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环境保护部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环发[2009]54号

【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

【发布日期】2009.05.15

【实施日期】2009.05.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环境保护部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环发〔2009〕54号)

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18号)精神,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维护正常的财经秩序,促进干部廉洁自律,根据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印发〈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中纪发〔2009〕7号)的总体部署,现对我部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一、总体要求

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大以来历次全会精神,在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和部署下,健全组织机构、积极宣传发动、落实举报制度、完善协调机制、强化工作督导,有序、有力、有效地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扎实做好此次“小金库”治理工作。

二、成立部“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我部成立以周生贤部长为组长的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规划财务司。具体如下:

领导小组

组长:周生贤

副组长:周建、傅雯娟

成员:胡保林、舒庆、陈亮、陶德田、张联、郭瑞林

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舒庆

副主任:王清华、尤艳馨

三、专项治理的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专项治理的范围

我部专项治理的范围是部机关、各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其中,事业单位中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重点,包括我部驻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代表处。

(二)专项治理的主要内容

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治理范围。重点是2007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

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1.单位银行账户设置情况,是否存在违规设立账户、公款私存等行为;

2.各项收费项目是否有政策文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