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自律九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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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者自律制度

食品经营者自律制度

食品经营者自律制度(参考)一、食品经营者进货检查验收制度1.食品经营者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对经营的食品安全负首要责任,严把食品质量入市关。

2.市场开办者要承担食品质量安全监督责任,与食品经营者共同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的职责,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3.食品经营者要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制度,落实领导、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食品质量查验责任,设立食品质量监督员。

严格执行食品质量查验,查验食品质量的真实性,严防有毒有害、污染、变质、不合格食品、冒牌食品进入经营场所,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4.食品经营者购进食品时,要按批次索取和查验供货单位和生产单位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检疫报告、QS等质量认证标志、商标注册证等证明文件,看其主体资格是否合法、食品质量是否符合标准。

仓库管理人员或者验收人员要对照“食品进货单”或者“食品进货合同”,要开箱检查和抽查食品质量,查验是否霉变、生产日期和保值期是否真实;要查验食品包装标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有中文标注的食品名称、规格、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日期,防止过期或者即将到期的食品自制加贴新的生产日期、保质日期。

5.食品经营者发现有毒有害、污染、变质、不合格食品,要详细造册登记,立即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质量检验检疫、卫生行政等执法机关,并按照规定予以销毁.二、食品经营者购销台帐制度1,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实施食品购销台帐。

2.食品经营者必须按年度建立食品购进、仓储、销售台帐,由专人管理,所记载的内容真实。

3.购进和仓储台帐应当按照食品品种记载以下内容:名称、品牌、产地、规格、数量、批号、生产日期、质量保证期限、生产厂家、供货单位、进货时间等;供货单位和生产单位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可证、质量检验检疫报告、等质量认证标志和商标注册证等;4.销售台帐应当记载销售的食品名称、数量、流向、时间、生产厂家、供货单位等;记载不合格食品的处理内容。

食品流通八项制度

食品流通八项制度

欢迎阅读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自律制度一、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销售的食品货源进行把关,保证销售食品的质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 采购食品时,检验供货方的主体资格、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统。

证;27、(五) 亲自进行验货,货证相符方可采购。

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时,提出异议,经进一步证实所进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拒绝验收进货。

(六) 如不认真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对进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的后果,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七)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保存期不少于两年(即“一单通”),以备查验。

(八)采用先进技术手段,记录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法要求记录的事项。

二、食品贮存管理和散装食品标签标注制度1、认真执行经营者食品贮存和销售散装食品的义务规定。

2、按照食品的保存条件要求进行储存,防止将不同品种的食品相混淆,造成34567市场。

8910、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11、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保证消费者能够方便地获取标签。

12、标注的生产日期必须与生产者出厂时标注的生产日期相一致。

13、按照“生熟分开”的原则设定散装食品销售区域。

生、熟食品销售地点保持一定距离,不得在同一区域内销售,防止交叉感染。

14、散装食品的销售区域具有明显的区分和隔高并保持清洁,严禁放置废弃物处理设施和销售非食品物品。

根据所售散装食品的需要,设置相应的温度调节、洗涤、消毒和存放设备、设施.1516171819123符合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

4、食品经营者从业人员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能上岗,不得先试用后体检。

健康证明过期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劲,待重新进行健康体检后才能继续上岗。

5、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员工的健康检查和员工患病的及时申报工作,发现有法律禁止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疾病的,应当及时向所在企业、单位申报。

食品经营管理八项自律制度

食品经营管理八项自律制度

食品经营管理八项自律制度一、进货检查验收制度1、食品经营者必须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和国家工商总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及《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食品经营者为第一责任人。

2、食品经营者对购入的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和许可证件,并由食品经营者保存供应商的有效期内的相关证照复印件备查,并每年进行一次核对。

3、食品经营者按食品品种和批次查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进口食品的商检证明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由食品经营者保存供应商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备查。

4、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者依法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者,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商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可将有关资料复印件留存所属经营者备查,也可以采用信息化技术联网备查。

5、食品经营者对进入商场、超市、便利店悬挂“总经销”、“总代理”字样牌匾的必须查验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文书,并将文书复印件留存归档备查。

6、严禁准入的食品:(1)假冒伪劣食品;(2)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过期、失效、变质食品;(3)不符合人身安全健康要求的食品;(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验收不合格的食品;(5)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污秽不洁、腐烂变质经及其它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规定的食品;(6)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中文说明和标识的食品;(7)非合法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8)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入市销售的其它食品。

7、食品经营者要针对消费者的投诉、新闻媒体对不合格食品的曝光,及时开展食品经营情况自查,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处理,并将自检结果通报工商部门,主动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食品进货验收情况的指导和检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依据有关规定积极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手册

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手册

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手册流通环节食品加工、销售企业自律安全制度〔2〕一、凡从事食品加工、销售经营的单位,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后方可生产、经营。

二、从事食品加工和直截了当接触食品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

三、加工场所具有排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设施与布置、与有毒、有害物质,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确保内外环境整洁。

四、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五、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截了当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六、餐具、炊具和直截了当盛放直截了当入口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和条件必须安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用品必须洗净,保持清洁。

七、储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和条件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八、购进使用、销售的畜禽类产品及熟食制品,向生产经营者〔送货〕单位索取«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检疫检验合格证»及发票,并严格填写«商品购销台账»后方可加工使用和销售,坚决杜绝病、死等有害畜禽产品、熟食制品进入本店。

九、食品加工、销售人员要经常保持个人卫生,加工、销售食品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截了当入口食品,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对人体安全、无害。

流通环节食品市场经营主体资格准入制度〔3〕第一条为加强对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监督治理,防止食品违法经营行为的发生,保证食品质量,保证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爱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方法»和企业登记治理、个体私营经济治理等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十项自律制度的基本内容

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十项自律制度的基本内容

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十项自律制度的基本内容背景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一个长期存在的社会问题,关系到人们的健康问题。

食品经营者的行为对食品安全的保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食品经营者的行为,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国家也制定了一系列的食品安全法规,其中包括了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十项自律制度。

制度内容1.不购买、不销售不合格的食品;流通环节的食品经营者有义务保证销售的食品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得销售不合格的食品,也不得购买不合格的食品。

2.不提供虚假信息;食品经营者在销售产品时,不得提供虚假的信息,包括食品的成分、营养成分、生产日期等。

3.不夸大食品的医疗保健功能;食品经营者在销售食品时,不得夸大食品的保健功能、医疗功能。

4.不私自改变食品的原有标签;食品经营者在销售产品时,不得私自改变食品的原有标签,包括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

5.不使用不明原料制造食品;食品经营者应当使用明确的原料生产食品,不得使用不明原料制造食品。

6.不使用有毒有害物质或者有毒有害成分制造或者加工食品;食品经营者应当使用无毒、无害的原料制造食品,不得使用有毒、有害物质或有毒有害成分制造或者加工食品。

7.不搞虚假促销或者误导消费;食品经营者不得进行虚假促销或者误导消费者,不得涂改食品价格或者抬高食品价格。

8.不销售过期食品;食品经营者在销售产品时,应当严格控制食品的保质期,不得销售过期食品。

9.不销售伪劣、假冒食品;食品经营者应当严格控制产品来源,不得销售伪劣、假冒食品。

10.告知客户食品的安全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食品经营者应当告知客户食品的安全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以免产品使用不当带来危害。

结论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十项自律制度的基本内容是对食品经营者从事业务的规范,也是保障消费者安全的必要手段。

食品经营者应当自觉遵守这些自律制度,增加消费者的信任和顾客忠诚度,同时也保证了整个食品消费市场的规范化。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九项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九项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九项制度食品安全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国制定并实行了一系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本文将介绍九项重要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和管理,保障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安全可靠。

一、食品生产许可制度食品生产许可制度是食品安全的首要环节。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食品生产者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才能进行食品生产。

该制度主要包括生产许可申请、审批、颁发、年检等环节,确保生产者具备必要的场所、设施、设备以及符合卫生要求的生产流程。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状况与食品安全密切相关。

为了保证从业人员健康,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要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

体检结果符合要求的人员才能从事与食品安全相关的工作,减少因患病或携带传染病而对食品安全造成的风险。

三、食品生产过程控制制度食品生产过程控制是确保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

根据食品生产的不同环节和特点,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如原料检验、生产过程监控、设备清洗和消毒、储存管理等,以确保食品生产过程的安全与规范。

四、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食品添加剂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辅助物质,但不当使用可能带来安全隐患。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标签标识等要求,并且对新添加剂的审批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食品添加剂的安全使用。

五、食品标签管理制度食品标签是消费者了解食品信息的重要途径,也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环节。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定了食品标签的内容要求,包括产品名称、配料表、保质期、生产日期等,并且对标签内容的真实性进行抽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六、食品流通环节管理制度食品流通环节包括食品销售、运输、储存等环节。

为确保这些环节的食品安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要求从事食品流通的企业具备必要的资质和条件,并依法履行责任,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七、风险监测与评估制度食品安全风险的监测与评估是食品安全管理的基础。

食品经营企业七项自律制度

食品经营企业七项自律制度

食品经营企业七项自律制度食品质量安全购销查验登记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质量管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食品质量购销查验登记制度,是指在食品购进、仓储、销售等环节,查验供货单位和生产单位的主体资格及食品质量,并对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食品建立购销登记台帐,以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的制度。

第三条实行台帐制度。

凡购进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食品时应当建立进货台帐。

主要包括食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或批号、进货数量、进货日期、生产日期、有效期、进货凭证编号或发票编号、供货单位和生产单位等内容。

第四条实行索证制度。

在购进食品时,要主动索取并查验供货单位和生产单位的营业执照、生产(卫生)许可证、QS质量认证标志等相关证明,查验其主体资格的合法性。

第五条实行索票制度。

对购进的食品向供货单位索取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属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还应主动索取强制性认证证书,查验其食品质量的合格性。

第六条实行查验制度。

进货时对食品的包装、装潢、商标、生产日期、质量标志等标识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检查,查验其食品的内外在质量。

重点查验以下内容:(一)进货的食品是否属国家明令淘汰或禁止销售食品;(二)食品是否失效、变质或过期;(三)食品及其包装上的标识是否真实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四)食品上标注的产地、厂名、厂址是否真实;(五)其它通过感观及查验资料可以进行审验的内容。

第七条加强对食品的日常管理。

落实进货仓储食品的保管检查验收责任制;对发现已过保质期、霉变变质或包装破损的食品应立即撤柜,不得对外销售;对临界保质期的食品,应及时发出警示,妥善处理;保质期届满一律退市,不得对外销售;对不合格食品,不得弄虚作假、重新包装上市。

第八条加强对食品标签管理,特别是散装、裸装、自制及净菜食品,在分装时标签除标注食品的价格外,还应全面、真实地标明食品的名称、产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限和净重,不得弄虚作假,欺骗消费者。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练兵比武范围及题库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练兵比武范围及题库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练兵比武范围及题库流通环节食品平安监管练兵比武范围及题库1、法律法标准围1、《食品平安法》及其实施条例;2、《流通环节食品平安监督管理方法》;3、《乳品质量平安监督管理条例》;4、《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平安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5、《天津市生猪屠宰销售管理方法》;6、国家工商总局、市政府及市局制发的标准性文件;7、食品质量抽样检验程序、食品平安快速检测程序及操作方法;8、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平安知识。

二、题库1、《食品平安法》的立法宗旨是什么?为保证食品平安,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平安。

2、食品的含义是什么?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3、食品平安的含义是什么?食品平安,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4、预包装食品的含义是什么?预包装食品,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

6、散装食品根本涵义?散装食品是指无预包装的食品。

包括经营企业自行包装和裸装销售的食品。

7、食品平安风险评估的定义是什么?食品平安风险评估,指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所进行的科学评估,包括危害识别、危害特征描述、暴露评估、风险特征描述等。

8、乳制品主要分为哪几类,分别是什么?乳制品主要分为:液体乳(包括:巴氏杀菌乳、灭菌乳、酸牛乳),乳粉(包括: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调味乳粉),其它乳制品(包括:奶油、炼乳、硬质干酪)。

9、依据《食品平安法》,质量监督、工商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分别是什么?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效劳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10、工商部门对乳制品的监管职责是什么?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乳制品销售环节的监督管理。

食品经营者自律制度

食品经营者自律制度

食品经营者自律制度食品经营者自律制度是指食品企业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食品安全,自觉履行社会责任,通过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升,确保食品安全和质量的一种制度。

在当前食品安全问题日益突出的背景下,食品经营者自律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以下是食品经营者自律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食品经营者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明确食品安全责任,确保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管理制度、管理人员、管理措施等到位。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应包括食品安全政策、食品安全目标、食品安全程序、食品安全控制措施、食品安全监测、食品安全纠正和预防措施等内容。

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食品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确保产品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食品经营者不得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不得使用非法添加物,不得伪造、变造、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

三、加强原料采购和验收管理食品经营者应建立严格的原料采购和验收制度,确保原料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原料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供应商。

验收时,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原料不得使用。

四、加强生产过程控制食品经营者应加强生产过程控制,确保生产环境、生产设备、生产工艺等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微生物、化学污染物、物理污染物的含量,防止食品污染。

同时,食品经营者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五、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测食品经营者应定期对产品进行质量和食品安全监测,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监测内容包括原料、半成品、成品质量,生产过程卫生状况,产品储存、运输条件等。

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重大问题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

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食品经营者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记录食品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的信息,确保食品可追溯。

食品流通十二项规章制度

食品流通十二项规章制度

食品流通十二项规章制度一、食品流通许可证制度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需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方可进行食品流通活动,未取得许可证的企业不得从事食品流通。

二、食品流通从业人员资格制度食品流通从业人员需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通过培训考核后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三、食品流通环境卫生制度食品流通企业需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场所进行食品流通活动,保障食品的安全和卫生。

四、食品检测制度食品流通企业需定期对食品进行检测,确保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流通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五、食品贮存运输制度食品流通企业需采取科学的保质保鲜措施,确保食品在存储和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和变质。

六、食品标识管理制度食品流通企业在包装标签上需明确标注食品的名称、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消费者能够准确了解食品的相关信息。

七、食品价格管理制度食品流通企业需遵守价格法规定,不得哄抬食品价格或采取不正当手段提高价格,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八、食品投诉处理制度消费者对食品流通企业的服务或产品有异议时,可通过投诉渠道反映问题,食品流通企业要及时处理并给予回复。

九、食品责任追究制度食品流通企业如因产品质量或服务问题造成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赔偿受损消费者。

十、食品法规宣传制度食品流通企业需加强对食品安全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对法规的认识和遵守度。

十一、食品监督管理制度相关部门加强对食品流通企业的监督检查,发现食品质量或服务问题及时处理,保障消费者权益。

十二、食品流通信息公开制度食品流通企业应主动公开食品的相关信息,包括产品质量、产地、生产工艺等,让消费者有充分了解。

以上就是食品流通的十二项规章制度,通过这些制度的执行,可以有效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和权益。

希望食品流通企业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提供安全放心的食品产品。

消费者也要增强食品安全意识,选择正规合法的食品流通渠道,共同维护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流通环节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流通环节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流通环节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食品流通环节,包括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储存、运输等环节。

第三条食品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确保食品流通环节的安全。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食品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能力,并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

第七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食品采购、进货查验、储存运输、销售、售后服务等环节的管理制度。

第三章食品安全采购与进货查验第八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从具有合法资质的食品生产者、经营者采购食品,并查验相关证照和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第九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等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

第十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采购的食品进行质量检验,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第四章食品安全储存与运输第十一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根据食品的特性、保质期等因素,合理选择储存条件,确保食品的安全。

第十二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运输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使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包装材料和容器,避免食品在储存、运输过程中的污染。

第五章食品安全销售第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销售管理制度,包括食品陈列、销售、退货等环节的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定期对食品进行质量检查,不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九项内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九项内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九项内容食品安全是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关键问题,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确保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

下面将介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九项基本内容。

一、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基础是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制定和修订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明确食品安全责任,明确食品生产、经营、流通和消费的各方义务和责任,规范食品行业的经营行为,确保食品安全。

二、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标准是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

制定和完善食品安全标准,包括食品质量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农药残留标准、兽药残留标准等,确保食品安全指标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

三、食品生产安全管理食品生产安全管理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基础。

建立食品生产许可制度,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许可管理,确保食品生产符合标准和规定。

同时,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整顿和淘汰不符合标准的食品生产企业。

四、食品经营安全管理食品经营安全管理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

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培训和监督检查,确保食品经营者具备相关安全知识和技能。

对食品经营者进行许可管理,规范食品经营行为,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五、食品流通安全管理食品流通安全管理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

加强对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食品流通追溯制度,确保食品的来源可追溯,对问题食品进行召回和处理。

对不符合标准的食品流通企业进行整顿和淘汰。

六、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药品安全管理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药品是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

制定和完善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药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药品进行安全评价和审批,确保其安全使用和合理使用。

七、食品安全监测和预警食品安全监测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

加强对食品的质量安全监测,对食品进行抽检和检验,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合格食品。

建立食品安全预警机制,对食品安全风险进行预测和预警,及时采取措施保障食品安全。

八、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是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素质的重要手段。

食品经营者七项自律制度

食品经营者七项自律制度

食品经营者七项自律制度为了确保食品质量,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规定,食品及食品添加剂加工、运输、仓储、销售等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食品市场开办者(以下简称食品经营者)要建立健全并严格实行以下七项制度。

一、食品经营者进货检查验收制度1、食品经营者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必须对其经营的食品安全负首要责任,严把食品入市关。

2、市场开办者要承担食品质量安全监督责任,与食品经营者共同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的职责,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3、食品经营者要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制度,落实领导,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食品质量查验责任,设立食品质量监督员,严格落实食品质量查验责任,严格查验食品质量的真实性,严防有毒有害、污染、变质、不合格食品、冒牌食品进入经营场所,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2、食品经营者销售食品必须向消费者提供相关质量合格证明,出具销售发票等购物凭证。

3、食品经营者对消费者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食品、包装标识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或者经国家有关部门抽查检验判定为不合格食品,或者经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检验检疫等部门确认的消费者申诉举报的假冒伪劣食品,可凭购物发票等凭证予以退换,并依法予以赔偿。

4、食品经营者应当积极负责地维护消费者权益。

对质量不合格规定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进行清理、登记,向工商行政管理或者质量检验检疫、卫生行政等部门报告。

四、食品经营者厂场、场地挂钩协议准入制度1、从源头上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食品经营者应当实施厂场、场地协议准入制度,严把食品安全准入关2、协议准入是由食品经营者与食品生产企业以合同的形式,使产地食品直接进入市场销售,确保食品质量。

3、食品经营者与食品生产企业签订食品准入协议,需索要和查验以下文件: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质量检验检疫证明,qs等质量认证标志,商标注册证,以及其他应当查验的文件。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九项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九项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九项制度为了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食品安全水平,制定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九项制度,下面分别进行介绍。

一、食品安全质量控制制度要求企业要建立全面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和质量控制制度,明确质量管理职责、制定质量工作计划、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改进等,确保食品安全与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要求。

具体实施步骤:1.明确质量管理职责:各部门应明确质量管理职责,建立符合要求的质量管理职责制,并做好相关记录。

2.制定质量工作计划:企业应制定完善的质量管理工作计划,按照时间节点合理安排相关工作任务。

3.内部审核与改进:企业应定期对自身的食品安全管理和质量控制制度进行内部审核,及时发现和改正存在的问题。

二、食品卫生管理制度要求企业建立食品卫生管理体系,从生产环节做起,彻底杜绝食品安全隐患,严格制定规定,督促企业按照规章制度执行。

具体实施步骤:1.负责人安排任务,制定管理表格,每日按表格检查环境是否干净卫生。

2.沟通技术负责人,就要求制品卫生方面制定标准及时间进度。

3.每日各个环节工作内容的清洁杀菌、洗手消毒等具体事项。

4.对于不符合卫生合格标准、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

三、食品产地管理制度要求企业对食品的产地、环境、工艺流程等进行管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具体实施步骤:1.明确食品产地和生产区域,并做好生产环境的管理。

2.建立食品质量追溯制度,确保在溯源过程中所有环节无缝控制。

3.健全检验检测制度,严格把好食品入库关口。

四、食品生产管理制度要求企业建立完整的食品生产管理制度,严把原材料采购、生产工艺、设备清洗等多个环节。

具体实施步骤:1.制作规范操作程序(SOP),明确生产流程及控制要点。

2.按SOP要求采取措施,确保各种食品生产工艺符合食品质量安全管理要求。

3.对生产设施和设备进行定期检验维修保养,确保设施和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五、食品畜产品管理制度要求企业加强对畜产品的管理,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九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九项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环节的食品安全。

2. 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4. 患有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活动性、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六种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或有名次按皮肤损伤未愈合的,应当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2. 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3. 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三、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制度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制度,确保采购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2. 严格审查供货商的资质,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四、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确保出厂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 记录内容包括:检验时间、检验项目、检验结果、检验人员等信息。

五、食品添加剂出厂检验记录制度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食品添加剂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确保出厂的食品添加剂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 记录内容包括:检验时间、检验项目、检验结果、检验人员等信息。

六、食品安全追溯体系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

2. 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生产经营档案。

七、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九项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九项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九项制度食品安全一直是人们关注的重要问题,为了保障食品的安全和质量,制定和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介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九项制度,并详细解释每一项制度的内容和实施方法。

一、食品生产许可制度食品生产许可制度是指食品生产企业必须依法进行申请、审批和获得生产许可证才能进行食品生产。

该制度主要包括生产企业的注册登记、产品的备案和核准、生产环境和设备的检查等。

通过这一制度的执行,可以确保食品生产企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生产出符合标准的安全食品。

二、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是指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进行限制和监管。

该制度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种类、使用范围、用量限制等。

同时,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在使用食品添加剂时必须进行备案,并确保添加剂的使用不会对食品的安全性造成影响。

三、食品原料及食品配料管理制度食品原料及食品配料管理制度是指对食品生产中使用的原料和配料进行管理和监控。

该制度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必须从合法渠道采购原料和配料,并对其进行质量检验。

同时,要求企业建立配料使用记录,追溯原料和配料的来源,确保食品的安全和质量。

四、食品生产工艺管理制度食品生产工艺管理制度是指对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工艺进行规范和管理。

该制度要求企业建立并执行严格的生产工艺流程,确保每个环节都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

同时,要求企业对生产工艺进行监控和记录,及时发现和纠正潜在的风险。

五、食品包装管理制度食品包装管理制度是指对食品包装材料和包装过程进行管理和监控。

该制度规定了食品包装材料的使用标准和限制,要求企业对包装材料进行检验和备案。

同时,要求企业建立包装操作规范,确保包装过程的卫生和安全。

六、食品标签管理制度食品标签管理制度是指对食品标签的设计、印刷和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管。

该制度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在产品包装上标注必要的信息,如产品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同时,要求标签信息真实、准确,不得使用虚假或误导性的标签。

食品经营许可的九项制度

食品经营许可的九项制度

食品经营许可的九项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为了确保食品安全,制定了一系列的食品经营许可制度。

本文将对食品经营许可的九项制度进行介绍,以增加人们对食品安全的了解和认识。

1. 食品生产许可制度食品生产许可制度是指食品生产企业必须经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查并取得许可证才能进行生产。

该制度要求企业严格遵守食品生产卫生规范,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2. 食品经营许可制度食品经营许可制度是指食品销售企业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查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制度旨在加强对食品销售环节的监管,保证食品的安全和合法经营。

3. 食品流通许可制度食品流通许可制度是指食品流通企业必须取得流通许可证才能进行食品的贮存、运输、销售等活动。

该制度旨在规范食品流通环节,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卫生安全。

4. 餐饮服务许可制度餐饮服务许可制度是指餐饮服务企业必须经过卫生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餐饮服务。

该制度要求餐饮服务企业严格遵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保证消费者的健康与安全。

5. 食品添加剂使用许可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许可制度是指食品生产企业必须使用经国家批准的食品添加剂,并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和用量进行使用。

该制度旨在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减少对人体健康的不良影响。

6. 食品标签标识许可制度食品标签标识许可制度是指食品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对食品进行正确、明确的标签标识,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查批准后方可上市销售。

该制度旨在保证食品信息的准确性和透明度,方便消费者进行选择和判断。

7. 食品进口许可制度食品进口许可制度是指进口食品必须取得国家质检部门的许可才能进入国内市场。

该制度要求进口食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卫生标准,确保进口食品的安全和合法性。

8. 食品畜产品合格证制度食品畜产品合格证制度是指畜产品必须通过质检部门的检验,取得合格证才能上市销售。

该制度要求畜产品从养殖到屠宰并进行加工的整个过程都必须符合相关的卫生安全要求。

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十项自律制度的基本内容

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十项自律制度的基本内容

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十项自律制度的基本内容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十项自律制度的基本内容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质量承诺制度、食品协议准入制度、市场开办者食品安全责任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退市和销毁制度、食品运输贮存及销售安全管理制度、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管理制度。

(一)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食品经营者应当严格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仔细验明食品质量证明,确保主体资格合法,购入食品质量合格。

1、食品批发(代理)商的查验(1)查验供货商资质证明文件应当查验供货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在有效期内的资质证明和许可文件,并由食品经营者留存供货商的相关证照复印件或者电子扫描件备查。

(2)查验食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应当按食品品种和批次查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进口食品的商检证明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期内的证明文件,并留存供货商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备查。

(3)索取销售凭证应当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由供货商盖章或签名并载明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进货人名称等事项的销售凭证。

2、食品零售商的查验初次从使用许昌市重要商品质量监管系统平台进行联网对接的食品供货商进货时,应当索取留存食品供货商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备查,再次进货时可只索取由工商部门监制的《流通环节食品进销货台账》清单备查。

食品零售商直接从食品生产厂家或外地市食品批发商进货的,进货查验同食品批发商的进货查验。

3、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的查验企业总部统一配送食品,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索取供货者的资质证明文件、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和销售凭证,并统一建档备查;各连锁经营者可将总部出具的进货查验证明和统一配送货单存档备查,也可以采用信息化技术联网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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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自律九项制度
一、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食品经营者应当严格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仔细验明食品质量证明,确保交易对象主体资格合法,购入食品质量合格。

(一)查验供货商资质证明文件。

初次购入食品,应当向供货商索取并仔细查验下列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
2.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
3.进口食品的有效商品检验证明。

索验的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并由供货商加盖公章。

对上述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经营者不准进货。

(二)索取并仔细查验食品质量证明文件。

首次购入食品应当按食品种类和生产批次索取并仔细查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之后,应当每半年索验一次该食品的检验报告。

向种植户、养殖户购入自产自销的食用农产品,应当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身份证明和应当检验检疫食用农产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三)索取销售凭证。

购入食品时,应当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保留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

(四)索取资料的管理。

经营者索取的上述文件资料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分类建档保存,档案保管期限为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二年。

(五)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证明文件的查验。

企业总部统一配送的食品,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索验供货者的证明文件,并统一建档保存;各连锁经营者可将总部出具的进货查验证明和统一配送单存档。

各连锁经营者自行采购的食品,仍应当按照要求向供货商索验相关证、票,并建档保存。

二、食品进销货记录制度
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及销货记录制度,真实、全面、系统的记录食品采购、销售情况。

(一)记录方式。

食品经营者可以结合实际,采取微机记录、书式记录、票据记录三种方式。

1.微机记录。

有条件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开发或购置“食品采购、销售记录软件”,利用微机记录。

统一配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并将有关资料复印件发给所属相关经营企业备查,也可以采用信息化技术,联网备查。

2.书式记录。

凡未实行微机记录的食品经营企业,应当设置“食品进货、销售记录台账”,利用账簿记录;
3.票据记录。

食杂店等小型食品经营者,将食品进货凭证逐日粘贴、装订成册,代替食品进货记录。

(二)记录人员。

食品经营企业应明确专人负责台账的记录;食杂店等其他食品经营者应由负责人记录。

(三)记录内容。

应当根据食品进货查验文件、凭证如实记录购进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四)定期查阅进货记录。

食品经营者应当定期查阅进货记录和检查食品的
保存与质量状况。

对保质期将满的食品,应当在进货记录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并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记录中如实加以记载。

(五)记录保存期限。

食品进销货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三、食品质量承诺制度
食品经营者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树立诚信意识,自觉承担社会责任。

(一)出具凭证。

主动为消费者开具信誉卡,向消费者提供相关质量合格证明,出具销售发票等购物凭证。

(二)承担责任。

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

下列情形,消费者可凭购物发票等凭证向经营者要求退换或赔偿:
1.对消费者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食品;
2.包装标识不符合规定的食品;
3.经有关部门检验判定的不合格食品及确认的假冒伪劣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三)诚信经营。

做到经营食品明码标价、价格合理、计量准确,不出售不
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四、食品协议准入制度
食品经营者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增强契约意识,对供应商、生产商或产地拒绝签订购销协议的,应当主动停止从其处进货。

(一)签订购销协议。

凡经销肉类、蔬菜类等农产品、水产品和畜禽产品的,均应签订购销协议。

1.经营肉类、畜产品、豆制品等食品,应当与生产(加工)企业签订“场厂挂钩协议”;
2.经营蔬菜、水产品等食品,应当与生产养殖基地签订“场地挂钩协议”。

(二)签订协议原则和必备条件。

食品经营者签订协议,应当体现自愿、公平、合理、诚实信用原则,根据购进食品的特点,制定质量保证条款,明确购销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食品经营者与供货人、生产商或产地签订协议,必须索取供货方食品销售信誉卡或食品质量承诺卡、检验、检疫等合格证明。

(三)定点采购。

经营水果、蔬菜类食品,应以无公害水果蔬菜生产基地为采购定点单位;经营肉类食品,必须到定点屠宰场采购,实行日零库存制。

(四)定期考察。

食品经营者应当定期对协议供货的食用农产品养殖、种植基地或者食品的生产加工企业进行考察,确保提供的食品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不符合要求的基地或者企业,应当及时提出改进的意见或者依法解除协议供货关系,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安全可靠。

五、市场开办者食品安全责任制度
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和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以下简称市场开办者),应当增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履行管理责任。

(一)严格经营者入场资格审查。

市场开办者应当认真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相关资料。

对材料不完备、不具备食品经营资格的,应当禁止其入场经营。

市场开办者应当与场内食品经营者签订协议,明确和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发现食品经营者不具备与所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经营环境和条件的,应暂停或者取消其入场经营资格;发现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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