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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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党务工作管理制度

最新党务工作管理制度

党支部工作职责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三、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领导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四、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和管理,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

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五、负责村、组干部和村办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六、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等项工作。

村党支部的工作职责一、党支部书记职责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其具体职责是:1、组织发动党员和群众,结合本村的具体情况,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认真完成上级党委和支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

2、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将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讨论,组织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了解执行中的问题和反映,按时向支部大会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

3、了解掌握党员和干部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4、经常与支部委员和村委会主任、经济社长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相互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本村党支部、村委会、经济社组织和群众团体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组织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二、组织委员的工作职责:1、了解掌握党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并按党章规定,积极做好党支部改选的准备工作。

党务管理制度大全

党务管理制度大全

党务管理制度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党内管理,加强党务工作,提高党的组织管理水平,保证党的活动方针和政策的贯彻执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务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党组织,包括党委、党总支部、党支部等。

第三条党务管理制度的宗旨是:依法治党,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的组织建设,促进党员的教育培养和党的事业发展。

第二章党建单位设置第四条党组织应当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的要求,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必要时,设立党总支部、党支部等党组织。

党组织的设置应当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确保党的组织完整和连贯。

第五条党委是党的领导核心和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各项工作,有权对本单位内的党组织和党员进行领导、管理、监督和批评。

第六条党总支部是党委的分支机构,领导部门下属的若干党支部开展工作。

第七条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员在本单位内组织起来的最基本的战斗堡垒。

第三章党员管理第八条党员是党的坚强战斗堡垒,党的全心全意的付出者,是党的可靠后备力量。

第九条党员应当积极参加本单位的各项党的活动,服从党的组织和决定,执行党的决议,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坚决维护中央和地方党委的统一领导。

第十条党员应当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的教育和管理,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和业务水平的学习和训练。

第四章党员教育第十一条党组织应当根据党员的思想品德和业务水平的需要,不断加强党员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二条党组织应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党员教育活动,包括党课、讲座、培训班等,推动党员不断提高政治意识、业务水平和思想品德。

第十三条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党员的政治宣传和思想引导,帮助党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五章党费管理第十四条党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党费,党组织应当定期收缴和清算党费,并按规定上缴党费。

第十五条党组织应当加强党费的使用和管理,定期公布党费的收支情况,确保党费的合理使用和规范管理。

第十六条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党费的监督和审计,依法依规保证党费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党务工作制度

党务工作制度

明华实验小学党务工作制度1、支部任期目标管理制度校支部要根据党的中心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提出任期总目标和分年度工作目标。

目标有主要内容为:党的自身建设目标,学校办学目标,精神文明建设目标,教师队伍建设目标,落实上级党委工作要求目标等。

2、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2次。

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有: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制订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听取、讨论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会议)代表;讨论罢免、撤换不称职的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会议)的代表;讨论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讨论决定支部的其它重大问题。

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一般两周召开一次。

支委会研究的主要问题有:学校改革和发展规划;学校内改和教职工的聘任方案;培养、考察、任免干部和重要人事安排;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党员教育活动和组织生活;发展党员工作;群团组织班子建设;党支部工作计划和总结等。

党小组会: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

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有: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文件;讨论支部工作计划和总结;推荐支部委员候选人,改选党小组长,讨论发展党工作;对党员进行评议和鉴定;推选优秀党员;讨论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等。

党课:党课一般为每学期安排一至二次,学习党章和党和基本知识,学习党的理论和党支部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内重要文件。

党课教育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也可专门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参加的党课。

3、请示汇报制度学校支部的遇到重大问题或超出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时,必须请示上级党委,校支部要经常向上级党委汇报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汇报,主动接受上级党委的指导和监督。

4、报告工作制度校支委会应定期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的意见,接受党员对支部工作的监督。

报告工作的主要内容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定、指示的情况;党的自身建设情况;对群众组织的领导情况;其它重大决策或重大问题等。

党务工作管理制度

党务工作管理制度

集贤里小学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党支部书记在支委会集体领导下,主持支部日常工作,保证党组织对学校的领导,发挥党支部在学校工作中的政治核心作用。

其主要职责有:一、积极宣传和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指示、精神,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学校贯彻执行。

组织教职员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思想政治领导。

二、组织制订支部年度工作计划,组织检查支部计划、决议执行情况,做好支部年度总结,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工作,反映情况。

三、主持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

定期分析支部党员和学校教职工思想状况,把握思想脉搏,及时做好工作;总结、报告支部前段工作,安排布置下段任务;讨论决定党的组织发展、执行纪律和表彰奖励等重大问题。

四、抓好支部自身建设。

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按“党章”的规定,规范党员言行,加强对支部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积极慎重地发展新党员;严格党规党纪,认真抓好支部的党员廉政建设。

五、全力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

全力支持以校长为首的校行政班子工作,维护校长正确的领导和权威;积极配合校长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积极参与对学校的办学方向、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干部选拔与任免,教职工的表彰及奖惩、教职工的年度考核、职称评定、校内结构工资分配方案等重大问题审议,主动建议,参与决策;认真做好对校长和行政班子的定期考核评议,并及时交换意见和向上级组织报告,履行党支部的保障、监督职能。

六、加强对学校群团组织的领导。

保证教代会依法行使职权,保证教代会的决议在学校的贯彻执行;定期听取工会、妇代会、共青团、少先队等部门负责人的汇报,及时予以指导;充分相信和支持各群团组织依照各自章程,开展丰富多彩、独具特色的活动,以活跃师生身心,促进学校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及时协调好学校内部党、政、工、团、妇、少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党务工作管理办法

党务工作管理办法

党务工作管理办法一、民主评议党员制度1 目的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制定本制度。

2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总部及下属分公司、项目部。

3 工作内容3.1 评议内容3.1.1 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的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1.2 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3.1.3 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3.1.4 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3.1.5 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

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的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牺牲个人利益。

3.2 基本方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党委的领导下,以基层党支部为单位有步骤地进行。

3.2.1 学习教育。

对党员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并同形势教育相结合。

学习内容以《党章》、《准则》及有关材料为主。

3.2.2 自我评价。

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特别要检查对深化改革,保持廉洁,加强纪律的认识、态度和行动,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3.3.3 民主评议。

召开基层党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评议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认真而非敷衍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采取适当方式,听取非党群众的意见。

3.3.4 组织考察。

基层支委会对党内外评议的意见,进行实事求是地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

3.3.5 表彰和处理。

党务工作规章制度

党务工作规章制度

党务工作规章制度第一部分工作职责党支部工作范围党支部是单位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

其主要工作范围是: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靠全体干部职工,推进单位改革和发展。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搞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维护和执行为党的纪律,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研究决定单位建设和改革,以及财务和行政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及重大问题,保证单位各项任务的完成。

五、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

党支部工作职责一、贯彻执行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决议、决定、工作计划。

l、按上级党委部署及时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决议、决定或计划的实施方案。

2、经常检查和搜集所属党小组的工作情况,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或反映青况。

二、加强班子建设,提高班子整体素质1、制定加强班子自身建设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2、定期组织评议党支部工作,并向党员大会通报评议情况和整改措施。

3、及时解决班子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经常沟通思想、传递信息、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加强团结,发挥好一班人的作用。

三、坚持党的制度,提高党的生活质量1、定期召开党员大会,传达上级指示精神,总结会议工作。

2、定期召开支委会和党小组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和工作计划的贯彻情况。

3、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对党员和群众反映的意见,互相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实际问题。

4、定期进行党课教育,并经常结合当前政治形势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有的放矢地对党员进行教育。

5、认真听取党员的思想、工作情况汇报,对反映的合理性建议,要及时给予答复,积极帮助解决。

党务工作制度

党务工作制度

新形势下党务工作有着新的工作要求。

为了有效地推进党务工作建设,党务工作者应该坚持以创新发展为方向,创新工作方法,有效发挥党员的模范作用,为党务工作提供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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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工作制度为加强党支部建设,严格党员教育和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执行“三会一课”规定;每年根据上级部署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每个党员都要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应无故缺席。

党支部要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一)支部党员大会制度。

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通过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对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作出决议;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讨论决定支部的其它重大事项,监督支委会正确执行党的决议。

(二)支部委员会制度。

支委会至少每月召开一次。

主要内容是分析研究支部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讨论如何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检查党支部实行目标管理和“创先争优”活动落实情况;研究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工作报告,研究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安排支部近期活动。

(三)党小组会制度。

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

主要内容是学习党内文件和上级指示,落实党支部的决议和工作安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要求和反馈;讨论改选小组长等有关党务方面的工作。

(四)党课制度。

一般每年不少于四次党课,联系实际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教育;进行理想、宗旨、法纪、党的优良传统和形势教育;进行党风、党纪、廉政勤政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党课由支部组织,也可由上级党组织统一组织。

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讲党课。

党课可吸收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参加。

二、集体领导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凡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党的自身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利益方面的重大问题,以及上级规定应由党支部集体决定的问题,都应提交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得由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基层组织党务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基层组织党务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基层组织党务管理规章制度细则随着党的事业不断发展壮大,党的基层组织的作用和重要性也日益凸显。

为了确保基层组织的健康发展和有效管理,制定和完善基层组织党务管理规章制度细则势在必行。

这些规章制度细则具有指导性、规范性和操作性,能够有效引导党员干部及全体党员做好党务工作,推动党的事业取得更大的成就。

一、加强组织建设1. 党员选拔任用制度:建立健全党员选拔任用机制,严格程序,注重选拔优秀的党员干部担任组织职务,提升基层组织的领导水平和能力。

2. 党组织设置规范:根据组织需要和基层党员人数,合理设置党组织。

每个党组织应有明确的党委成员组成,且成员应经过民主选举产生。

党组织应保持密切联系,加强沟通和协调。

二、完善党员管理1. 党员发展制度:建立完善的党员发展制度,明确入党条件和程序,加强对预备党员的培养和教育,并通过考察、民主评议等程序确定正式党员资格。

2. 党员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党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

定期组织党员参加学习班、座谈会等活动,加强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

三、规范组织活动1. 党员大会制度:定期召开党员大会,对党组织的工作进行总结和评议,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党员大会应有明确的议程,充分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让党员们参与到组织工作中来。

2. 党委会制度:党委会定期召开,研究决定党组织的工作方向和重要事项。

会议应有明确的议题和议程,充分发挥党委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党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四、加强宣传工作1. 党建宣传制度:建立健全党建宣传制度,通过各种媒体宣传党的工作、党的理论,加强对党的指导思想、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宣传。

同时,及时传达党的各项要求和精神,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和组织纪律意识。

2. 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行严肃认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坚决反对和惩治党内腐败现象。

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强化廉政教育,健全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监督机制。

市局党务管理工作制度

市局党务管理工作制度

市局党务管理工作制度根据党章的规定和上级党委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党务日常工作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制度(一)党委全体委员会议。

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召集和主持。

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如需要或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

(二)党委扩大会议。

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召集和主持。

党委委员和机关各党支部、负责人或其他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参加。

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三)党支部书记会议。

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召集和主持。

每年上、下半年至少各召开一次。

二、文件的审批和呈阅制度(一)以党委名义印发的涉及全面工作或重大问题、以及报送上级的重要文件,经党委会通过后,由书记审核签发。

(二)以党委名义上报的一般性文件,由书记和副书记审核签发。

(三)以党委名义下发的一般性文件、各类公文,由书记或副书记审核签发。

(四)上级下发的重要文件,先呈书记、副书记阅。

书记或副书记根据文件要求做出具体批示,研究贯彻执行意见。

(五)上级下发的一般性文件或各类函件,书记或副书记阅后,交工作人员具体经办。

三、建立健全党支部及支委会制度(一)党员少的支部(如5人以下),可不设立支委会,只设书记。

工作需要可增设副书记。

(二)党支部委员缺额时,应当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补选。

如果已接近支委改选时间,可待改选时一并解决。

补选的委员应报局党委审批。

(三)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四年。

任届期满的党支部委员会应按规定及时改选。

支部(党委)的改选,候选人的确定,需报局党委审批。

改选时应召开支部大会,由支委会报告本届支部的工作,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同时,由支委会向支部大会提出支委候选人名单。

选举一般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由党员选举出新的支委会;新的支委会按规定选出书记、副书记,最后,支部将新的支委会报局党委审批。

(四)做好支委会、支部大会的记录。

为便于党支部和党委检查支部工作或查阅有关材料,凡是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都必须指定专人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其内容包括会议名称、日期、议题、主持人、出席与缺席人(支部大会可注明出席、缺席人数)、列席人、记录人的姓名,每个人发言的要点,决议事项和对决议有无异议等。

党务工作制度

党务工作制度

党务工作制度
党务工作制度是指党内关于组织管理、决策执行、党员参与等方面的规范和制度。

建立健全的党务工作制度,对于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提高党的组织效能,推动党的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党务工作制度应当明确党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

党的组织架构是指党
的各级组织之间的层级关系和职能分工。

明确的组织架构能够有效地分工协作,提高工作效率。

同时,明确的职责分工能够使每个党组织和党员清楚自己的责任范围,做到各司其职,形成合力。

其次,党务工作制度应当规范党内决策和执行程序。

党内决策和执行程序的规
范化能够保证党的决策科学、民主,执行有力、高效。

在决策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形成科学决策;在执行过程中,应当建立健全的考核评估机制,确保决策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再次,党务工作制度应当促进党员参与和民主管理。

党员是党的组织的基本组
成部分,他们的参与和监督能够有效地促进党的事业发展。

因此,党务工作制度应当设立健全的党内民主管理机制,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党员能够更加主动地参与到党的建设和事业中来。

最后,党务工作制度应当加强对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监督和考核。

只有通过严格的监督和考核,才能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保证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健康发展。

总之,建立健全的党务工作制度对于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提高党的组织效能,
推动党的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要不断完善党务工作制度,确保其科学、合理、有效地发挥作用,为实现党的奋斗目标不懈努力。

第一篇 党务管理制度

第一篇  党务管理制度

第一篇党务管理制度固镇县康惠医院委员会党支部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医院党支部建设,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根据党章规定,结合医院实际,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党支部是党在医院的基层组织,在医院党委领导下进行工作,党支部应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负责做好党建、思想政治等工作,保证医院医疗、教学、科研、党政管理等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开展。

第三条党支部书记主要抓好党的支部建设,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和方针政策的落实,参与并协助科室在行政管理、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文化建设、业务培训、政治审查、奖惩等方面工作,支持科室负责人开展科室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党支部所辖科室内的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指导本支部工会、共青团等群众团体的工作。

第二章党支部的建立和组成第四条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本着有利于开展活动和发挥作用的原则,以业务类似,就近结合,位置相邻,适当兼顾党员人数等因素设立党支部。

第五条凡属党支部职责范围内的党内重要问题都应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讨论制定支部工作计划;讨论和决定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和决定对犯有错误的党员的纪律处分;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和优秀党员;讨论和决定支部其他重要问题。

支部委员会应对支部党员大会认真作好准备;要发扬民主,集思广益;支部党员大会形成决议应通过表决,一旦形成决议,每个党员都要无条件执行;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建立会议台帐。

第六条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报院党委审查批准。

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至5人组成,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

第七条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应选举党性强、作风正派、团结同志、联系群众、秉公办事、德才兼备、富有奉献精神、热心做党务工作的党员担任。

跨科室的党支部选举时要考虑支委的代表面。

党支部书记应具备一定的党务工作经验和协调能力。

兼任党支部书记的同志,要拿出一定的时间用于做党务工作,兼做支部委员的同志也要尽职尽责。

林场党务管理制度

林场党务管理制度

林场党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林场党务工作的组织管理,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促进林场党组织的发展壮大,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林场党务管理制度适用于林场党组织的党务管理活动。

第三条林场党务管理制度遵循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内监督,推动党内政治生活的改进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

第四条林场党务管理制度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党组织的职责和任务,落实党的一元化领导和分级负责制度。

第二章林场党组织的建设第五条林场党组织是党在林场的基层组织,负责指导和管理林场内党员的思想观念和政治行为,维护党的团结和稳定,推动林场的各项工作。

第六条林场党组织的建设以解决同级党组织存在的决策和指导问题为目标,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完善组织机构,选举产生党的领导班子,保证党的方针政策有效贯彻。

第七条林场党组织应当加强所属单位的党员教育和培训,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第八条林场党组织应当积极开展党员活动,组织并指导党员参与各项工作,推动林场的发展。

第三章党员管理第九条林场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党员管理制度,维护党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引导。

第十条林场党组织应当落实每个党员的思想教育和政治学习,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和思想品质。

第十一条林场党组织应当对党员进行定期考核和评定,对表现突出的党员进行表彰奖励,对表现不好的党员进行教育挽救。

第十二条林场党组织应当依据党纪党规对违反党的纪律的党员进行处理,并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第四章党内监督第十三条林场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问题的发生。

第十四条林场党组织应当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和工作作风进行监督,严肃查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

第十五条林场党组织应当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接受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及时整改改进,确保党内监督工作的真正实施。

日常党务管理制度

日常党务管理制度

日常党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党员日常行为,推动党的建设和发展,根据党章和相关党内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党组织的全体党员,是党员日常行为的行为准则和管理规范,是保障党员权益、规范党员行为、提高党员素质的重要制度。

第三条党员应当严格遵守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恪尽职守,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于党和人民事业,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能力水平,自觉加强党性修养,自觉接受党的教育,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管理。

第四条党员应当以身作则,恪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守党的组织秘密,不得随意泄露党组织机密,绝对服从党组织的决定及上级党组织的工作安排。

第二章日常党务管理第五条党员应当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参加组织生活、党课教育、党性锻炼和党纪检查等活动,认真学习理论知识,不断增强政治理论水平,提高组织觉悟。

第六条党员应当认真执行党组织的工作安排,按时参加党组织活动,积极传达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组织和动员身边的群众积极支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第七条党员应当维护党内团结,不得对党组织和干部人员进行人身攻击和诋毁,不得利用党内职权谋取私利,不得有明显的派别行为和党内分裂行为。

第八条党员不得在党组织活动中违反公序良俗,不得在党组织活动中从事赌博、走私、嫖娼、吸毒、酗酒、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不得擅自组织和参加各类不当活动。

第九条党员应当保守党内秘密,不得擅自向外界透露党的机密信息和党的重要决策,不得利用党内信息牟取私利。

第十条党员应当维护党员形象,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在公开场合自觉遵守党的标准和纪律,言行举止得体、庄重大方。

第三章党员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党员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等权利,但行使这些权利不得损害党的利益,不得损害党的形象。

第十二条党员有参与党内事务的权利,有知情权、表达意见权、参选权和监督权,但在党内事务中不得擅自发表对党的批评和抨击。

党 务 工 作 制 度

党 务 工 作 制 度

党务工作制度“三会一课”制度1、定期召开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党课;2、支部党员大会,每三个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增加支部党员大会的次数或提前召开支部党员大会;3、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如遇有紧急问题需要解决,可随时召开;4、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

如支部有特殊情况和任务,可适当增加次数。

党支部要加强对党小组的督促检查;5、党课,每半年上一次,邀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有关部门负责人或由支部书记结合党员思想实际讲课。

民主生活会制度1、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参加党的民主生活会,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2、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

支部书记和委员除了参加党小组党员组织生活会之外,还要专门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3、在召开民主生活会之前,要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走访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对党支部班子和党员个人的意见;4、民主生活会要重点查找党员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改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增强党组织的影响力和战斗力;5、在民主生活会上,每名党员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敢于触及思想,采取一人谈、众人帮、逐个人进行的方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6、民主生活会召开之后,要向全体党员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促进各项工作开展;7、民主生活会要做到有记录、有总结、有汇报;民主评议党员制度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上级党组织领导下进行,每年进行一次;2、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支部凝聚力和战斗力;3、按照民主评议党员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确定评议党员的具体内容;4、在评议中,重点抓好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等五个环节,方法要简便易行,时间要相对集中;5、党组织要事先了解党员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并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避免仓促从事;6、认真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X公司中共支部党务工作制度

X公司中共支部党务工作制度
任期制度
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 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 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 级党组织批准。
支部书记、副书记选拔与任命
选拔条件
支部书记、副书记应具备较高的政治 素质、业务能力和群众威信,热爱党 务工作,能够团结带领支部一班人开 展工作。
任命程序
支部书记、副书记的选拔和任命,应 按照党组织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经 上级党组织批准后生效。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
01
02
03
制定考核标准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全面、科学、合理的考核 标准,明确考核内容、方 式、程序等。
组织实施考核
由公司党委组织相关部门 ,按照考核标准对公司各 部门、各岗位进行定期或 不定期的考核。
考核结果运用
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部门 和个人工作绩效的重要依 据,与奖惩、晋升等挂钩 。
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制定监督检查制度
建立健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的 对象、内容、方式等。
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公司各部门、各岗 位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相关部门和人员限 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严格评选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严格评选程序,确保选 树的先进典型具有代表性和 影响力。
加强宣传推广
通过公司内部媒体、宣传栏 等多种渠道,加强对先进典 型的宣传推广,营造学习先 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04
组织生活制度执行
“三会一课”制度落实
支部党员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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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三峡新能源公司内蒙古建设运营管理中心党务工作管理制度编制部门:综合管理部编制日期:2013年3月2013年3月1日发布 2013年3月1日实施党务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加强中国三峡新能源公司内蒙古建设运营管理中心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三峡新能源公司《基层党组织工作细则》和党内有关规定,参照中国三峡新能源公司相关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的基层党组织是指三峡新能源公司党委直属的党的基层委员会(以下简称党委)、总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党总支)、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党支部)。

第二章基层党组织的主要任务第三条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应该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第四条基层党组织的主要任务(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

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党员和群众,协助行政领导班子,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经营、管理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不受侵犯。

(四)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办好企业。

经常了解和反馈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党员、群众的正当权益,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凝聚力。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推荐和表彰他们中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为本单位的改革与发展发挥聪明才智。

(六)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

对预备党员做好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

重视在生产、建设、经营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对党员进行日常管理,收缴党费,接转组织关系。

(七)严格党内监督。

教育、监督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人员廉洁自律,遵守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人事制度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侵占国家、企业和职工的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九)对本单位领导人员的任免考察、组织调动、奖励和惩处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负责本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

领导本单位工、青、妇等群众组织,指导其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十一)向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基层党组织的设置第五条党委的设置。

党员人数超过100名的基层单位,经三峡新能源公司党委批准,可以成立党委。

因情况特殊或工作需要,不足100名党员的基层单位,经三峡新能源公司党委批准,也可以成立党委。

第六条党总支的设置。

党员人数超过5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委批准,可成立党总支。

因情况特殊或工作需要,不足50名党员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公司党委批准,也可成立党总支。

第七条党支部的设置。

正式党员3名以上但不足50名的单位经上一级党委批准可成立党支部。

党员人数在7名以上的党支部,应设立支部委员会。

党员人数较多或较分散的党支部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若干党小组。

每个党小组不得少于3名党员。

第八条党委一般设委员5-9人,设书记、副书记各1人,一般不设常务委员会。

党总支一般设委员5-7人,设书记、副书记各1人。

党支部一般设委员3-5人,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

党委、党总支或党支部除书记、副书记外,一般可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

其他还可增设群工委员、生活委员、统战委员、保密委员、青年委员和妇女委员等。

每个委员会设哪些委员,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或采取分工负责的办法,不设专职委员。

若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可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人,但要确定一名党务工作联系人。

党总支、党支部书记,一般应由本企业党员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

第九条设立党委的企业,同时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纪委)。

纪委一般设委员3人,设书记1人,纪委书记一般由党委副书记兼任。

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为3人,或不设支委会的基层党组织,必须明确一名书记或委员负责纪检工作。

第四章基层党组织的产生第十条基层党组织的产生一般应履行以下程序:(一)向上一级党组织提交建立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的请示,或因工作需要由上一级党委直接批准建立临时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二)党委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总支和党支部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三)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和选举办法,由召集代表大会的同级党组织按照有利于党员了解和直接参与党内事务,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报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党员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

(四)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委员由上届委员会或上一级党组织指定的召集人,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委员会委员。

委员候选人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

(五)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或上一级党组织指定的召集人提出候选人,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

(六)选举出的委员会委员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书记、副书记报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七)党委每届任期三至五年,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二至三年。

任期届满,经上一级党组织批准后,由上届委员会组织进行换届选举。

(八)如因工作需要或特殊原因,需提前和延期进行委员会换届选举,须经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延期一般不超过一年。

第十一条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出缺,应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补选。

上级党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

第十二条为执行某项临时任务(时间在两年以内)而临时组建的机构或新建立的机构暂时不具备选举条件的,可根据党员人数的多少,建立临时党组织。

临时党组织的班子成员由上级党委指定。

临时党组织任期一般不超过一年,最多不得超过二年。

临时党组织不能讨论决定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党纪处分等问题。

但可以接受党外群众的入党申请。

第十三条党小组长一般由本小组的党员选举产生,也可由上级党组织指定产生。

第五章基层党组织主要成员及党小组长的职责第十四条书记职责: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党员大会和委员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委员会日常工作。

(一)负责召集委员会和党员大会,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指示。

将委员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检查委员会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了解执行中的问题和反映。

(二)抓好委员会的自身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

组织并主持民主生活会。

(三)抓好本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

与委员保持密切联系,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到生产、业务中去,保障本单位、本部门业务工作任务的完成。

协调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多方面的积极性。

(四)负责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按时向上级党组织报送本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第十五条副书记职责:协助书记主持党组织的日常工作或按分工完成工作任务。

书记不在时,主持日常工作。

第十六条组织委员职责:了解掌握党组织的组织建设情况和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书记落实党组织各项制度;负责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及时搜集、发现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提出表彰建议;负责党内统计、办理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组织生活记录;做好委员会的换届选举等有关工作。

第十七条宣传委员职责:协助书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安排和落实党内学习教育计划;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指导、协调本单位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第十八条纪律检查委员职责:提出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维护党员权利,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掌握党员违纪情况,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向本级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单位、本部门的党风、党纪情况,并协助纪检监察部门做好对违纪党员的查处工作;考察、了解受处分的党员改正错误情况,对他们进行教育帮助;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纪检委员受本级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双重领导。

第十九条党小组长职责组织党员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学习任务;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检查本小组党员执行决议的情况;主持召开党小组生活会;开展党小组活动,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协助做好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收缴党费工作。

第六章基层党组织的基本工作制度第二十条集体领导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方式由党委、党总支、党支部集体讨论决定。

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第二十一条请示报告制度各级党组织每年年终要向同级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并向上级党组织报送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日常管理中的重要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

第二十二条民主生活会制度独立企业党组织每年第三季度召开一次党员领导人员民主生活会,上级党组织要派人参加。

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和程序按上级党组织有关要求执行。

第二十三条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一)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

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时必须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

换届选举工作应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进行。

各党支部组织下列活动时必须召开党员大会。

学习贯彻上级党组织及本组织的决议、决定;讨论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举行新党员入党宣誓;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惩处意见;需要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支部委员会。

其主要内容是: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决议的事项;研究讨论本支部年度学习、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审查本支部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有关材料,并提出建议;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做好本支部换届选举、增补委员的有关工作;其他需要支部委员会研究讨论的问题。

(三)党小组会。

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党组织的决议和工作安排的落实措施;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提出对党员奖惩的意见。

(不设党小组的党支部,上述内容可作为党支部的活动内容。

)(四)党课。

党组织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党课教育活动。

举办党课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党员领导人员要带头讲党课。

第七章党员的教育和管理第二十四条搞好党员教育,重点是党的先进性教育、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教育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及各种业务知识教育,使党员不断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服从、服务于企业的中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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