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相关法律安全卫生常识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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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服务相关法律安全卫生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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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对保障妇女实现文化教育权 利承担的责任
3、劳动权益
(1)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 (2)保障妇女的劳动就业权 (3)保障男女同工同酬 (4)为妇女成长提供平等机会 (5)对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 根据我国现行劳动法规,对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包括: ⑴、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不适合妇女生理特点的劳动。 ⑵、禁止安排月经期女职工从事有损健康的劳动。 ⑶、禁止安排已婚待孕女职工从事有害身体的劳动。 ⑷、禁止安排怀孕女职工从事有害健康和安全的劳动。 ⑸、保护产期和哺乳期的女职工健康 妇女在生育期和哺乳期期间身体消耗极大,恢复生理机能需要一定的
二、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2、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 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 功德 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5、依照法律纳税
6、其他方面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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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常识
一、劳动就业 1、定义: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从事某种有一定劳
2、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 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指根据未成年工的身体发育尚未定型的特点, 对未成年工在劳动过程中特殊权益的保护。在我国,未成年工是指年 满16周岁至18周岁的劳动者。
3、劳动争议的处理 我国处理劳动争议适用下列形式: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等。
⑴、和解:是指争议当事人之间自行约定,通过协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 内相互让步或一方让步,从而求得矛盾解决的方法。
⑵、劳动者休息的权利 ⑶、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⑷、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⑸、进行科学研究、文学
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
家政服务相关法律安全卫生常识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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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保障退休人员的权利
4、特定人的权利 ⑶、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
⑷、关怀青少年和儿童的成长
⑸、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
1、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
⑵、调解:是由第三者居间调和。通过疏导、说服,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 从而解决纠纷的方法。
⑶、仲裁:我国对劳动争议的仲裁属国家仲裁,即由国家授权的专门仲裁 机关,行使国家仲裁权,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依法进行的仲裁。
⑷、诉讼:即打官司,争议当事人将争议诉讼法院,由法庭作出公正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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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人身自由
①、人格权
2、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信仰自由:
②、名誉权
⑵、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③、荣誉权
定义:这类权利是指国家保 护公民的身体和住宅不受侵 犯,保护公民的通信自由和 宗教信仰自由。
⑶、住宅不受侵犯
④、姓名权 ⑤、肖像权
⑷、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⑸、宗教信仰自由
⑴、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3、公民的社会经济、教育和文化方面的权利
(8)当事人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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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劳动合同鉴证
⑴、亲自履行原则
5、劳动合同的履行 ⑵、权利义务统一原则。
6、劳动合同的变更 7、劳动合同的解除
⑶、全面履行原则
⑴、劳动合同解除的涵义: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 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⑵、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协议。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形式。
⑴、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亦称定期劳动合同) 含、1年、3年、5年 ,劳动期满合同终止。
2、劳动合同的分类
⑵、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⑶、以完成一项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的内容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⑷、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8、劳动合同的终止
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 ⑵、劳动者被除名、开除、劳动教养或判刑。 ⑶、劳动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 ⑷、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9、集体合同:《劳动法》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 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 同。
(一)、公民的权利与义务
一、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1、公民参与政治方面的权利
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
家庭出身、 (1 )平等权
任何人的合法权益一律平等
并受保护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①、言论自由
⑶ 政治自由
②、出版自由 ③、结社自由
④、集会、游行、示威自由
⑷、批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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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社会职业 特点:⑴、劳动者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公民,包括 法 定劳动年龄内能够参加劳动的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 ⑵、劳动者必须从事法律允许的有益于国家和社会的某种社会职业; ⑶、劳动者所从事的社会职业必须是有一定的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能够 用以维持劳动者Leabharlann Baidu人及其赡养一定的家庭人口的基本生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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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女职工和未成年人特殊保护
1、女职工的特殊保护 女职工在劳动方面的特殊保护,是指根据女职工身体结构、生理机能的 特点以及抚育子女的特殊需要,在劳动方面对妇女特殊权益的法律保 障。对妇女生理技能变化过程中的保护,一般是指女职工的经期、孕 期、产期、哺乳期的保护。这种保护,不仅是对女职工的本身,同时 也是对下一代安全和健康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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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权益保障法常识
1、政治权利 (1)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政治权利 (2)保障妇女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 (3)实现妇女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重视培养、选拔和任用女干部 (5)妇女联合会及其团体会员的推荐女干部权 (6)保护妇女依法行使批评、建议、申诉、控告和检举权 2、文化教育权益 (1)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文化教育权利 (2)妇女文化教育权益的具体实现 (3)学校对保障女性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应承担的责任 (4)保证适龄女性儿童和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5)扫除妇女中的文盲和半文盲 (6)组织妇女进行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
2、劳动就业方针:指党和国家制订的指导劳动就业工作的总原则 3、劳动就业原则:平等,互相选择 4、劳动就业途径 5、劳动就业服务企业 6、劳动就业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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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动合同
1、定义:劳动合同亦称劳动契约,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依法协商达成的双方权利和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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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大纲
1、相关法律常识 2、相关安全与卫生常识
家政服务相关法律安全卫生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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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大纲
1、民法常识 2、劳动法常识 3、妇女权益保障法常识 4、未成年人保护法常识 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常识 6、老年人权益保护法 7、食品卫生法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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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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