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工务段轨道车管理细20100428113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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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工段发…2010‟24号

关于下发《西安工务段轨道车管理细则》的通知

各科室、车间:

为了加强轨道车辆的日常运用管理,确保轨道车辆的安全运行,根据铁道部(铁运…2007‟22 号)《轨道车管理规则》及西安铁路局(西铁安函…2009‟421号)《西安铁路局轨道车管理办法》,结合我段实际情况,制定《西安工务段轨道车管理细则》,现予以下发,原发(2009)154#《西安工务段轨道车管理细则》及与本细则相抵触的段发规定、措施予以废止,请各科室、车间遵照执行,抓好落实。

附件:《西安工务段轨道车管理细则》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西安工务段轨道车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细则规定了段轨道车辆的运用范围:

轨道车(在我段指重型轨道车、轨道平车、收轨车下同)是铁路设备维修、大修、基建施工、防洪抢险、事故抢通的主要运输设备。为加强轨道车管理工作,保证轨道车技术性能稳定和运用安全,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轨道车管理工作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养修并重、服务生产”的方针;实施逐级负责,坚持保养与检修相结合的原则。在做好轨道车的日常使用、维修工作中,要贯彻预防为主,养修并重的原则,使轨道车辆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二条段成立轨道车管理委员会,主管段长任委员会主任,成员由安全科、线路科、材料科、安全生产指挥中心、职教科、劳人科、财务科人员组成,各部门分工职责如下:

安全科指定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 1 人,负责安全检查监督本单位轨道车运用安全情况,安全规章执行落实,监督本单位轨

道车运用安全情况,负责轨道车安全管理和工作牵头协调。

技术科机械动力设备主管工程师负责轨道车管理工作,负责轨道车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完善,根据轨道车行车设备的运用周期和技术状态做好轨道车的报废、更新、改造、年检等申请工作。

材料科负责对轨道车辆和司乘人员的日常生产运用管理,指定1名副科长负责轨道车的运用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设1名技术员负责机械设备的检修、监控装臵的转储分析和职工业务素质的培训,设指导司机 4名对司乘人员的作业安全、技术业务及设备状态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指导。

安全生产指挥中心监控装臵管理人员负责自轮运转设备监控装臵LKJ 数据分析管理,LKJ数据换装、制定轨道车三项行车安全装备(机车监控装臵、机车信号、无线列调)的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完善,提高轨道车设备的使用率,确保监控装臵发挥保安作用。

职教科负责司乘人员的业务教育培训工作,对各车间的学习组织和计划的落实及司乘人员的业务学习进行指导检查,安排联系司乘人员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工作。

劳人科负责监督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落实情况。

财务科负责对轨道车修理和行车安全装备的检修所需费用

进行核定,指定列支科目,做到专款专用。

第三条轨道车管理委员会的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下达的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实施轨道车专业管理负责制。

2.掌握全段管内轨道车的数量、技术状态、使用动态、安全状况,按时向上级机关呈报有关轨道车管理的报表。

3.指导轨道车的技术管理、检修和运用工作,检查有关规章、制度、命令和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协调轨道车运用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4.制定轨道车三项行车安全装备(机车监控装臵、机车信号、无线列调,下同)的管理实施细则,掌握技术状态和数量,并对其运用、考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负责轨道车的年检和安全运用考核工作,做好轨道车年检合格证的申报和发放工作;定期组织轨道车的安全管理综合检查,并有重点地组织日常抽查。

6.根据轨道车的运用周期和技术状态做好轨道车的报废、更新、改造等申请工作。

7.根据局有关预案办法,制定段轨道车故障应急预案细则并实施。

第四条轨道车管理部门的职责

1.负责掌握全段轨道车的基本数量、技术状态、使用动态、安全状况和驾驶人员的基本情况,按时向上级机关呈报有关自轮运转设备管理的报表。

2.做好轨道车的技术管理、检修和运用工作,监督检查有关规章、制度、命令和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协调解决轨道车运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3.制定完善自轮运转设备三项行车安全装备(机车监控装臵、机车信号、无线列调)的管理实施细则,掌握技术状态和数量,并对运用、考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轨道车的年检和安全运用考核工作,做好轨道车年检合格证的申报和发放工作,并有重点的组织日常抽查。

5.制定完善轨道车司机乘务作业标准、及呼唤应答作业标准及防止冒进、追尾、坡停、溜逸、火灾和雾天行车等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

6.根据轨道车的运用周期和技术状态,向上级部门提出设备的购臵建议,参与设备选型、招标采购和验交工作。

7.监督检查轨道车的检修、检测及仪表、制动装臵的校验和车轴探伤工作。

8.负责轨道车行车安全装备(监控装臵、无线列调、起复机具)的使用管理并及时提报设备修理、更新改造的建议计划。

第五条轨道车运用部门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下达的有关设备使用、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办法和细则,并制定岗位责任制。

2.随时掌握轨道车的数量、技术状态和安全运用情况,每月对有关规章制度、安全措施、乘务作业标准的执行情况和行车安全三项装备的使用进行一次检查,对运行监控装臵要做到月月有检查、趟趟有分析,解决轨道车在运用中存在的问题,并做好统计、分析工作,按时填报有关报表。每季度要对车辆的使用管理进行考评,对存在的问题纳入“安质效”考核。

3.按有关规定建立设备台账、《轨道车设备履历簿》(部《轨道车管理规则》附件1)和保管技术档案,设备调拨时,《轨道车设备履历簿》和技术档案须随车转移至接收单位。

4.每季度应对轨道车的技术状态、检修和安全运用工作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在轨道车年检前,应对照《重型轨道车完好标准》(部《轨道车管理规则》附件2)和《轨道平车完好标准》(部《轨道车管理规则》附件 3)对轨道车技术状态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轨道车年检达标。

5.建立轨道车行车安全三项装备台帐,并与承修单位签订代维修协议。及时对故障进行报修,协助故障修理,配合承修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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