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用人单位按八类工伤风险行业类别确定工伤保险缴费基准费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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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类行业工伤保险基准费率

八类行业工伤保险基准费率

八类行业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工伤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险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伤害时的权益,并提供医疗、康复、赔偿等保障措施。

为了科学的确定各类行业的工伤保险费率,我国将不同行业划分为八类,并设定了相应的基准费率。

本文将就八类行业工伤保险基准费率进行介绍和分析。

一、农、林、牧、渔业农、林、牧、渔业是中国传统的产业,具有较高的劳动密集性和危险性。

在这一行业中,劳动者通常需要面对农作物的种植、动物的喂养、渔业生产等工作,因此容易发生各种意外伤害。

为了保障农、林、牧、渔业劳动者的权益,我国规定该行业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较高。

二、采矿业采矿业是我国一些资源丰富地区的主要产业之一,该行业的工作环境复杂、危险系数较高,因此工伤风险也相对较大。

为了保障采矿业劳动者的权益,我国规定了较高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

三、制造业制造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涵盖了机械、电子、化工、汽车等多个细分领域。

在制造业中,劳动者常常需要接触各种机器设备、化学物质等,存在一定的工伤风险。

我国设定了制造业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

四、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五、建筑业建筑业是我国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地产开发的重要行业,对促进经济增长和城市化进程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建筑业中,劳动者常常需要在高空、封闭环境中工作,存在一定的工伤风险。

为了保障建筑业劳动者的权益,我国规定了建筑业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

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是我国发展迅速的新兴行业,涵盖了计算机、互联网、通信等领域。

在这一行业中,劳动者常常需要长时间使用电脑、接触电子设备等,存在一定的工伤风险。

为了保障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劳动者的权益,我国规定了该行业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

八、住宿和餐饮业不同行业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的设定是基于该行业的工作环境、劳动强度、危险性等因素综合考虑而定的。

北京2020年关于工伤保险费率调整

北京2020年关于工伤保险费率调整

北京2020年关于工伤保险费率调整行业工伤风险划分为八个类别一类至八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为0.2%、0.4%、0.7%、0.9%、1.1%、1.3%、1.6%、1.9%。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调整及确定各缴费单位新费率时,按“费率就低”原则执行。

即调整后缴费费率低于现缴费费率的,按照调整后缴费费率执行;调整后缴费费率高于现缴费费率的,仍按照现缴费费率执行。

调整后的工伤保险费率于7.1正式实施根据国家调整工伤保险费率的总体要求,本市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自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

考虑到新旧行业工伤风险分类比对和工伤保险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等因素的影响,结合本市实际,定于2017年7月1日前完成费率调整并正式公布实施,在此之前,各缴费单位仍按现缴费费率进行缴费。

2017年7月1日后,按照新的缴费费率测算,多缴纳的费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抵充以后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的方式处理。

届时,将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支缴率等相关指标纳入工伤保险浮动费率考核指标,每一至三年核定其在所属行业不同费率档次间是否浮动。

对符合浮动条件的用人单位,每次可上下浮动一档或两档。

关于调整北京市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一、关于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和基准费率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对行业的划分,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一类至八类(详见附件)。

不同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执行不同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

本市一类至八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为0.2%、0.4%、0.7%、0.9%、1.1%、1.3%、1.6%、1.9%。

各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基准费率的具体标准可根据本市经济产业结构变动、工伤保险费使用等情况适时调整。

二、关于工伤保险费率确定及调整办法根据国家调整工伤保险费率的总体要求,本市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自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

2024年福建工伤保险缴费基数

2024年福建工伤保险缴费基数

2024年福建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一、职工工资总额职工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执行。

二、所在行业风险类别工伤保险费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差别费率。

按照国家规定,将行业划分为一类至八类,分别执行不同的费率。

三、单位缴费比例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费率,一类至八类行业基准费率分别为0.5%、0.7%、0.9%、1.1%、1.3%、1.5%、1.7%、1.9%。

四、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为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0.25%。

五、缴费基数上下限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基数不得低于上一年度本单位工资总额的60%;高于300%的,按照300%计算。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基数不得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不得低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与60%之间的差额,为浮动费率档次。

六、工伤认定程序1. 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市、县(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 审核: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3. 调查核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4. 作出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2023年上海工伤保险缴费费率

2023年上海工伤保险缴费费率

2023年上海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实用版】目录1.2023 年上海市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2.2023 年上海工伤保险赔偿标准3.上海市工伤保险缴费标准4.上海市工伤保险缴费比例5.2023 年上海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分档正文2023 年上海市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已公布,个人缴费标准设为每年500 元、700 元、900 元、1100 元、1300 元五个档次,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档次缴费。

同时,上海市工伤保险赔偿标准也已出台,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等级不同,赔偿费用也不同。

在上海市,工伤保险缴费标准按照全国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规定执行,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基准费率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 0.2%、0.4%、0.7%、0.9%、1.1%、1.3%、1.6%、1.9%。

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适时调整。

其中,一类行业用人单位浮动费率分为两档,可在行业基准费率 0.2% 的基础上向上浮动至 120%、150%,不实行费率下浮;二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浮动费率各分为四档,可在行业基准费率 0.4%、0.7%、0.9%、1.1%、1.3%、1.6%、1.9% 的基础上,向上浮动至 120%、150% 或向下浮动至 80%、50%。

此外,上海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采用浮动费率制度,分为五档,每档的幅度为缴费基数的 0.5%。

工伤保险支缴率大于 200% 时,开始浮动。

具体办法为:工伤保险支缴率大于 200%、小于等于 400% 的,浮动费率上浮一档;支缴率大于 400%、小于等于 600% 的,浮动费率上浮二档;支缴率大于 600% 的,浮动费率上浮三档。

这样的制度设计旨在保障工伤职工的权益,同时降低企业的负担。

总的来说,2023 年上海市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和工伤保险缴费标准都已明确,企业和个人可以根据这些标准进行缴费。

上海市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基准费率

上海市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基准费率

上海市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基准费率
1类行业:高风险行业,如建筑施工、矿山开采、危险品生产等,基准费率为4.16‰。

2类行业:烟花爆竹制造、汽车维修、高层建筑等,基准费率为
2.74‰。

3类行业:建筑安装、化工生产、金属制品生产等,基准费率为
1.78‰。

4类行业:机械设备修理、物业管理、物流仓储等,基准费率为
1.31‰。

5类行业:电子产品制造、旅游餐饮、娱乐健身等,基准费率为
1.05‰。

6类行业:社会服务、卫生保健、教育培训等,基准费率为0.81‰。

7类行业:金融保险、电信服务、商贸流通等,基准费率为0.54‰。

8类行业:文化创意、体育竞技、科研设计等,基准费率为0.31‰。

甘肃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及基数

甘肃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及基数

甘肃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及基数甘肃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及基数第一条为了完善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机制,促进工伤保险基金征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1号),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缴纳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情况确定。

第三条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对行业的划分,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一类至八类。

行业工伤风险程度具体划分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1号)所附《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表》为准。

第四条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要根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和主要经营生产业务等情况确定其行业风险类别。

对劳务派遣企业,可根据被派遣劳动者实际用工单位所在行业,或根据多数被派遣劳动者实际用工单位所在行业,确定其工伤风险类别。

对因从事多种生产经营活动难以确定行业风险类别的,一般以其职工人数所占比重最大的生产经营活动确定行业风险类别。

第五条全省各行业工伤风险一类至八类相对应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分别按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执行。

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要按照用人单位相对应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标准确定其缴费费率。

第六条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时的初次缴费费率按照行业基准费率确定。

第七条对因从事多种生产经营活动的大型综合性企业可实行综合计算缴费费率办法,但综合费率不得低于其相对应的行业基准费率两档。

第八条根据工伤发生率、基金缴纳和使用情况,每2年对参保单位工伤风险进行一次全面评估,确定其费率是否浮动及浮动的档次。

第九条用人单位属一类行业的,其浮动费率分为三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属二类至八类行业的,其浮动费率分为五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

河南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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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详解河南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如何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河南工伤保险缴费比例: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和主要经营生产业务等情况,分别确定各用人单位的行业风险类别。

2、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将行业划分为3个类别: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

三类行业分别实行3种不同的工伤保险缴费率。

3、工伤保险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新的费率政策。

将原有1至3类行业工伤风险类别调整为1至8类,对应行业基准费率分别由0.5%、1%、1.5%调整为0.5%、0.7%、1%、1.2%、1.5%、1.7%、1.9%、2.5%。

4、用人单位属一类行业的,按行业基准费率缴费,不实行费率浮动,用人单位属二、三类行业的,费率实行浮动。

温馨提示:1、工伤保险费用是由单位缴纳,非个人缴费。

2、用人单位的初次缴费费率,按行业基准费率确定,以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1-3年浮动1次。

3、具体的分类及缴纳费率情况请咨询当地的社保机构。

河南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缴费基数的定义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一般是指指用人单位为本单位所雇佣的职工所支付的上一年度的工资总额。

社会保险缴费公式社会保险缴费=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社保缴费例子若2023年度“月平工资”是4665元,如果你(假设你的单位在市区)的月工资超过了4665*3=13995元。

则你的社保缴纳基数是13995元;如果你的月工资低于4665*60%=2799元,则你的社保缴纳基数是2799元。

要是你的月工资在2799元至13995元之间,那缴费基数就是你的月工资。

温馨提示:1、具体的详细内容请咨询当地的社保机构2、当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基数;高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作为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基数。

关于山东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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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及标准山东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如何具体标准又是怎样的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山东工伤保险缴费比例: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和主要经营生产业务等情况,分别确定各用人单位的行业风险类别。

2、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将行业划分为3个类别: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

三类行业分别实行3种不同的工伤保险缴费率。

3、据了解,此次调整将工伤保险行业风险类别由原来的三类调整划分为八类,全省八类行业统一实行八种不同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

4、用人单位属一类行业的,按行业基准费率缴费,不实行费率浮动,用人单位属二、三类行业的,费率实行浮动。

温馨提示:1、工伤保险费用是由单位缴纳,非个人缴费。

2、用人单位的初次缴费费率,按行业基准费率确定,以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1-3年浮动1次。

3、具体的分类及缴纳费率情况请咨询当地的社保机构。

山东工伤保险缴费标准: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各单位,各高等院校,中央驻鲁有关单位:为切实保障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除外)、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或雇工(以下称职工)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修订)和《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鲁政发〔2023〕25号)的有关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对用人单位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进行调整。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调整范围2023年12月31日前,用人单位中享受伤残津贴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不包括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工伤退休人员)、经批准领取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和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职工(含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人员)供养亲属。

工伤保险根据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不同,执行不同的缴费费率,基准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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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工伤保险根据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不同,执行不同的缴费费率,基准费率分为几类?基准费率范围是?_____三类0.5%-1.5%,八类0.2%-1.9%,三类0.5%-2.0%,八类 0.2%-2.0%。

下面一起来看看这道题目的正确答案吧。

目前,工伤保险根据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不同,执行不同的缴费
费率,基准费率分为几类?基准费率范围是?_____
三类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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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及基准费率表

四川 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及基准费率表

四川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及基准费率表摘要:1.四川工伤保险的相关背景和规定2.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与基准费率标准3.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表4.工伤保险的行业风险分类及缴费率5.结论正文:一、四川工伤保险的相关背景和规定在四川地区,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工伤保险权益,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年满16 周岁以上的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

同时,禁止招用未满16 周岁的童工,否则会受到严厉处罚。

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降低工伤事故的发生率。

二、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与基准费率标准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工伤保险行业分为三类风险:一类是风险较小的行业,二类是中等风险的行业,三类是风险较大的行业。

这三类行业分别实行不同的工伤保险缴费率。

在四川地区,各行业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标准如下:1.一类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货币金融服务,资本市场服务,保险业,其他金融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中国共产党机关,国家机构,人民政协、民主党派,社会保障,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和其他成员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国际组织等。

基准费率为0.2%。

2.二类行业:批发业,零售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房地产业,租赁业,商务服务业,研究和试验发展等。

基准费率为0.4%。

3.三类行业:其他行业。

基准费率为0.6%。

三、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表根据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与基准费率标准,不同行业的工伤保险风险分类如下:1.一类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货币金融服务,资本市场服务,保险业,其他金融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中国共产党机关,国家机构,人民政协、民主党派,社会保障,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和其他成员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国际组织等。

2.二类行业:批发业,零售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房地产业,租赁业,商务服务业,研究和试验发展等。

重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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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7.08.18•【字号】渝人社发〔2017〕191号•【施行日期】2017.08.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伤保险正文重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191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1号)和《关于做好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工作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72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自2017年1月1日起调整我市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对行业的划分和人社部发〔2015〕71号文件规定,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一类至八类(见附件)。

二、各类别基准费率标准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我市一类至八类行业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3%、0.6%、0.9%、1.1%、1.3%、1.6%、1.9%、2.2%。

各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基准费率的具体标准可根据本市经济产业结构变动、工伤保险费使用等情况适时调整。

三、用人单位费率的确定各区县(自治县)经办机构首次确定用人单位费率时,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所对应的最高风险行业的基准费率确定;实际经营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不一致的,以经营的最高风险行业所对应的行业的基准费率确定。

对劳务派遣企业,可根据被派遣劳动者实际用工单位所在行业,或根据多数被派遣劳动者实际用工单位所在行业对应的费率档次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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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行业分别实行三种不同的工伤保险缴费率。

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根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和主要经营生产业务等情况,分别确定各用人单位的行业风险类别。

行业风险分类见附件。

二、关于费率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伤保险费平均缴费率原则上要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1.0%左右。

在这一总体水平下,各统筹地区三类行业的基准费率要分别控制在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左右、1.0%左右、2.0%左右。

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要会同财政、卫生、安全监管部门,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情况提出分类行业基准费率的具体标准,报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基准费率的具体标准可定期调整。

三、关于费率浮动用人单位属一类行业的,按行业基准费率缴费,不实行费率浮动。

用人单位属二、三类行业的,费率实行浮动。

用人单位的初次缴费费率,按行业基准费率确定,以后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一至三年浮动一次。

苏州工伤保险基准费率

苏州工伤保险基准费率

苏州工伤保险基准费率一、苏州工伤保险简介苏州工伤保险,作为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保障职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和职业病时的合法权益。

工伤保险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制度,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不同,其基准费率也相应有所区别。

二、苏州工伤保险基准费率介绍1.行业分类苏州工伤保险根据行业风险程度分为八类,分别为:一类(高风险行业)、二类(中高风险行业)、三类(中等风险行业)、四类(中低风险行业)、五类(低风险行业)、六类(极低风险行业)、七类(微风险行业)和八类(无风险行业)。

2.费率档次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苏州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分为10个档次。

其中,一类行业基准费率为0.2%,二类行业基准费率为0.4%,三类行业基准费率为0.6%,四类行业基准费率为0.8%,五类行业基准费率为1.0%,六类行业基准费率为1.2%,七类行业基准费率为1.4%,八类行业基准费率为1.6%。

3.费率调整苏州工伤保险基准费率根据行业发展状况、工伤事故发生率、职业病发病率等因素定期进行调整。

调整时,按照“升档不降档”的原则,确保工伤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

三、工伤保险费率的计算方法工伤保险费率是根据企业所属行业、工伤风险等级和职工工资等因素计算得出的。

计算公式为:工伤保险费= 职工工资总额× 工伤保险基准费率× 浮动系数。

其中,浮动系数根据企业工伤事故发生情况和历史缴费记录确定。

四、工伤保险费率对企业和员工的影响工伤保险费率对企业来说,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产成本。

合理的工伤保险费率可以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

对员工而言,工伤保险费率的高低关系到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和职业病时的保障程度。

五、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措施和建议1.加强工伤预防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降低工伤事故发生率。

2.优化工伤保险制度设计,合理调整费率档次,使之更符合行业发展需求。

3.推进工伤康复工作,提高工伤康复服务质量和水平,减轻工伤职工负担。

最新企业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最新企业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最新企业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最新企业工伤保险缴费比例2016年企业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根据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通知规定,2016年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对应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如下:一类至八类分别控制在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左右。

同时通过费率浮动的办法确定每个行业内的费率档次。

一类行业分为三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二类至八类行业分为五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

目前我国政府并未对工伤保险缴费费率进行统一规定。

各统筹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确定本地区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具体标准,并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报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基准费率的具体标准可根据统筹地区经济产业结构变动、工伤保险费使用等情况适时调整。

例如浙江海宁市2016年度工伤保险新缴费比例共分10档,0.8%和1%为行业基准费率,0.7%、0.9%、1.1%、1.2%、1.3%、1.4%、1.5%、1.6%等8档为浮动后的费率。

例如江苏盐城市规定,从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现行工伤保险基准费率调整为,一类至八类分别为0.6%、0.8%、0.85%、1.2%、1.4%、1.6%、1.7%、1.9%。

市直、亭湖区、开发区和城南新区在上述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的基础上执行下浮25%的标准。

2016年企业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标准1、最低是在岗平均工资的60%,根据行业风险制定不同费率。

2、每年的会调整新的缴费基数,当年7月开始实行至下一年的6月30日3、工伤是由单位缴的,个人缴交不了,具体的行业缴交比例也有所不同,范围在0.5%-1.5%。

一类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货币金融服务,资本市场服务,保险业,其他金融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中国共产党机关,国家机构,人民政协、民主党派,社会保障,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和其他成员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国际组织。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06.23•【字号】深人社规〔2016〕6号•【施行日期】2017.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伤保险正文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工作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72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完善我省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规〔2015〕6号),结合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调整本市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事宜通知如下:一、关于划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对行业的划分,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一类至八类(见附件)。

二、关于确定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不同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执行不同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

本市一类至八类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对应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14%、0.28%、0.49%、0.63%、0.66%、0.78%、0.96%、1.14%。

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的具体标准,可根据本市经济产业结构变动、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保险基金运行等情况,适时调整。

三、关于确定工伤保险行业费率浮动档次按照国家规定,通过费率浮动的办法,确定每个行业内的工伤保险费率档次。

一类行业分为三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二类至八类行业分为五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者向下浮动至80%、50%。

【法规】工伤-关于工伤保险费率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29号

【法规】工伤-关于工伤保险费率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29号

关于工伤保险费率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卫生厅(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为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合理确定工伤保险费率,促进工伤预防,实现工伤保险费用社会共济,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工伤保险费率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行业划分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02),将行业划分为三个类别: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

三类行业分别实行三种不同的工伤保险缴费率。

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根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和主要经营生产业务等情况,分别确定各用人单位的行业风险类别。

行业风险分类见附件。

二、关于费率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伤保险费平均缴费率原则上要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1.0%左右。

在这一总体水平下,各统筹地区三类行业的基准费率要分别控制在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左右、1.0%左右、2.0%左右。

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要会同财政、卫生、安全监管部门,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情况提出分类行业基准费率的具体标准,报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基准费率的具体标准可定期调整。

三、关于费率浮动用人单位属一类行业的,按行业基准费率缴费,不实行费率浮动。

用人单位属二、三类行业的,费率实行浮动。

用人单位的初次缴费费率,按行业基准费率确定,以后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一至三年浮动一次。

在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上下各浮动两档:上浮第一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120%,上浮第二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150%,下浮第一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80%,下浮第二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50%。

费率浮动的具体办法由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财政、卫生、安全监管部门制定。

各地要认真做好工伤保险相关数据的测算,合理确定行业基准费率,科学制定费率浮动的具体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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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用人单位按八类工伤风险行业类别确定工伤保险缴费基准费率
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1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完善我省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规〔2015〕6号)及《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深人社规〔2016〕6号),深圳市将于2016年7月起,按八类工伤风险行业类别确定各单位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一类至八类工伤风险行业类别对应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分别为0.14%、0.28%、0.49%、0.63%、0.66%、0.78%、0.96%、1.14%。

深圳市社保局通过与商事主体登记部门注册信息比对,确定各单位的工伤风险行业类别,目前将各单位的行业类别在官网公布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十天。

调整后,我司社保账户按照八类工伤风险行业类别确定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为0.28%。

社保局相关公告网址如下:
/sbjxxgk/tzgg/siyl/201606/t20160624_3721320.htm
以上变动自2016年7月起执行,如您对以上内容有任何疑问,可联系深圳中智客服专员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深圳中智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深圳中智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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