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2012)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同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同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2.05•【字号】同政办发[2016]164号•【施行日期】2016.12.05•【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同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同政办发[2016]16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委、局、办,驻同企业:现将《大同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2月5日大同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6〕13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6〕52号),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国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统一到中央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要深刻认识开展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大意义,把这次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
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求,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狠抓责任落实,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减少一般事故,防范较大以上事故,遏制和杜绝重特大事故,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大同市城市扩容提质大行动领导组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大同市城市扩容提质大行动领导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8.10•【字号】同政办发[2011]119号•【施行日期】2011.08.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大同市城市扩容提质大行动领导组的通知(同政办发[2011]11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对城市和县城扩容提质大行动的组织领导,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成立大同市城市扩容提质大行动领导组,现将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郝月生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刘法明市政府副秘书长杨立新市市政管理委员会主任孟爱军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成员:徐倬伟市住建委总工程师李勇市园林局副局长刘部市房管局副局长刘明君市规划局副局长郝士扬市环保局副局长王荣市交通局副局长马锰市交警支队副书记董建中城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何文平矿区政府副区长明海君南郊区政府常务副区长胡永祥新荣区政府副区长白宝阳高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王继武天镇县政府副县长高莹大同县政府副县长郭普跃浑源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戴陶灵丘县政府副县长刘宝贵广灵县政府副县长马少杰左云县政府副县长段生和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市政管理委员会。
办公室主任:孟爱军(兼)办公室副主任:李立新市政府办公厅城建办负责人赵炳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郭润华市市政管理委员会供热科副科长办公室成员:侯占彪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贾晓江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市政科科长张成市市政管理委员会环卫科负责人杨琪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市容科负责人郭岸群市住建委城建科科长陈颖市规划局总工办主任裴桂兰市房管局物业科科长李浩市环保局大气科科长张建宾市园林局社会绿化科科长赵佃富城区数字管理中心主任张增光市供排水集团总经理刘勋市热力公司副董事长左占春市华润天然气公司副总经理薛守存市公交公司副经理宋德市城市客运管理处处长柴增明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负责人为了加大督查监督和宣传力度,确保城市扩容提质工作真正见实效、出成果,领导组办公室设置四个小组:1、信息系统组:组长:贾晓江组员:赵佃富张建宾2、宣传监督组:组长:侯占彪组员:柴增明宋德3、整治考评组:组长:杨琪组员:李浩裴桂兰4、规划业务组:组长:张成组员:陈颖郭岸群以上四个组将对“十二五”期间的城市扩容提质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监督、考评、宣传等,以正确的舆论导向,推动工作,唤起全社会重视市政设施的运营提质和参与、支持城市管理的意识,促进我市早日建设成为宜居城市。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大同市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组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大同市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大同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09.15
•【字号】同政办发[2011]138号
•【施行日期】2011.09.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大同市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
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组的通知
(同政办发[2011]13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现将我市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组组成成员调整如下:
领导组组长:胡玉亭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梁全胜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同心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魏继平市财政局局长
成员:王建儒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李文忠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占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春雷市编办副主任
姚建忠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局长助理
王强市民政局副局长
刘汉市农业局副局长
赵通市发改委总工程师
秦贵市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
白淑琴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宋维云市统计局副局长
麻福斌市残联副理事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具体人员组成如下:主任:陈同心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主任:张占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成员:刘晓雁市农村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科科长
杨振春市农村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中心主任
李建勋市农村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科副主任科员
二O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
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大同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03.21
•【字号】同政办发[2012]43号
•【施行日期】2012.03.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同政办发[2012]4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
因人事变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的分工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分工通知如下:
曹惠斌副市长:协助市长分管发展和改革、商务、外事侨务、统计、粮食、物价、金融、招商引资等方面的工作。
具体分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商务局、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市统计局、市粮食局、市物价局、市台湾事务办公室、市贸促会、市供销社、市档案局、市发展研究中心、市地方志办公室、市招商局、市商业银行、市投资公司、市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市商贸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市物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协调联系: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大同海关、中国人民银行大同市中心支行、国家统计局大同调查队、大同银监分局、中国工商银行大同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大同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大同分行、中国银行大同分行、交通银行大同分行、民生银行大同分行、中信银行大同分行、大同证券公司、
山西省烟草公司大同分公司、中石化大同分公司、中石油大同分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大同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大同分公司、太平洋财险大同分公司、太平洋寿险大同分公司、平安财险大同分公司、平安寿险大同分公司、永安财险大同分公司及其它保险机构大同分公司。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大同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大同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3.30•【字号】同政办发[2011]29号•【施行日期】2011.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大同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同政办发[2011]2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企、事业单位,中央及省属企业,驻同部队:为了加强对全市爱国卫生工作的领导,根据部分领导人员变动情况,经市政府同意,对大同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主任:李世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主任:张学梅市政府副秘书长张翠萍市卫生局局长成员:苏珍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宋会民市总工会副主席唐胜团市委副书记魏继平市财政局局长赵晓宁市环保局局长王海英市卫生局副局长师庆和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李凤新市人事局纪检组长栗加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助理调研员王强市民政局副局长周正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徐毅功市教育局副局长彭信轩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李雁山市工商局副局长张启飞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刘汉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解耀贵市水务局副局长邓盛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连耀平市公安局副局长郭玉珍市住建委副主任张瑞卿市城乡规划局副调研员李勇市园林局副局长李跃平市旅游局副局长赵贵春市文物局副局长李长市商务局副局长张日明市公安交警支队副支队长王金山军分区副司令员张有喜同煤集团总经理张志强太原铁路局大同站站长王丽萍城区政府副区长何文平矿区政府副区长李辉明南郊区区长助理胡永祥新荣区副区长王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委员王殿起大同县副县长王玉娥广灵县副县长王淑琴浑源县副县长白宝阳高县副县长王继武天镇县副县长郝建锋灵丘县副县长闫逸群左云县副县长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郑淇允同志担任。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大同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导组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大同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导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3.26•【字号】同政办发[2012]44号•【施行日期】2012.03.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大同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导组的通知(同政办发[2012]44号)农发行市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市分行、各股份制银行市分行、邮储银行市分行、市商业银行、省农信社大同办事处、市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大同证券公司、山西证券公司大同营业部、省保险行业协会大同办事处:为了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的行为,维护区域金融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决定成立大同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曹惠斌大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副组长:张启文人民银行大同市中心支行行长张海风大同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成员:王少新农发行大同市分行行长刘雪山工商银行大同市分行行长张利军农业银行大同市分行行长左中和中国银行大同市分行行长徐慧民建设银行大同市分行行长张晓明交通银行大同市分行行长王锁林中信银行大同市分行行长杨润庆民生银行大同市分行行长雷文平邮储银行大同市分行行长李桦大同市商业银行董事长崔健省农信社大同办事处主任曹振国大同市小额贷款公司协会负责人董祥大同证券公司负责人王亚飞山西证券公司大同营业部负责人王者成省保险行业协会大同办事处负责人高鸿人民银行大同市中心支行副行长领导组下设大同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保护中心”设在中国人民银行大同市中心支行,具体负责处理金融消费者的投(申)诉和建议。
中心主任:高鸿人民银行大同市中心支行副行长副主任:田晓宏人民银行大同市中心支行法律事务办公室主任成员:人民银行大同市中心支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大同市“十二五”规划编制领导组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大同市“十二五”规划编制领导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8.30•【字号】同政办发[2010]156号•【施行日期】2010.08.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大同市“十二五”规划编制领导组的通知(同政办发[2010]15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十二五”期间是我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时期,是我市推进转型发展、绿色崛起的关键时期。
高质量编制好“十二五”规划对我市未来五至十年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
为加强我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市政府决定成立大同市“十二五”规划编制领导组。
组长:耿彦波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副组长:李武章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成员:张海风市政府副秘书长马安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聂存贵市发改委助理调研员何永强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苏珍市委宣传部副部长任志刚市委副秘书长、市委政研室主任刘建明市经济信息化委主任吕生祉市教育局局长王秋生市科技局局长白玉市民政局局长魏继平市财政局局长李生甡市人事局局长陈同心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潘志中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李易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靳晓慧市规划局局长张明生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杨立宪市水利局局长麻树田市农委主任席有福市林业局局长栗培林市商务局局长李恒瑞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局长张翠萍市卫生局局长孙树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赵晓宁市环保局局长仝杰市煤炭工业局局长荆虎市国资委主任张晶齐市质监局局长白永珍市统计局局长曾彪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高瑛市招商局局长张佃生市旅游局局长杨立新市市政管理委员会主任杨设市房管局局长李廷安市粮食局负责人于海军市中小企业局局长侯同生市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赵劲市地震局局长李玉爱市气象局局长吴永平同煤集团董事长领导组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协调解决规划编制中的重要事项,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规划编制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8.11•【字号】同政办发〔2022〕34号•【施行日期】2022.08.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大同经开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对政府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工作分工通知如下:张强市委副书记、市长主持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审计局。
任希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政、应急管理、国企国资监管、统计、能源、行政审批、安全生产、消防、数字政府、城市战略研究院智库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统计局、市能源局、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数字政府服务中心、大同市项目推进中心。
协助市长联系市审计局。
联系:市中院、市检察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大同军分区、武警大同支队、市税务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监察执法二处、国家统计局大同调查队、国网大同电力公司。
完成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龚孟建市委常委、副市长负责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务、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
联系:气象局、省农科院高寒作物研究所、大同机场、大同火车站、大同公路分局、市邮政管理局、山西省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大同支队、山西悦达京大高速公路公司、山西大同高速公路公司。
完成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郭蕾副市长负责民政、卫生健康、体育、医疗保障、广播电视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体育局、市医疗保障局、大同广播电视台。
联系:市残联、市红十字会。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大同市信息化工作领导组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大同市信息化工作领导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5.24•【字号】同政办发[2011]72号•【施行日期】2011.05.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法其他规定正文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大同市信息化工作领导组的通知(同政办发[2011]7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企事业单位,各中央和省属企业: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全市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加快城市信息化进程,促进经济发展,市政府决定调整大同市信息化工作领导组。
市政府于1999年9月1日成立了大同市信息化工作领导组,并以同政办发〔1999〕121号文件下发。
由于领导组组成人员已全部变更,现作全面调整,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领导组主要职责大同市信息化工作领导组是市政府负责全市信息化工作的议事、协调和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国家和省政府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全市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组织有关法规、规章的起草工作。
(二)组织拟订全市信息化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包括:大同市信息基础设施、信息技术产业、信息市场建设、信息资源开发、重大信息工程项目等的实施方案,同时,监督检查规划、方案的实施。
(三)组织协调跨部门、跨地区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市重大信息工程项目的建设,协调、指导各县区信息化建设工作。
在统筹规划下,对重大信息工作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和开工建设提出意见。
(四)协调、解决全市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资源共享、资源整合、资源开发等问题。
组织专家对我市信息产业发展和无线城市建设提出建议。
(五)开展“无线城市”工作。
利用中国移动无线宽带网络,融合互联网、物联网、三网/三屏、移动电子商务的综合应用平台,打造无所不在的网络、无所不有的应用内容、无所不能的智能城市。
(六)大力推动电子政务建设,利用中国联通基础宽带网络,全面完善电子政务外网、内网、专网、政府网站和数字大同数据库等“三网一站一库”工程。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大同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大同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9.06•【字号】同政办发[2011]146号•【施行日期】2011.09.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大同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的通知(同政办发[2011]14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为全面加强我市森林防火工作,提升森林火灾扑救组织指挥及应急处置能力。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省政府对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现需对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进行重新调整,具体调整人员如下:总指挥:郜向华大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常务副总指挥:席有福大同市林业局局长副总指挥:杨彦宝大同市人民政府常务副秘书长王金山大同军分区副司令员刘华杰武警大同支队支队长李福大同市林业局副局长成员:韩斌大同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韩毅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长李文忠大同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赵通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总工程师郭强山西省桑干河杨树丰产林实验局局长李胜春大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刘怀民大同市财政局副局长贾平大同市公安局副局长高锦琛大同市教育局助理调研员刘方茂大同市民政局副局长王荣大同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卢齐来大同市卫生局副局长马兴仁大同市农委副主任王兴大同市煤炭工业局副局长韩雁林大同市旅游局副局长栗永忠大同市气象局副局长彭信轩大同市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张海宁大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白永亮大同市云冈峪绿化工程管理处处长赵乙国大同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处长常生顺移动大同分公司副经理刘斌联通大同分公司副经理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森林防火远程视频监控中心。
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局长李国珉担任。
联系电话:(办公)7566266,(手机)138****0388,值班电话:6016009。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充实大同市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领导组成员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充实大同市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领导组成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0.14•【字号】同政办发[2008]132号•【施行日期】2008.10.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充实大同市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领导组成员的通知(同政办发[2008]13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为了加强对全市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的治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根据工作需要及领导人员变动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大同市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领导组成员进行调整充实,调整充实后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郝月生大同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殷智才大同市政府副秘书长许栋大同市交通局局长李如林大同市公安局局长赤建忠大同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成员:武献民大同市9接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市纠风办主任胡建业大同市交通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美大同公路分局局长杜建平大同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兵年大同市发改委党组成员高子章大同市经委副主任李文忠大同市委外宣办主任孙建明大同市财政局副局长王荣大同市交通局副局长张延银大同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李雁山大同市工商局副局长李政大同市物价局副局长沈忠祥大同市质监局副局长张海宁大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郭辉大同市煤炭工业局副局长郝士扬大同市环保局副局长王保胜大同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刘春安省交警总队高速二支队支队长乔中京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昝军大同市煤运公路公司副经理池明星大同日报社编委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主任:殷智才(市政府副秘书长)负责治超办全面工作;常务副主任:许栋(市交通局局长)协助主任负责治超办全面工作;副主任:武献民(市纠风办主任)协助主任负责治超办责任追究工作;胡建业(市交通局副局长)协助主任负责治超办联络工作;薛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协助主任负责治超办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工作;刘志铭(市交通局助理调研员)协助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谢宏福(市纠风办副主任、市纪委纠风室主任)协助主任负责治超办案件查处工作;办公室设六个组:综合组:设在市治超办,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责任单位市治超办;货物企业组:设在市交通局,负责监督管理全市货物企业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责任单位交通局;场站组:设在市工商局,负责监督管理全市修理厂、改装厂、储(售)煤场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责任单位工商局;车辆道路组: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监督管理全市车辆、道路超限超载工作,责任单位交警支队;责任倒查组:设在市监察局,负责全市车辆超限超载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工作,责任单位监察局;宣传组:设在市委宣传部,负责全市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宣传工作。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数字大同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项目领导组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数字大同地理空间框
架建设项目领导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大同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06.01
•【字号】同政办发[2012]88号
•【施行日期】2012.06.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
正文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数字大同地理空间框架建设
项目领导组的通知
(同政办发[2012]88号)
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国家测绘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数字城市建设的通知》(国测国发〔2010〕48号)文件精神,为积极推进大同市国家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项目的组织申报和实施,经研究,决定成立数字大同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项目领导组,现将领导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长:靳瑞林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杨彦宝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
潘志中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马安全市发改委主任
成员:刘怀民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伟业市公安局局长助理
陈友市民政局纪检组长
秦贵市国土资源局总工
任志强市住建委副书记
王尚学市交通运输局总工
程建京市水务局总工
刘建市农委副主任
李福市林业局副局长
丁中华市环保局总工
杨迎旭市规划局总规划师
卢齐来市卫生局副局长
刘义山市旅游局副局长
马玉泉市房管局副局长
李生祥市政管委会总工
石俊文市煤炭局副局长
粟永忠市气象局副局长
马锰市公安交警支队副书记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秦贵。
二O一二年六月一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大同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成员的通知-同政办发[2010]189号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大同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成员的通知正文:----------------------------------------------------------------------------------------------------------------------------------------------------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大同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成员的通知(同政办发[2010]18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企事业单位,驻同国省属单位:根据艾滋病防治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为了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预防与控制工作,减少艾滋病对人民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危害,市政府决定对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委员会成员名单通知如下:主任:李世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主任:张学梅市政府副秘书长张翠萍市卫生局局长成员:李文忠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卫安运市综治委办公室副主任张品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徐毅功市教育局副局长姚文学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强市民政局副局长张渝林市司法局副局长郭福月市财政局副局长霍文裕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张在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孟爱军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胡建业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刘建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王庆市商务局副局长彭信轩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王海英市卫生局副局长沈小刚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曹南市外事侨务办副主任郭辉市煤炭工业局副局长韩雁林市旅游局副局长李卫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张延银市法制办副主任黄胜市工商局副调研员柴京云市总工会副主席唐胜团市委副书记曹彬市妇联副主席崔进珍城区副区长王玉璟矿区副区长李辉明南郊区政府区长助理王美菊新荣区副区长闫慧芬阳高县副县长刘德顺天镇县副县长白采堂大同县副县长周谋浑源县副县长郝建锋灵丘县副县长王玉娥广灵县副县长闫逸群左云县副县长尹谦大同广播电视台台长王玉田大同日报社纪检书记潘晓萍同煤集团医卫中心处长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同市关闭城市规划区地下水取水井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同市关闭城市规划区地下水取水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0.11•【字号】同政办发[2012]164号•【施行日期】2012.10.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同市关闭城市规划区地下水取水井实施方案》的通知(同政办发[2012]164号)各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大同市关闭城市规划区地下水取水井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10月11日大同市关闭城市规划区地下水取水井实施方案大同市城市规划区水资源严重匮乏。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需水量急剧增长,地下水持续大量开采,导致地下水位不断下降,出现水质污染、地面沉降等一系列环境地质问题。
为有效保护和涵养地下水资源,实现循环经济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充分发挥引黄工程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山西省水资源管理条例》、《大同市水资源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市政府2012年第4次常务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城市规划区现有公共供水管网及地下水取水井的实际情况,市政府决定关闭城市规划区地下水取水井,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按照“供关同步,突出重点,逐步推进,确保供水”原则,分期分批实施地下水取水井关闭工作,以引黄水置换地下水,扩大引黄工程供水量,保护和涵养地下水资源,恢复水生态环境,实现地下水止降回升目标,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一)总体目标2016年12月31日前,关闭城市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地下水取水井468眼,其中,自备水源井350眼,市供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76眼,市供水公司42眼,置换引黄工程供水量7000万m3。
(二)分阶段目标1、2012年10月-2013年12月,关闭地下水取水井246眼,压缩地下水开采量3601万m3,由引黄水置换。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同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同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3.20•【字号】同政办发[2012]41号•【施行日期】2012.03.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同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同政办发[2012]4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企事业单位:《大同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落实。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日大同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1 总则1.1编制目的为做好辐射事故应急准备工作,确保在发生辐射事故时,能准确地掌握情况、分析评价和提供决策,按国家规定的事故等级及时采取必要和适当的响应行动,尽量减缓或避免事故的消极影响,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结合大同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国务院第449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31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部第18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部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山西省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大同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3应急原则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属地为主,分级响应;科学管理,及时高效。
1.4适用范围我市范围内放射性同位素丢失、被盗、失控及其引起的放射性污染事故,或者射线装置、放射性同位素失控而导致工作人员或者公众受到意外的、非自愿的异常照射事件。
主要包括:(1)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等核技术利用中发生的辐射事故。
(2)铀(钍)矿冶及伴生矿开发利用中发生的放射性污染事故。
(3)放射性物质运输中发生的事故。
(4)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发生的事故。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同市项目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同政办发〔2017〕61号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同市项目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同市项目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委、局、办:现将《大同市项目推进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紧贯彻落实。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4月26日大同市项目推进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项目谋划及前期工作,夯实项目落地开工建设基础,促进投资持续增长,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项目带动投资、投资带动发展的思路,紧紧围绕省产业转型六大工程,依托我市产业和资源优势,积极谋划、包装、储备一批重大项目,建立健全项目谋划及前期工作推进机制,着力打造转型升级项目群,为加快建设美丽富裕幸福大同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任务1、积极争取政策资金及社会资本。
关注国家政策动向,紧盯产业和规划投资重点,依据自身要素优势,充分挖掘政策红利,针对性地及时谋划一批既符合产业政策,又契合自身发展的项目,增强争取上级政策资金的竞争力,为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把准民间投资脉搏,加强动态分析研判,策划包装一批符合社会资本投资意向的项目,最大限度地吸引社会资本。
2、夯实项目前期工作基础。
既要着眼长远规划、注重中远期项目谋划,也要立足当前、充分考虑实际情况,从办理项目落地的手续入手,超前服务,做好立项、选址、土地、环评等前期工作。
3、持续加大融资力度。
着力加强与金融部门特别是政策性银行的沟通联系,全面掌握各类基金、债券投向,主动谋划一批契合融资投向的项目,多层次、多渠道、多角度争取资金支持,拓宽融资资金来源。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同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同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同市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5.17•【字号】同政办发[2017]82号•【施行日期】2017.05.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突发事件应对正文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同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的通知同政办发[2017]8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企事业单位:《大同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完成,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5月17日大同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规范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能力,做到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护环境,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修订本预案。
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山西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大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以及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外且本市受到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本预案所称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调整二OO九年大同市征兵工作领导组及办事机构人员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调整二OO九年大同市征兵工作领导组及办事机构人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0.26•【字号】同政办发[2009]207号•【施行日期】2009.10.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兵役制度正文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调整二OO九年大同市征兵工作领导组及办事机构人员的通知(同政办发〔2009〕20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为切实加强对征兵工作的组织领导,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今冬征兵任务,现就调整后的市征兵工作领导组和市征兵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市征兵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组长:李世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组长:侯立智市委常委、军分区司令员杨广雨军分区政治委员成员:王金山军分区副司令员马新义军分区参谋长白君军分区政治部主任段建华市政府秘书长李毓智军分区后勤部部长孙学斌市政府副秘书长邓兴亮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刘志发市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连耀平市公安局副局长吕生祉市教育局局长卢齐来市卫生局副局长魏继平市财政局局长陈同心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张明生市交通局局长白玉市民政局局长陈金宝市总工会主席张宏东团市委书记薛丽娟市妇联主席二、市征兵办公室组成人员主任:马新义(兼)副主任:孙学斌(兼)工作人员由市纪检委、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和军分区机关有关业务部门派人参加。
三、市征兵办公室工作分工(一)组织协调组组长:马新义(兼)副组长:孙学斌(兼)冯彦春军分区副团职参谋具体负责全市征兵工作的组织计划、综合协调和业务指导。
(二)宣传教育组组长:白君(兼)副组长:晋子顺军分区政治部副主任李振福军分区政治部副团职干事具体负责拟制全市征兵宣传教育计划,组织开展宣传活动。
(三)体格检查组组长:卢齐来(兼)副组长:古宏伟市卫生局医政科副科长李桃花军分区后勤部卫生所所长具体负责全市征兵工作体检队伍的培训,应征公民体格检查和复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担任各种非常设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担任各种非常设议事协调机构领导组组长调整名单的通知
【法规类别】劳动工会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晋政办函[2000]55号
【发布部门】山西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0.06.30
【实施日期】2000.06.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
担任各种非常设议事协调机构领导组组长调整名单的通知
(晋政办函[2000]55号)
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根据省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的意见、探索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分工,现将分工之前由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担任各种非常设议事协调机构领导组组长的调整名单及有关情况说明(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各单位按照机构改革“三定”确定的职能,认真负责地办理属于本部门、本单位应承担的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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