000元。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三、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可分设2-3档。
四、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
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
2020年起新签订合同的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 减30 个基点执行。
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毕业后五年为还本宽限期,从第六年开始按约定偿还本息。
山西省实行的是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五、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
对服义务兵役退役后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补偿代偿金额根据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退役复学学费减免金额按照实际收取学费确定,每生每年均不高于8000元。
六、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教育资助。
内容包括:一是学费资助;二是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士兵学生生活费资助;三是其他奖助学金资助。
学费资助标准,按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直招士官资助。
自2015年起,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八、师范生免费教育。
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
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
享受师范生免费教育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但不能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九、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从2012年起,对中西部地区启动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用于解决学生家庭至录取学校间的路费及入校后短期生活费,省(区、市)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资助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资助1000元。
优先资助建档立卡、孤残、农村低保学生及烈士子女。
十、勤工助学。
学校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并为学生提供校外勤工助学机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
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劳动报酬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十一、校内资助。
学校利用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资助资金以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资金等,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减免学费等。
十二、绿色通道。
全日制普通高校建立“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