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
森林火灾损失评估技术规范(试行)
森林火灾损失评估技术规范(试行)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森林火灾损失评估技术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一、指导思想与目的为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规范化水平,规范森林火灾损失评估指标体系,完善森林火灾损失评估程序,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提高社会消防意识,结合森林火灾发生发展特点,特制定本规范。
二、依据《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GA 185-1998)、《森林火灾成因和森林资源损失调查方法》(LY/T 1846-2009)和《森林火灾林木受害程度判定标准》(DB23/T 1376-2010)。
三、范围本规范规定了森林火灾损失的术语、评估指标、损失分类、损失计算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发生的森林火灾的损失评估和统计。
第二章术语与定义一、森林火灾 forest fire指发生在除城市市区以外的一切森林、林木和林地的火灾。
二、受害森林面积 affected forest areas指被火烧过的森林面积,不论火烧程度如何均属于受害森林面积。
三、森林火灾损失 forest fire loss指因森林火灾造成的用货币或其他方式表示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前者如烧毁、烧死、烧伤的林木等,后者如因森林火灾引起的林分生产力的下降等。
四、森林火灾直接经济损失 forest fire direct economic loss指因森林火灾所造成“受灾体”的毁坏或损耗,引起“受灾体”在经济价值方面的灾前与灾后差异,并可用前后对比的原则,直接用货币量来体现的损失。
五、森林火灾间接经济损失 forest fire indirect economic loss指森林火灾的“受灾体”对其它“受灾体”的影响或“受灾体”不可能马上表现出经济损失而是通过影响本身的内部机制进而造成衍生的经济损失。
六、立木资源损失 standing trees resource loss指森林火灾造成的天然林或人工林中一切可用于生产、生活及其它用途的活立木和枯立木的木材价值损失。
火灾事故调查中关于火灾损失统计问题的探讨
火灾事故调查中关于火灾损失统计问题的探讨摘要:火灾损失统计是火灾事故调查工作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本文结合笔者在实际火灾统计工作中经常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归纳,并就如何应对繁重的火灾统计工作处理好常见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提出了有自己看法和应对措施。
关键词:消防工程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火灾事故调查中的火灾统计结果是反映火灾危害程度的主要指标,也是火灾事故纠纷中进行民事赔偿、保险理赔的重要参考,同时也决定了火灾事故责任人应承担行政责任的轻重,甚至还直接关系到火灾事故责任人是否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和量刑的轻重,因此,做好火灾损失统计工作至关重要。
在此,本人结合实际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问题谈谈自己对火灾损失统计的浅薄想法。
1、火灾损失统计遇到的一些问题(1)受灾单位或个人申报的火灾直接财产损失不实。
火灾发生后,受灾单位为声誉和负面影响,甚至为了逃避或减轻行政、刑事责任追究,通过瞒报受损物品的种类、数量和价格来尽可能少报火灾损失;火灾一旦涉及到民事赔偿,受灾户故意多报、谎报火灾损失,并且称有关帐本已在火灾中烧毁或丢失,甚至有些个体户根本没有帐本,消防部门明知是谎报也很难找出足够证据和处理依据。
尽管《火灾事故调查规定》中规定了受损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申报火灾直接财产损失,并附有效证明材料。
但并没有规定不如实申报火灾损失的当事人应该负有的法律责任。
(2)受损物品数量和价格很难确定。
一方面,由于火灾现场千差万别,物品种类、规格型号繁杂多样,当事人很少能提供出烧损物品实际价值的有效证据,消防部门为了确定物品价格往往消耗大量的精力去调查和比对市场同类产品价格。
但由于火灾统计人员的局限性、警力的有限性,决定了火灾损失统计往往也不十分准确。
另一方面,由于火灾的破坏性,木质、棉麻等类材质物品过火后呈炭化、灰化状,纤维、泡沫、海面等化纤类几乎看不到残体,玻璃制品呈融熔或碎块状,大量的物品经火灾燃烧残留物少或已经灭失,根本无法依据火灾现场残留物来确定原有物品的数量,消防部门核对的现场原有物品的数量往往都是通过想象、推侧来估定出来的,其结果也不可能十分准确,同时也根本没有法律依据。
如何计算本案火灾造成的直接损失
如何计算本案火灾造成的直接损失基本案情:原告系广东省生产腊肠的知名食品企业,为扩大生产借资建设新厂房。
该工程内容分为保温材料组装、土建工程和钢结构工程。
分别由海口新华、南昌滕玉和广州天架公司施工,由城乡建设工程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
预计于2004年12月10日竣工投产。
不幸的是,新华公司在施工中严重违章作业,导致火灾,大火将新建厂房严重焚毁。
主要生产车间均须重建方可使用。
经市公安局东黎分局消防处调查,认定起火原因系用于保温施工的高温卤钨灯铐燃地面上的聚氨酯泡沫填缝剂起火所致。
市公安局东黎分局消防处于2005年5月9日作出广公消(东黎)责(2005)第003号火灾事故责任书,该责任书认定:海口新华保温材料有限公司,作为在建联合加工厂房工程保温材料施工单位,没有建立健全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未明确消防工作职责,未落实消防责任,未严格火源、电源和易燃物可燃物管理,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临时消防给水设施,配备相应种类消防器材,违反了《市消防条例》第22条第1款、第二款的有关规定,致使施工人员违反规定使用高温灯具进行作业引起火灾,并导致火灾蔓延、扩大。
海口新华保温材料有限公司作为直接引起火灾事故的单位,负有直接责任。
广东省万得圆食品有限公司,作为在建联合加工厂房工程保温材料建设单位,没有建立健全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未明确消防工作职责,未落实消防责任,未严格火源、电源和易燃物可燃物管理,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临时消防给水设施,配备相应种类消防器材,违反了《市消防条例》第22条第1款、第二款的有关规定,致使施工人员违反规定使用高温灯具进行作业引起火灾,并导致火灾蔓延、扩大。
广东省万得圆食品有限公司负有间接责任。
南昌滕玉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作为在建联合加工厂房工程保温材料施工单位,未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没有建立健全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未明确消防工作职责,未落实消防责任,未严格火源、电源管理,导致了火灾事故的发生。
火灾损失统计方法探讨
订 与实 施 , 及 到 一 系 列 有 关 法 律 文 件 的 修 订 和 制 定 。 涉
现 已陆 续 修 订 了《 设 工 程 消 防 监 督 管 理 规 定 》 公 安 部 建 ( 令 第 1 6号 ) 原《 设 工 程 消 防监 督 审 核 管 理 规 定 》 安 0 ( 建 公 部令第 3 0号 ) 《 防 监 督 检 查 规 定 》 公 安 部 令 第 1 7 、消 ( 0
不 是 “ 定 ” 职 责 。换 言 之 , 对 全 国宏 观 的 火 灾 损 失 核 的 只
中 图分 类 号 : 9 8 TU9 8 1 X2, 9.2
文 献 标 志 码 : B
统 计 数 据 负 有 法 律 责 任 , 不 再 对 单 一 火 灾 损 失 数 据 负 而
法 律 责 任 。虽然 统 计 工 作 是 在 每一 起 火 灾 损 失 数 据 上 进
来 指 导 我 们 的 工作 呢 ?
笔 者认 为 , 去 的火 灾 损 失 统 计 工 作 把 重 点 放 在 基 过 础 数据 上 , 调 的 是 每起 火 灾 损 失 计 算 的 精 确 性 , 赋 予 强 并
下 简称 “ 法 ” 等 急 需 修订 。 方 ) 笔 者 针对 现 行 有 关 火 灾 损 失 统 计 方 法 存 在 的 问 题 , 提 出 修 订 的新 思 路 , 制 定 科 学 实 用 的火 灾 损 失 统 计 方 为
研 究 , 出探 讨 性 问 题 ; 出 修 订 《 灾 损 失 统 计 方 法 》 新 思 找 提 火 的
路 , 制 定 一 种科 学 实 用的 火 灾损 失 统计 方 法提 供 参 考 。 为
关 键 词 : 防法 ; 灾损 失 ; 计 方 法 消 火 统
(财务知识)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最全版
(财务知识)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185—1998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Statisticmethodforthefiredirectpropertyloss1998-11-16发布1999-01-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目次前言1范围 (1)2引用标准 (1)3定义 (1)4计算方法 (2)5统计程序 (4)附录A(标准的附录)重置价值的确定 (6)附录B(标准的附录)财产折旧年限表 (7)附录C(标准的附录)房屋、构筑物及设备烧损率分类及取值 (9)附录D(标准的附录)文物建筑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 (10)附录E(标准的附录)火灾直接损失申报表 (13)附录F(标准的附录)火灾直接损失核定表 (14)前言本标准是依据公安部、劳动部和国家统计局联合颁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及公安部颁布的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计算有关规定,在充分考虑了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物价浮动因素和采用了国有资产评估基本方法--资产重置折旧计算方法的同时,借鉴美国、日本等工业发达国家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计算资料的基础上制定的。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过去由公安部颁布的有关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计算的行政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本标准在实施过程中若出现和《火灾统计管理规定》中有关条款相抵触的,以本标准规定为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壹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委托公安部消防局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上海市消防局、辽宁省消防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侯敬承、贾宜普、石万明、赵馥森、张玉贤、杨凯生、梁兴甲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的定义、计算方法、统计程序。
本标准适用了各类房屋,构筑物,设备和其他财产的火灾损失统计。
本标准不适用于货币及有价证券(卡)等的火灾损失统计。
火灾损失核定的法律依据
第三节 火灾损失计算
• (二)古建筑火灾损失额计算方法
• 古建筑火灾损失额,按修复计算; 或根据古建筑的保护级别,分别按每 平方米建筑面积一千元至五千元计算。 • (三)流动资产类火灾损失额计算方法
• 流动资产类的火灾损失额,按购入 价扣除残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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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火灾损失计算
• (四)商品火灾损失额计算方法 • 商品火灾损失额,按进货价扣除 残值计算;成品、半成品火灾损失 额,一律按成本价扣除残值计算; 衣物和日常生活用品火灾损失额, 以新旧程度相同的同类物品价值计 算;书画、古董、美术工艺品、珠 宝等物品的火灾损失额,按国家规 定的国内牌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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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火灾损失计算
• 3.对于交通运输业和其它专业车队的客 货运输汽车、大型设备、大型建筑施工 机械,根据国 务院的有关文件规定, 按工作量进行折旧。 • 4.固定资产的使用已接近、等于或超过 规定的使用年限,但仍有使用价值的, 其火灾损失额按重置完全价值的20% 计算。 • 5.当重置完全价值在特殊情况下无法确 定时,用原值代替重置完全价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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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损失核定的方法 现场核查法 市场比照法 体积复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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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注意事项 1、在调查核定过程中,不要 “放风”; 2、在最终决定下达法律文书前 可适当征求当事人意见; 3、下达文书必须严肃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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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火灾损失计算
• (五)农副产品火灾损失额计算方法 • 牲畜、家禽、粮、棉、油等农副产品 的火灾损失额,均按国家收购牌价计 算。 • (六)园林火灾损失额计算方法 • 园林、集体林、个体林、草原的火 灾损失额,按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计 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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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火灾损失计算
• 三、间接经济损失额计算方法 • M=A+B+C • 式中:M——火灾间接经济损失额(按 工业 产值计算); • A——因火灾停工、停产、停业 造成的经济损失; • B——因火灾致人伤亡造成的经 济损失; • C——因火灾现场施救及清理火 场的费用。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编制说明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编制说明一、任务来源火灾直接财产损失大小是衡量火灾严重程度的主要标志之一。
科学的统计方法是准确地计算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的重要保证。
自公安部、劳动部和国家统计局于1989年11月联合颁布《火灾统计管理规定》以来,公安部又相继制定下发了“房屋、建筑物烧损率评价方法”、“设备固定资产烧损率评价方法”和“文物建筑火灾损失计算法”等三个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的计算方法,这些行政管理方法的实施,对推动我国火灾统计工作的科学化管理做出了贡献。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以上这些现行分散的计算方法中的部分条款已经不适应现实火灾统计的需要。
为了建立健全火灾统计制度,全面掌握火灾发生情况,科学研究火灾规律,加强火灾统计工作科学化、标准化和法制化管理,使我国火灾统计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自1996年4月至1997年4月,公安部相继下达了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计算方法两项行业标准编制任务,而后又下达“文物建筑火灾财产损失计算方法”行业标准的编制任务。
1997年5月,公安部消防局在吉林省长春市组织召开了“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计算方法”标准课题研讨会。
经与会11个省、市消防机构代表的充分研讨,认为把三个标准统一合并为一个标准,更便于执行和宣贯,也更为科学、实用。
会后,公安部消防局经过慎重考虑,正式决定将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及文物建筑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计算方法三个拟编行业标准合并为一个“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行业标准,作为强制性标准颁布实施。
并于1997年6月,向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正式下达了“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行业标准编制任务。
二、编制依据公安部、劳动部、国家统计局联合颁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是全国火灾统计工作的行动准则,是编制“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行业标准的出发点和依据。
自1990年以来,公安部根据《火灾统计管理规定》的要求,先后制定和颁布了与火灾损失计算方法相关的“房屋、建筑物烧损率评价方法”、“设备固定资产烧损率评价方法”和“文物建筑火灾损失计算方法”等三个行政管理方法,为具体落实和贯彻《火灾统计管理规定》,计算火灾直接财产损失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方法,经实践证明基本可行,为合并编制“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行业标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火灾事故损失统计方案
火灾事故损失统计方案一、火灾事故损失统计的意义火灾事故损失统计是指对火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影响等进行全面系统的统计分析和评估。
它对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决策制定、应急预案和救援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有助于准确把握火灾事故的整体情况,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降低火灾事故的损失,保障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火灾事故损失统计的内容1. 人员伤亡统计:包括火灾事故中受伤和死亡的人数统计,以及伤者的伤情等级和治疗情况统计。
2. 财产损失统计:包括火灾事故中直接由于火灾引起的财产损失统计,以及间接的次生财产损失统计。
3. 环境影响统计:包括火灾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如大气污染、水体污染等统计。
4. 火灾事故特点统计:包括火灾事故的时间、地点、起火原因、火灾规模、燃烧时间等统计。
5. 救援工作统计:包括火灾事故中救援工作的开展情况统计,包括救援人员和救援器材的使用情况统计。
三、火灾事故损失统计方案的编制1. 火灾事故损失统计方案的目的:明确火灾事故损失统计的目的和意义,指导统计工作的开展和规范。
2. 火灾事故损失统计方案的基本原则(1)全面性原则:要统计全面、准确、真实的数据,不遗漏任何一个可能影响统计结果的因素。
(2)科学性原则:统计工作要基于科学的方法和准确的数据,确保统计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3)时效性原则:统计工作要及时开展,确保事故损失的数据及时出炉,以便及时做出相关决策。
3. 火灾事故损失统计方案的实施步骤(1)确定统计范围和对象:明确火灾事故损失统计的范围和对象,包括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影响等。
(2)建立信息采集系统:建立完善的信息采集系统,包括人员伤亡情况、财产损失情况、环境影响情况等。
(3)进行数据统计分析:根据采集到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包括受害人基本情况统计、财产损失成本统计、环境影响程度统计等。
(4)编制火灾事故损失统计报告:根据统计数据编制火灾事故损失统计报告,对事故损失情况进行详细分析和评估,提出必要的改进措施和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185—1998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Statistic method for the fire direct property loss1998-11-16发布 1999-01-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前言本标准是依据公安部、劳动部和国家统计局联合颁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及公安部颁布的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计算有关规定,在充分考虑了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物价浮动因素和采用了国有资产评估基本方法-----资产重置折旧计算方法的同时,借鉴美国、日本等工业发达国家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计算资料的基础上制定的。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过去由公安部颁布的有关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计算的行政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本标准在实施过程中若出现与《火灾统计管理规定》中有关条款相抵触的,以本标准规定为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一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委托公安部消防局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上海市消防局、辽宁省消防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侯敬承、贾宜普、石万明、赵馥森、张玉贤、杨凯生、梁兴华目次1、范围2、引用标准3、定义4、计算方法5、统计程序附录A(标准的附录)重置价值的确定附录B(标准的附录)财产折旧年限表附录C(标准的附录)房屋、构筑物及设备烧损率分类与取值附录D(标准的附录)文物建筑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附录E(标准的附录)火灾直接损失申报表附录F(标准的附录)火灾直接损失核定表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的定义,计算方法,统计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房屋,构筑物。
设备和其它财产的火灾损失统计。
本标准不适用于货币及有价证券(卡)等的火灾损失统计。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1. 引言火灾是一种常见的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准确地统计火灾直接财产损失对于评估灾害风险、制定防火措施和灾后救助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介绍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的方法,包括数据收集、损失分类和统计分析等方面。
2. 数据收集在统计火灾直接财产损失之前,首先需要收集相关的数据。
可以从以下渠道获取数据:•火灾报告:借助火灾部门或消防机构的报告,获取火灾发生的基本情况、起火点的位置和时间等信息。
•现场勘查:通过实地勘查火灾现场,了解火灾过程、燃烧物质、燃烧程度等细节信息,并记录现场损失情况。
•调查问卷:设计相关的调查问卷,向火灾事故中受损单位、业主或相关人员收集相关数据,包括损失金额、受灾面积等。
3. 损失分类对于统计火灾直接财产损失,需要将损失按照不同的分类进行归类,以便后续的统计分析。
常见的损失分类包括:•资产损失:指由火灾直接导致的房屋、设备、机器等资产的损失。
可以分为完全损失和部分损失两种情况。
•物资损失:指火灾导致的原材料、库存货物、办公用品等物资的损失。
•人员伤亡:指火灾事故中发生的人员伤亡情况,包括死亡、受伤等。
•环境损失:指火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水源破坏等损失。
根据损失的具体情况,可以继续细分分类,以满足需求的统计要求。
4. 统计分析在收集到相关数据并进行损失分类之后,可以进行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的统计分析。
常用的统计分析方法包括:•总损失金额统计:将各类损失金额相加,得到火灾总的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损失金额比例分析:将各类损失金额与总损失金额进行比较,得出各类损失所占的比例,从而了解不同损失所占的比重。
•损失时间分析:根据火灾发生的时间,分析不同时间段的损失情况,以便对火灾发生规律进行分析。
•损失地域分析:根据火灾发生的地点,分析不同地区的损失情况,以便对火灾发生地域特点进行分析。
•损失原因分析:通过对火灾发生原因的分析,了解不同原因导致的损失情况,为制定防火措施提供参考。
火灾损失统计中的重置价值法和修复价值法
应急管理研究火灾损失统计中的重置价值法和修复价值法张雨薇(昌吉州消防救援支队,新疆昌吉831100)摘要:火灾损失统计方法的选择,直接影响损失统计结果的准确性。
通过区分被烧损物烧损程度、使用年限、修复价值,探讨火灾损失统计中重置价值法与修复价值法的区别,提出不同情况下的选择方法,旨在提高火灾损失统计的准确率。
关键词:火灾损失统计;重置价值法;修复价值法中图分类号:X921,TU99&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9-0029(2019)06-0900-02火灾损失统计是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
为准确地对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进行统计,公安部于1998年11月发布GA185-1998«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行业标准,详细地规定了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的计算、统计方法,并于2014年1月修订并发布了GA185-2014《火灾损失统计方法》,对火灾损失统计的方法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和细化,为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做好火灾损失统计工作提供了依据。
1问题的引出《火灾损失统计方法》实施以来,已经过4年多的实践检验,较之前的统计方法更加准确、细化,统计方法及统计技术的选择原则分类更为详细,核算火灾损失更加方便,易于操作。
但是,在火灾事故调查工作中发现,其部分条款还存在有局限性。
根据《火灾损失统计方法》第7.1条重 置价值法和修复价值法的选择,依据统计技术方法的选择原则d项(建筑构件、设备设施及装置、城市绿化等损失宜选择重置价值法)和e项(房屋装修、汽车等损失宜选择修复价值法),其具体界定范围参考附录A火灾直接财产损失分类界定范围。
调查实践中对于部分火灾,在同一物品损坏程度相同的情况下,分别使用两种方法统计出的损失可能会出现较大的偏差,对统计的火灾损失结果往往有较大的影响。
笔者列举几种情况进行讨论,试图提出更加合理、细化的选择方法供火灾损失统计人员参考。
1.1被统计物烧损程度大的情况实际火场中,房屋装修、车辆等整体烧毁的案例不在少数,火灾过火时间长,很容易导致房屋内基本生产、生活资料丧失,对于车辆火灾则容易致其报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185—1998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Statistic method for the fire direct property loss1998-11-16发布 1999-01-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前言本标准是依据公安部、劳动部和国家统计局联合颁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及公安部颁布的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计算有关规定,在充分考虑了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物价浮动因素和采用了国有资产评估基本方法-----资产重置折旧计算方法的同时,借鉴美国、日本等工业发达国家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计算资料的基础上制定的。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过去由公安部颁布的有关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计算的行政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本标准在实施过程中若出现与《火灾统计管理规定》中有关条款相抵触的,以本标准规定为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一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委托公安部消防局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上海市消防局、辽宁省消防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侯敬承、贾宜普、石万明、赵馥森、张玉贤、杨凯生、梁兴华目次1、范围2、引用标准3、定义4、计算方法5、统计程序附录A(标准的附录)重置价值的确定附录B(标准的附录)财产折旧年限表附录C(标准的附录)房屋、构筑物及设备烧损率分类与取值附录D(标准的附录)文物建筑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附录E(标准的附录)火灾直接损失申报表附录F(标准的附录)火灾直接损失核定表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的定义,计算方法,统计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房屋,构筑物。
设备和其它财产的火灾损失统计。
火灾事故损失评估方法
火灾事故损失评估方法火灾是一种常见而严重的事故,在发生之后,对损失进行准确评估十分重要。
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才能更好地决策和安排资源,帮助受灾者尽快恢复生活。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用的火灾事故损失评估方法。
一、直接损失评估直接损失评估是对火灾事故造成的直接物质财产损失进行估算。
具体方法如下:1. 损失核算法:通过对火灾发生地现场进行勘察,统计损毁的建筑面积、损失的设备机械数量和价值等信息,结合市场价格和补偿标准,进行核算。
2. 估算法:通过询价、询量、依据类似物品价格或市场调查法等间接手段,估算受灾财产的财务价值。
3. 专家评估法:依托专业评估机构或专家组,通过调查现场、研究相关数据,综合判断和评估直接物质损失。
二、间接损失评估与直接损失评估相比,间接损失评估更具挑战性。
间接损失包括因火灾产生的生产停工、人员伤亡、环境污染等隐性损失,评估方法有以下几种:1. 经济建模法:通过构建经济模型,考虑火灾对销售、就业、投资等方面的影响来评估间接损失。
2. 边际成本法:依据火灾对企业运营的边际影响,计算损失的变化,并将其转化为财务损失评估。
三、生命价值评估火灾事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因此评估生命价值十分重要。
以下是一些常用的生命价值评估方法:1. 人均生命价值法:根据国家统计数据,综合考虑人均收入、失去劳动能力年限等因素,计算受灾人员的生命价值。
2. 危险品事件等效死亡法:根据危险品事件引发的人员伤亡情况,将火灾事故进行等效死亡转化,进而评估生命损失。
四、环境损失评估火灾事故还可能对环境造成损害,评估环境损失也十分重要。
以下是一些常用的环境损失评估方法:1. 损失核算法:通过调查火灾现场的土壤、水源、大气等污染情况,结合环境修复成本评估环境损失。
2. 生态补偿法:依据环境损失的生态价值,计算环境损失补偿费用。
综上所述,火灾事故损失评估方法需要综合考虑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生命价值和环境损失等多个方面。
只有通过科学准确的评估方法,才能为灾后恢复和重建提供有力的依据。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
一、统计内容
1.损失构成:统计损失物质的种类和比例,如房屋损失、设备损失、货物损失等;
2.损失规模:统计损失的具体数额,以货币形式表示;
3.损失地域:统计火灾发生地的具体地理位置,以便研究其地域分布特点;
4.损失原因:统计火灾发生的原因,如电气设备故障、人为纵火等;
5.损失时间:统计火灾发生的具体时间,以便研究其时间分布特点。
二、统计方法
1.直接调查法:通过实地调查、勘察和询问等方法,直接获得火灾现场的财产损失信息;
2.统计报表法:通过收集火灾报告、保险理赔单和相关统计报表等资料,进行统计分析;
3.模型估算法:通过建立数学模型,利用相关数据和统计方法,对火灾损失进行估算;
4.问卷调查法:通过设计调查问卷,向火灾受灾者、保险公司和相关单位等进行调查,获取相关信息;
5.现场核对法:通过核对现场记录、画图和照片等资料,对火灾现场进行复核和核对。
三、统计应用
1.灾后救灾:通过统计分析火灾损失,可以及时了解受灾情况和损失规模,帮助制定科学合理的救灾措施;
2.保险理赔:通过统计火灾损失,可以提供有力的证据,帮助保险公司进行理赔评估;
3.火灾预防:通过统计火灾发生的原因和频率,可以识别出火灾的高发区域和高危因素,为火灾预防提供决策依据;
4.政府决策:通过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可以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提供科学依据,以保护公共利益和减少火灾损失。
火灾直接损失统计方法.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前言本标准是依据公安部、劳动部和国家统计局联合颁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及公安部颁布的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计算有关规定,在充分考虑了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物价浮动因素和采用了国有资产评估基本方法-----资产重置折旧计算方法的同时,借鉴美国、日本等工业发达国家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计算资料的基础上制定的。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过去由公安部颁布的有关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计算的行政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本标准在实施过程中若出现与《火灾统计管理规定》中有关条款相抵触的,以本标准规定为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一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委托公安部消防局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上海市消防局、辽宁省消防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侯敬承、贾宜普、石万明、赵馥森、张玉贤、杨凯生、梁兴华目次1、范围2、引用标准3、定义4、计算方法5、统计程序附录A(标准的附录)重置价值的确定附录B(标准的附录)财产折旧年限表附录C(标准的附录)房屋、构筑物及设备烧损率分类与取值附录D(标准的附录)文物建筑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附录E(标准的附录)火灾直接损失申报表附录F(标准的附录)火灾直接损失核定表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的定义,计算方法,统计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房屋,构筑物。
设备和其它财产的火灾损失统计。
本标准不适用于货币及有价证券(卡)等的火灾损失统计。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第130号令草原防火条例 1993年10月5日国务院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 the fire direct property loss财产直接被烧毁、烧损、烟薰、辐射和在灭火中破拆、碰撞、水渍以及因火灾引起的污染等所造成的损失。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185—1998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Statistic method for the fire direct property loss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的定义、计算方法、统计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房屋、构筑物、设备和其他财产的火灾损失统计。
本标准不适用于货币及有价证券(卡)等的火灾损失统计。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第130号令草原防火条例 1993年10月5日国务院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 the fire direct property loss财产直接被烧毁、烧损、烟熏、辐射和在灭火中破拆、碰撞、水渍以及因火灾引起的污染等所造成的损失。
重置价值 the total cost for re-building or re-purchasing重新建造或重新购置财产时所需的全部费用。
烧损率 fare damage rate财产直接被烧毁、烧损、烟熏、辐射和在灭火中破拆、碰撞、水渍以及因火灾引起的污染等所造成的外观、结构、使用功能、精确度的损坏程度,用百分比表示。
残值 residual value财产烧损后的残存价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1998-11-16批准发布 1999-01-01实施低值易耗品 goods which is of low value and easy to be damaged价值低、易损耗,不列入固定资产的劳动资料。
经济林木 economic forest果、茶、桑、竹、橡胶树等林木。
古树名木 ancient and rare trees古树指百年以上(含100年)树龄的树木;名木指树种稀有、珍贵或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树木。
森林火灾损失评估技术规范
森林火灾损失评估技术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一、指导思想与目的为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规范化水平,规范森林火灾损失评估指标体系,完善森林火灾损失评估程序,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提高社会消防意识,结合森林火灾发生发展特点,特制定本规范。
二、依据《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GA 185-1998)、《森林火灾成因和森林资源损失调查方法》(LY/T 1846-2009)和《森林火灾林木受害程度判定标准》(DB23/T 1376-2010)。
三、范围本规范规定了森林火灾损失的术语、评估指标、损失分类、损失计算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发生的森林火灾的损失评估和统计。
第二章术语与定义一、森林火灾 forest fire指发生在除城市市区以外的一切森林、林木和林地的火灾。
二、受害森林面积 affected forest areas指被火烧过的森林面积,不论火烧程度如何均属于受害森林面积。
三、森林火灾损失 forest fire loss指因森林火灾造成的用货币或其他方式表示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前者如烧毁、烧死、烧伤的林木等,后者如因森林火灾引起的林分生产力的下降等。
四、森林火灾直接经济损失 forest fire direct economic loss指因森林火灾所造成“受灾体”的毁坏或损耗,引起“受灾体”在经济价值方面的灾前与灾后差异,并可用前后对比的原则,直接用货币量来体现的损失。
五、森林火灾间接经济损失 forest fire indirect economic loss指森林火灾的“受灾体”对其它“受灾体”的影响或“受灾体”不可能马上表现出经济损失而是通过影响本身的内部机制进而造成衍生的经济损失。
六、立木资源损失 standing trees resource loss指森林火灾造成的天然林或人工林中一切可用于生产、生活及其它用途的活立木和枯立木的木材价值损失。
七、商品木材损失 commodity wood loss指火烧区内采伐迹地、山楞、中楞等木材的损失。
[实用参考]《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185—1998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StatisticmethodforthefiredirectpropertPloss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的定义、计算方法、统计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房屋、构筑物、设备和其他财产的火灾损失统计。
本标准不适用于货币及有价证券(卡)等的火灾损失统计。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第130号令草原防火条例1993年10月5日国务院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火灾直接财产损失thefiredirectpropertPloss财产直接被烧毁、烧损、烟熏、辐射和在灭火中破拆、碰撞、水渍以及因火灾引起的污染等所造成的损失。
3.2重置价值thetotalcostforre-buildingorre-purchasing重新建造或重新购置财产时所需的全部费用。
3.3烧损率faredamagerate财产直接被烧毁、烧损、烟熏、辐射和在灭火中破拆、碰撞、水渍以及因火灾引起的污染等所造成的外观、结构、使用功能、精确度的损坏程度,用百分比表示。
3.4残值residualvalue财产烧损后的残存价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1998-11-16批准发布1999-01-01实施3.5低值易耗品goodswhichisoflowvalueandeasPtobedamaged价值低、易损耗,不列入固定资产的劳动资料。
3.6经济林木economicforest果、茶、桑、竹、橡胶树等林木。
3.7古树名木ancientandraretrees古树指百年以上(含100年)树龄的树木;名木指树种稀有、珍贵或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树木。
3.8文物建筑historicalandculturalrelics被县、市以上人民政府(含县、市)列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湖建筑,古建筑组、群,纪念建筑,石窟寺。
(整理)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Statistic method for the fire direct property lossGA185——1998前言本标准是依据公安部、劳动部和国家统计局联合颁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及公安部颁布的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计算有关规定,在充分考虑了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物价浮动因素和采用了国有资产评估基本方法-----资产重置折旧计算方法的同时,借鉴美国、日本等工业发达国家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计算资料的基础上制定的。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过去由公安部颁布的有关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计算的行政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本标准在实施过程中若出现与《火灾统计管理规定》中有关条款相抵触的,以本标准规定为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一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委托公安部消防局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上海市消防局、辽宁省消防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侯敬承、贾宜普、石万明、赵馥森、张玉贤、杨凯生、梁兴华目次1、范围2、引用标准3、定义4、计算方法5、统计程序附录A(标准的附录)重置价值的确定附录B(标准的附录)财产折旧年限表附录C(标准的附录)房屋、构筑物及设备烧损率分类与取值附录D(标准的附录)文物建筑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附录E(标准的附录)火灾直接损失申报表附录F(标准的附录)火灾直接损失核定表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的定义,计算方法,统计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房屋,构筑物。
设备和其它财产的火灾损失统计。
本标准不适用于货币及有价证券(卡)等的火灾损失统计。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第130号令草原防火条例1993年10月5日国务院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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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185—1998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Statistic method for the fire direct property loss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的定义、计算方法、统计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房屋、构筑物、设备和其他财产的火灾损失统计。
本标准不适用于货币及有价证券(卡)等的火灾损失统计。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第130号令草原防火条例 1993年10月5日国务院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 the fire direct property loss财产直接被烧毁、烧损、烟熏、辐射和在灭火中破拆、碰撞、水渍以及因火灾引起的污染等所造成的损失。
3.2 重置价值 the total cost for re-building or re-purchasing重新建造或重新购置财产时所需的全部费用。
3.3 烧损率 fare damage rate财产直接被烧毁、烧损、烟熏、辐射和在灭火中破拆、碰撞、水渍以及因火灾引起的污染等所造成的外观、结构、使用功能、精确度的损坏程度,用百分比表示。
3.4 残值 residual value财产烧损后的残存价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1998-11-16批准发布 1999-01-01实施3.5 低值易耗品 goods which is of low value and easy to be damaged价值低、易损耗,不列入固定资产的劳动资料。
3.6 经济林木 economic forest果、茶、桑、竹、橡胶树等林木。
3.7 古树名木 ancient and rare trees古树指百年以上(含100年)树龄的树木;名木指树种稀有、珍贵或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树木。
3.8 文物建筑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relics被县、市以上人民政府(含县、市)列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湖建筑,古建筑组、群,纪念建筑,石窟寺。
3.9 文物建筑重建费 cost for re-building the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relics文物建筑遭受火灾后在遵守“不改变火灾前原状”的原则下进行重建时所需的费用。
“不改变火灾前原状”的原则是指:保持原来建筑的形制;保持原来的建筑结构;保持原来的建筑材料;保持原来的工艺技术。
3.10 文物建筑典型实物typical object of historical and culturalrelics由许多相同古建筑中挑选出的概括性强、设计完善、规划完备、保存完整的古建筑实物;对尚存不多或仅存一座的古建筑,即使残值也按典型实物对待。
4计算方法每起火灾直接财产损失应包括房屋、构筑物,设备和其他财产的损失。
在具体统计时,应按本标准逐项计算财产损失。
4.1 损失额计算单位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4.2 房屋、构筑物财产损失计算4.2.1 在用房屋、构筑屋财产损失计算计算公式:损失额(元)=重置价值(元)×[1—已使用时间(年)/折旧年限(年)]×烧损率(%) (1)式中:重置价值——按附录A确定;折旧年限——按附录B确定;烧损率——按附录C确定。
4.2.2 在建房屋、构筑物财产损失计算计算公式:损失额(元)=在建工程造价(元/m2)×受灾房屋、构筑物建筑面积(m2)×烧损率(%) (2)式中:在建工程造价(元/m2)——依据在建工程受灾时已投入资金确定。
烧损率——按照附录C确定。
4.2.3 房屋装修财产损失计算a)烧损后能够修复的,按实际修复费计算。
b)烧损后不能够修复的,按全部烧损计算。
计算公式:损失额(元)=重置价值(元)×[1—已使用时间(年)/折旧年限(年)] (3)4.2.4 文物建筑财产损失按附录D计算。
4.3 设备(含房屋、构筑物内配套设备及施工设备)财产损失计算计算公式同式(1)。
4.4 房屋、构筑物及设备类财产的使用时间达到或超过规定折旧年限80%,但仍有使用价值的,其财产损失按下式计算:损失额(元)=重置价值(元)×20%×烧损率(%) (4)4.5 其它财产损失计算4.5.1 商品、原材料、燃料财产损失计算按烧损前购进价格加上税金、运输、仓贮等费用扣除残值计算。
4.5.2 在产品、半成品、成品、协作产品财产损失计算按成本价格扣除残值计算。
4.5.3 低值易耗品财产损失计算按烧损前财产总量价值的20%计算。
4.5.4 城乡居民财产损失计算a) 家电、家具、文体用品等财产按当地当时重置价值,以折旧年限10年计算。
计算公式:损失额(元)=重置价值(元)×[1—已使用时间(年)/10(年)] (5)其中使用时间达到或超过8年,但仍有使用价值的,其财产损失按重置价值的20%计算。
b)衣物、日常生活用品等财产损失按其烧损前财产总量价值的30%计算。
c)金银饰品等财产损失按当地当时的加工费计算。
4.5.5 图书资料财产损失计算图书、期刊等资料按上年度的分类平均书价计算;缩微胶片(卷)、磁带、光盘等非图书资料按购进价格计算。
4.5.6 古董、字画、古籍善本、美术工艺品、珠宝、金银制品及收藏品等可移动文物财产损失计算进入时常的按商品计算,其他按文物部门评估价格计算或按其名称、数量、文物级别、烧损程度以文字表述。
4.5.7 牲畜、家禽、粮、棉、油、养殖业、农作物、及经济林木等财产损失计算按当地当时时常价格扣除残值计算。
4.5.8 长呢故事园林财产损失计算a)苗圃、草圃=、花圃等苗木及公园、道路绿化用树木财产损失,按当地当时城市绿化主管部门灰顶的每平方米(株)价格计算。
b)古树名木财产损失按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评估价格计算,或按其名称、数量、保护类别、烧损程度以文字表述。
4.5.9 草原(草山、草地)财产损失计算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130号令《草原防火条例》规定计算。
国家重点保护珍稀动物财产损失计算按其烧损动物名称、保护类别、数量和烧损程度以文字表述。
4.6 本标准未列入财产,其财产损失可参照上述有关条款计算。
5 统计程序5.1 火灾发生后,受灾单位或个人应当依照本标准附录E,向公安消防机构填报《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申报表》,提供有关原始票据和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真实情况。
5.2 市、县级公安消防机构依据本标准附录F,填写《火灾直接财产损失核定表》,对火灾直接财产损失今年性统计、核定,并逐级上报。
5.3 对情况复杂或初步断定为重、特大火灾的,市、县级公安消防机构可邀请其他部门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对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的统计、核定。
5.4 受灾单位或个人对火灾直接财产损失核定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上一级公安消防机构进行复核,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
附录A(标准的附录)重置价值的确定A1 房屋、构筑物重置价值(不含土地购置费)的确定计算公式:重置价值=失火时该类房屋、构筑物工程造价(元/m2)×受灾房屋、构筑物建筑面积(m2)…………………………………(A1)式中:失火房屋、构筑物的工程造价,按当地建委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站或房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A2 房屋装修重置价值的确定按当地失火时实际投工投料的现行市场价格计算。
A3 设备重置价值的确定A3.1 直接方法在市场上可以找到与烧损设备相同的产品,直接以其市场价格作为重置价值;在市场上找不到相同或相似的产品,以原值作为重置价值。
A3.2 类比方法在市场上找不到与烧损设备相同产品,但可以找到与之相类似的产品,参照其市场价格作为重置价值。
附录B(标准的附录)表B1 财产折旧年限表房屋折旧年限(年)1 生产、经营用房钢结构 40钢筋混凝土结构 35砖混结构、砖木结构 30受腐蚀生产用房、危险品专用仓库 25受强腐蚀生产用房 15仓库 352 非生产、经营用房 453 简易用房 84 居民住宅钢筋混凝土结构 70砖混结构 50砖木结构 40简易结构 15蒙古包、藏包等帐篷类住房 7 5 房屋装修办公、居民用房装修 10宾馆、饭店、商场、公共娱乐场所及其他场所装修 5构筑物1 水电站大坝、水库 502 铁路线路上部建筑和铁路线上的桥梁、涵洞、隧道 403 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码头基础设施 354 其它构筑物 20设备1 动力设备、传导设备、非生产设备及器具设备工具 182 复印机、文字处理机、打字设备、电视机、电子计算机、及系统设备传真机、电话机、移动无线电话机 5 3 运输设备,机械设备,自动化控制及仪器仪表自动化、半自动化控制设备通用测试仪器设备,工业炉窖,工具及其他生产用具等通用设备 104 电力工业专用输电设备 325 电力工业专用配电设备 156 电力工业专用发电及供热设备、变电配电设备 207 造船工业专用设备 188 核工业专用设备、核能发电设备 229 公用事业企业专用自来水、燃气设备 2010 机械工业,石油化工,化学工业,医药工业,电子仪表电讯工业,冶金工业,矿山、煤炭及森林工业,建材工业,纺织工业,轻工业等专用设备 10 11 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车)、带拖挂载货汽车矿山作业专用车及各类出租车 812 轻型载货汽车、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其它机动车辆 1013 运输用飞机 1014 专用运钞车 715 摩托车 516 电气化铁路供电系统 1017 港口装卸机械及设备、运输船舶及辅助船舶、铁路机车车辆和通讯线路 1618 铁路通信信号设备、通信导航设备、邮电通信电信机械及电源设备 719 邮电通信线路、邮政机械设备 1020 集装箱 721 供电系统设备、供热系统设备、中央空调设备 1822 电梯、自动扶梯 1023 消防安全设施 624 经营柜台、货架 425 酱、醋类腐蚀性严重的加工设备及器具、粮油原料整理筛选设备烘干设备、油池、油罐 826 音响设备、电冰箱、空调器 527 化纤地毯、混织地毯 328 纯毛地毯 829 办公用家具设备 1530 洗涤设备、厨房用具设备、营业用家具设备、游乐场设备、健身房设备 831 拖拉机、机引农具及渔业、牧业机械 632 农用飞机及作业设备、谷物联合收获机、排灌机械及大型喷灌机粮食处理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农机修理专用设备及测试设备 12 33 起重机械、挖掘机械、基础及窖井机械、皮带螺旋运输机械土方铲运机械、钢筋及混凝土机械 10 34 单转电动起重机、内燃凿岩机、风洞凿岩机、电洞凿岩机等离子切割机、磁力氧气切割机、混凝土输送泵 535 材料试验设备、测定仪器、计量仪器、探伤仪器、测绘仪器 836 编采设备、专业用录音设备、组合印象设备、盒式音带加工设备录象设备、生产用复印设备、激光照排设备、远程数据传输设备 6 37 唱机生产设备、电子分色设备、电影制片设备、电影放映机、幻灯机照相机、相片冲印设备、闭路电视播放设备、安全监控设备 1038 唱片加工设备、印刷设备 1239 乐器钢琴 16电子乐器 7其他乐器 8 40 其他设备 10附录C(标准的附录)表C1 房屋、构筑物及设备烧损率分类与取值2)设备烧损率评价单位:台、套、只、个、座、条、节、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