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单改单管理规定

合集下载

外贸出口提单补料流程

外贸出口提单补料流程

外贸出口提单补料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practical materials,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appreciation,sentence excerpts,ancient poems,classic articles,topic composition,work summary,word parsing,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writing methods,please pay attention!外贸出口提单补料流程。

1. 提交补料申请。

客户向货代公司提出补料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装箱单、发票等。

提单确认和修改

提单确认和修改

1电放也就是电报放货的简称。

国外的承运人保留全套正本提单,并通知目的港的代理,收货人可凭加盖正本公章的提单复印件和保函换单提货。

2 预借提单是指:承运人已接管货物,但还未装船,或正将货物装船,但还未装完,应托运人(卖方)的请求即时签发的提单。

其特征是:货物在承运人掌管之下;货物还未装船,或装船还未结束;在托运人请求之下,提单的签发日期早于实际装完船的日期。

3 倒签提单是指:承运人在货物装船完毕,签发提单时,应托运人请求,将提单签发日期提前至信用证规定的装船日期。

其特征是:货物已装船完毕;在托运人请求之下;提单签发日期早于实际装船的日期。

4 分单和并单根据客户提供的BOOKING,船公司缮制舱单,完毕之后,发提单确认件给客户确认,待客户确认以后,船公司根据客户的修改件,做修改.修改完毕后,船公司签发提单给客户,同时讲舱单发送给目的港,由目的港代理发送至当地海关.分单和并单,在实际操作中很常见,我想你在船公司做单证,肯定知道如何做分单和并单,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那是根据客户的需求来定的.先说分单吧,例如:从中国上海海运一批货物到德国汉堡走CSCL的船,A公司(shipper)在办理完报关手续以及拖柜进港上船后,CSCL将会签发海洋提单给A公司,但是在德国汉堡的实际consignee并不一家,比如他出的4个柜,2个是给consigneeB的,另2个是给consigneeC的,为了方便这二家客户在目的港清关,所以A公司会要求船公司在上海,将提单做分单,也就是出二票提单,A 公司要求提供保函给船公司,船公司则收取相应的分单费用.再说并单,并单则是相反,上海的甲公司和乙公司同时出货给汉堡的丙公司,丙公司为了在目的港快速清关,同时也是为了省下一票单证费,因为如果是二票的话,那在目的港将会产生二笔换单费.所以会这样操作.看到这我想你肯定会问,那为什么不一开始就出一票提单,而搞得那么麻烦?那是因为,虽然二家公司是把货物都卖给丙公司,但是甲公司和乙公司是二家公司,他们只有分开报关出口,这样才能有退税.所以他们的操作就是先分票报关,然后要求船公司再做并单.分单我说了,会产生费用,因为你是一拆二,但是并单不会,同样省下了目的港的一票换单费.5 改单费改单费要看到底是谁要求改单就是谁付。

国际货运代理实务--班轮提单

国际货运代理实务--班轮提单
如果提出提单更改时船舶已开航,应立即电 告船长作相应的更改。
提单更改注意点
1、提单在缮制过程中出现的个别字母的差错,可 以加盖代理更正章予以更正,但该字母的差错必须 是不影响该词或该语句的含义的。
2、每一份提单的更改不得超过三处,否则必须重 新签发提单。
3、如船舶开航后发生的变更,修改后的提单必须 及时通知船公司和所有其他与该提单项下货物装卸、 转运、收发货有关的分公司或代理。
(B)不记名提单:
指提单正面未载明收货人名称的提单。 不记名提单的收货人一栏中空白不填或填 写"持有人"的字样。在签发不记名提单的情 况下,•承运人应向提单的持有人交付货物。 这种提单由于未写明收货人的名称,因此转 让十分简便,无需背书,只要将提单交给受让 人即可。这种提单风险较大,因此在实践中 也很少使用。
5、根据提单签发人的不同可将提单分为班 轮公司提单和无船承运人提单。
6、根据提单签发的时间可将提单分为倒签 提单、预借提单和顺签提单。
(A)倒签提单: 是指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应托运人的要
求在货物装船完毕后,以早于货物实际 装船日期为签发日期的提单。
(B)预借提单:
是指货物尚未装船或尚未装船完毕的情况 下,信用证规定的结汇期即将届满,托运人为 了能及时结汇,而要求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提前 签发的已装船清洁提单,即托运人为了能及时 结汇而从承运人那里借用的已装船清洁提单。
4、根据运输方式可将提单分为直达提单、 转船提单和联运提单。
(A)直达提单:指表明中途不经转船直接将货 物运往目的地的提单。
(B)转船提单:指当货物的运输不是由一条船 直接运到目的港,•而是在中途需转换另一船 舶运往目的港时,船方签发的包括全程的提 单。 转船提单往往由第一程船的承运人签 发。银行只有在信用证中规定可接受转船提 单时,才接受这种提单。

关于更改件数及毛重的补充说明

关于更改件数及毛重的补充说明

关于更改件数及毛重的补充说明致各级货代:根据海关总署第172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再次修正了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法案中再次对三单一致(舱单,装箱单,提单),舱单变更等问题做出了相关规定,如货物、物品因不可抗力灭失、短损,造成舱单电子数据不准确的,请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做出相应更改。

我司根据这一规定,草拟了更改理货的相关流程, 仅供参考并请遵照执行。

办理理货证明流程1、客户办理信息修改和核销业务发生下列三种情况的必须要理货证明:1 删票----指整箱未出运、或是拼箱某一票未出运的需要理货证明。

针对这种情况理货出证依据:整箱货的按理货直装卸信息出证;拼箱货又分两种情况,一是报关信息与装箱单信息不符,比如报关是10票,实际装卸单信息为9票,需要删除一票,理货按装箱单信息出证。

另一种情况,装箱单与报关票数相符,但由于海关查验,致使整票或是拼箱的某一票未出运需要删票,这种情况,理货依据“海关查验扣货单”和“查验暂扣货物入库单”出证。

② 补票----指整箱已出运、或是拼箱某一票已出运(指海关和船公司舱单信息缺失,但理货收到的客户预录信息有,事后需要补输舱单信息的)需要理货证明。

针对这种情况理货出证依据:整箱货的按理货直装卸信息出证;拼箱的按照装箱单信息(预录信息)出证。

③ 拆票----指箱内货物总件数、重量不变,理货收到的预录信息为一票或几票,客户需要拆分为几票或者多票,针对这种情况海关明确规定需要理货证明。

针对这种情况理货出证依据:由于拆票总件数、重量不变,理货按照客户提供的报关单上描述的票数对外出证。

2、其他出证项目:改件数、改毛重。

对于改件数、改毛重、改吨位,船公司均要求客户提交“理货证明——工作联系单”,船公司规避所有风险。

因为外理公司有网上核对功能,我司将根据网上信息更改提单。

恭祝商祺日本邮船(中国)有限公司单证部2011.4.2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

中华⼈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第⼀章总则第⼀条为维护国际货运代理市场秩序,加强对国际货运代理业的监督管理,促进我国国际货运代理业的健康发展,根据经国务院批准、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外经贸部)⼀九九五年六⽉⼆⼗九⽇发布的《中华⼈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以下简称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可以作为进出⼝货物收货⼈、发货⼈的代理⼈,也可以作为独⽴经营⼈,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作为代理⼈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是指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接受进出⼝货物收货⼈、发货⼈或其代理⼈的委托,以委托⼈名义或者以⾃⼰的名义办理有关业务,收取代理费或佣⾦的⾏为。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作为独⽴经营⼈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是指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接受进出⼝货物收货⼈、发货⼈或其代理⼈的委托,签发运输单证、履⾏运输合同并收取运费以及业务费的⾏为。

第三条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名称、标志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与其业务相符合,并能表明⾏业特点,其名称应当含有“货运代理”、“运输业务”、“集运”或“物流”等相关字样。

第四条《规定》第四条第⼆款中“授权的范围”是指省、⾃治区、直辖市、经济特区、计划单列市⼈民政府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地⽅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在外经贸部的授权下,负责对本⾏政区域内国际货运代理业实施监督管理(外经贸部和地⽅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以下统称⾏业主管部门),该授权范围包括:对企业经营国际货运代理业务项⽬申请的初审、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年审和换证审查、业务统计、业务⼈员培训、指导地⽅⾏业协会开展⼯作以及会同地⽅有关⾏政管理部门规范货运代理企业经营⾏为、治理货运代理市场经营秩序等⼯作。

国务院部门直属企业和异地企业在计划单列市(不含经济特区)设⽴的国际货运代理⼦公司、分⽀机构及⾮营业性办事机构,根据前款的授权范围,接受省对外贸易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提单核对要求及注意事项

提单核对要求及注意事项

提单核对1. 提单核对的一般要求货代须将核对正确无误的提单资料通过船代网站提交给PIL。

请特别注意要留正确的Mail Adress,以便我司回发样单核对。

核对OK后,请直接回MAIL注明签单类型。

(正本提单,或是安排电放,SEA WAY)2. 截止核对提单时间目的港为欧洲,新加坡、日本,留尼汪,康斯坦撒的货柜:开航前一天目的港为美国的货柜:周一中午之前(开航前两天)其他港口的货柜:最迟开航后两天之内* 超过截对单时间或未传正确提单资料给我司制单,我司将收取改单费人民币200元/票3. 提单核对的内容1)发货人 / 收货人 / 通知人的明细资料务必提供发货人 / 收货人 / 通知人的明细资料,包括公司名称、地址、电话及联系人,如未提供明细资料,我司将无法制单,由此产生的改单费将由发货人承担。

预付货,提单上SHIPPER必须和托单上的SHIPPER一致。

到付货,提单上CONSIGNEE应为签约方。

2)唛头若有唛头附页,核对提单时务必将附页一并传至我司制单。

3)品名描述不能于品名描述中体现以下词语:GENERAL MERCHANDIES / SUNDRY GOODS / ONE LOT OF GOODS / ASSORTED GOODSCARGO VALUE:USDXXX/...CLEAN ON BOARD4)件数 / 毛重 / 体积务必提供具体详细的件数 / 毛重 / 体积数据,不可与实际数据相距+/-5%5)危险品务必提供正确的真实品名,并注明危险等级及联合国编码。

6)冻柜务必提供温度及通风口,温度在-5C至+5C之间,要求不体现通风口须出具提单上发货人的保函。

7)付款方式务必明确注明付款地点,若为第三地付款,须提供付款人的详细资料,以便我司通知第三地收款。

8)柜号 / 封签号务必提供正确的柜号及封签号,若遇验货,请及时通知我司封签号的更改。

签提单船开后,我司方签发提单给客户,以下为签单时所务必缴纳的文件及费用,以及注意事项:1. 需缴纳的相关文件1)第八联:盖有外代单证章及码头操作章2)保函:包括提单更改保函 / 异地签单保函3)我司格式提单OK件2. 需缴纳的费用海运费(预付)+ 单证费 + 装运港收货费(THCL)注意事项:1)海运费费若交外代,须提供外代海运费发票业务联,并由我司财务确认金额无误2)海运费若交我司,须提供我司开具的海运费发票业务联3)所有人民币费用均应通过民生银行付至我司3. 签收手续签单结束后,须在提单复印件上签收,即签名,并注明电话和日期。

海关总署第220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

海关总署第220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

海关总署第220号令发布时间:2014-03-2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已于2014年2月13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05年12月30日以海关总署令第143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署长2014年3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的管理,规范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的申报行为,保护其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以下统称当事人)修改或者撤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以及海关要求对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进行修改或者撤销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申报后,报关单证及其内容不得修改或者撤销;符合规定情形的,可以修改或者撤销。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或者撤销后,纸质报关单和电子数据报关单应当一致。

第四条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修改或者撤销,应当遵循修改优先原则;确实不能修改的,予以撤销。

第五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原接受申报的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或者撤销手续,海关另有规定的除外:(一)出口货物放行后,由于装运、配载等原因造成原申报货物部分或者全部退关、变更运输工具的;(二)进出口货物在装载、运输、存储过程中发生溢短装,或者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灭失、短损等,导致原申报数据与实际货物不符的;(三)由于办理退补税、海关事务担保等其他海关手续而需要修改或者撤销报关单数据的;(四)根据贸易惯例先行采用暂时价格成交、实际结算时按商检品质认定或者国际市场实际价格付款方式需要修改申报内容的;(五)已申报进口货物办理直接退运手续,需要修改或者撤销原进口货物报关单的;(六)由于计算机、网络系统等技术原因导致电子数据申报错误的。

第六条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当事人应当向海关提交《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表》和下列材料:(一)符合第五条第(一)项情形的,应当提交退关、变更运输工具证明材料;(二)符合第五条第(二)项情形的,应当提交商检机构或者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三)符合第五条第(三)项情形的,应当提交签注海关意见的相关材料;(四)符合第五条第(四)项情形的,应当提交全面反映贸易实际状况的发票、合同、提单、装箱单等单证,并如实提供与货物买卖有关的支付凭证以及证明申报价格真实、准确的其他商业单证、书面资料和电子数据;(五)符合第五条第(五)项情形的,应当提交《进口货物直接退运表》或者《责令进口货物直接退运通知书》;(六)符合第五条第(六)项情形的,应当提交计算机、网络系统运行管理方出具的说明材料;(七)其他证明材料。

各个国家对提单的要求(整理版)讲解

各个国家对提单的要求(整理版)讲解

各个国家对提单的要求(整理版)讲解各个国家对提单的要求 (2)1. 美洲 (2)1.1墨西哥MEXICAO (2)1.2多米尼加共和国DOMINICAN REPUBILC (2)1.3厄瓜多尔(ECUADOR) (2)1.4巴拿马PANAMA (3)1.5波多黎各PUERTO RICA (3)1.6哥伦比亚(COLOMBIA) (3)1.7古巴(CUBA) (3)1.8委内瑞拉(VENEZUELA) (3)1.9阿根廷(ARGENTINA)和巴拉圭(PARAGUAY) (3)1.10秘鲁(PERU)和智利(CHILE) (3)1.11巴西(BRAZIL) (3)1.12中美洲(MIDDLE AMERICA) (4)2. 亚洲 (4)2.1韩国 (4)2.2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束埔寨 (4)2.3印度尼西亚 (5)2.4南亚国家India, Pakistan, Sri Lanka and Maldive Islands (5) 2.5斯里兰卡 (5)2.6新加坡 (5)2.7伊朗 (5)2.8土耳其 (6)2.9沙特阿拉伯 (6)2.10约旦 (6)2.11巴林 (7)2.12伊拉克 (7)2.13塞浦路斯 (7)2.14卢旺达 (7)2.15尼日尔(Niger),马里(Mali)和上沃尔特(Upper V olta) (7)2.16阿拉伯地区 (7)2.17科威特 (7)2.18斯里兰卡、孟加拉、印度、尼伯尔、巴林、阿根廷、西班牙、墨西哥 (8)3.非洲 (8)4.澳洲 (9)4.1澳大利亚 (9)4.2新西兰 (9)各个国家对提单的要求1.美洲(1)都必须提供商业发票,必须显示收货人的详细资料,包括电话和传真号码;(2)指定货提单显示运费,必须用英文对日用品做详情的描述;(3)如果是私人物品,必须在提单上显示CPF和护照号码,还须显示NCM-CODE的前四位数字(4)如果是拖盘,必须显示详细的件数在提单上;必须在提单上显示详细的包装名称和数量。

公司共享系统提单、审批管理制度

公司共享系统提单、审批管理制度

公司共享系统提单、审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共享系统提单、审批管理,规范员工操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共享系统提单、审批活动的全过程,包括提单、审批、修改、作废等环节。

第三条公司共享系统提单、审批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条公司共享系统提单、审批管理应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公司设立共享系统提单、审批管理组织,负责制定和实施共享系统提单、审批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

第六条共享系统提单、审批管理组织应设立管理员岗位,负责共享系统的日常维护、用户管理、权限分配、数据备份等工作。

第七条共享系统提单、审批管理组织应设立审批员岗位,负责对提单进行审批,确保提单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

第八条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共享系统的使用,负责提单、审批、修改、作废等操作。

第三章提单管理第九条提单人应按照公司规定的要求,填写提单信息,上传相关附件。

第十条提单人应确保提单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对提单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十一条提单人应按照审批流程提交提单,不得越级提交或绕过审批流程。

第十二条提单人应在提单提交后,及时关注审批进展,按照审批意见进行修改或补充。

第四章审批管理第十三条审批员应按照公司规定的要求,对提单进行审批,确保提单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

第十四条审批员应按照审批流程和权限进行审批,不得越级审批或滥用职权。

第十五条审批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批,对需要补充材料的提单,应一次性告知提单人。

第十六条审批员应对审批结果负责,对审批通过的提单,应确保相关操作的实施。

第五章修改与作废第十七条提单人在提单审批通过后,如需修改提单内容,应向审批员提出申请,经审批员同意后,进行修改。

第十八条提单人在提单审批通过后,如需作废提单,应向审批员提出申请,经审批员同意后,进行作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2018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2018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2018修正)【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238号【发布部门】海关总署【公布日期】2018.04.28【实施日期】2018.05.01【时效性】已被修改【效力级别】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2014年3月13日海关总署令第220号公布根据2018年4月28日海关总署令第238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的管理,规范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的申报行为,保护其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以下统称当事人)修改或者撤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以及海关要求对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进行修改或者撤销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申报后,报关单证及其内容不得修改或者撤销;符合规定情形的,可以修改或者撤销。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或者撤销后,纸质报关单和电子数据报关单应当一致。

第四条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修改或者撤销,应当遵循修改优先原则;确实不能修改的,予以撤销。

第五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原接受申报的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或者撤销手续,海关另有规定的除外:(一)出口货物放行后,由于装运、配载等原因造成原申报货物部分或者全部退关、变更运输工具的;(二)进出口货物在装载、运输、存储过程中发生溢短装,或者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灭失、短损等,导致原申报数据与实际货物不符的;(三)由于办理退补税、海关事务担保等其他海关手续而需要修改或者撤销报关单数据的;(四)根据贸易惯例先行采用暂时价格成交、实际结算时按商检品质认定或者国际市场实际价格付款方式需要修改申报内容的;(五)已申报进口货物办理直接退运手续,需要修改或者撤销原进口货物报关单的;(六)由于计算机、网络系统等技术原因导致电子数据申报错误的。

国际货物运输之提单制度

国际货物运输之提单制度

国际货物运输之提单制度提单制度是国际货物运输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安排,它规定了货物运输过程中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以下是关于国际货物运输之提单制度的主要内容:1. 提单的定义: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在货物装船后,向托运人出具的一份证明货物已经装船的文件。

它通常包含货物的描述、数量、重量、装运日期、装货港、卸货港、运费条款等信息。

2. 提单的种类:提单分为直运提单、转船提单、联运提单等。

直运提单指货物直接运至目的港,无需中途转运;转船提单则指货物在途中需要转运;联运提单则涉及多种运输方式,如海陆联运。

3. 提单的功能:提单具有货物收据、运输合同、货物所有权凭证的三重功能。

作为货物收据,它证明承运人已经接收了货物;作为运输合同,它规定了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的运输条款;作为货物所有权凭证,它代表了货物的所有权,可以转让。

4. 提单的转让:提单可以背书转让,即通过在提单背面签名并注明转让条件,将提单的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

提单的转让通常涉及货物所有权的转移。

5. 提单的法律效力:提单是国际货物运输中的重要法律文件,其内容受到国际公约如《海牙规则》、《海牙-维斯比规则》和《汉堡规则》等的规范。

这些公约规定了承运人的责任、托运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提单的法律效力。

6. 提单的签发:提单通常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签发时必须确保提单上的信息准确无误,以避免后续的法律纠纷。

7. 提单的修改和更正:如果提单上的信息有误,需要在货物交付前进行修改或更正。

修改提单通常需要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的同意,并可能涉及额外的费用。

8. 提单的遗失和补发:如果提单遗失,托运人应及时通知承运人,并可能需要提供保证金或保险,以便承运人在确认货物所有权后补发提单。

9. 提单的电子化:随着技术的发展,电子提单(e-BL)逐渐被采用,它具有与传统纸质提单相同的法律效力,但更加便捷和高效。

提单制度是国际贸易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确保了货物运输的顺利进行,同时也为货物的所有权转移提供了法律保障。

海运进口换单实用知识

海运进口换单实用知识

海运进口换单实用知识展开全文前面我们分享了海运进口和出口的基础小知识,很多人在线留言希望能详细讲讲进口换单和出口订舱部分。

感谢大家的支持,接下来会写两篇文章分享这两个部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就进口换单而言,不管是国内还是国外,用提单换提货单是一项固定程序。

提单是货物的所有权凭证,是承运货物的收据,是运输契约的证明。

大致分为海运提单,空运提单,铁路提单等,这次主要讲海运提单,海运提单会出三正三副,如果是电放,船公司会回收正本。

通常进口换单会遇到以下几个问题1、没电放解决方法:通知国外发货人做电放或提供正本。

2、资料不合格、不规范解决方法:公章、提单、提单再生纸都重新提供。

3、提单收货人是英文,公章只有中文解决方法:提单中英文对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名片等)4、背书不正确解决方法:重新背书(当提单上的收货人与公章只差个别字母时,让客人与代理协商)5、改舱单解决方法:让国外船公司发给国内船代改单信息,带上改单资料及改单费到国内船代要求改单,把提货单的信息改成正确的,同时必须敲上更正章,改单一般需要三个工作日,注意:必须等海关把舱单信息改完后才能报关。

注意事项如下:1、TO ORDER提单的换单要求发货人背书,然后收货人再补敲公章(可以是收货人,通知人,代理等),这种提单绝大多数都是正本换单,如果发货人未背书,很多情况下可以让客人与代理协商凭三正去换(大多数代理是允许的)。

2、保函格式不同的船公司可能会要求不同的保函格式3、危险品货物换单之前客人首先要向进口港的海事局进行危险品货物的申报散货的话,分拨公司会直接申报,涉及的费用在换单时一并收取。

整柜的话,需要的资料就是委托书,国外装箱证明,海单,MSDS。

在这里也非常感谢我们公司海运进口部的同事在百忙之中提供相关资料。

有任何问题,欢迎大家留言共同交流。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转关货物监管办法(2024年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转关货物监管办法(2024年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转关货物监管办法(2024年修改)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布日期】2024.10.28•【文号】海关总署令第273号•【施行日期】2024.12.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进出口货物监管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转关货物监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转关货物的监管,方便收发货人办理海关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转关货物是海关监管货物,海关对进出口转关货物施加海关封志。

对商业封志完好的内支线船舶和铁路承运的转关货物,海关可以不施加海关封志。

可以办理转关手续的进出口货物范围由海关总署另行确定并且发布。

第三条转关货物应当由已经在海关注册登记的承运人承运。

海关对转关限定路线范围,限定途中运输时间,承运人应当按海关要求将货物运抵指定的场所。

海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派员押运转关货物,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承运人应当提供方便。

第四条转关货物的指运地或启运地应当设有经海关批准的海关监管作业场所。

转关货物的存放、装卸、查验应当在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内进行。

特殊情况需要在海关监管作业场所以外存放、装卸、查验货物的,应当向海关事先提出申请,海关按照规定监管。

第五条海关对转关货物的查验,由指运地或者启运地海关实施。

进、出境地海关认为必要时也可以查验或者复验。

第六条转关货物未经海关许可,不得开拆、提取、交付、发运、调换、改装、抵押、质押、留置、转让、更换标记、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

第七条转关货物的收发货人或者代理人,可以采取以下三种方式办理转关手续:(一)在指运地或者启运地海关以提前报关方式办理;(二)在进境地或者启运地海关以直接填报转关货物申报单的直转方式办理;(三)以由境内承运人或者其代理人统一向进境地或者启运地海关申报的中转方式办理。

第八条转关货物申报的电子数据与书面单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对确因填报或者传输错误的数据,符合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相关规定的,可以进行修改或者撤销。

有关制单、审单、改单、交单的问题

有关制单、审单、改单、交单的问题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有关制单、审单、改单、交单的问题制单、审单、改单、交单的细节介绍制单是指不同类别的诸单证或称单据的缮制和签署审单系指对已缮制的诸单据的复核和审查改单在审核单据的过程中若发现有问题条款前后有矛盾以此及彼有差异数字计算有出入诸单据所列的主要内容繁简不一单据份数有多有少等对上述发现的问题都应予以改正和修改。

交单为了依信用证规定结算货款必须将审核无误、正确的、完整的单据交至议付银、请求议付、承兑或付款。

制单缮制单据的原则是指单据与信用证规定的条件严格一致The Docujment of Strict Compliance。

严格一致的原则其具体表示是“四个统一”即信用证与契约的统一信用证的开立是以契约为条件凡契约所列明的要点必须在信用证中明文列出。

信用证所含的条款必须满足契约所列明的内容和要点。

单据与信用证统一单据的缮制是以信用证规定的条款为基数。

信用证项下的单据必须与信用证所列的内容一致即是单据与信用证必须统一。

单据与货物统一单据所列的有关货物的数据和内容应与契约规定的货物的实际完全一致一字不错一数不差作到单据所列内容与货物的实际统一。

单据与单据统一信用证项下诸单据约十多种例如商业发票附属于商业发票的单据于包装单、重量尺码单、检验证明书保险单证有保险单和保险证明书运输单据有海运提单、空运提单、铁路提单、邮政收据和联合运输提单特定国家所需的单据有海关发票、领事发票和原产地证书等。

缮制单据的依据缮制单据应有如下资料作为依据1、国际间的进出口业务是以买卖契约为依据。

2、支付条件是以信用证所列的单据和总金额、运输费用、银行费用为依据。

3、进出口契约货物上所示的唛头或特殊要求以开证申请人或以制造商所提供的原始资料为依据。

缮制单据的依据是以信用证所列条款为依据。

若信用证为列明的特殊要求必须以双方提供的原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海运提单管理制度

海运提单管理制度

海运提单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海运提单管理工作,保障货物运输安全,提高运输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海运提单管理工作。

三、提单种类公司海运提单种类包括:1. 海运货物提单:负责记录货物从起运港到目的港之间的运输合同及货物运输状态等有关事项的单据;2. 海运空白提单:包括正本提单和副本提单,由船运公司签发并交由发货人或代理人填写货物、目的港及收货人等信息;3. 海运正本提单:由船运公司签发的可供收货人或其指定代理人以收货的有价证券。

四、提单管理程序1. 提单签发(1)提供相关资料:发货人或代理人向船运公司提出货物运输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2)签发提单:船运公司根据货物运输申请,签发海运提单,其中所填写的货物名称、运输起止地点、收货人信息等需真实准确。

2. 提单传递(1)发货人/代理人:收到提单后,将提单交给装货港或者货物承运人,由装货港或货物承运人办理货物发运手续;(2)承运人:收到提单后,在指定时间内将提单传递给相应的船东,由船东安排货船运输。

3. 提单交接(1)船东:在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将提单送交目的港代理人或提货人;(2)目的港代理人/提货人:收到提单后,办理相应的货物提货手续。

5. 提单存档每份已使用的海运提单,均需按照规定归档保存,并备案管理。

六、提单管理责任1. 船运公司(1)负责签发真实、准确的海运提单;(2)保证提单的安全传递和接收;2. 发货人或代理人(1)按照要求提供货物运输申请及相关资料;(2)确保提单传递的安全性和准确性;3. 承运人(1)确保提单的准确传递和接收;(2)确保货物提单正常存档和备案。

七、提单管理制度的宣贯和执行1. 通过内部培训、会议、文件等方式宣传和贯彻提单管理制度;2. 对制度进行检查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3. 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提单管理制度得到严格执行。

八、提单管理制度的违规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提单管理制度,一经发现违规行为,将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责令整改、暂停合作等。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GGQT-GX8G08Q8-GNQGJ8-MHHG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国际货运代理市场秩序,加强对国际货运代理业的监督管理,促进我国国际货运代理业的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根据原外经贸部1995年6月29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以下简称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可以作为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代理人,也可以作为独立经营人,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作为代理人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是指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委托,以委托人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办理有关业务,收取代理费或佣金的行为。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作为独立经营人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是指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委托,签发运输单证、履行运输合同并收取运费以及服务费的行为。

第三条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名称、标志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与其业务相符合,并能表明行业特点,其名称应当含有"货运代理"、"运输服务"、"集运"或"物流"等相关字样。

第四条《规定》第四条第二款中"授权的范围"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特区、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在商务部的授权下,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国际货运代理业实施监督管理(商务部和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统称行业主管部门),该授权范围包括:对企业经营国际货运代理业务项目申请的初审、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年审和换证审查、业务统计、业务人员培训、指导地方行业协会开展工作以及会同地方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规范货运代理企业经营行为、治理货运代理市场经营秩序等工作。

国务院部门直属企业和异地企业在计划单列市(不含经济特区)设立的国际货运代理子公司、分支机构及非营业性办事机构,根据前款的授权范围,接受省商务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NVOCC提单管理制度

NVOCC提单管理制度

NVOCC提单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NVOCC提单管理,保障货主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NVOCC提单管理相关工作。

第三条 NVOCC应当根据本制度及合同约定,依法提供提单服务,增强提单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第四条 NVOCC提单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提单操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

第五条 NVOCC应当建立健全提单管理制度,制定提单操作流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确保提单操作规范有序。

第二章提单的发放和使用第六条 NVOCC应当在与货主签订合同后,按照合同约定为货主开具提单。

第七条 NVOCC应当核对货主提供的货物信息,确保提单上的货物信息准确无误。

第八条 NVOCC应当制定提单的发放程序,并将发放提单的时间、数量等相关信息记录在案。

第九条 NVOCC应当告知货主提单使用的注意事项,如提单的有效期、使用范围等。

第十条货主持有提单的,可凭提单向NVOCC领取或提货;若货主将提单背书转让他人,应当告知NVOCC并按规定办理提单转让手续。

第三章提单的修改和撤销第十一条在提单已被使用前,货主及时发现提单信息有误或者需要修改的,应当及时联系NVOCC办理提单修改手续。

第十二条 NVOCC收到货主的提单修改申请后,应当核实申请内容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提单信息的准确性。

第十三条若提单已经被货主使用或者背书转让给他人后,货主需撤销提单的,应当提供书面申请并履行相应的手续程序。

第四章提单的管理和归档第十四条 NVOCC应当建立完善的提单管理档案,按照规定对每份提单进行记录和归档。

第十五条 NVOCC应当对已发放的提单进行跟踪管理,并在有效期届满前提醒货主办理提单的使用或撤销手续。

第十六条为确保提单信息的安全性和准确性,NVOCC应当对提单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对提单管理的认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七条 NVOCC提单管理档案应当妥善保存,根据规定的期限进行定期归档和销毁。

APL 电子版提单更改件 说明书

APL 电子版提单更改件 说明书

American President lines (China) Co., LTD. 美 国 总 统 轮 船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Shanghai Regional Office西 藏 中 路 268 号9F, Raffles City Shanghai, Office Tower 来 福 士 广 场 办 公 楼 9 楼268 Xi Zang Road Central, Zip: 200001 邮 政 编 码:200001 Tel: (86-21) 2301-2000 电 话: (86-21) 2301-2000Customer Service Tel: (86-21) 5359-4849 客户服务部电话:(86-21) 5359-4849附件附件331APL APL电子版提单更改件电子版提单更改件电子版提单更改件鉴于贵司发送的MESS AMENDMENT FORMAT ,特此重申如下:邮件题目是邮件题目是:: SHA BL#XXXXXXXX Vessel/Voyage MESS AMENDMENT请发给下面所有的收件人: GSCNC_AMEND@Tips for using amendment format:1) 提单上只要填写需要修改的那一栏, 不用从头到底全部打一遍。

如不是大量更改,请仍然通过传真(8008201234)递交更改件。

2) 打开时请启用宏,若没有出现以下选择,可自行调整EXCEL设置:工具菜单-宏-安全性-安全性级别-中等3)每行都有相应的字节数限制,请不要超过该限制4)请确保在英文状态下输入,不要使用中文字符/标点5)为确保电子邮件及时准确的收发,请务必使用公司注册邮箱,免费邮箱可能造成邮件丢失或拒收。

外贸提单管理制度

外贸提单管理制度

外贸提单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外贸提单管理流程,提高提单管理效率和准确性,保障提单的安全和合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相关外贸提单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单的申请、审核、存储、查询和归档等。

三、提单申请流程1. 外贸部收到客户订单后,根据客户要求和合同约定,提出提单申请。

2. 外贸部向财务部提出提单申请,包括提单号码、装船日期、船名航次、收货人、订舱方信息等。

3. 财务部对提单申请进行审核,并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

4. 财务部将审核通过的提单申请提交给仓储部门进行提货凭证的制作。

5. 仓储部门按照提单要求,制作提货凭证,并将提单信息录入系统。

6. 外贸部收到提货凭证后,确认无误后通知客户提单已发出。

四、提单管理1. 提单存储提单存储应根据公司规定进行,确保提单的安全和完整性。

负责提单存储的部门应对提单进行编号、分类和归档,并定期备份提单信息。

2. 提单查询公司内部相关部门和员工有权根据工作需要,查询提单信息。

提单查询应在系统中进行,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提单修改和作废提单一旦发出,如有错误需要修改或作废,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严禁私自修改或作废提单。

4. 提单应用提单应用包括但不限于放货、结汇、支付和索赔等,对于涉及提单的行为,应严格按照规定流程进行操作,防止提单被冒用或挪用。

五、提单管理责任1. 外贸部门负责提单申请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与客户的信息保持一致。

2. 财务部门负责提单申请的审核和录入,确保提单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仓储部门负责提货凭证的制作和提单信息的录入,确保提单的安全和完整性。

4. 相关部门和员工应严格执行提单管理制度,不得违反规定操作提单。

六、提单管理监督公司应设置专门的管理岗位,负责对提单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定期对提单管理流程进行评估和改进,确保提单管理工作的规范和高效进行。

七、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物料提单,改单管理规定
目的
目前生产过程中经常因为物料不能按期供应,导致车间频繁换线或待料停工,到货时间各部门信息流通不畅,严重影响了工作效率,为了加快信息流通,确保配件及时供应,根据现有状况,做出如下规定:一技术部下发机械明细和电气明细要仔细审核,确保名称,编码准确,及时.
二生产部要避免误单,漏单,如有借用其它客户非标件要及时提报计划.
三物管部提报标准件要及时,准确[制定合理库存上线,下线]要杜绝漏提单,误提单,物管部要做好物料及时上架,物料标识工作,杜绝物料已到却无法找到现象.一定做到盘点准确.
四采购部要杜绝采购失误和延期,要保证采购物料与申购物料的一致.采购订单下达后,首先提供一份给物管部,以便到货后及时核对,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率.更书面化的落实工作情况。

格式如下:
此表以纸制版为准,二天汇总流转.
五、库房在备料过程中,发现有短缺配件,首先填写缺件记录单,并依据采购提供的到货时间反馈给班组,如采购订单上没有的配件,由库房来核实原因。

记录表格式如下:
备注;更改领料单备和造成配件到迟原因
A、技术提报计划有误或不及时;
B、库房申报不及时或报错货;
C、库房盘库失误
(与技术编码统一的情况下); D、采购采购延期或采购失误; E、生产借用其它
客户非标未提报计划;F、生产开错单漏开单; H 、采购到货与申购不一致; J、库
房到货未找到
六、生产装配当中发现欠件
如是装配当中发现缺件,将名细与库房核实,由库房核实原因
要求:
1、采购提供给库房订单必需100%全面,所填写信息必需完整准确认.
2、库房所填写欠件单信息必需准确,妥善存档,月底统一交至副总经理,对于出现的问题追
究相关责任人,
七制约;对于所有失误每月发生十次以内每次罚款10元,十次以上每次罚款20元.
所有表单必需有负责人签字生效,以免发生扯皮事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