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13-四川省宜宾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 (第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11年4月28日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
所谓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就是规定一个时间点,无论普查员入户登记在哪一天进行,登记的人口及其各种特征都是反映那个时间点上的情况。
根据上述规定,不管普查员在哪天进行入户登记,普查对象所申报的都应该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情况。
通过这个标准时间,所有普查员普查登记完成后,经过汇总就可以得到2010年11月1日全国人口的总数和各种人口状况的数据。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目前已圆满完成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总人口全国总人口为1370536875人。
其中:普查登记的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3]共1339724852人。
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4]为7097600人。
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5]为552300人。
台湾地区人口[6]为23162123人。
二、人口增长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26582504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3899804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率为0.57%。
三、家庭户人口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7]401517330户,家庭户人口为124460839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
四、性别构成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86852572人,占51.27%;女性人口为652872280人,占48.73%。
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各省数据汇总
各省各市都有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来源: 国家统计局中国总人口达13.397亿人 10年增加7390万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1号)今日发布。
此次人口普查登记的全国总人口为1339724852人。
比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10年增加7390万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0.57%,比1990年到2000年年均1.07%的长率下降了0.5个百分点。
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
所谓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就是规定一个时间点,无论普查员入户登记在哪一天进行,登记的人口及其各种特征都是反映那个时间点上的情况。
根据上述规定,不管普查员在哪天进行入户登记,普查对象所申报的都应该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情况。
通过这个标准时间,所有普查员普查登记完成后,经过汇总就可以得到2010年11月1日全国人口的总数和各种人口状况的数据。
以下是数据详情: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目前已圆满完成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总人口全国总人口为1370536875人。
其中:普查登记的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3]共1339724852人。
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为7097600人。
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为552300人。
台湾地区人口为23162123人。
二、人口增长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26582504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3899804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率为0.57%。
三、家庭户人口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7]401517330户,家庭户人口为124460839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
2313-四川省宜宾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宜宾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第1号)2011-5-31来源:宜宾新闻网宜宾市统计局2011年5月20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 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全市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初步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常住人口及户籍人口全市常住人口[3]为4472001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4908839人相比,十年共减少436838人,减幅为8.9 %。
年平均减幅0.93%。
全市户籍人口[4]为5406577人。
二、家庭户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5]1419182户,家庭户人口为435358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07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3人减少0.36人。
三、性别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299782人,占51.43%;女性人口为2172219人,占48.57 %。
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9.63下降为105.87,下降3.76。
四、年龄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927378人,占20.74%;15-64岁人口为3072545人,占68.70%;65岁及以上人口为472078人,占10.56%。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3.18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0.0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21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182809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411468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1407890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1884239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宜宾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宜宾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0年,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全市上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各项战略部署,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着成效,“经济兴盛、政治清明、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生态优良、人民幸福”的美好新宜宾迈上新台阶。
一、综合2010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70.85亿元,比上年增长15.6%。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33.84亿元,增长4.9%;第二产业增加值519.21亿元,增长21.7%;第三产业增加值217.80亿元,增长8.9%。
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4.6%、79.2%和16.2%。
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17.1:55.8:27.1调整为15.4:59.6:25。
“十一五”期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4.6%(见图1)。
图1:全市民营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总量突破400亿元,占GDP的比重进一步提高。
全年民营经济增加值达到464.93亿元,比上年增长19.6%;占GDP比重达53.4%,比上年提高1.8个百分点,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65.0%。
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3.2%,八大类价格同比涨幅呈现“七涨一降”格局。
其中:食品上涨6.6%,烟酒及用品上涨3.6%,居住上涨2.2%,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上涨2.2%,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下降0.4%。
(见表1)表1: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以上年为100)指标指数(上年=100)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103.2食品 106.6其中:粮食 109.4油脂 101.9猪肉 100.7鲜蛋 111.4水产品 112.0鲜菜 113.6烟酒及用品 103.6衣着 100.7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 99.6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 102.1交通和通信 100.5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 102.2居住 102.2二、农业和农村经济农业生产稳定发展。
全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21.5亿元,比上年增长5%。
四川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四川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四川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来源:国家统计局发布时间:2012-02-28 09:19 四川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1号)四川省统计局2011年5月6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和全省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机器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常住人口及户籍人口全省常住人口[3]为80418200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83290935人相比,十年共减少2872735人,减少3.45%。
年平均减少0. 35%。
全省登记的户籍人口[4]为89981705人。
二、家庭户人口全省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5]25802326户,家庭户人口为76206650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5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32人减少0.37人。
三、性别构成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40830945人,占50.77%;女性人口为39587 255人,占49.23%。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 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98下降为103.14。
四、年龄构成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3644450人,占16.97%;15-64岁人口为57966205人,占72.08%;65岁及以上人口为8807545人,占10.95%。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5.68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2.1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50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全省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75510249人,占93.90%;各少数民族人口为4907951人,占6.10%。
2010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情况
月1日零时;1990年普查时点为7月1日零时;2000年普查时点为11月1日零时;2010
性别比(女=100) 家庭户规模 (人/户) (%)
各年龄组人口比重 0-14 15-64 65岁及以上 总抚养比 老年抚养比 少儿抚养比 民族人口 汉族
30.1 66.6 3.3 (%) 50.2 5.0 45.2
41.5 54.4 4.1 83.8 7.5 76.3
22.4 72.0 5.6 38.9 7.8 31.1
六次人口普查人口基本情况
项 常住人口 男 女
目 (万人)
1953 276.8 159.8 117.0 136.5
1964 759.7 391.1 368.6 106.1
1982 923.1 467.1 456.0 102.4 3.7
1990 1081.9 559.3 522.6 107.0 3.2
2000 1356.9 707.4 649.5 108.9 2.9
文盲人口及文盲率
文盲人口 文盲率 平均受教育年限 城乡人口 城镇人口 乡村人口
(万人) (%) (年) (万人) 205.8 71.0
168.9 34.2 5.3
114.7 16.0 7.8
Hale Waihona Puke 94.3 10.9 8.6
57.8 4.9 10.0
425.8 333.9
597.0 326.1
794.5 287.4
普查时点为7月1日零时;1982年普查时点为7月1日零时;1990年普查时点为7月1日零时;2000年普查时点为11 年普查时点为11月1日零时。
80.2
文盲人口,1982年、1990年、2000年、2010年的文盲人口数为15周岁及以上文盲和
宜宾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宜宾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宜宾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1年2月2010年,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全市上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各项战略部署,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着成效,“经济兴盛、政治清明、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生态优良、人民幸福”的美好新宜宾迈上新台阶。
一、综合2010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70.85亿元,比上年增长15.6%。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33.84亿元,增长4.9%;第二产业增加值519.21亿元,增长21.7%;第三产业增加值217.80亿元,增长8.9%。
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4.6%、79.2%和16.2%。
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17.1:55.8:27.1调整为15.4:59.6:25。
“十一五”期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4.6%(见图1)。
图1:全市民营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总量突破400亿元,占GDP的比重进一步提高。
全年民营经济增加值达到464.93亿元,比上年增长19.6%;占GDP比重达53.4%,比上年提高1.8个百分点,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65.0%。
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3.2%,八大类价格同比涨幅呈现“七涨一降”格局。
其中:食品上涨6.6%,烟酒及用品上涨3.6%,居住上涨2.2%,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上涨2.2%,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下降0.4%。
(见表1)表1: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以上年为100)指标指数(上年=100)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103.2食品 106.6其中:粮食 109.4油脂 101.9猪肉 100.7鲜蛋 111.4水产品 112.0鲜菜 113.6烟酒及用品 103.6衣着 100.7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 99.6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 102.1交通和通信 100.5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 102.2居住 102.2二、农业和农村经济农业生产稳定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维基百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标志一般信息全国总人口13,7053,6875人百分比变化▲5.84%人口最多广东(1,0430,3132人)人口最少西藏(300,2166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为中国政府在2010年举行的一次全国性人口普查,距上次普查相隔10年时间,与前五次人口普查只调查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在境内常住的人口相比,此次普查首次将中国境内的境外人员纳入普查对象。
此次普查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进行登记调查,于2010年11月10日结束。
根据2011年4月28日发布的《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1号)》显示全国总人口共计13.7053亿人,普查还涉及人口增长、家庭户人口、性别构成、年龄构成、民族构成、受教育程度、城乡人口、人口的流动性等八方面。
概述2009年5月4日,国务院发出《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09]23号),决定2010年进行第六次人口普查(标准时点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
根据中国国务院的文件,此次普查的内容为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费用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
部分地区的资料准备工作在2010年中5月到6月份左右已经展开,工作人员构成确定则在9月完成。
由于所需人手数量庞大,单靠政府工作人员难以完成。
所以人口普查工作的人员构成以政府工作人员及临时聘用人员组成,其中政府工作人员多为参与指挥工作。
由于人口普查需占用早上和晚上的时间,又不属于长期工作。
所以在临时工作人员构成上,不少是一些离退休的在家老人。
有政府官员称,居民不得拒绝普查员入户登记。
对于“顽固”拒绝开门的人家,普查员可能请民警帮忙入户。
第六次人口普查——人口分布问题分析
第六次人口普查——人口分布问题分析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1、2号)整理所得: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于2010年11月1日零时进行,2011年4月28日新闻发布会举行,标志着此次人口普查圆满结束。
此次普查的主要目的是查清十年来中国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据了解,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中国人口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尾数逢0的年份为普查年度。
新中国成立以来,已经成功进行过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分别在1953年、1964年、1982年、1990年和2000年。
就人口分布问题整理如下:据调查全国总人口为1370536875人,其中内地人口1339724852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26582504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3899804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率为0.57%。
东部地区人口占31个省(区、市)常住人口的37.98%,中部地区占26.76%,西部地区占27.04%,东北地区占8.22%。
各省人口数据如下表:从中可以看出目前排在前五位的是广东省、山东省、河南省、四川省和江苏省。
2000年人口普查排在前五位的是河南省、山东省、广东省、四川省、江苏省。
个中变化只是广东、山东、河南三省,而也只有广东所占比重是增加的,山东、河南所占比重均下降。
个中有增加的省份有北京0.35、天津0.18、河北0.03、上海0.40、浙江0.37、福建0.01、广东0.96、海南0.03、山西0.07、江西0.06、云南0.04、西藏0.01、青海0.01、宁夏0.03、新疆0.11。
增加最大的是广东,其次是上海、浙江、北京。
均为经济前沿省份。
从人口比重减少的省份看,减少最多的是四川省,达0.58%,其次是湖北、安徽、河南、湖南、重庆。
2010年11月1日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发布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央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国新闻媒体的积极配合下,经过近千万普查人员的奋力拼搏和十三亿各族人民的积极参与,人口普查顺利完成现场登记、复查和事后质量抽查等工作,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予以公布。
一、人口总量这次人口普查登记的全国总人口为1339724852人,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十年增加7390万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0.57%,比1990年到2000年的年平均增长率1.07%下降0.5个百分点。
数据表明,十年来我国人口增长处于低生育水平阶段。
二、家庭户规模这次人口普查,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40152万户,家庭户人口124461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
家庭户规模继续缩小,主要是由于我国生育水平不断下降、迁移流动人口增加、年轻人婚后独立居住等因素的影响。
三、性别构成这次人口普查,男性人口占51.27%,女性人口占48.73%,总人口性别比由2000年人口普查的106.74下降为105.20(以女性人口为100.00)。
四、年龄构成这次人口普查,0-14岁人口占16.60%,比2000年人口普查下降6.29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占13.26%,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2.93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1.91个百分点。
我国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说明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医疗卫生保健事业的巨大改善,生育率持续保持较低水平,老龄化进程逐步加快。
五、民族构成这次人口普查,汉族人口占91.51%,比2000年人口普查的91.59%下降0.08个百分点;少数民族人口占8.49%,比2000年人口普查的8.41%上升0.08个百分点。
2313-四川省宜宾市第六次人口普查的主要数据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揭晓宜宾全市户籍人口540万来源:宜宾晚报日期:2011-05-19晚报讯昨(18)日,宜宾市政府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召开宜宾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情况通报会,正式公布了宜宾第六次人口普查取得的人口总量、结构、素质等基础数据。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广大公民的支持配合下,经过全市近4万名普查员、普查指导员以及普查工作人员的辛勤工作,历时一年半,高质量完成了前期各阶段各环节工作,使宜宾市人口普查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
全市常住人口447万全市常住人口4472001人,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十年共减少436838人,减幅为8.9%,年平均减幅0.93%。
全市户籍人口5406577人,与2000年人口普查相比,净增29.75万人,平均每年增加2.97万人,年平均增幅为0.57%。
平均每个家庭户3.07人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1419182户,家庭户人口435358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人口为3.07人,比2000年人口普查的3.43人减少0.36人。
男性为2299782人,占51.43%;女性为2172219人,占48.57 %。
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人口普查的109.63下降为105.87,下降3.76个百分点。
65岁及以上占10.56%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927378人,占20.74%,比2000年人口普查下降3.18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为3072545人,占68.70%,比2000年人口普查下降0.0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为472078人,占10.56%,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3.21个百分点。
文盲率下降1.63个百分点与2000年人口普查相比,每十万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由1516人上升为4088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由6431人上升为9201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25655人上升为31482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49944人下降为42134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10第六次人口普查2011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目前已圆满完成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总人口全国总人口为1370536875人。
其中:普查登记的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3]共1339724852人。
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4]为7097600人。
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5]为552300人。
台湾地区人口[6]为23162123人。
地区人口数北京市19612368 1.09 1.46天津市12938224 0.79 0.97河北省71854202 5.33 5.36山西省35712111 2.60 2.67内蒙古自治区24706321 1.88 1.84辽宁省43746323 3.35 3.27吉林省27462297 2.16 2.05黑龙江省38312224 2.91 2.86上海市23019148 1.32 1.72江苏省78659903 5.88 5.87浙江省54426891 3.69 4.06安徽省59500510 4.73 4.44福建省36894216 2.74 2.75江西省44567475 3.27 3.33山东省95793065 7.17 7.15河南省94023567 7.31 7.02湖北省57237740 4.76 4.27湖南省65683722 5.09 4.90广东省104303132 6.83 7.79广西壮族自治区46026629 3.55 3.44海南省8671518 0.62 0.65重庆市28846170 2.44 2.15四川省80418200 6.58 6.00贵州省34746468 2.78 2.59云南省45966239 3.39 3.43西藏自治区3002166 0.21 0.22陕西省37327378 2.85 2.79甘肃省25575254 2.02 1.91青海省5626722 0.41 0.42宁夏回族自治区6301350 0.44 0.4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1813334 1.52 1.63现役军人2300000难以确定常住地4649985二、人口增长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26582504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3899804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率为0.57%。
各省市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汇总
区数据汇总
年龄结构
民族构成
0-14岁
15-64岁
65岁以上
汉族
少数民族
大专以上
高中(含中专)
人数 比率 人数 比率 人数 比率 人数 比率 人数 比率 人数 比率 人数
22245.97 16.60% 99843.34 74.50% 11883.17 8.90% 122,593.3 91.51% 11,379 8.49% 11963.68 8.93% 18798.60
105.20 106.80 114.52 102.84 105.56 108.05 102.54 102.67 103.22 106.18 101.54 105.69 103.39 105.96 107.46 102.33 102.06 105.56 105.81 109.00 108.26 110.90 102.43 103.14 106.89 107.84 105.69 106.92 104.42 107.40 105.09 105.34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各省市自治区数据汇总
省市自治 区
人口总数
家庭户人口
人数 (万人)
比5普 增长
排名
户数 (万户)
人口 (万人)
户均 (人)
性别构成
男性
女性
性别比
人数 比率 人数 比率 女性=100
全国 133,972.49 5.84% 北京市 1,961.20 44.50% 天津市 1,293.82 29.27% 河北省 7,185.42 6.55% 山西省 3,571.21 9.98% 内蒙古 2,470.63 4.00% 辽宁省 4,374.63 3.21% 吉林省 2,746.23 0.67% 黑龙江省 3,831.22 3.85% 上海市 2,301.91 37.53% 江苏省 7,865.99 5.75% 浙江省 5,442.69 16.37% 安徽省 5,950.05 -0.60% 福建省 3,689.42 6.28% 江西省 4,456.75 7.66% 山东省 9,579.31 5.50% 河南省 9,402.36 1.58% 湖北省 5,723.77 4.04% 湖南省 6,568.37 2.00% 广东省 10,430.31 20.69%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各地区人口数据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各地区人口数据2011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公布了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2号),这个数据告诉我们什么?第一,就特别直辖市来说,人口数据依此是:2000比例2010比例重庆市28846170 2.44 2.15上海市23019148 1.32 1.72北京市19612368 1.09 1.46天津市12938224 0.79 0.97除重庆市,其他三城市均呈现增加趋势;四个城市人口总数达8440余万人。
第二,人口在8000万以上人口依此为2000比例2010比例广东省104303132 6.83 7.79山东省95793065 7.17 7.15河南省94023567 7.31 7.02四川省80418200 6.58 6.00而2000时居于第一位的河南现在退居第三位,这种情况显然和广东为输入性流动人口,而河南为输出性流动人口有关。
第三,沿海省市地区人口依此为2000比例2010比例广东省104303132 6.83 7.79山东省95793065 7.17 7.15江苏省78659903 5.88 5.87河北省71854202 5.33 5.36浙江省54426891 3.69 4.06广西壮族自治区46026629 3.55 3.44辽宁省43746323 3.35 3.27福建省36894216 2.74 2.75上海市23019148 1.32 1.72天津市12938224 0.79 0.97海南省8671518 0.62 0.65以上11个沿海省市区占有整个大陆地区人口比例为43.03%第四,内陆省市地区人口依此为2000比例2010比例河南省94023567 7.31 7.02四川省80418200 6.58 6.00湖南省65683722 5.09 4.90安徽省59500510 4.73 4.44湖北省57237740 4.76 4.27江西省44567475 3.27 3.33陕西省37327378 2.85 2.79山西省35712111 2.60 2.67贵州省34746468 2.78 2.59重庆市28846170 2.44 2.15甘肃省25575254 2.02 1.91北京市19612368 1.09 1.46宁夏回族自治区6301350 0.44 0.47 青海省5626722 0.41 0.42第五,与邻国有边界的省市区依此为:2000比例2010比例广西壮族自治区46026629 3.55 3.44 云南省45966239 3.39 3.43辽宁省43746323 3.35 3.27黑龙江省38312224 2.91 2.86吉林省27462297 2.16 2.05内蒙古自治区24706321 1.88 1.8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1813334 1.52 1.63西藏自治区3002166 0.21 0.22第六,西部地区省市区人口依此为:2000比例2010比例重庆市28846170 2.44 2.15四川省80418200 6.58 6.00贵州省34746468 2.78 2.59云南省45966239 3.39 3.43西藏自治区3002166 0.21 0.22陕西省37327378 2.85 2.79甘肃省25575254 2.02 1.91青海省5626722 0.41 0.42宁夏回族自治区6301350 0.44 0.4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1813334 1.52 1.63以上10个省市区的人口仅占大陆全部人口比例的21.61%。
四川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五、四川省人口普查办公室主要工作
1、有针对性开展试点,摸索普查工作经验
根据我省人口总量大、流动人口规模大、少
数民族人口众多、遭受重大地震灾害影响的实
际情况,经过认真准备,2009年9至2010年1月,
先后组织开展了6个省级专项试点和1个综合试
点。
专项试点地点
内容
青羊区
外来人口普查
武侯区
外出人口普查
六、四川省人口普查办公室主要工作
9、严格要求,切实做好入户登记工作 入户登记是普查工作的关键阶段,其质量的 高低决定着普查的最终结果。 必须坚持100%入户; 认真填写每一个项目,尤其是住房、就业、失 业、出生和死亡等重要项目,必须认真填写、 反复核实; 认真做好复查工作。
六、四川省人口普查办公室主要工作
联合局宣传中心,正在编辑出版《四川省第六 次人口普查画册》。
完成了省级人口普查业务技术总结工作; 组织精干力量深度开发人口普查资料,先后编撰
了《四川流动人口现状及其影响研究》等系列人 口普查专题分析和短平快信若干;
九、普查资料开发
支持配合省级有关部门完成了各种规划及有关 调研材料的撰写;
联合局宣传中心积极推进全省人口普查工作纪 实文学《决战2012》的撰写工作;
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新情况、新要求
1、普查对象: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对象 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自然人。
与前五次人口普查不同的是,这次普查,将 居住在中国境内的港澳台和外国人也纳入普查 范围,但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 留的境外人员。
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新情况、新要求
2、登记原则:按现有人口登记,即每个人 都在其居住的普查区登记。对离开户口登记地 的人在其户口登记地也要进行登记。
四川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四川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作者:————————————————————————————————日期:四川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来源:国家统计局发布时间:2012-02-28 09:19四川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1号)四川省统计局2011年5月6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和全省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机器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常住人口及户籍人口全省常住人口[3]为80418200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83290935人相比,十年共减少2872735人,减少3.45%。
年平均减少0. 35%。
全省登记的户籍人口[4]为89981705人。
二、家庭户人口全省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5]25802326户,家庭户人口为76206650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5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32人减少0.37人。
三、性别构成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40830945人,占50.77%;女性人口为39587 255人,占49.23%。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 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98下降为103.14。
四、年龄构成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3644450人,占16.97%;15-64岁人口为57966205人,占72.08%;65岁及以上人口为8807545人,占10.95%。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5.68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2.1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50个百分点。
2301-四川省成都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1)
成都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第1号)成都市统计局成都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年5月13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 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成都市政府和各区(市)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初步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全市常住人口及户籍人口全市常住人口[3]为14047625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1244272人相比,十年共增加2803353人,增长24.93%。
年平均增长2.25%。
全市户籍人口为11426985人。
二、家庭户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4547109户,家庭户人口为1235445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2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07人减少0.35人。
三、性别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7138723人,占50.82%;女性人口为6908902人,占49.18%。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5.57下降为103.33 。
四、年龄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536850人,占10.94%;15-64岁人口为11146427 人,占79.35%;65岁及以上人口为1364348人,占9.71%。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5.49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3.7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75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3920686人,占99.1% ;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26939人,占0.9%。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少数民族人口比重增加了0.36个百分点。
六、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2341572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2353250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4946832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3407433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
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此次人口普查登记的全国总人口为1339724852人。
比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10年增加7390万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0.57%,比1990年到2000年年均1.07%的长率下降了0.5个百分点。
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
所谓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就是规定一个时间点,无论普查员入户登记在哪一天进行,登记的人口及其各种特征都是反映那个时间点上的情况。
根据上述规定,不管普查员在哪天进行入户登记,普查对象所申报的都应该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情况。
通过这个标准时间,所有普查员普查登记完成后,经过汇总就可以得到2010年11月1日全国人口的总数和各种人口状况的数据。
以下是数据详情: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目前已圆满完成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总人口全国总人口为1370536875人。
其中:普查登记的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3]共1339724852人。
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为7097600人。
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为552300人。
台湾地区人口为23162123人。
二、人口增长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26582504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3899804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率为0.57%。
三、家庭户人口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7]401517330户,家庭户人口为124460839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
宜宾市老年人口比重情况
宜宾市老年人口比重的调查报告1、宜宾市年龄构成数据显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公布的我国老年人口比例为,60岁及以上人口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
在常住人口中,宜宾市60岁及以上人口达68.73万人,比例为15.37%,超过全国的13.26%;65岁及以上人口达47.2万人,比例为10.56%,超过全国的8.87%。
2、宜宾市老年人口比例增加有三个主要原因:(1)是近十年来,生育率持续偏低,低年龄组人口比重降低,老年组人口比重相应上升;(2)是大量青壮年外出务工,常住人口中,老年人口较多;(3)是生活水平和医疗卫生条件改善,人均寿命延长。
按照国际划分的人口类型标准,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及以上人口比例达到或超过总人口数的10%,或者65岁及以上人口达到或超过总人口数的7%时,其人口即称为“老年型”人口,这样的社会即称为“老龄社会”。
上述数据表明,宜宾市已步入“老龄化城市”。
老年人口比例上升引起了宜宾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随着老龄化趋势的加快,社会负担将加重,社会保障体系压力加大,势必要积极发展和推进老年人事业,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建立迫在眉睫。
3、宜宾市养老机制建立的现状:为及早起步养老服务社会化,全力推进城镇养老机构建设,逐步实现社会养老事业有新发展。
宜宾市政府已批准迁建市社会福利院,建成后将首先以满足供养全市“三五”孤老为基础,然后设立社会老人代表区、离退休干部修养区等,面向社会开放,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对象的社会服务需求。
该市部分县已建成集福利院、敬老院、光荣院、救助站为一体的社会福利中心;翠屏区、宜宾县等地的社会福利中心已批准立项,正在加紧建设中。
为积极吸纳社会资金兴办养老院,宜宾市出台了多项鼓励政策、措施。
该市民办福利机构数量逐年增加,新一批老年公寓正在加紧建设中,完工后将服务于更多的老年群体。
“十二五”期间,宜宾市还将建立起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会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资金保障与服务提供相匹配,无偿、低偿和有偿服务相结合,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互助,符合宜宾实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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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
(第1号)
2011-5-31来源:宜宾新闻网
宜宾市统计局2011年5月20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 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全市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初步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及户籍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为4472001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4908839人相比,十年共减少436838人,减幅为8.9 %。
年平均减幅0.93%。
全市户籍人口[4]为5406577人。
二、家庭户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5]1419182户,家庭户人口为435358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07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3人减少0.36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299782人,占51.43%;女性人口为2172219人,占48.57 %。
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9.63下降为105.87,下降3.76。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927378人,占20.74%;15-64岁人口为3072545人,占68.70%;65岁及以上人口为472078人,占10.56%。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3.18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0.0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21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182809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411468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1407890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1884239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1516人上升为4088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6431人上升为9201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25655人上升为31482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49944人下降为42134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98055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99320人,文盲率[6]由6.06%下降为4.43%,下降1.63个百分点。
注释: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 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宜宾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
(第2号)
宜宾市统计局2011年5月20日
现将宜宾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分地区常住人口[2]、常住人口自然变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分地区常住人口
地区人口数(人)比重[3](%)人口密度(人/平方公里) 2000年 2010年
宜宾市 4472001 100 100 344
翠屏区 836383 16.56 18.70 760
宜宾县 813057 19.00 18.18 280
南溪县 335805 7.72 7.51 480
江安县 399829 9.99 8.94 444
长宁县 340016 8.01 7.60 340
高县 411118 9.66 9.19 316
珙县 379798 7.50 8.49 345
筠连县 329056 8.21 7.36 274
兴文县 377162 8.22 8.44 290
屏山县 249777 5.13 5.59 167
二、常住人口自然变动情况
地区常住人口(人)出生人口(人)死亡人口(人)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
宜宾市 4472001 54174 35657 12.11 7.97 4.14
翠屏区 836383 8371 4879 10.01 5.83 4.18
宜宾县 813057 9006 6919 11.08 8.51 2.57
南溪县 335805 3976 2820 11.84 8.40 3.44
江安县 399829 5015 3576 12.54 8.94 3.60
长宁县 340016 4350 3353 12.79 9.86 2.93
高县 411118 5244 3469 12.76 8.44 4.32
珙县 379798 5152 2937 13.57 7.73 5.83
筠连县 329056 4841 2420 14.71 7.35 7.36
兴文县 377162 5023 3466 13.32 9.19 4.13
屏山县 249777 3196 1818 12.80 7.28 5.52
注释: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 比重为各县(区)的常住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的比重。
[4] 户籍人口包括:户口登记在本村(居)委会、居住在本村(居)委会或本乡镇街道其他村(居)委会的人;户口登记在本村(居)委会、离开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半年以上的人和居住在本户、户口待定的人,以及驻宜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军人。
[5]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6] 文盲率是指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