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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发展循环经济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

“十四五”时期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构建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和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对保障国家资源安全,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循环经济促进法要求,深入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一)“十三五”时期循环经济发展成效。

“十三五”以来,我国循环经济发展取得积极成效,2020年主要资源产出率1比2015年提高了约26%,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能源消耗继续大幅下降,单位GDP用水量累计降低28%。

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6%以上,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56%。

再生资源利用能力显著增强,2020年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50%;废纸利用量约5490万吨;废钢利用量约2.6亿吨,替代62%品位铁精矿约4.1亿吨;再生有色金属产量1450万吨,占国内十种有色金属总产量的23.5%,其中再生铜、再生铝和再生铅产量分别为325万吨、740 1.主要资源产出率(元/吨)=国内生产总值(亿元,不变价)÷主要资源实物消费量(亿吨)。

主要资源包括:化石能源(煤、石油、天然气)、钢铁资源、有色金属资源(铜、铝、铅、锌、镍)、非金属资源(石灰石、磷、硫)、生物质资源(木材、谷物)。

—1—万吨、240万吨。

资源循环利用已成为保障我国资源安全的重要途径。

(二)“十四五”时期面临形势。

从国际看,一方面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成为全球共识,世界主要经济体普遍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破解资源环境约束、应对气候变化、培育经济新增长点的基本路径。

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已系统部署新一轮循环经济行动计划,加速循环经济发展布局,应对全球资源环境新挑战。

另一方面世界格局深刻调整,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抬头,叠加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球产业链、价值链和供应链受到非经济因素严重冲击,国际资源供应不确定性、不稳定性增加,对我国资源安全造成重大挑战。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宝山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宝山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宝山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2.24•【字号】宝府〔2023〕18号•【施行日期】2023.0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正文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宝山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现将《上海市宝山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2月24日上海市宝山区碳达峰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海市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根据《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上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宝山区碳达峰工作,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

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南北转型”战略决策,锚定构筑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打造现代化、创新型、生态化国际大都市主城区和全市绿色低碳转型样板区的目标,把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纳入宝山区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低碳零碳负碳科技创新为支撑,通过整体性、系统性转型,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将宝山区打造成为全市碳中和技术创新示范区,全面推动宝山区域功能提升、产业转型、空间转型和治理转型,确保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园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园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园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4.06•【字号】曲政办发〔2022〕25号•【施行日期】2022.04.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园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曲靖市园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4月6日曲靖市园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奋进新征程推动新跨越三年行动部署,推动全市园区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园区在经济发展中的主阵地、主战场、主力军作用,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推动重点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2〕6号)精神,结合曲靖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曲靖现场办公会、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集群化、低碳化、数字化、高端化方向,进一步优化园区发展空间,提高园区承载能力,提升园区发展质量,努力将园区打造成为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发展平台、经济增长极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持续走在全省前列提供坚实保障。

(二)目标任务到2024年,全市园区工业总产值达5000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曲靖经开区产值实现一年倍增、沾益产业园区产值实现两年倍增、其他产业园区产值实现三年倍增;主导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园区主营业务收入的60%以上;税收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园区亩均投资强度达200万元、亩均产值达400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工业主要污染物排放两个指标降低。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8.02•【字号】云府办函〔2024〕60号•【施行日期】2024.08.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正文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府办函〔2024〕6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云浮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7月4日云浮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128号)《“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环固体〔2021〕11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24号)要求,大力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高质量推动我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绿色转型,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扣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365”竞标争先体系,立足“打造粤北生态发展新高地、建设高质量发展美丽云浮”的目标定位,围绕“百千万工程”工作部署,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绿美云浮生态建设和减污降碳为抓手,强化制度、技术、市场、监管等保障体系建设,整体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生活源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五大领域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和精细化管理,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探索具有云浮特色的“无废城市”管理新模式。

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邯郸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邯郸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邯郸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邯郸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10.21•【字号】邯政字〔2022〕24号•【施行日期】2022.10.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邯郸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有关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现将《邯郸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邯郸市人民政府2022年10月21日邯郸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河北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冀政字〔2022〕18号)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做好“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高质量发展。

把节能减排贯穿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进一步完善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节能减排政策机制,实现节能降碳减污协同增效、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确保完成省定“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为建设富强文明美丽的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市万元生产总值能耗和用水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8%和15.4%。

全社会煤炭消费、万元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削减量完成省定任务。

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完成16500吨、750吨、17500吨和8500吨。

节能减排政策制度趋于完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基本建立,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6.02•【字号】云政发〔2022〕34号•【施行日期】2022.06.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污染防治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现将《云南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2022年6月2日云南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33号),大力推动全省节能减排工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全省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积极发挥节能降碳减污协同效应,组织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建立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以上,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等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为5.16万吨、0.33万吨、1.28万吨、0.83万吨。

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稳步提升,确保如期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

三、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一)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提升工程。

福建省石化化工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

福建省石化化工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

专栏1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淘汰落后产能行动
严把项目准入关。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严格落实国家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政策,强化对炼油、 乙烯和芳煌项目的规划布局。新建炼油项目实施产能减量置换,新建尿素(合成氨下游产业链之一)项目实施产能 等量或减量置换。严格项目准入,促进碳排放量及减碳方案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行性,合理安排建设时序。
提高企业用电灵活性。增强源网荷储协调互动,加快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引导企业、园区加快光伏、分布式 风电、多元储能、高效热泵、智慧能源管控等一体化系统开发运行,推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促进就近大规模高比 例消纳可再生能源。加快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推进可再生能源制氢,促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省工信 厅、发改委、生态环境厅、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通过严格执行节约能源法、环境保护法、安全生产法、产品质量法和《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法律法规,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的落后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 。
持续开展节能监察,加快落后机电设备淘汰。开展工业节能监察,制定石化化工领域工作方案,对企业执行单 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情况、用能设备符合强制性能效标准情况、执行能源计量管理制度情况、执行能源消费统计制 度情况等进行监察。根据监察结果,制定落后机电设备淘汰计划,开展政府搭台,企业唱戏模式,鼓励通过合同能 源管理等形式加快落后机电设备淘汰。
(五)加强交流合作 13
(六)加大培训宣传 13
四、组织实施
14
(一)加强组织领导 14
(二)落实主体责任 14
(三)强化评估考核 14
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

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23.06.15•【字号】•【施行日期】2023.06.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污染防治正文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和总体部署,扎实推进青海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工作,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扣“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围绕产业“四地”建设重大要求,把推进工业领域碳达峰工作作为落实全省工业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硬任务。

以实施重点行业节能降碳为抓手,优化产业结构布局,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积极实施清洁生产改造,推行绿色制造,推动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加快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的现代工业体系。

(二)基本原则——总体部署、统筹推进。

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贯穿于工业生产全过程,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全面统筹工业经济增长和低碳转型、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的关系,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各项任务,统筹推动全省工业绿色低碳发展。

——生态优先、转型提质。

坚持生态保护优先,注重资源深度开发与高效利用相统一、工业发展与生态保护相协调,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立足资源禀赋、产业基础推进能源资源科学配置、高效利用。

——创新驱动、数字赋能。

坚持科技创新第一驱动力地位,推进节能低碳技术工艺装备的研发应用,完善低碳科技创新体系,培育壮大工业绿色发展新动能。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1.20•【字号】琼府〔2023〕8号•【施行日期】2023.0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府〔2023〕8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海南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海南省人民政府2023年1月20日海南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大力推动节能减排,建立健全具有海南特色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3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三区一中心”战略定位,锚定发展和生态底线,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强化节能降碳减污协同增效,全面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和产出效益,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省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3%,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达到1.83万吨、0.13万吨、0.4万吨和0.13万吨。

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1.23•【字号】朝政办发〔2024〕3号•【施行日期】2024.0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1月23日朝阳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任务措施的通知》(辽政办发〔2021〕29号)精神,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推动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结合朝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节能优先,夯实高效利用资源、严格保护生态环境、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发展基础,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确保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我市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

(二)基本原则。

——重点突破,融合发展。

以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为重点率先突破,做好与农业、制造业、服务业和信息技术的融合发展,全面带动一二三产业和基础设施绿色升级。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9.28•【字号】宜府办发〔2022〕70号•【施行日期】2022.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22〕7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宜昌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9月28日宜昌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为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根据《“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环固体〔2021〕1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宜昌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统筹减污降碳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完善政策制度体系,集成创新科技治理体系,全力营造绿色市场体系,探索建立协同监管体系,推动全市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迈上新台阶,为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1.总体部署,分类施策。

坚持全市“一盘棋”,各县市区按照功能定位、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特点等,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制定既符合自身实际又满足总体要求的目标任务,精准发力,持续提升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

2.问题导向,重点突破。

着力解决当前固体废物产生量大、收运体系不健全、资源化利用水平不高、处置能力不均衡、信息化管理手段不足等突出问题和难点,靶向施策,重点突破,有效化解环境风险。

3.政府主导,多方参与。

构建政府主导推动、部门协同推进、企业自我约束、市场调节驱动、公众积极参与、社会组织监督的工作格局,全面倡导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无废城市”理念,营造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碳达峰工作方案的通知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碳达峰工作方案的通知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碳达峰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枣庄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10.12•【字号】枣政字〔2023〕27号•【施行日期】2023.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碳达峰工作方案的通知枣政字〔2023〕27号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现将《枣庄市碳达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枣庄市人民政府2023年10月12日枣庄市碳达峰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总体安排,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22〕24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现代化道路,深化新旧动能转换,努力建设资源型城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示范市,推动经济体系、产业体系、能源体系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确保全市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为建设“美丽中国”积极贡献枣庄力量。

二、主要目标“十四五”期间,全市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取得明显进展,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

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至5.6%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5.8%以上并力争完成激励性目标(下降16.6%),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率完成省下达任务,为如期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7〕58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7〕58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7〕58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各类开发区建设,增强园区功能优势,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科学把握开发区功能定位(一)打造深化改革开放的先行区。

率先复制推广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创新成果,推动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激发新时期开发区创新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强化开发区精简高效的管理特色,创新开发区运营模式,在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中继续充当探路者,不断提高开发区对外开放水平。

(二)打造新旧动能转换的引领区。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实现产业智慧化、智慧产业化、跨界融合化、品牌高端化,实现传统产业提质效、新兴产业提规模、跨界融合提潜能、品牌高端提价值。

加快存量变革、增量崛起、特色壮大、品牌创建,深入推进开发区产业结构优化,打造全省改革创新发展的新载体、新引擎。

(三)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聚集区。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创新创业资源整合,完善专业化、网络化科技服务体系,增强创新要素聚集能力,加快构建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的新型孵化平台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打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生态系统。

(四)优化发展环境的示范区。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静海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静海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静海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6.15•【字号】津静海政发〔2023〕11号•【施行日期】2023.06.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正文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静海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津静海政发〔2023〕11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静海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天津市静海区2023年碳达峰工作任务分工2023年6月15日天津市静海区碳达峰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部署和《天津市碳达峰实施方案》要求,稳妥有序推进静海碳达峰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全面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统筹稳增长和调结构,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层次、全过程,坚持“全国统筹、节约优先、双轮驱动、内外畅通、防范风险”的总方针,有力有序有效做好碳达峰工作,明确各领域、各行业目标任务,加快实现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变革,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基础之上,确保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二)工作原则坚持系统思维、变革思维、创新思维、战略思维,用碳达峰、碳中和引领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转型。

——找准定位、突出发展。

全面准确认识碳达峰行动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深远影响,紧扣“四区”发展定位,围绕静海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系统推进、重点突破,着力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十四五”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十四五”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十四五”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21.12.15•【文号】发改办环资〔2021〕1004号•【施行日期】2021.12.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循环经济发展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十四五”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1〕100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信厅(经信委):为贯彻落实《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加快推动产业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现就做好“十四五”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十四五”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目标到2025年底,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园区(包括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各类产业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显著提升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水平。

通过循环化改造,实现园区的能源、水、土地等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二氧化碳、固体废物、废水、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幅降低。

二、园区循环化改造的主要任务(一)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根据物质流和产业关联性,优化园区内的企业、产业和基础设施的空间布局,体现产业集聚和循环链接效应,积极推广集中供气供热供水,实现土地的节约集约高效利用。

(二)促进产业循环链接。

按照“横向耦合、纵向延伸、循环链接”原则,建设和引进关键项目,合理延伸产业链,推动产业循环式组合、企业循环式生产,促进项目间、企业间、产业间物料闭路循环、物尽其用,切实提高资源产出率。

(三)推动节能降碳。

开展节能降碳改造,推动企业产品结构、生产工艺、技术装备优化升级,推进能源梯级利用和余热余压回收利用。

因地制宜发展利用可再生能源,开展清洁能源替代改造,提高清洁能源消费占比。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12.28•【字号】韶府办发函〔2023〕119号•【施行日期】2023.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韶府办发函〔2023〕11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省驻韶各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韶关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2月28日韶关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固体〔2021〕114号)和《广东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粤办函〔2021〕24号)要求,高质量推动全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推动全面绿色转型,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城市定位,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布局,以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危险废物等五大类固体废物为重点,加强能力建设,提升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推动以矿产为主的资源型城市转型升级,在“无废城市”建设过程打造韶关样板。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系统谋划,注重协同推进。

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把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系统谋划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部署下的韶关市“无废城市”建设行动路线图。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3.18•【字号】市政办发〔2023〕4号•【施行日期】2023.03.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3月18日西安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绿色转型,根据生态环境部等18部委《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固体〔2021〕114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大力推进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完善政策制度保障体系,健全科技创新治理体系,打造绿色低碳市场体系,建立协同高效管理体系,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固体废物处置体制机制,推动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融入城市建设管理,为建设美丽中国做出西安贡献。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目标导向,依法分类处置。

立足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目标定位,以固体废物产生强度高、回收利用水平低、处置缺口大等突出问题为突破口,重点解决建筑垃圾治理、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农业废弃物全量利用、一般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等关键领域的突出问题,加快补齐相关治理体系和基础设施短板,持续提升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能力。

二是坚持系统谋划,一体协同推进。

土地整治项目收集材料清单

土地整治项目收集材料清单

土地整治项目收集材料清单
1.土地调查报告:
土地调查报告是整个项目的基础,它包含了土地使用现状、土地属性、土地利用规划等信息,需要对项目所在区域进行详细的调查和研究,包括
土壤状况、地质背景、气候条件等。

2.土地所有权证明:
土地所有权证明是土地整治项目中必备的文件,证明土地的合法归属,以及能够进行土地整治的权限。

需要搜集项目区域内的土地所有权证书、
土地承包合同等文件。

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4.立项申请材料:
5.土地补偿协议:
6.工程勘察报告:
7.招标文件:
8.土地整治规划设计方案:
9.监理报告:
10.投资计划:
1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2.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
这是土地整治项目收集材料的一个清单,根据具体项目的要求可能还需要补充其他材料。

但以上列举的材料已经涵盖了土地整治项目中的主要组成部分,可以作为项目组织和准备的参考。

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郴州市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

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郴州市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

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郴州市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郴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7.16•【字号】郴政发〔2023〕4号•【施行日期】2023.07.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正文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郴州市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郴政发〔2023〕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中省驻郴各单位:现将《郴州市碳达峰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郴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7月16日郴州市碳达峰行动方案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统筹推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绿色低碳转型,根据《湖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湘政发〔2022〕1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主要目标“十四五”期间,我市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取得显著进展,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明显提高,以新能源为主的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非化石能源发电规模大幅提升,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

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2%左右,单位GDP能源消耗强度降幅、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幅确保完成省下达目标。

“十五五”期间,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现代化经济体系初步建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确立,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绿色低碳技术取得关键突破,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健全。

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高,达到25%左右。

单位GDP能源消耗强度降幅、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幅确保完成省下达目标。

二、重点任务碳达峰是一项系统性工程,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

实施“10+4+10”行动方案,重点推进能源清洁低碳化发展、节能降碳协同增效、产业绿色化转型、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交通便捷低碳化发展、绿色金融支撑降碳、循环经济助力降碳、低碳科技赋能降碳、生态碳汇巩固提升、绿色低碳全民行动等十大行动;开展近零碳园区(企业)、低碳社区、减污降碳协同、碳排放影响评价等四大试点示范;围绕十大行动和四大试点示范,打造十大标志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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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
所需资料清单
一、园区现状和发展基础
1、园区历史沿革资料:包括园区成立、发展历程、上级批复、变更情况(名称及辖区、面积等)。

2、园区概况:主要包括园区地理位置、交通条件、占地面积、自然条件、功能区划等内容。

附园区区位图和园区功能区化图。

3、园区资源禀赋:主要包括自然资源(矿产资源、水资源、土地资源)、地质地貌、气候气象、水文等。

4、园区经济发展和产业基础:包括三次产业构成、主导产业、产业集群、优势产品等情况以及经济总量、发展速度等情况。

列举重点企业和主导优势产品名单。

5、园区社会发展:包括园区人口状况,科、教、文、卫状况,养老就业情况。

6、园区基础设施:包括交通运输,仓储物流,机场,港口,桥梁,通讯,水利,城市供排水,垃圾收运处理,供气,供热,供电,绿化等。

7、园区与周边区域的关联:包括园区内产业与周边产业的关联程度,相关基础设施和服务平台与城区及周边的共享等。

8、园区发展定位与优势:包括区域发展定位、发展优势;产业发展规划,空间布局、产业布局规划。

9、提供以上材料的同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①园区最新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②园区“十二五”统计资料及2016、2017年统计资料(可以是统计年鉴、统计月报,能体现以上数据即可),③园区地理位置图、功能区划图、产业及产业集群分布图、路网分布图、水系(给排水)分布图、热力燃气管网图。

④园区主导产业发展和重点企业发展的总结材料⑤园区年鉴(最新)。

二、园区资源环境基本情况
1、园区主要资源现状:园区土地、水、能源、矿产、森林等主要资源的品种、储量、开采情况(截止2017年底)。

2、园区主要能源及原材料消耗的品种及数量(2011-2017年数据)。

其中能源消耗状况分三次产业介绍。

3、园区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工业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工业粉尘、行业特征污染物的环境容量(总量控制)、年排放量(2011-2017年数据,污染物种类参见附件1)。

4、园区水环境质量现状;工业废水、生活污水、COD、氨氮、行业特征污染物的环境容量(总量控制)、年排放量(2011-2017年数据)。

5、园区固体废物情况: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排放量、处置量及处置方法、综合利用量及综合利用方式(2011-2017年数据)。

6、声环境质量现状、功能区达标情况(2011-2017年数据)。

7、园区土壤环境质量现状:污染类型、受污染土壤面积及分布(2011-2017年数据)。

8、园区污染源的数量和分布情况,主要污染物特征及产排污量(2011-2017年数据)。

主要指气、液、固“三废”及其他特征污染物。

9、园区层面废物治理实施建设情况(涵盖主要污染物);企业层面工业“三废”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农业层面种养废弃物产生及处理情况。

10、园区内重点污染源排放达标情况。

11、园区资源产出率情况,能源消耗水平以及与国内、省内先进水平的比较(2011-2017年数据)。

12、园区潜在环境风险点。

13、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4、企业开展质量体系认证和环境体系认证的情况。

三、发展循环经济工作情况
1、园区发展循环经济的综合材料。

主要包括园区循环经济产业链条构建情况、能源与水资源梯级利用情况、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情况、种养废弃物及城市低值废弃物利用情况;园区发展循环经济的特色与优势,采取的政策措施,形成的典型经验做法。

2、园区发展循环经济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制定和出台的发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节能降耗、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的规章、管理办法以及执行情况。

3、园区重点单位(企业)节能减排和发展循环经济的典型材料,包括企业节能节水、资源循环利用和综合利用情况。

4、园区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利用现状与规划(主要是太阳能、风能、生物质、垃圾焚烧发电、地热能等)。

5、企业间、产业间物质流、能源流交换利用的典型案例。

6、社会层面循环经济发展的典型案例(城市低值废弃物处理、共享经济、产业协同、产城融合、生产生活融合等)
7、园区认为循环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点在哪里?
8、园区认为循环化改造的有利条件和制约因素有哪些?
9、园区产业结构调整和招商选资的主要设想有哪些?
10、园区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设想,包括创建上级服务平台的总体情况。

12、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工作情况。

13、园区层面能源、水资源、原材料及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的总体设想。

14、园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情况。

15、同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①园区“十三五”(再近更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刚要)②园区“十
三五”及更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规划或方案③“十二五”
及2016、2017年节能减排目标完成的证明文件④园区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的总结材料⑤重点单位(企业)节能减排和发展循环经济的典型材料⑥园区有关产业发展、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的规划或实施方案、意见等,包括园区在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方面的重要政策措施。

四、重点建设项目情况
建设项目主要是指园区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企业节能(节水)减排、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链条构建、整个园区消费废弃物处理体系建设等方面,不包括具体的产业建设和产能扩张项目。

提报项目,至少包括以下要素: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规模:建设内容与产能
(三)项目建设的背景和必要性(与园区循环化改造关系)
(四)项目技术路线:工艺流程先进性分析、设备先进行分析
(五)项目投资(不含土地购置费)及资金筹措方案
(六)项目效益分析:
1.经济效益分析:项目年实现营业收入量,利润总额,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总投资收益率。

项目带动产业及所在地经济增长情况。

2.环境效益分析:资源、能源消耗减少量;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量;主要污染物减排量。

3.社会效益分析。

提供就业岗位数量;居民收入增加量;配套基础设施改善情况;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

(七)项目建设安排:以建设计划表的形式,分年度说明建设进度与投资安排
(八)项目取得的效果及对完成创建工作目标的支撑作用
五、园区循环化改造指标体系
基本按照附件1的指标填写现状及改造目标;原则上不得自行减少,若确有困难,可说明原因;可根据自己园区的优势,增加特色指标。

附件1
园区循环化改造参考指标
注:1.标*为重点指标
2.有关指标说明。

)
()
,()1(万吨主要资源消费实物量亿元不变价国内生产总值资源产出率DMC ,GDP
资源产出率是指主要资源单位消耗量所产出的经济总量(GDP ),请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选择生产过程中消耗的主要资源,并附详细的资源种类、消耗数据和计算过程。

其中,主要资源消费总量指初始资源投入总量,单位为万吨,品种包括:能源资源(煤炭、石油、天然气),矿产资源(铁矿、铜矿、铝土矿、铅矿、锌矿、镍矿、锰矿、石灰石、磷矿、硫铁矿),木材,工业用粮;地区生产总值为2010年不变价。

)
()
()2(万元园区总产值万元业总产值循环经济产业链上的企联度=
园区循环经济产业链关
循环经济产业链上的企业增加值和园区增加值均为2010年
不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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