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教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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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题原因

高水平的韩国语人才不但需要过硬的韩国语应用能力,还需要具有快速阅读韩国语资料的能力以及掌握丰富的韩国国情知识。

为此在韩国大学就读的我们更需要有能将语言学习于韩国国情知识学习相结合起来,只有这样才能拥有在更好的进行交流能力。在未来的就业方面,则更加需要对韩国国情的认识和理解,从事韩国相关的工作的人很多,懂得韩国语的人数也是相当可观的,能够理解韩国国情,认识韩国国情的人却不在多数,因此能够掌握原汁原味的韩国国情知识是最强有力的优势。

教育对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生存发展具有重要的决定作用,韩国人崇尚文化,历来十分重视教育。十九世纪80年代,韩国首次引进了现代的学校体系,到了1945年,大韩民国成立以后,韩国政府致力于建立现代式教育体系。1953年,政府制定义务教育制度,韩国公民能够免费受到为期六年的初等教育。众所周知,过去30年来的经济增长主要基于韩国人的高文化素质,如今,在世界上韩国的文盲率是最低的。韩国政府深信,国家竞争力取决于人力资源和个人的竞争力,要进一步重视教育而彻底做好挑战未来的准备。为此,将以往的教育部长提升为副总理,统筹管理有关人力资源的所有部门。

随着中韩关系的不断发展,留韩学生的不断增加。对于留韩学生来讲,对韩国的教育制度认识和理解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为了能够达到这一目的,我们小组成员收集了来至网络及学术论文等大量有关韩国教育制度的

材料,并加以分析、过滤和整理,完成了这篇报告书。诚挚的敦请老师和各位同学对该报告书提出宝贵的意见,并希望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使我们日后能够更好的理解韩国国情。

目录

<韩国的教育制度>

韩国教育制度的现况5

教育制度的意义

成立过程和目的

主干学制和教育理念

韩国的教育制度和形态8

学前教育(幼儿教育)

初等学校教育

中等学校教育

高等学校教育(大学)

韩国的部分教育类型11

职业教育

终身教育

特殊教育

英才教育(尖子生教育)

义务教育

韩国开始讨论改革现有学制13

1.韩国教育制度的现状

教育制度的意义

韩国现行学制的框架是有1949年的《教育法》和1951年修订法律确定的,从1962年起师范学校改为2年制教育大学,1963年在初中之后开设5年制实业高等专业学校,1970年在高中之后开设2-3年制的专业学校,自1972年开始开设广播通信初级大学,自1973年开始开设广播通信高等学校,1981年广播通信初级大学升格为4年制大学,教育大学也升格为4年制,1982年新设立了开放大学。

韩国的学制具有单线型特征,主干学制为6-3-3-4制,分为初等学校(小学)、中学校(初中)、高等学校(高中)、大学校(大学)几个阶段,主学干制的教育时间共为16年。初等学校为基础学校,大学是最高级别的学校,中等和高等学校为中层次的学校。

培养教师的教育大学和师范大学的年限跟普通大学相同,但是此外还有2-3年的专业大学以及加上2年的约克学制共为6年的医科大学。高中分为人文系列和实业系列,但是这仅仅是按教育课程中人文、实业课目所占的比例划分而已。也有综合高等学校,在同一学校内综合提供人文、实业系统的教育课程。

除了主干学制以外,还有一种社会教育机构,即公民学校(3年制)和高等公民学校(1-3年)系统,还有一种实用性技术教育机构,即技术学校(1-3年)和高等技术学校(1-3年)。事实上,这似的韩国的学制具有

复线型特征。

此外,还有为障碍人设立的特殊学校,由广播通信系统设立的广播通信初中、高中、大学,企业为产业工人设立的附中、高中以及夜校,还有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认定制等。学前的教育机构有幼儿园等。

成立过程和目的

纵观世界各国的教育发展过程,学校教育制度大体可以分为2类,一类为计划型,即由国家积极实施,设立基本组织进行管理,令一类为自生型,也就是根据社会的需要,有关的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学校,因而形成相应的教育系统。

韩国的教育制度可以说属于前者,因为韩国的学校教育制度是在大韩民国政府成立以后,制定颁布《教育法》后形成可新的教育制度。虽然存在过日本殖民统治时期的教育制度,但是韩国政府成立以后依据新的《教育法》,清除了日本殖民统治时期的残余影响,由国家执行民主的教育制度,从这一点上说,韩国正式的学校教育制度应该是从建立新政府之后开始的。

主干学制和教育理念

《教育法》共有11章117条,条目众多,是规定韩国教育理念、宗旨、行政体质、教育机构的种类和系统、各级学校教育目的的重要事项的基本法。

该法第1章总则的第1条就韩国的教育理念规定如下:

教育是在“弘益人间”的思想指导下,唤醒所有国民的正直人格,使之具备

自主生活能力和公民应有的素质,服务于民主国家的发展,为实现人类共同繁荣的理想作出贡献。

该法第2条又提出了为实现上述目标规定的7条教育方针。

①传授维持身体健康和成长所需要的知识,同时使受教育者具有坚忍不拔的气魄;

②培养热爱国家、热爱民族的精神,为维持和发展国家的自由独立进而为世界和平作出贡献;

③继承和弘扬民主文化,为创造和发展世界文化而努力;

④培养探索真理的精神和科学的思考能力,开展创造性的活动和合理的生活;

⑤热爱自由,有责任感,并以信誉、协同、互敬互爱精神参与社会活动;

⑥培养审美情趣,鉴赏和创造高雅的艺术作品,喜欢大自然,有效的利用业余时间,开展文明和谐的活动;

⑦勤俭节约,务实,并身体力行,成为有才能的生产者和贤明的消费者,开展健全的经济生活。

教育法提出上述教育理念的目标后,又规定了教育的主干系统。该法第81条规定:使所有公民都能不分信仰、性别、社会地位、经济地位,根据其自身的能力接受平等的教育,该法还设置了6-3-3-4制的一元制主干学制(单线学制)。

2.韩国的教育制度和形态

学前教育(幼儿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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