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工作目标和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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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晋市政办〔2018〕18号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晋市政办〔2018〕18号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晋市政办〔2018〕1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晋城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4月10日晋城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全市空气质量,根据山西省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安排,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市区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及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完成国家、省下达的任务。

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达到45微克/立方米。

县(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按照省定目标确定,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不超过45微克/立方米。

城区、开发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按照晋城市市区目标执行。

二、重点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加快调整能源消费结构,着力优化区域产业结构,逐步改善交通运输结构;持续深化治污减排,推动工业绿色发展;突出重点区域污染治理和重点时段管控,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加快调整能源消费结构1.科学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工程。

2018年4月底前,发改部门要结合《山西省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出台全市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和分年度行动计划,全面统筹推进市区建成区、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农村三类区域清洁取暖工作。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鸡市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鸡市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鸡市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4.16•【字号】宝政发〔2018〕12号•【施行日期】2018.04.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鸡市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宝鸡市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行动方案》已经2018年市政府第4次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宝鸡市人民政府2018年4月16日宝鸡市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行动方案为确保《宝鸡市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不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认清汾渭平原蓝天保卫战主战场定位,落实“五新”战略任务,围绕“四个明显”(明显降低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突出“四个重点”(突出重点改善因子、突出重点区域、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突出重点时段),深化“6511”治霾模式,持续推进铁腕治霾、科学治霾、协同治霾,把优化产能、压煤减排、错峰生产、尾气达标及重污染天气应对等作为主攻方向,全面实施6大类22项治霾行动,主动作为、合力攻坚,实现多类污染物的协同控制和主要污染物大幅削减,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工作目标力争空气质量继续走在关中前列,完成省上环境空气质量考核约束性指标:市区优良天数达到264天以上,较上年增加17天;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达到57μg/m3以下(同比下降3.4%),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达到102μg/m3以下(同比下降1.9%),臭氧污染加重的趋势得到遏制,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年均浓度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2018年东山县医院工作计划

2018年东山县医院工作计划

2018年东山县医院工作计划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卫生和健康工作方针为指引,以健康福建建设为主线,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以管理和创新为理念,以全面落实公立医院改革为核心,精准对接人民群众健康需求,抓改革、补短板、强弱项、提水平。

按照等级医院评价标准,深化二甲医院各项标准的落实;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提高院科两级管理水平;强化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加强人才队伍培养,着力重点学科建设,开展适宜新技术新项目, 增强医院可持续发展能力;继续强化行风建设,提高全体员工道德素质,规范医护人员医疗行为;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改进服务态度,改善服务环境,提高患者就医体验;突出内涵建设,强化成本核算和内部管理;打造区域医疗服务中心,努力开创医院各项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1.医院总收入增长6%,达到1.68亿;总支出控制在1.635亿以内,保持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2.门诊量≥37.5万人次,住院数≥1.54万人次,手术量≥4600人次。

3.建立健全医疗质量持续改进体系,各项质量指标达到或优于二甲医院标准。

4.完成上级下达的医改控制指标,药占比、百元耗材、药品耗材收入占比等相关医改重点监测指标达标。

5.市级满意度调查排名前5,省级满意度调查排名前50,全国满意度调查排名中上水平。

6.职工收入年均增长5%以上。

7.顺利通过2018年二级综合医院评价,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年度绩效考核≥90分,创建市级精神文明单位、健康促进医院、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做好政府交办的创卫、文明县城等各项任务。

8.基本完成传染病配套用房建设及三级医院初步规划。

9.推进县域医疗服务技术平台建设,消毒供应中心、心电诊断中心、临床检验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超声诊断)中心5个中心建设初步完成。

10.单位内部无发生一、二级医疗事故和重大医疗纠纷,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治安刑事案件,无违法违纪案件,无参与邪教组织活动,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交通方案】龙胜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战工作实施方案

【交通方案】龙胜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战工作实施方案

【交通方案】龙胜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战工作实施方案2018年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战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控重、特大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根据桂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全市安全生产百日攻坚站工作方案》(市安委〔2018〕12号)、《龙胜各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龙安委〔2018〕12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为切实开展好集中整顿工作,确保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府、市政府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全区发生的特大交通事故教训,举一反三。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责任大如天”的思想,狠抓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积极开展交通安全百日攻坚战工作,坚决消除一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查纠处理一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全力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全国“两会”的召开、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平安、畅通、和谐、稳定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百日攻坚战工作,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实现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的工作目标;坚决防止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坚决遏制重大交通事故;实现全县道路通行秩序明显好转,全县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三、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此次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战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组长:余杰略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副组长:唐永龙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舒堃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梁海玲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组长成员:赵芳兰办公室主任蒙立平公路所常务副所长陈基格运管所常务副所长杨盛甲养护中心主任李文辉设计室主任白韩辉安全股股长兼路政队队长四、工作重点和任务以铁的决心、铁的标准、铁的手腕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百日攻坚战工作,从严格路面管控、强化警示教育、抓好源头管理、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完善安保设施等方面有序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威市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18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威市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18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威市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18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2.12•【字号】武政办发〔2018〕27号•【施行日期】2018.0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其他规定正文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威市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18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武政办发〔2018〕2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央、省属在武有关单位:现将《武威市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18年行动计划》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2月12日武威市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18年行动计划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重点任务分工(2017—2018年)的通知》(国办发〔2017〕27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18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9号),扎实推进实施《武威市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实施方案(2015—2020年)》(武政办发〔2015〕136号),协同有序推进全市标准化战略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深入推进标准化改革(一)持续优化地方标准体系。

按照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和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意见,认真做好后续废止、转化、修订等工作。

(二)深入推进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工作。

认真落实《甘肃省企业产品标准管理规定》,市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产品标准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率达到100%,继续开展企业标准声明公开事中事后监管。

(三)推行团体标准试点。

推动市内社会团体制定并发布一批引领产业发展、促进产业升级、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

鼓励在政府招投标、产业政策制定、行政管理、政府采购、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工作中引用团体标准。

2018年公安局百日破案会战工作方案

2018年公安局百日破案会战工作方案

2018年公安局百日破案会战工作方案局属各部门:为贯彻全市侦查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平安东坡”建设,为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和上海世博会的顺利举办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经分局党委研究决定,全局将开展一场“百日破案会战”活动,现将工作方案部署如下:一、行动时间自18年4月20日起至18年7月30日。

二、工作目标(一)查破一批“两抢一盗”案件,辖区“两抢”、“盗窃”案件发案同比分别下降10%和5%、破案数同比分别上升10%和5%。

(二)摧毁一个“涉恶”团伙,查破一批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案件。

(三)年初上级下达的追逃任务完成70%以上。

(四)暂口人户一致率达80%以上,旅馆业住宿登记率达95%以上,高危人口管控率达90以上,通过“挤压犯罪”辖区中有前科劣迹的外来人员减少5%。

(五)全力收缴一批********、管制刀具和民爆、剧毒、放射等危险物品。

(六)查处一批涉赌、涉黄、涉毒刑事案件。

(七)联合各有关职能部门查处取缔一批藏污纳垢、无证无照和违法经营的旅馆、歌舞娱乐场所、美容美发店、网吧、电玩等场所。

(八)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工作举措(一)严打“两抢一盗”。

“两抢一盗”犯罪始终是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各部门要将打击该类犯罪作为“护平安”工作最直接的举措。

要集中警力全力围剿,全力遏制“两抢一盗”犯罪,进一步加大专业打击力度,对团伙性、系列性案件要领导挂帅,组织专案攻坚。

要继续强化街面的巡逻防控力度,充分发挥“流动岗亭”、便衣巡逻的发现犯罪、打击犯罪、震慑犯罪、挤压犯罪的作用,进一步加大街面重点区域的警力投入,建立快速出警反应机制,加强各警种协同作战能力,构筑全天候、立体式的防控体系,着力提高抓捕现行的能力。

另外,要了解、掌握逃犯去向,加大追逃力度,分解责任落实到人,切实提高打击实效。

(二)严打涉黑、涉恶团伙、涉赌、涉黄违法犯罪对“涉黑、涉恶”案件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决不允许任何黑恶势力“坐”大成势。

2018年煤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的实施方案与2018年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计划汇编

2018年煤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的实施方案与2018年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计划汇编

2018年煤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的实施方案与2018年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计划汇编2018年煤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动全市小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市局成立推进全市小煤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二、工作目标扎实开展全市小煤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

加大全市小煤矿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深化全市小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检查,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和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全市小煤矿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小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

通过开展全市小煤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小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重点内容(一)执法行动的重点内容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的;2、超层越界开采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3、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4、瞒报事故的;5、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6、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7、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8、其他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

(二)治理行动的重点内容1、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和技术人员配备不足的;2、干部下井带班制度执行不严格的;3、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落后工艺和淘汰机电设备的;4、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5、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以及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演练不及时、自救器配备不足的;6、通风、排水、机电运输、防灭火、安全监控等系统不健全和压风、通讯、供水三条生命线未到采掘工作面的;7、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8、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9、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2018年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2018年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2018年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3.09•【字号】•【施行日期】2018.03.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2018年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漯河市2018年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3月9日漯河市2018年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各项决策部署,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着力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适应促进产业转型和消费结构升级新需求,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的根本方向,深入落实新时代漯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4321”工作布局,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载体平台打造、重点项目建设、市场主体培育为抓手,坚持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与生产性服务业并重、加快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与培育新兴服务业并举,大力实施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带动全市服务业扩量提质、转型升级,为豫中南地区性中心城市建设和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提速扩量。

2018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突破350亿元,同比增长10%以上,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进一步提高。

结构优化。

物流、金融、文化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明显提升,商贸流通、房地产、居民服务等传统服务业转型创新加速,电子商务、总部经济、楼宇经济、健康养老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进一步壮大。

地位提升。

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对周边资源要素的吸附集聚能力明显增强,豫中南现代商贸物流中心建设取得新成效。

新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乐市2018年水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字〔2018〕55号

新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乐市2018年水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字〔2018〕55号

新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乐市2018年水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新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乐市2018年水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长寿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新乐市2018年水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6月6日新乐市2018年水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新乐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新字〔2016〕22号),强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实施,切实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确保水环境安全,制定本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水污染防治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决策部署,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为抓手,坚持标本兼治、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实施环境综合治理,着力解决水环境突出问题,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彻底消除水环境安全隐患。

二、工作目标2018年,木刀沟水质断面达到目标考核要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城市建成区无黑臭水体,全市水环境安全得到保障?三、工作任务(一)工业企业污水达标排放。

对涉水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及排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尤其是对于不能入网直接外排环境或直接排河的工业企业作为重中之重,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

对超标排放、偷排偷放、故意停运污染治理设施、数据作假的企业,一经查实,从严处罚,涉及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实施严惩。

(责任单位:市环保分局)(二)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

黑龙江省教育厅2018年工作要点

黑龙江省教育厅2018年工作要点

黑龙江省教育厅2018年工作要点2018年全省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是: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坚持“四个服务”目标方向,围绕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工作部署,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稳中求进、攻坚克难,实施“奋进之笔”,深化教育改革,发展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推进教育公平,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奋力谱写新时代龙江教育发展新篇章,为建设现代化新龙江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师生头脑1.持续推进学习。

把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

组织开展教育系统“爱国·奋斗”精神教育。

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领航计划。

建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示范课堂。

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四进四信”专题教学。

开展“贯彻党的十九大,党员教师在行动”“牢记时代使命,书写人生华章”等主题党、团日活动。

组织开展“重走改革开放路,砥砺爱国奋斗情”主题社会实践活动、“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主题网络教育活动和“凝聚青春力量,闪耀青春光彩”主题典型人物宣传活动。

2.广泛开展宣传。

组织宣讲团、理论骨干深入课堂和基层开展“百人宣讲”活动。

深入开展宣讲对谈活动,做到班班讲、人人懂,实现师生全覆盖。

组建百个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学生宣讲团,深入社区、企业、农村,与百姓面对面开展“微宣讲”活动。

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

组织开展“我与新时代”主题征文、“新时代新思想新征程”主题演讲比赛、网络文化作品展演等活动。

联合举办以“用思想为青春代言,用话筒扮靓出彩人生”为主题的大学生主播风采大赛。

组织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宣传,营造学起来、教起来、传起来、研起来、干起来、实起来的良好氛围。

2018年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2018年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2018年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民政部等9部委《关于印发&lt;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民发[2018]77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殡葬改革移风易俗等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组织好全市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有效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按照国家的部署和要求,从18年6月底至9月底,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推进殡葬改革、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服务水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对公墓建设运营、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中的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和整改规范,全面查找殡葬管理服务漏洞,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殡葬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违反市场规则及廉洁从业要求的违法规则行为,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健全规范殡葬管理服务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殡葬管理水平,打造殡葬系统规范、廉洁从业新常态。

二、专项整治重点和检查重点(一)公墓建设运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1.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设施(含骨灰塔陵园、地宫等)。

2.公墓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

3.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公墓建设规划、扩大建设用地面积。

4. 除依法向逝者健在配偶等特殊人群预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并确保自用外,向未出具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迁葬证明的人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

5.建造、出售(租)超规定面积墓穴(墓位)。

6.违反价格管理有关规定,出售墓穴(墓位)未明码标价或不按规定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在价外加价出售公墓以及实施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违法行为。

7.农村公益性墓地违规出售(租)墓穴(墓位),从事盈利活动。

8.宗教活动场所与商业资本合作,擅自设立骨灰存放设施,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二)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1.提供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销售丧葬用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行为。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十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十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十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3.22•【字号】楚政通〔2018〕14号•【施行日期】2018.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十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楚雄州2018年“十大专项行动”方案》已经2018年3月6日十二届州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统一思想认识“十大专项行动”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战略举措,是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完成的重要抓手和制度性安排。

全州各级各部门要突出抓专项行动的精准性、针对性、行动性、有效性、创新性和制度性要求,把“十大专项行动”作为全局性、战略性的重要举措,作为重中之重的重要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只争朝夕,争分夺秒,加强领导,高位推动,狠抓落实,确保2018年“十大专项行动”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在实处。

二、加强组织领导“十大专项行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主要领导是抓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坚持目标倒逼、压实责任、对标对表、落细落实,突出抓好每个工作环节、每个时间节点、每项具体任务的落实。

为进一步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州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充实“十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具体如下:组长:迟中华州委副书记、州长常务副组长:赵克义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副组长:关立彤州委常委、副州长王大敏州委常委、副州长马闻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邓斯云副州长周兴国副州长杨虹副州长张晓鸣副州长徐东副州长殷海琼副州长成员:苏贤发州政府秘书长李勇州政府副秘书长、州政府办公室主任杨杰州政府副秘书长罗如贵州政府副秘书长、州政府政策研究和法制办主任罗文慧州政府副秘书长、州扶贫办主任阮建文州政府副秘书长金德能州政府副秘书长保永刚州政府副秘书长李永军州政府副秘书长马庆辉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朱光荣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州政府督查室主任冯忠顺州政府办公室信息中心主任马国雄州发改委主任解正伟州工信委主任唐聆燕州教育局局长李文州科技局局长鲁文兴州民宗委主任赵树礼州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周志远州民政局局长张林敏州司法局局长李林波州财政局局长黄云雁州人社局局长胡有刚州国土资源局局长苏光祖州环保局局长刘建云州住建局局长曹波州交通运输局局长王光荣州农业局局长李光彪州林业局局长李富才州水务局局长唐思虎州商务局局长段福君州文体局局长施克沛州卫计委主任刘平州审计局局长王若舟州旅发委主任何晓荣州工商局局长程宗文州质监局局长董智昆州新闻出版广电局局长张勇州安监局局长杨柳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戴凤玲州统计局局长邹志琼州外侨办主任刘显昌州金融办主任张鹤雁州招商合作局局长窦才科国家统计局楚雄调查队队长杨金智州供销社主任佘昌值州国税局局长贺伟州地税局局长张剑昆人行楚雄州中心支行行长吴纯勇楚雄银监分局局长晏飞州烟草专卖局(公司)总经理彭黎明红塔集团楚雄卷烟厂厂长蔡葆锐云南电网公司楚雄供电局总经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苏贤发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李勇同志兼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和协调督查督办等事项;副主任由各位副秘书长和办公室副主任兼任,负责按照分工要求协调处理好有关专项行动的实施。

山西绿色制造体系建设2018年行动计划-山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山西绿色制造体系建设2018年行动计划-山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附件山西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2018年行动计划为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促进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加快工业绿色转型发展,特制定山西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2018年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落实工信部《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省委《贯彻落实国务院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意见行动计划》要求,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聚焦钢铁、化工、建材、焦化等传统行业的绿色化改造和新兴绿色产业发展,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引领,强化绿色发展理念,突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以示范试点为抓手,开展产业共存绿色示范园区、绿色工厂创建活动,培育绿色设计产品,加大绿色服务体系建设,加大绿色改造力度,促进我省工业绿色转型发展。

二、主要目标2018年,在全省选择20余个企业、10个工业集聚区开展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创建活动,培育30余个(或类)绿色产品,推进70余个绿色制造项目建设,争取国家绿色制造示范名单及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支持。

深化国家级朔州区域工业绿色发展试点建设,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全省工业绿色化程度稳步提高。

三、工作重点(一)开展绿色工厂创建。

按照工信部颁发的《绿色工厂评价要求》、行业标准和环保要求,在我省化工、焦化、机械、汽车、食品、医药、建材、有色等行业选择20余个工艺技术装备先进、产品市场较好、基础工作扎实的企业,开展绿色工厂创建活动,积极组织我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国家级绿色工厂。

推进已列入工信部绿色工厂名单的太钢、广灵金隅、朔州润臻、盛世富源4家企业继续完善工艺技术路线和布局,研发绿色产品,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加大低碳节能改造,实施生产过程互联网+,推进生产过程自动化、智能化,加大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

绿色工厂创建企业要加强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从严环保要求,推进清洁生产。

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要求,钢铁企业要实施烧结机烟气改造,电力企业要实施脱硫脱硝提标改造,化工、焦化企业要严格控制有毒有害及恶臭气体排放,建材企业要进一步降低烟粉尘污染,安全处置危险废物,完善污染排放在线监测体系,提高环保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西安市剿劣水三年行动方案暨2018年工作方案.doc

西安市剿劣水三年行动方案暨2018年工作方案.doc

西安市剿劣水三年行动方案暨2018年工作方案为打好全市剿灭劣Ⅴ类水攻坚战,实现“一三五”治水目标,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落实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市发〔2017〕11号)精神,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提升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河湖长制为抓手,巩固提升2017年“垃圾河、黑臭河”专项治理成果,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提标改造工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城镇截污纳管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等剿劣水十大工程,实现全市所有河流、湖泊、水库、沟渠、池塘等各类水体水质达标,维护好河湖生命健康。

到2020年底,全面消除大西安境内劣Ⅴ类水体,水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

渭河西安段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Ⅳ类,灞河、泾河等“长安八水”水质达到相应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太平河、漕运河等排水河渠水质达到Ⅴ类;兴庆湖、汉城湖等城市生态景观湖池水质达到Ⅳ类以上;金盆水库、李家河水库等4座主要水库及昆明池(斗门水库)、渼陂湖等3座重点湖库水质达到Ⅲ类。

二、重点任务(一)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提标改造工程以全面提升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率和排放水质为重点,通过激励措施指导各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单位提高出水水质,制定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再提标改造三年行动方案。

到2020年,全市所有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除总氮指标外,基本控制指标达到地表水Ⅳ类水质。

新建、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11座,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85%以上,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

2018年,重点确保鱼化污水处理厂、常宁新区污水处理厂等二座在建污水处理厂正式投产运行,日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5万吨;西安市污水处理厂污泥集中处置项目主体工程建成。

启动第十二污二期、十三、十四污水处理厂和蓝田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环保局。

实施单位:西安水务集团,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以中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为指导,以建设清洁乡村、美丽乡村为目标,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采用“城带村”“镇带村”“联村”“单村”等方式,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推进信息共享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字[2018]87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推进信息共享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字[2018]87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推进信息共享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推进信息共享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字[2018]87号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青岛市推进信息共享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8月31日青岛市推进信息共享专项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8〕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厅字〔2018〕3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信息共享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122号)、《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厅字〔2018〕32号)要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服务保障我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助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解决政务服务工作中信息不共享等突出问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2018年年底前,依托全市统一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着力解决影响营商环境的信息不共享等突出问题,强化政务信息资源跨层级、跨部门按需共享、交换、互认,对政务服务事项数据进行“全打通、全归集、全共享、全对接”,推进政务服务优化流程、精简材料、缩减环节、压缩时间,降低企业成本,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一次办好”改革提供支撑和保障。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全文)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全文)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全文)(政府报告测试题请登陆下载)李克强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国务院,向大会报告过去五年政府工作,对今年工作提出建议,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过去五年工作回顾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的五年,是我国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

面对极其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砥砺前行,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面开创新局面。

党的十九大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制定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宏伟蓝图和行动纲领,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各地区各部门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十二五”规划圆满完成,“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

五年来,经济实力跃上新台阶。

国内生产总值从54万亿元增加到82.7万亿元,年均增长7.1%,占世界经济比重从11.4%提高到15%左右,对世界经济增长贡献率超过30%。

财政收入从11.7万亿元增加到17.3万亿元。

居民消费价格年均上涨1.9%,保持较低水平。

城镇新增就业6600万人以上,13亿多人口的大国实现了比较充分就业。

五年来,经济结构出现重大变革。

消费贡献率由54.9%提高到58.8%,服务业比重从45.3%上升到51.6%,成为经济增长主动力。

高技术制造业年均增长11.7%。

粮食生产能力达到1.2万亿斤。

城镇化率从52.6%提高到58.5%, 8000多万农业转移人口成为城镇居民。

五年来,创新驱动发展成果丰硕。

全社会研发投入年均增长11%,规模跃居世界第二位。

科技进步贡献率由52.2%提高到57.5%。

载人航天、深海探测、量子通信、大飞机等重大创新成果不断涌现。

高铁网络、电子商务、移动支付、共享经济等引领世界潮流。

沈阳市建委关于印发沈阳市2018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沈阳市建委关于印发沈阳市2018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沈阳市建委关于印发沈阳市2018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4.24•【字号】沈建发〔2018〕73号•【施行日期】2018.04.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市建委关于印发沈阳市2018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沈建发〔2018〕73号各区(开发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管廊建设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第二季度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全省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住建〔2018〕77号)以及市安委会《关于印发沈阳市集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沈安委〔2018〕9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解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防范建筑施工伤亡事故,市建委决定集中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现将《沈阳市2018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8年4月24日沈阳市2018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第二季度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全省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住建〔2018〕77号)以及市安委会《关于印发沈阳市集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沈安委〔2018〕9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解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防范建筑施工伤亡事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存量隐患清零行动为主线,以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紧紧盯住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等重要环节以及临电和防火等部位,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辨识管控安全风险,及时排查消除隐患问题。

都江堰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行动方案

都江堰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行动方案

都江堰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行动方案序号重点任务2018年工作措施完成时限牵头部门责任单位一、工作目标1 年度任务目标努力完成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十三五”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任务分解计划的通知》(成办函〔2017〕60号)下达我市2018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优良天数:298天,PM2.5:平均浓度41微克/立方米;落实《成都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行动方案》(成办函〔2018〕73号)各项工作措施2018年12月底前市环保局市目督办市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2 全面按照中央、省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扎实开展整改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中央、省环保督察涉及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整改工作,针对中央、省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全市各乡镇(街道)和市级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加大突出环境问题治理力度,确保取得实效按时间节点市环保督察办市目督办市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长期实施市环保督察办市大气办市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3 完成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加快推进环保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不断强化大气监督执法和监测能力建设按时间节点市委编办市环保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经开区各乡镇(街道)4 加强统筹调度和督察问责市大气办负责《都江堰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组织实施,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

建立空气质量定期通报制度,对《方案》实施进度进行月调度、定期通报,定期组织召开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长期实施市大气办贯彻落实《都江堰市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都江堰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市目督办会同市环保督察办负责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将督查结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长期实施市环保督察办市目督办市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各牵头部门、乡镇(街道)要根据《方案》制定任务实施计划,明确工作内容、要求和职能职责等,将大气污染防治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明确工作要求和责任主体长期实施市环保督察办市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三、大气污染防治六大行动— 2 —序号重点任务2018年工作措施完成时限牵头部门责任单位(一)压减燃煤行动5 推进燃煤锅炉淘汰在2018年10月底前,按要求完成26台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改用天然气的须同步实现低氮改造),逾期未完成改造的燃煤锅炉一律停用2018年10月底前市经科信局市环保局市场质量监管局市财政局市集能燃气公司禁止新建燃煤、木材、生物质锅炉长期实施市场质量监管局经开区各乡镇(街道)(二)治污减排行动6 组织实施夏季臭氧防控持续开展夏季臭氧专项防控,2018年5月底前制定《2018年夏季臭氧防控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2018年5月底前市环保局市经科信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房管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经开区各乡镇(街道)2018年5月至8月,按照《都江堰市2018年夏季臭氧防控行动方案》,严格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使用固体粉末或水性涂料等低挥发性涂料除外)重点企业限产、停产措施按时间节点市经科信局市环保局经开区各乡镇(街道)督促指导企业合理安排工期,在2018年5月至8月期间实施大中型装修工程喷涂工序(使用水性涂料除外)错峰施工按时间节点市建设局经开区各乡镇(街道)7 组织实施秋冬季攻坚行动2018年9月底前制定《都江堰市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攻坚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按时间节点市环保局市经科信局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场质量监管局市国土局市农林局经开区各乡镇(街道)2018年11月至2019年2月期间,按省、成都市工作要求,组织相关行业执行季节性错峰生产,排放氮氧化物(NOx)、二氧化硫(SO2)、烟粉尘及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重点企业(纳入超低排放企业名单的除外)实施限产、停产;土石方作业(市政府批准的重大项目及应急工程除外)、房屋拆除及大中型装修工装工程(使用水性涂料除外)实施停工按时间节点市经科信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房管局市城管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文广新局经开区各乡镇(街道)8 推进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建立激励机制,积极推进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在用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工作。

新疆金特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新疆金特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根据《关于印发<2018年自治州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巴安〔2018〕3号)精神和《2018年和静县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监管,切实解决和治理安全生产问题,现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国家《安全生产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切实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规范现场安全生产行为,改善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加强人员作业过程控制,着力解决生产现场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减少从业人员违章违规行为,严控安全风险,严查违章行为,做到领导责任全覆盖、问题整改全覆盖、督查问责全覆盖,以大治理推动解决大问题、消除大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为目标二、组织领导(一)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落实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各级部门层层抓的责任机制,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能职责,有效推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稳步运行,公司成立安全生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谢剑副组长:陈子鹏组员:葛守宏、王永鹏、谭爱国、胡书平、杨磊、张军强、罗远策、陈光明、王波、王多森、闫涛、李卫凤、顾江涛、张甜甜专项检查组成员:范宏新、陈燕、齐建泽、龚超、严斌、刘飞、王小平、葛守兵、全大伟、杨京津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下设办公室:安全环保部办公室主任:葛守宏1、组长负责领导各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隐患排查治理,对查出的重大隐患,拟定的治理方案进行审核批准,落实责任人、落实整改期限。

2、副组长负责对各成员单位各时期内的工作进行部署,检查督办,严格管理、严格考核,保证隐患治理的时效性。

3、各成员单位负责本单位内的隐患查处、治理。

领导本单位专职安全员逐项排查,逐项销号登记,同时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部署,制定隐患排查治理计划,落实责任人,落实整改期限,督促完成各隐患的治理。

中共邯郸市委教育工委、邯郸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8年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中共邯郸市委教育工委、邯郸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8年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中共邯郸市委教育工委、邯郸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8年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邯郸市委教育工委,邯郸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8.03.02•【字号】邯教工〔2018〕8号•【施行日期】2018.03.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中共邯郸市委教育工委、邯郸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8年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邯教工〔2018〕8号各县(市、区)教育局(教体局)、大中专院校、市直学校、机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现将《中共邯郸市委教育工委、邯郸市教育局2018年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邯郸市委教育工委邯郸市教育局2018年3月2日2018年教育工作要点2018年,全市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坚持“1561”的总体思路,即:围绕一个核心(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打赢五个攻坚战(教育均衡发展、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重点项目建设、教育信息化建设),抓实六项重点工作(督导评估、学校安全、师资培训、民生实事、规范办学、党建工作),办好一件大事(建设职教城),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富强邯郸、美丽邯郸做出新贡献。

一、2018年教育工作目标(一)教育发展目标1.“四化”学校建设目标(1)建设现代化学校20所。

(2)建设标准化学校50所。

(3)建设信息化学校100所。

(4)建设特色化学校300所。

2.学前教育发展目标(1)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0%。

(2)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覆盖率达82%。

(3)90%的乡镇中心园达到农村示范园标准。

3.义务教育发展目标(1)小学入学率100%,辍学率不超过1%,巩固率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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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工作目标和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1.生产计划目标113000吨,已完成22304.56吨,剩余90695.56吨,其中生
产旺季3—5月份计划生产36000吨,6----9月份计划生产60000吨。

2.质量达到一次交验合格率98%以上(内外在质量),出厂合格率100%。

3.设备开车率确保98%,确保员工的稳定性,员工月收入达到2700元以上。

4.成本消耗控制在规定范围以内。

5.安全.环保事故为零。

二.行动方案
1.培养员工操作技能,实行三包机制,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提高时产率,确保质量的基础上,保证生产,完成计划目标。

2.严格要求班长和原料操作工交接班校称制度,造粒工氨酸用量适当,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少用酸,增强颗粒强度,颗粒圆滑大小均匀,减少成品结块程度。

3.扑粉工根据物料多少,来调节粉油用量,振动筛不定时清理,封包工做好最后清理。

4.生产安全要放在首位,安全班前会不能中断,要求员工勤观察,勤发现,及时处理问题,防止事故发生,现场分片管理,落地肥勤打扫,勤清理。

奖惩到位,减少原料流失,降低消耗。

三车间:201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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