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办法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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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中建筑材料、设备采购定价管理办法

工程中建筑材料、设备采购定价管理办法

工程中修建资料、装备推销订价治理方法为了保护公司好处,使工程建立顺遂进展,依照公司有关规则,就工程建立中资料、装备推销、订价事件,制订本治理方法。

一、实用范畴本方法所指修建资料、装备共分三类:甲方选定并供给的资料、装备(简称“甲供资料〞);甲方选定但由乙方推销的资料、装备(简称“甲控材料);乙方担任推销的资料、装备(简称“乙供资料〞)。

(一)甲供资料:由业主与资料供给商直截了当签署推销条约的资料〔如安装装备、路灯光源等〕。

(二)甲控资料:1、在施工承包条约范畴内的有关估算暂订价资料、装备,业主根据工程建立的需求,指定资料、装备供给商(或指定供给商范畴)、指订价格(或不订价),但由施工单元与资料、装备供给商签署推销条约的资料。

2、在施工进程中因为工程变卦或资料涨幅异样,需从新订价的材料、装备。

3、在投标前由甲方事后断订价钱的资料、装备。

(三)乙供资料:由施工单元选择资料、装备供给商并签署推销条约的资料。

施工单元所购资料、装备的品质或所选供给商需由监理单元跟业主承认。

二、资料、装备论质讲价构造资料、装备论质讲价由公司内审组要紧担任,工程部、投资部等部门相干职员参加,构成资料价钱小组,担任资料论质讲价任务。

三、资料、装备认质认价顺序(一)甲供资料由公司工程部依照推销方案,将契合请求的供给商经过初审,推举3家以上报公司指导或董事会研讨,断定调查工具,通过商务会谈认订价钱,需求投标的进入投标顺序订价。

(二)甲控资料由承包方按计划图纸将契合请求的资料详细品牌、产地等相干内容推举3家以上单元报公司内审组;而后由内审组构造资料小组对承包方上报内容进展收拾汇总、市场摸底,断定或从新认定3家以上单元,经公司指导或董事会研讨,断定调查工具,通过商务会谈认定价钱;需求投标的进入投标顺序订价。

(三)乙供资料由承包方按计划图纸将契合请求的资料详细品牌、产地、报价等相干内容推举3家以上单元由监理报资料内审组鉴定品牌、型号,承包方自行推销。

材料设备管理制度及规定

材料设备管理制度及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材料设备的采购、验收、保管、使用、维护和报废等环节的管理,确保材料设备的质量、数量和安全,提高材料设备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验收、保管、使用、维护和报废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规范化原则:建立健全材料设备管理制度,实现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2. 质量第一原则:确保材料设备质量,满足生产、科研和办公需求。

3. 安全保障原则:确保材料设备使用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4. 效率优先原则:提高材料设备使用效率,降低成本。

第二章材料设备采购第四条材料设备采购应遵循以下程序:1. 需求计划:各部门根据生产、科研和办公需求,编制材料设备采购计划。

2. 询价与比价:采购部门根据采购计划,进行市场询价和比价,选择性价比高的供应商。

3. 招标与谈判:对采购金额较大的设备,应进行公开招标;对采购金额较小的设备,可进行谈判采购。

4. 签订合同:采购部门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材料设备采购应满足以下要求:1.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2. 具有良好的质量、性能和售后服务。

3. 供应商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信誉。

第三章材料设备验收第六条材料设备验收应遵循以下程序:1. 验收准备:采购部门提前通知使用部门验收时间、地点和验收标准。

2. 验收过程:使用部门按照验收标准对材料设备进行检查,确认设备数量、型号、规格、质量等是否符合要求。

3. 验收记录:验收过程中,填写验收记录,对验收结果进行签字确认。

4. 验收结论:验收完成后,由验收部门对验收结果进行审核,形成验收结论。

第七条材料设备验收应满足以下要求:1. 验收时间不超过设备到货后的三天。

2. 验收过程应有采购部门、使用部门和供应商代表共同参与。

3. 验收记录应完整、准确。

第四章材料设备保管第八条材料设备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1. 设备分类存放:根据设备性质、用途和特点,合理划分存放区域。

材料物资部材料参考品牌库管理办法修订版

材料物资部材料参考品牌库管理办法修订版

材料设备品牌库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优化公司设施设备配置,提高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效率,提升应急、抢修、抢险等情况下的设备材料采购效率,使设施设备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降低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成本,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品牌库具体包括以下适用范围:1.建设(含管道工程)项目的物资采购;2.更新、添置、改造及大修理项目的物资采购;3.生产、应急、抢修、抢险、保密项目的物资采购;4.其他各类项目。

三、基本要求1.本办法由采购领导小组牵头实施。

具体工作由第三方机构实施。

2.每类设施设备材料的备选品牌原则上不少于5个(含);经充分调研、论证后,推选2~3家再由水务公司进行询价,备选品牌成熟一个,纳入一个,宁缺毋滥,按设备类型逐步充实品牌库;设施设备品牌库实行严进宽出、优胜劣汰的动态跟踪管理。

四、品牌库建设1.入库品牌生产厂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1具有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优良的售后服务:1.1.1产品的售后服务包括由生产厂家直接提供的及由授权各经销商提供的,应遵守诚信、务实的原则。

1.1.2具备安装、调试产品的能力,并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使用、调试、维护、保养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和培训。

1.1.3具备维修、维护的能力,能提供定期维护和保养服务。

1.1.4能保证长期的零配件、耗材供应,备库备件、专业维修等应质优价廉;能承诺在维修服务响应年限内实行价格锁定,并将此项优惠措施覆盖水务公司此前已购置的该品牌同类设备。

1.1.5能24小时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

在接到产品故障通知或其他需提供售后服务的情况下,应即时响应服务要求,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服务现场,并提供不间断的服务。

对于一般产品故障应在12小时内修复,对于重大故障原则上应在48小时内修复。

1.1.6售后服务情况作为品牌库评价及触发动态调整的重要参考指标。

1.2品牌具有较高的知名度;1.3合法经营、具有良好的信誉;1.4具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1.5产品生产制造(包括生产制造场地、废料处理等)、销售、仓储及物流等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应符合当地或相关的环保部门要求;1.6具有先进、必要的基地和生产设备;1.7该品牌设备性能安全可靠、节能、环保;1.8该品牌设备的性能指标、技术参数符合相关标准规定;1.9价格合理;1.10无质量投诉或不良社会影响。

材料设备管理办法

材料设备管理办法
(七)决定采购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材料设备采购人员负责采购领导小组决策的执行、组织和日常协调等工作。
采购范围和采购方式
第六条采购范围
本制度所采购的材料设备,主要包括如表1所示的范围。
表1 材料设备采购种类表
材料设备种类
具体内容
主材
水泥、钢筋、木材、预拌混凝土
装饰材料
饰面砖、饰面板、不锈钢制品、玻璃制品、铝合金制品、罩面板、涂料
水电安装材料
消防及电气设备、电气主材、需求量较大的辅材、电器设备
第五条采购方式
房地产材料设备的采购实行如下三种采购方式。
(一)招标采购方式
招标采购方式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况:
1.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房地产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必须采取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的;
2.根据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的决定,需要采取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的。
第四条采购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审定房地产公司以及非法人分支机构的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办法及业务流程。
(二)审定房地产公司材料设备采购年度计划。
(三)决定重大材料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
(四)决定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方案和供应商选择。
(五)审定重大材料设备采购项目验收方案。
(六)组织协调房地产公司大宗材料设备采购活动,实现信息共享,降低采购成本。
⑤双方签署的协议书格式、履约保证金格式、预付款保函格式等。
发布招标公告和进行资格预审
第二十三条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二十四条合约部部负责投标文件的接收和登记工作,并接收有关投标事宜的咨询。
第二十五条采购领导小组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等信息对其进行资格审核。资格预审主要内容及条件如下。

深圳市建设工程材料设备询价采购办法(2023修订稿)

深圳市建设工程材料设备询价采购办法(2023修订稿)

附件1深圳市建设工程材料设备询价采购办法(修订稿)第一条为规范国有资金(含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以下简称材料设备)询价采购行为,提高国有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深圳市国有资金投资的依法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未经招标竞价的材料设备同时满足下列情形,采购人应当在采购前按照本办法进行询价采购:(一)依法不需要另行招标的;(二)采购期前一年内《深圳建设工程价格信息》上未刊登价格;(三)单项采购合同估算价超过二十万元。

同一建设工程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材料设备询价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进行询价采购。

依法不需要招标的建设工程,其材料设备的询价采购活动,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询价采购,是指采购人对多个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比较,以确保采购价格具有竞争性并确定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

本办法所称采购人,是指负责采购本办法规定的材料设备的责任主体,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

包含在承包范围内的材料设备采购,应当由承包人作为采购人;否则应当由建设单位作为采购人,建设工程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材料设备的责任主体,包括制造商、经销商等。

第四条材料设备询价采购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公平、充分竞争、诚实信用、性价比最优的原则。

材料设备询价采购实行采购人负责制,建设单位应当将其他单位实施的询价采购活动纳入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

询价采购活动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司法或者仲裁途径解决。

第五条按照本办法实施的询价采购活动应当集中在询价采购网络服务平台进行。

深圳市依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建立询价采购网络服务平台。

第六条各建设工程项目组织询价采购前,建设单位应当牵头组建询价采购评审专家组。

其成员可以从本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咨询、设计等单位中选取,且需各自单位出具推荐函。

船舶生产企业材料、设备采购质量控制管理办法

船舶生产企业材料、设备采购质量控制管理办法

船舶生产企业材料、设备采购质量控制管理办法材料、设备采购质量控制管理办法材料、设备采购是船舶建造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船舶材料及设备采购由专门招标小组进行,为了保证采购质量,要求船东现场管理代表一同参与,共同做好采购材料、设备质量的控制工作。

采购材料、设备可采取市场采购、向制造厂商订货或招标采购等方式,采购质量控制主要是采购方案的审查及技术协议的签订。

1、材料及设备采购方案的质量控制采购方案分为公司直接采购和船东采购两种方式,不管是那种形式的方案,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及船东驻厂代表或监理工程师都要对采购设备的技术协议及合同条款进行审查。

1.1 采购的具体程序先由技术部门根据图纸要求及材料、设备清单,制定详细的订货清单,经船东审查后,下达到经销部,然后由经销部进行询价工作,各种材料、设备不少于三家供应商,最后进行汇总整理,再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议标、推荐出合格的供应商。

1.2 采购质量的控制编制材料、设备订货的技术协议书和保证采购的质量控制文件,技术协议书由公司技术部门船、机、电三个专业的技术副总编写。

编写原则是根据设计图纸的具体要求,现行规范及用户要求进行的,技术协议书中应包括所采购材料、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质量要求、周期要求等因素。

1.3 采购原则1.3.1 向具备良好信誉、供货质量稳定合格的供应商进行询价。

1.3.2 供应商应是合格供方评审表内的。

1.3.3 所采购的材料、设备的质量是可靠的,满足设计图纸和技术协议书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

1.3.4 所采购的材料,设备的价格是合理的,技术相对先进、交货及时、售后服务能得到充分保障。

1.4 合同的签订在签订技术协议书后,才能签订材料、设备和供销合同,合同由经销部签订,签订合同的依据是订货清单及技术协议书的要求,合同内容包括采购材料、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技术性能、验收标准、交货地点、付款方式等。

2、供应商厂商的质量控制选择一个合格的供应厂商,是订购材料、设备的一个重要环节。

工程项目建筑材料和设备采购使用管理规定

工程项目建筑材料和设备采购使用管理规定

工程项目建筑材料和设备采购使用管理规定一、前言为落实国家有关工程建设采购和建筑材料设备使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强建筑材料和设备采购和使用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特制定此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工程项目、建筑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和使用管理工作。

二、采购管理2.1 采购计划根据工程项目计划和工程设计文件要求,对需要采购的材料和设备进行清单列出并编制采购计划,需专人负责采购管理工作。

采购计划应包括采购品种、数量、价款、采购方式和采购时间等信息。

2.2 采购方式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等。

采购方式应按照工程项目合同及合理性、经济性、透明度原则进行确定。

2.3 供应商资格审查采购前应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对供应商的实力、信誉、资质等进行评估。

无资质或信誉不良的供应商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2.4 合同签订在供应商产生后,应立即与其签订合同。

合同内容包括采购品种、数量、价格、交货时间等。

合同必须明确约定供应商应承担的保证和附加关于材料、设备质量的要求和验收标准等。

2.5 采购验收采购到达后,应按照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并经有关人员签字后方可使用。

如经验收发现问题,应及时与供应商协商解决。

如无法解决,应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请鉴定或调节。

三、材料设备使用管理3.1 仓库管理采购到的材料或设备应存放在专门的仓库内,码放整齐、易于管理、通风干燥。

仓库存储的材料或设备应注册台账,做到清楚透明。

3.2 物资领用领用材料或设备前,领用人应向有关部门提交领用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方可领用。

领用人在领用前应对材料设备进行检查,使用前还应再次核对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3.3 物资出库物资出库应在领用人签字确认后进行,并在台账上登记领用人、领用时间、使用工程项目名称等信息。

3.4 材料设备使用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材料或设备的使用时,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使用手册使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质量问题要立即停止使用并汇报,待质量问题处理完毕后才能再次使用。

工程项目建筑材料和设备采购、使用管理规定范文

工程项目建筑材料和设备采购、使用管理规定范文

工程项目建筑材料和设备采购、使用管理规定范文一、总则本规定旨在加强工程项目建筑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使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所有参与工程项目建筑材料和设备采购、使用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

二、建筑材料采购管理1. 审查供应商合格在进行建筑材料采购前,必须对供应商进行审查,确保其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并能够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建筑材料。

2. 确保材料质量采购建筑材料时,必须对样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其符合项目要求和国家标准。

材料的质量检验结果必须与供应商提供的检验报告相符,否则不得采购。

3. 建立采购清单在采购建筑材料时,必须事先制定清单,明确需要采购的类型、规格和数量,避免超出实际需要。

4. 采购程序建筑材料的采购程序必须按照项目管理要求进行,包括投标、评审、签订合同等环节。

5. 材料验收采购的建筑材料必须经过验收,验收标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对不合格材料必须及时退货或更换,确保材料质量符合要求。

三、设备采购管理1. 审查供应商合格在进行设备采购前,必须对供应商进行审查,确保其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并能够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设备产品。

2. 设备选型在进行设备采购前,必须根据项目需求和技术要求,经过充分论证,选择合适的设备型号和规格。

3. 设备质量检验采购设备时,必须对样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其符合项目要求和国家标准。

设备的质量检验结果必须与供应商提供的检验报告相符,否则不得采购。

4. 设备验收采购的设备必须经过验收,验收标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对不合格设备必须及时退货或更换,确保设备质量符合要求。

五、材料和设备使用管理1. 储存管理建筑材料和设备必须妥善储存,避免阳光直射、雨淋和受潮。

对易腐烂、易损坏的材料和设备必须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2. 施工使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的要求,正确使用建筑材料和设备。

对材料和设备的安装、连接、固定等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进行。

3. 记录管理对每次建筑材料和设备的采购、领用、使用和退还等情况必须做好详细的记录,包括材料和设备的种类、规格、数量、质量检验情况等。

材料、设备招投标管理办法

材料、设备招投标管理办法

材料、设备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材料、设备的采购行为,加强采购行为的监督管理,降低项目成本,提高企业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材料、设备的采购遵循公开公正、合理低价、诚实信用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分公司及所属各项目部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单项合同估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设备、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材料的采购行为。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招投标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招标委),其主要职责是:制订和完善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在评标小组提出的中标候选单位中确定中标单位;协调有关招投标工作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招标委下设材料、设备招投标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其主要职责是:制订材料、设备招投标流程;组织和实施招投标的具体工作;负责招投标档案资料管理。

第六条分公司设立材料、设备招投标工作小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制订和上报分公司及下属项目部材料、设备招投标计划;参与公司组织的具体招投标活动;负责本单位与供应商所签合约的履约管理并及时反馈信息。

第三章招标方式第七条招投标方式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凡符合条件的材料、设备采购项目,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或邀请招标。

不具备条件的采购项目,如受区域条件影响、带有地方垄断性的且只有独家或少数几家供应商的地方材料采购等,经公司招标委同意,可以不进行公开或邀请招标。

第八条非招投标采购项目根据采购内容和分级管理权限,分别由公司、分公司和项目部负责具体采购,采购合同按公司合同管理规定分级审批。

采购活动必须遵循货比三家原则,综合质量、报价、服务、信誉等因素,按照“三重一大”规定集体研究决定,并做好选择记录。

第九条业主或总包方对项目材料供应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章招投标工作流程第十条信息发布1、分公司根据项目需求向公司招标办提出招标申请和相关要求,招标办审核后提交公司招标委,确定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工程建设材料设备采购及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材料设备采购及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材料设备采购及验收管理办法投入建设工程的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质量,交货期、价格的控制,是全部工程竣工质量、工期、造价控制的基础。

为保证城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建设能够顺利进行,并能切实有效地控制全部工程的质量、工期及投资指标,根据管理公司关于物质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的采购和验收制定以下管理办法,以明确建设方、项目监理机构及承包方各自的权限与职责。

(一)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采购计划的编制、审核和审批:1、承包方应在收到设计施工图后5天之内,按单项工程编制“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采购计划”(以下简称“施工用料计划单”)及编制说明,并及时移交项目监理机构审核(“施工用料计划单”分为建设方甲供施工用料计划单和施工承包方施工用料计划单(详见材计表Ⅰ)。

2、项目监理机构收到承包方编制的“施工用料计划单”后,应对照设计施工图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核,3天之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承包方。

3、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地将审核后形成的正式“施工用料计划单”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后报建设方进行审批。

(二)建设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及验收1、由建设方按“施工用料计划单”采购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由建设方以甲供施工用料计划单向供货厂家下达“供货计划通知单”。

供、需双方已将“供货计划通知单”作为供需合同的附件。

供货计划通知单内容详见材计表Ⅱ,合同价款均为供货厂家(商)投递建设方施工现场(不含卸费)。

2、供货厂家(商)在送货时,填写一式五联的“材料/设备验收清单”(详见材计表Ⅲ),供货厂家在送货时,事先通知建设方(需方)送货估计到达时间及送货中途联系电话。

货物到达建设指定的现场后,由建设方、施工单位、监理对供货数量、质量进行验收,供货厂家并随货提供产品应具有的有关合格证、质量证明书、产品证明书、产品检验或实验报告等保证资料原件。

3、经三方共同验收合格的产品,由承包方妥善保管。

因承包方原因产生的丢失、破坏,由承包方负责赔偿。

工程项目建筑材料和设备采购、使用管理规定(4篇)

工程项目建筑材料和设备采购、使用管理规定(4篇)

工程项目建筑材料和设备采购、使用管理规定一、引言建筑材料和设备采购、使用管理是工程建设项目中至关重要的环节。

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有效控制工程成本,提高工程进度,制定并执行科学、严格的采购和使用管理规定势在必行。

二、采购管理规定1、采购原则(1)合理性原则:采购应具备合理性,满足工程建设的实际需求,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2)公开性原则:采购过程应公开、透明,遵守相应法律和法规。

(3)公正性原则:采购应公正、公平,不得滥用职权或违反规定。

2、采购程序(1)需求确定:根据工程实际需求,明确采购物品的种类、数量、质量要求等。

(2)供应商选择:以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定供应商,确保供应商的信誉和资质。

(3)招标文件编制: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采购合同等等。

(4)招标公告发布:通过合适的媒体发布招标公告,向潜在供应商提供参与投标的机会。

(5)投标评审: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供应商。

(6)合同签订: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3、采购合同管理(1)合同履行监督:对采购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确保供应商按时、按量、按质提供所需物品。

(2)合同履行变更:确保变更合同的程序合法、合规,同时防止合同变更带来不必要的风险。

(3)合同履行评估: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评估,为未来的采购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三、使用管理规定1、材料使用管理(1)材料验收:对采购的材料进行严格的验收,确保材料质量符合要求。

(2)材料储存:合理储存材料,防止损坏和污染,确保材料的安全和质量。

(3)材料保护:对材料进行合理的保护,避免受潮、受热等情况,防止材料质量受损。

2、设备使用管理(1)设备安装:按照设备安装要求进行安装,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设备维护: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使用寿命。

(3)设备更新:根据工程需要和设备状况,及时更新设备,提高工程效率和质量。

国有建设企业《大宗材料及设备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国有建设企业《大宗材料及设备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国有建设企业大宗材料及设备采购招标管理办法1、为加强公司材料设备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降低采购成本,根据集团《建筑物资采购、租赁招标实施办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2、采购招标范围:2.1实行采购招标或租赁的物资包括:钢材、木材、水泥、商品砼、砌块、周转材料和水电安装主材等大宗材料,以及单台或批量价值2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设备。

2。

2在工程开工前,每项大宗材料其需用总量20万元及以上的分别进行一次采购招标。

2。

3零星材料、甲方指定材料、单项需用总量小于20万元的大宗材料以及小型设备实行比选采购.由采购人员三比一算后报主管领导批准后采购,其中单次采购在10万元以上的实行采购询价审批制,由项目部邀请三家以上供方报价进行比选,填制《材料采购询价审批表》报物供部或设备部审核、监审部复审、公司分管领导批准.见附表1《材料采购询价审批表》3、采购招标小组的设立:3。

1公司分别成立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小组,由生产副总经理任组长,成员由物供部、设备部、安全生产部、监审部、财务部和项目经理部的有关人员组成。

3。

2西安项目部、安装分公司相应成立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小组,分别负责西安工程和水电安装主材及设备的采购招标工作。

4、采购招标程序:4.1编制材料需用计划及采购招标申请表:4.1.1项目部在项目中标后七天内或单位工程开工前七天向物供部报送大宗材料概算计划及采购招标申请,向设备部报送机械设备需用计划;当公司设备不能满足施工生产需要时,由设备部提出大型设备租赁、购置招标申请。

见附表2《大宗材料概算计划》、附表3《材料采购招标申请表》. 4.1.2在工程开工后一月内提出单位工程材料预算用量,报经营部审核后送物供部建计划供料台帐实行限量供应。

4。

1.3项目部提出招标申请必须明确以下几点:①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地点、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开竣工时间);②拟采购材料的需用时间、数量、品种(品牌)、规格、质量标准和环保安全要求;③货款结算方式及支付办法(一定是项目部能做到的条件,因为一旦评标结果产生,签订合同必须按评标时的付款条件而不得更改)。

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办法

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办法

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材料设备采购活动,保证采购过程的公正、公平、公开,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制定本办法。

二、采购标准1.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制定材料设备的采购标准。

标准应包含材料设备的质量要求、技术规范、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等内容。

2.采购部门应对将采购的材料设备进行分类管理,分别制定不同的采购标准。

三、招标采购1.采购部门应根据材料设备采购的实际需求,制定招标采购方案。

方案应包括采购标的、数量、质量要求、技术规范、招标方式、招标条件、投标截止时间等内容。

2.采购部门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制定采购文件,包括采购公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

3.招标采购应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采购部门应在报纸、官方网站等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为有资质的供应商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

4.招标采购的评标工作应由专业的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评标,并记录评标过程和结果。

5.采购部门应按照评标结果,与中标供应商进行价格和交货期的协商,并签订采购合同。

四、直接采购1.直接采购适用于紧急情况、材料设备种类单一或价格低廉的情况。

采购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直接采购方案,并提交企业领导审批。

3.直接采购应充分保证采购过程的公正、公平、公开,采购部门应对采购记录进行保存,并按规定向其他部门进行报告。

五、合同管理1.采购部门应与供应商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货物的名称、数量、质量要求、价格、交货期等内容。

2.采购部门应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要求履行义务。

3.如发现供应商存在违约行为,采购部门应按照合同的约定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企业的权益。

六、验收与入库1.采购部门应对到货材料设备进行验收。

验收应按照采购标准进行,对未达到质量要求的材料设备,应及时与供应商沟通,并协商解决办法。

2.合格的材料设备应及时入库,并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和标记,确保便于管理和使用。

郑州市建设工程材料和设备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

郑州市建设工程材料和设备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材料和设备采购招标投标活动,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5年3月1日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和其它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建设工程材料和设备采购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的建设工程重要材料、设备(以下简称材料和设备)采购招标投标活动及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郑州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本市材料和设备采购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条本市材料和设备采购招标投标活动应在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进行。

交易中心应当遵守国家、省及本市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材料和设备的招投标,并提供良好的服务。

鼓励建设和施工单位使用市建委认定的节能新材和技术含量高的新设备。

第五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其有关的重要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必须按品种分别进行招标.必须进行招标的重要材料包括建筑钢材、水泥、各类墙体材料、预拌混凝土及外加剂、建筑门窗(含型材及配件)、建筑防水材料、建筑给排水管材及用水器具、建筑涂料及粘结剂、散热器、建筑陶瓷(卫生陶瓷、内外墙、地砖)、建筑石材。

必须进行招标的重要设备包括电梯、配电设备(含电线电缆及开关)、防火消防设备、锅炉暖通及空调设备、给排水设备、防盗设备、楼宇自动化设备、立体停车库、擦窗机.市建委对上述品种进行调整时,须及时公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第六条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重要材料和设备应当达到下列规模标准:(一)、重要材料和设备采购的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单台重要设备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二)、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重要材料和设备;(三)、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项规定,但建设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四)、全部或部分使用政府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建设项目中,政府投资或国家融资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项目物资战略采购管理办法(1010修订)

项目物资战略采购管理办法(1010修订)

项目物资战略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母公司”或“北京城建”、“股份公司”整体资源的优势,规范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活动,发挥集中采购高质量、低成本的优势,降低建安工程成本,提高北京城建在市场中的竞争力,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物资采购的总目标是: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采购管理体制,保证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

第三条物资采购根据分类目录(分A 、B 、C三类,见附件实施统一采购、甲供和自主采购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子公司”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安装、市政、配套、园林(包括仿古、装饰装修等工程项目,参股企业可参照执行。

分公司若未特别提及,等同于子公司运用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工作职责界定第五条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工作职责和权限划分如下:(1股份公司合约预算部主要职责是:1承担开发项目A类材料、设备、系统的采购定点管理。

2负责签订定点采购整体协议等法律文书。

3负责建立采购(供应商与物资信息库。

4根据公司领导的指示和市场的供求关系定期调整统一采购范围,每半年公布一次采购分类目录。

5审核房地产子公司上报物资采购计划及价格,并跟踪监控,达到质量合格、价格合理,供料及时、用料明确,并做好后评估工作(2股份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开发项目材料、设备的统一采购、甲供、和自主采购过程实施监督。

(3下属房地产子公司应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物资采购岗位和健全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并设置专(兼职物资验收人员,明确工作职责,负责采购物资的数量验收和质量验证。

验收岗位不允许采购人员兼任。

(4开发项目物资的采购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采购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相应的任职资格,对其在执行职务中知悉的企业商业秘密负有严格保密的义务。

第三章物资的统一采购第六条统一采购是指由股份公司合约预算部按各房地产子公司采购计划书运用适当的方法确定供货商,供货商与各企业签定相应供货合同的过程。

材料设备采购及管理办法

材料设备采购及管理办法

材料设备采购及管理办法1.目的加强公司材料设备采购及管理工作,降低损耗、节约成本、提高效率、有序开展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2.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2.1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材料设备管理的机构与职责、材料计划的编制方法及原则、材料的采购申请、材料的采购作业、帐务结算等。

2.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各个相关作业单位及部门。

3.材料设备部全面负责公司材料设备的采购和管理,主要职责是:3.1 协助合约造价部、财务管理部制定各个项目的投标报价作业;在各项目的投标前合同造价部提供投标项目相关事项(工程名称、地点、项目量、工程完成时间、需求材料名称、材料品牌等)的清单;材料设备部再根据清单提供所需材料初步的报价作为投标的价格依据。

3.2 协助编制《材料需求计划》,并协助合同造价部、财务管理部对计划的周密性、合理性、经济性、适用性进行审查。

3.3 负责实施经公司批准的《材料需求计划》实施采购作业。

3.4 对公司及各施工项目的材料、设备“收、发、存”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现象和行为进行纠正,并及时向公司主管经理汇报。

3.5 采集、分析、应用与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材料信息,最大限度地降低生产成本和采购成本。

3.6 负责公司采购作业的管理,供应商的开发、整合与关系管理。

3.7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任务。

4.材料需求计划的编制4.1总计划:4.1.1工程管理部应结合项目总施工进度,协助合同造成价部按该工程项目的预算并结合投标报价的物料清单,编制该项目主要材料总的需求计划,填写《材料需求计划表》(见附件6),并注明需求的各个节点时间,经工程管理部经理、合同造价部经理、财务管理部经理、材料设备部经理、公司有关领导及董事长审签后,形成该项目工程总的《材料需求计划》,作为该项目材料采购的计划与控制依据。

4.1.2 形成项目工程总的《材料需求计划》后,递交材料设备部、财务管理部,由材料设备部根据相关的时间、质量等要求进行采购作业的前期准备工作,并形成该项目总的采购计划,并报公司审批。

采购材料与设备管理制度

采购材料与设备管理制度

采购材料与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采购材料与设备的管理,确保采购工作的合法、公正、透明,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材料与设备采购的单位。

第三条采购材料与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零部件、设备、工具等。

第四条采购工作应当根据项目需求、采购金额、采购方式等因素,确定采购程序和具体操作。

第五条采购程序包括需求确认、采购计划编制、采购文件编制、采购评审、供应商选择、合同签订、交货验收等环节。

第六条采购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公益、公信原则进行,在采购过程中应杜绝任何形式的腐败行为。

第七条采购过程中应当充分尊重知识产权,杜绝侵犯他人专利、商标、著作权等权益的行为。

第八条采购过程应当保护环境,杜绝使用、采购环境污染物或违法、违规材料设备。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九条采购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责任、职权和工作流程。

第十条采购需求应当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确保质量的要求予以确认,明确需求量、规格型号及交付时间等。

第十一条采购计划应当根据需求和财务预算等情况编制,确保采购活动的合理性和经济性。

第十二条采购文件应当详细描述采购项目的要求、技术规范、质量标准、交付方式、付款方式等。

第十三条采购评审应当公开、透明,确保评审结果客观、公正、合理。

第十四条供应商选择应当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综合评价供应商的信誉度、资金实力、技术能力等指标,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第十五条合同签订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

第十六条交货验收应当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所购买的材料与设备进行质量、数量、规格等方面的检查。

第十七条采购管理应当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保存采购相关文件和资料,以备查阅。

第三章采购监督第十八条采购监督应当建立独立的监督机构,负责对采购过程的合规性和合法性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采购监督机构应当定期对采购活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

第二十条采购监督机构应当建立举报制度,接受内外部人员对采购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对举报进行核实并进行相应处理。

工程施工中的材料及设备采购规定

工程施工中的材料及设备采购规定

工程施工中的材料及设备采购规定工程施工中的材料及设备采购是保证施工质量和进度的重要环节。

为了确保采购的合规性和高效性,以下是一些常用的材料及设备采购规定。

一、采购策略与准备工作1.明确采购目标:基于工程需求,明确采购的材料种类和设备型号。

2.制定采购计划:根据项目进度和施工需求,合理安排采购时间表,并确定采购数量。

3.供应商评估:对潜在的供应商进行评估和筛选,确保其具备产品质量、交货能力和售后服务等方面的要求。

4.编制采购合同: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二、采购流程与管理1.采购审批:按照公司的采购管理制度,进行采购申请和审批流程,确保采购过程的合规性。

2.报价比较与评估:收集多个供应商的报价,进行综合评估,选择最具性价比的供应商。

3.谈判与签订合同:与供应商进行价格、交货期等方面的谈判,并签订正式的采购合同。

4.质量控制:对采购的材料及设备进行质量把关,确保产品符合标准要求。

5.物流管理:协调供应商的交货和物流安排,确保材料及设备能够按时送达施工现场。

三、材料及设备验收1.验收标准:制定材料及设备的验收标准,包括外观质量、功能性能、技术数据等方面的要求。

2.验收程序:按照验收标准对材料及设备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其符合验收要求。

3.验收记录:对验收情况进行记录,包括验收时间、验收人员、验收结果等信息。

四、质量管理与售后服务1.质量追溯:建立质量追溯制度,对采购的材料及设备进行质量跟踪和追溯,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

2.保修期管理:对于有保修期的材料及设备,及时跟进和解决售后问题,确保施工质量。

3.供应商评估与管理:对供应商进行定期的评估和管理,确保其维持高水平的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以上是工程施工中材料及设备采购的一些规定和管理措施,通过合理的采购策略与准备工作,规范的采购流程与管理,严格的材料及设备验收以及有效的质量管理和售后服务,可以保证施工质量和进度的可控性与稳定性,从而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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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办法修订版IBMT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T5AB-IBMT08-IBMT2C-ZZT18】(讨论稿)1.0 总则1.1 为了规范公司的采购行为,兼顾质量和成本,在保证公司开发项目正常施工的前提下,提高材料(设备)质量,减少投资成本。

提高对供应商的谈判能力,以获得较优性价比的采购物资,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中招投标小组是指在材料(设备)采购和招投标过程中实施工作指导和监督工作的管理机构。

1.3 子公司设有采购部的,材料(设备)采购工作由采购部门负责;子公司未设采购部的应在工程部下设采购人员(兼职)负责材料(设备)采购事宜。

1.4 本制度所称采购人员包括集团经营部采购人员、各子公司采购人员及其它部门直接或间接参与采购工作的人员。

1.5 材料(设备)采购的具体流程和细则在《材料(设备)采购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

1.6单宗采购总额预计10万以上(含)或统一采购能够获得较优惠的材料(设备)由集团经营部实施采购工作,单宗采购总额预计10万以下(不含)由子公司实施采购工作。

2.0 组织机构和职责2.1 材料(设备)采购组织架构:集团招投标小组集团经营部子公司总经理子公司采购部(或工程部)采购人员2.2 集团招投标小组由董事长、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经营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工程管理部负责人和项目部(或子公司)负责人等组成。

2.3公司监事会有权对集团、子公司采购及采购招标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2.4 招投标小组职责:2.4.1 对集团及子公司所有采购工作实施指导和管理;2.4.2 依据经营部提供的报告确定长期战略合作伙伴;2.4.3 负责对子公司权限之外的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形式、正式投标人、招标文件的审批及中标人的确定;2.4.4 对子公司权限之外的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工作实施监督;2.4.5 负责对经营部提出的技术、经济、节能等方面的替换方案和建议做出评审和确定;2.4.6 对经营部上报的供应商及其产品分析、对比报告做出批复;2.4.7 监督经营部的运行方式、工作方法及相关文件下发;2.4.8 其他必须由招投标小组完成的工作。

2.5 子公司总经理职责2.5.1 对子公司的材料(设备)采购工作实施指导和管理;2.5.2 对子公司采购人员所上报的《请购单》做出批复;2.5.3 子公司权限内的采购工作的监督和实施;2.5.4 委派(或兼职)采购人员;2.5.5 对子公司权限范围内的材料(设备)采购形式、招议标文件及定购合同的初步评审;2.5.6 对子公司采购人员所上报的文件和报告做出批示;2.5.7 对子公司采购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定;2.5.8 对供应商依据供货质量、供货能力、履约情况等做出每年度的诚信评定;2.5.9 其他必须完成的工作。

2.6 材料(设备)采购涉及到招标时,按公司《招议标管理办法》的规定。

2.7 集团经营部职责:2.7.1 监督各子公司对《采购管理制度》及其《实施细则》的执行情况,并做出客观评价;2.7.2 负责材料(设备)信息库的建立和维护,并依据子公司提供的供应商年度评定结果,对库内供应商进行客观评价并按制度优胜劣汰;2.7.3 负责对长期战略合作供应商的沟通、管理及供货质量、服务等实施监督;2.7.4 对各子公司材料(设备)采购提供咨询和指导;2.7.5 负责合同范本制定和对子公司招议标文件的评审;2.7.6 权限内的招议标采购工作的实施及招议标文件的制定;2.7.7 对子公司采购人员上报的有关材料(设备)文件做出批复;2.7.8 物资材料市场行情和新型、节能、环保、高效材料(设备)的收集、了解、分析工作。

2.7.9 对子公司采购人员反应的情况和问题及时给予答复和解决,不能解决的应及时向集团领导汇报;2.7.10 定期与各级采购人员做思想沟通,了解现场基本情况;2.7.11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情况,以便于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工作效率;2.7.12 对子公司的采购行为实施检查指导。

2.7.13 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其它任务。

2.8 子公司采购人员职责:2.8.1 采购管理制度的执行和实施;2.8.2 配合集团经营部信息库的建立;2.8.3 根据工程进度和工程部《材料使用计划书》制定《采购计划》;2.8.4 根据《采购计划》要求,提前做出《材料(设备)请购单》;2.8.5 完成子公司权限范围内的采购招议标文件的拟定;2.8.6 负责甲供材料的现场验收;2.8.7 负责认质认价材料(设备)的质量、数量、资质证明、价格等方面的核实和确认;2.8.8 有责任对乙供材料(设备)是否符合质量要求和设计要求情况的监督;2.8.9在工作过程中发现对公司或工程质量不利的问题和情况(如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施工单位不按操作规程安装材料(设备)等)及时向主管领导上报相关情况;2.8.10 负责对供应商诚信度初步审核;2.8.11 协助工程部、经营部进行材料(设备)询价工作;2.8.12 拟定月采购计划,并上报集团经营部;2.8.13 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其它任务。

3.0工作准则3.1 在材料(设备)供应商纳入信息库前,采购人员必须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考评,对其公司简介、生产能力、质量保证、付款要求、售后服务、产品特点等进行比较,并以报告形式上报集团招投标小组批准,方能入库。

3.2 所有员工均有权推荐优秀的供应商,经集团经营部审核,由招投标小组批准,可纳入集团材料设备信息库。

3.3 采购方式主要以邀请招标、议标、询价采购、直接签订合同(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四种采购方式;必要时可以采用公开招标形式。

3.4 子公司采购人员根据《材料(设备)采购实施细则》要求,必须提前做好《采购计划》和《单项材料(设备)请购单》。

3.5 子公司采购人员制定的《单项材料(设备)请购单》无论金额大小,经总经理批复后必须提交公司经营部。

3.6 在选择供应商时,应在公司信息库中提取,但区域性较强的材料(设备)除外。

3.7 采购人员在洽谈某项材料(设备)时,原则上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

如有必要,可以采用多轮洽商、多次谈判等方式进行,以便降低公司的投资成本。

3.8 集团公司或子公司采购人员与供应商洽谈时,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公司利益”的原则,并做好记录,以报告形式上报;单宗采购总额预计10万元以上(含)报集团公司经营部审核分管助理审签董事长批准;单宗采购总额预计10万元以下(不含)报子公司总经理预审后报集团经营部审核分管助理批准。

报告中包括产品技术参数、质量、价格、特点及特性等进行比较(技术参数、价格、特点以表格形式体现)。

3.9 报告得到批复后,依照集团公司领导批示意见,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问题,确定供应商。

3.10集团公司或子公司采购人员必须坚持“五不购”和“三比一算”的原则。

包括子公司的零星采购。

五不购:①不提供书面采购计划且未经招投标委员会批准的不购;②材料、设备规格不符,质量不合格,价格不合理的不购;③无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的不购;④凡考评不合格的产品不购;⑤现场、仓库能够代用的材料不购。

三比一算:比质量、比价格、比售后服务、算成本。

3.11 材料(设备)单宗采购总额预计在30 万元以上(含),应以招投标形式来完成。

3.13 在采购招标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下原则:3.13.1在材料(设备)招标过程中,应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公开必要的信息资料。

3.13.2在招投标采购活动中,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法人或组织均享有公平同等的机会参与投标竞争。

3.13.3在招投标采购活动中,严禁任何投标方以非正常渠道获取特权,使其他投标人受到不公正的对待。

3.13.4招投标采购过程中,招投标双方都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履行其应尽义务。

3.14在采购过程中,违反以上操作规程,为供应商谋取利益的,一经查出,公司将依本制度严肃处理。

3.15 采购材料(设备)时必须签订《订货合同》,原则一式四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提交经营部备案,一份留子公司保存。

4.0 采购人员职业规范4.1 采购是一项重要、系统、严肃的工作,各级管理人员和采购经办人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职业道德观念,时刻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考虑。

4.2 采购人员代表公司形象,工作中应当有礼、有利、有节,不允许有傲慢的举止和不公平的对待。

4.3 采购人员只有在有助于商业合作及协调工作的前提下,经领导同意后方可接受供应商的邀请,进行考察、参观等公开的商务活动。

4.4 采购人员只有经主管领导的认可后,方可接受供应商的宴请;在采购谈判过程中,无论任何原因,都不允许接受供应商直接或间接的带有娱乐性质的邀请。

5.0罚则5.1采购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仅限于此),给公司造成经济或名誉损失的。

根据情节轻重,公司将分别给予相关责任人记过、免职、辞退等行政处罚及200-10000 元经济处罚;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5.1.1 采购人员私自接收或向供应商索取财、物的。

5.1.2 采购人员接收财、物后未主动上缴公司的。

5.1.3 采购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杜绝任何有意或无意的泄密行为,以下行为均视为泄密:5.1.3.1 泄露其它供应商对同类产品的报价;5.1.3.2 招投标中泄露其它参与的供应商名称;5.1.3.3 泄露标底的。

5.1.3.4 泄露其它对公司不利的秘密或公司认为是泄密行为的。

5.1.4 故意规避本制度或未按本制度规定及《材料(设备)采购实施细则》执行的。

5.1.5 隐瞒供应商及供应材料(设备)问题,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工程质量问题的。

5.1.6 因工作疏忽或知情不报甚至与投标人串通在投标过程中作弊的;5.1.7 在供应商年度考评中徇私舞弊的;5.1.8 其它有损于公司形象或不利于公司行为的。

6.0 附则6.1 本制度由公司采购部负责解释、修订和补充。

6.2 本制度由公司监事会监督各级采购部门实施。

6.3 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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