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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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办
法(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2515-91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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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为加强公司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减少和避免起重伤害和设备事故,保障安全生产,制订本办法。

2名词解释
2.1作业方:指实施具体作业操作的公司基层班组或施工承包商。

2.2起重吊装作业:指利用各种机具将重物吊起,并使重物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3起重吊装作业危害识别
3.1起重吊装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制定起重吊装作业方案,方案中进行起重吊装作业危害因素识别、风险评价,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3.2 将安全措施填入《起重吊装作业许可证》内。

3.3 起重吊装作业方案和《起重吊装作业许可证》
应一起上报。

4起重吊装作业程序
4.1起重吊装作业分级
起重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4.1.1起重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80t 时,为一级起重吊装作业;
4.1.2起重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 至小于等于80t 时,为二级起重吊装作业;
4.1.3起重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 时,为三级起重吊装作业。

4.2起重吊装作业办理程序
起重吊装作业实行作业许可管理。

未办理《起重吊装作业许可证》,严禁进行起重作业。

4.2.1起重吊装作业由作业方提前一天制定出起重吊装作业方案,填写《起重吊装作业许可证》经作业部门安全员审核合格后,部门负责人审批。

4.2.2负责审批人员,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起重吊装作业许可证》。

5起重吊装作业方案
5.1.1起重吊装作业由作业方提出申请,并编制《起重吊装作业方案》按程序报送;
5.1.2《起重吊装作业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工件的重量、几何尺寸、重心位置、施工方法、技术工艺要求和施工要求等)。

(2)施工机具最大受力时的强度和稳定性核算。

(3)平、立面布置图(包括周围环境、地点、地下障碍物),工件运输路线、拼接、起重吊装位置、桅杆竖立与拆除的位置及移动的路线,卷扬机、地锚与索具的布置,电源及起重吊装警戒线等。

(4)主要起重吊装施工机具、材料一览表。

(5)劳动组织及岗位责任制。

(6)风险识别和应急措施,注明应配备的防护物品种类及数量。

(7)对起重吊装工作的质量和安全方面的要求。

(8)操作步骤的要求。

(9)施工指挥命令的下达程序。

(10)安全注意事项、现场安全环保措施和监督手段。

6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措施和要求
6.1各种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

6.2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6.3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 2811-2007的规定。

6.4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6.5吊装作业时,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 5082-85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

6.6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

未经有关技术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
构筑物作为锚点。

6.7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以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应灵敏可靠。

吊装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方可作业。

6.8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

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作业指挥人员和作业安全监督批准。

6.9吊装作业现场如须动火时,应遵守动火的管理规定;高处作业时应遵守高处作业的管理规定。

6.10吊装作业现场的吊绳索、揽风绳、拖拉绳等应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

6.11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机械的操作规程。

6.12吊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

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
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

6.13悬吊重物下方严禁站人、通行和工作。

6.14在吊装作业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吊装:
6.14.1指挥信号不明;
6.14.2超负荷或物体质量不明;
6.14.3斜拉重物;
6.14.4光线不足、看不清重物;
6.14.5重物下站人;
6.14.6重物埋在地下;
6.14.7重物紧固不牢,绳打结、绳不齐;
6.14.8棱刃物体没有衬垫措施;
6.14.9重物越人头;
6.14.10安全装置失灵。

7起重吊装操作人员职责
7.1持有经审批同意、有效的《起重吊装作业许可证》方可进行起重吊装作业。

7.2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作业中必须按信号员的指挥信号操作,但不论何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均应立即执行。

7.3起重臂、吊钩下面有人,吊物上下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7.4严禁起吊超载或重量不清的物品和埋置物体。

7.5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情况下禁止起吊。

7.6吊物捆绑、调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滑动、吊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不得起吊。

7.7看不清场地、吊物和指挥信号不得起吊。

7.8起重机及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和吊物不能靠近电线。

必须在电线附近作业时,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时,应停电后起吊。

7.9停工或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悬在空中。

7.10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和维修,不得在有载荷时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7.11下放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
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7.12两台以上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所承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7.13遇5级以上大风,不得进行20吨以上的吊装,遇6级以上大风或大雪、大雾、雷雨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起重作业。

8起重作业中司索人员(起重工)职责
8.1听从信号员指挥并及时报告险情。

8.2根据吊物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吊具和索具。

不准用吊钩直接缠绕吊物;不得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的吊索、吊具混合使用;吊具承载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吊索不得超过安全负荷。

起吊时须检查其连接点是否牢靠。

8.3吊物捆绑必须牢靠,吊点和吊物的重心应垂直,捆绑余下的绳头,应紧绕在吊钩或吊物上;多人捆绑时,应由一人负责指挥。

8.4严禁随吊物起吊或在吊钩、吊物下停留。


特殊情况进入悬吊物下方时,必须事先与起重机司机联系,设置支撑装置,不得停留在起重机运行轨道上。

8.5吊挂重物时,吊索接触的棱角处应加衬垫;吊运零散物件时,必须使用专用吊具。

8.6不得绑挂、起吊不明重量、与其它重物相连、埋地或与地面和其它物体冻结在一起的重物。

8.7吊装必须使用引绳,人员与吊物须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放置吊物就位时必须用引绳等辅助。

8.8吊物装车拉运时必须捆绑牢靠,经吊装信号确认安全后方可启运。

拉运超高物体时,必须专人押运,随时观察空中障碍物情况,保证运输安全;卸车时,必须详细检查捆绑绳索或铅丝是否全部解开,确认后方可起吊。

9起重吊装作业信号员职责:
9.1必须按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
9.2及时纠正对吊索和吊具的错误选择;
9.3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以检查全部机具受力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将吊物放下,故障排除后重新
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

9.4吊装过程中任何部位出现故障,必须立即向指挥报告,没有指挥令,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9.5指挥吊运、下放吊钩或吊物时,应确保下部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吊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

9.6对可能出现的事故应及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10起重吊装作业负责人职责
起重吊装作业负责人由作业方现场作业指挥人担任,其安全责任如下:
10.1作业负责人是起重吊装作业的直接组织者,对安全作业负直接领导责任;
10.2认真督促吊装操作人员(司机)、司索人员(起重工)、作业信号员和监护人等履行安全责任,检查作业前安全措施,确认落实后在《起重吊装作业许可证》上签字;
10.3起重吊装作业前,作业负责人必须对所有参与起重吊装作业的人员进行起重吊装作业方案的安全
交底和安全提示;
10.4作业过程中,对现场作业人员的“三违”行为,有批评、制止或处罚权,发现不能保证作业安全或接到作业监护人异常报告时,有权停止作业;
10.5作业结束后,作业负责人应负责恢复。

11起重吊装作业监护人的安全责任
由作业方派出作业现场监护人。

作业监护人的安全责任如下:
11.1服从作业负责人的领导,有责任守护作业人员安全;
11.2必须全面了解作业内容,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安全措施。

11.3作业监护人应熟悉应急预案,并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11.4作业前,必须对照《起重吊装作业方案》逐项检查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确认落实后在《起重吊装作业许可证》上签字;
11.5坚守岗位,发现不能保证作业安全时,有权
提出暂不作业;
11.6作业结束后,作业监护人要进行恢复核实。

12起重吊装作业监督的安全责任
由作业部门派出作业监督人,作业监督的安全责任如下:
12.1必须全面了解起重吊装作业过程,对作业安全负直接监督责任;
12.2熟悉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能够及时发现突发风险,具有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12.3起重吊装作业前,必须对照《起重吊装作业方案》逐项检查安全保证措施和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确认符合后在《起重吊装作业许可证》上签字并在作业过程中保管《起重吊装作业许可证》;
12.4坚守岗位,监督作业负责人、作业监护人、作业相关人员的作业,发现有违反《起重吊装作业方案》既定程序的行为,有权暂停作业;
12.5遇作业操作员、起重工、信号员作业监护人严重违章,作业管理无法保证安全等情况,作业监督
人有权停止作业、收回《起重吊装作业许可证》,并向公司安全部门报告;
12.6作业结束后,作业监督要进行最终复核。

13起重吊装作业的其他要求
13.1起重吊装信号员、司索人员(起重工)和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13.2禁止使用起重吊装机械移送人员。

在必须使用吊篮等进行作业时,应在起重吊装作业方案中制定详细可靠的作业方案。

13.3起重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好以下工作:
13.3.1将吊钩和起重臂放到规定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放到零位;使用电气控制的起重机械,必须切断总电源开关。

13.3.2轨道式起重机必须锚定。

13.3.3将吊索、吊具收回规定的地方,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达到报废标准的要及时更换。

13.3.4对接替工作人员,应告知设备、设施存在的异常情况及尚未消除的故障。

13.3.5维护保养起重机械时,必须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

14附则
14.1《起重吊装作业许可证》一式三份,安全保卫部、作业部门、作业方各一份。

14.2《起重吊装作业许可证》应存档保存一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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