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布《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2002〕1号,2002年2月1
冻结扣划知识
冻结扣划知识(总25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一、什么是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协助查询是指金融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查询的要求,将单位或个人存款的金额、币种以及其他存款信息告知有权机关的行为。
协助冻结是指金融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冻结的要求,在一定时期内禁止单位或个人提取其存款账户内的全部或部分存款的行为。
一、什么是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协助查询是指金融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查询的要求,将单位或个人存款的金额、币种以及其他存款信息告知有权机关的行为。
协助冻结是指金融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冻结的要求,在一定时期内禁止单位或个人提取其存款账户内的全部或部分存款的行为。
一、什么是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协助查询是指金融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查询的要求,将单位或个人存款的金额、币种以及其他存款信息告知有权机关的行为。
协助冻结是指金融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冻结的要求,在一定时期内禁止单位或个人提取其存款账户内的全部或部分存款的行为。
一、什么是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协助查询是指金融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查询的要求,将单位或个人存款的金额、币种以及其他存款信息告知有权机关的行为。
协助冻结是指金融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冻结的要求,在一定时期内禁止单位或个人提取其存款账户内的全部或部分存款的行为。
一、什么是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协助查询是指金融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查询的要求,将单位或个人存款的金额、币种以及其他存款信息告知有权机关的行为。
协助冻结是指金融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冻结的要求,在一定时期内禁止单位或个人提取其存款账户内的全部或部分存款的行为。
银行查询、冻结、扣划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查询、冻结、扣划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协助有权机关进行账户查询、冻结、扣划及个人查询工作,依据《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银发〔2002〕1号)、《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金融机构协助执行的通知》(法发〔2000〕21号)、《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查询冻结工作规定的通知》(银监发〔2014〕53号)、《自治区民政厅、广西银监局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开展社会救助家庭存款等金融资产信息查询工作的意见》(号)、《司法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办理继承公证过程中查询被继承人名下存款等事宜的通知》(司发通〔2013〕7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查询、冻结、扣划”是指协助有权机关对单位或个人的财产信息所进行的查询、冻结、扣划。
第三条协助查询是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查询的要求,将单位或个人存款的金额、币种以及其他存款信息告知有权机关的行为。
第四条协助冻结是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冻结的要求,在一定时期内禁止单位或个人提取其存款账户内的全部或部分存款的行为。
第五条协助扣划是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扣划的要求,将单位或个人存款账户内的全部或部分存款资金划拨到指定账户的行为。
第六条协助个人查询是指自然人对本人或其家属的存款情况所进行的查询。
第二章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操作流程第七条总行会计运营部负责受理有权机关的各类查询业务,各网点负责有权机关的各类查询、冻结和扣划业务。
第八条查询受理原则:对有权机关到我行各网点查询存款的,各网点应依据首问负责制的原则给予办理;对于需要打印流水且被查询对象不在本网点开户的,可告知有权机关到开户网点或会计运营部进行查询;对于有权机关到网点查询X年X 月X日之前的账务的,网点应填写《旧系统查询存款申请表》(附件2),并通过OA电子流程中的会计运营部业务相关流程申请由会计运营部进行查询,会计运营部查询后将电子信息返回到网点。
银行司法协助-银行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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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几类特殊款项的查询、冻结、扣划问题
• 银行申请对保证金解除冻结措施的条件为: 1、法院已对信用证开证保证金采取冻结措施的,有以下情 形,可申请法院解除冻结措施: ①开证银行履行了对外支付义务; ②申请开证人提供的开证保证金是外汇,受益人提供的单 据与信用证条款相符时,各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 民法院能否对信用证开证保证金采取冻结和扣划措施问题 的规定》法释[1997]4号) 2、法院已对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采取冻结措施的,在银行 已对汇票承兑或已对外付款的情况下,可申请法院解除对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相应部分的冻结措施。(最高人民法 院、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金融机 构协助执行的通知》法发[2000]21号
• • • • • • • • • • • • 1、经常带着爱人、子女回家 2、节假日尽量与父母共度 3、为父母举办生日宴会 4、亲自给父母做饭 5、每周给父母打个电话 6、父母的零花钱不能少 7、为父母建立“关爱卡” 8、仔细聆听父母的往事 9、教父母学会上网 10、经常为父母拍照 11、对父母的爱要说出口 12、打开父母的心结 • • • • • • • • • • • • 13、支持父母的业余爱好 14、支持单身父母再婚 15、定期带父母做体检 16、为父母购买合适的保险 17、常跟父母做交心的沟通 18、带父母一起出席重要的活动 19、带父母参观你工作的地方 20、带父母去旅行或故地重游 21、和父母一起锻炼身体 22、适当参与父母的活动 23、陪父母拜访他们的老朋友 24、陪父母看一场老电影
审计机关
工商行政管理机 关
有权
有权
无权
无权
无权
暂停结 算
无权
暂停结算
无权
无权
无权
关于查询、冻结、划拨存款的法律规定
关于查询、冻结、扣划银行存款的若干法律问题发表时间:2008/5/23 发表人: 任勉浏览次数:4894关于查询、冻结、扣划银行存款的若干法律问题任勉律师一、关于查询、冻结、扣划银行存款规定的一般说明(一)概述司法、行政机关查询、冻结和扣划银行存款(以下简称查冻扣)是包括人民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在工作中经常遇到的现象。
1995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商业银行法》以法律的形式从根本上对这一问题做出了基本界定,结束了以往多、散、乱且缺乏权威性的局面,导致许多依据失去效力,进而导致一些司法或者行政机关失去了原有的查冻扣权力。
因此,正确认识并处理好存款的查冻扣问题,在金融业务实践中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1.协助查询是指银行依照有关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查询的要求,将单位或个人存款的金额、币种以及其他存款信息告知有权机关的行为。
2.协助冻结是指银行依照法律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冻结的要求,在一定时期内禁止储户提取其存款账户内的全部或部分存款的行为。
冻结是一种临时性的执行措施,法律规定其期限为六个月,期满后,执行机关如不办理续冻手续,原冻结的被执行人的账户自然解冻。
冻结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直接冻结,即有权冻结的机关根据被执行人的存款信息向其开户行发出协助冻结通知书,不经查询也不根据被执行人账户上存款金额的多少,直接冻结被执行人账户的行为;另一种是间接冻结,即有权冻结的机关或部门根据被执行人的存款信息先向其开户银行发出协助查询通知书,在被执行人开户银行的协助下,先查明应冻结的现存金额,再根据查明后的情况决定是否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3.协助扣划是指银行依照法律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扣划的要求,将单位或个人存款账户内的全部或部分存款资金划拨到指定账户上的行为。
(二)查询、冻结、扣划银行存款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十条规定:“对单位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个人存款业务管理办法_修改稿_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和扣划个人存款业务管理办法(2009年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更好地配合有权机关查询、冻结和扣划个人存款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控制业务操作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布〈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2002〕1号)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查询、冻结、扣划”是指银行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个人在银行存款的行为。
协助查询是指银行依照有关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查询的要求,将个人存款的金额、币种以及其他存款信息告知有权机关的行为。
协助冻结是指银行依照法律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冻结的要求,在一定时期内禁止个人提取其存款账户内的全部或部分存款的行为。
协助扣划是指银行依照法律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扣划的要求,将个人存款账户内的全部或部分存款资金划拨到指定账户上的行为。
有权机关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明确规定,有权查询、冻结、扣划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及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 工作要求一、各级机构在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工作中应当遵循依法合规、不损害银行和客户合法权益的原则。
二、各级机构在协助查询、冻结、扣划个人存款业务,办理核实、授权和审批工作时,必须严格按业务规定办理,不得拖延推诿。
三、有关客户存款原始凭证、账薄、对账单等资料的原件不得交有关机关带走。
第二章 受理条件第四条 对于有权机关已知客户存款账号和开户行的,原则上应到开户行办理查询;对于有权机关仅知道账号和开户行所在省市,而不知具体开户网点的,可由一级分行或二级分行集中办理查询;对于有权机关仅知道账号,而不知开户网点所在省市的,可由总行集中办理查询。
冻结和扣划工作必须回原开户行办理。
原开户网点已被撤并的,由承接其业务的网点或其所属支行或分行负责办理。
第五条 查询、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与解除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均应由有权机关执法人员依法送达,各级机构及网点不得接受有权机关执法人员以外的人员代为送达的上述通知书。
协助查询冻结扣划注意事项
银行常用法规释疑(第三期)法律与合规部[2009-06-22 16:47:00]本期内容提要:本期我部就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业务实务操作中一些典型或普遍性的疑难问题进行了进一步地归纳,编写如下答疑,以飨各位,不妥之处和实务操作中存在的任何疑问,请及时告知或反馈,以利于我部为大家提供及时有效地法律服务。
——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专刊(上)1、协助执行中,有权机关执法人员提供了工作证后是否还应提供执行公务证?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布<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2002]1号)第8、9、10条规定,有权机关要求金融机构协助查、冻、扣时应提供执法人员工作证件。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金融机构协助执行的通知》(法发[2000]21号)第1条规定:法院在执行公务的情况下应提供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
鉴于上述对有权机关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提供何种证件存在不一致。
我们认为,为确定执法人员的身份,经办人员应要求其至少提供工作证件,同时还应注意审查执法人员所在单位是否为法律规定的有权机关,证件是否为持证人本人所有,证件是否超过了有效期等。
如发现有不符合之处,应将证件退回,要求其提供合法有效的证件并在协助执行通知书回执上注明。
2、如何审核执法人员提交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对有权机关提供的协助通知书上没有县、团级(含)以上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的,是否不予协助?经办人员审核有权机关执法人员提交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应注意以下内容:(1)协助执行通知书应为有权机关县、团级(含)以上机构出具;(2)协助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上载明的被申请冻结或扣划存款的单位或个人开户银行名称、户名和账号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3)协助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上的义务人应与所依据的法律文书上的义务人相同;(4)协助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上的冻结或扣划金额应当是确定的。
银行营业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业务操作规程
银行营业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业务操作规程为规范营业机构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和扣划单位、个人在营业机构存款的柜台操作,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第一章基本规定第一条本规程所称“协助查询、冻结、扣划”是指营业机构(含分行,下同)依法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在营业机构存款的行为。
协助查询是指营业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查询的要求,将单位或个人存款的金额、币种以及其他存款信息告知有权机关的行为。
协助冻结是指营业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冻结的要求,在一定时期内禁止单位或个人提取其存款账户内的全部或部分存款的行为。
协助扣划是指营业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扣划的要求,将单位或个人存款账户内的全部或部分存款资金划拨到指定账户上的行为。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有权机关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明确规定,有权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在营业机构存款的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及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附件 1)。
第三条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存款的处理流程(一)营业机构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存款,原则上应由存款人开户行的管辖分行负责办理。
分行应当确定处理协助事宜的主管部门,由其负责接待并对有权机关的主体资格、协助事项、以及执法人员工作证件和相关法律文书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查;运营管理部按照主管部门的书面通知(参考格式见附件2)协助办理查询、冻结和扣划存款。
(二)有权机关执法人员直接到网点柜台要求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存款1、遇有权机关执法人员直接到网点柜台要求协助查询存款,对于存款账户只涉及本网点的,柜台人员应主动询问执法人员是否同时要求对查询到的涉案账户进行冻结或扣划。
如执法人员仅要求协助查询,柜台人员应审查相关证件的真实性,并将执法人员的工作证件和相关法律文书复印件传真至分行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对有权机关的主体资格、协助事项、以及相关法律文书和工作证件的完整性、合规性审查无误后,签发业务通知书,网点柜台依据主管部门传真回的业务通知书办理协助查询。
银行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办法
银行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办法一、概述银行具有金融监管和管理职责,是国家经济和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掌握着大量客户信息和资金的机构。
在涉及到涉赌、涉黑、涉恐、涉毒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时,银行需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配合公安机关、司法部门等进行相关工作。
为了更好地规范银行在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方面的行为,保障银行客户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协助查询工作1.查询程序(1)公安机关、司法部门等向银行提出查询请求时,由银行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确认。
(2)确认内容包括查询对象的姓名、账户资料、查询目的和依据,查询要求的时间、期限等信息。
(3)确认后,需向查询对象告知查询请求的内容,并要求查询对象持有效证件前往银行办理相应手续。
(4)为避免对客户权益的侵犯,银行在向公安机关提供客户查询信息时,需尽可能保护客户隐私,只提供必要的信息。
2.查询原则(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程序办理查询手续,确保查询行为合法有效。
(2)在查询过程中,客户基本权益和隐私需得到充分尊重和保护,同时保障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3)银行在协助查询时,仅提供必要的信息,不泄露客户隐私,确保客户资金安全。
三、冻结工作1.冻结程序(1)公安机关或司法部门向银行提出冻结请求时,银行需核实请求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确认冻结的账户及冻结范围。
(2)银行需在冻结请求发出之日起48小时内完成冻结手续,并通知账户持有人。
(3)公安机关或司法部门再次提出冻结申请时,需重新申报,不得直接修改原冻结请求。
2.冻结范围(1)冻结范围一般包括账户余额、固定资产等,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冻结范围应尽量准确,确保法定程序和法定机关授权。
(3)对于公安机关、司法部门等在涉嫌犯罪案件中涉及的账户,银行应在协助冻结前,尽可能核实账户的合法性、账户信息的真实性等。
3.冻结期限(1)冻结期限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尽可能缩短冻结时间,减小对账户持有人的影响。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查询、冻结、扣划国库库款有关问题的复函-银函[1999]48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查询、冻结、扣划国库库款有关问题的复函
正文: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查询、冻结、扣划国库库款有关问题的复函
(银函[1999]48号1999年2月5日)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
原四川省分行《关于请求进一步明确司法机关不能随意查询、冻结、扣划国库库款的报告》(川人行国[1998]66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的规定,国库负责办理国家预算资金的收入和支出,各级国库库款的支配权属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同意,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动用国库库款或者以其他方式支配已入国库的库款。
因此,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查询、冻结、扣划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银行存款的通知》(银发[1993]356号)中查询、冻结、扣划的存款范围不包括国库库款。
二、对党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应对所办经济实体承担连带民事责任的,应由该党政机关以自有的资金和财产为限承担其连带民事责任,而不应由同级政府承担连带民事责任。
——结束——。
关于发布《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布《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2002〕1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国家邮政储汇局、总行直接监管的财务公司:为规范金融机构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和扣划单位、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行为,现发布《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请各金融机构遵照执行。
请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将本通知翻印发至辖内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财务公司。
二○○二年一月十五日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金融机构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和扣划单位、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协助查询、冻结、扣划”是指金融机构依法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行为。
协助查询是指金融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查询的要求,将单位或个人存款的金额、币种以及其他存款信息告知有权机关的行为。
协助冻结是指金融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冻结的要求,在一定时期内禁止单位或个人提取其存款账户内的全部或部分存款的行为。
协助扣划是指金融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扣划的要求,将单位或个人存款账户内的全部或部分存款资金划拨到指定账户上的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金融机构是指依法经营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含外资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城市和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公司、邮政储蓄机构等。
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存款,应当在存款人开户的营业分支机构具体办理。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有权机关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明确规定,有权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及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详见附表)。
第五条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合规、不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的原则。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法委关于司法机关冻结、扣划银行存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法委关于司法机关冻结、扣划银行存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1997.03.24•【文号】银发[1997]94号•【施行日期】1997.03.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法委关于司法机关冻结、扣划银行存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1997年3月24日银发〔1997〕94号)最近,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司法机关冻结、扣划银行存款问题的意见》(政法办转〔1997〕2号文,以下简称《意见》)已发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全国人大法工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法制局。
《意见》就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下发的《关于查询、冻结、扣划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银行存款的通知》(银发〔1993〕356号,以下简称356号文)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对冻结、扣划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在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的执法活动加强监督的通知》(法〔1996〕83号),以及金融机构应积极协助司法机关的执法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的精神,并依法积极协助司法机关的执行活动,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1993年12月11日下发的银发〔1993〕356号文规定,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扣划单位的银行存款。
但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事诉讼法》)只规定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而未规定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扣划犯罪嫌疑存款。
对此,应按《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
二、对司法机关只提供单位帐户名称而未提供帐号,要求金融机构协助查询的,金融机构应根据帐户管理档案积极协助查询。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机构协助冻结、扣划信用卡账户款项有关问题的批复-银办函[1996]30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机构协助冻结、扣划信用卡账户款项有关问题的批
复
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
公布日期1996.02.17
施行日期1996.02.17
文号银办函[1996]30号
主题类别银行业监督管理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正文: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机构协助冻结、扣划信用卡
账户款项有关问题的批复
(银办函[1996]30号)
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
你行闽银[1996]第006号文收悉。
现批复如下:
信用卡账户不同于其他存款账户,冻结、扣划信用卡账户,不能立刻停止持卡人使用信用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进行消费性活动,反而会造成银行垫付资金。
因此,不宜对信用卡账户采取冻结、扣划等强制措施。
1996年2月17日
——结束——。
银监发[2011]1号-附件3
附件3:由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继续适用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68件1.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银发〔1993〕7号2.关于查询、冻结、扣划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银行存款的通知银发〔1993〕356号3.印发〘关于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银发〔1994〕186号4.〘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令1996年第2号5.〘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管理办法〙银发〔1996〕405号6.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发〔1996〕403号7.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立即停止利用发行会员证进行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银发〔1996〕393号8.关于储蓄存款挂失问题的批复银办函〔1996〕36号9.关于对信用卡透支问题的复函银函〔1997〕174号10.关于印发〘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1997〕485号11.关于印发〘离岸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1997〕438号12.关于发布〘实施〖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计划〗银行呆、坏帐准备金核销办法〙的通知银发〔1997〕410号13.关于印发〘支付结算办法〙的通知银发〔1997〕393号14.关于印发〘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和〘信用证会计核算手续〙的通知银发〔1997〕265号15.关于印发〘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发〔1997〕216号16.关于印发〘有价单证及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1997〕163号17.关于企业破产兼并、减员增效工作中涉及金融的几个问题的复函银办函〔1997〕533号18.关于人寿保险中保单质押贷款问题的批复银复〔1998〕194号19.关于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国有中小企业和集体企业改制过程中加强金融债权管理的通知〙的通知银发〔1998〕578号20.关于严禁利用庄园开发进行非法集资的紧急通知银发〔1998〕509号21.关于查核、暂停支付、扣缴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通知银发〔1998〕312号22.关于加强商业汇票管理、促进商业汇票发展的通知银发〔1998〕229号23.关于处理外贸企业破产核销呆账和解决政策性因素造成的贷款损失问题的复函银办函〔1998〕458号24.关于储蓄存单、存折密码更换手续有关问题的批复银复〔1999〕44号25.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1999〕41号26.关于印发〘通知存款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1999〕3号27.关于对保险公司试办协议存款的通知银发〔1999〕351号28.关于印发〘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办法〙的通知银发〔1999〕231号29.关于下发〘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1999〕17号30.关于加强金融债权管理,建立防范和制裁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制度的通知银发〔1999〕10号31.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实施统一授信制度指引〙(试行)的通知银发〔1999〕31号32.〘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0年第1号33.关于印发〘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外汇转贷款业务指引〙的通知银发〔2000〕351号34.关于印发〘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银发〔2000〕344号35.关于〘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施行后有关问题处置意见的通知银发〔2000〕126号36.关于做好三峡工程库区搬迁企业兼并破产关闭后银行呆坏账核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0〕104号37.关于印发〘教育储蓄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2000〕102号38.关于转发公安部〘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办发〔2000〕156号39.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境内商业银行收取居民B股资金划转手续费问题的通知银发〔2001〕314号40.中国人民银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业务的通知银发〔2001〕276号41.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加强商业汇票承兑贴现和再贴现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01〕236号42.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托投资公司重新登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1〕148号4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施行中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补充通知银发〔2001〕102号44.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费用分摊有关问题的批复银办函〔2001〕902号45.外资金融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2年第8号46.〘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2〕第15号47.〘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2〕第15号48.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农村信用社同业借款的指导意见银发〔2002〕107号49.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的通知银发〔2002〕98号50.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支付债券和再贷款利息问题的通知银发〔2002〕97号51.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商业银行跨行银行承兑汇票查询、查复业务处理问题的通知银发〔2002〕63号52.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银行计算机机房及柜面设备安全防护暂行规定〙的通知银发〔2002〕42号5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商业银行开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协议存款的通知银发〔2002〕40号54.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2002〕394号55.中国人民银行执行〘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的通知银发〔2002〕388号56.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银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2002〕374号57.关于商业银行办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人民币协议存款的通知银发〔2002〕369号58.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银发〔2002〕30号59.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贸协作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02〕257号60.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布〘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2002〕1号61.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商业银行办理信用证和保函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2〕124号62.关于清理整顿信托投资公司工作有关法律问题的通知银办发〔2002〕169号63.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年第5号64.中国人民银行转发〘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和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搞好已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后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银发〔2003〕67号65.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托投资公司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和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03〕232号66.关于商业银行办理邮政储蓄协议存款事宜的通知银发〔2003〕218号67.关于办理存款代理挂失及支取等有关问题的批复银办函〔2003〕541号68.关于信托投资公司清算、转制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办发〔2003〕24号。
银行存款查询、冻结和扣划操作指引
银行存款查询、冻结和扣划操作指引司法和行政机关查询、冻结、扣划银行及金融机构存款、资金是我们在实际工作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有时因效力或者程序等问题理解的差异,强制执行机关同金融机构之间经常出现争执,甚至因矛盾激化而发生人身冲突以及拘留﹑罚款等后果,所以正确认识并处理好金融机构存款、资金的查询、冻结、扣划问题,在金融业务实践中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摘录的相关要点:(一)金融机构办理协助查询业务时,经办人员应当核实执法人员的有效工作证件,以及有权机关县团级以上(含,下同)机构签发的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
(二)金融机构办理协助冻结业务时,经办人员应当核实以下证件和法律文书:1.有权机关执法人员的工作证件;2.有权机关县团级以上机构签发的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有权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3.人民法院出具的冻结存款裁定书、其它有权机关出具的冻结存款决定书。
(三)金融机构办理协助扣划业务时,经办人员应当核实以下证件和法律文书:1.有权机关执法人员的工作证件;2.有权机关县团级以上机构签发的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有权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3.有关生效法律文书或行政机关的有关决定书。
1(四)金融机构在协助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存款时,应当审查以下内容:1.“协助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填写的需被冻结或扣划存款的单位或个人开户金融机构名称、户名和账号、大小写金额;2.协助冻结或扣划存款通知书上的义务人应与所依据的法律文书上的义务人相同;3.协助冻结或扣划存款通知书上的冻结或扣划金额应当是确定的。
如发现缺少应附的法律文书,以及法律文书有关内容与“协助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的内容不符,应说明原因,退回“协助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或所附的法律文书。
有权机关对个人存款户不能提供账号的,金融机构应当要求有权机关提供该个人的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它足以确定该个人存款账户的情况。
银行存款查询、冻结和扣划操作指引
(一)金融机构办理协助查询业务时,经办人员应当核 实执法人员的有效工作证件, 以及有权机关县团级以上 (含, 下同)机构签发的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
(二)金融机构办理协助冻结业务时,经办人员应当核 实以下证件和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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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金融机构在协助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存款时, 应当审查以下内容:
1. “协助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 填写的需被冻结或扣 划存款的单位或个人开户金融机构名称、户名和账号、大小 写金额;
2. 协助冻结或扣划存款通知书上的义务人应与所依据 的法律文书上的义务人相同;
3. 协助冻结或扣划存款通知书上的冻结或扣划金额应 当是确定的。如发现缺少应附的法律文书,以及法律文书有 关内容与 “协助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 的内容不符,应说 明原因,退回“协助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或所附的法律 文书。
单位名称
查询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冻结
扣划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人民法院
有权 有权 有权 有权 有权 有权
4
税务机关
有权 有权 有权 有权 有权 有权
海关
有权 有权 有权 有权 有权 有权
人民检察院
银行存款查询、冻结和扣划操作指引
司法和行政机关查询、 冻结、扣划银行及金融机构存款、 资金是我们在实际工作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有时因效力或者 程序等问题理解的差异,强制执行机关同金融机构之间经常 出现争执,甚至因矛盾激化而发生人身冲突以及拘留﹑罚款 等后果, 所以正确认识并处理好金融机构存款、 资金的查询、 冻结、扣划问题,在金融业务实践中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登记表应当在协助办理查询、冻结、扣划手续时填写, 并由有权机关执法人员和金融机构经办人签字。
银行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管理办法
银行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和扣划单位、个人在本行存款的业务操作,确保该项业务的正确开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银行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的管理。
第三条职责:法律工作室负责本业务的法律咨询与指导;总/分行会计结算部负责本业务的业务管理和指导;各网点负责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和扣划业务的办理。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协助查询、冻结、扣划”是指本行依法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在本行存款的行为。
有权机关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明确规定,有权查询、冻结、扣划单位、个人在本行存款的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及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见附件)。
协助查询是指本行依照有关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查询的要求,将单位或个人存款的金额、币种以及其他存款信息告知有权机关的行为。
协助冻结是指本行依照法律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冻结的要求,在一定时期内禁止单位或个人提取其存款账户内的全部或部分存款的行为。
协助扣划是指本行依照法律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扣划的要求,将单位或个人存款账户内的全部或部分存款资金划拨到指定账户上的行为。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五条协助查询的资料应限于存款资料,包括被查询单位开户、存款情况以及与存款有关的会计凭证、账簿、对账单等资料。
对上述资料应如实提供,有权机关可以根据需要抄录、复制、照相,经办网点加盖业务专用章方有效,原则上不得带走原件。
协助复制存款资料等支付了成本费用的,可以根据有关规定收取工本费。
第六条有权机关在查询单位存款情况时,只提供被查询单位名称而未提供账号的,本行应当根据核心系统积极协助查询。
如查明核心系统中没有所查询的账户,应如实告知有权机关。
第七条冻结单位存款的期限最长为六个月,期满后可以续冻。
有权机关应当在冻结期满前办理续冻手续,逾期未办理续冻手续的,视为自动解除冻结措施。
关于有权机关冻结银行承兑汇票问题的法律意见
关于有权机关冻结银行承兑汇票问题的法律意见X济分(2012)法意字第00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司法判例,现就“有权机关冻结银行承兑汇票问题”,独立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关于本意见书,特做声明如下:1.本意见书中的任何结论,均以本法律意见出具时已经掌握的现有资料和信息为基础,如该等信息或者资料发生变动或者不全面、不准确,则该等结论也做相应修正。
2.本意见书中的任何结论系基于对案件材料和法律的理解作出,不能替代任何司法判决或证据、制度、对外承诺、答复、依据使用。
3.本意见书仅供我行办理相关业务参考之用,本意见书仅为决策之参考,而非决策本身。
另外,除非文义旁有所指,本意见中使用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有权机关: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有权机关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明确规定,有权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及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冻结银行承兑汇票:系指银行应有权机关要求,协助其对银行承兑、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非基于票据关系原因而冻结支付票款的行为。
一、具有存款冻结权力的有权机关(一)关于有权机关的相关权限对于银行存款的查冻扣权限均为法定,确定查冻扣权力及权限的最重要依据是《商业银行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税收征收管理法》、《海关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证券法》及相关管理条例等。
按照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安、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税务、海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走私犯罪侦查机关以及监察机关、军队监察机关、审计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证券监管管理机关计14个机关和部门均属于“有权机关”。
详情如下表:附注:数据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布〈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2002〕1号)。
(二)关于有权机关的冻结范围问题根据《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第二条规定:协助冻结是指金融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冻结的要求,在一定时期内禁止单位或个人提取其存款账户内的全部或部分存款的行为。
查询、冻结和扣划法律知识
二、具有存款查冻扣行为的法定权限的机关
• (二)公安、检察、安全、军队保卫部门、监狱保卫部门和海关走私 侦查局只有查询和冻结存款的权力。
• l997《刑事诉讼法》第11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 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 同时,《刑事诉讼法》还赋予了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保卫 部门在进行刑事侦查时,也可以享有同公安机关相同的权力。第4条 规定:“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机关的刑事 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第225条规定: “军队保卫部 门对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 件由监狱进行侦查。军队保卫部门、监狱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本法的 有关规定。”
②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上的义务人应与所依据的法律文书上的义 务人相同;
③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上的冻结金额应当是确定的。如发现缺少 应附的法律文书,以及法律文书有关内容与“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 的内容不符,应说明原因,退回“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或所附的法 律文书。
四、查扣冻的程序
• D、涉及到内控程序的处理:银行在协助冻结存款过程中, 涉及内控制度中的核实、授权和审批工作时,应当严格按 内控制度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不得拖延推诿。 E、银行在接到人民法院的协助冻结通知书后,向当 事人通风报信,致使当事人转移存款的,法院有权责令该 金融机构限期追回,逾期未追回的,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 百零二条的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并建议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 4.个人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查询。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1999年3月17日施行)中第36条规定:“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 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 银行不得拒绝。”这样,职工就可以以个人名义查询本单位在银行的 住房公积金存款,开个人查询非本人存款之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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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布《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2002〕1号(2002年2月1日起施行)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国家邮政储汇局、总行直接监管的财务公司:为规范金融机构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和扣划单位、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行为,现发布《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请各金融机构遵照执行。
请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将本通知翻印发至辖内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财务公司。
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金融机构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和扣划单位、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协助查询、冻结、扣划”是指金融机构依法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行为。
协助查询是指金融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查询的要求,将单位或个人存款的金额、币种以及其它存款信息告知有权机关的行为。
协助冻结是指导金融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冻结的要求,在一定时期内禁止单位或个人提取其存款账户内的全部或部分存款的行为。
协助扣划是指金融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扣划的要求,将单位或个人存款账户内的全部或部分存款资金划拨到指定账户上的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金融机构是指依法经营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含外资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城市和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公司、邮政储蓄机构等。
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存款,应当在存款人开户的营业分支机构具体办理。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有权机关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明确规定,有权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及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详见附表)。
第五条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合规、不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六条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做好协助工作,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协助查询、冻结、扣划的管理体制作。
第七条金融机构应当在其营业机构确定专职部门或专职人员,负责接待要求协助查询、冻结、扣划的有权机关,及时处理协助事宜,并注意保守国家秘密。
第八条办理协助查询业务时,经办人员应当核实执法人员的工作证件,以及有权机关县团级以上(含,下同)机构签发的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
第九条办理协助冻结业务时,金融机构经办人员应当核实以下证件和法律文书:(一)有权机关执法人员的工作证件;(二)有权机关县团级以上机构签发的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有权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三)人民法院出具的冻结存款裁定书、其它有权机关出具的冻结存款决定书。
第十条办理协助扣划业务时,金融机构经办人员应当核实以下证件和法律文书:(一)有权机关执法人员的工作证件;(二)有权机关县团级以上机构签发的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有权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三)有关生效法律文书或行政机关的有关决定书。
第十一条金融机构在协助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存款时,应当审查以下内容;(一)“协助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填写的需被冻结或扣划存款的单位或个人开户金融机构名称、户名和账号、大小写金额;(二)协助冻结或扣划存款通知书上的义务人应与所依据的法律文书上的义务人相同;(三)协助冻结或扣划存款通知书上的冻结或扣划金额应当是确定的。
如发现缺少应附的法律文书,以及法律文书有关内容与“协助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的内容不符,应说明原因,退回“协助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或所附的法律文书。
有权机关对个人存款户不能提供账户的,金融机构应当要求有权机关提供该个人的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它足以确定该个人存款账户的情况。
第十二条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内控制度的规定建立和完善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工作的登记制度。
金融机构在协助有权机关办理查询、冻结和扣划手续时,应对下列情况进行登记:有权机关名称,执法人员姓名和证件号码,金融机构经办人员姓名,被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的名称或姓名,协助查询、冻结、扣划的时间和金额,相关法律文书名称及文号,协助结果等。
登记表应当在协助办理查询、冻结、扣划手续时填写,并由有权机关执法人员和金融机构经办人签字。
金融机构应当妥善保存登记表,并严格保守有关国家秘密。
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存款,涉及内控制度中的核实、授权和审批工作时,应当严格按内控制度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不得拖延推诿。
第十三条金融机构对有权机关办理查询、冻结和扣划手续完备的,应当认真协助办理。
在接到协助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后,不得再扣划应当协助执行的款项用于收贷收息,不得向被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通风报信,帮助隐匿或转移存款。
金融机构在协助有权机关办理完毕查询存款手续后,有权机关要求予以保密的,金融机构应当保守秘密。
金融机构在协助有权机关办理完毕冻结、扣划存款手续后,根据业务需要可以通知存款单位或个人。
第十四条金融机构协助有权机关查询的资料应限于存款资料,包括被查询单位或个人开户、存款情况以及与存款有关的会计凭证、账簿、对账单等资料。
对上述资料,金融机构应当如实提供,有权机关根据需要可以抄录、复制、照相,但不得带走原件。
金融机构协助复制存款资料等支付了成本费用的,可以按相关规定收取工本费。
第十五条有权机关在查询单位存款情况时,只提供被查询单位名称而未提供账号的,金融机构应当根据账户管理档案积极协助查询,没有所查询的账户的,应如实告知有权机关。
第十六条冻结单位或个人存款的期限最长为六个月,期满后可以续冻。
有权机关应在冻结期满前办理续冻手续,逾期未办理续冻手续的,视为自动解除冻结措施。
第十七条有权机关要求对已被冻结的存款再行冻结的,金融机构不予办理并应当说明情况。
第十八条在冻结期限内,只有在原作出冻结决定的有权机关作出解冻决定并出具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的情况下,金融机构才能对已经冻结的存款予以解冻。
被冻结存款的单位或个人对冻结提出异议的,金融机构应告知其与作出冻结决定的有权机关联系,在存款冻结期限内金融机构不得自行解冻。
第十九条有权机关在冻结、解冻工作中发生错误,其上级机关直接作出变更决定或裁定的,金融机构接到变更决定书或裁定书后,应当予以办理。
第二十条金融机构协助扣划时,应当将扣划的存款直接划入有权机关指定的账户。
有权机关要求提取现金的,金融机构不予协助。
第二十一条查询、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与解除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均应由有权机关执法人员依法送达,金融机构不接受有权机关执法人员以外的人员代为送达的上述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两个以上有权机关对同一单位或个人的同一笔存款采取冻结或扣划措施时,金融机构应当协助最先送达协助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的有权机关办理冻结、扣划手续。
两个以上有权机关对金融机构协助冻结、扣划的具体措施有争议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有关争议机关协商后的意见办理。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自2002年2月1日起施行。
附表:有权查询、冻结、扣划单位、个人存款的执法机关一览表┏━━━━━━━━┯━━━━━┯━━━━━┯━━━━━┓┃│查询│冻结│扣划┃┃单位名称├──┬──┼──┬──┼──┬──┨┃│单位│个人│单位│个人│单位│个人┃┠────────┼──┼──┼──┼──┼──┼──┨┃人民法院│有权│有权│有权│有权│有权│有权┃┠────────┼──┼──┼──┼──┼──┼──┨┃税务机关│有权│有权│有权│有权│有权│有权┃┠────────┼──┼──┼──┼──┼──┼──┨┃海关│有权│有权│有权│有权│有权│有权┃┠────────┼──┼──┼──┼──┼──┼──┨┃人民检察院│有权│有权│有权│有权│无权│无权┃┠────────┼──┼──┼──┼──┼──┼──┨┃公安机关│有权│有权│有权│有权│无权│无权┃┠────────┼──┼──┼──┼──┼──┼──┨┃国家安全机关│有权│有权│有权│有权│无权│无权┃┠────────┼──┼──┼──┼──┼──┼──┨┃军队保卫部门│有权│有权│有权│有权│无权│无权┃┠────────┼──┼──┼──┼──┼──┼──┨┃监狱│有权│有权│有权│有权│无权│无权┃┠────────┼──┼──┼──┼──┼──┼──┨┃走私犯罪侦查机关│有权│有权│有权│有权│无权│无权┃┠────────┼──┼──┼──┼──┼──┼──┨┃监察机关(包括军│有权│有权│无权│无权│无权│无权┃┃队监察机关) ││││││┃┠────────┼──┼──┼──┼──┼──┼──┨┃审计机关│有权│无权│无权│无权│无权│无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无权│暂停结算│暂停结算│无权│无权┃┠────────┼──┼──┼────┼────┼──┼──┨┃证券监管管理机关│有权│无权│无权│无权│无权│无权┃┗━━━━━━━━┷━━┷━━┷━━━━┷━━━━┷━━┷━━┛注:本表所列机关是《金融机构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发布之日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具有查询、冻结或者扣划存款权力的机关。
规定发布实施之后,法律、行政法规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