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成本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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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成本管理规定
1 目的
通过质量成本管理,促进员工质量意识的提高,推进质量责任的落实。通过质量成本统计分析,评价公司质量水平,持续改进质量,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 范围
用于公司质量成本的统计、分析和管理。
3 定义
3.1 质量成本
将产品质量保持在规定的水平上所需要的费用。这些费用包括:预防成本、鉴定成本、内部损失成本、外部损失成本。
3.2 预防成本
用于保证和稳定产品质量,防止不合格品发生与故障发生的各种费用。
3.3 鉴定成本
用于评定产品是否满足规定要求所支付的费用。
3.4 内部损失成本
产品交付前因不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所损失的费用。
3.5 外部损失成本
产品交付后因不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导致修理等损失。
4 职责
4.1质量保证部负责公司质量成本的归口管理,制定并保持《质量成本管理规定》;负责预防成本、鉴定成本的预算及控制。
4.2 售后服务部负责三包服务实施和管理,负责三包件审批、发放、回收及核销(包括出口产品三包件),负责外部损失成本的预算及控制。
4.3 各分厂负责生产过程中不合格质量损失的计算、统计、分析和上报,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内部损失成本预算及控制。
4.4 采购处负责采购产品不合格质量损失的计算、统计、分析和上报,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内部损失成本预算及控制。
4.5 物资管理处负责仓储产品不合格质量损失的计算、统计、分析和上报,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内部损失成本预算及控制。
4.6 财务处负责质量成本的汇总、统计、核算,按月形成质量成本报表。
4.7 综合管理处负责质量成本计划的下达和考核,协调质量成本管理。
5 质量成本归集
财务处对质量成本的统计包括:预防成本、鉴定成本、内部损失成本、外部损失成本。具体详见附表一《质量成本费用范围归集明细表》。
6 质量损失统计
6.1 财务处根据质量成本构成和部门职能,以及实际过程活动,将各项费用进行分项归集,组织实施并监督管理。
6.2质量成本明细中的职工薪酬、差旅费及办公费用的核算与管理,按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6.3各分厂、采购处、物资管理处负责对本区域范围内的质量损失进行分析,落实责任人。各单位可向上道工序进行索赔,冲减本单位的质量损失。
6.4.外部直接损失包括材料费和服务费,材料损失指换件本身(含相关部件及辅料损失),服务损失指三包服务劳务费(含差旅费等)。
6.5外部质量损失以三包服务费用为主体。质量索赔可冲减损失费。
7、内部质量损失核算
7.1 内部质量损失的核算统计
7.1.1内部质量损失包括:废品损失、返工返修损失、误工损失、质量问题处理费损失四项。结合公司实际,考虑可操作性,确定以下核算方法:
a) 废品损失包括直接材料损失和废品工时损失,直接材料损失以分厂的领料单(注明工废或料废)进行核算,废品工时损失根据工时单价和损失工时进行核算。
b) 工时损失包括零部件生产的人工成本、设备损耗、照明、水电等成本,考虑可操作性,规定平均工时单价为:下料件:10元/小时,焊接件:15 元/小时,机加工:15 元/小时,装配:20元/小时,涂装:20 元/小时。
c) 返工返修损失按以下公式计算:
返工返修损失 = 平均工时单价×返工返修总工时
d) 误工损失按以下公式计算:
误工损失 = 平均工时单价×误工总工时(班内恢复开工时间 - 停工时间)
e)不合格采购件作退货处理的,直接由物资管理处“以旧换新”处置,公司可不再统计材料损失。
f)主机装配、调试过程中不合格件“以旧换新”的,误工损失为拆换零部件工时损失,由分厂统计测算,形成损失汇总表,报质量管理处,由质量管理处组织分厂、物资管理处等部门进行评审,确认后作为工时损失的统计和索赔依据。
g)质量问题处理费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核算。
7.2内部质量损失率核算
7.2.1各部门按月统计不合格信息,按要求核算,形成部门《内部质量损失统计报表》每月5日前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以电子邮件形式传质量管理处审核,再转财务处。
7.2.2原因不清,无《不合格品单》的损失,不予记入质量损失。发生单位有责任对区域内的此类损失组织分析,落实措施,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8、外部质量损失统计
8.1售后服务原则“能修不换”,确需更换的办理审批手续。更换件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件,经质量保证部审核确认。更换的三包件应装箱包装返回服务部。变速箱、变矩器、驱动桥、缸、泵、阀等总成上更换的零件,应单独包装返回,以便于分析责任和索赔。
8..2服务处对返回件进行检查核对、填写《故障件返回汇总表》,对不符合要求的件及时沟通解决。确认后的件,按自制件和采购件分类,于5日内连同信息一起转至物资管理处。服务处分别建立自制件和采购件返回台帐
8.3物资管理处接到服务处转来的故障件和信息,确认符合性、完整性,按供方分别统计,并按采购价分别测算填写材料损失费。
8.4出口产品质量损失(更换件不返回)
8.4.1售后服务部对出口产品的三包件单独建帐,每月将《出口产品三包件调拨发件汇总表》和对应的质量信息传至质量保证部。
8.4.2质量保证部按自制件及采购件进行分类、确认,属采购件的将信息传至物资管理处,属自制件由质量保证部传递责任部门。按采购价统计材料费用和发运费用。
8.5 整机退换及营销环节责任损失
8.5.1 成品管理发运处负责接收退换回的整机,并按《成品车退换审批表》进行核对、确认、建立台账,并将退换车信息2日内传至质量保证部和综合管理处。
8.5.2综合管理处组织服务处、技术发展部、生产制造部、质量保证部等部门,对退换的整机进行评审,对退换车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核算,确定造成退换车的原因和责任,形成处置方案。
8.5.3 属于公司内营销、技术、生产及过程控制责任的退换车质量索赔,由质量保证部按责任单位分别开出罚款单,对属于供方责任的退换车质量索赔,向供方索赔。
8.6本规程中未涉及的质量损失索赔,由服务处以报告的形式报公司领导签批后,由质量保证部组织评审,形成评审意见,按意见执行。
9 其它
9.1质量保证部根据质量损失控制情况和部门职责,做好协调、监督、考核工作。
9.2财务处每月5号前形成质量成本报表传递至质量保证部。
9.3相关的记录
1) 内部质量损失统计报表
2)《故障件返回汇总表》
3)《出口产品三包件调拨发件汇总表》
附表一:
质量成本费用范围归集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