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调整劳动关系,完善劳动合同制度,保护职工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利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公司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双方应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或者终止,应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遵守和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三条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

提供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合理地调整职工工作岗位;

保障职工休息、休假;保障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等权利。职工应履行劳动义务:提高职业技能;

服从公司工作岗位调整;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徳。

第四条工会应当帮助、指导职工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并对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重新处理;

职工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中油龙慧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全体在岗职工。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签订

第六条公司招用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应审核劳动者是否符合法定就业年龄、就业条件以及是否具有履行劳动合同的相应能力。

劳动者应如实说明自然状况、就业现状、健康状况等情况,提供自己的居民身份、学历、工作经历、职业技能资格等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有就业经历的劳动者应提供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说明与原单位有竞业限制约定的情况。

公司应向劳动者告知与劳动合同有关的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条件和规章制度及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岗位,并将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内容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第七条劳动合同以中文书面形式签订。职工对劳动合同内容有不同意见的,应书面提出修改意见,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视为全面同意劳动合同书内容。劳动合同书一式两份,公司与职工各执一份。

第八条劳动合同中甲方统一为“中油龙慧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由公司经理签字,盖“廊坊开发区中油龙慧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章。乙方为公司职工,由本人签字。

第九条劳动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签订劳动合同时,不得扣押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耍求职工提供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职工收取财物。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公司与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不低于法定标准。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具备以上必备条款外,公司与职工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

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并就约定内容签订专项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专项协议书中甲方为公司,由公司委托代理人签章,乙方由职工本人签字。

双方约定事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管道工程有限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不得损害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首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公司应根据劳动合同期限和岗位技能要求与职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要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职工在试用期的劳动报酬不低于本単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公司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五条对公司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职工,双方在培训前应签订协议,约定双方的职责、权利、服务期限、违约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公司按照岗位要求,需要保守商业秘密的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

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条款或者另行签订保密协议。对于负有保密义务的职工,公司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职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第十七条公司可与职工在劳动合同或相关协议中对违反服务期、保守商业秘密、竞业限制约定的行为约定违约金。

第十八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制定的;

(二)采取欺诈、威胁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十九条下列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可以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签订的;

(二)在签订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劳动合同被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职工己经按照要求履行芳动义务的,公司应向职工支付劳动报酬,提供相应的待遇,并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

笫二十条双方当事人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全而履行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各项义务,并享受规定的各项权利。

第二十一条双方当事人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与实际履行的起始时间不一致的,按照实际履行的起始时间确认。

第二十二条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地址的变更以及职工更改姓名等,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三条公司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与职工协商一致指派或借出职工到合资、参股或其他单位(含公司属其他单位、项1=1部)工作的,由职工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进行劳动合同管理。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劳动合同:

(一)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二)职工因涉嫌违法犯罪被限制人身白山的;

(三)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暂时不能履行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