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的现状及完善措施(初稿)
论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
论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引言治理结构是指在一个组织内部,各种权力和责任的划分、分配以及相互制约关系的一种安排。
在上市公司中,治理结构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对于公司的发展和稳定运行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公司法规定的治理结构要求、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方向等方面进行论述,以期全面了解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
公司法规定的治理结构要求根据我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应该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的治理结构,确保公司的有效管理和稳定发展。
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应该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上市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会由公司所有股东组成,行使重大决策、决策调整和监督公司经营的权力。
股东大会的主要职责包括选举和罢免董事、审议和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审议和批准公司的财务报告等。
董事会董事会是上市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
董事会由公司的董事组成,其中包括执行董事和独立董事。
董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公司的经营策略、决策并批准公司的重大投资和经营决策、监督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任命和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
监事会监事会是上市公司的监督机构,主要工作是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监事会由公司的监事组成,其中包括股东监事和职工监事。
监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审议和批准公司的财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参与董事会的决策等。
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现状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在不断完善和发展中,目前存在以下特点和现状:股东大会在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中,股东大会的地位逐渐得到重视和提升。
一方面,股东大会的议案审议和决策程序逐渐规范,股东大会的决议力度得到加强。
另一方面,投资者的参与度也在不断提高,股东大会成为投资者行使权益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重要平台。
董事会董事会在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中发挥着核心作用。
董事会成员的选择和任命程序逐渐规范,独立董事的比例逐渐增加。
然而,董事会的独立性和决策能力依然存在一定问题。
我国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缺陷和完善措施
我国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缺陷和完善措施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上市公司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是保证公司正常运营、保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基础。
然而,我国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存在一些缺陷,需要采取相应的完善措施。
一、我国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的缺陷1. 股权分散化程度高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分散化程度普遍较高,大股东持股比例较低,导致公司治理权不明确,影响公司的决策效率。
同时,股权分散化也容易导致股东利益分散,难以形成有效的股东监督机制。
2. 监管机制不完善我国上市公司的监管机制不完善,监管部门的权力和资源有限,难以有效监督和制约上市公司的违法行为。
此外,监管部门的行政干预也容易受到政治干预的影响,导致监管效果不佳。
3. 独立董事制度不完善我国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制度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首先,独立董事的任期较短,难以形成稳定的监督机制。
其次,独立董事的权力和责任较为模糊,难以有效发挥监督作用。
此外,独立董事的人选也存在一定的问题,有些独立董事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难以真正发挥独立监督作用。
二、完善我国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措施1. 加强大股东监管应该加强对大股东的监管,防止其滥用权力,保护小股东利益。
同时,应该建立健全的股东投票制度,提高小股东的话语权和监督能力。
2. 完善监管机制应该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建立健全的监管制度和法规,加强对上市公司的审计和监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3. 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应该加强对独立董事的选拔和考核,确保其真正具有独立性和专业性。
同时,应该加强独立董事的权力和责任,提高其监督作用的效果。
4. 推进公司治理结构多元化应该推进公司治理结构多元化,加强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作用,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监督和考核。
5. 加强信息披露和透明度应该加强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和透明度,提高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参与度。
同时,应该建立健全的投资者保护制度,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现状与对策研究
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现状与对策研究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现状与对策研究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上市公司在国民经济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上市公司在推动经济增长、改善国内外投资环境、提高企业竞争力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在我国上市公司治理方面,仍存在一些瓶颈和问题。
本文旨在对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现状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推动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的进一步发展。
二、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现状(一)股权结构不完善在我国上市公司中,控股股东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然而,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多数为国有企业,或者由政府机构或者衍生的资本运作机构掌握控制权。
这就导致了公司决策中缺乏市场化、规范化和公正性。
(二)监管不到位我国上市公司监管机构存在监管能力不足、监管措施不健全的问题。
监管机构的工作不彻底、不到位,导致上市公司存在违规操作、危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时有发生。
(三)信息披露不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披露信息的规范性和及时性存在明显的问题。
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即上市公司对外披露的信息与其内部信息不一致。
这给投资者带来了损失,也对市场信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三、对策研究(一)完善股权结构政府应加强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监管,鼓励多元化的股权结构。
通过引入更多的战略投资者和金融机构的持股,增加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和市场化程度。
此外,建立健全大股东的约束机制,避免股东滥用控制权。
(二)加强监管机构能力建设政府应加大对上市公司监管机构的支持力度,提高其监管能力和效果。
增加机构人员的数量以及培训力度,提高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的调查能力。
同时,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无法逃避的法律风险。
(三)强化信息披露监管政府应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严格规范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
要求上市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地披露信息,并建立信息核查机制,确保披露的信息准确无误。
(四)加强投资者保护政府应建立健全起诉权保护机制,增强投资者的维权能力。
我国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缺陷和完善措施
我国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缺陷和完善措施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上市公司的数量也在逐年增加。
然而,与此同时,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却存在着一定的缺陷,这些缺陷不仅对上市公司的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也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完善措施。
一、我国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现状我国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主要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三个部分组成。
其中,股东大会是上市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选举董事、审议公司的重大事项和制定公司的章程等。
董事会则是上市公司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决策、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等。
监事会则是上市公司的监督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等进行监督。
然而,在实际运作中,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着一些问题。
其中,最明显的问题是公司治理的“三重代表”制度存在缺陷。
在这种制度下,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的代表均由股东推选产生,而股东的利益往往并不一致,这就导致了在公司治理过程中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况。
此外,上市公司的内部治理机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董事会成员的选择和任期等问题,这些问题都会影响公司的经营效率和股东权益保护。
二、我国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缺陷1、治理结构不够完善在我国的上市公司中,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是法人治理结构的核心,但这些机构之间的权力分配不够合理,导致公司治理效率低下。
此外,监事会的监督作用也不够强力,导致公司的违规行为难以被发现和纠正。
2、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存在问题在我国的上市公司中,董事会成员的任期过长,导致公司的经营策略难以及时调整。
此外,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大多由公司内部人员担任,这就导致了公司治理的内部化,难以实现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3、股东权益保护不够在我国的上市公司中,股东的权益保护不够,这主要是因为股东之间的利益并不一致,而且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也存在缺陷,导致股东的利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
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现状及优化对策
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现状及优化对策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的资本结构逐渐走向多元化。
但是仍存在较大的优化空间,需要进一步探究和完善。
本文将介绍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现状,并提出优化对策。
我国上市公司的资本结构主要包括股本和债务。
近年来,股本市场不断发展壮大,但是上市公司债务规模也在逐步增加。
具体来看,我国上市公司的资本结构现状如下:1、股本结构自2014年以来,我国股票市场取得了巨大的发展,并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的股票市场之一。
2019年底,我国股票市场的总市值已经达到14.5万亿元。
此外,上市公司股票数量也在逐年增加,截至2019年底,我国A股和B股市场共有4244家上市公司。
2、债务结构我国上市公司的债务规模逐年增加。
据统计,截至2019年底,A股上市公司债务总额已经达到28.1万亿元,B股上市公司债务总额为2.16万亿元。
尤其是在近年来的疫情期间,上市公司大量借债以应对经营困难,更加突显了债务结构的问题。
二、优化对策1、加强股权融资股权融资是我国上市公司发展的重要手段。
鼓励中小企业上市,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推进股权多元化,有利于加强上市公司的财务实力。
为了刺激股权融资,政府可以出台相关政策,扩大股权融资的渠道,推动公司股权结构改革。
2、控制债务规模对于我国上市公司的债务问题,应该逐步控制债务规模。
一方面,政府可以引导上市公司通过股权融资等方式降低债务规模。
另一方面,政府可以加强对上市公司债务的监管,打击虚假借款、滥发借款等不良债务行为。
在控制债务规模的同时,上市公司应该优化债务结构,提高债务资金的有效利用率。
上市公司可以考虑通过融资租赁、股权激励等方式优化债务结构,使债务成为公司发展的重要支撑。
4、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上市公司应该加强信息披露,提高公司财务透明度。
合理的信息披露机制有利于降低上市公司的融资成本,增加投资者的信心,促进股票市场的健康发展。
5、完善法律制度政府应该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
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与改进
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与改进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上市公司在我国经济体系中的地位日益重要。
然而,由于一些原因,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方面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优化与改进,以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
本文将从法律、组织结构和信息披露三个方面来论述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与改进。
一、法律方面的优化与改进法律是约束和规范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手段。
当前,我国已经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如《公司法》、《证券法》等,用于规范上市公司的治理行为。
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一些新的问题也逐渐浮现。
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适应新形势下上市公司的治理需求。
首先,应加强对上市公司治理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对于违反上市公司治理规定的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进行严厉处罚,提高违法成本,从而有效遏制违法行为的发生。
其次,应完善股东权益保护机制。
在上市公司治理中,股东作为公司的所有者,应享有相应的权益。
因此,要建立健全保护股东权益的法律制度,加大对侵害股东权益行为的打击力度,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结构方面的优化与改进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是保障公司良好运营和发展的基础。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普遍采用的治理结构模式是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三权分立的结构。
然而,这种结构模式在实践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导致决策效率低下和信息披露不规范。
为了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可以考虑以下几点改进:首先,建立有效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
要加强对董事和监事的选拔和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责任意识。
同时,要加强对董事和监事的监督,确保他们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其次,推动独立董事的发展。
独立董事具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在公司决策中起到监督和提醒的作用。
因此,应鼓励上市公司引入更多的独立董事,提高公司治理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三、信息披露方面的优化与改进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治理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准确、及时、透明的信息披露可以提高投资者的信心,增加市场的稳定性。
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完善
除了物质激励外,还注重精神激励、职业发展激励等多元化激励手段的运用,激发员工的 积极性和创造力。
06
总结与展望
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的重要性
保护投资者利益
完善的治理结构可以确保公司决策透明、公正,有效防止内部人控制,从而保护投资者 利益。
提高公司绩效
合理的治理结构有助于降低代理成本,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和执行力,进而提升公司整体 绩效。
重要性
完善的治理结构能够确保公司决策的 科学性和有效性,保护股东和其他利 益相关者的权益,提高公司的长期竞 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特殊性
公众公司特性
上市公司作为公众公司,其治理结构需要更加注重透明度 和公正性,以满足广大股东和投资者的信息需求和保护其 利益。
资本市场监管
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还需要符合资本市场的监管要求,如证 券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确保公司的合规 性和稳健运营。
数字化挑战
数字化技术的发展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提出了新的挑战。如何利用数字化技术提高公司治理效率、确保信息安全以及 应对网络攻击等问题,将是上市公司未来需要关注的重要议题。
社会责任要求
随着社会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关注度不断提高,上市公司需要更加重视其社会责任的履行。这要求上市公 司在完善治理结构的同时,也要关注环境保护、社会公益等方面的问题,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 一。
投资者关系管理
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积极与投资者沟通, 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增强投资者信 心。
案例三:京东集团高管薪酬与激励机制创新
高管薪酬与业绩挂钩
建立基于公司业绩和个人绩效的高管薪酬制度,将高管薪酬与公司长期价值创造紧密结合 ,激励高管为公司创造更多价值。
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的现状及完善措施(初稿)
摘要我国上市公司中的大多数是由国有企业经过资产剥离,然后再由集团公司作为发起人上市发行公众股创立的,所以我国上市公司存在着相当严重的公司治理问题。
本文首先分析了我国上市公司的现存问题,然后从两个方面讨论影响公司治理的主要因素,最后提出一些规范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有关建议。
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的现状及完善途径一、公司治理结构概述(一)公司治理的含义公司是各种利益关系者(包括股东、董事、经理层、员工、客户、债权人等),特别是股东、董事、经理层之间的契约的结合。
在他们之间,存在着各种利益关系。
其中最核心的关系是股东、董事和经理层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
公司治理结构(Corporate Governance)就是要建立一种合理的组织架构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准则与制度,正确处理好上述关系,使所有者既能有效而监督经营者,而又不于预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同时使公司的经营者(经理层)的个人利益同公司的利益紧密联系起来,能主动维护股东利益,实现公司利润最大化的目标。
这种“组织架构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准则与制度”有狭义与广义两方面的含义。
狭义的公司治理结构主要是指公司董事会的结构与功能,董事长与总经理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相应的聘选、激励与监督方面的制度安排等内容。
广义的公司治理结构还包括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收益分配与激励机制、财务制度、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系统,企业战略发展决策管理系统、企业文化和一切与企业高层管理控制有关的其他制度。
(二)我国采用的公司治理组织模式公司治理结构是现代公司的典型特征,上市公司由于出资人众多而且分散,因而难以象业主制和合伙制企业那样直接由出资人经营管理公司,而代之以公司治理结构,即为了保护公司法人资产能够有运营,在组织管理和领导体制上做出的权利安排。
在我国,上市公司采用“三会一总”,“四权分离”的公司制组织结构。
(图1)“三会一总”是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以经理为代表的经理阶级;“四权”是指公司所有权、决策权、经营权和监督权。
《2024年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研究》范文
《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上市公司已成为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上市公司治理结构问题一直是影响其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
本文旨在探讨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现状、问题及改进措施,以期为提升我国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提供参考。
二、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现状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主要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高级管理层。
其中,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负责公司的战略决策和经营管理,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履职情况。
这种治理结构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公司的稳定运营和投资者利益。
然而,目前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仍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股东大会的决策效率低下,董事会与高级管理层之间的权责界限不清晰,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等。
这些问题导致了公司治理效率低下,影响了公司的健康发展。
三、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1. 股权结构不合理:我国上市公司中,国有股和法人股占比较大,导致股权过于集中,影响了公司治理的独立性。
2. 董事会独立性不足:董事会成员往往由大股东或控股股东提名任命,缺乏独立性,难以对管理层进行有效监督。
3. 监事会监督不足:监事会成员的专业素质和独立性有待提高,监督手段和机制不够完善,导致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
4. 信息披露不透明:部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充分、不及时,影响了投资者的决策判断。
四、改进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措施1. 优化股权结构:通过引入更多社会资本和外资,降低国有股和法人股的占比,提高公司治理的独立性。
2. 强化董事会独立性:完善董事会提名和任免机制,引入更多独立董事,提高董事会的决策质量和监督能力。
3. 完善监事会制度:提高监事会成员的专业素质和独立性,完善监督手段和机制,强化监事会的监督作用。
4. 加强信息披露: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及时性,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5. 推进市场化改革:通过引入更多市场机制和竞争元素,推动上市公司实现市场化运作和自我约束。
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现状及优化对策
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现状及优化对策1. 引言1.1 背景介绍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化,上市公司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作为我国资本市场的主要参与者,上市公司的资本结构情况对于经济的稳定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的资本结构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从整体来看,上市公司的资本结构存在一定的多样性,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公司资本结构特点各异。
在这种背景下,研究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现状及其优化对策具有重要意义。
在这一背景下,本文旨在对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现状进行深入分析,探讨存在的问题和影响,并提出相应的优化对策,以期为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合理优化提供参考和借鉴。
1.2 研究意义资本结构是上市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公司的稳健发展和长期战略规划具有重要意义。
优化资本结构可以提高公司的融资效率,降低财务风险,增强公司的竞争力,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
对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现状进行深入分析,并找出存在的问题和影响,提出有效的优化对策,对于完善企业治理结构,提高我国上市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1.3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是为了深入分析我国上市公司的资本结构现状及其影响,探讨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有效的优化对策。
通过研究,可以更好地了解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特点和规律,为企业和政府提供有效的决策参考。
通过对资本结构的优化对策进行研究,可以为上市公司提供更多的发展选择,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希望通过本研究,能够为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优化提供有益的启示和建议,推动我国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2. 正文2.1 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现状分析我国上市公司的资本结构是指公司通过各种融资方式融入的资金在企业内部的组织结构。
我国上市公司的资本结构主要包括股本和债务资本两部分。
股本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等方式融入的资金,债务资本是指公司通过借款或发行债券等方式融入的资金。
我国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
我国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上市公司的地位日益重要,对于我国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而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也成为社会各界所关注的焦点之一。
本文将围绕我国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展开分析,探讨我国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表现与改进。
一、我国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表现1. 股权结构优化我国的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相对集中,大股东往往拥有较大的股权比例。
然而,近年来中国证监会推出的新三板、深交所创业板和上交所科创板等创新型市场,通过放宽对非传统股东的准入门槛,扩大股权多元化,有效提升了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优化水平。
2. 监管机制加强近年来,我国证监会对于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不断增强,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使得公司运营更加透明化。
此外,投资者保护机制和市场诚信建设也在不断加强,有效维护了投资者的利益。
3. 独立董事制度建立完善独立董事作为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关键角色,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我国近年来对独立董事的任职和离职机制进行了规范和改进,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法规和规章,为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提供了保障。
二、我国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改进1. 提高独立董事的权力在我国的上市公司治理中,独立董事的权力相对较弱,应进一步加强其权力,特别是在公司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和风险控制等方面。
加强独立董事的权力有助于有效提升其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更好地维护公司以及所有利益相关方的利益。
2. 完善董事会制度董事会作为公司运营的核心,其组成和职能也尤为重要。
应该强化董事会的独立性,提高独立董事的比例,加强董事会对公司经营策略、财务预算以及重大决策的监督和决策权力等。
同时,应该加强董事会对高管人员的监督,防止高管人员的权力过大、行为失范等问题。
3. 完善股权激励机制股权激励作为一种重要的激励方式,可以加强公司内部激励机制,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竞争力。
应该加大对股权激励机制的支持力度,建立全方位的股权激励计划,并强化对股权激励过程的监督和评估,为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提供支持。
浅析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问题及完善
高管激励是激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积极性和创造力的重要手段,是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上市公司中,高管激励机制存在一些缺陷,影响了公司的长期发展和持续经营能力。
当前我国上市公司高管激励机制存在着激励不足的问题。部分公司存在着高管收入不足、激励不明确等情况,导致高管缺乏动力和积极性,影响了公司的运营效率和绩效水平。
高管薪酬设置不合理,缺乏公平性和透明度。在一些公司中,高管的薪酬由董事会决定,但决策过程缺乏公开透明,容易产生不公平现象。高管薪酬的结构和激励方式也需要进一步优化,以更好地激发高管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高管薪酬对公司长期发展的考量不足。一些公司在设置高管薪酬时过于注重短期业绩和股价表现,而忽视了公司的长期战略发展和可持续性。这种短期行为导致高管的行为容易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对公司长期发展不利。
股东权力过于集中还可能导致董事会失去独立性和监督功能,使得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有效性受到损害。股东权力过于集中也容易导致公司内部决策不够科学、规范,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竞争力。
为解决股东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可以采取措施加强股东权力分散化,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保护小股东的权益,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平衡和稳定。加强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和信息披露,让所有股东都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决策过程,从而增强公司内部治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2.4 问题三:高管薪酬激励机制存在缺陷
高管薪酬激励机制是指公司为了激励高管履行其职责而设立的薪酬体系。在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中,高管薪酬激励机制存在着一些缺陷和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高管薪酬缺乏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目前,部分上市公司存在着高管薪酬与公司业绩脱钩的情况,即使公司业绩不佳,高管的薪酬依然较高。这种情况导致了高管缺乏足够的激励去努力提升公司的绩效,甚至可能出现高管为了自身利益而牺牲公司长期利益的情况。
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现状
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现状近年来,中国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高,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中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相对集中,大股东往往控制着公司的决策权,小股东难以发挥有效监督作用。
其次,上市公司董事会的独立性和有效性仍有待加强。
由于董事会成员往往由大股东提名,导致董事会的独立性受到质疑。
此外,中国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不够透明,一些公司存在财务造假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中国政府和监管机构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改善上市公司治理。
首先,加强了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提高了信息披露的透明度。
中国证监会制定了一系列法规和规范,要求上市公司按时公开财务报表和其他重要信息。
同时,加强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严厉打击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
其次,推动上市公司实施独立董事制度,加强董事会的独立性和有效性。
独立董事可以独立于大股东和管理层,发挥监督作用,保护小股东的权益。
此外,中国还鼓励上市公司引入外部独立董事,提高公司治理的国际化水平。
近年来,中国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高,取得了一些成效。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数据,截至2021年底,中国A股市场上的上市公司已有超过4000家,其中超过90%的上市公司已实施了独立董事制度。
此外,中国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水平也在不断提高,投资者能够及时获取到公司的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然而,中国上市公司治理仍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相对集中,大股东往往在公司决策中占据主导地位,小股东的权益保护仍然不足。
其次,上市公司董事会的独立性和有效性仍有待加强。
一些独立董事缺乏实际独立性,无法有效发挥监督作用。
此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和真实性也存在一定问题,一些公司仍存在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
为了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中国政府和监管机构可以继续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
监管机构可以加大对上市公司的审核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严厉处罚。
其次,推动上市公司实施独立董事制度,并加强对独立董事的培训和监督。
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与完善
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与完善一、前言上市公司作为现代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其治理机制的优化和完善直接关系到公司的经营效率、稳定性和持续发展能力,对于保护股东权益、增强市场透明度、提高企业社会责任等方面均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探讨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与完善,以期提高公司的价值和维护社会公正与稳定。
二、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演变与发展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市场化进程的加速,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也发生了明显的演变。
近年来,国家相关政策的不断推出和严格执行,也对上市公司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1. 治理结构演变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演变可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上世纪90年代至本世纪初期,这一阶段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主要以监事会为主,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三机构之间的关系相对独立,外部监管机构也没有形成完整的监管体系。
第二个阶段是本世纪初期至今,随着《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出台和修订,上市公司治理结构逐步完善,主要表现在:(1) 增设了独立董事、中介机构和公司监事等角色,加强了对公司决策的监督。
(2) 强化了股东会、董事会及监事会之间的联系和权利分配,增强了公司治理结构的协调性和凝聚力。
(3) 完善了公司对外公布信息的方式和范围,提升了公众对公司运营情况的透明度和监督力度。
2. 治理结构发展随着市场环境和公司制度的不断发展,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也在不断优化与完善。
(1) 日益重视公司社会责任发展与履行,加强了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考核和监督。
(2) 加强了对公司股权方面的规范和监管,降低了股权滞后和道德风险。
(3) 推进了公司信息公开机制,提高了市场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虽然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已经有了显著的改善,但是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影响着治理效果和股东权益保护。
1. 董事与股东利益、观点不一致的问题董事与股东的利益、观点不一致问题在某些情况下会导致公司决策不当,影响公司的发展。
2. 独立董事能力和职责不清问题独立董事作为公司治理结构的关键成员,其能力和职责的不当分配可能会影响公司的健康发展。
我国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缺陷和完善措施
我国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缺陷和完善措施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上市公司的数量和规模也在迅速增长。
上市公司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法人治理结构的健全与否直接影响到公司的经营效率、企业形象和社会信誉。
本文将从我国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缺陷和完善措施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我国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缺陷1. 股权结构不合理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普遍存在着股权高度集中、股权分散、股权过度集中等问题。
股权高度集中导致了少数股东对公司的掌控权过大,影响了公司的决策效率和公平性;股权分散则使得公司治理难度加大,难以形成有效的治理机制;而股权过度集中则容易导致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进而影响公司的稳定经营。
2. 董事会治理不规范我国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治理存在着缺乏独立性、缺乏有效监督、缺乏责任追究等问题。
一些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多为公司高管或股东代表,缺乏独立性,难以有效履行监督职责;而一些董事会成员缺乏专业素养,难以提供有效的决策建议,导致公司治理效率低下。
3. 监事会监督不力我国上市公司的监事会在公司治理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其监督职责主要是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监督。
然而,监事会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着监督不力、缺乏独立性、缺乏专业素养等问题,导致其监督作用被削弱。
二、我国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措施1. 股权结构改革针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应当采取一系列措施,例如推进股份制改革、鼓励员工持股计划、完善股权激励制度等,以促进股权结构的优化和完善。
2. 董事会治理规范应当加强对董事会的监管,强化董事会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例如,规定董事会成员应当具备一定的专业素养和经验,避免出现“名义董事”现象;同时,应当制定更加严格的董事会职责和责任制度,加强对董事会的监督和问责。
3. 监事会监督加强应当加强对监事会的监管,提高其独立性和专业性。
例如,规定监事会成员应当具备一定的财务和法律知识,提高其监督质量和效果;同时,应当建立更加完善的监督机制和问责制度,加强对监事会的监督和问责。
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现状分析
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现状分析一、公司治理结构的特点1.董事会权力集中:由于中国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多数采取一级架构,即董事会与执行董事相结合的模式,董事会权力相对集中。
这样的结构可以提高决策效率和执行力,减少信息传递的误差。
2.审计监督机构健全:中国上市公司设立了独立的审计监督机构,主要包括监事会等。
这些机构可以对公司进行监管和监督,减少公司内部不正当行为的发生。
3.经营层与股东利益的平衡:公司治理结构中,经营层与股东利益之间存在一种平衡关系。
董事会负责公司战略、决策和监督,而经营层负责公司日常运营。
这样可以保证公司利益最大化,并避免了股东权益被侵害。
二、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势1.提高企业效率:公司治理结构能够使董事会与经营层之间形成有效的协作关系,提高企业的决策效率和执行力。
同时,董事会还能够通过与股东利益的平衡,确保公司利益最大化。
2.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治理结构通过设立审计监督机构,监督公司的经营行为,减少公司内部不正当行为的发生,保护投资者权益。
这使得投资者更加愿意投资于上市公司。
3.提高公司透明度:在公司治理结构中,上市公司需要进行定期的信息披露,向投资者公开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等信息。
这提高了公司的透明度,增强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信任。
三、公司治理结构的不足然而,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1.股权结构问题:中国上市公司存在股权高度集中的问题,董事会往往由控股股东或国有股东控制。
这使得公司治理结构可能受到控股股东的多重利益驱动,导致股东权益受到侵害。
2.内部控制问题: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机制相对较弱,公司内部可能存在欺诈行为和不法行为,对公司治理形成威胁。
3.监管不足:尽管中国的公司治理法律法规较为完善,但监管力度仍然不够。
特别是对于一些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内幕交易等,相关监管机构还需要加强监管力度。
总结起来,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在提高企业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以及提高公司透明度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
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治理结构优化精选文档
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治理结构优化精选文档近年来,随着我国资本市场逐渐完善和发展,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问题备受关注。
其中,财务治理结构是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对当前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治理结构的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优化建议。
一、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治理结构的现状1. 财务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的成立率较高随着我国监管机构的严格推进,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了财务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并开始在公司财务活动上起到更积极的监管作用。
截至2020年底,A股上市公司中的财务委员会设立率已达97.5%,审计委员会设立率为96.0%。
其中,财务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的人数多以独立董事为主,独立性较高。
2. 公司治理结构存在分层治理现象尽管公司治理结构逐渐完善,但在实践中,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中存在分层治理的现象,即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之间的治理关系并不紧密。
由于我国上市公司基本以股权集中制为主,因此股东大会的权利和作用相对较小,导致在一些公司中,独立董事的作用被弱化。
同时,监事会的监管作用也相对不强,监督过程中缺乏足够的有效性。
3. 财务人员权责分离程度不高财务人员权责分离是财务治理中的一项基础性原则。
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尽管很多公司在组织架构中明确了财务人员的权责分离,但存在部分上市公司中,财务人员承担过多公司运营或者投资决策,权责未能得到合理分离。
4. 报告透明度有所提升,但仍有改进空间在我国上市公司中,报告透明度是评价其财务治理结构的关键指标之一。
近年来,我国的上市公司报告透明度在不断提升,越来越多地关注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和质量问题。
然而,仍然存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披露不充分、披露迟缓等问题,需要在财务信息披露方面进一步加强。
二、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治理结构的优化方案1. 增强独立董事在治理过程中的作用加强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地位和作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其能够发挥自身的职责和功能,加强对公司治理的监督和建议,保障公司合法合规经营。
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现状及改善对策
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现状及改善对策摘要:本文从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现状入手着重分析了股权结构、股东权利配置、董事会构成以及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等四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以我国现行公司制度为背景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
关健词:公司治理制衡机制信息披露一、我国上市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1)股权过于集中,内部制衡机制缺失我国上市公司大多数是由原国有企业重组改制而成,股权向国家呈现高度集中性,形成国有股权“一股独大”。
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有股比例会逐渐减少,但国有股在大多数上市公司中的绝对或相对控制地位在短期内不会改变。
这种特殊股权结构给公司治理造成了较多的负面影响。
许多地方通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者各种形式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管理国有股权,而国有股的各项权力又由经贸委、组织人事部门和财政等部门分别行使。
一些地方为了加强国有股权的管理,政府部门或者大股东以其在上市公司的超然地位,超越股东的权力,用管理集团内成员公司的方法来管理上市公司,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经营、投资、分配和人事任免,从而形成实际上的大股东控制上市公司;一些地方,由于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多头管理、各部门职责不清,所有者权责不到位,使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处于虚置状态,在中小股东介入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的渠道和能力不足的情况下,一些上市公司出现了“所有者缺位”的内部人控制状态。
上市公司出现的这两种倾向使公司的内部制衡机构和制衡制度无法发挥作用,容易滋生违规的关联交易。
(2)同股不同权,中小股东治理功能微弱我国股票市场在成立之初,为了保持国家和法人的控股地位,就规定了国家股和法人股不能上市流通。
我国股票市场流通的股份仅仅占总股本的三分之一左右,如此低的流通规模,加之流通的股权非常分散,使得“用脚投票”机制难以发挥作用。
这种股权分置状况下,流通股东与非流通股东的地位也不平等,在公司控制权的分配上中小股东占不到优势,因此中小股东对参与公司治理有心无力。
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会受到大股东的过分干预,而企业内部和外部缺少可以制衡大股东的力量,其结果必然使得上市公司受到大股东的控制,其行为也多反映大股东的意志。
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存在问题及完善对策
一、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第一,股权结构不合理。
股权结构不合理主要表现在在绝大多数上市公司中,占据控股优势的首先是国家股股东,其次是法人股股东.有关统计资料显示,第一大股东为国家股东的上市公司占全部上市公司所持股票均不允许流通,从而形成了非流通股股东占绝对控股地位的股权分配格局。
所有的决策都完全取决于第一大股东的意志,因为只要大股东对某项提案表决表示同意或反对,该项提案就可以在股东大会上获得通过或惨遭扼杀,众多的小股东根本就不可能影响公司决策。
由于国有资产在上市公司资产总量中占有较高比重,多数上市公司股权设置又较为集中,客观上造成股东大会无形中受到大股东控制。
在我国,上市公司的大股东通常情况下都是公司的发起人,他们与上市公司有着密切的人际关系和利害关系,在这些密密麻麻的关系网的笼罩下上市公司的独立性难以保证.其导致的不良后果是,在这种缺乏制衡的股权结构下,第一大股东往往把自己控股的上市公司看作是提款机,无偿地侵占上市公司的资源,流通股股东在公司经营决策过程中发挥的作用微乎其微,而持非流通股的大股东做决策时又往往囿于自身利益而时常名正言顺地侵害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旦控股公司出现财务危机,第一大股东通常又将上市公司拖下水,从而将灾难转移到上市公司的流通股东身上,使他们成为无辜的牺牲品。
相关研究国有股和法人股不能自由流通,无法遵循同股同利、同股同权和同股同价的原则。
第二,董事会、股东大会缺乏内部制衡,监事会功能弱化,容易导致上市公司内部人控制。
1 我国上市公司虽然均按照《公司法》及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的要求,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从表面看,各司其职、互相制衡的组织结构基本形成。
但由于许多公司存在着内部人控制的治理结构,使得不仅是股东大会,而且董事会和监事会在很大程度上也形同虚设,因为:2 目前,国有股东受托人在董事会中占有多数席位,董事会在行使职能时成为国有股东一方的代言人。
与此同时,由于大多数上市公司没有合格的独立董事,且内部董事在董事会中占多数,其成员中绝大多数都是由股东单位的上级干部主管部门直接委派的,再由于法人股比例低、债权银行介入公司运作制度没有普遍推行等原因,上市公司董事会明显缺乏内部制衡机制。
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的现状及完善措施
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的现状及完善措施首先,就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现状而言,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是权力过于集中。
大部分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往往是一些强势的国有企业或者大股东,他们往往通过多数股权控制公司的决策。
这种情况下,小股东的利益往往得不到保护,容易导致操纵市场的行为。
其次是信息不对称。
上市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往往掌握着大量对外的、内幕性的信息,而股东和投资者则对这些信息所知甚少。
这样一来,股东和投资者很难对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做出准确的判断,增加了投资的风险。
此外,还存在董事会独立性不足、股东会议效率低下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我国应该采取一系列完善措施。
首先,加强对控股股东的监管。
明确控股股东行使股权的边界,避免其通过滥用权力而损害小股东的利益。
其次,加强信息披露和透明度。
上市公司应该及时、准确地公布相关的经营信息,为股东和投资者提供更多的做出决策的依据。
同时,应该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如年报、季报的披露要求等。
此外,培育和发展独立董事,提高董事会的独立性。
独立董事在决策过程中可以提供中立、客观的意见,避免权力过于集中。
另外,应该提高股东会议的效率,确保小股东的发言权和决策权。
可以通过加大股东会议的信息披露力度,以及规范会议程序等方式,来保障会议的公正和高效。
此外,我国还可以借鉴国际上一些先进的治理机制和经验。
比如,可以引入独立董事制度。
独立董事制度在许多国家和地区得到广泛应用,可以提高董事会的独立性和决策的科学性。
此外,可以学习国际上一些企业的监事制度,通过监事会对董事会的监督,增强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和监管力度。
还可以探索建立投资者救济机制,为投资者提供维权的渠道,增加对公司行为的监督。
总之,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
政府、监管机构、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等各方应该密切合作,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提高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公正性和有效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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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上市公司中的大多数是由国有企业经过资产剥离,然后再由集团公司作为发起人上市发行公众股创立的,所以我国上市公司存在着相当严重的公司治理问题。
本文首先分析了我国上市公司的现存问题,然后从两个方面讨论影响公司治理的主要因素,最后提出一些规范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有关建议。
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的现状及完善途径一、公司治理结构概述(一)公司治理的含义公司是各种利益关系者(包括股东、董事、经理层、员工、客户、债权人等),特别是股东、董事、经理层之间的契约的结合。
在他们之间,存在着各种利益关系。
其中最核心的关系是股东、董事和经理层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
公司治理结构(Corporate Governance)就是要建立一种合理的组织架构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准则与制度,正确处理好上述关系,使所有者既能有效而监督经营者,而又不于预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同时使公司的经营者(经理层)的个人利益同公司的利益紧密联系起来,能主动维护股东利益,实现公司利润最大化的目标。
这种“组织架构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准则与制度”有狭义与广义两方面的含义。
狭义的公司治理结构主要是指公司董事会的结构与功能,董事长与总经理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相应的聘选、激励与监督方面的制度安排等内容。
广义的公司治理结构还包括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收益分配与激励机制、财务制度、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系统,企业战略发展决策管理系统、企业文化和一切与企业高层管理控制有关的其他制度。
(二)我国采用的公司治理组织模式公司治理结构是现代公司的典型特征,上市公司由于出资人众多而且分散,因而难以象业主制和合伙制企业那样直接由出资人经营管理公司,而代之以公司治理结构,即为了保护公司法人资产能够有运营,在组织管理和领导体制上做出的权利安排。
在我国,上市公司采用“三会一总”,“四权分离”的公司制组织结构。
(图1)“三会一总”是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以经理为代表的经理阶级;“四权”是指公司所有权、决策权、经营权和监督权。
通过这一结构,所有者将自己的资产托管给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作为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拥有对高级经理人员的聘用、奖惩及解雇权;高级经理人员受雇于董事会,组成董事会领导下的执行机构,在其授权范围内经营;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在选举产生董事会的同时,为了保证董事及经理人员接其意志合理经营,还选举产生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的财务、经营、投资分配等。
总之,在公司治理结构的实践方面,基本上是围绕着股东大会、董事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来构建一系列的制度安排,以激励和约束管理者,达到股东收益最大化的目标。
二、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现状(一)我国上市公司市场现状2000年末,我国上市公司已达1088家,境内总市值4.8万亿(占GDP 的57%),筹资总额3249亿(其中境内筹资1041亿),全年股票成交60826亿,上交印花税482.9亿。
成为以国有大中型企业为主体,门类齐全,实力雄厚的庞大一族,在国民经济中起着日趋重要的支柱作用。
然而,与之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不相对称的是,其市场表现却不能不令人担忧。
主要表现为:其一,整体业绩不佳。
就反映公司营运状况的主营收入、主营利润的抽样调查显示:1997年至2000年中期,上市公司中48%的公司营运状态不理想(23%二项指标均有下降,27%其中一项指标下降);同时,“二市”亏损家数也由1997年的36家猛增至2000年的115家(年增幅达114%之多)。
可显见,企业发展后劲亟待提高,企业可持续发展根基极不扎实,市场风险自然无须多言。
其二,市场运作缺陷明显。
一些上市公司对筹资如饥似渴,对转换经营机制麻木不仁;法人治理结构形同虚设,“内部人控制”有增无减;法制观念淡薄,公司透明度极差,董事对自己的诚信责任缺乏深刻理解;相当多的董事长、经理依然以国有企业厂长的思维惯性、工作方式工作,企业运作中的矛盾与缺陷日渐突出。
(二)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我国上市公司中的大多数是由国有企业经过资产剥离,然后再由集团公司作为发起人上市发行公众股创立的,所以我国上市公司存在着相当严重的公司治理问题。
(1)由于国有股、法人股不能流通,国有股权变成虚设,国有股东权不清晰、不明确,“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
现代公司最重要的特征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由此形成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
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就是要在委托代理这一链条中,既实现代理者(经理人员)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自主地进行经营决策,管理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又形成对代理者有效的激励与监督机制,使他们以股东的利益为行事准则,保障所有者利益,减少投资者由于经理人员的自利行为而蒙受损失。
但目前,国有股权过分集中,国家所有权实际上又被架空,所有者缺位,导致“内部人控制”——企业的非财产所有者获得与其剩余索取权不相称的剩余控制权现象出现。
内部人成为公司事实上的主人反过来控制公司董事会,甚至可以挑选董事,决定董事的任免。
(2)上市公司在人员、财务、资产上没有真正独立,通过关联方交易,控股集团公司往往挖上市公司的墙脚,损害非控股的中小股东的权益。
控股股东(控股集团公司)轻而易举地控制着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大权,控股集团公司与上市公司作为两个法人组织在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严格分开甚少,不少上市公司严格来说还不是真正的独立核算单位;控股集团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特别多,这种关联方交易的背后,往往变成,不是将资产向集团公司转移,就是把债务向上市公司转移。
(3)国有股一般独大。
董事会基本上由控股公司控制,再加上缺少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难于发挥制衡作用。
据统计,截至2001年4月底,全国上市公司中第一大股东持股份额占公司总股东超过50%的有890家,占全部上市公司总数的79.2%(见图1)。
A=第一大股东持股>50%的总股本的上市公司数目AUB=全部上市公司数目A79.2% B其中持股份额占公司总股本超过75%的65家,占全部上市公司总数的5.62%,而且第一大股东持股量与第二名股东相差悬殊。
大股东中国家股东和法人股东绝对多数,且第一股东几乎是清一色的国有公司(如国有资产管理局,国有集团公司、国有控制股东等)。
统计表明,第一股东为国家持股的公司占全部上市公司总数的65%,第一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公司占全部上市公总数的31%。
两者之和所占比例高达96%,(见图2)并且国有股和国有法人股占全部股权的54%。
股权高度集中,使得国有股东和法人股东完全处于控股地位。
在实践中,他们通过设置各种条条框框剥夺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质询权,造成许多控股股东滥用控制权,直接控制、操纵上市公司。
国有股股东实际上操纵了公司的一切,公司机构间无法形成制约关系,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也难以保证。
(4)监事会未能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我国《公司法》等法规在规范公司治理结构方面以股东价值为导向,相对重视董事会的作用而忽视监事会的地位,对监事会的运作规定得相当简单,使之在开展监督活动时往往难以在法律上找到可操作的依据。
但监事会仅有部分监督权,无控制权和战略权,无权任免董事会或经理班子的成员,无权参与和否决董事会与经理层班子的决策。
也就是说,监事会成员一般不参加过程监督,而只是结果的审计、事后审计,责任不够。
由于对企业过去的情况不了解,信息不足,没有参与到整个决策过程中,虽然与审计委员会的功能相似,却未能真正达到审计委员会实行过程与结果结合的监督那样的作用。
这就使监事会在发现问题时往往缺乏有力的手段去制约董事和经理的违规行为。
而且,监事会的监事大多数来自公司内部,其工薪、职位等基本上都由管理层决定,这也制约了其作用的发挥。
(5)经理层缺乏激励和约束机制。
经理层人员在被赋予一定权利的同时也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理应获得一定的利益。
但在我国,总的来说,不管是从制度上还是从程序上,还没有建立一种有效的机制对经理层人员的绩效进行评价和激励。
与此同时对公司经理层又缺乏有效约束,出现内部人控制的现象。
经理层人员既缺少动力,也没有压力,因此不能促使其履行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义务。
三、影响公司治理结构的主要因素(一)股权结构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股权结构影响公司治理结构,这里本文将不同的股权结构对董事会和监督的影响进行逐一分析,旨在寻找有利于各种公司治理结构机制发挥作用的最优股权结构。
由于董事会发挥作用的效果取决于董事会的构成,而董事会成员的来源体现了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意愿和能力,因此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董事会发挥作用的效果。
首先,按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情况将公司的股权结构分为三种类型:一种是股权高度集中,公司拥有一个绝对控股股东其持股比例在50%以上;二是股权高度分散,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在20%以下;三是股权适度集中,公司拥有相对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在20%~50%之间为公司法人,同时还有其他大股东与之制衡。
下面,将对以上三种不同的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监督、并购、代理权争夺的影响进行逐一分析。
(见图3)(1)股权结构与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积极性股权结构直接决定了参与公司治理的大股东是否存在,股权的集中程度也直接影响到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积极性。
当股权高度集中时,大股东就会直接派人或亲自担任公司董事长,对经理人员进行监督,这种股权结构下的大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积极性最高。
当股权高度分散时,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成本和收益不对称,股东没有参与公司治理的积极性。
当股权适度集中时,大股东拥有相对控制权,他参与公司治理的积极性存在不确定性;由于相对控股股东拥一定数量的股权,一般情况下也有参与公司治理的积极性;又由于该相对控股股东所占的股份比例并不是很大,他参与公司治理的积极性就不会很高,在权衡利弊得失之后方决定是否参与公司治理。
大股东的存在和大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积极性的大小也直接影响到监督,代理权争夺,并购等公司治理机制的作用效果。
(2)股权结构与监督机制当股权高度集中时,一方面,控股股东有动力监督公司的经营者;另一方面控股股东有权直接任免经理,也有能力监督公司的经营者。
但是,在公司拥有控股股东而其他股东均为小股东的情况下,小股东无力对抗控股股东,小股东对经理的监督便成为问题。
当股权高度分散时,对经理的监督便成为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
由于分散的股东们不想付出监督成本,而选择“搭便车”行为,对经理人员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督。
而且,为了避免干扰经营者班子的经营,大部分国家的法律都不对小股东起诉经营者提供诉讼支持,这就使得小股东对股权分散的公司的监督更加困难。
当股权适度集中时,股东能对经理进行有效监督。
在经理是相对控股股东的代理人的情况下,其他大股东因特有一定的股权数量而具有监督的动力,因为通过监督所获得的收益大于监督成本,他们不会像小股东一样产生“搭便车”的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