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生产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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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生产日常管理制度范本

委托生产日常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委托生产管理,确保生产质量,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委托生产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质量控制、物流配送等环节。

第三条委托生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质量第一,客户至上;2. 明确责任,规范操作;3. 优化流程,提高效率;4. 强化监督,确保合规。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委托生产管理部门1. 负责委托生产项目的整体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2. 负责制定和修订委托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流程;3. 负责对委托生产供应商进行评估和选择;4. 负责委托生产项目的质量、进度、成本控制;5. 负责委托生产项目的合同管理、结算及付款。

第五条供应商管理部门1. 负责供应商的筛选、评估、考核和合作;2. 负责供应商的生产计划、进度和质量监控;3. 负责与供应商的沟通协调,确保生产顺利进行;4. 负责供应商的合同管理、结算及付款。

第六条质量控制部门1. 负责委托生产项目的质量检验和监督;2. 负责制定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3. 负责对供应商的质量进行评估和考核;4. 负责质量问题的处理和整改。

第七条物流管理部门1. 负责委托生产项目的物流计划、组织、实施和监控;2. 负责物流成本的核算和控制;3. 负责物流合同的签订、执行和结算;4. 负责物流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第三章生产计划与执行第八条生产计划1. 委托生产管理部门根据销售部门的需求,制定生产计划;2. 生产计划应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期、质量要求等;3. 生产计划应报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九条生产执行1. 供应商按照生产计划组织生产,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2. 委托生产管理部门对生产进度进行跟踪,确保生产计划按时完成;3. 质量控制部门对生产过程进行监督,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第四章质量控制第十条质量管理体系1. 委托生产管理部门制定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2. 供应商应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生产;3. 质量控制部门对供应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核和评估。

公司产品委外生产管理制度

公司产品委外生产管理制度

公司产品委外生产管理制度1. 背景介绍本文档旨在确立和规范公司产品的委外生产管理制度。

公司为了满足市场需求和提高产品产能,选择将一部分产品的生产任务委托给外部供应商进行生产。

为了保证产品质量和交付时间的可控性,需要建立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

2. 委外生产流程2.1 委外生产合作伙伴选择公司将根据供应商的产能、质量控制能力、交付能力以及合作历史等因素,对潜在的委外生产合作伙伴进行评估和选择。

评估结果应进行记录,并进行定期更新。

2.2 合同签订公司需与委外合作伙伴签订正式的委外生产合同。

合同中应明确产品规格、质量标准、交付时间、价格和付款方式等重要条款,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2.3 产品生产和交付委外生产合作伙伴按照公司提供的生产计划和工艺要求进行产品生产。

公司应定期进行生产进度和质量的监督和检查,确保产品的合格率和交付进度符合要求。

2.4 问题处理如果委外生产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交付延误或其他异常情况,公司应及时与委外合作伙伴进行沟通,共同寻找解决方案,并进行问题记录和改进措施的落实。

3. 质量控制措施公司将建立一套完整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委外生产的产品质量可控。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定期对委外生产合作伙伴进行质量评估和监督检查。

- 委外生产合作伙伴的原材料采购应符合公司的质量标准。

- 委外生产过程中需进行抽检和质量检测,确保产品符合公司的质量要求。

- 委外生产合作伙伴应建立质量文档管理体系,记录产品生产过程和相关数据。

4. 知识保护委外生产过程中,公司的专有技术和商业机密可能会被泄露或侵犯。

了解这一风险,公司应采取以下措施进行知识保护:- 在合同中明确禁止委外合作伙伴将公司的技术和商业机密透露给第三方。

- 对供应商进行严格的背景调查和审计,确保其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信息安全保护能力。

- 在产品设计和生产过程中进行必要的保密措施,如加密、权限管理等。

5. 绩效考核公司将根据委外生产的产品质量、交付准时率、成本控制等因素,对委外合作伙伴进行绩效考核。

委托加工车间管理制度范本

委托加工车间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委托加工车间的生产管理,确保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保障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委托加工车间,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加工、医疗器械、电子产品等行业。

第三条委托加工车间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车间主任负责全面管理车间生产,确保生产任务按时完成,对车间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质量、效率负总责。

第五条技术负责人负责车间生产技术的指导和监督,对生产工艺、设备操作规程、产品标准等进行审核。

第六条质量检验员负责对委托加工产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第七条设备管理员负责车间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故障处理。

第八条安全管理员负责车间安全生产的监督,确保车间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第三章生产管理第九条生产计划:车间根据客户订单和公司生产计划,制定生产计划,明确生产任务、生产时间、人员安排等。

第十条原材料管理:原材料入库、出库、使用均需进行严格登记,确保原材料质量,防止浪费。

第十一条生产过程管理: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产品质量;对生产过程中的问题及时解决,防止生产中断。

第十二条产品检验:产品完工后,由质量检验员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或发货。

第十三条生产记录:生产过程中,对生产数据、设备运行状况、产品质量等进行记录,以便追溯和分析。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四条安全生产: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车间安全生产。

第十五条设备安全: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操作人员需持证上岗。

第十六条环境保护: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污染排放。

第十七条应急处理: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确保人员安全。

第五章质量管理第十八条质量控制:严格按照产品标准进行生产,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第十九条质量检验: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严格检验,确保产品质量。

第二十条质量追溯:建立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确保产品质量问题可追溯。

药品委托生产管理制度

药品委托生产管理制度

药品委托生产管理制度一. 目的:建立委托生产管理制度,规范委托生产的管理。

二.范围:适用于委托生产的管理。

三.职责:质量管理部、生产技术部相关人员负责本制度的正确实施。

四.内容:1. 外公司(委托方)产品因生产任务等原因无法进行生产,需要委托本公司(受托方)生产的,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2. 委托生产的所有活动,包括在技术或其他方面拟采取的任何变更,均应当符合药品生产许可的有关要求并经双方同意。

3. 为确保委托生产产品的质量,本公司和委托方必须签订书面的委托生产合同,明确规定各方责任、委托生产的内容及相关的技术事项。

4. 委托方的要求:4.1 委托方应当对受托方进行评估,对受托方的条件、技术水平、质量管理情况进行现场考核,确认其具有完成受托工作的能力,并能保证符合GMP的要求。

4.2 委托方应当向受托方提供所有必要的资料,以使受托方能够按照法定要求正确实施所委托生产的操作。

4.3 委托方应当使受托方充分了解与产品或操作相关的各种问题,包括产品或操作对受托方的环境、厂房、设备、人员及其他物料或产品可能造成的危害。

4.4 委托方应当对受托生产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4.5 委托方应当确保物料和产品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

5. 受托方的要求:5.1 受托方必须具备足够的厂房、设备、知识和经验以及人员,满足委托方所委托的生产要求。

5.2 受托方应当确保所收到公司提供的物料、产品适用于预定用途。

5.3 受托方不得从事对委托生产的产品质量有不利影响的活动。

6.委托生产合同的要求:6.1 合同应当详细规定各自的产品生产和控制职责,其中的技术性条款应当由具有制药技术和熟悉本规范的主管人员拟订。

6.2 合同应当规定质量受权人批准放行每批药品的程序,确保每批产品都已按照药品注册的要求完成生产和检验。

6.3 合同应当规定何方负责物料的采购、检验、放行、生产和质量控制(包括中间控制),还应当规定何方负责取样和检验。

6.4 合同应当规定由受托方保存的生产、检验和发运记录及样品,委托方应当能够随时调阅或检查;出现投诉、怀疑产品有质量缺陷或召回时,委托方应当能够方便地查阅所有与评价产品质量相关的记录。

公司产品委托生产合作管理制度

公司产品委托生产合作管理制度

公司产品委托生产合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与委托生产企业的关系,确保产品生产合作的顺利进行,保证产品质量和生产进度,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委托生产企业之间的产品生产合作。

第三条委托生产企业应在法律法规范围内进行生产,保证产品质量和交货期。

第四条公司与委托生产企业应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商定合作细则和责任划分。

第二章合作范围和要求第五条委托生产企业应与公司签订产品委托生产合同,明确产品生产范围、技术要求、质量标准、交货期等。

第六条委托生产企业应按照合同要求,使用公司提供的材料和技术,进行产品生产。

第七条委托生产企业应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对产品的技术要求进行掌握和实施。

第八条委托生产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交货期进行生产,确保产品准时交付公司。

第九条委托生产企业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定期进行相关培训,以保证产品质量和生产技术的持续改进。

第十条委托生产企业应保密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技术信息,不得擅自泄露或使用。

第三章合作管理第十一条公司与委托生产企业应定期进行合作评估和沟通,及时解决合作中出现的问题和难题。

第十二条公司应对委托生产企业的生产设备、工艺、管理水平等进行评估,确保委托生产企业符合产品生产要求。

第十三条公司有权对委托生产企业进行生产现场检查,保证委托生产企业的生产过程符合要求。

第十四条公司和委托生产企业应建立常态化的沟通机制,及时交流信息和解决问题。

第十五条公司与委托生产企业应建立紧密的物流合作,确保产品的运输和交付。

第四章合作争议解决第十六条公司与委托生产企业在合作中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通过对话解决。

第十七条若协商无法解决争议,双方可协商选择第三方独立机构进行调解或仲裁。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公司与委托生产企业应签订书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并在合作协议中明确。

制度的修改和补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

委托生产药品结算管理制度

委托生产药品结算管理制度

委托生产药品结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委托生产药品结算管理行为,约束委托生产药品结算活动,保护双方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委托生产药品结算管理活动,包括委托方与受托方签订委托生产药品合同,开展结算管理活动等。

第三条委托生产药品结算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互惠互利、自愿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第四条委托生产药品双方应当遵循合同约定,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管理方式和程序进行结算管理。

第五条委托生产药品结算管理应当依法申报纳税、合规合法。

第二章结算管理责任第六条委托方应当明确结算管理部门及其个人的职责,负责组织药品结算管理工作,并确保药品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受托方应当明确结算管理部门及其个人的职责,负责接收、审核委托方的结算资料,提供结算服务。

第八条委托生产药品结算管理部门应当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结算管理工作,并对结算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九条委托生产药品结算管理部门应当制定规范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

第三章结算管理程序第十条委托生产药品的结算管理程序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结算申请:受托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接收委托方的结算申请,并进行审核。

(二)结算审核:受托方应当对委托方提交的结算申请进行审核,核对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三)结算支付:受托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进行结算支付。

(四)结算复核:委托方对受托方支付给自己的结算款项进行复核。

(五)结算确认:委托方确认结算款项无误后,双方签署结算确认书。

第四章结算管理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一)委托方有权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要求受托方进行结算支付。

(二)委托方有义务向受托方提供真实、完整的结算资料。

(三)委托方有义务对受托方支付的结算款项进行复核。

第十二条受托方的权利和义务:(一)受托方有权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要求委托方提交结算申请。

医疗器械委托生产管理规程.docx

医疗器械委托生产管理规程.docx

医疗器械委托生产管理规程.docx范本一:一:委托生产管理目的及范围1. 目的建立医疗器械委托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委托生产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保障委托方和生产方的权益。

2. 范围适用于医疗器械委托生产管理的所有活动,包括委托方和生产方之间的合作、责任划分、质量控制等方面。

二:委托方责任1. 委托方选择委托方应根据委托生产的特点和要求,选择具备相应能力和条件的生产方,并向生产方提供明确的委托生产协议。

2. 委托方监督委托方应对生产方的生产活动进行监督,确保生产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完成委托生产,并定期进行质量检验。

三:生产方责任1. 生产能力生产方应具备相应的生产能力,包括生产设备、技术人员、质量管理体系等。

2. 生产管理生产方应建立完善的生产管理制度,包括生产计划、原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等,并按照委托方要求进行生产。

四:委托生产管理流程1. 委托方与生产方合作确定生产计划。

2. 委托方向生产方提供委托生产协议和相关技术文件。

3. 生产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进行生产活动,并定期向委托方报告生产进展。

4. 委托方对生产方的生产活动进行监督和质量检查。

5. 委托方与生产方共同完成委托生产。

附件:1. 委托生产协议范本2. 委托方监督检查表和报告格式3. 生产方质量管理制度范本法律名词及注释:1. 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的定义,指用于预防、诊断、治疗、监测或缓解人体疾病的物品、材料、仪器、设备及其组合,包括相关的程序和系统。

2. 委托生产:委托方将医疗器械的生产委托给生产方进行实施的行为。

3. 质量管理体系:根据《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生产方应建立并实施符合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方针、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

范本二:一:委托生产管理目的及范围1. 目的为规范医疗器械委托生产活动,建立一套科学、规范、有效的管理制度,保证委托生产的质量与安全。

2. 范围包括委托方与生产方之间的合作、责任划分、质量控制及信息交流等方面,适用于医疗器械委托生产的所有环节。

委托生产企业监督管理制度

委托生产企业监督管理制度

委托生产企业监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委托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保障委托方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委托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委托生产企业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认真履行委托协议,保障委托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委托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条委托生产企业应当注重人才培养,提高监督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综合素养。

第六条委托生产企业应当注重技术创新,积极推动监督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智能化和现代化。

第七条委托生产企业应当加强与委托方的沟通,及时了解委托方的需求和意见,积极予以解决和改进。

第八条委托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工作的考核制度,对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绩效评价和考核。

第二章监督职责第九条委托生产企业应当设立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执法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条监督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执行委托方授权的监督管理职能;(二)负责委托合同的执行监督;(三)组织实施委托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和评估;(四)接受委托方的投诉和举报,并及时处理和反馈;(五)对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绩效评价和考核。

第十一条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标准。

第十二条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和评估制度,全面了解委托生产企业的运营情况和合规情况。

第十三条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委托生产企业的生产、质量、环保、安全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十四条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档案和资料,便于日常管理和备查。

第三章监督制度第十五条委托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标准和规范,确保监督管理工作的规范、有序和高效。

第十六条委托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监督管理的信息化系统,提高监督管理工作的智能化水平。

第十七条委托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投诉举报制度,接受委托方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批评。

第十八条委托生产企业应当组织开展监督管理工作的知识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提高监督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素质。

委托生产药品管理制度

委托生产药品管理制度

委托生产药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委托生产药品管理,保障药品质量安全,维护委托生产方和委托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委托生产药品是指委托方委托生产企业生产具有委托方所有权或合法使用权的药品。

第三条委托生产药品应当遵循“委托方负责、委托方控制、生产企业实施、规范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委托生产药品管理活动应当与中国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的职责和权限相适应。

第五条委托生产药品管理应当依法依规,充分尊重生产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委托生产药品管理应当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合法合规意识,健全监督检查制度。

第七条委托方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生产企业提供生产所需的注册申请资料及技术文件。

第八条委托方应当加强对委托生产药品的质量控制,确保药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第九条生产企业应当依法依规生产委托生产药品,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和有效性。

第十条生产企业应当严格履行委托方委托生产药品的技术文件及相关规定,不得擅自修改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和生产环境。

第十一条生产企业应当加强对原辅材料的质量控制,严格按照委托方提供的标准进行采购。

第十二条委托方和生产企业应当加强双方沟通,及时共享质量信息,建立健全协调机制。

第十三条委托方和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委托生产药品管理档案,记录相关质量信息及沟通协调信息。

第十四条委托方和生产企业应当依法依规备案登记委托生产药品,不得擅自委托生产未备案登记的药品。

第十五条委托方和生产企业应当留存相关的质量文件、技术文件及委托生产合同等资料,便于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委托方和生产企业,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依规给予处理,并可追究其责任。

第二章委托方的义务第十七条委托方应当依法提供委托生产药品的注册申请资料及技术文件。

第十八条委托方应当对委托生产药品的质量进行严格控制,确保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第十九条委托方应当积极参与委托生产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公司产品委托生产管理制度

公司产品委托生产管理制度

公司产品委托生产管理制度1. 简介本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公司委托生产产品的管理过程,确保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保障公司利益的控制和监督。

2. 定义- 委托生产:指公司将产品的生产任务委托给外部供应商进行生产和加工。

- 委托生产管理:指对委托生产过程进行计划、组织、指导、监控和控制的活动。

3. 委托生产流程3.1 委托合作选择- 根据产品需求及产能要求,选择合适的委托生产供应商。

- 进行供应商的资质审核和评估,确保其具备足够的生产能力和质量保证体系。

3.2 合同签订- 与委托生产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义务、产品规格和质量要求等。

- 确保合同内容详尽、合理,并经法务部门审核通过。

3.3 生产监控- 设立专门的生产监控团队,负责对委托生产的产品生产过程进行全程监控。

- 定期进行生产现场巡查,确保生产设备和生产环境符合要求。

- 对生产过程中的关键节点进行抽检和质量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纠正。

3.4 质量控制- 委托生产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的产品质量标准进行生产。

- 建立质量检测体系,对委托生产产品进行抽样检测,确保产品符合公司标准和客户要求。

3.5 交付验收- 对委托生产产品进行全面验收,确保产品质量和数量符合合同约定。

- 如有问题或纠纷,按照合同约定和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 监督和评估- 设立委托生产管理监督部门,负责对委托生产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估。

- 定期进行供应商绩效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供应商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5. 处罚措施- 对严重违反委托生产管理制度和合同约定的供应商,可以采取中止合作、解除合同等处罚措施。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公司相关部门和员工应严格遵守。

如有违反,将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无。

委托他人生产管理委托书

委托他人生产管理委托书

委托他人生产管理委托书尊敬的受托人:我,【委托人姓名】,系【委托人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因业务发展需要,特此委托贵公司(或您个人)自【委托开始日期】起至【委托结束日期】止,全权负责我公司的生产管理工作。

以下为具体委托事项及要求,敬请受托人认真阅读,并严格按照以下条款执行。

一、委托事项1. 负责我公司生产车间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计划制定、生产任务分配、生产进度跟踪等;2. 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供技术指导,确保生产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及我公司的要求;3. 负责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4. 对生产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提高员工技能水平,提高生产效率;5. 负责生产成本控制,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我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6. 定期向我公司汇报生产情况,并对生产管理提出改进建议。

二、委托要求1. 受托人应具备丰富的生产管理经验,熟悉相关行业动态和技术发展趋势;2. 受托人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我公司规章制度;3. 受托人应确保生产安全,预防生产事故的发生;4. 受托人应积极与我公司沟通,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5. 受托人应按照我公司要求,按时完成生产任务,确保产品质量。

三、委托期限自【委托开始日期】起至【委托结束日期】止。

如双方同意续约,应签订书面续约协议。

四、费用及支付1. 受托人完成委托事项后,我公司按双方协商的生产管理费用支付给受托人;2. 生产管理费用支付时间为每月【支付日期】,如遇节假日顺延;3. 受托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我公司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五、违约责任1. 如受托人未按照约定完成生产任务,造成我公司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 如受托人在生产管理过程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生产事故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 如我公司未按约定支付费用,受托人有权要求我公司支付逾期违约金。

六、争议解决如双方在履行本委托书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委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药品委托生产发运管理制度

药品委托生产发运管理制度

药品委托生产发运管理制度一、总则在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指导下,为了规范和管理药品委托生产发运过程,保障药品的质量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委托生产管理1. 委托生产申请(1)委托方应向受托方提交委托生产申请,包括委托生产的药品品种、规格、生产数量、要求的生产工艺、质量标准等内容。

(2)受托方应对委托方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查,确定生产方案并制定生产计划。

2. 生产过程管理(1)受托方应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委托方要求的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2)受托方应建立健全的生产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要求。

3. 质量控制(1)受托方应设置质量控制岗位,对生产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和质量把控,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2)受托方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成品检验等环节,确保产品质量。

4. 记录和报告(1)受托方应建立完整的生产记录和质量记录,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保存相关记录。

(2)受托方应定期向委托方报告生产进展情况和产品质量情况,确保委托方对产品生产过程和质量有清晰的了解。

5. 紧急事件管理(1)受托方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紧急事件时,应及时向委托方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应对。

(2)委托方应在生产合同中明确双方对紧急事件的处理方式,保障双方利益。

三、发运管理1. 发运计划(1)委托方应按照生产计划和市场需求确定发运计划。

(2)受托方应根据委托方的发运计划,合理安排生产和发运工作,确保产品能够按时发运。

2. 发运过程管理(1)受托方应确保产品包装、标识、运输等环节符合相关法规和委托方要求。

(2)受托方应与委托方共同确定产品发运的方式和运输工具,确保产品能够安全稳定地到达目的地。

3. 发运记录和报告(1)受托方应建立完整的发运记录,包括发货单、运输记录等相关信息。

(2)受托方应及时向委托方报告产品发运情况和运输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双方对产品发运情况有清晰的了解。

托生产产品的质量管理制度

托生产产品的质量管理制度

托生产产品的质量管理制度"托生产"指的是企业将产品的制造过程委托给外部合作伙伴,这种生产模式也称为代工或委外生产。

建立一个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对于确保委托生产产品的质量至关重要。

以下是建立托生产产品质量管理制度的一些建议:1.合同和协议:•制定明确的合同和协议,明确产品的质量标准、技术规范、交付时间、责任分工等关键信息。

确保托生产方充分理解并同意遵守这些标准。

2.供应商选择:•仔细评估和选择有经验、信誉良好的供应商。

这包括对供应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设备水平、技术能力以及对法规和标准的遵守情况进行审查。

3.质量标准和规范:•明确定义产品的质量标准和规范,确保供应商了解并遵循这些标准。

这可能包括物理、化学、机械等方面的标准。

4.质量控制计划:•与托生产方一同制定质量控制计划,包括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监控、产品测试和检验等方面的细节。

确保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质量控制措施。

5.过程审核和监控:•定期进行供应商的过程审核,确保其生产过程符合质量标准。

建立监控机制,实时跟踪生产过程中的关键参数。

6.问题解决机制:•制定问题解决的紧急措施和长期解决方案。

确保在出现任何质量问题时,能够及时采取措施迅速解决,并防止问题再次发生。

7.质量培训:•对托生产方的员工进行质量培训,确保他们理解质量标准和质量管理流程。

提高操作人员的技能和质量意识。

8.持续改进:•建立持续改进机制,定期评估和审查质量管理制度,发现潜在问题并优化生产过程。

通过反馈和经验教训,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水平。

9.质量记录和追溯:•建立完善的质量记录体系,包括生产记录、检测记录、问题记录等。

确保产品质量的追溯性,有助于问题溯源和改进。

10.风险管理:•识别和评估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的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计划,确保在生产过程中及时应对潜在的问题。

建立完善的托生产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有助于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提高客户满意度,维护企业声誉。

药品委托生产合同管理制度

药品委托生产合同管理制度

药品委托生产合同管理制度《药品委托生产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药品委托生产行为,确保药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药品委托生产,是指药品注册申请人或者药品生产企业(以下统称委托方)委托其他药品生产企业(以下统称受托方)生产药品的行为。

第三条委托方和受托方开展药品委托生产活动,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确保药品生产过程符合法定要求和标准。

第二章委托生产申请与审批第四条委托方拟委托生产药品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药品委托生产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在收到药品委托生产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向委托方发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通知。

第六条委托方收到受理通知后,应当按照要求提交生产场所、设施、人员、质量管理体系等有关资料,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现场检查。

第七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在现场检查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药品委托生产的书面决定,并通知委托方。

第三章委托生产合同签订与管理第八条委托方和受托方应当签订药品委托生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药品委托生产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药品名称、注册批件号、生产批号、规格、生产数量、质量标准等;(二)生产工艺、技术要求、生产周期、仓储条件等;(三)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四)委托生产费用、支付方式和期限;(五)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六)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

第十条委托方和受托方应当分别设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药品委托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监督和控制。

第十一条受托方应当按照生产工艺、技术要求和相关标准,组织生产药品。

第十二条委托方应当对受托方的生产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药品生产过程符合法定要求和标准。

第十三条委托方和受托方应当定期对药品质量进行检验,确保药品符合法定质量标准。

医疗器械委托生产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委托生产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委托生产管理制度一、委托方与受托方资质审核1. 委托方和受托方均应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资质和相应的生产条件,确保生产过程符合法规要求。

2. 委托方应对受托方进行全面的资质审核,包括生产能力、技术水平、质量保障能力等方面,确保受托方具备相应的生产能力和质量保障能力。

3. 受托方应具备相应的生产设备和检验仪器,能够满足委托方的生产需求和质量要求。

二、委托生产合同审查1. 委托方与受托方应签订委托生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产品质量要求、生产计划、交货期限、技术资料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要求。

2. 委托生产合同应经过严格的审查和审批程序,确保合同内容符合法规要求和双方利益。

三、生产过程监控1. 受托方应按照委托方的要求进行生产,确保生产过程符合质量要求和交货期限。

2. 委托方应对受托方的生产过程进行监控,包括生产计划执行情况、生产记录、质量检验等方面,确保生产过程符合法规要求和合同约定。

四、产品检验与审核1. 受托方应对生产的产品进行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委托方的要求和质量标准。

2. 委托方应对产品进行抽检或全检,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法规要求和合同约定。

3. 对于不合格的产品,委托方和受托方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防止问题再次发生。

五、文件记录管理1. 委托方和受托方应建立完善的文件记录管理制度,包括生产记录、检验记录、质量档案等方面,确保产品质量可追溯。

2. 文件记录应按照法规要求进行保存和管理,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六、质量体系建立与运行1. 委托方和受托方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方面,确保产品质量控制的系统性和科学性。

2. 质量管理体系应按照法规要求进行建立和运行,确保其有效性和符合性。

3. 委托方应对受托方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核和监督,确保其符合法规要求和合同约定。

七、应急处理与报告1. 委托方和受托方应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对突发事件或质量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和报告。

委托生产药品管理制度范本

委托生产药品管理制度范本

一、目的为规范委托生产药品的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委托其他企业生产药品的相关管理活动。

三、委托生产原则1. 委托生产的企业必须具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要求的资质,且符合国家药品生产标准。

2. 委托生产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确保药品质量。

3. 委托生产的企业与本公司签订委托生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4. 委托生产的企业应按照本公司提供的生产工艺、质量标准和技术资料进行生产。

四、委托生产流程1. 评估与选择(1)本公司根据药品生产需求,对委托生产企业的资质、生产能力、质量管理体系等进行评估。

(2)选择符合要求的委托生产企业,并与企业签订委托生产合同。

2. 技术资料提供(1)本公司向委托生产企业提供生产工艺、质量标准、技术资料等相关文件。

(2)委托生产企业按照本公司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生产。

3. 生产过程监控(1)本公司对委托生产企业的生产过程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2)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生产工艺执行情况、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产品质量检测等。

4. 质量验收(1)委托生产企业完成生产后,按照国家药品标准进行自检。

(2)本公司对委托生产企业生产的药品进行质量验收,确保药品质量符合要求。

5. 药品上市(1)经质量验收合格的药品,由本公司负责上市销售。

(2)委托生产企业应积极配合本公司进行药品上市的相关工作。

五、责任与义务1. 本公司负责委托生产企业的选择、评估、合同签订、生产过程监控、质量验收等工作。

2. 委托生产企业应按照本公司的要求,严格执行生产工艺、质量标准,确保药品质量。

3. 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共同保障药品质量。

六、附则1. 本制度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注:本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委托生产日常管理制度

委托生产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委托生产管理,确保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保障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委托生产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采购、加工生产、产品检验、包装运输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合同优先原则:以委托生产合同为准,确保双方权益;2. 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把控产品质量,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3. 效率优先原则:优化生产流程,提高生产效率;4. 成本控制原则:合理控制生产成本,降低生产成本。

第二章委托生产合同管理第四条委托生产合同签订前,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供应商评估,确保供应商具备生产能力和质量保证能力。

第五条委托生产合同应明确以下内容:1. 生产产品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标准;2. 生产周期、交货时间;3. 付款方式、付款期限;4. 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5. 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职责。

第七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应协商解决,并形成书面文件。

第八条合同到期或终止时,双方应进行合同履行情况审计,确保合同条款得到履行。

第三章原材料采购管理第九条原材料采购应遵循以下原则:1. 质量优先原则:采购符合国家标准和公司要求的原材料;2. 价格合理原则: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选择价格合理的原材料;3. 供应稳定原则: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第十条采购部门应制定采购计划,明确采购品种、数量、质量要求、供应商等信息。

第十一条采购部门应进行供应商评估,选择具备生产能力和质量保证能力的供应商。

第十二条采购部门应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采购要求、交货时间、付款方式等。

第十三条采购部门应加强对原材料质量的检验,确保原材料符合国家标准和公司要求。

第四章加工生产管理第十四条加工生产部门应按照合同约定和产品质量要求进行生产。

第十五条加工生产部门应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过程规范化、标准化。

第十六条加工生产部门应加强生产过程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产品质量。

公司产品委托生产合作管理制度

公司产品委托生产合作管理制度

公司产品委托生产合作管理制度1. 目的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与委托合作生产方之间的合作关系,确保产品生产过程的顺利进行,保障产品质量和交付时间。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委托合作生产方之间的合作项目,涵盖所有委托生产的产品。

3. 合作流程3.1 双方达成合作意向后,公司将向委托合作生产方提供详细的产品要求和技术规格,并签订合作协议。

3.2 委托合作生产方根据公司提供的要求进行生产安排,并确保生产过程的合法性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3 委托合作生产方应及时向公司报告产品生产情况,包括生产进度、质量检验结果等,并保证产品交付时间。

4. 质量控制4.1 委托合作生产方应制定详细的质量控制方案和生产流程,确保产品质量稳定。

4.2 公司有权对委托合作生产方的生产环境、设备及质量控制措施进行检查和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

4.3 如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要求,委托合作生产方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承担相应责任。

5. 保密条款5.1 双方应对涉及到本合作项目的商业机密、技术资料和商业信息等保持严格保密。

5.2 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使用与本合作项目相关的保密信息。

6. 合作终止6.1 如因任何原因需要终止合作关系,双方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在协商一致下进行合理结算。

6.2 双方在合作终止后仍应履行对未完成的合作项目的相关义务。

7. 争议解决7.1 对于因本合作项目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7.2 若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应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并接受仲裁裁决。

8. 其他规定本公司产品委托生产合作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由公司内部制定与修订。

以上为公司产品委托生产合作管理制度的基本要点,双方在具体合作项目中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和调整。

化工厂委托管理制度

化工厂委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化工厂委托管理工作,提高委托管理效率,保障化工厂生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化工厂内部所有委托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维修、技术改造、物资采购、运输、安全服务等。

第三条委托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依法依规,公开透明;3. 严格审批,责任到人;4. 节约成本,提高效益。

第二章委托管理范围第四条委托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设备维修:包括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大修、改造等;2. 技术改造:包括生产线技术改造、工艺优化等;3. 物资采购: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备品备件等;4. 运输:包括原料、产品、物资的运输;5. 安全服务:包括安全咨询、安全培训、安全检测等。

第三章委托管理程序第五条委托管理程序如下:1. 委托申请:由相关部门或个人提出委托申请,填写《化工厂委托申请表》,报主管领导审批。

2. 审批:主管领导对委托申请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将委托申请表及相关资料报送相关部门。

3. 招标:对需要招标的委托项目,由招标部门按照招标法规定进行招标。

4. 评标:招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单位。

5. 签订合同:中标单位与化工厂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 实施与监督:中标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实施委托项目,化工厂派驻专人进行监督。

7. 验收:委托项目完成后,由验收部门组织验收,确保项目质量符合要求。

8. 费用结算:验收合格后,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费用结算。

第四章委托管理职责第九条委托管理部门职责:1. 负责制定委托管理制度,组织实施;2. 负责委托项目的招标、评标、合同签订等工作;3. 负责对委托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质量、进度进行监督;4. 负责委托项目验收和费用结算;5. 负责对委托项目进行跟踪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第十条委托单位职责:1. 负责提出委托申请,提供相关资料;2. 配合委托管理部门进行招标、评标等工作;3. 指派专人负责委托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监督工作;4. 参与委托项目验收,对验收结果提出意见;5. 负责委托项目费用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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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生产管理制度1231
编码
题目:
委托生产管理制度
制定审核批准
制定日期年月日审核日期年月日批准日期年月日颁发部门质量部颁发数量份生效日期年月日分发部门物供部、生产技术部、质量部、受托厂家
1目的
规定公司委托其他单位生产我公司药品和我公司接受其他单位委托的管理规程,
规范委托生产各项事项。

2 范围
用于公司委托生产的各项管理。

3 责任人
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员工。

4 内容:
4.1 委托事项及条件
4.1.1公司因生产线建设、改造或生产产量不能满足市场需要时经公司领导层决
策可以采用委托加工的方式生产本公司药品。

4.1.2受托生产的企业应当持有与我公司委托药品的生产条件相适应的《药品生
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4.1.3受托企业应当具有与我公司药品生产相适应的硬件条件和管理体系,并能
生产出符合注册标准的药品。

4.2 受托事项及条件
4.2.1 公司品种结构调整或市场销售计划不饱和情况,需要时经公司领导层决策
可以采用受托加工的方式生产其他公司药品。

4.2.2 委托生产品种必须为已取得批准文号药品。

4.2 管理职责
4.2.1 总经理职责
负责决策委托生产企业的选择,确认药品委托生产委托合同。

4.2.2 质量部职责
4.2.2.1负责办理委托生产省局申报报资料及委托事项的审批。

4.2.2.2负责对受托方的生产条件、生产技术水平和质量管理状况进行详细考查,
确认符合生产要求。

4.2.2.3负责对委托药品生产全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

4.2.2.4负责按委托加工药品品质量标准进行检验;并在生产完成后进行各项审核
合格后放行。

4.2.3生产部指责
4.2.3.1负责提出委托生产的生产指令,包括原料及加工药品的品名、批号、数量、
包装规格、加工期限及到货日期,以及提供委托加工产品的药品标准、生产工艺
规程及操作SOP。

4.2.3.2车间质监员按管理制度对委托加工药品各个工序的生产过程、原料、加工品交接、储运进行监控并负责委托生产加工批记录的监督完善。

4.2.4物料供应部职责
4.2.4.1负责按生产指令提供有质检合格报告单物料。

4.2.4.2负责委托加工产品的入库储存。

4.2.5财务部职责
按与委托加工厂签订的合同,据《检验报告单》、《收料单》办理审查、结算、付款手续。

4.2.6销售部指责
负责委托生产药品的发运和召回。

4.3 委托生产过程
4.3.1委托生产厂的审计
4.3.1.1.委托生产厂必须是通过GMP认证的生产企业,资格证书应齐备,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由质量部存档。

4.3.1.2.审计人员组成
生产副总经理,质量副总经理,质量部经理、生产部经理、物供部经理、设备部部长。

4.3.1.3.采取现场调研方式。

对生产设施,设备,GMP实施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结果报总经理批准后达成协定。

4.3.2.委托生产合同协定书签订:委托生产委托方(以下称甲方)、受托方(以下称乙方)双方正式友好协商、签订正式的合同协定书。

协定书必须明确规定双方保证委托生产品质量的职责。

4.3.3. 委托生产
4.3.3.1.乙方必须按甲方提出的生产工艺规程及生产操作SOP组织生产。

生产记录由乙方填写。

4.3.3.2.委托生产品甲方进行检验,出具检验报告单及放行单。

4.3.3.3.乙方按乙方GMP管理规程进行管理及生产调度。

甲方派出的车间质检员遵守乙方生产现场的有关管理制度,并按合同规定的生产工艺规程、操作SOP 及质控要求进行监控,填写监控记录。

有不同意见双方车间质检员协商解决。

重大歧见及时向甲、乙双方质量负责人报告。

甲、乙双方质量负责人应及时协商并在书面报告上签署处理意见及措施。

4.3.3.4.委托生产品交接、储运管理按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规程执行。

4.3.4.药品的检验
4.3.4.1.质量部向委托生产厂家提供药品质量标准,委托生产厂家应按照取样管理规程取样进行检验,并在向我公司交货时提交检验报告书。

4.3.4.2.质量部在接到物料供应部请验单后应立即对委托生产药品取样检验,并向物料供应部发放检验报告书。

4.3.4.3.质量部应向受托生产厂家索取提取生产记录复印件,严格审查是否按照工艺规程进行生产。

4.3.5.质量分析会
双方质检员每月联合召开一次质量分析会,双方质量部经理、生产部经理每季度联合主持召开一次质量分析会,双方质量负责人每半年联合主持召开一次质量分析会。

检查、交流相关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94.12%)未严格遵循年度报告准则,主要表现在未对交易价格、结算方式、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以及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持续性等重要信息进行披露;从对资产、股权转让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披露情况来看,在发生该类交易的28家公司中,有19家(占67.86%)未按照准则要求进行披露,主要问题在于未对定价原则、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评估价格等信息进行披露;从对公司与关联方存在债权、债务往来,担保事项等的披露情况来看,在发生该类交易的45家公司中,只有4家按照准则要求予以披露,多数企业未披露关联事项形成的原因以及对公司的影响等。

表5
重要关联交易事项披露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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