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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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银行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办法

XX银行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办法

XX银行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信息科技外包管理,控制外包服务风险,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和《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指引》,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信息科技外包系指因本行技术人员技术力量不足或特殊情况,将原本由自身负责处理的信息科技活动委托给服务供应商进行处理的行为。

第三条本行外包管理原则包括:(一)自主可控原则。

信息科技外包活动以不妨碍核心能力建设、关键技术自主可控为导向。

(二)协调统一原则。

符合科技风险管理策略,保持外包风险、成本和效益的平衡。

(三)预防优先原则。

审慎管理信息科技外包活动,秉承事前预防重于事后控制、日常防控重于应急处理的原则。

(四)动态优化原则。

根据外部监管要求、信息科技发展趋势和本行业务发展需求,持续优化本行信息科技风险外包管理策略和工作机制。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与信息科技相关外包活动的管理。

第五条本行的信息科技外包活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第六条本行外包管理的组织架构包括董事会、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外包风险主管部门、外包管理执行团队、外包管理审计部门。

第七条董事会承担信息科技外包管理的最终责任。

主要职责包括:(一)审议批准信息科技外包战略;(二)审议批准外包管理基本制度;(三)审议批准本机构的外包范围及相关安排;(四)定期审阅本机构外包活动相关报告;(五)银监会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指引要求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高级管理层设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科技外包工作的日常决策工作。

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外包战略发展规划;(二)确定外包业务的范围及相关安排;(三)确定科技外包管理团队职责,并对其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四)定期审阅本行外包活动相关报告;(五)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独立开展外包审计工作;(六)董事会确定的其它职责。

第九条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外包风险管理的制度,组织识别和评估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督、评价外包管理工作,对外包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向高级管理层汇报信息科技外包活动相关风险情况。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保险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办法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141号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保险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办法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141号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保险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办法的通知正文:----------------------------------------------------------------------------------------------------------------------------------------------------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保险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办法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141号各银保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直销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理财公司,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养老金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为进一步加强银行保险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促进银行保险机构提升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控能力,银保监会制定了《银行保险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2021年12月30日银行保险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保险机构的信息科技外包活动,加强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省(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适用本办法。

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管的其他金融机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适用的信息科技外包,是指银行保险机构将原本由自身负责处理的信息科技活动委托给服务提供商进行处理的行为。

银行保险机构与其他第三方合作当中涉及银行保险机构重要数据和客户个人信息处理的信息科技活动,按照本办法相关要求进行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要求的除外。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外包服务的风险管理与控制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外包服务的风险管理与控制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外包服务的风险管理与控制商业银行作为金融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信息化建设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信息科技外包服务是商业银行信息化建设中常见的方式之一,可以帮助银行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增强竞争力。

信息科技外包服务也伴随着一定的风险,包括安全风险、合规风险、运营风险等。

商业银行需要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与控制,确保信息科技外包服务的安全稳定运行。

1. 安全风险管理与控制信息科技外包服务所涉及的数据和信息具有极高的价值,因此安全风险是商业银行在外包服务中面临的首要问题。

为了有效管理和控制安全风险,商业银行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严格的供应商选择和审查:商业银行在选择外包服务供应商时,应该根据供应商的安全管理体系、安全技术水平以及信息安全认证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审查和评估,确保供应商具有足够的能力和经验来保障信息安全。

(2)明确的安全标准和要求:商业银行在与外包服务供应商签订合应该明确安全标准和要求,确保供应商能够按照商业银行的安全要求来管理和保护外包服务所涉及的数据和信息。

(3)建立监控机制:商业银行应该建立信息安全监控机制,定期对外包服务进行安全漏洞扫描和安全漏洞修复,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问题,确保外包服务的安全稳定运行。

(1)合规性审查与监督:商业银行应该对外包服务供应商的合规性进行审查和监督,确保供应商的经营行为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避免违反合规要求。

(2)合规培训与教育:商业银行可以为外包服务供应商提供相关的合规培训和教育,帮助供应商了解并遵守相关的合规要求,减少合规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信息科技外包服务的运营风险包括供应商经营风险、服务中断风险、服务质量风险等,这些风险可能会对商业银行的业务造成影响。

为了有效管理和控制运营风险,商业银行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供应商风险评估:商业银行应该对外包服务供应商的经营状况和经营能力进行评估,确保供应商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和稳定的经营能力,避免供应商因经营问题导致外包服务的风险发生。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保险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办法》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保险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办法》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保险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办法》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1.21•【分类】法规、规章解读正文中国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保险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办法》为进一步加强银行保险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促进银行保险机构提升信息技外包风险管控能力,推动银行保险机构稳健开展数字化转型工作,中国银保监会近日印发了《银行保险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起草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注重把握以下原则:一是坚持风险为本,在深入分析银行保险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发展态势的基础上,提出针对性的监管要求;二是强化监管力度,在总结银行保险业信息科技监管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体系化的监管措施;三是对接国际标准,《办法》起草工作吸收借鉴了近年来国际组织、国外监管机构相关外包监管原则和良好实践。

《办法》共7章46条,对银行保险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提出全面要求。

一是在总则中明确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的总体要求,即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建立与本机构信息科技战略目标相适应的信息科技外包管理体系,将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有效控制由于外包而引发的风险。

二是在信息科技外包治理中对银行保险机构的组织和职责、外包战略、外包禁止、服务提供商管理策略、外包分类、外包分级管理、退出策略等提出明确要求。

三是对信息科技外包准入提出监管要求,包括准入前评估、尽职调查、合同等进行了规定,并对非驻场集中式外包、跨境外包、同业和关联外包提出附加要求。

四是明确信息科技外包监控评价要求,对外包过程监控、效能和质量监控、服务监控及评价、服务提供商经营监控、异常纠正、关联外包评价、外包终止做出规定。

五是规范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对外包风险识别与评估、业务连续性管理、信息安全管理、集中度风险管理、非驻场外包实地检查、年度风险评估和审计提出要求。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外包服务的风险管理与控制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外包服务的风险管理与控制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外包服务的风险管理与控制随着信息科技的持续发展和商业银行业务的不断扩张,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选择将信息科技外包给第三方服务提供商。

这种外包模式能够帮助商业银行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并专注于核心业务。

与之相对应的是信息科技外包所带来的一系列风险,如数据泄露、运营延误、不良行为等。

为了做好商业银行信息科技外包服务的风险管理与控制,以下是一些必要的措施。

商业银行应该选择可信赖的第三方服务提供商。

商业银行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充分的背景调查,包括其经验、资质和信誉等。

商业银行还应与供应商签订明确的合同,明确其权责和服务水平等。

在合同中,商业银行可以要求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风险,如数据泄露和服务中断等。

商业银行还应定期评估供应商的表现,确保其持续符合商业银行的要求。

商业银行需要加强对信息科技外包过程的监控与管理。

商业银行应建立完善的监控系统,包括网络安全检测、异常行为检测和数据备份等。

通过对外包活动进行实时监控,商业银行能够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风险。

商业银行还应确保其内部团队具备足够的技术能力,能够与第三方服务提供商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作。

只有通过加强对外包过程的监控与管理,商业银行才能及时发现并防范风险。

商业银行还应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与流程。

商业银行需要制定明确的风险管理政策,明确信息科技外包的风险管理责任和流程。

商业银行还应通过培训和教育等方式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和应对能力。

只有员工具备充足的风险管理知识和能力,商业银行才能更好地应对信息科技外包的风险。

商业银行还应建立健全的风险应急预案。

商业银行需要根据可能发生的风险场景,提前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这包括防范措施、应对流程和责任分工等。

商业银行还应进行定期的风险应急演练,以保证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商业银行在进行信息科技外包服务时,需要充分认识并有效管理相应的风险。

通过选择可信赖的供应商、加强监控与管理、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与流程以及建立健全的风险应急预案,商业银行可以最大程度地降低信息科技外包所带来的风险,实现安全高效的外包服务。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外包服务的风险管理与控制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外包服务的风险管理与控制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外包服务的风险管理与控制商业银行作为金融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信息科技外包服务已经成为其日常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而随着信息科技的发展,商业银行外包服务的规模和复杂度也在不断增加,这为银行业务带来了巨大的便利和效率提升的也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和挑战。

为了有效管理和控制这些风险,商业银行需要进行全面的风险管理和控制,确保外包服务能够顺利进行,同时保障银行的信息安全和业务稳定。

本文将探讨商业银行信息科技外包服务的风险管理与控制。

一、信息科技外包服务的概念和特点信息科技外包服务是指商业银行将部分或全部信息科技业务全部或部分外包给专业的服务提供商,以便获得更灵活、高效和成本可控的信息科技服务。

外包服务可以包括软件开发、系统维护、数据处理、网络管理等各个环节。

信息科技外包服务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灵活性:外包服务可以根据银行的实际需求进行灵活定制,不必受限于内部资源和技术能力。

2. 专业性:外包服务提供商通常是专业的信息科技公司,拥有丰富的技术经验和专业知识,可以为商业银行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3. 成本控制:通过外包服务,商业银行可以将信息科技成本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避免因内部资源不足而造成的额外开支。

4. 高效性:外包服务提供商通常能够提供更高效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响应,可以大大提升银行的信息科技运营效率。

5. 风险管理:信息科技外包服务可以将一部分信息科技风险外包给专业服务提供商,减轻银行自身的风险负担。

尽管信息科技外包服务为商业银行带来了诸多便利和优势,但在实际运营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和挑战。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外包服务的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信息安全风险:商业银行向外包服务提供商提供了大量敏感信息和数据,一旦这些数据泄露或遭受攻击,将给银行带来严重的信息安全风险。

2. 业务连续性风险:外包服务提供商的技术故障或服务中断可能导致商业银行的业务中断,对银行的业务稳定性和客户信任造成严重影响。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外包服务的风险管理与控制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外包服务的风险管理与控制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外包服务的风险管理与控制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商业银行也逐渐意识到信息技术在业务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与此信息科技外包服务也成为了商业银行的重要选择之一。

信息科技外包服务可以帮助商业银行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加强技术能力,但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商业银行在选择和管理信息科技外包服务时,需进行风险管理与控制,以确保信息技术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保障银行的正常运营。

一、信息科技外包服务的风险1. 数据安全风险商业银行作为金融机构,涉及大量的客户信息和资金流动。

一旦发生数据泄露或数据造假等安全问题,将给银行和客户带来严重的损失,甚至影响整个金融系统的稳定。

在信息科技外包服务中,数据安全风险是一个极为关键的问题。

2. 服务稳定性风险商业银行的业务需要7*24小时不间断运行,一旦信息科技外包服务出现故障或服务不稳定,将直接影响银行的业务运作,给客户带来不便,严重时还可能导致金融风险。

3. 业务流程风险信息科技外包服务涉及到商业银行的业务流程,一旦外包服务商无法按照约定的流程和标准执行,将导致银行的业务受到影响,甚至出现混乱。

4. 法律合规风险在信息科技外包服务过程中,外包服务商需要处理银行的大量数据和信息,如不合规操作将可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给银行带来法律风险。

1. 选择合适的外包服务商商业银行在选择信息科技外包服务时,需进行严格的筛选和评估,确保外包服务商具备良好的信誉和稳定的技术实力。

外包服务商应当拥有相关的安全认证和资质,能够满足银行的业务需求和安全要求。

2. 签订严格的合同商业银行和外包服务商在签订合需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包括数据安全、服务水平、业务流程、法律合规等方面的要求和规定。

合同中还应包括外包服务商的安全承诺和相应的违约责任,以提高合同的约束力。

3. 加强监管和审计商业银行需要建立专门的监管团队,对外包服务商进行定期的监督和审计,确保外包服务商的服务稳定性和合规性。

监管团队需要建立完善的监管制度和审计流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银行外包风险管理办法

银行外包风险管理办法

银行外包风险管理办法银行外包是指银行将自身业务中的某些环节或部分业务委托给专业的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处理、管理和运营。

外包业务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银行的成本,提高效率和竞争力。

但银行外包也带来了一定风险,如信息安全风险、服务质量风险、合规风险等。

为了有效管理外包风险,保障银行的安全稳健运营,银行需要建立完善的外包风险管理办法。

一、外包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银行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合规要求,建立外包风险管理制度,明确相应的组织和职责分工,制定规范的外包合同,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检查,确保外包活动稳健可控、合规可靠。

1. 风险识别原则。

银行在开展外包活动前应全面了解外包服务机构的资质、信用状况、经验和功能水平等信息,对外包的业务、流程和所有环节进行全面了解,建立相应的外包风险识别机制,及时发现、分析和评价外包风险。

2. 合规原则。

银行在外包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定,明确合同的法律效力和标准,确保符合业务、合规和风险要求,与服务机构共同承担合规风险。

3. 风险管理原则。

银行应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制定合理的风险控制措施,确保外包活动的有效运营和风险可控。

4. 监督管理原则。

银行需及时跟踪外包服务机构的业务运营情况,定期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其符合相关要求,严格控制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风险,保障银行自身利益和声誉。

二、外包风险管理的具体规定1. 外包风险管理制度的建立银行需建立外包风险管理制度,明确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和内部监管要求。

制定外包风险识别、评估、监测和处置程序,阐明合同的签订、管理和履行要求,确保外包活动符合银行的业务和风险要求。

2. 合规风险控制的要求银行在外包活动中需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保障客户信息的安全和服务质量,要求服务机构承担相应责任。

银行应按照规定制定合同的内容和格式,严格审查合同条款,明确法律约束力和申诉机制。

银行应确保服务机构在外包过程中的业务操作符合银行的操作规程和风险要求。

银行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办法

银行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办法

`大洼恒丰村镇银行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办法大洼恒丰村镇银行信息科技部变更履历*变化状态:C——创建,A——增加,M——修改,D——删除目录第一章总则 (4)第二章外包管理组织架构 (5)第三章信息科技外包战略及风险管理 (6)第一节信息科技外包战略 (6)第二节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 (7)第四章信息科技外包管理 (8)第一节外包风险评估及准入 (8)第二节服务提供商尽职调查 (10)第三节外包服务合同及要求 (10)第四节外包服务安全管理 (12)第五节外包服务监控与评价 (13)第六节外包服务中断与终止 (14)第八章监督管理 (17)第九章附则 (1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我行的信息科技外包活动,降低信息科技外包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商业银行法》、《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息科技外包是指我行将原本由自身负责处理的信息科技活动委托给服务提供商进行处理的行为,包含项目外包、人力资源外包等形式。

包括以下类型:(一)研发咨询类外包:科技管理及科技治理等咨询设计外包,规划、需求、系统开发、测试外包;(二)系统运行维护类外包:包括数据中心(灾备中心)、机房配套设施、网络、系统的运维外包,自助设备、POS机等远程终端及办公设备的运维外包;(三)业务外包中的信息科技活动:市场拓展、业务操作、企业管理、资产处置等外包中的系统开发、运行维护和数据处理活动。

第三条我行应将信息科技外包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立与本行信息科技战略目标相适应的外包管理体系,控制或降低由于外包而引发的风险。

第四条我行在实施信息科技外包时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以不妨碍核心能力建设、积极掌握关键技术为导向;(二)保持外包风险、成本和效益的平衡;(三)强调外包风险的事前控制,保持管控力度;(四)根据外包管理及技术发展趋势,持续改进外包策略和措施。

第五条我行在实施信息科技外包时,不得将信息科技管理责任外包。

XX银行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办法

XX银行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办法

XX银行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信息科技外包管理,控制外包服务风险,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和《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指引》,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信息科技外包系指因本行技术人员技术力量不足或特殊情况,将原本由自身负责处理的信息科技活动委托给服务供应商进行处理的行为。

第三条本行外包管理原则包括:(一)自主可控原则。

信息科技外包活动以不妨碍核心能力建设、关键技术自主可控为导向。

(二)协调统一原则。

符合科技风险管理策略,保持外包风险、成本和效益的平衡。

(三)预防优先原则。

审慎管理信息科技外包活动,秉承事前预防重于事后控制、日常防控重于应急处理的原则。

(四)动态优化原则。

根据外部监管要求、信息科技发展趋势和本行业务发展需求,持续优化本行信息科技风险外包管理策略和工作机制。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与信息科技相关外包活动的管理。

第五条本行的信息科技外包活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第六条本行外包管理的组织架构包括董事会、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外包风险主管部门、外包管理执行团队、外包管理审计部门。

第七条董事会承担信息科技外包管理的最终责任。

主要职责包括:(一)审议批准信息科技外包战略;(二)审议批准外包管理基本制度;(三)审议批准本机构的外包范围及相关安排;(四)定期审阅本机构外包活动相关报告;(五)银监会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指引要求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高级管理层设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科技外包工作的日常决策工作。

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外包战略发展规划;(二)确定外包业务的范围及相关安排;(三)确定科技外包管理团队职责,并对其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四)定期审阅本行外包活动相关报告;(五)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独立开展外包审计工作;(六)董事会确定的其它职责。

第九条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外包风险管理的制度,组织识别和评估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督、评价外包管理工作,对外包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向高级管理层汇报信息科技外包活动相关风险情况。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外包服务的风险管理与控制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外包服务的风险管理与控制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外包服务的风险管理与控制随着信息科技的不断发展和银行业务的日益复杂,商业银行开始越来越依赖于外部信息科技外包服务来支持其日常运营和业务发展。

虽然信息科技外包服务为商业银行提供了诸多便利,但也伴随着一系列风险。

风险管理与控制是商业银行信息科技外包服务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本文将重点讨论商业银行信息科技外包服务的风险,并介绍相应的管理与控制措施。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外包服务的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数据安全风险:商业银行信息科技外包服务涉及大量的客户信息和交易数据,一旦数据泄露或被篡改,将会给银行和客户带来巨大的损失。

2. 服务可用性风险:信息科技外包服务提供商的系统故障或服务中断可能导致银行的业务受到影响,甚至造成客户无法正常使用银行服务。

3. 合规与监管风险:外包服务提供商可能存在合规与监管方面的不合规行为,从而给银行带来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

4. 人员变动风险:外包服务提供商的员工流动性大,一旦关键技术人员离职或转岗,可能会影响到服务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5. 供应商风险:外包服务提供商的财务状况、信誉度和服务水平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风险,可能对商业银行的业务产生影响。

在面对这些风险时,商业银行需要采取一系列的风险管理与控制措施来加以管控。

商业银行应当对外包服务提供商进行严格的评估和审查,包括对其财务状况、信息安全体系、服务水平、合规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

商业银行与外包服务提供商应当建立完善的合同和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信息安全、服务水平、风险分担、监管合规等方面的内容。

商业银行需要建立健全的信息科技外包服务风险管理体系,包括完善的风险管理政策、组织结构、流程和工具等。

商业银行应当加强对外包服务提供商的监控和评估,定期进行第三方审计和核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风险问题。

商业银行还需要建立应急预案和危机管理机制,及时应对外包服务中可能发生的突发风险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和影响。

银行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方案

银行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方案

银行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方案首先很高兴能回答您的问题。

然后我来简单说一下银行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方案,该方案主要针对银行在将部分信息技术服务或项目外包给第三方时可能出现的风险,采取一系列管理措施来降低和控制这些风险。

以下是一份简化版的风险管理方案:一、风险识别与评估1. 明确外包范围:首先确定要外包的信息科技服务内容,评估哪些环节可能产生风险,如数据安全、服务质量、法律合规、业务连续性等。

2. 外包商资质审查:对潜在外包服务商进行全面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规模、信誉、技术水平、财务状况、信息安全认证等。

3. 风险因素分析:深入分析外包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技术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声誉风险、市场风险等。

二、风险防控措施1. 合同约束:与外包商签订详尽的外包服务合同,明确双方责任义务,特别是关于数据保密、知识产权、服务水平协议(SLA)、违约赔偿等方面。

2. 服务监控:建立严格的服务质量和进度监控机制,确保外包服务按质按时完成,同时对外包商的操作进行实时或定期审计。

3. 数据安全管控:在外包过程中实施严格的数据加密、访问权限控制、数据备份和恢复等措施,防止敏感信息泄露。

4. 应急预案:制定完备的业务连续性计划和灾难恢复方案,以应对可能由于外包服务商故障导致的银行信息系统中断风险。

5. 法律法规遵从:确保外包服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定期开展合规审查,对外包服务商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三、风险监督与改进1. 建立风险报告制度:要求外包服务商定期提交工作报告、风险评估报告等,银行内部设立专门的外包风险管理团队负责监控和评估。

2. 持续改进:根据内外部审计结果和日常监控数据,不断调整和完善外包管理策略,促使外包服务商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技术能力。

3. 退出机制:设定清晰的外包服务终止条款和紧急替换方案,确保在出现重大风险事件时,银行有能力迅速切换服务提供商,保障业务不受严重影响。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完整word版)银行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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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恒丰村镇银行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办法大洼恒丰村镇银行信息科技部变更履历*变化状态:C——创建,A——增加,M——修改,D——删除目录第一章总则 (4)第二章外包管理组织架构 (5)第三章信息科技外包战略及风险管理 (6)第一节信息科技外包战略 (6)第二节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 (7)第四章信息科技外包管理 (8)第一节外包风险评估及准入 (8)第二节服务提供商尽职调查 (10)第三节外包服务合同及要求 (10)第四节外包服务安全管理 (12)第五节外包服务监控与评价 (13)第六节外包服务中断与终止 (14)第八章监督管理 (17)第九章附则 (1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行的信息科技外包活动,降低信息科技外包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息科技外包是指我行将原本由自身负责处理的信息科技活动委托给服务提供商进行处理的行为,包含项目外包、人力资源外包等形式。

包括以下类型:(一)研发咨询类外包:科技管理及科技治理等咨询设计外包,规划、需求、系统开发、测试外包;(二)系统运行维护类外包:包括数据中心(灾备中心)、机房配套设施、网络、系统的运维外包,自助设备、POS机等远程终端及办公设备的运维外包;(三)业务外包中的信息科技活动:市场拓展、业务操作、企业管理、资产处置等外包中的系统开发、运行维护和数据处理活动。

第三条我行应将信息科技外包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立与本行信息科技战略目标相适应的外包管理体系,控制或降低由于外包而引发的风险。

第四条我行在实施信息科技外包时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以不妨碍核心能力建设、积极掌握关键技术为导向;(二)保持外包风险、成本和效益的平衡;(三)强调外包风险的事前控制,保持管控力度;(四)根据外包管理及技术发展趋势,持续改进外包策略和措施。

银行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办法

银行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办法

大洼恒丰村镇银行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办法大洼恒丰村镇银行信息科技部变更履历*变化状态:C——创建,A——增加,M——修改,D——删除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外包管理组织架构 (2)第三章信息科技外包战略及风险管理 (4)第一节信息科技外包战略 (4)第二节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 (5)第四章信息科技外包管理 (5)第一节外包风险评估及准入 (6)第二节服务提供商尽职调查 (8)第三节外包服务合同及要求 (8)第四节外包服务安全管理 (10)第五节外包服务监控与评价 (11)第六节外包服务中断与终止 (12)第八章监督管理 (15)第九章附则 (1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行的信息科技外包活动,降低信息科技外包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息科技外包是指我行将原本由自身负责处理的信息科技活动委托给服务提供商进行处理的行为,包含项目外包、人力资源外包等形式。

包括以下类型:(一)研发咨询类外包:科技管理及科技治理等咨询设计外包,规划、需求、系统开发、测试外包;(二)系统运行维护类外包:包括数据中心(灾备中心)、机房配套设施、网络、系统的运维外包,自助设备、POS机等远程终端及办公设备的运维外包;(三)业务外包中的信息科技活动:市场拓展、业务操作、企业管理、资产处置等外包中的系统开发、运行维护和数据处理活动。

第三条我行应将信息科技外包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立与本行信息科技战略目标相适应的外包管理体系,控制或降低由于外包而引发的风险。

第四条我行在实施信息科技外包时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以不妨碍核心能力建设、积极掌握关键技术为导向;(二)保持外包风险、成本和效益的平衡;(三)强调外包风险的事前控制,保持管控力度;(四)根据外包管理及技术发展趋势,持续改进外包策略和措施。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外包服务的风险管理与控制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外包服务的风险管理与控制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外包服务的风险管理与控制1. 引言1.1 背景介绍商业银行作为金融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资金中介、支付结算、信贷、投资理财等职能,信息技术在其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应用,商业银行需要不断更新和升级自身的信息科技系统,以适应日益复杂和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

由于成本、技术水平、人才等方面的限制,很多商业银行往往会选择将信息技术服务外包给专业的信息科技公司。

信息技术外包服务为商业银行带来了便利和效益,但同时也伴随着一定的风险和挑战。

在外包服务过程中,商业银行可能面临信息安全风险、数据泄露风险、服务质量风险等问题,这些风险如果不得到有效的管理和控制,将给银行业务运营带来严重的影响。

如何有效地管理和控制商业银行信息科技外包服务中的风险,已成为业内关注的焦点之一。

本文将从风险管理与控制的角度对商业银行信息科技外包服务进行深入研究,旨在为商业银行提供有效的风险管理策略和控制措施,以保障信息安全和业务稳健发展。

1.2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是对商业银行信息科技外包服务的风险管理与控制进行深入探讨,分析外包服务在银行业务中的应用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明确风险管理与控制的关键要点。

通过研究和总结,旨在为商业银行提供有效的风险管理策略和控制措施,帮助银行在外包服务中更好地保护客户资产和信息安全,保障业务的正常运作和持续发展。

通过对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和前景展望的分析,指导商业银行在信息科技外包服务中不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提升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提高市场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和稳健经营。

1.3 研究意义商业银行信息科技外包服务的风险管理与控制是当前金融行业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商业银行日益依赖外部服务商来提供技术支持和解决方案。

外包服务也会带来一定的风险和挑战,如信息安全问题、服务质量波动等。

针对商业银行信息科技外包服务的风险管理与控制具有重要意义。

研究商业银行信息科技外包服务的风险管理与控制可以帮助银行更好地了解外部服务商的能力和信誉,提高合作的稳定性和效率。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外包服务的风险管理与控制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外包服务的风险管理与控制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外包服务的风险管理与控制随着信息科技在商业银行业务中的广泛应用,商业银行也开始将信息科技业务外包给专业信息科技服务提供商。

这种信息科技外包模式极大地提高了商业银行的效率和灵活性,但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风险。

因此,商业银行对于其信息科技外包服务的风险管理与控制非常重要。

一、信息安全风险商业银行信息科技外包服务可能给信息安全带来潜在的风险。

因为商业银行所处理的信息非常重要,包括客户信息、公司机密等,这些信息如果落入了不法分子的手中将会对商业银行的利益和声誉带来损失。

因此,商业银行需要与服务提供商协商和签署严谨的保密协议,以保障信息安全。

二、治理与合规风险商业银行信息科技业务的外包可能会导致失去对其业务的治理和控制。

因此,商业银行需要设计和实施风险管理框架,确保其信息科技外包服务符合内部和外部的监管合规标准。

商业银行需要与服务提供商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同时在合规问题上保持高度敏感性和警觉性。

三、业务连续性风险商业银行信息科技外包服务的意外中断和故障可能导致公司业务的不可用。

因此,商业银行需要与服务提供商建立明确的业务连续性计划,确保在任何情况下也能够恢复正常运营。

商业银行需要测试和验证外包服务提供商的业务连续性计划,以确保其可靠性和有效性。

四、服务质量风险商业银行信息科技外包服务的质量可能不符合公司标准,导致业务满意度降低。

为了确保服务质量,商业银行需要与服务提供商签订明确的服务级别协议。

商业银行需要建立有效的服务监管机制,及时识别和解决任何服务质量问题。

五、合约风险商业银行信息科技外包服务的合约可能存在漏洞或过多限制,导致商业银行在合作期内无法得到所需的服务。

因此,商业银行需要与服务提供商谈判和签订符合公司利益的明确、实用、可执行的合作协议。

六、员工风险商业银行员工可能在与信息科技外包服务经常接触的过程中泄露机密和敏感信息。

为了防止员工造成的潜在风险,商业银行需要制定清晰的安全规定和程序,加强对员工的监控和控制。

银行外包风险管理办法

银行外包风险管理办法

广*银行外包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防范本行外包风险,保障各项业务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依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业金融机构外包风险管理指引》,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信息技术外包、业务流程外包、知识技术外包等所有外包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外包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原本应由自身负责处理的某些业务活动委托给服务提供商进行持续处理的行为。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服务提供商包括独立第三方,银行业金融机构母公司或其所属集团设立在中国境内、外的子公司、关联公司或附属机构。

第五条本行外包风险管理是指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外包风险的全过程。

第六条本行外包风险管理遵循“适宜适度、审慎管理、业务外包,风险责任不外包”的原则。

即本行应根据审慎经营原则制定外包风险管理政策,确定与本行风险管理水平相适宜的外包活动范围,并明确业务外包不等于风险责任外包的原则。

第七条本行外包风险管理采取主动防范的政策取向。

即在满足监管要求的基础上,采取积极有效的管理措施,严格控制外包风险。

第八条本行外包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建立适时、合理、有效的外包风险管理机制,实现对外包风险的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将外包风险控制在本行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以推动本行业务持续高效运行。

第九条本行通过建立科学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划分明确的风险管理职责,制定有效的风险管理政策、程序和制度,强化考核监督,持续推动外包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十条本行的战略管理、核心管理、内部审计以及监管明确禁止外包的业务或职能严禁外包。

核心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对核心人员的管理、核心业务的管理和核心客户的管理。

第二章外包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和职责第十一条本行建立与外包风险特点相适应的组织架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外包风险管理的相关责任部室。

第十二条本行董事会承担对外包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履行以下职责:(一)审议批准外包的战略发展规划;(二)审议批准外包的风险管理制度;(三)审议批准本行的外包范围及相关安排;(四)定期审阅本行外包活动相关报告;(五)定期安排内部审计,确保审计范围涵盖所有的外包安排。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外包服务的风险管理与控制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外包服务的风险管理与控制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外包服务的风险管理与控制随着信息科技的不断发展和应用,许多商业银行开始将信息科技外包给专业的服务提供商来进行管理和维护。

信息科技外包服务的优势在于降低成本、提升效率、实现核心业务的专注等。

信息科技外包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商业银行需要加强对风险的管理与控制,以确保外包服务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本文将讨论商业银行信息科技外包服务的风险,并提供相应的管理和控制方法。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外包服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是服务提供商的信誉风险。

商业银行应该选择有良好信誉和稳定运营的服务提供商,并与其签订详细的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和服务标准。

商业银行还需要建立评估机制,定期对服务提供商的绩效进行评估,确保其按照合同约定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商业银行还需要重视信息安全风险。

外包服务涉及商业银行的重要信息和数据,一旦泄露或被恶意利用,将对银行的经营和客户信任造成重大损失。

为了降低信息安全风险,商业银行应该与服务提供商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机制,要求其采取安全措施,例如加密通信、访问控制、防火墙等,确保数据的保密性和完整性。

商业银行还需关注业务连续性风险。

一旦外包服务提供商出现故障或停运,将对商业银行的运营造成严重影响。

为了应对业务连续性风险,商业银行应制定详细的业务连续性计划,并与服务提供商进行紧密合作,确保在故障发生时能够及时切换到备份系统或其他解决方案,保证业务平稳运行。

在信息科技外包服务中,商业银行还应注意合规风险。

外包服务涉及到监管要求和法律法规的合规性,商业银行需要确保外包服务提供商能够遵守相关规定,并及时提供合规报告。

商业银行也需要建立相应的内部控制机制,监督外包服务的合规情况,避免因合规问题导致的法律风险。

商业银行应采取多种措施来管理和控制信息科技外包服务的风险。

严格选择服务提供商,并与其签订详细的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和服务标准。

与服务提供商建立紧密合作,评估其绩效,监督其安全管理和合规情况。

商业银行还需要建立业务连续性和灾备计划,确保在故障发生时能够及时切换到备份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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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恒丰村镇银行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办法大洼恒丰村镇银行信息科技部变更履历*变化状态:C——创建,A——增加,M——修改,D——删除目录第一章总则 (4)第二章外包管理组织架构 (5)第三章信息科技外包战略及风险管理 (6)第一节信息科技外包战略 (6)第二节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 (7)第四章信息科技外包管理 (8)第一节外包风险评估及准入 (8)第二节服务提供商尽职调查 (10)第三节外包服务合同及要求 (10)第四节外包服务安全管理 (12)第五节外包服务监控与评价 (13)第六节外包服务中断与终止 (14)第八章监督管理 (17)第九章附则 (1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行的信息科技外包活动,降低信息科技外包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息科技外包是指我行将原本由自身负责处理的信息科技活动委托给服务提供商进行处理的行为,包含项目外包、人力资源外包等形式。

包括以下类型:(一)研发咨询类外包:科技管理及科技治理等咨询设计外包,规划、需求、系统开发、测试外包;(二)系统运行维护类外包:包括数据中心(灾备中心)、机房配套设施、网络、系统的运维外包,自助设备、POS机等远程终端及办公设备的运维外包;(三)业务外包中的信息科技活动:市场拓展、业务操作、企业管理、资产处置等外包中的系统开发、运行维护和数据处理活动。

第三条我行应将信息科技外包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立与本行信息科技战略目标相适应的外包管理体系,控制或降低由于外包而引发的风险。

第四条我行在实施信息科技外包时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以不妨碍核心能力建设、积极掌握关键技术为导向;(二)保持外包风险、成本和效益的平衡;(三)强调外包风险的事前控制,保持管控力度;(四)根据外包管理及技术发展趋势,持续改进外包策略和措施。

第五条我行在实施信息科技外包时,不得将信息科技管理责任外包。

第二章外包管理组织架构第六条为了严格落实我行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的相关职责, 我行设立外包风险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荆晓辉副组长:宇文梁成员:任义、何亮外包风险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并审批信息科技外包战略;(二)审议信息科技外包管理流程及制度;(三)督促并监控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效果。

第七条由内审稽核部作为我行信息科技外包风险主管部门,主要职责包括:(一)对外包风险进行识别、评估与风险提示;(二)监督、评价外包管理工作,并督促外包风险管理的持续改善;(三)向高级管理层定期汇报信息科技外包活动相关风险管理情况;(四)董事会或高级管理层确定的其他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职责。

第八条我行信息科技部设立信息科技外包管理岗,履行以下职责:(一)实施信息科技外包战略;(二)制定并执行信息科技外包管理制度与流程;(三)执行供应商准入、评价、退出管理,建立并维护供应商关系管理策略;(四)制定保障外包服务持续性的应急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定期演练;(五)对外包过程中的各项管理活动进行监控及分析,定期向信息科技及外包风险管理主管部门报告外包活动情况。

第三章信息科技外包战略及风险管理第一节信息科技外包战略第九条我行应制定信息科技外包战略规划,以提升信息科技队伍能力,提高科技管理及创新水平,掌握信息科技核心技能为目标,基于信息科技战略、外包市场环境、自身风险控制能力和风险偏好制定信息科技外包战略,包括:不能外包的职能、资源能力建设方案、供应商关系管理策略和外包分级管理策略。

第十条我行根据自身信息科技战略,不能外包的职能包括:涉及战略管理、风险管理、内部审计及其他有关信息科技核心竞争力的职能。

第十一条我行应当根据外包战略制定资源、能力建设方案,通过补充人员、提升技能、知识转移等方式,有针对性地获取或提升管理及技术能力,降低对服务提供商的依赖。

第十二条我行应当建立与自身规模、市场地位相适应的供应商关系管理策略。

通过准入和退出机制合理管控各类高风险服务提供商的数量,实现以下目标:防范行业垄断和机构集中度风险,通过引入适当的竞争在降低采购成本的同时提高服务质量,合理管控服务提供商的数量从而降低风险及管理成本等。

第十三条我行应按照外包服务性质和重要性程度对服务提供商进行分级管理,对不同级别的服务提供商采取差异化的管控措施,在有效管理重要风险的前提下降低管理成本第二节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第十四条由内审稽核部负责我行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工作,并每年开展一次全面的外包风险管理评估,保持评估的独立性,同时向高级管理层提交评估报告。

评估内容包括:信息科技外包战略执行情况、外包信息安全、机构集中度、服务连续性、服务质量、政策及市场变化对外包服务的影响分析等。

第十五条内审稽核部应对重要的外包服务提供商进行定期的风险评估,保持评估的独立性。

至少在三年内覆盖所有重要的服务提供商。

评估内容包括:服务提供商合规情况、服务的执行效果等,评估结果应当作为服务提供商准入及退出的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由我行内审稽核部定期开展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审计工作,至少每三年对重要的外包服务活动进行一次全面审计。

发生外包风险事件后应当及时开展专项审计。

第四章信息科技外包管理第一节外包风险评估及准入第十七条在外包项目立项前,我行应当审慎检查项目与信息科技外包战略的一致性,根据项目内容、范围、性质对其进行风险识别和评估,制定相应的风险处置措施,不因外包活动的引入而增加整体剩余风险。

重大外包项目应向董事会、高管层报告。

第十八条我行对外包商实行准入管理,对于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外包商应拒绝与其进行科技合作,我行外包商准入标准如下:(一)外包服务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不少于1000万,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

(二)外包服务商应当拥有健全的组织架构,并针对所提供的外包服务建立有效的风险治理架构,至少应当建立由公司高级管理层直接领导、针对我行外包服务的、专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团队,为持续的外包服务提供保证。

(三)外包服务商应当建立与所承担的服务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服务管理体系,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服务质量、服务持续性等管理制度体系,拥有有效的检查、监控和考核机制,确保管理规范有效执行。

(四)外包服务商应当具有足够的技术能力、人力资源和设施、环境,满足外包服务的质量和安全管理要求。

外包服务场地应当设置在中国境内。

(五)外包服务商应具有如下相关领域资质认证:(1)具有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并通过业界公认较为权威的信息安全管理和业务连续性管理资质认证。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业界公认较为权威的质量管理资质认证。

(3)为我行提供数据中心、灾备中心机房及基础设施外包服务的外包服务商,其机房及基础设施应当达到国家电子计算机机房最高标准。

(4)承担集中存贮我行客户数据的业务交易系统外包服务,或承担我行客户资料、交易数据等敏感信息的批量分析或处理服务的外包服务商,应当具有完善的运行服务管理体系,并通过业界公认较为权威的运行服务管理资质认证。

(五)我行对外包服务商在风险管理、审计方面提出如下要求:(1)外包服务商应当具有信息科技风险的管理体系,有效识别、监测、评估和控制风险。

外包服务商应当至少每季度向我行报送外包风险监控报告,针对监控发现的潜在风险或风险事件,及时采取控制或缓释措施。

(2)外包服务商应当每年聘请独立的审计机构,对自身外包服务进行风险评估,年度风险评估报告需报送所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并抄送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

(3)外包服务商应当对其外包服务团队成员进行背景调查,确保其过往无不良记录,且应当与项目成员签订保密协议,并保留至少10年的法律追诉期。

第二节服务提供商尽职调查第十九条我行在与外包服务提供商签订合同前需深入开展尽职调查。

尽职调查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能力和支持技术、服务经验、服务人员技能、市场评价、监管评价、内部控制机制和管理流程的完善程度、内部控制技术和工具、从业时间、市场地位及发展趋势、资金的安全性、近期盈利情况等。

第三节外包服务合同及要求第二十条我行在实施外包服务项目前,应当与服务提供商签订服务合同。

合同应当根据外包服务需求、风险评估及尽职调查结果确定详细程度和重点。

第二十一条我行在合同或协议中应当明确以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工作时限及安排、责任分配、交付物要求以及后续合作中的相关限定条件;(二)合规与内控要求,对法律法规及我行内部管理制度的遵从要求、监管政策的通报贯彻机制、服务提供商的内控措施;(三)服务连续性要求,服务提供商的服务连续性管理目标应当满足我行业务连续性目标要求;(四)我行监控和检查的权利、频率,服务提供商配合其内、外部审计机构检查,及配合银行业监管机构检查的责任;(五)政策或环境变化因素等在内的合同变更或终止的触发条件,外包服务提供商在过渡期间应该履行的主要职责及合同变更或终止的过渡安排,包括信息、资料和设施的交接处置等过渡期间相关服务的安排;(六)外包服务过程中产生、加工、交互的信息和知识产权的归属权以及允许服务提供商使用的内容及范围,对服务提供商使用合法软、硬件产品的要求;(七)服务要求或服务水平条款,至少应当包括如下内容:外包服务的关键要素、服务时效和可用性、数据的机密性和完整性要求、变更的控制、安全标准的遵守情况、技术支持水平等;(八)争端解决机制、违约及赔偿条款,至少包括如下内容:服务质量违约、安全违约、知识产权违约等,及在各种违约情况下的赔偿以及外包争端的解决机制;(九)报告条款,至少包括常规报告内容和报告频度、突发事件时的报告路线、报告方式及时限要求。

第二十二条我行需在合同或协议中明确服务提供商在安全和保密方面的责任,以及针对安全及保密要求需采取的具体措施。

包括但不限于:(一)禁止服务提供商在合同允许范围外使用或者披露我行的信息,以防止信息被非授权使用;(二)在合同或协议中约定服务提供商对银行客户信息安全和银行客户权利的保护条款、事故处理方式及违约赔偿条款;(三)在合同或协议中约定服务提供商不得以所服务的我行名义开展活动;(四)服务提供商接触我行信息时,需满足安全和保密相关条款的要求;(五)在发生银监会规定的信息科技突发事件,或发生可能引发系统性、区域性银行业信息科技风险类突发事件时,服务提供商应及时向我行报告,包括事件的影响以及处置和纠正措施。

第二十三条我行需在合同或协议中明确要求服务提供商不得将外包服务转包和变相转包。

第四节外包服务安全管理第二十四条我行应当制定和落实信息安全管控措施,防范因外包活动引起的信息泄露、信息篡改、信息不可用、非法入侵、物理环境或设施遭受破坏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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