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限高层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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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限高层建筑工程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是指高度超过规定限制的建筑物。

这类建筑物在现代城市发展中日益增多,但也导致了一系列安全隐患和管理问题。

本文将探讨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定义、挑战、管理方法以及未来发展的前景。

一、定义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是指高度超过国家规定限制的建筑物。

通常,国家或地方都会制定有关建筑物高度的规定,以确保建筑物在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进行建设。

然而,由于城市化进程和经济发展的需要,一些地方开始建设超限高层建筑工程,进而导致了一系列问题和挑战。

二、挑战1. 结构安全挑战: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高度增加意味着建筑物会面临更大的结构压力。

建筑师和工程师需要设计出更加牢固和稳定的结构,以确保建筑物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2. 消防安全挑战: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高度增加意味着火灾的风险也增加。

因此,应该在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加强消防系统的规划和实施,以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的保护。

3. 管理挑战:超限高层建筑工程通常需要更加复杂的管理和监督机制。

政府和相关部门需要加强对这类建筑工程的管理,以确保其符合规定要求,并能正常运营和维护。

三、管理方法1. 制定明确的规范: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制定明确的规范和标准,规定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营和维护要求。

这些规范应涵盖结构、消防、电气、设备等各个方面的要求,以确保建筑物的安全和正常运营。

2. 强化监管力度: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监管力度,确保建筑物的设计和施工符合相关规范。

同时,还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定期对建筑物进行检查和评估,以保障建筑物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3. 加强技术支持:政府和相关机构应提供技术支持,为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提供专业指导。

这可以包括技术咨询、培训和研究等,以提高相关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建筑物的质量。

四、未来发展前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经济发展的推动,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在未来将继续增多。

为了应对相关挑战和问题,政府和相关部门需要加强对这类建筑工程的管理和监管。

陕西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标准

陕西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标准

附件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标准根据国家建设部《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技术要点》确定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标准,结合我省实际予以细化,归纳整理如下:一、房屋高度超过以下规定的高层建筑属于超限高层建 筑(一)现浇钢筋混凝土房屋适用的最大高度(M)烈 度 结构类型6 7 8 9框架 60 55 45 25 框架-抗震墙 130 120 100 50 抗震墙 140 120 100 60 部分框支抗震墙 120 100 80 不应采用框架-核心筒 150 130 100 70 筒中筒 180 150 120 80 板柱-抗震墙 40 35 30 不应采用注:1、房屋高度指室外地面到主要屋面板板顶的高度(不包括局部突出屋顶部分);2、框架-核心筒结构指周边稀柱框架与核心筒组成的结构;3、部分框支抗震墙结构指首层或底部两层框支抗震墙结构;4、乙类建筑可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适用的最大高度;5、超过表内高度的房屋,应进行专门研究和论证,采取有效的加强措施。

(以上摘自《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表6.1.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第6.1.1条还规定:平面和竖向均不 规则的结构或建造于Ⅳ类场地的结构,适用的最大高度应适当降低(规范条文说明规定“一般降低20%左右”)。

(二)钢结构房屋适用的最大高度(M)结 构 类 型 6、7度 8度 9度 框架 110 90 50框架-支撑(抗震墙板)220 200 140筒体(框筒、筒中筒、桁架筒、束筒)和巨型300 260 180 框架注:1、房屋高度指室外地面到主要屋面板板顶的高度(不包括局部突出屋顶部分);2、超过表内高度的房屋,应进行专门研究和论证,采取有效的加强措施。

(以上摘自《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表8.1.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第8.1.1条还规定:平面和竖向均不 规则或建造于Ⅳ类场地的钢结构,适用的最大高度应适当降低。

(三)短肢剪力墙较多房屋适用的最大高度(M)《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相关规定:第7.1.2条 高层建筑结构不应采用全部为短肢剪力墙的剪力墙结构。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核准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核准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核准申请条件: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包括:(一) 高度超限工程:指房屋高度超过规定,包括超过《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以下简称《抗震规范》)第6章钢筋混凝土结构和第8章钢结构最大适用高度,超过《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以下简称《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第7章中有较多短肢墙的剪力墙结构、第10章中错层结构和第11章混合结构最大适用高度的高层建筑工程。

(二) 规则性超限工程:指房屋高度不超过规定,但建筑结构布置属于《抗震规范》、《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规定的特别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

(三)屋盖超限工程:指屋盖的跨度、长度或结构形式超出《抗震规范》第10章及《空间网格结构技术规程》、《索结构技术规程》等空间结构规程规定的大型公共建筑工程(不含骨架支承式膜结构和空气支承膜结构)。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具体范围详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建质[2015]67号)附件1。

申请材料:1.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申报表和超限情况表6份2.建筑结构工程超限设计的可行性论证报告6份3.建设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4.结构工程初步设计计算书(主要结果)6份5.初步设计文件(建筑和结构工程部分,至少5份)6份6.当参考使用国外有关抗震设计标准、工程实例和震害资料及计算机程序时,应提供相应的说明7.进行模型抗震性能试验研究的结构工程,应提出抗震试验研究报告8.进行风洞试验研究的结构工程,应提交风洞试验报告。

办理依据依据名称:《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11号,2002年7月25日发布)依据说明:《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第五条在抗震设防区内进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建设时,建设单位应当在初步设计阶段向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专项报告。

第六条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省、自治区、直辖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家委员会对超限高层建筑工程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规定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规定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规定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是指高度或者结构形式上超过一般建筑物的设计、施工、监理等标准和规范要求的建筑工程。

为了确保超限高层建筑的安全稳定和人员安全,相关部门对超限高层建筑工程进行了严格的界定和规定。

本文将介绍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界定规定。

一、界定条件1. 高度:超限高层建筑的高度通常要求在规定范围之上,一般高度要求在100米以上。

2. 结构形式:超限高层建筑采用的结构形式与一般建筑物有所不同,通常采用特殊的结构形式,如框支剪力墙结构、铆接结构等。

3. 使用功能:超限高层建筑一般用于商业、住宅、办公等多功能用途,与一般建筑物的用途有所不同。

二、设计要求1. 抗震设计:超限高层建筑的抗震设计要求高于一般建筑物,需要采用更强的抗震措施,确保建筑物在地震等自然灾害中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2. 安全通道:超限高层建筑需要设置多个安全通道,以便在突发情况下人员能够顺利疏散,保障人员安全。

3. 消防设施:超限高层建筑的消防设施要求更加严格,需要配备更多的灭火器、喷淋器、疏散通道等,保证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控制和疏散。

三、施工规范1. 施工技术:超限高层建筑的施工需要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性。

2. 监理要求:超限高层建筑的施工必须由专业的监理机构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施工按照设计要求进行。

3. 施工资质:超限高层建筑的施工要求承包商必须具备相关的施工资质和经验,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技术和安全要求能够得到满足。

四、监管措施1. 监管机构:超限高层建筑的施工、设计和监理都需要由相关的监管机构进行监督,确保整个过程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2. 定期检查:超限高层建筑在使用期间需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修复和整改,确保建筑物的安全。

3. 罚款措施:对于违反超限高层建筑工程规定的企业和个人,将采取相应的罚款措施,以强化规定的执行力度。

总结:繁忙的都市中,越来越多的超限高层建筑拔地而起。

为了确保这些建筑的安全性和人员的安全,相关部门对超限高层建筑工程进行了严格的界定和规定。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
高层建筑是指高度超过一定限制的建筑物。

一般来说,高度超过规定限制的建筑物被定义为超限高层建筑。

根据各国和地区的法规和规定,超限高层建筑的高度限制不尽相同。

例如,中国的《城市绿地景观绿化设计规范》规定,超过45米以上的建筑物为超限高层建筑。

而在美国,根据国土安全法案,超限高层建筑的高度一般被定义为超过75英尺(约22.8米)。

超限高层建筑的施工需要特别的技术和安全保障措施。

由于其高度的特殊性,超限高层建筑一般对地基、结构设计、施工工艺等方面都有更高的要求。

例如,在基础设计方面,超限高层建筑通常需要采用深基坑、浅基坑加固等技术手段,以确保建筑物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在结构设计方面,超限高层建筑通常采用钢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等高强度材料,以增加结构的承载能力和抗震性能。

在施工工艺方面,超限高层建筑通常采用先进的施工设备和技术,例如塔式起重机、爬升模板等,以便在高空施工中提供更高的效率和安全性。

超限高层建筑的建设对于城市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其不仅可以满足城市的居住需求,更能够塑造城市的形象和标志。

然而,超限高层建筑的建设也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

例如,工程投资巨大,施工周期长,需要应对高空风险等问题。

此外,超限高层建筑对于城市的交通、供水、排水等基础设施也会带来一定的压力。

总之,超限高层建筑是高度超过规定限制的建筑物。

其施工需
要特别的技术和安全保障措施。

超限高层建筑的建设对于城市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但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和困难。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11号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11号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1号)《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已经2002年7月11日建设部第6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部长汪光焘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提高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计的可靠性和安全性,保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抗震设防区内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

本规定所称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是指超出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所规定的适用高度和适用结构类型的高层建筑工程,体型特别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以及有关规范、规程规定应进行抗震专项审查的高层建筑工程。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内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应当采取有效的抗震措施,确保超限高层建筑工程达到规范规定的抗震设防目标。

第五条在抗震设防区内进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建设时,建设单位应当在初步设计阶段向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专项报告。

第六条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省、自治区、直辖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家委员会对超限高层建筑工程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

关于超限高层建筑工程主要范围

关于超限高层建筑工程主要范围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主要范围发布者:admin 来源:发布时间:2010-10-28 11:13:57下列工程属于超限高层建筑工程:(一)房屋高度超过规定,包括超过《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以下简称《抗震规范》)第6章钢筋混凝土结构和第8章钢结构最大适用高度、超过《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以下简称《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第7章中有较多短肢墙的剪力墙结构、第10章中错层结构和第11章混合结构最大适用高度的高层建筑工程。

(二)房屋高度不超过规定,但建筑结构布置属于《抗震规范》、《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规定的特别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

(三)房屋高度大于24米且屋盖结构超出《网架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和《网壳结构技术规程》规定的常用形式的大型公共建筑工程(暂不含轻型的膜结构)。

附录一:超限高层建筑工程主要范围的参照简表表一房屋高度(m)超过下列规定的高层建筑工程注:当平面和竖向均不规则(部分框支结构指框支层以上的楼层不规则)时,其高度应比表内数值降低至少10%;表二、同时具有下列三项及以上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不论高度是否大于表一)注:深凹进平面在凹口设置连梁,其两侧的变形不同时仍视为凹凸不规则,不按楼板不连续中的开洞对待;序号a、b不重复计算不规则项;局部的不规则,视其位置、数量等对整个结构影响的大小判断是否计入不规则的一项。

表三、具有下列某一项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不论高度是否大于表一)注:仅前后错层或左右错层属于表二中的一项不规则,多数楼层同时前后、左右错层属于本表的复杂连接;表四、其他高层建筑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的通知(建质〔2010〕109号).doc 注:表中大型建筑工程的范围,参见《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说明:1、当规范、规程修订后,最大适用高度等数据相应调整。

2、具体工程的界定遇到问题时,可从严考虑或向全国、工程所在地省级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委员会咨。

超限高层 建筑工程界定

超限高层 建筑工程界定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
(部分)
一、同时具有下表所列三项及三项以上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
1.扭转不规则考虑偶然偏心的扭转位移比大于1.2 GB50011-3.4.2
2.偏心布置偏心距大于0.15或相邻层质心相差较大JGJ99-
3.2.2
3.凸凹不规则平面凸凹尺寸大于相应边长30%等GB50011-3.
4.2
4.组合平面细腰形或角部重叠形JGJ3-4.3.3
5.楼板不连续有效宽度小于50%,开洞面积大于30%,错层大于梁高GB50011-3.4.2
6.高度突变相邻层刚度变化大于70%或连续三层变化大于80% GB50011-3.4.2
7.尺寸突变缩进大于25%,外挑大于10%和4m JGJ3-4.4.5
8.构件间断上下墙、柱、支撑不连续,含加强层GB50011-3.4.2
9.承载力突变相邻层受剪承载力变化大于80% GB50011-3.4.2
二、具有下表所列某一项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
1.扭转偏大不含裙房的楼层扭转位移比大于1.4
2.抗扭刚度弱扭转周期比大于0.9,混合结构扭转周期比大于0.85
3.层刚度偏小本层侧向刚度小于相邻上层的50%
4.高位转换框支转换构件位置:7度超过5层,8度超过3层
5.厚板转换7~9度设防的厚板转换结构
6.塔楼偏置单塔或多塔与大地盘的质心偏心距大于地盘相应边长20%
7.复杂连接各部分层数、刚度、布置不同的错层或连体结构
8.多重复杂结构同时具有转换、加强层、错层、连体和多塔类型的2种以上
……。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范围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范围

附件超限高层建筑工程范围下列高层建筑工程属于超限高层建筑工程:一、房屋高度超过规定,包括:1.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房屋高度超过以下范围(m):2.钢结构的房屋高度超过以下范围(m):4.有较多短肢墙的剪力墙结构:7度抗震设计时大于100m, 8度抗震设计时大于60m。

5.错层结构:7度和8度抗震设计时,剪力墙结构和框架-剪力墙结构错层高层建筑的房屋高度分别大于80m和60m。

二、房屋高度不超过规定,但建筑结构布置属于特别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包括:1.同时具有两项以上(不含两项)平面、竖向不规则以及某项不规则程度超过规定很多的高层建筑。

平面、竖向不规则类型分述如下:(1)扭转不规则:楼层的最大弹性水平位移(或层间位移),大于该楼层两端弹性水平位移(或层间位移)平均值的1.2 倍。

(2)凹凸不规则:结构平面凹进的一侧尺寸,大于相应投影方向总尺寸的30%。

在扣除凹入后,楼板在任一方向的最小净宽度小于5m。

(3)楼板局部不连续,楼板的尺寸和平面刚度急剧变化。

例如:有效楼板宽度小于该层楼板典型宽度的50%;或开洞面积大于该层楼面面积的30%;或在扣除开洞后,楼板在任一方向的最小净宽度小于5m,且开洞后每一边的楼板净宽度小于2m;或较大的楼层错层。

(4)侧向刚度不规则:该层的侧向刚度小于相邻上一层的70%,或小于其上相邻三个楼层侧向刚度平均值的80%。

抗震设计时,当结构上部楼层收进部位到室外地面的高度与房屋高度之比大于0.2时,上部楼层收进后的水平尺寸小于下部楼层水平尺寸的0.75倍;当上部结构楼层相对于下部楼层外挑时,下部楼层的水平尺寸小于上部楼层水平尺寸的0.9倍,且水平外挑尺寸大于4m。

(5)竖向抗侧力构件不连续:竖向抗侧力构件(柱、抗震墙、抗震支撑)的内力由水平转换构件(梁、桁架等)向下传递。

结构竖向抗侧力构件未上下连续贯通。

(6)楼层承载力突变:抗侧力结构的层间受剪承载力小于相邻上一楼层的80%。

重庆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规定

重庆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规定

重庆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规定〔2021 年版〕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重庆市高层建筑工程结构抗震超限界定的技术管理工作。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高层建筑工程为 10 层及 10 层以上的住宅建筑或建筑高度超过 24m 的其它建筑工程。

第三条符合以下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中规定的高层建筑工程,界定为超限高层建筑工程。

第四条高度超限的界定:1、高度超过表 4.1 所列高度〔单位: m〕的高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工程。

表高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工程高度限值表单位〔 m〕6 度〔 0.05g 〕7 度〔 0.10g 〕抗震设防类别抗震设防类别结构体系标准设防标准设防类、重点设特殊设防类类、重点设特殊设防类防类防类框架普通柱框架60505040异型柱框架- 剪力4040不应采用墙45底部抽柱带转换层的异形柱框架 - 剪力墙.框架 - 普通柱框架 - 剪力剪力墙墙含较多短肢剪力墙的框架 - 剪力墙错层的框架 - 剪力墙40(10 层) 36(10 层) 36(10 层)不应采用130120120100120808060130808060 1全部落地剪力墙140120120100局部框支 - 剪力墙12010010080含较多短肢剪力墙的局部框支剪力墙110909060剪力墙和采用厚板转换的框支剪力墙含较多短肢剪力墙14010010080的剪力墙错层的剪力墙140808060框架 - 核心筒150130130100筒体筒中筒180150150120底部带转换层的筒170140140110中筒板柱 - 剪力墙80707055注: 1、表中底部抽柱带转换层的异型柱框架- 剪力墙结构括号内数字为结构层数。

此类建筑工程达到楼层数和高度任一条件时,即为高度超限。

2、含较多短肢剪力墙,指短肢剪力墙承当的倾覆力矩不小于结构底部或楼层总倾覆力矩的30%。

3、当结构高层局部具有第五条第 2 款中任一项或具有第 3 款中〔 1〕~〔 3〕项不规那么情况之一且具有第 3 款中〔 4〕~〔 6〕项不规那么情况之一者〔局部框支结构指框支层以上的楼层不规那么〕,高度界定值应为表中数值的 90%。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四川省抗震设防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四川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

凡符合本规定的抗震设防烈度为6~9度的高层建筑工程,均应按有关规定由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阶段经工程所在地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向省建设厅提出专项审查报告,省建设厅负责组织我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对超限高层建筑工程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

符合下列各条中任一条的高层建筑工程,界定为抗震设防超限高层建筑工程。

第一条房屋高度超过表1所列高度(单位:m)的高层建筑。

表1注:1. 房屋高度指室外地面至要紧屋面的高度,不包含局部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构架等高度;2.表中不含钢筋混凝土异形柱结构;3.错层结构指楼层相错高度大于梁高或者大于600mm的结构,不包含仅有个别楼层错层的情况。

第二条同时具有下列三项或者三项以上不规则程度的高层建筑(6度与7度时,当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的房屋高度分别不大于40m与36m,其它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房屋高度不大于表1所列高度1/3的高层建筑,为同时具有下列四项或者四项以上不规则程度的高层建筑):1.楼层的最大弹性水平位移(或者层间位移)大于该楼层两端弹性水平位移(或者层间位移)平均值的1.2倍,但不大于平均值的1.5倍(A级高度钢筋混凝土结构高层建筑)或者1.4倍(B级高度钢筋混凝土结构高层建筑、混合结构高层建筑与复杂高层建筑);2.结构平面的长宽比(L/B),6、7度与8、9度时分别大于6.0与5.0;3.结构平面凹进的一侧尺寸,大于相应投影方向总尺寸Bmax的30%;此外,当平面为工字形、双十字形等其它两侧均凹进的图形,凹进的一侧尺寸虽不大于相应投影方向总尺寸Bmax的30%,但两侧凹进的尺寸合计大于Bmax的50%(8、9度时为40%);4.当结构平面突出部分的宽度b小于平面长度L的30%时,突出部分长度与连接宽度之比(l/b),6、7度与8、9度时分别超过2.0与1.5;5.楼板的尺寸与平面刚度急剧变化,比如:有效楼板宽度小于该层楼板典型宽度的50%,或者开洞面积大于该层楼面面积的30%;6.除转换层外,楼层的侧向刚度小于相邻上一层的70%,或者小于其上相邻三个楼层侧向刚度平均值的80%;7.竖向抗侧力构件(柱、抗震墙、抗震支撑)的内力由水平转换构件(梁、桁架等)向下传递;注:不包含仅有个别竖向构件转换与顶部一、二层平面缩小有少量梁托柱的情况。

关于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

关于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关于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的管理,提高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计的可靠性安全性,保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抗震设防区内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

本规定所指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是指超出现行有关技术标准所规定的适用高度、高宽比限值或体型规则性要求的高层建筑工程(以下简称超限高层建筑工程)。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的综合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内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凡在抗震设防区进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建设时,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含中外合资、外商独资等单位)应向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专项报审。

第五条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审查实行分级管理。

一般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由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抗震设防审查。

审查项目应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特殊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及审查意见难以统一、需提请上级裁定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抗震设防审查。

特殊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包括:体形特别复杂的建筑,规模巨大的特殊混合结构等。

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申报立项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进行抗震设防审查时,应邀请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参加。

第七条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审查工作应当委托专家委员会进行。

专家委员会分为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

专家委员会应由国内长期从事并精通高层建筑工程抗震的勘察、设计、科研、科学和管理的专家组成。

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分别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聘任;省、自治区、直辖市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应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标准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标准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标准在城市的天际线上,高层建筑如同一颗颗璀璨的明珠,展现着现代建筑技术的魅力与成就。

然而,并非所有的高层建筑都能随心所欲地设计和建造,其中有一个重要的概念——超限高层建筑工程。

那么,什么是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其界定标准又是怎样的呢?首先,我们要明白,所谓的“超限”,是指建筑物在高度、结构形式、使用功能等方面超出了常规的设计和施工规范所允许的范围。

为了确保这些特殊建筑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靠性,就需要有一套明确的界定标准。

从高度方面来看,一般来说,如果建筑的高度超过了一定的数值,就可能被认定为超限高层建筑。

这个数值会因地区、建筑类型和抗震设防烈度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比如,在某些地区,对于抗震设防烈度为8 度的建筑,高度超过100 米就可能被视为超限;而在另一些地区,或者对于不同的抗震要求,这个高度界限可能会有所调整。

结构形式也是界定的重要因素之一。

一些复杂的结构形式,如大跨度的连体结构、带有转换层的结构、悬挑结构等,如果其跨度、转换层位置或悬挑长度等参数超出了常规范围,就可能导致建筑被认定为超限高层建筑工程。

例如,连体结构中两部分建筑之间的连接跨度过大,或者转换层设置在过高的位置,都会增加结构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从而需要更严格的设计和审查。

使用功能的特殊性也可能导致建筑被界定为超限。

比如,某些建筑用于存放重要的设备或物资,对其稳定性和安全性要求极高;或者建筑内人员密集,如大型商场、剧院等,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因此在设计和建造时需要满足更高的标准。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的因素也会影响到超限的界定。

比如,建筑所处的地理环境,如果位于地震带、风灾多发区等,就需要更加谨慎地评估其结构的安全性;或者建筑的不规则性,如平面形状不规则、竖向构件不连续等,都可能增加结构的受力复杂性,从而被纳入超限的范畴。

那么,为什么要对超限高层建筑工程进行严格的界定呢?这主要是出于对公共安全的考虑。

高层建筑一旦出现问题,其影响范围广、后果严重。

重庆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规定

重庆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规定

重庆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规定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重庆市高层建筑工程结构抗震超限界定的技术管理工作。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高层建筑工程为建筑层数10层及10层以上或建筑高度超过28m的民用建筑工程。

第三条符合以下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中任一条的高层建筑工程,界定为超限高层建筑工程。

第四条房屋高度超限的界定1、房屋高度超过表4.1所列高度(单位:m)的高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

表4.1 高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房屋高度限值表注:1、此条为楼层数和高度双控。

2、含部分短肢剪力墙,指短肢剪力墙的截面面积在建筑结构中超过剪力墙总截面面积(含短肢墙)的30%。

3、含短肢剪力墙,指短肢剪力墙的截面面积在建筑结构中超过剪力墙总截面面积(含短肢墙)的50%。

4、当结构高层部分具有第五条第二款中第1~4项不规则情况之一且具有第五条第二款中第5~8项不规则情况之一者,高度界定值应为表中数值的80%。

5、若为错层结构,高度界定值应为表中数值的90%。

6、若为Ⅳ类场地的结构,高度界定值应为表中数值的80%。

此条也适用于表4.2、表4.3。

7、房屋高度从结构嵌固层算起。

此条也适用于表4.2、表4.3。

2、房屋高度超过表4.2所列高度(单位:m)的高层钢结构建筑。

表4.2 高层钢结构建筑房屋高度限值表3、房屋高度超过表4.3所列高度(单位:m)的高层混合结构建筑。

表4.3 高层混合结构建筑房屋高度限值表第五条房屋规则性超限的界定1、具有下列不规则情况之一的高层建筑。

(1)考虑偶然偏心的楼层竖向构件的最大水平位移,大于该楼层位移平均值的1.5倍,复杂高层建筑、混合结构大于1.4倍。

(不含多层裙房部分)(2)结构扭转为主的第一自振周期Tt与平动为主的第一自振周期T1之比大于0.9;复杂高层建筑结构、混合结构扭转周期比大于0.85。

(3)结构平面凹进或凸出的一侧尺寸,大于相应投影方向总尺寸的40%;或结构平面中部两侧收进的总尺寸超过平面宽度的50%。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标准.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标准.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标准根据国家建设部《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技术要点》确定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标准,结合我省实际予以细化,归纳整理如下:一、房屋高度超过以下规定的高层建筑属于超限高层建筑注:1、房屋高度指室外地面到主要屋面板板顶的高度(不包括局部突出屋顶部分);2、框架-核心筒结构指周边稀柱框架与核心筒组成的结构;3、部分框支抗震墙结构指首层或底部两层框支抗震墙结构;4、乙类建筑可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适用的最大高度;5、超过表内高度的房屋,应进行专门研究和论证,采取有效的加强措施。

(以上摘自《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表6.1.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表6.1.1条还规定:平面和竖向均不规则的结构或建造于IV类场地的结构,适用的最大高度应适当降低(规范条文说明规定“一般降低20%左右”)。

注:1、房屋高度指室外地面到主要屋面板板顶的高度(不包括局部突出屋顶部分);2、超过表内高度的房屋,应进行专门研究和论证,采取有效的加强措施。

(以上摘自《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表8.1.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表8.1.1条还规定:平面和竖向均不规则的结构或建造于IV类场地的结构,适用的最大高度应适当降低。

(三)短肢剪力墙较多房屋适用的最大高度(M)《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相关规定:第7.1.2条高层建筑结构不应采用全部为短肢剪力墙的剪力墙结构。

短肢剪力墙较多时,应布置筒体(或一般剪力墙)形成短肢剪力墙与筒体(或一般剪力墙)共同抵抗水平力的剪力墙结构,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其最大适用高度应比本规程表4.2.2.1(A级高度钢筋混凝土高层建筑的最大适用高度)中剪力墙结构的规定值适当降低,且7度和8度抗震设计时分别不应大于100M和60M;(2——8条略)第7.1.3条B级高度高层建筑和9度抗震设计的A级高度高层建筑,不应采用本规程第7.1.2条规定的具有较多短肢剪力墙结构。

(四)错层结构房屋适用的最大高度(M)《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相关规定:第10.1.1.3条7度和8度抗震设计时剪力墙结构错层高层建筑的房屋高度分别不宜大于80M和60M;框架-剪力墙结构错层高层建筑的房屋高度分别不应大于80M和60M。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超限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超限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超限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高层建筑成为了现代化城市的重要标志之一。

然而,在高楼大厦的建设过程中,经常会遇到超限问题。

超限指的是建筑物在设计、施工或运输过程中超出了规定的限制尺寸或质量,可能导致施工安全隐患、影响周边环境和交通等问题。

为了保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安全和顺利进行,我们需要重视超限问题,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一、超限高层建筑工程超限问题的原因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出现超限问题的原因有多种。

以下是几个常见的原因:1. 设计阶段的不准确性:在设计过程中,有时会出现尺寸或质量估计不准确的情况,导致实际施工时超出了规定的限制。

2. 施工操作不当:施工人员在搬运、安装和组装过程中,可能没有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操作,导致超限问题的发生。

3. 运输工具或设备限制: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往往需要使用特殊的设备或运输工具进行搬运和组装,如果这些设备或工具能力不足或者不合适,就容易造成超限问题。

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超限问题的危害超限高层建筑工程超限问题可能带来以下危害:1. 施工安全隐患: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可能会导致施工现场发生意外事故,威胁施工人员和周围环境的安全。

2. 交通拥堵和不便:在运输过程中,如果超限高层建筑无法通过标准的道路或桥梁,就必须采取其他方式绕行或进行临时改造,可能导致交通拥堵和不便。

3. 环境影响: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可能会对周围的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如振动、噪音和颠簸等,可能对居民和自然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三、预防和解决超限高层建筑工程超限问题的措施为了有效预防和解决超限高层建筑工程超限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设计准确性:在工程设计阶段,应尽量准确估计尺寸和质量,避免出现超限问题。

可以借助现代技术,如计算机辅助设计,提高设计的准确性。

2. 健全施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施工管理制度,确保施工人员按照标准操作,避免超限问题的发生。

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质量,并进行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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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楼板宽度小于该层楼板典型宽度 或较大的楼层错层
其上相邻三个楼层侧向刚度平 进的水平向尺寸大于相邻下一
内力由水平转换构件(梁、桁架 层的80%
B
B
A0 0.3A
A Bl
l
竖向抗侧力构件不连续
L/B ≤6.0 ≤5.0
l/Bmax ≤0.35 ≤0.30
l/b ≤2.0 ≤1.5
b 0.5B
参见JGJ3-4.4.5
5
构件间断
上下墙、柱、支撑不连续,含加强层、连体 类
参见GB50011-3.4.2
6
承载力突变 相邻层受剪承载力变化大于80%
参见GB50011-3.4.2
7
其它不规则
如局部的穿层柱、斜柱、夹层、个别构件错 层或转换
已计入1~6项者除外
注:深凹进平 面在凹口设 置连梁,其 两侧的变形 不同时仍视 为凹凸不规 则,不按楼 板不连续中 的开洞对 待;
不规则类型
表3.4. 3-2竖向不规则的主要类型 定义和参考指标
侧向刚度不 规则
该层的侧向刚度小于相邻上一层的70%,或小于其上相邻三个楼层侧向刚度 均值的80%;除顶层或出屋面小建筑外,局部收进的水平向尺寸大于相邻下 层的25%
竖向抗侧力 竖向抗侧力构件(柱、抗震墙、抗震支撑)的内力由水平转换构件(梁、桁
设防烈度 6、7度 8、9度
3 平面突出 部分的长度l 不宜过大、 宽度b 不宜 过小(图 3.4.3) , l/Bmax 、 l/b 宜符合 表3.4.3 的 4 建筑平面 不宜采用角 部重叠或细 腰形平面布
高规3.4.3条 文说明 平面 过于狭长的 建筑物在地 震时由于两 端地震波输 入有位相差 而容易产生 不规则振 动,产生较 大的震害, 表3.4.3 给 出了L/B的最 大限值。在 实际工程 中,L/B在6 、7度抗震设 计时最好不 超过4;在、 9 度抗震设 计时最好不
抗规3.4.2 建筑设计应 重视其平面 、立面和竖 向剖面的规 则性对抗震 性能及经济 合理性的影 响,宜择优 选用规则的 形体,
其抗侧力构 件的平面布 置宜规则对 称、侧向刚 度沿竖向宜 均匀变化、 竖向抗侧力 构件的截面 尺寸和材料 强度宜自下 避免侧向刚 度和承载力 突变。
不规则 建筑的抗震 设计应符合 本规范第 3.4.4条的有
单塔或多塔与大底盘的质心偏心距大于底盘 相应边长20% 各部分层数、刚度、布置不同的错层 连体两端塔楼高度、体型或者沿大底盘某个 主轴方向的振动周期显著不同的结构 结构同时具有转换层、加强层、错层、连体 和多塔等复杂类型的3种
平面
平面 竖向
竖向 竖向
平面
表四、其他 高层建筑
序号
1
2
注:表中大 型建筑工程 的范围,参 见《建筑工 程抗震设防 分类标准》
不规则指的 是超过表 3.4.21 和表 3.4.22 中一 项及以上的 不规则指标 。 特别不规则 指的是多项 均超过表 3.4.2-1 和 表3.4.2-2 中不规则指 标或某一项 超过规 定指标较多 具有较明显 的抗震薄弱 部位将会引 起不良后果 特别不规 则,指具有 较明显的抗 震薄弱部 位,可能引 通常有三 类:其一, 同时具有本 规范表3.4.3 所列六个主 要不规则类 型的三个或
高规3.5.5条 文说明 1995 年日本阪神 地震、2010 年智利地震 震害以及中 国建筑科学 研究院的试 验研究表 明,当结构 上部楼层相 对于下部楼
层收进时, 收进的部位 越高、收进 后的平面尺 寸越小,结 构的高振型 反应越明 显,因此对 收进后的平 面尺寸加以 构楼层相对 于下部楼层 外挑时,结 构的扭转效 应和竖向地 震作用效应 明显,对抗 震不利,因 此对其外挑 尺寸加以限 考虑竖向地 震作用影响
构件不连续 等)向下传递
楼层承载力 突变
抗侧力结构的层间受剪承载力小于相邻上一楼层的80%
沿竖向的侧 向刚度不规 则(有柔软 层)
Qy,i1 Qy,i
Qy,i 0.8Qy,i1
竖向抗侧力结构屈服抗剪强度不均匀
高规3.5.5 抗震设计 时,当结构 上部楼层收 进部位到室 外地面的高 度Hi与房屋 高度H之比大 于0.2 时, 上部楼层收 进后的水平 尺寸且不宜 小于下部楼 层水平尺寸B 的75%( 图3. 当上部结构 楼层相对于 下部楼层外 挑时,上部 楼层水平尺 寸B 1不宜大 于下部楼层 的水平尺寸B 的1. 1 倍, 且水平外挑 尺寸a 不宜 大于4m (图
其二,具有表1所列的一项不规则; 其三,具有本规范表3.4.3所列两个方 面的基本不规则且其中有一项接近表1 的不规则指标。 严重不规则 指的是体型 复杂多项不 规则指标超 过第3.4.2 条上限值或 某一项大大 超过规定值 具
有严重的抗 震薄弱环节 将会导致地 震破坏的严 重后果者。
对于结构扭 转不规则按 刚性楼盖计 算当最大层 间位移与其 平均值的比 值为1.2 时,相当于 一端为1.0 另一端为 当比值为 1.5 时相当 于一端为1.0 另一端为3。 美国FEMA 的 NEHRP 规定
序号a、b 不重复计算 不规则项;
局部的不规 则,视其位 置、数量等 对整个结构 影响的大小 判断是否计 入不规则的 一项。
表三、具有 下列某一项 不规则的高 层建筑工程 (不论高度 是否大于表 一)
序号
1
2 3 4 5 6
7
8
注:仅前后 错层或左右 错层属于表 二中的一项 不规则,多 数楼层同时 前后、左右 错层属于本
表二、同时 具有下列三 项及以上不 规则的高层 建筑工程 (不论高度 是否大于表 一)
序号 不规则类型
简要涵义
备注
1a
扭转不规则 考虑偶然偏心的扭转位移比大于1.2
参见GB50011-3.4.2
1b
偏心布置
偏心率大于0.15或相邻层质心相差大于相应 边长15%
参见JGJ99-3.2.2
2a
凹凸不规则 平面凹凸尺寸大于相应边长30%等
不规则类型
扭转偏大 抗扭刚度弱 层刚度偏பைடு நூலகம் 高位转换 厚板转换 塔楼偏置
复杂连接
多重复杂
简要涵义
裙房以上的较多楼层,考虑偶然偏心的扭转 位移比大于1.4 扭转周期比大于0.9, 混合结构扭转周期比大 于0.85
本层侧向刚度小于相邻上层的50%
框支墙体的转换构件位置:7度超过5层,8度 超过3层
7~9度设防的厚板转换结构
大于两端平 均层间位移 1.2倍时,视 为扭转不规 则,要先作 结构分析, 然后才能判 断是否属扭 转不规则; 而日本的规 定是偏心率 大于0.15 即 视为扭转不 规则,用起 来方便得 多,欧共体 规范也采用 了此项规 定,故将此 根据日本规 定,计算偏 心率时不包 括附加偏心 矩,使用时
位移或(层间位移),大于该楼 .2倍
抗规3.4.3建 筑形体及其 构件布置的 平面、竖向 不规则性, 应按下列要 求划分:
1 混凝 土房屋、钢 结构房屋和 钢-混凝土混 合结构房屋 存在表 3.4.3-1所列 举的某项平 面不规则类
列举的某项 坚向不规则 类型以及类 似的不规则 类型,应属 于不规则的
表3.4.3-1平面不规则的主要类型
本条所说的 悬挑结构, 一般指悬挑 结构中有竖 向结构构件
高规3.4.3 抗震设计的 混凝士高层 建筑,其平 面布置宜符 合下列规定: 1、平面宜简 单、规则、 对称.减少偏 2、平面长度 不宜过长(图 3.4.3) , L/B宜符合表 3.4.3 的要 求;
表3.4.3 平面尺 寸及突出部位尺 寸的比值限值
平面有较长 的外伸时, 外伸段容易 产生局部振 动而引发凹 角处应力集 中和破坏, 外伸部分l/b 的限值在表 3.4.3 中已 列出,但在 实际工程设 计中最好控
角部重叠和 细腰形的平 面图形(图 1),在中央 部位形成狭 窄部分,在 地震中容易 产生震害, 尤其在凹角 中容易使楼 板开裂、破 坏,不宜采 用。如采 用,这些部 位应采取加 大楼板厚度 、增加板内 配筋、设置 集中配筋的 边梁、配置 45°斜向钢 需要说明的 是,表3.4.3 中,三项尺 寸的比例关 系是独立的
、大型博物馆、大型展览馆、大型会展中 心,以及特大型机库等
抗震强条 3.4.1建筑设 计应根据抗 震概念设计 的要求明确 建筑形体的 规则性。
不规则的建 筑应按规定 采取加强措 施; 特别不规则 的建筑应进 行专门研究 和论证,采 取特别的加 强措施;
严重不规则 的建筑不应 采用。 注:形 体指建筑平 面形状和立 面、竖向剖 面的变化。 抗震强条 3.4.1条文说 明 “规则”包 含了对建筑 的平立面外 形尺寸、抗 侧力构件布 置、质量分 布、直至承 载力分布等 诸多因素的 “规则”的 建筑结构体 现在体型(平 面和立面的 形状)简单抗 侧力体系的 刚度和承载 力上下变化 连续均匀、 平面布置基 本对称即在 平面竖向图 没有明显的 实质的不连 续(突变) 规则与不规 则的区分本 规范在第 3.4.2 条规 定了一些定
参见GB50011-3.4.2
2b
组合平面
细腰形或角部重叠形
参见JGJ3-4.3.3
3
楼板不连续
有效宽度小于50%,开洞面积大于30%,错层 大于梁高
参见GB50011-3.4.2
4a
刚度突变
相邻层刚度变化大于70%或连续三层变化大于 80%
参见GB50011-3.4.2
4b
尺寸突变
竖向构件位置缩进大于25%,或外挑大于10%和 4m,多塔
高钢规程第 3.2.2条 抗震设防的 高层建筑钢 结构,除不 符合表3. 2.1和图 3.2.1者 外,在平面 布置上具有 下列情况之 一者,也属 平面不规则 结构: 一、任一层 的偏心率大 于0.15 (偏心率应 按本规程附 录二的规定 附录二 偏心 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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