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知识产权法知识点汇总精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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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们基于自己智力活动创导致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经验、知识而依法享有权利。
其基本特性:
①国家授予性;②专有性(独占性);③地区性;④时间性。
①不发生有形控制占有;②不发生有形耗损使用;③不发生消灭智力成果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法律处分。
①著作权法律制度;②专利权法律制度;③工业版权法律制度;④商标权法律制度;⑤商号权法律制度;⑥产地标记权法律制度;⑦商业秘密权法律制度;⑧反不合法竞争法律制度。
是平等主体因创造或使用智力成果而产生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其调节手段和合用原则重要是民法手段和原则。
是指作者对其作品依法享有专有权利,或者说,著作权是指作者及其她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所享有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总称。
①标不同。
所有权标是动产和不动产等有形物,著作权标是无形人类精神与智力活动成果。
②权利完整性不同。
所有权属性是完整,它不不受时间和地区限制;著作权只能在一定保护期内有效。
①保护对象不同。
著作权保护是表达作品思想内容详细形式,专利法保护是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创造创造。
②保护条件不同。
著作权保护作品只规定是独创,不规定是首创;而对于同一内容创造,专利权只授予先申请人。
③权利产生程序不同。
著作权大多自动产生,专利权需要专利机关特别授权。
④合用领域不同。
著作权重要涉及文学、艺术领域,专利权重要发生在工业生产领域,与产品技术方案息息有关。
①权利属性不同。
著作权是一种具备人身属性权利,商标权只是一种财产权。
②法律规定保护条件不同。
著作权规定作品具备独创性,而商标权规定辨认性,并不考虑商标与否由商标权人创作。
③权利获得方式不同。
著作权普通自作品创作完毕时自动产生,而商标权普通须经注册登记才干产生。
①保护作者权益原则;②勉励先进作品传播原则;③作者利益与公众利益协调一致原则;④与国际著作权发展趋势保持一致原则。
著作权涉及两方面内容,即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
著作人身权涉及:
刊登权、签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著作财产权涉及:
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表演权、播放权、制片权、演绎权。
演绎权又涉及改编权、翻译权、注释权、整顿权、编辑权。
是指在作品创作完毕后,直接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商定,在不存在其她基本性权利前提下对作品享有著作权人。
继受主体:
是指通过受让、继承、受赠或法律规定其她方式获得所有或一某些著作权人。
其区别为:
原始主体不以继受主体为存在前提,但继受主体享有权利却是从原始主体处获得,并以她人原有著作权合法存在为条件。
此外,原始主体所享有著作权完整性比继受主体权利体现充分。
是指依法享有著作人身权或著作财产权之一某些或所有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
①保护条件不同;②作品初次刊登规定不同;③著作权保护期起算不同。
①作者是直接参加创作人;②确认作者办法是,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知名人即为作者;③作者通过创作劳动,产生了著作权法规定作品。
④法人、非法人单位在特定条件下也可以视为作者。
①因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合同获得著作权;②因合同而获得著作权;③著作权特殊主体—国家。
①编辑作品各作者之间不必具备合意,而合伙作品规定各合伙者之间有共创作品愿望;②编辑作品中各作者成果是可区别,而合伙作品中各作者成果有时可分,有时则不可分;③编辑作品以编辑人名义刊登,而合伙作品以合伙作者共同名义刊登。
①编辑作品上对原作品进行改编、翻译、注释或整顿而产生,因而没有原作品也就没有该编辑作品;②编辑作品必要充分尊重原作品,不得对原作品进行歪曲、篡改或其她贬损性解决;③编辑人在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著作权。
①两人以上合伙创作作品,著作权由合伙作者共有,行使著作权时要征得全体合伙人批准;②没有参加创作人,不能成为合伙作者;③合伙作品可以分割使用,作者对各自创作某些,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伙作品整体著作权;④不可以分割使用合伙作品,是不能单独使用作品,合伙作者对著作权行使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则任何一方无合法理由不得制止她方行使。
公民为完毕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工作任务所创作作品。
委托作品:
是委托人向作者支付商定报酬,由作者按照其意志和详细规定而创作特定作品。
其权利归属,受委托创作作品,著作权归属有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商定。
合同未明确商定或没有订立合同,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是指文学、艺术或科学领域内,具备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智力成果。
作品成为著作权客体条件:独创性和可复制性。
①文学作品;②口述作品;③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④美术、照相作品;⑤电影、电视、录像作品;⑥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阐明;⑦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⑧计算机软件、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她作品。
①原创性;②可感知性;③可再现性。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归属:
其普通原则是谁开发谁享有著作权。
此外几种特殊状况:
①合伙开发。
普通由各合伙开发者共同享有;②委托开发。
如无合同,其著作权属于受委托者;③指令开发。
著作权由项目任务书或合同规定,如无明确规定,属于接受任务单位;④职务开发。
著作权属于该单位;⑤非职务开发。
普通属于开发者自己。
①刊登权;②签名权;③修改权;④复制权;⑤发行权;⑥出租权;⑦信息网络传播权;⑧翻译权;⑨应当由软件制作权人享有其她权利。
期限:
为25年,截止于软件初次刊登后第25年12月31日。
保护期满,可申请续展25年,但保护期最长超过50年。
⑴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作品。
涉及三种状况:
①违背普通法律原则作品;②违背社会公德和社会伦理作品;③故意妨害公共秩序作品;⑵不合用著作权法作品。
有三类:
①法律、法规、国家机关决策、决定、命令和其她具备立法、行政、司法性质文献及其官方正式译文;②时事新闻;③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又称精神权利,是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各种与人身相联系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权利。
著作财产权:
又称经济权利,是著作人身权对称,指作者及其她著作权人通过某种形式使用作品,从而依法获得经济报酬权利。
是指著作权因作品创作完毕、形成作品这一法律事实存在而自然获得,不在需要履行任何手续。
①著作人身权是一种精神权利,不具备直接财产内容;而著作财产权就是保证著作权人实现财产利益权利。
②著作人身权与著作权主体不可分离,不可,只能由著作权原始主体享有;而著作财产权则可由著作权人依其意志自由转移,由著作权继受主体享有。
③除刊登权外,著作人身权保护期限不受限制,而著作财产权保护期有严格规定,超过法定期间便不再受保护。
④普通状况下,著作人身权只能由著作权人自己行使,而著作财产权既可以由著作权人自己行使,也可以由她人行使。
是作者或其她著作权人享有以其作品为蓝本进行再创作权利。
它涉及改编权、翻译权、注释权、整顿权、编辑权。
也称为传播者权或与著作权关于权利,是法律赋予作品传播者对其创造性传播行为享有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总称。
其基本内容涉及:
①出版者权;②表演者权;③音像制作者权;④广播、电视组织权。
著作权人寄给图书出版者两份定单在6个月内未能得到履行即视为脱销。
①邻接权产生以既有作品为基本;②作品传播者对她人版权作品进行传播时,必要有法律根据或著作权人授权。
其区别为:
①两者主体不同;②两者保护对象不同;③两者内容不同;④两者受保护前提不同。
①表演者使用她人未刊登作品时应事先获得著作权人允许;②表演者使用她人已刊登作品进行营业性表演时,以法定允许获得对作品表演权;③表演者使用她人演义作品进行营业性表演时,应当依照该作品与否已刊登来决定获得表演权方式。
指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作品,在合同有效期内和在合同商定地区,享有以同种文字原版、修订版和缩编本方式出版图书独占权利。
出版者权内容:
①图书出版者专有出版权;②版式、装祯设计专有使用权。
出版者义务:
①与著作权人订立出版合同。
②按期、按质出版作品。
③重印、再版作品。
④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①表白表演者身份。
②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
③允许她人从现场直播。
④允许她人为获利目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
是作者为表白其作者身份,在作品上注明其姓名或名称权利。
它涉及作者在自己作品上签名和不签名两个方面权利。
事实上是指著作财产权,是著作权人将其作品使用权所有或某些在法定有效期内移转给她人法律行为。
其特点为:
①对象仅限于著作财产权。
②著作权与作品载体所有权无关。
③著作权导致著作权主体变更。
④著作权标可
以作各种选取。
是指著作权人将自己作品以一定方式、在一定地区和期限内允许她人使用行为。
其特性为:
①著作权允许使用并不变化著作权归属。
②被允许人权利受制于合同商定。
③被允许人对第三人侵犯自己权益行为普通不能以自己名义向侵权人提起诉讼,由于被允许人并不是著作权主体,除非著作权人允许是专有使用权。
一方面,在著作权中,著作权人依照合同将著作财产权所有或一部给受让方后,原著作权人对出去权利已不再拥有主体资格,被权利由受让方拥有和行使,而使用允许合同则不同样,虽然著作权人允许她人行使其财产权中所有或一部,该著作财产权主体依然是作为允许方著作权人,而不是被允许人。
第二,在著作权使用允许中,普通允许中被允许人不能因权利被侵害而提起侵权之诉,只有独占允许中被允许人才具备这个资格,且起诉诉因只限于侵害被允许权,而著作权中中任何受让人均有权对侵害其财产权利行为提起侵权之诉,起诉诉因则为侵害著作财产权。
是指在特定条件下,法律容许她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权作品而不必征得著作权人批准,也不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制度。
合理使用必要具备条件:
①使用作品已经刊登;②使用目仅限于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或者为了教学、科学研究、宗教或慈善事业以及公共文化利益需要;③使用她人作品时,不得侵犯著作权人其她权利,并且必要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是指依著作权法规定,使用者在运用她人已经刊登作品时,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允许,但应向其支付报酬,并尊重著作权人其她权利制度。
其条件为:
①法定允许使用主体只能是报刊杂志社、表演者、录音制作者和广播组织;②法定允许使用对象只能是已刊登作品;③应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④著作权人明确声明不得使用,该作品不能被法定允许使用。
相似点:
①目都是侧重于增进社会公共利益,限制著作权人权利;②都只能使用她人已经刊登作品;③使用她人作品时不必获得著作权人允许;④都必要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区别在于:
①法定允许使用者是表演者、录音制作者、广播组织报刊社、而合理使用人却无主体范畴限制;②在法定允许状况下,使用作品后应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而合理使用状况下则不必支付报酬;③在法定允许使用状况下,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不得使用,但合理使用却没有附加这样条件。
是指在一定条件下,作品使用者基于某种合法理由需要使用她人已刊登作品时,经申请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授权,即可使用该作品,不必征得著作权人批准,但应向其支付报酬制度。
是指未经作者或其她著作权人批准,又无法律上依照,擅自对著作权作品进行运用或以其她非法手段行使著作权人专有权利行为。
构成侵犯著作权行为三个要件:
①要有侵犯事实;②行为具备违法性;③行为人主观有过错。
①引用目仅限于简介、评论某一作品或阐明某一问题;②所引用某些不能构成引用人作品重要某些或实质某些;
③不得损害被引用作品著作权人利益。
是指经专利主管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审查批准符合专利条件创造创造。
其特性为:
①是一项特殊创造创造,是产生专利权基本;②是符合专利法规定专利条件创造创造。
③作为专利创造创造必要经专利主管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审查拟定,在未经批准此前,任何一项创造创造都不得成为专利。
国内专利法规定了三种专利:
创造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是指法律赋予公民、法人或其她组织对其获得专利创造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专有权利。
专利法重要调节四个方面社会关系:
①因确认创造创造归属而发生社会关系;②因授予创造创造专利权而发生各种社会关系;③因创造创造专利实行、或允许实行而发生各种社会关系;④因创造创造专利权保护而发生各种社会关系。
专利制度内容:
根据专利法规定对申请专利创造创造进行审查,对符合专利条件创造创造授予专利权,同步将该项创造创造内容予以公开。
专利制度特性:
法律保护、科学审查、公开通报、国际交流。
是指科技开发者根据自然规律原则,运用自己资金和智力创造出来新技术方案。
它涉及三方面内容:
①是与“自然规律”关于创新;②必要是运用“自然规律”成果;③是详细技术性方案。
人们为制造产品或者解决某个技术课题而研究开发出来操作方案。
是指对产品形状、构造或其组合所提出新技术方案。
其特点为:
①实用新型是针对产品而言;②产品只能是具备立体形状、构造产品;③必要具备实用性,可以在工业中应用;
④必要是可自由移动物品。
对实用新型予以专利保护意义:
①有助于产品改造和市场竞争;②有助于调动人们从事创造创造活动积极性;③有助于丰富人们物质文化生活;
④有助于对小创造尽快地提供保护。
对产品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它们结合所作出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新设计。
其特性为:
①附载外观设计产品具备相对独立性;②外观设计必要是与独立详细产品合为一体新设计;③附载外观设计产品必要可以在工业中应用;④外观设计必要可以使人产生美感。
①都是人类智力劳动成果;②都是国内专利法所指创造创造,是专利法保护对象;③都需要通过专利主管机关审查批准才干成为专利,获得专利权。
⑵联系:
①在某些状况下,创造与实用新可以互相转换;②在某些状况下,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也许共存于同一对象;
③创造、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也许共存于同一对象。
⑶区别:
①创造是专利法重要保护对象;②创造和实用新型都是一种新技术方案,而外观设计则是一种新设计;③创造技术难度明显高于实用新型。
①科学发现;②智力活动规则和办法;③疾病诊断和治疗办法;④动物和植物品种;⑤用原子核变换办法获得物质。
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新颖性:
指申请专利创造或实用新型不属于既有技术,在申请日此前没有同样创造或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公开刊登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以其她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创造或实用新型由她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后来发布专利申请文献中。
创造性:
指同申请日此前已有技术相比,该创造有突出实质性特点和明显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
指该创造或实用新型可以制造或使用,并且可以产生积极社会、技术、经济效果。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主办或承认国际展览会上初次展出;②在规定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上初次刊登;③她人未经申请人批准而泄露其内容。
55、创造或实用新型不具备实用性几种状况:
①申请专利创造或实用新型不具备再现性;②申请专利创造或实用新型缺少技术手段;③申请专利技术方案违背自然规律;④运用独一无二自然条件所完毕技术方案;⑤申请专利技术方案不能产生积极效果。
是指公民、法人或其她组织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商定享有就创造创造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权利。
其特性为:相对性、暂时性、有关性。
专利申请人:
是就某项创造创造有资格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公民、法人或其她组织。
专利申请人应具备条件:
①具备相应国籍;②有符合专利法规定创造创造,并拥有合法专利申请权。
书面申请原则(专利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在办理各种手续时都应采用书面形式)、先申请原则(两个或两个以上人分别就同样创造创造申请专利,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人)、单一性原则(一份专利申请文献只能就一项创造创造提出专利申请,即“一申请一创造”原则)。
是申请人就其创造创造第一次在某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在优先权期内,就相似主题创造创造向另一国提出专
利申请,依照关于国家法律规定而享有优先权。
本国优先权:
是申请人就起创造创造在某国第一次提出战栗申请后一定期限内,就相似主题创造创造又向该国专利局提出后一申请,依法所享有优先权。
创造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优先权期为12个月;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优先权期为6个月。
祈求书、阐明书、阐明书摘要、权利规定书。
祈求书应写明:
①创造或实用新型名称;②创造人姓名;③申请人姓名或名称;④地址;⑤其她应当写明事项。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应提交文献:
祈求书、图片或照片。
(照片不得不大于3cm×8cm,也不得不不大于15cm×22cm.)
共和国典型培养物保藏中心。
①在本职工作中作出创造创造;②履行本单位交付本职工作之外任务作出创造创造;③退休、退职或调动工作后一年内所作出与其在原单位承担本职工作或原单位分派任务关于创造创造。
是专利申请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用以拟定专利保护范畴庶民上文献。
它是鉴定她人与否侵犯专利权依照,直接具备法律效力。
阐明书:
是创造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人必要提交基本文献,是对创造或实用新型技术内容进行详细阐明陈述性书面文献。
①获得了在先申请人地位;②有权根据其申请规定优先权;③申请专利创造将得到暂时保护;④在专利申请被批准为专利、被驳回、被撤回或被视为撤回此前,专利申请人可以申请其专利申请权;⑤在专利申请审查过程中,专利申请人还享有撤回权、修改权、修改祈求权、陈述意见权、实审审查祈求权以及放弃权等权利。
是在法定期限内,国家专利主管机关依照祈求人提出撤除祈求对被祈求人之创造创造专利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结论程序。
专利权无效宣布:
是国家专利主管机关公示授予专利权之日起满6个月,专利复审委员会依照祈求人提出无效宣布祈求,对被
祈求创造创造专利与否符合专利法所规定实质条件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结论程序。
⑴相似点:
①都只能发生在国家专利主管机关公示授予专利权之后;②这两个程序都不能自动启动,必要有祈求人提出相应祈求;③经撤除或宣布无效专利权视为自始不存在。
⑵不同点:
①发生时间不同。
撤除程序在前,无效宣布在后。
②受理机关不同。
撤除祈求由国家专利主管机关受理,而无效宣布祈求由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
③祈求理由不同:
撤除祈求理由只限于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而无效宣布祈求理由还涉及专利法规定其她实质要件。
①前者是缺陷专利矫正成果,后者是有效专利正常成果;②前者是被动被迫结束,后者是积极正常结束;③前者也许发生不当得利返还后果,后者则不会发生;④前者导致创造创造专利自身消灭,后者只导致专利权消灭。
①自此后来,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该项被宣布专利权无效创造创造;②就该项被宣布无效专利权过订立实行允许合同也随之终结,被允许人可以停止支付使用费。
缴纳专利年费、实际实行已获专利创造创造。
独占实行权:
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产品或专利办法依法享有进行制造、销售或使用专有权利。
实行允许权:
是专利权人通过实行允许合同方式,允许她人实行其专利并收取专利使用费权利。
是专利法容许第三人在某些特殊状况下,可以不经专利权人允许而实行其专利,且其实行行为并不构成侵权一种法律制度。
重要有强制允许、不视为侵犯专利权行为和国家筹划允许三种。
又称非自愿允许,是国家专利主管机关,依照详细状况,不经专利权人允许,授权她人实行创造或实用新型专利一种法律制度。
其特性为:
①非自愿性;②非独占性;③有偿性;④非转移性。
强制允许有三种形式:
①防止专利权滥用强制允许;②为公共利益目强制允许;③交叉强制允许。
①祈求人只能是单位;②自公示授予专利权满3年后;③祈求人事先必要与专利权人进行合理协商,但未能达到合同;④向国家专利主管机关提出实行强制允许规定。
不视为侵犯专利权行为涉及:
①专利权穷竭;②善意使用或销售行为;③先用权人实行;④暂时过境;⑤为科学或实验目使用。
也称专利权用尽,或专利权耗尽,是专利权人对合法投放市场专利产品,不再具备再销售或使用控制权或支配权。
是第三人在专利申请日此前已经制造相似产品、使用相似办法或已经做好了制造、使用必要准备,并仅在原有范畴内继续制造、使用权利。
成立条件:
①先用权人实行行为或必要准备行为发生在专利申请日此前;②先用权人实行或准备实行创造创造是其合法获得;③在专利权被授予后,先用权人仅在原有范畴内继续制造、使用。
是专利权人通过专利允许证合同将其依法获得对某项创造创造实行权移转给非专利权人行使一种贸易形式。
其特性为:
①允许方只能是专利权人;②标是对有效专利实行权;③被允许方所获得只是对商定专利实行权;④普通要持续一种相称长时期;⑤专利允许证贸易关系有效成立并产生法律效力后,允许方应当将专利允许证贸易合同副本送交专利局备案。
重要条款:
①专利实行方式;②允许证属性;③允许证有效期间和地区范畴;④专利允许证使用费原则和支付办法;⑤违约责任;⑥合同当事人双方以为需要商定条款。
①搭售条款;②固定价格条款;③对技术改进限制条款;④回授条款;⑤禁止被允许方在合同期满后继续使用专利技术。
是专利权人允许被允许方在合同商定期间和地区范畴内,以合同商定使用方式对专利进行独占性实行。
独家允许证:
持有该允许证被允许方在商定期间和地区范畴内享有以合同商定使用方式对专利排她使用权。
其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