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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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相关记录
《报废单》QR-WT-008
《品质异常反馈追踪单》QR-QD-051
《IQC来料检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报告》QR-QD-302
《供应商惩罚通知书》QR-SC-006
8.附件
特采流程图
3.1 IQC:负责原材料及委外加工产品质量检验,并出具《来料检验报告》;
3.2 采购部:负责与供方商议物料品质异常处理相关事项;
3.3 生产部:负责物料品质异常产生废次品数据的收集;
3.4 品质部:负责物料品质异常MRB提出;
3.5 PMC部:生产计划的调整;
3.6 财务部:负责物料品质异常产生的各类经济损失的扣款执行;
4.定义
特采:是指产品经检验不合格,但经品质部确认不影响最终使用性能,可作为让步接收的特别采用。
5.内容
5.1 检验要求:
5.1.1 凡采购的生产原材料(含委外加工产品)必须检验合格后方可办理入仓和使用手续。
5.1.2 IQC必须严格按《物料检验标准》或样板、承认书、图纸执行规定的项目,按抽样办法、检验方法、对原材料(含委外加工产品)进行检验,并形成完整的检验记录,不得漏检或擅自减少抽样数量。
5.2 物料品质异常处理:
异常处理情形:退货、特采(分选、加工、让步、降级)等;
5.3 物料退货处理细则:
5.3.1 符合下列条件的物料,可按退货处理;
1)物料存在严重质量缺陷,直接影响产品外观效果或重要指标达不到客人要求的。
2)特采成本高、特采后执行操作难度大或特采仍有客户投诉风险或客户退货风险的。
2)MRB评审决议特采的物料,品质部将《IQC来料检验报告》交采购部传给供方确认,经供方确认的《IQC来料检验报告》一并交回至财务部,作为财务部的结算依据。
3)业务部收到《IQC来料检验报告》后,结合客人的品质要求和订单货期确定该批物料是否特采处理,并在《IQC来料检验报告》上签署确认意见。
① 业务部同意作特采处理的,则按5.4.21)处理。
5.6 经过MRB评审判定为加工使用的物料,处理方法同5.5条款一致;
5.7 特采损耗率与特采耗用工时由生产部填进《异常工时单》,由采购部传供方确认完成后交回至财务部,作为财务部的结算依据和开补料《订购单》的依据。
5.8 PMC负责跟进损耗补回数量与补回时间,因供方原因或相关管理人员责任造成未按时足量将符合品质要求的物料补回而导致经济损失发生的,PMC负责计算经济损失并明确具体金额责任,依照相关规定报财务部执行扣款。
3)反馈异常问题后,48小时内供应商没有提供有效处理方案的。
4)供应商需要我司特采使用,但无相关风险承诺,及无法承担特采费用和风险的。
5)经过业务与客户沟通无法接受的质量缺陷,则按退货处理。
6)经过MRB评审,最终判定退货的物料,只会采购通知供应商后,没有提出更优措施的。
5.3.2 物料退货处理方法
1)物料属严重缺陷的,由IQC出具《IQC来料检验报告》,并签署“退货”意见交采购部、PMC,由采购部通知资材办理退货手续并跟进重新订料的交期。
2)经过MRB评审最终决议“退货”,则将《IQC来料检验报告》分发至PMC部和采购部,由采购部通知资材办理退货手续并跟进重新订料的交期。
3)如业务部都不能解决的,由PMC部报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协助处理。
② 业务部不同意作特采处理的,则按5.3.2办理退货。
4)品质部收到《IQC来料检验报告》最终处理意见为特采的,IQC应将标识为特采物料,并将《IQC来料检验报告》分发给PMC、生产部各一份;
5.5经过MRB评审为分选使用的物料,生产部则应根据标准要求和样板进行挑选,挑选完毕后将《物料工时耗用统计表》交回PCM,并将废次品退回到仓库。
5.4 物料特采处理细则:
5.4.1 符合下列条件的物料,可按特采处理:
1)存在的质量缺陷对产品整体外观质量没有明显影响,且重新订料无法满足货期要求。
2)经MRB评审,返工或重做无法改善质量缺陷。
3)经过业务与客户沟通可以接受的质量缺陷,可按特采处理;
5.4.2 物料特采处理方法:
1)品质部直接判定为特采的,将《IQC来料检验报告》交采购部签署意见,如一致同意特采意见,则由采购部与供方商议结算价格或折扣率后,并传《IQC来料检验报告》给供方确认,经供方确认的《IQC来料检验报告》一并交回至财务部,作为财务部的结算依据。
文 件 变 更 履 历
版次
页次
修订人
变更内容简述
修订日期
A/0
4
新版拟定
2015-11-28
1.目的
为确保进料等品质异常处理有明确标准和依据,规范对不合格品采取的让步放行,在不影响客户最终需求的前提下,确保生产计划的顺利完成。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生产用原材料、供应商来料和委外加工产品品质异常处理。
3.权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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