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及相关法规中有关离婚财产分割的一些规定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如何分割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是解除婚姻关系的⽅式,⽽离婚时要处理好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财产分割是有法律规定的,那么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如何分割?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如何分割依据我国现⾏婚姻法的规定,夫妻离婚对共同财产进⾏分割的,双⽅可以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中华⼈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九条【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和⼥⽅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有效吗按照合同法,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法律效⼒体现为⼆:⼀是表明当事⼈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当事⼈的合同权利会得到法律的保护;⼆是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始实际履⾏。
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内容也相应体现在两⽅⾯:双⽅当事⼈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双⽅当事⼈均应全⾯履⾏协议约定的内容。
履⾏的要求完全适⽤合同法有关履⾏的规定。
但值得注意的是,财产分割协议却不具有强制执⾏⼒,这⼀点与诉讼离婚中形成的调解书不同,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的内容虽然也是当事⼈协商⼀致的结果,但这种协议是在法官的主持下进⾏的,其内容的合法性经过司法审查,所以,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部分具有强制执⾏⼒。
⽽财产分割协议则不同,法律并没有赋予婚姻登记机关对财产分割协议内容的合法性的审查职权,婚姻登记机关只在形式上进⾏审查。
由于未经过司法审查,因财产分割协议的履⾏发⽣争议时,与其他合同⼀样,必须先经过合法性审查。
如其合法性得到确认,待形成裁判⽂书后,可申请执⾏。
所以,财产分割协议后不得在离婚诉讼中作为财产分割的依据。
财产分割协议是协议离婚的⼀部分,与离婚诉讼是两种完全独⽴的离婚制度,⼆者在具体程序操作上是不可互⽤或混同的。
协议离婚中的⾃愿原则贯穿了包括财产分割在内的每⼀个环节。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2023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2023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认为在法庭审理中应当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解决,并提出22条具体意见,其中第6条与现行婚姻法冲突,不再适用,其余各项还作为法院审理离婚时的依据,具体包括: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
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财产怎么分?离婚财产怎么分,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具体如下:(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 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新婚姻法规定二婚离婚财产分配是怎么规定的
Live your life with your heart, and don't take the eyes of others as the yardstick.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新婚姻法规定二婚离婚财产分配是怎么规定的二婚离婚财产分配的规定也是夫妻共有财产均等分割,在必要的情况下也可以要求法院判决对方不分或者少分财产。
另外,第一次结婚和第二次结婚,对离婚财产的分配不会产生任何的影响,婚姻法当中所规定的关于财产分割的一些法条,没有去区分头婚和再婚的。
一、新婚姻法规定二婚离婚财产分配是怎么规定的?1、第一次结婚和第二次结婚不是分割财产多少的因素。
2、关于婚姻法的财产分割问题:《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采用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如果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般情况下会均等分割。
当然,如果有证据证明另外一方有过错,可以要求法院判决对方不分或者少分财产。
另外,要区分出那些是共同财产,哪些属于个人财产:3、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协议离婚程序—流程: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
他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1)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2024年离婚协议更改: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权新规定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离婚协议更改: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权新规定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同概述与定义1.1 本合同的目的与原则1.2 合同当事人的定义与身份1.3 合同的生效时间与有效期限第二条:财产分割2.1 共同财产的定义与分割原则2.2 个人财产的认定与归属2.3 财产分割的执行与时间限制第三条:房产分割3.1 房产现状的确认3.2 房产分割的决定与分配3.3 房产分割的过户与支付方式第四条:财务债务处理4.1 共同债务的认定与清偿4.2 个人债务的处理与承担4.3 债务处理的时间限制与方式第五条:子女抚养权与探视权5.1 子女抚养权的分配与决定5.2 非抚养方的探视权与行使5.3 子女抚养费的计算与支付第六条:子女教育与医疗事务6.1 子女教育的决策与责任6.2 子女医疗费用的承担与处理6.3 子女其他重大事务的处理第七条:子女生活与福利保障7.1 子女生活费用的承担7.2 子女福利与保险的安排7.3 子女其他生活需求的满足第八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8.1 双方对子女的抚养与教育责任8.2 双方对财产与债务的处理义务8.3 双方对合同条款的遵守与履行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9.1 合同执行中的争议解决9.2 合同执行后的争议处理9.3 争议解决的适用法律与管辖第十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0.1 合同变更的条件与程序10.2 合同解除的条件与后果10.3 合同变更与解除的效力第十一条:合同的违约责任11.1 违约行为的认定与后果11.2 违约赔偿的原则与标准11.3 违约责任的免除与减轻第十二条:合同的强制执行12.1 合同强制执行的条件12.2 合同强制执行的程序12.3 强制执行的适用法律与管辖第十三条:合同的份与保管13.1 合同正本与副本的制作与保管13.2 合同的传递与通知方式13.3 合同的保密与信息保护第十四条:其他条款14.1 合同的完整性与互斥性14.2 合同的修改与补充14.3 合同的最终解释权归属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概述与定义1.1 本合同的目的与原则本合同旨在双方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对2024年离婚协议进行更改,以明确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权的新规定,确保双方权益的合理保障。
新婚姻法规定的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新婚姻法规定的离婚财产分割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债务如何界定,个人债务如何界定?一、夫妻债务如何界定夫妻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新婚姻法规定协议离婚2024年
新婚姻法规定协议离婚2024年合同目录第一章:总则1.1 协议离婚的目的1.2 协议离婚的法律依据1.3 协议离婚的基本原则第二章:协议离婚的双方2.1 男方基本信息2.2 女方基本信息2.3 双方同意离婚的声明第三章:子女抚养3.1 子女抚养权的归属3.2 子女抚养费的支付3.3 子女教育和医疗保障第四章:财产分割4.1 共同财产的界定4.2 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4.3 个人财产的确认第五章:债务处理5.1 共同债务的确认5.2 共同债务的分担5.3 个人债务的处理第六章:生活帮助6.1 经济帮助的提供6.2 生活帮助的期限6.3 生活帮助的方式第七章:协议的变更与解除7.1 协议变更的条件7.2 协议解除的条件7.3 变更与解除的程序第八章:违约责任8.1 违约情形8.2 违约处理方式8.3 违约赔偿第九章:争议解决9.1 争议解决方式9.2 争议解决机构9.3 争议解决费用第十章:附则10.1 协议生效条件10.2 协议的解释权10.3 其他约定第十一章:签字栏11.1 男方签字11.2 女方签字11.3 签订时间11.4 签订地点合同编号:______第一章:总则1.1 协议离婚的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离婚的意愿及离婚后的权利义务,确保双方合法权益得到妥善处理。
1.2 协议离婚的法律依据本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1.3 协议离婚的基本原则协议离婚应遵循自愿、平等、诚信、合法的原则。
第二章:协议离婚的双方2.1 男方基本信息男方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______。
2.2 女方基本信息女方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______。
2.3 双方同意离婚的声明双方自愿同意离婚,并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处理离婚后的相关事宜。
第三章:子女抚养3.1 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子女姓名:______,抚养权归______方。
3.2 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为:,支付金额为:。
国家新婚姻法离婚法
国家新婚姻法离婚法
随着时代的发展,国家新婚姻法离婚法的不断完善,对于婚姻关系的维护和离婚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法律规定和保护措施。
以下是对国家新婚姻法离婚法相关内容的介绍和分析。
1. 关于婚姻财产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在夫妻离婚时,应当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如果夫妻没有协议或者协议不合理,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公正裁决。
这一规定为夫妻双方的财产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也有效避免了一方占用或侵占另一方利益的情况。
2. 关于离婚协议的法律约束力
婚姻的破裂是一件令人心痛的事情,离婚协议的达成和签署也是需要谨慎对待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协议离婚。
离婚协议应当包括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赡养等方面的内容。
合法、合理的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一旦签署即不可随意更改或撤销。
因此,夫妻在签署离婚协议前,应当认真考虑各方面的利益和影响,避免在日后后悔。
3. 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解决
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协议约定,亦可请求人民法院判决。
在判决子女抚养事宜时,法院会充分考虑子女的实际情况和父母双方的收入状况等因素。
此外,如果离婚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法院还可以根据情况指定一方抚养子女,或者
按照教育、生活等方面的需要,判决夫妻双方分别抚养子女。
总而言之,国家新婚姻法离婚法的完善,为婚姻关系的发展和离婚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更详细、更完善的法律规定和保护措施。
夫妻双方在了解这些规定后,应当加强对自身权益的保护,慎重考虑离婚协议的签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解决,维护自己和家庭的尊严和利益。
2024版新婚姻法的协议离婚规定
2024版新婚姻法的协议离婚规定合同编号:__________合同签署日期:__________甲方(男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乙方(女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自愿协商,同意以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一、解除婚姻关系甲乙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自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不再具有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
二、子女抚养1. 甲乙双方共同子女:__________(姓名),性别: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
2. 乙方自愿放弃抚养权,甲方自愿承担子女的抚养、教育和医疗等一切相关费用。
3. 甲方承诺,在子女成长过程中,给予其足够的关爱和照顾,确保子女的身心健康。
三、财产分割1. 甲乙双方共同拥有的房产(房产证编号:__________),位于:__________,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1)甲方自愿放弃房产的共同所有权,乙方拥有房产的全部所有权。
(2)甲方自愿支付给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元,作为放弃房产共同所有权的补偿。
2. 甲乙双方共同拥有的汽车(车牌号:__________),品牌: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
(1)甲乙双方同意,汽车归甲方所有,乙方放弃对该汽车的任何权利。
(2)甲方自愿支付给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元,作为放弃汽车权利的补偿。
3. 甲乙双方各自的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互不干涉。
四、债务处理1. 甲乙双方确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产生的债务由各自承担。
(1)债务名称:__________,债务金额:__________元。
(2)甲乙双方同意,债务由甲方承担,乙方不再承担。
(3)甲方自愿支付给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元,作为承担共同债务的补偿。
新婚姻法对离婚财产的分割是如何规定的
新婚姻法对离婚财产的分割是如何规定的核⼼内容:依照最新的婚姻法规定,离婚财产分割应该怎么办?离婚房产分割有什么具体规定?以下就由店铺⼩编为您介绍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详情。
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根据《婚姻法》及最⾼⼈民法院《关于⼈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男⼥平等原则。
男⼥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是⼈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
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照顾⼦⼥和⼥⽅利益原则。
这⾥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活特别需要的财产,⽐如住房,分配给⼥⽅。
毕竟从习惯势⼒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的家务负担、⽣理特点上讲,离婚后⼀般妇⼥在寻找⼯作和谋⽣能⼒上也较男⼦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
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的合法财产权益。
未成年⼈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夫妻共同财产进⾏分割;三、有利⽣活,⽅便⽣活原则。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性能和经济价值。
在对共同财产中的⽣产资料进⾏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产资料效⽤的⼀⽅;在对共同财产中的⽣活资料进⾏分割时,要尽量满⾜个⼈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价值。
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原则归⼀⽅所有,分得⽅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相应的补偿;四、权利不得滥⽤原则。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合法利益;五、夫妻⼀⽅所有的财产,在共同⽣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不予补偿。
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2023婚姻法财产分割法律规定一览
2023婚姻法财产分割法律规定一览最新婚姻法房产如何分割?1、新婚姻法,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2、新婚姻法,婚内房屋赠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规定: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
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说的天花乱坠,把房子给你要和你结婚。
没有过户,想什么时候要回去就什么时候要回去了。
因此,有人要赠与房产的,先过户。
3、新婚姻法,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4、新婚姻法,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也就是说父母出资购买的,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
5、新婚姻法,婚前一方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姻法2023年新规定离婚(最新完整版)
婚姻法2023年新规定离婚(最新完整版)离婚新规定有哪些民法典具体对离婚作出了以下新规定:1、新增了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若一方对离婚反悔的,可以在30日内撤回离婚申请;2、明确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又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3、增加了夫妻一方挥霍财产,离婚时法院可以给其少分或者不分给挥霍一方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债务最新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婚姻法新规定离婚2024年
婚姻法新规定离婚2024年合同目录第一章:总则1.1 合同目的1.2 适用范围1.3 法律依据第二章:协议双方2.1 甲方(夫)基本信息2.2 乙方(妻)基本信息2.3 双方权利与义务第三章:离婚协议3.1 离婚原因3.2 离婚协议的自愿性3.3 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第四章:子女抚养4.1 抚养权归属4.2 抚养费用4.3 子女探望权第五章:财产分割5.1 共同财产范围5.2 财产分割原则5.3 财产分割具体方案第六章:债务处理6.1 共同债务范围6.2 债务承担原则6.3 债务清偿方案第七章:生活帮助与补偿7.1 生活帮助7.2 经济补偿7.3 补偿方式与期限第八章:协议的变更与解除8.1 协议变更条件8.2 协议解除条件8.3 变更或解除的法律后果第九章:争议解决9.1 争议解决方式9.2 适用法律9.3 争议解决地点第十章:签字栏10.1 甲方签字10.2 乙方签字10.3 签订时间10.4 签订地点第十一章:附加条款11.1 附加协议11.2 特殊约定11.3 其他事项第十二章:附则12.1 合同生效条件12.2 合同份数12.3 通知与送达方式请注意,以上目录为离婚协议合同的示例性内容,具体条款应根据双方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制定。
合同编号_______第一章:总则1.1 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双方离婚后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相关事宜的约定。
1.2 适用范围本合同适用于甲乙双方因离婚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关系。
1.3 法律依据本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章:协议双方2.1 甲方(夫)基本信息甲方姓名: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联系地址:______联系电话:______2.2 乙方(妻)基本信息乙方姓名: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联系地址:______联系电话:______2.3 双方权利与义务双方应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2023合同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2023合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甲方(男方):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女方):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因感情破裂等原因决定终止婚姻关系,为明确双方在离婚后的财产分割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双方在离婚后的财产分割事项,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纠纷。
二、财产分割原则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应遵循公平原则,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双方应协商确定财产分割方案,不能协商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三、财产范围本协议涉及的财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存款、股票、基金、债券、保险、家具家电、贵重物品等夫妻共同财产。
四、财产分割方案1. 房产:根据双方实际贡献及经济状况,协商确定房产归属及分割比例。
2. 车辆:车辆归乙方所有,乙方按车辆现价值向甲方支付相应金额。
3. 存款:双方共同确认存款数额,按照公平原则分割。
4. 其他财产:根据具体情况,双方协商分割。
五、债务处理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所产生的共同债务,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财产分割方案承担相应的债务。
如有个人债务,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六、履行方式及期限双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七日内办理相关财产过户手续。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对方并协商确定延期履行。
七、违约责任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八、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2023合同6篇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2023合同6篇篇1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在新婚姻法2023合同中的规定一、离婚财产的定义离婚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汽车、存款、股票等财物。
在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
根据新婚姻法2023合同的规定,双方离婚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协议对共同所有的财产进行合理的分割。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1.平等原则离婚财产分割应当遵循平等原则,即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应当在离婚时平等分割。
不应该偏袒一方,也不应该让一方因为离婚而损失太多。
2.公平原则离婚财产的分割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即按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所做出的贡献来决定财产的分割比例。
如果一方在家庭中承担主要的经济责任,那么在财产分割中应该得到相应的补偿。
3.合理原则离婚财产分割应当遵循合理原则,即在分割财产时要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和生活需求,确保双方在离婚后都有足够的经济条件来生活。
三、离婚财产分割的具体操作1.确定共同财产首先,需要确定离婚时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汽车、存款、股票等。
需要对所有财产进行清点和评估。
2.协商分割方案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分割财产的方案,并达成协议。
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寻求法律帮助来解决分歧。
3.法律裁决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裁定财产分割的具体方案。
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做出裁决。
四、离婚财产分割的注意事项1.虚假转移离婚前有人通过虚假转移财产等手段来逃避财产分割责任。
对此,新婚姻法2023合同规定,一旦发现虚假转移行为,法院会对此进行追溯和追索,迫使当事人退回该财产。
2.家庭生活费用在离婚分割时,要将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家庭生活费用纳入计算范围。
双方应当按照实际情况合理分配家庭生活费用。
3.尊重对方意见在进行离婚财产分割时,双方应当尊重对方的意见,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分歧。
如果有争议,可以请专业人士来进行调解。
2022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方法
2022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法夫妻离婚⽐较⼤的争议之⼀在于财产分割,双⽅都希望能分到更多财产,不希望在分财产的时候吃亏。
法律对于离婚夫妻财产分配上⾯也有相关的规定,下⾯店铺⼩编就为⼤家详细介绍了相关的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法。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有哪些⽅法夫妻共同财产双⽅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和⽆过错⽅权益的原则判决。
依据:《民法典》第⼀千零⼋⼗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和⽆过错⽅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诉讼离婚后财产纠纷解决办法诉讼离婚后,由于法院判决的法律效⼒,当事⼈对法院⽣效后所涉及的财产本没有要求重新分割的权利。
但是对于特殊情况下的离婚后财产纠纷法律还是规定了救济的措施的。
1、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对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重新分割;2、发现另⼀⽅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可以重新分割财产。
协议离婚后财产纠纷处理协议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中对夫妻财产分割在离婚领取离婚证后是具有法律效⼒的。
但是,对于以下情况,⼀⽅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诉讼,请求重新分割夫妻财产。
1、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2、登记离婚后,⼀⽅不履⾏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3、登记离婚后,⼀⽅发现另⼀⽅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离婚后怎么重新分割财产离婚后,如果存在上述的情况,当事⼈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但是,离婚后重新分割财产时,必须特别注意法律对起诉时间的要求。
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
另⼀⽅发现有上述⾏为,从当事⼈发现之次⽇起计算两年内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新婚姻法改革了传统的婚姻财产分割制度,强调双方的平等性和公平性。
在这里,我们将讨论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如何相互承担财产分割的责任和义务。
一、离婚财产分割1.离婚财产的权属离婚财产的权属由双方决定,要么由离婚时拥有的人所有,要么由双方共同拥有。
通常情况下,离婚需要分割的财产可以分为四类:婚前财产和配偶离婚前拥有的财产,婚姻期间购买的财产,离婚后购买的财产,以及离婚后的财产。
双方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自由分配离婚时的财产,并尊重双方的权益。
2.离婚财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是指在离婚时,双方分配离婚时离婚财产的行为。
根据新婚姻法规定,双方应当尊重彼此的权利,平等对待,共同承担离婚财产分割的责任和义务。
离婚财产分割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平原则。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双方应平等对待,让每个人都能得到公平的待遇。
(2)任分配原则。
双方应当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尊重彼此的意愿,分配对财产所有权的责任,并负责确定和承担财产分割的责任和义务。
(3)晰的原则。
双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立即确定财产的分割,以确保财产拥有人的及时通知。
3.离婚财产处理离婚财产处理指双方在离婚时,为实现公平的财产分割,采取的一些措施。
(1)财产调换。
双方可以根据本人的实际需要,将自己拥有的财产换取对方的财产,从而实现财产分割和清算。
(2)财产拆分。
双方可以分别拆分自己的财产,这样,可以使双方都能得到公平的待遇,也就是说,在离婚时,拆分财产,每个人都能得到一半的财产。
(3)财产清算。
当双方完成财产分割时,需要进行财产清算,即确定财产分割结果,办理有关税务、财务、贷款等手续,以及满足各方债权人的要求。
二、新婚姻法的限制新婚姻法对离婚财产的分割作出了一定的限制,用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利,具体有:1. 不允许双方有强制的财产分割协议;2. 不允许违反离婚协议的财产分割;3. 不允许双方违反法律规定,侵害其他合法权益人的利益;4. 不允许双方以财产分割为由,强烈侵害或损害另一方;5. 不允许双方以隐瞒财产为由,违背公平原则而进行财产分割;6. 不允许违反婚姻合同规定,以财产分割为由,对另一方进行搞定性欺诈。
新婚姻法 丈夫打妻子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Please get the right person into the car, and get off the unsuitable person.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新婚姻法丈夫打妻子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如果丈夫殴打自己的妻子,在婚姻中属于过错方,法院在判决离婚财产时,会偏向于女方。
并且,女方还可以向丈夫要求精神赔偿金等。
在婚姻生活中,有时会存在丈夫殴打妻子的情况。
对于这种状况,在我国的新婚姻法中,都有着明确的规定。
如果女方因为丈夫对自己实施家庭暴力而导致离婚,在财产分割上,法院判决时,也是会有所不同的。
那么,新婚姻法丈夫打妻子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呢?将为大家做出介绍。
一、新婚姻法丈夫打妻子离婚财产怎么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五条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孩子的抚养权,应当对孩子成长有力的条件决定,不抚养的一方,应当负担孩子的抚养费,属于共同财产的,应当平均分配。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参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分割财产。
婚姻法规定,过错是指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所谓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是指在离婚诉讼中,因过错方的行为导致夫妻离婚时,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给予民事赔偿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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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及相关法规中有关离婚财产分割的一些规定新婚姻法及相关法规中有关离婚财产分割的一些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4月28日修正版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01年12月24日第二十七条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3年12月4日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十一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第十二条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第十五条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第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
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第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二)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三)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四)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第十八条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的,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在该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二)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一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姻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001年11月9日23.《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的“生活困难”,是指在离婚时夫妻一方个人的收入和全部的财产不足以维持最近时期的基本生活。
主要包括:(1)一方有残疾或患有重大疾病,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2)一方因客观原因失业且收入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3)其他生活特别困难的情形。
“适当帮助”的具体办法,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生活困难一方的实际需要和另一方的经济能力等具体情况判定,帮助的内容既可以是房屋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等实物形式,也可以是金钱。
24.夫妻没有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即实行共同财产制),离婚时,一方以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等付出较多义务为由,根据《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要求另一方补偿的,不予支持。
26.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双方对其归属问题没有约定,在《婚姻法》实施后起诉到人民法院的,该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持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27.《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进行认定,但与《婚姻法》第十七、十八条规定有抵触的除外。
28.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虽然没有书面约定其归属,但在诉讼中双方认可有口头约定且无争议的,该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29.夫妻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第三人在事前知道该约定而与夫或妻一方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的,该约定对第三人有效;第三人在事前不知道的,夫妻之间的约定不得对抗第三人。
夫或妻以第三人知道夫妻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为由,要求以妻或夫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债务的,应当对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30.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友所负的债务;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等,应视为个人债务。
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清偿责任。
31.夫妻离婚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或者私营企业,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
分得该生产资料或私营企业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财产或企业一半价值的补偿。
32.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或者投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的,在合伙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前,另一方不得请求直接分割企业的财产。
前款所述企业权益的分割应当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依照占有企业财产的一方补偿另一方相当于所占财产份额一半价值的原则进行处理:(1)投资成立合伙企业的,可将夫妻财产份额全部处理给经营一方所有,并由经营一方对另一方折价补偿。
也可在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前提下,由经营一方向另一方直接转让一半的财产份额。
(2)投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可将夫妻全都股份处理给经营一方所有,并由经营一方对另一方折价补偿。
也可以在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及受让一方具备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条件的前提下,由经营一方向另一方直接转让一半股份。
(3)以夫妻一方的名义投资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人民法院可调解或判决双方各占一半份额。
(4)投资购买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内部股权的,应将全部股权处理给原持股人所有,由原持股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33.人民法院在审理涉港澳的离婚案件时,对一方在港澳的动产和不动产,只要能证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应与内地的夫妻共同财产合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