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格律诗的格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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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格律诗的格律
我国的古诗大体可分为古体诗和近休诗两大类,这是从唐以来就是这样说的。唐朝人认为,从《诗经》到汉魏南北朝的诗都是古体诗(又叫古风),到唐朝产生的格律诗叫近体诗。近体诗有一定的格律,故称格律诗。从具体形式看,五、七言格律诗最具代表性,它有五个基本要素:即篇有定句,句有定字,字有定声,韵有定位,律有定对。格律诗的五个基本要素是区别于其他文学样式的最显著的特点。下面逐点加以解释说明。
(一)、篇有定句。即每首诗有固定的句数,绝句每首四句,律诗每首八句。
(二)、句有定字。即诗篇中每一句都有固定的字数,五言绝句和五言律诗每句五字;七言绝句和七言律诗每句七字。
(三)、字有定声。即句中每一个字位的声调都有明确的规定,就是说格律诗句中平仄有规律,为了讲清这个问题,下面分六点说明:
1、怎样划分诗句的节奏点?
汉字读起来是一个字一个音节,古诗以两个音节(即两个字)为一个节奏点。如果是五言诗,每句五个字,其节奏就是221;如果是七言诗,每句七个字,其节奏是2221,句末虽只有一个字,也是一个节奏点。如自居易《钱塘湖春行》首联。
“孤山寺北贾亭西,水面初平云脚低”。它的节奏是:孤山|寺北|贾亭|西,水面|初平|云脚|低。
节奏不一定和词语意义单位的划分或语法结构相统一,如上述这首诗的颔联,几处早莺争暖树,谁家新燕啄春泥,其词语意义单位应该是:几处|早莺|争|暖树,谁家|新燕|啄|春泥。但它的节奏仍然是:几处|早莺|争暖|树,谁家|新燕|啄春|泥。又如王勃《送杜少府之蜀州》,“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其意义单位是: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而其节奏仍是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2、怎样辨别汉字四声和平仄?
四声,古代格律诗中所用的四声,是指古代汉语中的四声,即平声、上声、去声入声。古代四声的调值,现在已不能确知,唐代处忠和尚在《元和韵谱》曾加发描述:
平声哀而安,如:刀、逃、东。
上声厉而举,如:岛、稻、董。
去声请而远,如:到、导、冻。
入声直而促,如:笃、读、确。
明代的真空和尚在《玉钥匙歌诀》中进一步描述说:“平声平道莫低昂,上声高呼猛烈强,去声分明哀远道,入声短促急收藏。”《康熙字典》分四声法,亦引用此说。根据他们的说法,加以推断,唐宋时代汉语共同语的实际发音,可能是平声是一个平调,上声是一个升调,去声是一个促调。古今汉语四声不同,古代的平声到宋代以后(按声母的清浊)分化为阴平和阳平。古代的入声在元明以后消失,分别合入阴平、阳平,上声和去声。普通话的调类有四种,即阴平、阳平、上声、去声。普通话各个调类的实际发音(调值),一般用五度标记法来表示。如:
阴平的调值是高平调,相当于55,如:妈、方、飞。
阳平的调值是中升调,相当于35,如:麻、房、肥。
上声的调值是降升调,相当于214,如:马、仿、匪。
去声的调值是全降调,相当于51,如:骂、放、费。
平仄,古四声的再分类。“平”是古四声中的平声,“仄”是指古四声中的上声、去声、入声。普通话四声来源古四声,阴平、阳平是“平声”,上声、去声是仄声。普通话没有入声。古入声分归于阴、阳、上、去中,因此,普通话阴平、阳平中的放声字也应该是仄声。
3、格律诗的平仄交替规律怎样?
诗句节奏点平仄交替(相间),形成了诗句节奏点多变,从而加强了艺术性和音乐性。如李商隐的《无题》颔联,“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出句的第二字平声:第四字就必须仄声,第六字又要平声,句末一字用仄声;对句的第二字用仄声,第四字就必须用平声,
第六字又要仄声,句末一字用平声。
4、避“孤平”,避“下三平”、“下三仄”,与
所谓“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平仄交替(相间)是诗句内部声调规律。古人曾总结归纳为“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的口诀。当然这是指七言律诗而言,至于五言律诗,只能是“一、三不论”“二、四分明”。这个口诀虽然极为简明。但是并不全面。格律诗平仄交替规律,最忌的是“孤平“(押韵句中除韵脚那个平声字外,只有孤零零的一个平声字)和“末三平”(句末三个字都是平声字),“下三仄”(句末三个字都是仄声字,所以要掌握格律诗的平仄规律。必须把“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同“忌孤平”,“忌下三连结合起来才行。
根据平仄规律,格律诗的韵句式,基本上只有以下四种:
(1)仄仄平平仄(七言为:平平仄仄平平仄)
(2)平平仄仄平(七言为:仄仄平平仄仄平)
(3)平平平仄仄(七言为:仄仄平平平仄仄)
(4)仄仄仄平平(七言为:平平仄仄仄平平)
七言实际上就是在五言第一字前面加上与它平仄相反的两个字,句式完全相同。这四种句式均称为律句。
四种句式中(二)(四)为押韵的句子。因为格律诗押平声韵,句子的末子必须平声。(一)(三)为非入韵句(即不押韵的句子),非韵句的句末必须用仄声字。
在格律诗中,不论是押韵句或是非韵句七言诗除第一字不论外,七言诗的第三、五字,五言诗第三字不能不论。因为牵涉到“孤平”和“下三连”的问题。押韵句其基本规律是:甲,七言第一字平仄均可不拘。
乙,“平平仄仄平“句式,句末第三字不拘,(注意如该式把五言第一字,即七言诗第三字的平声字为仄声字,为避免“孤平”,句末第三字一定要用平声)。
丙,“仄仄仄平平”的句式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平仄不拘,(注意为了避免下三连,该式
句末第三字在任何情况下都须仄声)。
非韵句其基本规律是:
“平平平仄仄“,或七言”仄仄平平平仄仄”句式,五言第三字,七言第五字必须用平声,以免出现句三连仄现象。
此外,格律诗中还有一种非韵句的特殊句式,即把第三种句式“平平平仄仄”的句式改为“平平仄平仄”(七言把“仄仄平平平仄仄”的旬式改为“仄仄平平仄平仄”)也就是说把句末第二、第三两字平仄互易。这种句式看来与“二、四、六分明”的口诀不符,但在诗中偶用一句,能够起到强调和提示作用。例如王勃《送杜少府之蜀州》尾联出句“无为在歧路”,“为”、“岐”均为平声,中间的“在”为仄声,这种特殊句式,一般只出现在律诗尾联。
5、拗句必救,诗人改变平仄格律的另一种情况是所谓“拗句”,拗是不顺口的意思。“拗则必救”,诗中出现了拗句,就要从平仄加以补救,使之基本上能符合诗律。这叫做拗救。拗救大致有两种格式:
(1)本句自救,这种拗救句就是避免“孤平”的句式。即将“平平仄仄平”的句式改为“仄平平仄平”,因为本句式是押韵的句子。第二字(主要节奏点)又是平声,为了避免“孤平”,如果第一字用了仄声字,第三字必须用平声字来补救。如:李白《夜宿山寺》“恐惊天上人”句,因第一字“恐”是仄声,第三字必须是平声字“天”来补救。否则第二字“惊”就是“孤平”。
(2)隔句相救,这种拗救句,主要是因为出句在平仄格式上少了一个主要的平声字,就要在对句(偶句)增添一个平声字来补救。如白居易的《古草原》“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出句的第四字应该用平声字,这里用了仄声字“不”,在节奏点上少了平声字,作者就在对句中把“平平仄仄平”,改为:平平平仄平”,第三字改仄为平,以对句的多一个平声字补救出句的少一个平声字。
6、粘对,律诗每首八句,每两句为一联,这样一苜律诗就分四联,第一、二句称为首联,第三、四句称为颔联,第五、六句称为颈联,第七、八句称为尾联,每联的上句称为出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