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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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技术管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优质、安全、快速、高效地完成公司建设任务,根据铁路总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技术管理的基本任务
第二条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政策、法规和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有关技术规范;科学有序地组织各项工作,建立正常生产秩序;适时总结积累设计、施工经验,不断推进技术进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缩短施工工期,降低建设成本;为工程建成后正常运营创造有利条件,保证技术管理的连续性。
第三章技术管理基本内容和分工
第三条技术管理工作由指挥部分管领导全面负责,工程管理部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基本内容包括:做好工程测量、设计文件审核、施工技术调查、技术交底、施工作业指导书、技术资料管理、工程试验和检验、工程施工技术总结及竣工验收、编制竣工文件等工作。
第四章技术管理基本制度
第四条施工技术调查
(一)组织调查
1.施工技术调查是施工准备及招投标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由分管领导牵头,各专业工程师参加组成调查组进行施工调查,各专业工程师重点调查相应专业的有关资料,了解工程施工条件,进行标段设置和施工布局,合理划分标段、工期、合理标价定标,为工程招标做准备。
2.各中标的施工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后,应对各自管辖的范围进行详细的施工技术调查,认真进行施工部署,划分施工任务,核对设计文件,提出施工方案,并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控制投资收集必要的资料,同时整理施工技术交底时需解决的问题。
(二)调查的主要内容
1.施工区域及其周边的地理、地形地貌;
2.线路走向、工程分布情况,重点及难点工程;
3.沿线水文、气象及地质资料;
4.当地及周边地区建筑材料情况,考察材料的质量、数量、运距及供应能力;
5.工程所需机械、人力、水、电、通讯等资源及价格信息; 6.路基填料的来源、弃土场、运距;
7.沿线公路、水运及铁路运输能力;
8.生产、生活水源和水质调查。
第五条施工图现场核对
(一)组织实施
1.公司应指导施工单位结合现场实际认真核对施工图,了解设计意图、设计标准,熟悉设计内容,对设计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和优化建议,使其更加完善合理。组织参加对重点难点工程的会审,对现场核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形成书面资料,联系设计单位解决。
2.施工单位施工图核对由施工单位项目分管领导组织实施。重点检查设计文件是否齐全,有无差错漏碰;与现场核对,确认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3.对设计单位分批提供的施工文件,施工单位要及时登记造册、清理建档,并有专人管理。设计文件审核均要留有核对记录。
(二)核对的主要内容
1.各项建筑物、设备和有关附属建筑物的位置、结构尺寸、施工图表、工程数量、采用标准图、通用图和设计说明;
2.工程水文、地质资料是否符合实际,能否满足需要;
3.设计是否合理,技术难度大的项目施工方案是否可行;
4.重点工程项目、工点设计方案、施工组织方案和主要施工技术措施是否
5.设计中有关协议是否齐全合理。
第六条技术交底
(一)目的
1.技术交底是技术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能使各级技术人员了解设计要求,掌握技术标准,有利于科学组织施工,提高工程质量。
2.未经过施工技术交底的工程不得开工。
(二)建设单位的技术交底
1.施工合同签订后,由公司领导组织设计单位向监理、施工及其他相关单位进行总体设计技术交底;未完成的设计或重点工程,具备条件后随时组织交底。
2.参加技术交底的人员,要在充分熟悉设计文件的基础上,认真弄懂设计意图及工程特点,以便发现问题,提出修改意见。对有异议的问题,要及时与设计单位共同研究,协商解决。
3.技术交底的经过和有关问题的解决办法,应详细记录写成正式会议纪要,作为交底工作和处理有关问题的依据。技术交底纪要要编号归档、妥善保管并作为竣工文件资料列入工程档案。
4.对重大、复杂或采用新技术、新标准、新结构、新工艺的工程,在施工前和施工中应请有关专业设计负责人到施工单位现场进行专题技术交底,公司组织与该项工程有关的单位和施工人员参加,以便掌握该项工程施工的具体方法、特殊要求和技术措施。
(三)施工单位的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的施工技术交底由项目分管领导主持,内容为:工程概况、工程特点、技术标准与质量标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工期进度要求及重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法及“四新”成果特殊规定等。施工单位应做好对施工工点和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交底工作,凡下发的各种技术交底资料,交接双方必须认真履行签字手续,必须对资料登记编号。凡因技术交底不清,手续不齐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将按不同的岗位责任予以经济处罚,重大事故依据有关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七条施工作业指导书
(一)施工作业指导书是施工单位针对特殊过程、关键工序向施工人员交待作业程序及方法,以及注意事项而制定的指导性文件,是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
(二)施工单位要对软基处理、路堤填筑、路堑开挖、钻孔桩、扩大基础、墩台模板与混凝土、悬灌梁、预制梁、现浇连续梁、梁板安装、隧道超前地质预报、开挖及支护、隧道衬砌、轨道板安装调试、钢轨焊接、既有线改建拨接等施工过程或施工工序,结合现场施工实际和特点,逐项编制作业指导书,确保作业程序简明易懂,操作方法具体可行,施工过程有序可控,质量标准满足要求。
(三)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前,参编技术人员要吃透设计文件、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安全规定、环保水保政策,依据本单位施工装备、成熟施工方法、专业技术和环境作业条件进行编制。在组织实施时,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岗前教育和培训,必要时组织实地演练。
(四)施工单位编制的作业指导书,必须经过项目分管领导审批后下发执行。必要时,报公司分管领导或工程管理部审批后实施。指导书发放和接收必须统一编号和登记。
第八条施工组织设计编制
(一)全线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由指挥部负责编制,报部审批;
(二)各标段、控制工程、重难点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监理单位审核,报指挥部负责审批核备;
(三)其他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监理单位审批,报指挥部核备。
第九条技术资料管理
(一)管理目的
技术资料是设计、施工、科研等各项工作的劳动成果。完整、准确的技术资料是组织施工、指导施工,进行质量追溯,编制竣工文件和施工技术总结的重要依据。
(二)管理范围
技术资料管理范围主要包括:各阶段设计文件、标准设计图纸、有关协议纪要、现场调查、临时工程设计、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变更设计、交底会议纪要、试验和检验资料、测量测试资料、施工记录、质量评审资料等。各种技术资料、记录、施工技术总结,以及设计施工规范、规则、标准、手册、科技成果及情况资料,专题技术总结及有关参考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