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社会学的角度看择校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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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社会学角度看择校现象
择校问题是近年来中小学教育领域的焦点问题和热门话题。它之所以成为一个热点问题,是因为中小学择校与国家规定和社会所认识理解的义务教育精神相悖,与我国实行的免试就近入学的既定政策有所抵触。因而自从其出现以来,就引起了教育界和社会各阶层的广泛关注。择校之风愈演愈烈,尽管政府和教育部门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却是有增无减,屡禁不止,各种形势的择校仍然层出不穷,大有继续蔓延之势。
作为个关系到人们的切身利益的问题,择校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关注。社会上许多的报刊杂志都有大量关于择校问题的文章。这些文章主要是站在家长与学生以及社会现实的角度,对这一问题进行讨论。总的来说,一方面是人们对择校行为的抱怨和反对;但另一方面又对其采取允许、默认的态度,认为应坚决反对的是无序的、杂乱的、择校行为。
教育理论界则承认择校行为起源于人们对教育需求的提高与教育资源的缺乏的深刻矛盾,对于是否应该择校有三种截然不同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择校合理论。从择校的现实角度来看,择校具有客观现实性和普遍性,符合我国的教育政策和法规,合乎民意,择校本身不是坏事,它是大众高度重视教育质量的必然要求,也是市场经济规律在教育领域的必然反映。择校可以重新分配国家有限的优质教育资源,促进其良性发展。
第二种观点:择校危害论。持这种观点的人在深入分析了产生择校问题的深层原因后,认为择校带来的负面影响不容小视。特别是用钱、权择校不符合社会主义教育的办学方向,违反了义务教育法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免费的原则,违反了教育法关于公民平等享受教育机会的原则,并且加大了家庭经济负担、教师负担、学生压力、管理难度、学校差距,危害了社会风气,影响素质教育工程,引发拜金主义,是腐败滋生的社会因素之一。
第三种观点则是两者的折衷,承认择校的弊端,但同时也指出择校有其必然性,不仅是对当前教育供求关系矛盾的直接反应,也是世界各国教育改革的一种趋势。现阶段择校现象的存在有各方面的原因,虽然必然性不等于合理性,择校在理论和政策上或许站不住脚,但解决的过程应该是一个辩证的渐进过程,
不能搞一刀切,以理想代替现实,从而牺牲一些化解现阶段优质教育资源供求矛盾的过渡手段而停止发展。
尽管政府和相关教育部门一直强调义务教育阶段不准择校,但是实际情况却是大面积择校的社会现象仍不断出现,高价择校也是周而复始地上演,几乎从前几年的隐性“交易”转变为公开“竞标”。难道说高价择校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已为人们所接受?当然不是,如果说自由择校是一件顺应民心民意的事情,高价择校却绝非人民群众的本意。那么,我国的择校现象为什么屡禁不止,为何择校费呈现出水涨船高的局面,为何家长们还是省吃俭用、想方设法,不借一切重金为其子女择校呢?为什么产生于我国自发择校现象达到了相当普遍的程度?更为奇怪的是,择校似乎成为了家长们的一种普遍心态,家长们似乎逐渐接受了高价择校。
从“上不了好小学就上不了好中学,上不了好中学就上不了好大学,上不了好大学基本上找不到好工作”,这是现今许多家长对于孩子的教育问题的看法,朴实的语言里透露出了我国择校现象的诞生绝非偶然,它不是出于学生及其家长的“好事”,其中有着非常复杂的原因。既有政府部门和教育部门的原因,即我国义务教育资源分布极其不均衡、“重点学校”的倾斜政策等;也有家庭原因,如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日益强烈、家长对子女“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理以及对教育公平的诉求等原因;还有更为深刻的社会、文化和制度方面的原因。我国的择校现象,实质上是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诸多矛盾在教育领域中的综合反映。
择校现象的存在,实际上是学生家长对教育公平性的追求。教育机会公平观认为,能力相当且意愿相同的人,都应有接受与其能力和意愿相匹配的某种类型、层次教育的权利。如果在能力相当且意愿相同的人当中,只有一部分人接受他们所意欲接受的某种类型、层次教育的权利,另一部分人则没有接受与其能力和意愿相匹配教育的权利,那就是教育机会的不公平。简言之,教育公平并不等于教育均等,教育公平应该是存在差异的平等,因此,应根据不同的情况,用不同的标准要求不同的人。承认儿童智力和能力的差异,适应差异性和多样性的平等才是真正的平等。
择校现象的存在,也是学生家长对学生参与社会竞争的准备。教育,尤其是
优质教育(在我国教育资源分布极不均衡的现状下,教育途径的获取需要通过选择学校来实现),是一种个体社会地位的竞争机制。竞争机制一旦形成,它会笼罩社会的方方面面、人生的各个阶段。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竞争对个人进行合法分类,并权威地将其分配到社会各个位置,它有一套制度化的规则。任何人都想在竞争的环境中领先,这是一个不能超越的人性限制。优质的小学、初中、高中、大学教育,和随之而来的优越社会地位的“准入券”,是择校行为有意或无意遵循的思维逻辑。教育除了与个体的社会化及知识传授有关外,更与个体社会地位的获得关系密切。国外学者的研究证明,教育对于人的地位获得有着极大的影响,尽管有时个人的能力并没有因受教育程度的提高而改变。在现代社会,个人的社会地位是根据教育而分配的。教育对个人的作用犹如一套巨大的、影响遍及全社会的入会仪式。教育分配规则使教育成为个人事业中的固定资本,它比工作或收入更持久,比家庭和社会关系更稳固,比金融资产更少受到市场的影响。因此,择校并接受优质教育是社会竞争现实的延伸。
盛钊
2013210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